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要求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的基本要求9.8.1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耸构筑物、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重要工业厂房及在软弱地基上建造的建筑物,采用锚杆静压桩进行地基处理或基础托换的新建或改建建(构)筑物,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7规定应进行变形观测的建筑物,以及设计有要求的建筑物,均应进行沉降观测,并应按单位工程提供沉降观测记录;⏹ 2 沉降观测的每一个区域,必须有足够的水准点,不得少于3个;水准点布设应坚固稳定,应设置在基岩上或设在压缩性较低的土层上,应避开沉降和振动影响的范围,与被观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距离宜为30m~50m;水准点埋设必须在基坑施工前15d完成,水准点应定期核对;⏹ 3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够反映建筑物、构筑物变形特征和变形明显的部位;2)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不应影响建(构)筑物的美观和使用;3)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且应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
⏹ 4 沉降观测点应按设计图纸埋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观测点的数量不宜少于6个点,建筑物四角或沿外墙每隔10m~15m或每隔2~3根柱子处;2)变形缝和防震缝的两侧,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以及纵横墙的交接处;3)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的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4)烟囱、水塔和大型储藏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
⏹ 5 沉降观测测量仪器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观察时应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和测量人员,观测前应严格校验仪器,每次观测均须采用环形闭合法或往返闭合法进行检查,同一观测点的两次观测之差不得大于1mm,采用二等水准测量应符合±0.5mm的要求;⏹ 6 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等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m~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前后视距应基本相等;前后视观测应使用同一水准尺,前视各点观测完毕后,应回视后视点,最后应闭合于水准点上;⏹7 沉降观测周期和时间应根据设计要求、工程进度、基础荷载的增加以及意外情况等因素而定,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主体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完工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2)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若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1次;烟囱等构筑物每增加15m观测1次;采用锚杆静压桩在压桩前、后应各观测1次;3)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时间较长,在停工时复工前应各观测1次,停工期间,可据实际情况每隔2~3个月观测1次,整个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得少于4次;4)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增加观测次数,做好记录;5)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按设计要求,或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确定;⏹8 沉降观测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整理和妥善保管记录,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1)沉降观测记录;2)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及各周期沉降展开图;3)建筑物沉降曲线图和沉降观测分析记录。
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基础沉降观测记录基础沉降观测是一种针对土地或建筑物的沉降情况进行精确测量的方法。
这种观测通常用于建筑物的施工前后,以评估其基础稳定性、预测未来的沉降量,并帮助设计师和工程师制定合理的建筑方案。
以下是一个基础沉降观测记录示例,展示了观测的时间、地点、测量设备以及所得的数据。
观测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观测地点:城市A地区一个高层住宅楼的建筑基础测量设备:全站仪、水准仪、沉降仪第一阶段观测(2024年1月1日):-全站仪测量建筑物四个角点的水平位移,得到以下数据:-角点A:向东移动1.2毫米,向南移动0.5毫米-角点B:向西移动0.8毫米,向南移动0.3毫米-角点C:向西移动1.0毫米,向北移动0.2毫米-角点D:向东移动0.5毫米,向北移动0.1毫米-水准仪测量建筑物四个角点的垂直位移,得到以下数据:-角点A:下沉0.2毫米-角点B:下沉0.1毫米-角点C:下沉0.3毫米-角点D:下沉0.4毫米-沉降仪测量建筑物中心位置的垂直位移,得到下沉0.3毫米的数据第二阶段观测(2024年7月1日):-全站仪测量建筑物四个角点的水平位移,得到以下数据:-角点A:向东移动2.5毫米,向南移动1.0毫米-角点B:向西移动1.8毫米,向南移动0.7毫米-角点C:向西移动2.0毫米,向北移动0.5毫米-角点D:向东移动1.0毫米,向北移动0.3毫米-水准仪测量建筑物四个角点的垂直位移,得到以下数据:-角点A:下沉0.6毫米-角点B:下沉0.3毫米-角点C:下沉0.8毫米-角点D:下沉0.9毫米-沉降仪测量建筑物中心位置的垂直位移,得到下沉0.8毫米的数据第三阶段观测(2024年1月1日):-全站仪测量建筑物四个角点的水平位移,得到以下数据:-角点A:向东移动3.8毫米,向南移动1.5毫米-角点B:向西移动2.5毫米,向南移动1.0毫米-角点C:向西移动3.0毫米,向北移动0.8毫米-角点D:向东移动1.5毫米,向北移动0.5毫米-水准仪测量建筑物四个角点的垂直位移,得到以下数据:-角点A:下沉0.9毫米-角点B:下沉0.4毫米-角点C:下沉1.2毫米-角点D:下沉1.3毫米-沉降仪测量建筑物中心位置的垂直位移,得到下沉1.1毫米的数据根据以上观测数据,可以发现建筑物的基础存在明显的沉降现象。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一、引言建筑物沉降是指由于地下土壤的压缩或沉积、荷载作用等原因,建筑物在竖直方向上发生下沉变形。
