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点式及沉降观测记录统一标准
沉降观测规范篇
沉降观测标准沉降观测标准精选2篇〔一〕沉降观测标准是指进展沉降观测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沉降观测标准:1. 观测点的选择:观测点应具有代表性,可以真实反映监测区域的沉降情况。
观测点应选择在土地沉降较为显著的区域。
2. 观测仪器选择:应选择高精度的沉降仪器进展观测。
观测仪器的测量精度应满足实际要求,并且应定期进展校准和检验。
3. 观测时间:观测时间应至少包括建立前、期间和建立后的阶段。
观测时间应长达数年以获得准确的沉降数据。
4. 观测频率:观测频率应根据详细情况确定,通常建议每月观测一次。
在建立期间,观测频率可以适当增加。
5. 数据处理与分析:观测数据应经过严格的处理和分析,包括数据采集、校正、滤波和拟合等步骤。
应采用适宜的数学模型进展数据分析,以得到准确的沉降结果。
6. 数据记录与报告:观测数据应详细记录并进展备份。
观测结果应及时报告,并编制详细的观测报告,包括观测过程、仪器校准、数据处理方法、结果分析等内容。
7. 观测误差控制:应采取措施降低观测误差,包括仪器的校准、环境条件的控制、操作人员的培训等。
观测误差应根据要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请注意,这些标准仅为一般性建议,实际的沉降观测标准可能因详细情况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进展沉降观测前,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的准确标准。
沉降观测标准精选2篇〔二〕沉降观测标准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观测范围:规定测点的布设范围,包括垂直和程度方向。
2. 测点数量:确定需要设置的测点数量,以保证对沉降变化的全面观测。
3. 测点布设:规定测点的位置、间距和深度,以保证测点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4. 数据采集:指定数据采集的频率和方式,一般要求每天定时测量。
5. 数据处理:规定沉降数据的处理方法和标准,包括数据的计算、校正和分析。
6. 报告要求:要求编制沉降观测报告,包括观测结果、数据图表、数据分析和结论等内容。
7. 质量控制:规定对仪器仪表的校准和维护,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要求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的基本要求9.8.1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耸构筑物、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重要工业厂房及在软弱地基上建造的建筑物,采用锚杆静压桩进行地基处理或基础托换的新建或改建建(构)筑物,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7规定应进行变形观测的建筑物,以及设计有要求的建筑物,均应进行沉降观测,并应按单位工程提供沉降观测记录;⏹ 2 沉降观测的每一个区域,必须有足够的水准点,不得少于3个;水准点布设应坚固稳定,应设置在基岩上或设在压缩性较低的土层上,应避开沉降和振动影响的范围,与被观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距离宜为30m~50m;水准点埋设必须在基坑施工前15d完成,水准点应定期核对;⏹ 3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够反映建筑物、构筑物变形特征和变形明显的部位;2)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不应影响建(构)筑物的美观和使用;3)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且应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
⏹ 4 沉降观测点应按设计图纸埋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观测点的数量不宜少于6个点,建筑物四角或沿外墙每隔10m~15m或每隔2~3根柱子处;2)变形缝和防震缝的两侧,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以及纵横墙的交接处;3)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的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4)烟囱、水塔和大型储藏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
⏹ 5 沉降观测测量仪器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观察时应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和测量人员,观测前应严格校验仪器,每次观测均须采用环形闭合法或往返闭合法进行检查,同一观测点的两次观测之差不得大于1mm,采用二等水准测量应符合±0.5mm的要求;⏹ 6 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等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m~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前后视距应基本相等;前后视观测应使用同一水准尺,前视各点观测完毕后,应回视后视点,最后应闭合于水准点上;⏹7 沉降观测周期和时间应根据设计要求、工程进度、基础荷载的增加以及意外情况等因素而定,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主体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完工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2)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若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1次;烟囱等构筑物每增加15m观测1次;采用锚杆静压桩在压桩前、后应各观测1次;3)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时间较长,在停工时复工前应各观测1次,停工期间,可据实际情况每隔2~3个月观测1次,整个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得少于4次;4)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增加观测次数,做好记录;5)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按设计要求,或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确定;⏹8 沉降观测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整理和妥善保管记录,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1)沉降观测记录;2)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及各周期沉降展开图;3)建筑物沉降曲线图和沉降观测分析记录。
沉降观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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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具备铝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时应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水准仪的精度不低于DS3级别。
