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强检环境监测仪器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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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设备校准质量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设备校准质量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设备校准质量管理制度一、概述环境监测设备是用于测量、记录和监测环境指标的重要工具,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环境监测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我公司制定了环境监测设备校准质量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环境监测设备的校准工作。

三、校准计划1. 校准周期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重要性,我公司将设备分为三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的校准周期。

一级设备每年校准一次,二级设备每两年校准一次,三级设备每三年校准一次。

2. 校准计划编制校准计划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包括校准设备的名称、型号、出厂编号、校准周期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校准日期。

四、校准标准与方法1. 校准标准校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且有有效的校准证书。

对于没有行业标准的设备,参考国家标准进行校准。

2. 校准方法校准方法应科学、准确,并符合实际操作。

校准人员必须熟悉校准方法,并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校准。

五、校准人员1. 资格要求校准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背景和经验,并通过相关培训,获得相应的校准资格证书。

2. 职责校准人员负责校准设备的操作和记录,确保校准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并处理校准中出现的问题。

六、校准记录与报告1. 校准记录校准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次校准的日期、时间、环境条件、校准结果等信息,并签名确认。

2. 校准报告校准人员应在校准后及时制作校准报告,并将报告交给设备管理员备案,报告内容应包括校准结果、校准标准、校准方法等信息。

七、校准问题处理1. 异常情况处理如果在校准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或测量结果超出容许误差范围,校准人员应立即停止并记录此次校准为无效,并将设备报修或更换。

2. 校准结果验证设备管理员应定期抽查一定比例的校准结果,并进行验证,确保校准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八、设备维护与保养1. 设备维护设备管理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调试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设备保养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定期保养,并记录保养日期和内容。

环境监测设备校准与维护规范

环境监测设备校准与维护规范

环境监测设备校准与维护规范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性的重要议题,而环境监测则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

环境监测设备作为获取环境数据的关键工具,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到监测结果的质量,进而影响到环境保护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因此,确保环境监测设备的准确运行,对其进行定期校准和科学维护显得尤为重要。

一、环境监测设备校准的重要性环境监测设备校准是保证设备测量结果准确可靠的关键环节。

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如零部件磨损、环境条件变化等,导致测量偏差。

如果不进行定期校准,所获取的数据就可能失去参考价值,无法真实反映环境状况。

例如,空气质量监测设备中的传感器,如果长时间未校准,可能会对污染物浓度的测量产生误差,从而误导对空气质量的评估,影响相关环保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二、环境监测设备校准的流程(一)确定校准周期校准周期应根据设备的类型、使用频率、稳定性以及相关法规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高精度、关键的监测设备校准周期较短,而稳定性较好、使用频率较低的设备校准周期可以相对较长。

(二)选择校准机构应选择具有资质和能力的校准机构。

这些机构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计量认证和技术能力,能够按照国家或国际标准进行准确的校准操作。

(三)准备校准设备在送校之前,需要对设备进行清洁、检查外观是否完好,并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如型号、编号、使用年限等。

(四)实施校准操作校准机构会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使用标准物质和精密仪器对监测设备进行校准。

校准过程中,会对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如准确性、重复性、线性度等进行检测和调整。

(五)出具校准报告校准完成后,校准机构会出具校准报告,报告中应包含校准结果、不确定度、校准依据等重要信息。

使用者应根据校准报告,判断设备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三、环境监测设备维护的意义定期的维护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故障的发生率,提高设备的运行稳定性,从而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同时,良好的维护还可以降低设备的维修成本,提高设备的性价比。

强检与非强检计量器具的界定与检定

强检与非强检计量器具的界定与检定

强检与非强检计量器具的界定与检定对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的形式可分为强制检定与非强检定,下面就界定和检定谈几点意见:1 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界定1.1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概念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期检定。

非强制检定是指由使用单位自行进行的定期检定或者本单位不能检定的,送有权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其他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的检定。

1.2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范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范围是除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依法管理的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

1.3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界定(1)计量标准的界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

所有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都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部门建立的计量标准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建立的计量标准,在本部门内部使用,作为统一本部门量值的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研、经营管理需要建立的计量标准,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作为统一本单位量值的依据。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凡是本部门或本单位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则属于强制检定,相对于最高计量标准的其他等级的计量标准称为工作标准或次级标准,属于非强制检定。

例如某部门在力学计量方面建立了二等活塞压力计标准装置和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两项计量标准,则二等活塞压力计标准装置是该部门力学计量方面的最高标准,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而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属于工作标准,是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如果该部门只建立了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则该标准装置是该部门力学计量方面的最高标准,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校准指南常用非强检设备校准方法100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校准指南常用非强检设备校准方法100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校准指南常用非强检设备校准方法目录1.4 电动击实仪校准方法(JTJZ 01-04) (2)1.7 CBR试验装置校准方法(JTJZ 01-07) (4)2.8容量筒校准方法(JTJZ 02-08) (6)3.1透气比表面积仪校准方法(JTJZ 03-01) (8)3.2水泥负压筛析仪校准方法(JTJZ 03-02) (10)3.4量水器校准方法(JTJZ 03-04) (12)3.6雷氏夹校准方法(JTJZ 03-06) (15)3.13坍落度测定仪校准方法(JTJZ 03-13) (17)3.16水泥混凝土抗渗仪校准方法(JTJZ 03-16) (19)3.18水泥砂浆分层度仪校准方法(JTJZ 03-18) (22)3.19水泥混凝土试模、砂浆试模校准方法(JTJZ 03-19) (24)5.1 灌砂筒校准方法(JTJZ 05-01) (27)5.6玻璃器皿校准方法(JTJZ 05-06) (29)游标卡尺:最大量程不小于200 mm,分度值0.02 mm。

