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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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危房制度

学校危房制度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校危房制度:一、组织领导1. 成立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危房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二、危房认定与报告1. 学校应定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立即上报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上报的危房进行鉴定,确认危房等级。

3. 危房等级分为以下四类:(1)A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立即停用,进行紧急加固或拆除。

(2)B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固或拆除。

(3)C级:存在一般安全隐患,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固或维修。

(4)D级:存在轻微安全隐患,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4. 危房鉴定结果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危房整改与拆除1. 学校应制定危房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 学校应加强危房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 危房整改完成后,学校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

4. 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除。

四、宣传教育与培训1. 学校应加强对师生危房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参加危房安全培训,提高师生应对危房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全校危房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学校应建立健全危房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危房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学校危房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校舍危房报告制度

学校校舍危房报告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清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5. 《校舍安全检查办法》三、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2. 设立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校舍安全检查、危房报告、整改落实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1. 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检查;(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校舍安全;(3)对违反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1)负责组织实施校舍安全检查,及时上报检查结果;(2)对发现的危房进行报告,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3)负责校舍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 各部门、班级:(1)积极配合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2)对所辖区域的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五、校舍安全检查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校舍安全。

3.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六、危房报告1. 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发现的危房进行报告。

2. 报告内容包括:危房位置、面积、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全隐患等级等。

3. 报告程序: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批准后,由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整改落实1. 对发现的危房,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 整改措施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整改效果。

3. 整改完成后,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要组织验收,并向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024年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范本(六篇)

2024年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范本(六篇)

2024年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范本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应秉持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定期对学校建筑物、设备及设施进行详尽的安全检查与验证,确保频率为每月至少一次,并辅以不定期的抽查。

具体制度如下:1. 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设施的使用,并迅速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

2. 若遇学校自身难以解决或无法彻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至____、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3. 学校严禁将现有场所出租用于易燃、____、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4. 校舍安全检查应遵循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的原则,结合定期与突击、全面与重点的检查方式。

通常情况下,学校应在每学期初与学期末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覆盖教学用房、办公用房、专用室以及道路、围墙、花坛、食堂、配电室、仓库、车棚等建筑设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风雨雪等,应进行突击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处理,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与死角。

5. 在必要时,可邀请当地城建部门具备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指导与协助。

6. 每次安全检查均需详细记录于书面文档中,并作为安全档案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阅。

7. 总务处应持续进行维护与检修工作,以确保各类设施的安全使用。

校舍的维修工作通常安排在暑假或寒假期间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则需立即整改。

安全检查制度与危房报告制度为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管理与维护,以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并延长校舍的使用寿命。

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学校应定期对校舍及其他建筑物进行检查,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工作应分为每学期初与学期末的重点检查,以及每月至少一次的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二、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或建筑,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组织维修或更换。

对于确认为危房的校舍,应立即撰写报告并报请领导批准后进行维修或拆除。

三、对于学校自身难以解决或无法彻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责任分工(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学校危房报告工作。

(2)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学校危房报告工作。

(3)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校舍安全情况的日常巡查。

2. 检查与报告(1)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总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2)日常巡查: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危房报告:发现危房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填写《学校危房报告表》,并按以下程序上报:①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在发现危房或安全隐患后,立即向总务处报告。

②总务处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危房或安全隐患进行鉴定。

③鉴定结果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其决定是否停用该危房或采取其他措施。

3. 维修与整改(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2)总务处负责维修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维修质量。

(3)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配合维修工作,确保维修期间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4. 档案管理(1)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学校危房报告相关资料。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危房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将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三、奖惩措施1. 对在危房报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未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危房或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为准。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五篇)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五篇)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____、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

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____、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2)饮用水安全检查;(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4)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

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

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护导部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校务服务部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

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定期对校园内的建筑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报告危房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改造。

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检查频率和周期:学校设定安全检查的频率和周期,例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 检查内容:学校明确需要检查的内容,如校舍建筑、教室设备、消防设施、供电供水系统、食堂厨房等。

3. 检查标准和要求:学校规定检查所需的标准和要求,如根据消防法规、建筑安全法规、卫生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 检查人员和责任:学校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或者委托专业的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检查。

学校明确检查人员的职责和责任,以及检查后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危房报告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报告要求:学校规定危房的定义和标准,明确什么情况下需要报告危房。