2、观测时间: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设置: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建(构)物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 m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
4、沉降观测的五定: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上要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5、在观测过程中,做到步步有校核。
①前后视距≤30 m,前后视距差≤1.0m,②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应≤1.0mm,6、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做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沉降观测是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用于监测土地表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沉降情况。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着重规范观测的方法、仪器设备、观测点的选择、数据处理等各方面,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观测方法1.观测方法应根据工程类型和施工过程中的土体性质选择合适的方法,包括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数学模型法等。
2.观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需要进行连续观测。
二、仪器设备1.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具备高精度、高灵敏度和稳定可靠的特点,能够满足观测的要求。
2.仪器设备应经过校准和检验,并有相关证书和检测报告。
三、观测点的选择1.观测点应根据工程区域的特点和需要进行选择,包括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工程部位,以及周围的监测点。
2.观测点应具备代表性,能够反映整个工程范围内的沉降情况。
四、观测数据的处理1.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方式进行采集和记录,包括观测点的坐标、沉降量等数据。
2.观测数据应进行校正和修正,排除仪器误差和环境因素的干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和分析,绘制相关图表和图像,以便于观察沉降趋势和变化规律。
五、观测报告1.观测报告应包括沉降观测的目的、观测方法、观测点的选择、仪器设备的使用、数据处理和分析结果等内容。
2.观测报告应具备可读性和科学性,必要时还应提出相关改进和建议。
总之,沉降观测规范要求对于工程建设中的沉降观测提供了详细、准确的要求和指导。
只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观测,才能够获得准确可靠的观测数据,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和保障。
隧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隧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隧道沉降观测的要求,确保沉降观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观测设备的要求- 观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观测设备应具备高精度、高稳定性和可靠性;- 观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3. 观测点布设- 观测点应在隧道工程设计阶段确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观测点布设应具备代表性和典型性,覆盖隧道沿线各个部位;- 观测点布设应考虑地形、地质条件和隧道结构物的影响。
4. 观测数据的采集和记录- 观测数据的采集应准确、连续和完整;- 采集到的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包括观测时间、观测点编号等信息;- 观测数据的记录应使用统一的格式和标准,方便后续分析和验证。
5. 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观测数据的处理应遵循科学准确的原则;- 观测数据的分析应考虑隧道沉降规律、统计特性等因素;- 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使用专业的软件和工具,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精确性。
6. 报告和评估- 根据观测数据的分析结果,编制观测报告;- 观测报告应准确、清晰地呈现观测结果,并包括数据分析、评估和建议;- 观测报告应及时提交给有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评估和审查。
7. 安全和环境要求- 在进行沉降观测工作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和环境要求;- 观测设备和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观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沉降观测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8. 结论本文档总结了隧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包括观测设备要求、观测点布设、观测数据采集和记录、观测数据处理和分析、报告和评估,以及安全和环境要求等方面。
遵守这些要求,能够保证沉降观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隧道工程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
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用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不是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
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沉降观测记录123
沉降观测点布置示意图
、图例:
、沉降观测记录中的标高以
施工单位:(章)制图者:年月日
沉降观测点布置示意图
、图例:
、沉降观测记录中的标高以
施工单位:(章)制图者:年月日
沉降观测点布置示意图
、图例:水准基点
、沉降观测记录中标高以
沉降观测记录
工程名称:延津盛世华府二期工程27#楼
施工单位:(章)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观测: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工程名称:延津盛世华府二期工程27#楼