钢直尺:量程不少于500 mm,分度值1 mm。

塞尺:0.02~2 mm。

电子天平:量程不小于2000g,感量为0.01g。

电子天平:量程不小于5000g,感量为1g。

电子天平:量程不小于15kg,感量为1g。

分析天平:量程不小于100g,感量为0.0001g。

电子秤或磅秤:量程不小于50kg,感量为5g。

1.4 电动击实仪校准方法(JTJZ 01-04)1 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电动击实仪的校准,参照《土工击实仪检定规程》[JJG(交通)058-2004]编制。

2 技术要求2.1 仪器应带有名牌(包括仪器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制造厂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 校准项目3.1 外观检查。

3.2 击实锤质量。

3.3 击实锤落高。

3.4 击实锤锤头直径。

3.5 击实锤体的侧母线与击实筒内壁的间隙。

3.6 击实筒几何尺寸。

环境监测设备校准方法

环境监测设备校准方法

环境监测设备校准方法概述环境监测设备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为了保证环境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校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环境监测设备的校准方法,包括温度、湿度、空气质量等多个方面。

一、温度校准温度是环境参数中最常被测量的之一。

温度校准的目标是确保温度测量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温度校准方法:1. 标准比较法:使用精确的温度计与被测温度计进行对比,根据两者的差异进行校准。

2. 黑体辐射法:利用黑体辐射源产生稳定的温度,将被测温度计置于黑体辐射源旁边,通过比较两者的温度来进行校准。

3. 液体浴法:将被测温度计浸入稳定温度的液体中,通过与液体温度的对比来校准。

二、湿度校准湿度是衡量空气中水分含量的重要参数。

湿度校准的目标是确保湿度测量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湿度校准方法:1. 饱和盐溶液法:将饱和的盐溶液放置在特定的环境中,根据盐溶液与空气中水分的交换来校准湿度测量仪器。

2. 湿度生成器法:使用特定的湿度生成器产生稳定的湿度环境,并将被测湿度仪器置于其中,通过比较两者的湿度来进行校准。

三、空气质量校准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常用于测量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或颗粒物的含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空气质量校准方法:1. 标准气体比对法:使用已知浓度的标准气体与被测气体浓度进行比对,根据两者的差异来校准。

2. 静态混合法:将多个已知浓度的气体混合,形成一个稳定的混合气体,将被测气体置于其中进行校准。

四、设备维护与质量管理除了校准方法之外,设备的维护与质量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维护与管理措施:1. 定期清洁:定期清洁监测设备的传感器、探头等关键部分,确保其表面清洁,不会影响测量结果。

2. 定期校准:根据设备厂商的指导书,制定定期校准的计划,并跟踪记录校准结果,及时修正偏差。

3. 环境条件监测:在设备所在环境中安装环境监测仪器,实时监测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以便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

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

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

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6号)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办发[1998]84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对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指除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三、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使用。

特此公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印)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关于贯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6号公告的意见京技监计发[1999]121号各区县技术监督局、市属企业局(总公司)、中央驻京单位计量管理组、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授权检定机构:现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6号公告即《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6号公告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明确规定把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交给企业自主管理,是对企业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约束,调动企业自主管理积极性的具体措施。

为此,结合我市企业的实际管理状况,提出如下意见。

请在落实6号公告中参照执行。

一、企业在确定非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时,应遵循科学、经济合理、分类管理的原则,在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前提下,结合计量器具的使用环境条件、使用频次、稳定性、重复性等实际情况确定检定周期,并须经单位计量主管部门评审和主管领导审批。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规范检定、校准工作,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可信度和科学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包括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检定、校准以及检定和校准结果的记录、保存和认证。

三、管理责任1.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管理责任由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他们应确保检定、校准工作的顺利进行。

2.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并配合检定、校准工作的进行。

3.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定、校准机构完成。

四、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1.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求,并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选择和采购。

2.购置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单位应对其质量进行评估,并与销售商签订正式的购买合同。

五、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1.使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部门应制定并实施仪器设备使用规程,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2.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使用过程中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进行维修。

六、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检定1.对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定,确保其测量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定周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类型的仪器设备可以有不同的检定周期。

3.检定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定机构完成。

七、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校准1.对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校准,以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校准周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类型的仪器设备可以有不同的校准周期。

3.校准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校准机构完成。

八、检定和校准结果的记录、保存和认证1.检定和校准结果应详细记录,包括检定和校准的日期、结果等信息。

2.检定和校准结果应保存在相应的档案中,并标明检定和校准机构的名称、资质等信息。

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校准区别

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校准区别

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强制检定收费后,计量检定机构不再收取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费。

这就需要使用单位,尤其是计量检定机构正确判断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属于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或校准。

但是关于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校准,当前确实有许多人员包括检定机构在内的一些专业人员,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概念。