2. 报告流程:学校规定报告的流程和程序,明确由谁负责报告危房,报告内容和报告方式。

3. 整改措施:学校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危险的房屋进行维修或改造,确保安全。

4. 监督和评估:学校建立危房整改的监督和评估机制,跟踪维修和改造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

这也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其合理、科学的实施可以为学校的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校舍及内部设施安全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校舍及内部设施安全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校舍及内部设施安全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一、小学要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排查校内火灾隐患,加强对微机室、图书室、教室、办公室、小学大门口、院墙、厕所、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等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危旧校舍维修改造,每学期开学初,都要组织人员对校舍进行全面巡查,发现情况立即整改。

三、加强体育器材等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

四、加强实验药品、器材的安全使用管理,危险药品必须实行双锁制度,严防化学药品外流。

五、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抓好集体活动、大型考试、各种比赛竞赛期间的师生交通及饮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六、加大对小学内部重点危险人员的排查、管理、教育、稳控工作力度,严防发生暴力事件。

七、加强校校周边安全综合整治。

密切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小学及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认真进行安全评估,摸清防范漏洞和突出问题;特别是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和镇、单位、村、社区,认真排查梳理小学周边存在的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访人员等特殊人群、高危人员,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教育稳控措施。

聘请治安联络员,将小学发现的校校周边可疑人员、可疑现象,及时由联络员通报公安等相关部门、单位,及时落实相关措施。

八、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城管、文化、卫生、交警等部门,坚决取缔小学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以及违规经营的摊点,坚决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九、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整治小学周边交通秩序,合理规划设置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

明确车辆管理与使用职责,严防超载、超员现象的发生。

十、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校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对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敲诈勒索学生的涉案人员严追细查,严厉打击,绝不使其形成气候。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范本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范本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清除安全隐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危房定义本制度所称危房,是指因年代久远、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问题、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设备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舍。

第三条危房报告责任1.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危房报告工作的领导,确保危房报告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危房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和报告。

3. 学校是危房报告的主体,校长是学校危房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危房。

第四条危房报告程序1. 学校应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疑似危房,要及时进行鉴定。

2. 学校在进行校舍安全检查时,要充分考虑校舍的结构、设备、设施、环境等方面,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深入。

3. 对于确认为危房的校舍,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整改。

4.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危房报告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学校危房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危房报告内容1. 危房的基本情况,包括校舍的名称、地址、建筑年代、建筑规模、用途等。

2. 危房的安全状况,包括校舍的结构、设备、设施、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危房的整改措施,包括整改的目标、内容、期限等。

第六条危房整改和拆除1. 对于确认为危房的校舍,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师生安全。

2. 学校应根据危房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

整改期间,学校要妥善安排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3. 对于无法整改的危房,学校应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拆除申请。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危房拆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范本(5篇)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范本(5篇)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范本一、背景:为了确保校园的安全和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制定了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旨在发现和解决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理。

二、目的:1.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2.加强对校园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监督;3.及时发现和报告危险的房屋和设施,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4.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和美观。

三、内容:1.校园安全定期检查:(1)制定校园安全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定期检查;(2)检查内容包括校园建筑物、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3)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4)定期进行校园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复查。

2.危房报告:(1)发现危险的房屋和设施,立即报告有关部门;(2)报告内容包括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3)有关部门根据报告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4)定期进行危房复查,确保危险的房屋和设施得到有效的处理和修复。

四、责任:1.校园安全检查责任人负责制定校园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2.校园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具体的校园安全检查工作;3.危房报告责任人负责接收和处理危房报告;4.有关部门负责根据报告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5.学校领导负责监督和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五、违规处理:对于未按照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执行、未能及时发现和报告校园安全隐患的相关人员,将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进行宣传和培训,以确保全体师生员工能够认识到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为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范本,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范本(2)校园安全是教育机构的首要任务之一,而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是保障校园安全的重要举措。

2024年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3篇)

2024年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3篇)

2024年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为确保我国教育环境的安全稳定,提高校舍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滦县第一实验小学的校舍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如下:一、指导思想学校应始终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对师生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立足于维护教育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增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全面加强校舍安全检查的规范化与制度化,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与处理。