施工单位:(章)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观测: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工程名称:延津盛世华府二期工程27#楼
施工单位:(章)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观测:记录:
监理单位:(章)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章)建设单位代表:
施工单位:(章)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观测:记录:
工程名称:延津盛世华府二期工程23#楼
施工单位:(章)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观测:记录:
工程名称:延津盛世华府二期工程23#楼
施工单位:(章)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观测:记录:
工程名称:延津盛世华府二期工程23#楼
施工单位:(章)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观测: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工程名称:延津盛世华府二期工程23#楼
施工单位:(章)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观测:记录:。
沉降观测点型式及沉降观测记录
沉降观测点型式及沉降观测记录为了在建筑变形测量中,及时、准确地为工程建设提供正确的测绘资料,保证测量的成果和记录符合各个测绘阶段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供项目工地参考。
一、沉降观测点1、沉降观测点的留设位置: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观测点,首先应按设计图纸埋设,当设计无要求时,可设置在以下位置:(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烟囱、水塔、油罐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10)沉降观测点埋设位置应避开障碍物。
根据经验,观测点上方至少1000mm范围不得有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详见附图1、附图2)2、沉降观测点的型式和保护:沉降观测点可按照附图1、附图2制作、安装。
二、沉降观测记录1、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建筑物施工阶段需按照设计要求对其进行沉降观测,如设计中无明确规定,可按照下列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1)大型、高层建筑,可在零米以下基础施工完成后埋设临时沉降观测点,做好临时沉降观测记录。
待零米以上第一层结构施工完成后换成永久沉降观测点。
(2)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是保障建筑结构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控和评估手段之一。
本文将就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标准及验收规范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
1. 观测设备选用,在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时,应选择精度高、稳定可靠的观测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常用的观测设备包括水准仪、全站仪、测斜仪等。
2. 观测方案制定,在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前,应制定详细的观测方案,包括观测时间、观测频次、观测点位、观测参数等内容,确保观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观测数据处理,观测数据的处理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和报告,确保观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建筑物沉降观测验收规范。
1. 观测设备检定,在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前,应对观测设备进行检定,确保设备的精度和稳定性符合要求。
2. 观测人员资质,观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熟悉观测设备的使用和操作,确保观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观测记录和报告,观测记录和报告应详细、准确,包括观测数据、观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等内容,确保观测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4. 观测结果评定,观测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判断,确保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5. 观测报告审查,观测报告应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审查,确保观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三、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意义。
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对建筑结构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评估手段,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建筑物沉降引起的安全隐患,为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在建筑物沉降观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和处理建筑物沉降引起的安全隐患,保障建筑结构的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稳定。
同时,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结果也可以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发展趋势。
沉降观测标准
5 沉降观测5.1 一样规定5.1.1关于深基础或高层、超高层建筑,基础的荷载不可漏测,观测点需从基础底板开始布设并观测。
据某设计院提供的资料,如仅在建筑底层布设观测点,将漏掉5t/m2的荷载(约等于三层楼),从而将阻碍变形的整体分析。
因此,对这种建筑的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就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上部结构的沉降量。
5.1.2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沉降速度的转变,原那么上能够采纳不同的沉降观测品级和精度,因为有的工程由于沉降观测初期沉降量较大或超级明显,采纳较高精度不但费时、费工造成浪费,而且也无必要。
而在观测后期或通过治理以后沉降量较小,采纳较低精度观测那么不能正确反映其沉降量。
同一测区也有沉降量大的区域和小的区域,采纳不同的观测品级和精度较为经济,也符合要求。
但一样情形下,若是变形量不同不是专门大,仍是采纳一种观测精度较为方便。
5.1.4本标准第9.1节对建筑变形测量时期性功效和综合功效的内容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