下面笔者比较三者之间的异同,希望能帮助大家正确判断计量器具是否属于强制检定。

一、首先明确检定和校准的异同“检定”定义是:“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而“校准”定义是:“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装置所指示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检定和校准都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都是测量仪器的评定形式,但是二者又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不同方式。

检定和校准的不同在于:1.法律约束力不同。

检定具有法制性,属于计量管理的执法行为,对象是《计量法》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

而校准尚无法制性要求,可视为用户的自觉自愿行为,服务范围、服务收费通过双方协议的形式确定。

2.溯源方式不同。

检定的溯源由法律法规规定,是自上而下地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普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不可以自行选择检定机构;而校准是自下而上地将量值溯源到国家基准,可以越级,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提供溯源服务的实验室、溯源时间。

3.依据与结果报告的形式不同。

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一般只提供最大允许误差或误差极限,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而校准依据校准规范、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校准结果通常出具校准证书,提供具体测量数据及测量不确定度,由计量器具使用方根据校准结果对被校准的器具进行评价,必要时也可确定其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4.内容不同。

计量检定是对测量器具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全面评定;校准一般只评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和可信度,校准的内容可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施校准

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施校准

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施校准第一篇: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施校准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施校准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施校准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1.要加强对参考标准校准的管理国际上和我国明确规定了“参考标准”的定义,即“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测量标准,在该处所做的测量均从它导出”,这正是我国现行《计量法》规定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

参考标准具有特定的地位,它抓住了量值传递/溯源中的关键环节。

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是计量立法的根本宗旨,加强对参考标准校准的管理,是确保全国量值统一准确的重要措施。

参考标准可通过计量标准考核实施管理,由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和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按规定的校准间隔进行校准,这样既可以提高国家和各级政府计量技术机构的责任,有利于基层企事业单位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重视,也可促进基层广大企事业单位开展计量校准活动。

2.政府要加强对面向社会的校准实验室的管理开展校准活动,合理使用资源,将设立大量的校准中介服务机构,即面向社会的校准实验室。

它将确保按量值的溯源链实施计量溯源性,并提供社会公正数据。

对它必须制定适应计量检测市场的行为规范、准入条件及监督机制,以利于社会性的校准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数据的公正性。

3.组织通用性的重要计量校准规范的制定上述活动应制定相应的计量规章实施管理,其他应全面放开,按市场规律进行调节,由使用单位自主进行,政府计量部门不得干预。

校准活动广泛适用于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校准实验室和广大的使用单位——企业。

据个别地方粗略统计,计量器具99%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可见校准活动量大面广,所以规范和加强校准活动仍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国家计量基准应由国家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统一规划组织建立。

计量参考标准虽属于校准范畴,但政府计量部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理。

其他大量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用计量器具将由使用单位实行自主管理,自行校准或送已认定的校准/检测实验室进行校准,因此必须加强、规范校准/检验实验室和广大企业的计量工作。

强检与非强检计量器具的界定与检定

强检与非强检计量器具的界定与检定

强检与非强检计量器具的界定与检定对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的形式可分为强制检定与非强检定,下面就界定和检定谈几点意见:1 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界定1.1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概念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期检定。

非强制检定是指由使用单位自行进行的定期检定或者本单位不能检定的,送有权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其他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的检定。

1.2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范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范围是除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依法管理的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

1.3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界定(1)计量标准的界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

所有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都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部门建立的计量标准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建立的计量标准,在本部门内部使用,作为统一本部门量值的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研、经营管理需要建立的计量标准,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作为统一本单位量值的依据。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凡是本部门或本单位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则属于强制检定,相对于最高计量标准的其他等级的计量标准称为工作标准或次级标准,属于非强制检定。

例如某部门在力学计量方面建立了二等活塞压力计标准装置和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两项计量标准,则二等活塞压力计标准装置是该部门力学计量方面的最高标准,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而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属于工作标准,是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如果该部门只建立了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则该标准装置是该部门力学计量方面的最高标准,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环境检测仪器维护及校准方法

