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洛县鸿照矿业发生中毒窒息事故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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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全国较大事故案例

2019全国较大事故案例

事故直接原因是:维护人员为防冻防凝拆开 倒罐管线上的一处法兰排水后未及时复原,在向 生产装置送料(经事故后检测,硫化氢含量在 3800ppm)时,操作人员错误开启倒罐阀门,造 成石脑油泄漏,在处置泄漏过程中,现场人员未 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释放出的硫化氢气体致使人 员中毒。(管理、人的问题)
应该打 开阀门
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9起危险化学品和 化工较大事故,导致35人死亡、52人受 伤。而2019年1-5月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 较大事故共3起、死亡13人(2019年全年 共发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较大事故14起、 死亡47人)。尤其进入4月份以来,已发 生5起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2

山东滨州滨阳燃化有限公司“1.1”中毒事故
4月16日10时左右,江苏省南通如皋市双马 化工有限公司硬酯酸造粒塔发生爆炸、起火,事 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其中3人危重,Ⅲ度 烧伤分别达到91%、96%、98%)。。
4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处于正常喷雾造 粒生产过程中,维修工人在给造粒塔底部锥形 料仓加装敲击锤(动火作业)时,造粒塔内发 生粉尘爆炸。爆炸后引发大火,造成造粒塔下 的钢构支架强度失效,造粒塔架倒塌。 8人死 亡,9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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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内为异 丙醇溶剂罐
墙壁内为 一空罐
事故泵池内部
甲硫醇 钠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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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直接原因是:异丙醇溶剂泄漏到泵池 内,其中溶解副产物硫化氢、氰化氢气体逸 出,聚集在泵池内,技术人员未经过进入受 限空间审批、未做任何气体检测进入池内造 成中毒,其余3人未佩戴防护用品盲目施救 ,造成伤亡扩大。(非法生产和进入受限空 间管理问题)
大 事
八 辽宁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4•24” 中毒事故

九 四川广元天森煤化有限公司“5•2”爆炸事故

四川火灾死亡人员名单公布

四川火灾死亡人员名单公布

四川火灾死亡人员名单公布
2021年6月6日,四川省閬江区發生了嚴重的火災,造成了多人傷亡和巨大的財產損失。

該火災是由一名無證加油站經營者違規操作引起的。

該事件迅速在社會上引起關注,人民群眾對此事件深表關切。

為了案件的調查及救治傷者和遺體辦理的工作,當局公布了四川火災死亡人員名單。

根据了解,此次火灾共造成18人死亡,其中包括10名男性和8名女性。

其中,最小的年龄仅有10岁,最大的年龄已经超过了60岁。

这些死者不仅来自四川自贡,也包括来自甘肃、湖北、云南等地方的游客。

许多遇难者是因为呼吸道受到了灼伤或窒息而死亡。

这些遇难者的身份得到公布后,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

人们对于这一事件的发生感到悲痛和愤怒。

许多家庭因此失去了亲人,他们的生命被轻易地夺去,这让人们感到十分的不公和不安。

目前,当局已经展开了详细的调查工作,同时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

同时在救治伤者和处理遗体的同时,也对涉事者进行了询问和调查,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公布死亡名单的同时,当局也承诺要对遇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并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遇难者家属的安全保护。

目前,四川火灾死亡人员名单的公布为家属们及时了解亲人的身份,也为社会对于事件的关注提供了重要依据。

希望事
故调查能够早日结束,遇难者的家属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和保障,遭受的损失得到得到充分的补偿,同时促进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得以完善,确保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8.02.12
•【文号】安监总政法〔2018〕28号
•【施行日期】2018.02.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维护法令统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部门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商有关部委和单位,并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193件安全生产文件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4年)
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5年)
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6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8年2月12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四川:全省煤矿事故案例分析会析因——三大原因造成煤矿事故