关于不同类型的变形测量,应提交的图表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本标准对各类变形测量提出了应提交的要紧图表类型,别离列在有关章节中。
5.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5.2.1将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分为相邻地基沉降观测与场地地面沉降观测,是依照建筑设计、施工的实际需要专门是软土地域密集衡宇之间的建筑施工需要来确信的。
这两种沉降的概念见本标准第2.1节术语。
毗邻的高层与低层建筑或新建与已建的建筑,由于荷载的不同,引发相邻地基土的应力从头散布,而产生不同沉降,致使毗邻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
不同沉降越大,建筑刚度越差,危害愈烈,轻者衡宇粉刷层坠落、门窗变形,重那么地坪与墙面开裂、地下管道断裂,乃至衡宇倒塌。
因此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首要任务是监视已有建筑平安,开展相邻地基沉降观测。
在相邻地基变形范围之外的地面,由于降雨、地下水等自然因素与堆卸、采掘等人为因素的阻碍,也产生必然沉降,而且有时相邻地基沉降与场地地面沉降还会交织重叠。
沉降观测规范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
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建设部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为国家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3.43(1)、7.1.7、7.5.6、10.1.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为行业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同时废止。
此外,经江苏省建设厅审定,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6-2006)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是目前省内建筑物沉降观测参考的主要规范依据。
2008年4月,昆山市建筑业协会制定《关于对创优工程进行现浇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的通知》(昆建协字(2008)第11号),对本地区创优工程沉降观测的观测点布设、观测周期及时间等要求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本地区创优工程的沉降观测。
二、沉降观测的对象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3.0.1条(强条)及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要求,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期间需进行沉降观测: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C、加层、扩建建筑物;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F、创优工程。
在此需要明确的概念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沉降观测是一种用来监测土地或建筑物沉降变形的测量方法。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以及观测要求对于正确获取沉降变形信息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一、沉降观测点设置1.观测点的选择在选择观测点时,应根据工程、建筑物或地基的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需要选择在可能发生沉降变形的地区。
观测点的数量应根据具体要求而定,它们应能够有效覆盖整个工程或建筑物。
2.观测点的布设观测点布设应尽可能均匀地分布在需要监测的区域内。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线、网格或等距离方式布设观测点。
观测点之间应保持距离适当,以便于后期分析。
3.观测点的编号与标识为了方便管理和数据处理,每个观测点都需要进行编号和标识。
编号方法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但最好使用简单明了的方式。
观测点的标识则可以使用铭牌、红色喷涂或其他方法来进行。
二、沉降观测要求1.观测周期沉降观测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周期进行,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观测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可以选择每天、每周或每月进行观测。
2.观测方法沉降观测可以采用传统的水准测量方法或现代的全站仪等测量方法。
观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记录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保留,以备后期分析和处理。
观测记录包括观测日期、观测点编号、观测数值等内容。
通常可以使用记录表格、数据采集设备或电脑等方式来进行数据记录。
4.观测精度要求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较高,通常要求测量精度在毫米级别。
为达到此要求,应在进行观测前进行精密调校和校验,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消除误差和提高测量精度。
5.观测环境要求沉降观测应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进行,以减少环境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观测点周围应保持相对平稳的环境,避免土地移位、振动或其他干扰因素。
6.观测结果分析与评价观测数据获取后,应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价,以确定沉降变形的情况和趋势。
可以使用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绘制沉降等值线图、变形曲线图等图表,以便于后期的工程设计和调整。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1 一般规定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
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
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
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
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