环境检测仪器维护及校准方法

环境检测仪器维护及校准方法第1章环境检测仪器概述 (4)1.1 仪器分类 (4)1.2 仪器功能与作用 (4)第2章环境检测仪器维护基础知识 (4)2.1 维护的意义与重要性 (4)2.2 维护的基本原则 (4)2.3 维护的基本流程 (4)第3章日常维护与保养 (4)3.1 日常维护内容 (4)3.2 保养周期与要求 (4)3.3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4)第4章传感器维护与更换 (4)4.1 传感器分类与特点 (4)4.2 传感器维护方法 (4)4.3 传感器更换技巧 (4)第5章采样系统维护 (4)5.1 采样系统构成与功能 (4)5.2 采样系统维护要点 (4)5.3 采样系统故障处理 (4)第6章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维护 (5)6.1 数据采集系统维护 (5)6.2 数据处理系统维护 (5)6.3 故障诊断与处理 (5)第7章仪器校准概述 (5)7.1 校准的意义与目的 (5)7.2 校准的分类与要求 (5)7.3 校准的基本流程 (5)第8章仪器校准方法 (5)8.1 校准方法的选择 (5)8.2 校准设备与工具 (5)8.3 校准步骤与注意事项 (5)第9章校准结果评价与处理 (5)9.1 校准结果评价标准 (5)9.2 校准结果处理方法 (5)9.3 校准结果不合格的处理 (5)第10章仪器故障处理与维修 (5)10.1 故障诊断方法 (5)10.2 常见故障与维修 (5)10.3 维修后的验收与测试 (5)第11章仪器维护与校准管理 (5)11.1 管理体系与制度 (5)11.3 人员培训与考核 (5)第12章环境检测仪器发展趋势与展望 (5)12.1 技术发展趋势 (5)12.2 产业政策与市场前景 (5)12.3 未来发展方向与挑战 (5)第1章环境检测仪器概述 (5)1.1 仪器分类 (6)1.1.1 气体检测仪器 (6)1.1.2 水质检测仪器 (6)1.1.3 土壤检测仪器 (6)1.1.4 噪音检测仪器 (6)1.1.5 辐射检测仪器 (6)1.2 仪器功能与作用 (6)1.2.1 实时监测 (6)1.2.2 数据分析 (6)1.2.3 预警预测 (6)1.2.4 环境评估 (7)1.2.5 科研支持 (7)第2章环境检测仪器维护基础知识 (7)2.1 维护的意义与重要性 (7)2.2 维护的基本原则 (7)2.3 维护的基本流程 (8)第3章日常维护与保养 (8)3.1 日常维护内容 (8)3.2 保养周期与要求 (9)3.3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9)第四章传感器维护与更换 (9)4.1 传感器分类与特点 (10)4.2 传感器维护方法 (10)4.3 传感器更换技巧 (11)第五章采样系统维护 (11)5.1 采样系统构成与功能 (11)5.1.1 采样器 (11)5.1.2 采样泵 (11)5.1.3 传输管道 (12)5.1.4 预处理装置 (12)5.1.5 样品容器 (12)5.2 采样系统维护要点 (12)5.2.1 检查采样器 (12)5.2.2 检查采样泵 (12)5.2.3 检查传输管道 (12)5.2.4 检查预处理装置 (12)5.2.5 检查样品容器 (12)5.3 采样系统故障处理 (13)5.3.1 采样器故障 (13)5.3.2 采样泵故障 (13)5.3.3 传输管道故障 (13)5.3.4 预处理装置故障 (13)5.3.5 样品容器故障 (13)第6章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维护 (13)6.1 数据采集系统维护 (13)6.1.1 硬件设备检查 (13)6.1.2 软件维护 (14)6.1.3 数据采集策略调整 (14)6.1.4 系统监控 (14)6.2 数据处理系统维护 (14)6.2.1 数据清洗 (14)6.2.2 数据存储与备份 (14)6.2.3 数据分析算法优化 (14)6.2.4 系统功能监控 (14)6.3 故障诊断与处理 (15)6.3.1 故障诊断 (15)6.3.2 故障处理 (15)第7章仪器校准概述 (15)7.1 校准的意义与目的 (15)7.1.1 校准的意义 (15)7.1.2 校准的目的 (16)7.2 校准的分类与要求 (16)7.2.1 校准的分类 (16)7.2.2 校准的要求 (16)7.3 校准的基本流程 (16)第8章仪器校准方法 (17)8.1 校准方法的选择 (17)8.2 校准设备与工具 (17)8.3 校准步骤与注意事项 (17)8.3.1 校准步骤 (17)8.3.2 注意事项 (18)第9章校准结果评价与处理 (18)9.1 校准结果评价标准 (18)9.2 校准结果处理方法 (18)9.3 校准结果不合格的处理 (19)第10章仪器故障处理与维修 (19)10.1 故障诊断方法 (19)10.2 常见故障与维修 (20)10.3 维修后的验收与测试 (20)第11章仪器维护与校准管理 (21)11.1 管理体系与制度 (21)11.1.1 管理体系 (21)11.1.2 制度内容 (21)11.2 维护与校准计划 (22)11.2.1 维护计划 (22)11.2.2 校准计划 (22)11.3 人员培训与考核 (22)11.3.1 人员培训 (22)11.3.2 考核与评价 (22)第12章环境检测仪器发展趋势与展望 (22)12.1 技术发展趋势 (22)12.2 产业政策与市场前景 (23)12.3 未来发展方向与挑战 (23)第1章环境检测仪器概述1.1 仪器分类1.2 仪器功能与作用第2章环境检测仪器维护基础知识2.1 维护的意义与重要性2.2 维护的基本原则2.3 维护的基本流程第3章日常维护与保养3.1 日常维护内容3.2 保养周期与要求3.3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第4章传感器维护与更换4.1 传感器分类与特点4.2 传感器维护方法4.3 传感器更换技巧第5章采样系统维护5.1 采样系统构成与功能5.2 采样系统维护要点5.3 采样系统故障处理第6章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维护6.1 数据采集系统维护6.2 数据处理系统维护6.3 故障诊断与处理第7章仪器校准概述7.1 校准的意义与目的7.2 校准的分类与要求7.3 校准的基本流程第8章仪器校准方法8.1 校准方法的选择8.2 校准设备与工具8.3 校准步骤与注意事项第9章校准结果评价与处理9.1 校准结果评价标准9.2 校准结果处理方法9.3 校准结果不合格的处理第10章仪器故障处理与维修10.1 故障诊断方法10.2 常见故障与维修10.3 维修后的验收与测试第11章仪器维护与校准管理11.1 管理体系与制度11.2 维护与校准计划11.3 人员培训与考核第12章环境检测仪器发展趋势与展望12.1 技术发展趋势12.2 产业政策与市场前景12.3 未来发展方向与挑战第1章环境检测仪器概述环境检测仪器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它在环境保护、污染监测和资源管理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发[2006]114号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发[2006]114号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正文:----------------------------------------------------------------------------------------------------------------------------------------------------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7月28日以环发[2006]114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统称环境监测机构)。