二、检查内容1. 对校舍的门、窗、屋面、屋架进行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检查厕所、围墙、大门及门垛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检查校舍墙体、梁、柱子是否存在下沉或垂直断裂现象,关注钢结构件的锈蚀与变形情况。

3. 检查校舍内外墙皮和天花的粉刷层是否出现空鼓、脱落的危险。

4. 确认食堂、炉火的用火点安全,检查相关设备与设施是否存在隐患。

5. 检查学校供电供水设备、设施的安全性,特别是电线是否老化,接头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 确保防火、防雷、防盗设施以及体育器材的安全性。

7. 定期对师生进行校舍安全教育,并注意发现其他潜在隐患或险情。

8. 对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检查要求1. 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检查的工作网络。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总务处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作为职能部门,负责校舍定期检查的安全管理,成员涵盖食堂、实验室、电脑室、图书室等管理员,明确分工,确保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2.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鉴于校舍安全的重要性,各学校每学期开学时应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系统的校舍安全教育,可通过书面测试或竞赛等形式,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学校领导班子每学期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解决校舍建设与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并制定专项工作计划。

3. 突出检查重点。

针对人群集中、流动性大的教室、专用教室、厕所等部位,以及校舍的基础、屋架、承重墙部位和电线、防火、防雷等设施进行重点检查。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一、制度目的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内部的安全情形得到妥当管理和及时排出隐患。

通过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的水平,维护学校内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全部场合,包含教室、试验室、宿舍、办公区域、图书馆、运动场等。

三、安全定期检查管理标准1.定期检查时间:每个学期结束前,校内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校内安全检查。

2.检查内容:安全检查应涵盖以下方面:–场合安全:对校内各个场合的用电、用火、用气、用水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消防器材妥当摆放和使用。

–通道疏散:检查校内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安全标识是否清楚可见。

–学校外墙和围墙:检查外墙和围墙的完整性和稳固性,防止墙体倾倒等安全事故。

–安全设施:检查监控设备、报警设备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并进行功能测试。

–安全隐患排查:对学校内的潜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整改。

3.检查责任人:校内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指挥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各场合的负责人帮助搭配。

四、安全定期检查考核标准1.检查结果统计:安全定期检查后,各检查人员需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记录,并于一周内向校内安全管理部门上报。

2.安全隐患整改: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关负责人应订立整改措施,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校内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复查验收。

3.整改落实情况考核:校内安全管理部门将对各场合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场合进行督促,并进行后续跟踪。

五、危房报告制度1.报告对象:发现校内有不安全房屋的学生、教职员工应立刻向校内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危房报告应包含以下信息:–不安全房屋的实在位置、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报告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跟进。

3.报告责任人:校内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危房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对报告内容进行调审核实。

4.处理结果通知:校内安全管理部门在调审核实后,将处理结果通知报告人,并依据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排出不安全。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危房报告制度(3篇)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危房报告制度(3篇)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危房报告制度1.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应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重点:地基塌沉、滑坡、急剧下沉或基础发生严重不均匀沉陷而且还在发展,墙、柱出现严重倾斜和裂缝而且还在继续发展;内外墙纵横开裂而且还在发展;墙根大量风化、混凝土有裂缝等等。

3.分工负责:后勤主任要定期检查各个课室,学校各办公室、班级的负责人也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

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4.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5.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并予以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启用6.学校不得将现有场所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和经营。

7.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8.后勤主任负责校舍的管理和维修。

校舍维修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整改)。

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危房报告制度(2)是指学校为了确保学生、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进行隐患排查和危房报告的管理制度。

1. 隐患排查:- 学校应定期组织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校舍建筑、消防设施、校园设备等方面。

- 排查内容包括:建筑物结构安全、电气设备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善、学生宿舍安全、食堂卫生条件等。

- 排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记录和整理排查结果,并及时汇报给学校管理部门。

2. 危房报告:- 学校发现校园内存在危险房屋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报告。

- 危险房屋包括:房屋结构不稳定、墙体开裂、漏水严重、电路隐患等。

- 学校应编制危险房屋报告,说明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性,以及需要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学校校舍危房相关制度

学校校舍危房相关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校舍安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舍,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食堂、办公楼等。

第三条校舍危房是指校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建筑物倒塌或部分结构破坏,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

第四条校舍危房相关制度旨在加强对校舍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确保学校校舍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成立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校舍安全工作。