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规范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沉降观测工作,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制定一套沉降观测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按照沉降观测规范的要求,对沉降观测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引言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是为了掌握土地基础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沉降变形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沉降观测规范将覆盖观测方法、仪器设备选择、观测频率、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观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二、沉降观测方法1. 硬铁或聚丙烯管法硬铁或聚丙烯管法是常用的沉降观测方法之一。
在施工前,需在监测点周围埋设管道,每隔一定距离安装深度计和水平仪,测量沉降的深度和倾斜情况。
观测过程中,需要记录观测点的坐标和周围环境变化。
2. 水准测量法水准测量法是衡量建筑物相对高度差的方法,也可用于测量沉降。
观测过程中,需设置基准点和观测点,通过水准仪和测量杆等设备进行测量。
观测数据要准确记录,以便后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
三、仪器设备选择1. 沉降仪沉降仪是沉降观测中最常用的仪器之一。
在选择沉降仪时,应考虑其精度、灵敏度和稳定性等因素。
常见的沉降仪有水准仪、高程仪和探地雷达等。
2. 数据记录仪数据记录仪用于记录观测数据,并可进行实时监测。
在选择数据记录仪时,需考虑其存储容量、数据传输方式和电源供应等因素。
同时,数据记录仪的设置和操作要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四、观测频率观测频率是指进行沉降观测的时间间隔。
根据不同工程的要求和具体情况,观测频率可以有所调整。
一般来说,在施工期间观测频率要高于使用期,重要建筑物的观测频率应更高。
五、数据处理1. 数据的采集和记录在沉降观测过程中,要使用合适的仪器设备采集数据,并准确记录下来。
观测数据应包括观测点的坐标、测量时间、观测数值等信息。
2. 数据分析观测数据的分析是确保观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环节。
应借助专业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包括数据平滑、插值分析、趋势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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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内部备忘录
(SEPCC1 MEMO)
发至(To) 建筑公司、各项目工地
签发(From)日期(Date) 2008年2月2日
发文编号(Our Ref. No.) 起草(Draft out)工程部
事由(Subject) 规范、统一各项目工地沉降观测点型式及沉降观测记录的通知
为了在建筑变形测量中,及时、准确地为工程建设提供正确的测绘资料,保证测量的成果和记录符合各个测绘阶段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供项目工地参考。
一、沉降观测点
1、沉降观测点的留设位置:
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观测点,首先应按设计图纸埋设,当设计无要求时,可设置在以下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
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烟囱、水塔、油罐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10)沉降观测点埋设位置应避开障碍物。
根据经验,观测点上方至少1000mm范围不得有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详见附图1、附图2)
2、沉降观测点的型式和保护:
沉降观测点可按照附图1、附图2制作、安装。
二、沉降观测记录
1、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
建筑物施工阶段需按照设计要求对其进行沉降观测,如设计中无明确规定,可按照下列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1)大型、高层建筑,可在零米以下基础施工完成后埋设临时沉降观测点,做好临时沉降观测记录。
待零米以上第一层结构施工完成后换成永久沉降观测点。
(2)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
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观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3)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和在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4)电厂主要建(构)筑物沉降观测周期按照设计要求或参见下表执行:
注:以上观测周期根据施工经验和施工手册总结,各工地可依据现场情况自行制定沉降观测计划。
(5)沉降观测的各项记录,必须注明观测时的气象情况和荷载变化。
(6)建筑物适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
此项工作一般由业主另行委托,在此就不多作叙述。
2、沉降观测成果整理
每周期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
如需要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变形特征值:
(1)基础倾斜α:
()L s s j i /-=α (公式1)
式中i s ——基础倾斜方向端点i 的沉降量(mm ); j s ——基础倾斜方向端点j 的沉降量(mm ); L ——基础两端点(i ,j )间的距离(mm )。
(2)基础局部倾斜α仍可按(公式1)计算。
此时取砌体承重结构沿纵墙6~10m 内基础上两观测点(i ,j )的沉降量为i s 、j s ,两点(i ,j )间的距离为L 。
(3)基础相对弯曲c f :
()[]
L s s s f j i k c /2+-= (公式2)
式中k s ——基础中点k 的沉降量(mm ); L ——i 与j 点间的距离(mm )。
(4)柱基间吊车轨道等构件的倾斜,仍按(公式1)计算。
3、沉降观测应提交的成果
(1)沉降观测成果记录;(参见附件1和实例) (2)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参见附件2和实例)
(3)s t v-
-(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参见实例)(4)s t
p-
-(荷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图(视需要提交);
(5)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火力发电厂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和竣工资料中沉降观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机组移交后的沉降观测应按照业主要求重新制定。
参考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电厂建筑通用详图集》西北电力设计院
沉降观测成果记录
沉降观测示意图
沉降观测记录实例1:邹四#7汽轮发电机基础沉降观测
邹电四期工程沉降观测成果记录
邹电四期工程沉降观测成果记录
沉降观测示意图
工程名称: #7汽轮发电机基础电建施I-3-2
沉降观测记录实例2:邹四烟囱基础沉降观测
邹电四期工程沉降观测成果记录
沉降观测示意图
工程名称:烟囱电建施I-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