第三条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指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内容。

第四条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于监测工作的全过程。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领导和管理职责。

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本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

应主动接受上级环境监测机构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积极参加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研究、监测资质认证、持证上岗考核、质量管理评比评审、信息交流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

第七条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有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并具备必要的专用实验条件。

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监督管理本环境监测机构各类监测活动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切实保证环境监测工作质量;(二)组织和开展质控考核、能力验证、比对、方法验证、质量监督、量值溯源及量值传递等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价;(三)负责本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申报与日常管理,国家级和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组织和实施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四)建立环境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动态信息库;(五)组织和实施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的技术培训和交流;(六)组织开展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质量管理的监督与检查;(七)负责本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的信息汇总和工作总结;(八)参与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污染仲裁、用户投诉、环境纠纷案件、司法机构的委托监测等涉及争议的监测活动。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6号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6号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

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6号)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办发[1998]84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对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指除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三、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印)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

检测仪器校准标准及操作指南

检测仪器校准标准及操作指南

检测仪器校准标准及操作指南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检测仪器的校准提供标准和操作指南。

校准是确保仪器准确度和可靠性的重要步骤,对于获得准确的测试结果至关重要。

2. 校准标准2.1 校准要求校准应符合国际标准和相关法规,以确保仪器满足质量控制和安全要求。

校准要求应根据检测仪器的类型、用途和所在行业进行制定。

2.2 校准频率校准频率应根据仪器类型、使用环境、使用频率和制造商建议进行确定。

一般情况下,建议每隔一定时间或使用一定次数后进行校准。

2.3 校准程序校准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校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仪器清洁和环境检查。

- 校准步骤和方法,应根据仪器类型和制造商建议选择合适的校准方法。

- 校准标准的选择和准备,应使用准确可靠的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 校准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及时记录校准结果并保存相关文件。

3. 仪器校准的操作指南3.1 校准前的准备在进行仪器校准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清洁仪器表面,确保无杂质和污染物。

- 检查仪器使用环境,应确保环境温度、湿度和通风良好。

- 准备所需的校准标准物质和相关仪器。

3.2 校准步骤根据仪器类型和制造商建议,执行以下校准步骤:1. 打开仪器,进行自检和预热,确保仪器正常工作。

2. 使用校准标准物质进行仪器校准,按照标准物质的要求进行操作。

3. 跟随仪器校准程序进行调整和校准,确保仪器准确度达到要求。

4. 记录校准结果,包括校准日期、校准人员和校准值等信息。

5. 清洁仪器,关闭仪器并保存校准记录。

3.3 校准记录管理校准记录应保存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并进行管理和归档。

校准记录应包括以下信息:- 校准日期和时间- 校准人员和联系方式- 校准结果和偏差- 使用的校准标准物质和仪器- 其他相关信息4. 结论本文档提供了检测仪器校准的标准和操作指南。

校准是确保仪器准确度和可靠性的重要步骤,应根据相关要求和制造商建议进行定期校准。

严格按照校准程序执行,并妥善管理校准记录,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方法说明书

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方法说明书

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方法说明书一、校准目的环境监测仪器的准确性对于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度至关重要。

本说明书旨在提供环境监测仪器校准的详细步骤和要求,确保校准过程能够达到标准要求,保证仪器的测量结果准确可信。

二、校准前准备1. 确认环境监测仪器校准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包括校准的参数、测量范围以及校准的周期。

2. 确保校准过程中所需的校准设备、校准标准物以及校准环境的合适性和可靠性。

3. 当校准涉及到安全标准或者技术规范时,确保校准人员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证书。

三、校准步骤1. 环境准备在开始校准之前,确保校准设备和校准标准物已经达到稳定的工作温度和湿度。

将环境监测仪器置于校准环境中,等待其温度和湿度稳定,并确保无干扰因素存在。

2. 校准参数的设置根据环境监测仪器的要求,将校准设备与校准标准物连接,并根据校准要求设置相应的校准参数,包括测量范围、零点和灵敏度等。

3. 校准过程按照环境监测仪器的操作手册,依次进行校准步骤。

校准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仪器校准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4. 数据处理与分析完成校准后,将校准结果导出并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

对于校准结果中的异常值或者错误,需及时进行排除或者纠正,并重新进行校准。

5. 校准结果的记录和报告根据环境监测仪器校准的要求,记录校准的详细信息包括校准日期、校准人员、校准参数和校准结果等,并生成校准报告。

四、校准周期与验证根据环境监测仪器的要求和标准,确定校准的周期,包括校准的频率和时间点。

定期进行校准验证,确保仪器的长期稳定性和准确性。

五、注意事项1. 校准过程中需确保操作环境的稳定性,避免外界因素对校准结果的影响。

2. 校准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并遵循操作规范与程序。

3. 校准设备和校准标准物的选择与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完成校准后,及时对校准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长期可靠性和稳定性。