沉降是建筑物工程中一个重要的技术问题,特别是对于高层建筑和重要设施,沉降观测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本文将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并进行记录和分析。
二、沉降观测设备和方法1.观测设备本次沉降观测使用的设备包括测沉点、测墩、水准仪、测斜仪等。
其中,测沉点用于测量建筑物的沉降情况,测墩用于测量地表的沉降情况,水准仪用于测量建筑物的高程变化,测斜仪用于测量建筑物倾斜情况。
2.观测方法沉降观测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基准期观测,即在建筑物完工后,对建筑物进行首次观测,确定建筑物的初始沉降情况。
第二阶段是日常观测,即在建筑物使用期间,定期对建筑物进行观测,监测沉降的变化情况。
三、观测数据记录与分析1.基准期观测数据在基准期观测中,我们选取了不同位置的测沉点和测墩进行观测。
观测周期为每个月一次,观测时间为1年。
观测数据如下表所示:观测点,观测时间(月),沉降值(mm)--------,----------------,--------------A,0,0B,0,0C,0,0D,0,0E,0,0注:观测点A、B、C、D、E分别代表不同的测沉点。
通过对基准期观测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a)建筑物在基准期观测范围内未出现明显的沉降情况,表明建筑物在初始阶段的沉降较小。
2.日常观测数据在日常观测中,我们每季度对建筑物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数据如下表所示:观测点,观测时间(季度),沉降值(mm)--------,------------------,--------------A,1,2B,1,1C,1,3D,1,2E,1,1A,2,4B,2,3C,2,6D,2,5E,2,3A,3,6B,3,5C,3,9D,3,8E,3,6注:观测点A、B、C、D、E分别代表不同的测沉点。
通过对日常观测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a)在建筑物使用过程中,观测点A、B、C、D、E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沉降现象,说明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沉降;b) 观测点C的沉降值最大,达到9mm,说明该处土壤的沉降较明显;c)建筑物沉降值的变化趋势并不平稳,分析其原因可能与土壤的压缩特性和荷载作用有关。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凡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编制观测方案,并进行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沿外墙每隔 10-15m 或每隔2-3 根柱上;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3.变形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扩填挖方分界处;4.宽度大于等于 15m 或小于15m 而地基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建筑物,在承重内墙中部设内墙点;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的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 4 个。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可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现在有些工程图纸设计要求基础筏板完成后进行第一次观测,拿到图之后一定把这个地方看好。
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民用建筑每加高 1-5 层(砖混结构每加高一层)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
不同施工荷载阶段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 100%时各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每隔 2-3 月观测一次。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101#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检验(建)表5.1.7-2(DBJ13-56-2004)共2页第2页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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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检验(建)表5.1.7-2(DBJ13-56-2004)共2页第1页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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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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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检验(建)表5.1.7-2(DBJ13-56-2004)共2页第2页。
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测量记录

10、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测量观测点的平面布置图附后。
施工单位观测结果:
施工单位项目专