第六条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校舍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舍安全办公室职责:1. 制定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3. 对校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4. 对校舍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5. 及时向师生通报校舍安全情况。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报告第八条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九条日常检查由校舍安全办公室负责,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校舍外观、楼体结构、门窗、墙体、地面、屋顶、电线、消防设施等。

第十条定期检查由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校舍结构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

第十一条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遇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情况,应立即组织专项检查。

第十二条发现校舍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校舍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包括:1. 危险部位、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影响;2. 发现安全隐患的时间、地点;3. 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

第四章整改与修复第十四条对校舍安全隐患,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第十五条整改措施包括:1. 立即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2. 对安全隐患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3. 重新设计、建设或改造;4. 其他必要措施。

实验中学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实验中学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实验中学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实验中学师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校园安全定期检查1.检查时间与周期(1)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2)每月进行一次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

(3)每周进行一次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

2.检查内容(1)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规范等。

(2)校舍安全:检查校舍结构、设施设备是否安全,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3)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器材、药品、实验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校园治安:检查校园治安设施是否完善,校园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违规行为发生。

(5)交通安全:检查校园周边交通标志、信号设施是否完好,校园交通管理是否规范。

(6)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食品质量、原材料来源等。

(7)其他安全:检查校园内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体育设施、校园绿化等。

3.检查流程(1)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内容、人员等。

(2)检查人员按照方案进行逐项检查,记录存在的安全隐患。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提出整改要求。

(4)相关责任人根据整改要求,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5)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安全隐患报告制度1.报告主体(1)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校园安全隐患信息,并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

(2)各班级、各部门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全体师生有权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

2.报告内容(1)安全隐患的类型、地点、现状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2)建议采取的整改措施及预期效果。

3.报告流程(1)发现安全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应立即填写《安全隐患报告表》,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5篇)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5篇)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一、学校要____有关领导组成检查组,每学期初及学期末各____一次对校园内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重点排查。

由教导处会同各处室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其余各室要做到每日必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处室、年级组长及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对校舍安全的管理,密切____校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二、用水用电。

水电管理员应经常会同校长室对全校水电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平日也要密切____水电设施的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对于线路、设备等的现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领导决策时参考。

处室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应密切注意本处的水电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解决。

三、体育设施。

学校分管体育工作的同志要经常对体育设施进行检查,体育教师在____学生使用体育器材、设施前,要首先检查器材、设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解决。

四、学校各类专用设施。

总务处在设施使用前就应对设施进行安全性考察,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用。

设施使用后,分管工作的同志应经常对设施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

五、以上未包括的与处室密切相关的,或隶属于处室的设施,相关负责人要经常____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七、若出现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第一发现人(使用者)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确认后应在____小时内向上级主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置的建议。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2)报告制度1、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

2、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3、在通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初、末进行两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是用电安全、门窗护理、专用室设备等)。

4、在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安全隐患、不留安全死角。

5、必要时,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指导。

幼儿园危房报告制度

幼儿园危房报告制度

幼儿园危房报告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幼儿园校舍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房报告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园所有校舍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危房报告流程1. 安全检查(1)定期检查:我园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校舍安全检查,特殊天气或自然灾害发生后应立即进行专项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校舍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给排水系统、燃气安全等方面。

(3)检查记录:每次检查都应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日期、检查人员、检查部位、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2. 安全隐患报告(1)一旦发现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应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幼儿园安全隐患报告表》。

(2)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具体位置、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初步原因分析、建议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3)园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限制使用等。

3. 上报教育行政部门(1)园长应在发现安全隐患后的48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报告应包括:《幼儿园安全隐患报告表》、专业技术人员评估报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计划等。

四、危房处理1. 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2. 幼儿园应根据鉴定报告,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完成时间等。

3. 整改方案应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幼儿园应确保整改期间师生的安全。

五、责任追究1. 校舍安全检查、报告、整改等工作,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职责。

2.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校舍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培训与宣传1. 幼儿园应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校舍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通过家长会、公告栏等方式,向家长和社会公众宣传校舍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模版(3篇)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模版(3篇)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范围内的所有校园场所,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宿舍楼、教工住宅、图书馆等。

第三条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是本校校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参与下,持续推进。

第四条校园安全定期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形成检查报告。

危房报告由管理员负责,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应与校园安全制度建立衔接和互动,共同推进校园安全工作。