5. 若校准结果显示仪器存在问题或者偏差,应及时进行故障排除和维修,并重新进行校准。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校准方法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校准方法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校准方法一、仪器设备校准概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的校准是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环节,通过校准可以减少误差,提高仪器的测量精度和稳定性。

仪器设备校准包括常规校准和定期校准两部分。

常规校准是指每次使用或每天开始监测前对仪器进行的简单校准,主要是检查仪器的零点和量程,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定期校准是指定期用标准样品对仪器进行严格的校准,用于确保仪器的测量准确性。

二、仪器设备常规校准步骤:1.清洁仪器:使用干净的布或棉签轻轻擦拭仪器各个部件,确保没有灰尘或污垢。

2.检查仪器状态:检查仪器的壳体、电缆、探头等是否完好无损,保证仪器的使用。

3.零点校准:将仪器的传感器暴露在干净的空气中,调整仪器的零点,使显示为零或接近零。

4.量程校准:使用标准气体或标准样品,调整仪器的量程,确保显示的数值与标准值相匹配。

三、仪器设备定期校准步骤:1.准备标准样品:根据监测项目选择相应的标准气体或标准样品,确保其纯度和稳定性。

2.仪器预热:根据仪器的说明书,进行仪器预热,使其达到工作温度和稳定状态。

3.校准前备份:备份仪器的原始设置和校准数据,以便校准后进行对比和分析。

4.校准参数设置:根据标准样品的浓度,设置校准仪器的参数,如量程、零点等。

5.样品准备:将标准样品引入仪器,确保样品的流量和浓度与校准参数相匹配。

6.仪器校准:根据标准样品的数值,调整仪器的参数,使仪器的显示与标准值相一致。

7.校准后测试:校准完成后,使用其他的标准样品或质控样品进行测试,验证仪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8.记录校准结果:将校准的时间、参数、标准样品的信息以及校准后的测试结果记录下来,作为后续分析和比对的依据。

9.数据分析:根据校准结果和测试数据,分析仪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如有需要,进行再次调整和校准。

四、仪器设备校准注意事项:1.选择合适的校准标准:确保校准标准的纯度和浓度与被测样品相匹配,以免影响校准的准确性。

环境监测设备校准规范

环境监测设备校准规范

环境监测设备校准规范一、引言环境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需要对环境监测设备进行定期的校准。

本文将介绍环境监测设备校准的规范和步骤,以确保准确的监测数据。

二、校准目的和原理1. 校准目的环境监测设备校准的目的是确定仪器的准确性和是否满足监测要求。

通过校准,可以修正设备的偏差,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校准原理环境监测设备的校准原理根据不同的设备类型而有所不同。

常见的校准原理包括比较方法、回归方法和校准源法。

校准过程中,应使用具备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校准源,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

三、设备校准的准备工作1. 校准设备和校准源选择根据设备类型选择适当的校准设备和校准源,并确保其具备相关资质和认证。

校准设备和校准源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校准标准和要求根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确定设备的校准标准和要求。

标准和要求应包括测量范围、准确度等参数,并根据监测环境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3. 校准计划和记录制定设备的校准计划,并对校准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

记录应包括校准日期、操作人员、校准结果等信息,以便后续的追溯和分析。

四、设备校准的步骤1. 校准前准备检查设备和校准源的状态,确保其工作正常。

查看相关文件,了解校准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2. 校准操作按照校准操作要求和标准,进行相应的校准操作。

校准操作应在稳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确保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3. 校准记录根据校准计划和要求,记录校准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结果。

记录的内容应详细、准确,并包括相关的控制限制和不确定度分析。

4. 校准结果评估根据校准结果评估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校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重新进行校准。

五、设备校准的质量保证措施1. 校准设备和校准源的管理对校准设备和校准源进行定期的检验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设备和校准源进行追踪和记录管理。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校准方法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校准方法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校准方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的校准是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步骤。

校准是通过与已知标准进行比较来确定仪器的测量误差,并对其进行调整,以使其测量结果与实际值更接近。

以下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校准的一般步骤和方法:1.校准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校准之前,需要将仪器设备置于稳定的环境中,确保其达到适宜的工作温度和湿度。

此外,还需检查仪器设备的电源和连接线路是否正常,以确保校准的准确性。

2.校准标准的选择:选择适当的校准标准非常重要。

校准标准应具有可追溯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校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常用的校准标准包括标准气体、标准液体和标准固体等。

3.校准标准的准备:校准标准需要提前准备好,以确保其纯度和浓度的准确性。

对于标准气体,可以使用气瓶和流量控制器来准备。

对于标准液体,可以使用精密天平和溶液配制设备来准备。

4.仪器设备的校准过程:校准仪器设备的过程通常包括零点校准和量程校准两个步骤。

a.零点校准:零点校准是将仪器设备的读数调整为零,即在无目标物质存在的情况下,仪器的读数应为零。

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书,使用零气或空气进行零点校准。

将零气或空气通入仪器,调整仪器的零点位置,使其读数为零。

b.量程校准:量程校准是将仪器设备的读数调整为标准值。

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书,使用标准物质进行量程校准。

将标准物质通入仪器,调整仪器的量程位置,使其读数与标准值相符。

5.校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完成校准后,需要记录校准的日期、时间、校准标准、校准结果等信息。