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核查结论: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监理(建设)项目部(章)
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注:如果竣工验收时观测点的沉降、变形尚未稳定,应交待清楚有关继续观测直至稳定为止的事项。固定水准点应按规定设置、保护好;建筑物上的观测点应布置合理,水平间距符合规定要求,并在平面图上标注其尺寸。
3、每施工完一层观测一次,并及时作好记录及时归档,直至竣工后移交业主继续观测。
4、±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54.000m。
5、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测量观测点的平面布置图附后。
施工单位观测结果:
施工单位项目专
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核查结论: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监理(建设)项目部(章)
观测日期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观测点平面布置图及说明:
6、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测量观测点的平面布置均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
7、共设4个沉降观测点,均是用φ10膨胀螺栓设在-0.04m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一层柱子上。测量基准位置以膨胀螺栓的上口为准。其中A、B两点为观测准永久观测点。
8、每施工完一层观测一次,并及时作好记录及时归档,直至竣工后移交业主继续观测。
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注:如果竣工验收时观测点的沉降、变形尚未稳定,应交待清楚有关继续观测直至稳定为止的事项。固定水准点应按规定设置、保护好;建筑物上的观测点应布置合理,水平间距符合规定要求,并在平面图上标注其尺寸。
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测量记录湘质监统编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范本

0.105
0
8
0.105
0
8
4
0.020
0.012
1
8
0.012
0
8
5
0.010
0.003
0
7
0.002
1
8
6
0.097
0.090
0
7
0.090
0
7
工程进度
状 态
二十一层梁板砼浇筑完成
阁楼层梁板砼浇筑完成
施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测人
监理(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注:±0.000相当于罗零标高11.10m
2011年8月22日
2011年8月28日
2011年9月4日
标高
(m)
沉降量
(mm)
标高
(m)
沉降量
(mm)
标高
(m)
沉降量
(mm)
标高
(m)
沉降量
(mm)
标高
(m)
沉降量
(mm)
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
1
0.098
0.091
0
7
0.090
1
8
2
0.116
0.109
0
7
0.109
0
7
3
检定证书编号:
闽检水第2011005号
沉降观测结果
观测点编号
观测点相对标高(m)
第16次
第17次
第18次
第19次
第20次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地点:市中心商业区背景:该建筑物是一座高层办公楼,共有35层,建筑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
由于该地区所处地质条件较为复杂,且该建筑物周围存在地铁隧道和地下管线,因此需要进行沉降观测测量,以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测量方法:为了准确测量建筑物的沉降情况,我们采用了共测点法和自测法相结合的测量方法。
共测点法是在建筑物周围选择一定数量的测点进行测量,以获取建筑物整体的沉降情况。
自测法是在建筑物内部选择若干个标志性的位置进行测量,以获取建筑物不同部位的沉降情况。
测量记录:根据测量方法,我们选择了建筑物周围的10个测点和建筑物内部的5个测点进行了沉降观测测量。
以下是我们在观测周期内的测量记录:建筑物周围测点:测点1:初始标高100.00m,2024年1月1日测量结果99.98m,2024年12月31日测量结果99.97m,总沉降量:0.03m。
测点2:初始标高100.00m,2024年1月1日测量结果99.99m,2024年12月31日测量结果99.96m,总沉降量:0.04m。
...测点10:初始标高100.00m,2024年1月1日测量结果99.98m,2024年12月31日测量结果99.99m,总沉降量:0.01m。
建筑物内部测点:测点1:初始标高50.00m,2024年1月1日测量结果50.02m,2024年12月31日测量结果50.00m,总沉降量:0.02m。
测点2:初始标高50.00m,2024年1月1日测量结果50.00m,2024年12月31日测量结果49.98m,总沉降量:0.02m。
...测点5:初始标高50.00m,2024年1月1日测量结果49.99m,2024年12月31日测量结果49.98m,总沉降量:0.01m。
测量结果分析:根据上述测量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建筑物周围的测点总体沉降量较小,最大沉降量不超过0.1m,建筑物整体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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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水准点编号
水准点
所在位置
水准点高程
观测起止日期
观测性质
工程地点
测量仪器
仪器名称:检定证书编号:
沉降观测结果
观测点编号
观测Hale Waihona Puke 相对标高(m)第次第次
第次
第次
第次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标高
(m)
沉降量
(mm)
标高
(m)
沉降量
(mm)
标高
(m)
沉降量
(mm)
标高
(m)
沉降量
(mm)
标高
(m)
沉降量
(mm)
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
工程进度状态
施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测人
监理(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