四川:全省煤矿事故案例分析会析因——三大原因造成煤矿事故

四川:全省煤矿事故案例分析会析因——三大原因造成煤矿事故时间:2011/6/10 8:51:00 编辑:煤炭网6月9日,全省煤矿事故案例分析会在成都召开,包括全省100余家煤矿企业负责人、15个市(州)安监局局长和60余个县级安监局局长参会。

通过案例分析显示,截至6月8日,造成我省煤矿事故的三大原因是:瓦斯爆炸事故、顶板事故和煤矿运输事故。

“分析严峻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煤矿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专项行动,努力实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省安监局局长林书成表示。

原因一:监管薄弱致瓦斯事故案例:2011年5月22日上午7点43分,四川弘鑫矿业有限公司荣县新胜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致6名矿工遇难。

“5·22事故绝不是偶然发生的,”新胜煤矿业主虞德森反省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监测监控系统未正常发挥应有作用,违规操作和培训教育不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统计显示,至6月8日,全省共发生瓦斯事故5起死亡13人,占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31%和12.38%。

发生瓦斯事故,荣县安监局党组书记欧忠国承认,当地安全监管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并表示将强化县级瓦斯监控平台建设,保证各煤矿与县级瓦斯监控平台联网达100%,同时对煤矿实行两个组白天和黑夜的明察暗访和跟踪督查。

原因二:技术低致顶板事故高发案例:2011年3月27日15时30分,攀枝花会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湾煤矿煤壁突然片帮,2人被埋,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截至6月8日,我省发生顶板事故61起死亡63人,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4.89%和60%,成为煤矿致死的最大原因。

顶板事故高发令人措手不及,克服这样的难题对大多数煤矿来说还很困难。

在煤矿从业近30年的荥经县聚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长鲜明锦表示:“要完全杜绝顶板就需要对煤矿周围的所有地层做很仔细的地质勘察,这样的技术和成本当前都不能实现。

”面对高发的事故,攀枝花会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湾煤矿总经理刘俊麟表示,公司划拨技改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对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的改革,高新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向成功的兄弟煤矿学习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近年几起煤矿水害涉险事故的通报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近年几起煤矿水害涉险事故的通报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近年几起煤矿水害涉险事故的通报【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发文字号】川安监函[2018]97号【发布部门】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日期】2018.04.08【实施日期】2018.04.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近年几起煤矿水害涉险事故的通报(川安监函〔2018〕97号)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古叙煤田公司、嘉阳煤矿:2016年5月13日,古叙公司石屏一矿因矿区普降大暴雨,矿区杉木河水位急剧上涨,洪水翻过杉木河引水涵洞入口拦水坝涌入溶洞及地下暗河,击穿溶洞与井下巷道底板岩柱的薄弱点,导致矿井2800多米巷道被淹、冲毁设备163台(套),井下当班288名矿工及时撤离脱险。

2016年12月9日,仁寿县红光煤矿+308m西运输大巷(新采区巷道)掘进工作面在过断层探放水作业过程中,探水钻孔(孔径65mm)发生突水和瓦斯喷出,突水约700m3、喷出纯瓦斯量约13000m3,涉险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和一个采煤工作面人员及时撤离脱险。

2016年12月25日,乐山市五通桥区大庆二井+100m新延深水平总回风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碛头后方约20米处(顶板破碎带)突然发生突水及瓦斯异常涌出,导致+100m总回巷及140余米下山被淹和总回风巷瓦斯超限报警,所幸当班该工作面无人作业。

2017年1月31日,泸州远大煤业有限公司相邻的关闭煤矿积水突破与该矿老采空区的隔离煤柱,导致约3.5万立方米积水溃入井下,+140m排水系统、-100m排水系统被淹,所幸正值春节放假期间井下无人作业。

2017年12月25日,广元市旺苍县白水兴旺煤业公司-150m水平1522采煤工作面因煤层顶板含水层水和上部老空水受采动影响发生突水,突水最大峰值约3700m3/h,总突水量3万余立方米。