第二章校园安全定期检查第六条校园安全定期检查的目的是全面排查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第七条定期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过期、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卫生间是否正常运行、校园秩序是否良好等。

第八条定期检查应以周为单位进行,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检查计划,每周安排不同的部门负责,确保全面到位。

第九条定期检查应采取不定时、不事先通知的方式,以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

第十条定期检查报告应明确记录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危房报告第十一条危房报告是指对校园内存在的危险、不安全的房屋进行登记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二条管理员应定期巡查校园内的所有房屋,发现危险、不安全的房屋应及时填写危房报告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危房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房屋的基本信息、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议的整改措施、整改计划等。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危房报告后,应及时展开调查和处置,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相关人员。

第四章相关责任与处罚第十五条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涉及到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校园安全制度,履行职责,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舍检查与维修制度(5篇)

学校舍检查与维修制度(5篇)

学校舍检查与维修制度一、校舍检查的范围包括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围墙、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中层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如出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

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

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

维修计划应经上级部门同意批准。

二、对检查出的不安全校舍要按照下列制度及时维修:1、平时维修:对房屋的保养应随坏随修,及时处理,如局部漏雨,门窗合扇松动,冬天门窗玻璃破损,电线脱皮,开关损坏,插座壳面破损,水龙头滑丝等。

应少量储备灰、砖、油毡纸、水电小五金等器材,以备急用。

2、假期维修:对于较大型和提前预测的维修,应在假期进行,要选好施工队,做好施工监督,把好验收关,发现为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要尽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

3、不论何时施工、维修,都应把安全因素考虑在首位,要排除一切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学校要拒绝使用。

4、学校派专人对学校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漏雨、墙体断裂、墙皮脱落等学校能自己维修必须马上动手维修,较大型难以解决的向地方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小型维修一定要抓紧落实,决不能人为地轻度破损变成重度危房,造成停课。

人为因素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学校舍检查与维修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学校建筑物的安全和良好使用环境,制定出一套系统的检查与维修管理制度。

幼儿园危房报告制度

幼儿园危房报告制度

幼儿园危房报告制度一、制度背景幼儿园作为儿童成长的重要场所,其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一个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近年来,我国幼儿园安全事故频发,其中不乏因校舍安全问题导致的悲剧。

为了确保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危房报告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幼儿园校舍安全。

2. 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危房发现、报告、处置机制,提高幼儿园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3. 加强对幼儿园校舍安全的监管,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制度内容1. 校舍安全检查(1)幼儿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校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地基、墙壁、屋顶、门窗、电气设施等。

(2)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幼儿园要建立校舍安全检查档案,保存检查记录和相关资料。

2. 危房报告(1)幼儿园在检查中发现校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幼儿安全的,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报告内容应包括:校舍地址、安全隐患描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措施等。

(3)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3. 危房处置(1)对于鉴定为危房的校舍,幼儿园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疏散幼儿。

(2)幼儿园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按照危房处置程序进行整改或拆除。

(3)整改或拆除期间,幼儿园应做好幼儿安置工作,确保幼儿正常的教育和生活。

4. 责任追究(1)幼儿园未按规定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幼儿园发现危房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制度实施1. 幼儿园应将本制度纳入幼儿园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和职责分工。

2. 幼儿园应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校舍安全知识和本制度的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三篇)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三篇)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根据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对全校的安全工作作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每月定期组织全校各部门进行一次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大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双无”目标。

3、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总务处要随时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学校总务处每学期要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6、教导处每学期要检查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确保消防器材完备,确保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安全。

7、学校总务处每月要对供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严控超负荷运转,严控乱拉、乱扯供电线路。

8、学校办公要随时检查校园治安秩序,加强门卫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政教处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9、学校总务处、教导处、体育组要每周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器材进行检查,如在损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10、学校教导处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学生实验安全与校园环境卫生整洁。

11、对各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与环境卫生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二)校舍是搞好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校舍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长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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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潭红星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是搞好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校舍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长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舍及其它建筑物,由学校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每学期初、末各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平时做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平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发现校内有危房,要及时写出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实施维修或拆除。

三、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

四、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五、体育设施由体育组负责定期检查。

体育教师在组织学生使用体育器材、设施前,要首先检查器材、设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解决。

六、有关责任人因末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后,末及时解决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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