根据校准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如果校准结果不满足要求,需要对仪器进行进一步调整或维修。

总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的校准是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步骤。

校准的一般步骤包括校准前的准备工作、校准标准的选择和准备、仪器设备的校准过程,以及校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

通过正确进行校准,可以保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的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更好地满足环境监测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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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47-1999 烟气采 样器技术条件 JJG376—2007《电导
转子流量计和温度计示值误差≤2.5%,累计标况体积示值误差±5%,流量 重复性≤2%。 按仪器的精度等级分别进行电子单元重复性、电导池常数示值误差、温度
率仪检定规程》
测量示值误差和仪器重复性等检测;或用有证标物进行检测评定。
JJG757-2007离子计检定 0.1 级:最大允许误差:pX1(pX)±0.05,1% F.S;pX(pX)重复性 0.02;pX1稳
下降≤0.2kP,烟气采样器要求当系统压力负压为 13kPa 时,1min 内系统负压下 降应不超过 0.15kPa。具体应按相关规范和规程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对于纳 入强制检定目录的酸度计、分光光度计和天平等计量器具应送经授权的计量测试 部门进行周期检定,新购仪器建议经校准检测符合后再付款的方式进行质量把 关。 3 讨论和建议 3.1 仪器校准是对计量检定的必要补充和完善
计量性能 分辨力
仪器类型 三重四极杆、单四极杆、离子阱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JJF1317-2011 液 相 色谱-质谱联用仪校 准规范
信噪比
质量准确性 峰面积重复性 离子丰度比重复性 保留时间重复性
三重四极杆
单四级杆、离子阱
三重四极杆、单四极杆、离子阱 三重四极杆、单级四极杆 离子阱
三重四极杆、单四极杆、离子阱
JJG715—1991《水质 综合分析仪检定规程》
示值准确度:±10%FS ,重复性:5%FS,响应时间≤60s
JJG968-2002 烟气分 析仪
示值误差≤±5%,重复性≤2%,,稳定性(1h 示值变化)≤5%;化学发光法 参考 JJG801-93;响应时间:定电位电解法≤90s,红外法应符合生产企业 的仪器技术指标要求。
合理界定校准与期间核查。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 备,在使用前、维修后恢复使用前、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返回后,均应进行校准 或核查;现场监测仪器设备带至现场前或返回时,也应进行校准或检查;当对仪 器性能有怀疑时,应随时校准。个人理解此类未完全按校准规范检测的校准,严 格地说应该属于仪器的运行检查(期间核查)或质量检查。还有就是校准的校准 证书应该简化,或不出具校准证书(应有文件化的规定),但校准记录的内容应 符合校准方法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 3.2 校准操作应具有可操作性和通过必要的方法验证
关于非强检环境监测仪器的校准
王立前
摘 要 环境监测仪器的校准,关系到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与否,本文在参考有关仪器的“检定规程”、“技术 条件要求”、“校准方法”、“检测方法”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的基础上,针对如何做好非强检环境监测计 量仪器的校准,探讨性提出非强检常用环境监测计量仪器的校准方法和主要校准指标。 关键词 环境监测 仪器 校准
2 方法简介 根据 CNAS-CL06《量值溯源要求》规定,实验室实施校准应优先采用标准方
法,如国家或行业有关仪器的校准方法、检定规程、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对于尚无上述几种方法可供借鉴的,则参考厂商提供的仪器主要技术指标和分析 方法要求,编制校准方法进行检测。非标方法的主要技术内容和体例可参照
JJG376—2007《电导
主要计量性能评定指标 圆盘直径 200mm,4 等分,黑白漆相间,无变色;测绳绳体粗细应均匀(或 卷尺尺带分度线纹应均匀)并清晰牢固无脱落现象;测绳或卷尺全长及任 意长度应≤测程的 2%。 按仪器的精度等级分别进行电子单元重复性、电导池常数示值误差、温度
率仪检定规程》
测量示值误差和仪器重复性等检测;或用有证标物进行检测评定。
JJG700-1999 气相色谱仪 检定规程 JJF1164-2006 台式气相 色谱-质谱联用仪校准规 范
定量 RSD≤3%,载气流速稳定性、柱温箱稳定性、程序升温复性、灵敏 度、基线噪声、基线漂移和检出限等符合 JJG700-1999 表 1 规定。
质量范围不低于 600u,质量准确性±0.3u,分辨率(R)W1/2˂1u,测量重 复性 RSD≤10%;性噪比和谱库检索符合 JJF1164-2006 表 1 规定。
校准不等于检定也不是期间核查。为使仪器校准工作具有可操作性和便于推 行,有必要具体明确何为校准?个人理解只有完全按校准规范检测的才能称为真 正意义上的校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规定:“对监测 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应有量值溯源计 划并定期实施,在有效期内使用。”量值溯源方式包括检定和校准,检定就环境 监测而言,凡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且国家有检定规程的仪器均应送有资质的 机构检定;对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或尚没有国家检定规程的仪器可由有资质 的机构进行校准,也可内部校准。内部校准时,应有相关工作程序,编制校准规 范,保留相关校准记录和编制校准报告,必要时给出不确定度。校准结果应进行 内部确认。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应确保其得到正确应用。
灵敏度或检测限等指标组成。通过检测,评定它的测试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
校准项目还应包括外观检查和安全性检查(适用时),具体内容是仪器的名称、
型号、制造年月、出厂编号、计量器具许可证号、厂名应齐全和清晰,绝缘电阻、
显示屏和气密性等是否良好。建议的仪器校准检测方法依据和主要计量特性详见
下表。
仪器名称 塞氏盘 (不含海洋) 便携式电导率
仪 便携式浊度测 定仪
烟气分析仪 (氮氧化物、
氧气) 甲醛气体测定 仪
大气采样器和 颗粒物采样器
烟气采样器
电导仪
离子计
全自动总氮分 析仪
附表 非强检环境监测仪器校准方法编制参考方法和计量特性一览表
方法依据
SL87-1994 透明度的 测 定 ( 圆 盘 法 )、 JJG5-2001 纤 维 卷 尺、测绳检定规程 等。
样器、HJ93-2013 环 0.2%,控温稳定性≤2℃,温度示值误差±2℃;
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采样器技术 要求及检测方法
其中 PM2.5 采样器除流量重复性、稳定性和温度示值误差同上外,平均流量 示值误差应≤±2%,累计标况体积示值误差±5%,时钟误差±20s/6h。大气 压测量示值误差≤1kPa。
JJG 1002-2007 甲醛 示值误差:测量范围≤0.01╳10-6mol 时应≤±20%,测量范围>0.01╳10-6mol
气 体 检 测 仪 检 定 规 时应≤±10%;重复性不大于 5%,响应时间≤90s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不超

