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门投标书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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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一、技术规范
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电厂两台空冷1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的减温减压器,包括功能设计、
性能、结构、制造和调试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中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
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但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
1.3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技术成熟和工艺先进的,并有多台同类产品已投产、经过多年连
续运行、经实践检验已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1.4如因投标方提供的减温装置本体及其附属、辅助设备、其他附件(包括其分包和外购的产品)
的等选型、设计、制造质量问题造成机组无法正常投产、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并满足性能要求,则投标方必须为此负相关责任。
1.5合同签订后,招标方及设计方有权提出因协议、标准、规定或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
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招标方、投标方、设方三方共同商议,但投标方必须予以解决。
1.6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7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技术规范书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
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设备规范
2.1、设备名称:减温减压装置(辅助蒸汽去生活区用汽)
2.1.1主要设计参数:WY2-1.0/370-0.5/160-2.2/30~50℃(1套)
2.2、设备名称:减温减压装置(辅助蒸汽去暖通采暖用汽)
2.3、设备名称:减温减压装置(辅助蒸汽去轴封供汽和油枪蒸汽雾化用汽)2.
3.1主要设计参数:WY2-1.27/370-0.9/250-2.2/30~50(4套)
2.4、设备名称:减温减压装置(辅助蒸汽去除尘器灰斗加热用汽)
3、技术要求
3.1性能要求
3.1.1减温减压装置要求调节灵敏,出口流量的调节范围为额定流量的10~120%,二次蒸汽参数稳
定,出口蒸汽温度误差为±5℃,压力误差为±0.01MPa。
3.1.2出口蒸汽参数的偏差能控制在标准及工况要求的范围内。
3.1.3正常运行时,距减压阀下游及管道1米处噪音不大于80db(A)。
3.1.4为确保安全运行,设备充分考虑了所有运行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荷载的最不利组合,所有管道元
件经过应力校核,符合SDGJ-90《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荷载至少包括:(1)内部及外部的设计压力;
(2)附加荷载,如管道及保温;
(3)设备支座的反作用力;
(4)设备接口能承受连接管道传来的反作用力和力矩。
3.1.5设备的结构充分考虑了在允许的负荷范围内运行时,不会出现减温水雾化、恶化及水击现象的
发生。
3.2结构要求
3.2.1本减温装置的材质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条件选用钢材,结构上要考虑检修拆卸方便,并考虑
腐蚀、冲刷、汽蚀等条件。
3.2.2设备的最低处需设疏水器。
3.2.3设备本身装备有就地显示的压力表及温度计。
3.2.4为防止减温水因某种原因突然降低,造成蒸汽经调节阀倒流入减温水管道,在减温水系统通向
调节阀的管道上配有止回阀。
3.2.5二次蒸汽侧备有全容量安全保护装置,运行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排出全部蒸汽。
3.2.6减温减压阀、高压差气动调节阀的所有执行机构的控制信号采用4~20mA,调节灵敏,可进入
DCS系统,设备能自动投入正常运行。
3.2.7如投标方接口与管道接口不符,由投标方提供大小头。
3.3噪声要求
减温装置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装置正常运行时,在减压阀下游1米处,
测其噪音声不大于80db(A)。
3.4包装
3.4.1设备将分类装箱并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3.4.2包装箱外壁将注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贮存安全注意事项等。
3.4.3包装箱内将带有下列文件:
(1)装箱单:竣工图;
(2)产品使用说明书;部件图、管段表;
(3)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书;
3.5技术服务
3.5.1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招标方有权随时派有关人员检查设备制造质量及进展情况,投标方积极协助配合。设备完工分割时,投标方将承担全套设备(包括外购部件)的售后服务。
3.5.2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到现场无偿指导设备安装工作及协助进行设备调试。
3.5.3在设备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投标方将无偿修理或更换。
3.5.4质保期后,投标方将长期有偿供应备品备件。
3.5.5质保期后,如招标方需投标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投标方人员应及时到
4、产品设计,制造和验收的标准和规范
4.1产品设计,制造和验收的标准和规范
减温器设计、制造和验收按下列标准执行。
4.2装置水压试验压力为2倍。
4.3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不包括易损件)。
4.4质量保证、考核试验及技术服务
4.4.1投标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产品(包括采购的产品)全部符合招标方技术规范的要求。4.4.2招标方可根据工程进度情况,随时到投标方进行监造,整机试运行验收的时间,投标方提前通知招标方。投标方提供监造和试运行验收人员食宿方便。
4.4.3在出厂前就进行总装质量检验,试运行过程中的各项指标保证符合招标方技术规范书有关条款
的规定。
4.4.4投标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双方协商)。
4.4.5本设备质保期为自正式运行之日起12个月或自设备交货24个月为保质期,如在质保期内如因
设备本身发生质量问题,有投标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4.4.6投标方对设备做下列试验项目:
4.4.6.1减温减压装置的设计和制造所采用的零部件、标准件等均按照国家最新有效版本标准、部
标、厂标进行验收;
4.4.6.2设备投运后,必要时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设备出力等性能试验,在安装投运一年内,如性能不
满足技术要求时,投标方将负责调整,因设计制造上出现问题造成的故障,投标方将做到三包(包退、包换、包修);
4.4.6.3在前面所列的安装和运行条件下,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能连续工作、正常运行;
4.4.6.4投标方在产品安装调试期间,应派有丰富运行经验的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4.4.6.5在出厂前将对设备进行彻底的内部清洁;
5、供货范围
5.1.主要设计参数:WY2-1.0/370-0.5/160-2.2/30~50℃(1套)(辅助蒸汽去生活区用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