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律师事务所合同(doc 7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律师事务所合同(doc 7页)

【合同名称】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乙方:

鉴于:

1.【鉴于条款要交代清楚交易背景及交易的主要结构】。

2.【鉴于条款要简略适当】。

为此,本合同各方经平等协商,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 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理解,本协议中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指

【】指

【】指

【】指

【】指

1.2 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均包括该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交易安排】

2.1 【交易安排是合同的主体。该等条款确定各方的主要义务。复杂的交易中,

交易安排通常可分为多个条款】

第三条先决条件

3.1 【有些交易以一定的先决条件得到满足为前题,但并非所有的交易都需要

先决条件这一条款】

第四条税费承担

4.1 【交易中税费安排经常是容易被忽略的】

第五条保密

5.1 除非应各方所在地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规则)

或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的要求,各方应当对本协议涉及的信息予以

保密。但任何一方可向其目前或善意的预期投资人及其雇员、投资银行、商业银行、会计师、律师披露本协议,条件是该等机构及个人承诺对本

协议及所述交易予以保密。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陈述、保证、承诺及其他义务,均须依据有关法

律及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6.2 【具体违约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

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

件。此种事件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暴动、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

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由法定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重大调整或任何其它

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7.2 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致于任何一方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其在本

协议项下的义务,则此种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约期限

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中止履行义务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3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的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

及其影响的适当并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

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7.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

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7.5 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且妨碍任何一方履

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本协

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8.1 【如根据合同主体及交易性质,适用中国法律是不言而喻的,则可省略

法律适用条款。】

8.2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均应当以友好协商的方式

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

规则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8.3 在争议持续期间,除争议部分外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余条款。

第九条通知

9.1 各方按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发送通知:

甲方:

地址:

传真号码: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传真号码:

收件人:

9.2 一方若指定用其它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9.3 通知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发出日期以传真机打印之

确认传真成功发出之日期为准);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第7日】视为收悉日。

9.4 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协议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

重要事宜的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十条本协议的生效

10.1 本协议自各方有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附件

11.1 本协议包括如下附件:

11.2 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其他

12.1 本协议的任何一部分或某条款被认为无效、不合法、不可执行或无法执

行等,本协议其余部分及其余条款的效力、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将不受影

响。

12.2 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

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它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

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它权利

或采取任何其它补救措施。

12.3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

定的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12.4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应经有关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

式,经有关各方授权代表适当签署并应按本协议的生效办法生效。

12.5 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

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

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附加文件的内容与本协议作出的规定不一致的,

以后一时间形成的文件规定为准。

12.6 本协议文本一式【】份,各方各执【】份。经各方在文本上正式签署后,

每份文本皆被视为正本。

(本页以下无正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