过±10%FS。
JJG956-2013 大气采 流量示值误差≤±5%,流量重复性≤2%,流量稳定性≤5%,记时误差≤±
微生物检测 用培养箱
离子色谱仪
SL144-95 生化培养箱检 验方法、HJ 347-2007 水 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等
JJG823-2014 离子色谱仪 检定规程
培养箱分别调至 37℃和 445℃用三支分度值≤2.5℃的温度计检测,控温 精度应≤0.5℃,温度不均匀性应≤0.5℃。
检验方法等
温度不均匀性应≤1℃。
流动注射分析 仪
JJG11-1998( 烟 草 ) 连续流动分析仪检 定规程
准确度在国家有证标物的标准值的±1 倍不确定度范围内,滤光片波长 精度±1nm,泵速稳定性±1%,基线垂直噪声≤100μAU,基线漂移≤200 μAU/300s,检出限和重复性≯不同分析项目仪器方法的规定限值。
需 氧 量 (BOD5) 测 定 仪 应在标样标准值的±1倍不确定度范围内;测量无水亚硫酸钠标准溶液耗
检 定 规 程 、 氧量的准确度为±5%;仪器在量程有效范围内的测量误差不应超过±
BOD5 分析仪
HJ/T86-2002 BOD5 的测 定 微生物传感器法、 SL144-95 生化培养箱
5%。其中差压式仪器的压力测量准确度为±2.5%;微生物传感器法准确 度≤±3%(BOD5<50mg/l时),RSD≤5%,响应时间≤8min。 培养箱调至 20℃用三支分度值≤0.5℃的温度计检测,控温精度应≤1℃,
1 仪器校准的必要性 不断提高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水平和科学监测水平,离不开准确可靠的监测仪
器。随着越来越多的分析仪器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仪器质量带来的问题也逐步 暴露出来。有的仪器甚至漏电,存在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仪器的好坏不能只看 外观和通电能否启动,也不能偏信仪器广告,即便是经国家认证、适用性检测或 检定合格的仪器,指标不实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根据以前 40 余台次的“烟气测 试仪”校验检测统计,计量性能不合格的高达 70%,有的 SO2 传感器示值误差达 250%(远高于≤±5%的技术要求)。所以在用的监测仪器如果不定期用标物进行 校准行吗?在对某厂中标的 5 台测油仪进行质量验收检测时,低浓度标样测定的 示值误差均大于 5%的规定要求,尤其是重复性全都大于 2%的规定要求,有的甚至 高达 10%,且零点漂移和稳定性极差,密码标样考核不合格。全部仪器没有一台 符合计量性能要求,后经厂方三番五次的调试维修,也仍然达不到要求。根据仪 器质量的检测数据,经据理力争全部换货,更换后的仪器在通过质量检测,全部 技术指标符合 JJG950-2000 水中油份浓度分析仪检定规程的计量性能要求后,才 给予了验收。因此为了确保环境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准确可靠,对检测结果有重要 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采样的设备)在投 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环境监测规范和相应分析方法标 准的要求。
规程
定性±0.05 等
JJG1094-2013 总磷总 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检 定规程
示值误差:(0~2)mg/L 时±0.2mg/L,>2mg/L 时±10%,重复性≤5%,稳定 性≤10%(24h)。
JJG824-1993 生物化学 测量谷氨酸标准溶液的BOD5值应在(180~230)mg/L,或有证标样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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