所幸突水点在该采煤工作面下部,采面作业人员及时撤离脱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近期金属非金属矿山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近期金属非金属矿山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近期金属非金属矿山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法规类别】矿山安全【发文字号】安监总管一[2006]267号【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应急[2018]33号)【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6.12.22【实施日期】2006.12.2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近期金属非金属矿山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一〔2006〕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近来,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频繁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12月1日至19日,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已发生重大事故10起,死亡40人。

尤其是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相继发生3起中毒窒息事故,死亡12人,受伤2人。

这些事故分别是:云南省思茅市江城县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江城松山林铅锌矿中毒窒息事故。

该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各种证照齐全。

12月11日,在未启动局扇进行通风的情况下,违章进入盲立井丈量进尺,并盲目施救,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黄金有限责任公司炮烟中毒事故。

该公司属国有控股企业,各种证照齐全,矿井采用自然通风。

12月17日17时,西矿区800坑探矿井放炮结束后,在未启动局扇进行通风的情况下,一名矿工擅自进入工作面查看,导致中毒。

随后赶来救援的矿工,冒险施救,又导致多人中毒,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西桥镇群龙实业有限公司炮烟中毒事故。

该公司是生产山野葡萄酒的企业,无探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证照,非法盗采矿产资源。

12月19日,在未启动局扇进行通风的情况下,违。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几起铝生产企业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几起铝生产企业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几起铝生产企业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安监总明电[2011]19号【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1.06.07【实施日期】2011.06.0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几起铝生产企业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二季度以来,全国铝生产企业发生4起较大爆炸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2人失踪、26人受伤,分别是:4月1日20时30分,浙江宏威车业有限公司抛光车间的粉尘回收间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死亡5人、受伤1人。

5月20日19时10分,四川省成都市富士康集团鸿富锦成都公司发生一起铝粉尘爆炸事故,死亡3人、受伤15人。

6月1日19时45分,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源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铝液爆炸事故,死亡4人、失踪2人、受伤16人。

6月2日13时50分,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奇槎占美金属有限公司发生铝液爆炸事故,死亡3人、受伤8人。

铝生产企业较大粉尘、铝液遇水爆炸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特别是山东魏桥创业集团铝母线铸造分厂2007年“8·19”铝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死亡20人、受伤55人),教训十分深刻。

为切实加强铝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本地区铝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高温金属液体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高温金属液体与水、油、气等物质隔离防。

四川泸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共造成28人遇难

四川泸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共造成28人遇难

四川泸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28人遇难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泸州市安监部门获悉,泸县桃子沟煤矿“511”瓦斯事故伤员正得到积极救治。

截至目前,此次事故共造成28人遇难,18人受伤。

其中重伤8人,轻伤10人。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正全力救治事故伤员,每一个伤员都有一个专门的救治小组和一套救治方案,危重伤员有专人专护。

四川省卫生厅组织省内外创伤外科、烧伤整形科、急诊和护理等方面的专家奔赴泸州,投入会诊与救治工作。

目前,其他善后工作正依法有序进行。

一名重伤员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上午9时许,成都商报记者再次来到泸县人民医院。

泸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李焱平介绍,51岁的伤员曹乐田送到医院后,因伤势过重被送至ICU,由省市专家积极开展抢救。

但不幸的是,重度颅脑损伤、脑疝、颅底骨折、左肾挫伤伴出血、失血性休克的他于昨日凌晨3时过经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上午,记者了解到,目前18名伤员均已由泸县转至泸医附院接受治疗。

泸医附院院长何延政介绍,目前18名伤员中,有7人伤情较为严重,“其中还有3人住在重症监护室,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目前,泸医附院正全力救治事故伤员,每一个伤员都有一个专门的救治小组和一套救治方案。

