市场销售代理协议标准范本(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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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市场销售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就甲方生产提供的中压开关元器件产品在中国地区的市场拓展、渠道建立和产品销售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委任与接受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协议第二条所列产品的项目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区域内销售有关产品(按项目授权方式),对此乙方同意并接受。
第二条代理销售产品
本协议所指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是永磁充气柜。
第三条代理销售区域
本协议所指乙方的销售区域是-东莞开关厂、其他区域(报备项目)。
第四条定货金额、结算价格与折让方式
4.1 定货金额
4.1.1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从甲方定货的代理销售产品不少于300万元。
4.1.2 当合作期间发生如下情况:甲方因业务需要转交订单由乙方签订或是乙方发生业务由甲方代为签订合同的情况时,甲方仍然将按双方协议的结算价格作为累积订货金额的计算依据。
4.2 结算价格(计算单位: RMB 元/台)
4.2.1 甲方按照合作产品的生产成本以及乙方年度定货总量综合评议后,以最优的结算价格供货给乙方,结算价格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予以变动,本协议合作价格按产品代理价格执行。
4.2.2 甲方的产品报价中已包含所有费用(产品本体、内外包装、配件、到东莞区域的运输费用或运输到深圳龙岗唐磁公司)。
4.2.3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价格信息,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视为违约。
4.2.4 结算价格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变,如原料及产品销售的供需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动时,一方提出供货价格变动要求时需要同另一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确定,否则仍将执行本协议,另外在双方合作期间内甲方制定降价优惠,则给乙方的供货结算价格也需做出相应的下降。
第五条产品定货与付款
5.1 乙方每次向甲方购买代理产品将另行签署订货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金额、装运条件和交货日期等,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 乙方向甲方购买代理销售产品时享受甲方为代理商提供的优惠价格,具体按附件一、《产品合作价格》中的代理结算价格予以执行,甲方价格如有调整,将随时通知乙方。
5.3 付款方式:预付30%,全款到账后发货.
5.4 运输方式:甲方负责普通运输方式(汽运、铁路运输)的费用,如需要采用航空、EMS、快件等运输方式(包括相关联的保险费用)而产生的运输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三日内应予以确认,如有异议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货物在运输途中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丢失、短缺、残损等,在乙方签收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签收后则由乙方承担。
5.6 乙方由于客户原因要求更换合同定货产品种类时,在经双方协商、甲方确认后,甲方可以提供等价换货机会,但双向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7 乙方在每次订货时,必须清楚地注明该产品使用的地方(工程名称),如果不能提供,公司将不予供货,如果工程名称不属实,公司将不承担相关的售后责任并追究代理商串货之责。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6.1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6.1.1 甲方保证生产制造的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要求,提供给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壹年;甲方不予以承担人员不正确的操作、非正常使用环境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
6.1.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帮助乙方做好市场宣传推广活动。
6.1.3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产品、技术和工程安装方面的培训,确保乙方的有关技术人员能充分熟悉产品、并为客户熟练使用产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维护服务。
6.1.4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代理销售产品的最新情况,不以任何形式误导乙方。当甲方产品出现升级或是更改情况时,将在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1.5 甲方为了保障乙方的利益,承诺不直接面向东莞开关厂销售双方共同开发的该类型永磁开关,如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愿意无条件支付乙方违约金50万元。
6.1.6 甲方有责任保守乙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
6.2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6.2.1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第三条款项中的规定,不得在协议规定的市场区域外、客户范围外进行代理销售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活动(越区销售行为),或乙方不得涉足本区域内其它代理商报备的项目(抢单行为),或将所订货用于虚报的项目进行供货(串货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同时,乙方按以上方式行事,一旦给甲方或其它方(其它代理商)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不低于50万元的赔偿金。(以上限制行为除非有提前报备并得到甲方公司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