遇难矿工最短上班才4天在矿难发生后坚持在井下救人并受伤的资中籍矿工邓良安告诉记者,他们同乡中一名叫欧剑的矿工下落不明。

昨日,欧剑的家属从资中赶到泸县,欧剑被证实已在此次事故中遇难。

据欧剑的家属介绍,欧剑是资中市兴隆街镇人,今年41岁,是家里的顶梁柱,两个女儿一个16岁,一个才4岁。

欧剑的同乡邓良安告诉记者,他们18个资中籍工友于5月7日来到矿山参加体检,8日才开始下井挖煤。

事故发生时他们在煤矿上班才4天,事故除造成欧剑不幸遇难外,还有两名工友受伤。

新闻链接>>>事故发生4天前曾要求煤矿整改据泸县安监局官方网站5月9日发布消息称,5月7日,省安监局事故调查处处长王建国、调研员祝逢春带队对泸县桃子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泸县安监局局长李孝伦陪同。

中毒和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中毒和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中毒和窒息事故案例分析目录一、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1)1.1 毒气泄漏事故案例分析 (1)1.1.1 事故经过 (2)1.1.2 事故原因分析 (4)1.1.3 事故预防措施 (5)1.2 化学品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6)1.2.1 事故经过 (7)1.2.2 事故原因分析 (8)1.2.3 事故预防措施 (9)二、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10)2.1 煤气泄漏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11)2.1.1 事故经过 (13)2.1.2 事故原因分析 (14)2.1.3 事故预防措施 (15)2.2 氮气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16)2.2.1 事故经过 (18)2.2.2 事故原因分析 (18)2.2.3 事故预防措施 (20)一、中毒事故案例分析2018年某化工厂发生一起苯中毒事故,造成多名工人不同程度的中毒。

事故原因是由于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对苯进行有效的储存和处理,导致苯泄漏。

泄漏的苯与空气混合后形成可燃气体,遇火源时可能引发爆炸。

当工人进入泄漏区域时,吸入了大量的苯蒸气,导致中毒。

经送医救治,部分中毒工人的生命得以挽回,但仍有两人因中毒过重不治身亡。

2019年某食品加工厂发生一起农药中毒事故,造成多名工人不同程度的中毒。

事故原因是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农药进行妥善储存和使用,导致农药泄漏。

泄漏的农药与空气混合后形成有毒气体,当工人进入泄漏区域时吸入有毒气体,导致中毒。

经送医救治,部分中毒工人的生命得以挽回,但仍有一人因中毒过重不治身亡。

年某制药厂发生一起药物误食中毒事故,造成一名工人中毒。

事故原因是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对药品进行严格的包装和标识,导致一名工人将药品误认为是食品而食用。

该员工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经送医救治,生命得以挽回,但仍需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

1.1 毒气泄漏事故案例分析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因反应釜的老化及未及时维修,发生毒气泄漏事故。

由于该化工厂涉及有毒化学物质的生产,一旦发生泄漏,可能导致大量有毒气体扩散至工作环境中。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3.12•【文号】安监总应急[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应急〔2009〕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连续发生3起因施救不当或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的较大事故,由最初涉险3人,最终导致11人死亡、6人受伤。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月22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矾山磷矿425水平掘进工作面因没有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1名工人在放炮作业后进入该工作面清理浮石过程中炮烟中毒晕倒,当班另外2名工人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3人死亡。

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在调试炉气净化装置除尘器过程中,1名工人一氧化碳中毒晕倒,另外8人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3人死亡、6人中毒。

3月8日,安徽省池州地区东至县迈捷矿业公司花山锑金矿在井巷维修作业中,1名工人进入探矿下山的盲巷时窒息晕倒,当班另外4名工人在未佩戴任何防护器具的情况下盲目进入盲巷施救,导致5人死亡。

上述事故教训深刻,暴露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上不重视,未制定应急预案,或制定的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未进行应急演练,不能指导科学施救;二是安全管理混乱,无风或微风作业,又未对作业现场进行有效的气体监测,安全措施不落实;三是对长期废弃巷道或封闭空间可能造成缺氧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认识不足,从业人员缺乏相关知识,作业程序不规范,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未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四是部分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安全监管缺失;五是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职工缺乏安全常识以及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六是安全投入不足,没有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也没有配备相关检测监控仪器。

2016年重特大事故回顾

2016年重特大事故回顾

2016年重特大事故回顾导读:2016年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还历历在目,事故惨痛的后果和深刻的教训应铭刻于心,回顾发生在2016年的重特大事故,吸取经验教训,防患于未然。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乾安、刘家峁煤矿“1?6”重大煤尘爆炸事故致11死亡详情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松树镇煤矿“3?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12人死亡调查报告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3?23”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致20人死亡调查报告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致10人死亡调查报告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4?25”重大水害事故致11人死亡调查报告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致12人死亡通报宁夏石嘴山市林利煤炭有限公司“9?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致18人死亡通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致21人死亡通报湖北省巴东县辛家煤矿“12?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11人死亡详情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14”重大爆炸事故致10人死亡通报贵州省贵安新区“2?5”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致22人死亡详情东莞东江口预制构件厂“4?13”起重机倾覆重大事故致18人死亡调查报告河南省郑州市中铝股份河南分公司“6?22”重大坍塌事故致13人死亡详情宜昌市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致21人死亡通报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10?10”农民自建房重大倒塌事故致22人死亡详情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6?4”重大沉船事故致15人死亡调查报告天津市津蓟高速"7?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26人死亡详情山东省淄博市“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1人死亡调查报告贵州安顺市“8?2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1人死亡详情云南红河州“8?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0人死亡详情广西南宁市“8?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1人死亡详情内蒙古呼伦贝尔“9?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2人死亡详情山东省枣庄市“10?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1人死亡详情云南永善县“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0人死亡详情京昆高速平阳段“11?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7人死亡详情湖北省鄂州市“1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8人死亡详情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致33人死亡通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致32人死亡详情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致74人死亡通报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35人死亡通报湖北巴东辛家煤矿事故被困11名矿工全部遇难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8日作者:王自宸资料图:事发煤矿。

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事故通报

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事故通报

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事故通报(1)
——事故警示教育
一、1月2日,新疆国投哈密能源开发开发公司大南湖煤矿在主斜井整体下放掘进机时断绳,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4人轻伤。

该矿为建设矿井,施工单位为中煤三建二十九处。

各煤矿要切实加强井下运输管理,及时检查维护设备设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1月3日,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县红票湾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

该矿为突出矿井,处于建设期间,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

各煤矿要切实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做到抽采达标,严防事故发生。

三、1月4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中田煤矿瓦斯抽放不到位,主斜井掘进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造成4人被困。

该矿为突出矿井,处于建设期间,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

各煤矿要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做到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达标。

四、1月7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葛麻湾煤矿发生1起较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

该矿为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

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井下火工品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各煤矿要切实加强火工品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禁违规违章作业。

五、1月14日,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朱集东煤矿沿空留巷扩刷巷道过程中,顶板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顶板事故,造成22人被困井下。

经全力救援,20人安全升井,2人死亡。

各煤矿企业要加强沿空留巷的顶板管理,严防顶板事故发生。

安监处
2014.3.12。

2021年人身伤亡及国外重特大事故案例汇总

2021年人身伤亡及国外重特大事故案例汇总

2021年全国典型人身伤亡及国外死亡事故案例汇总一、全国典型的人身伤亡事故。

1、2021年1月2日福建一温泉洗浴场边坡溜方9人受伤。

2021年1月2日21时20分左右,福建安溪魁斗镇佛仔格村村部附近公路旁边的温泉洗浴场边坡发生小面积溜方,致9人受伤。

2、2021年1月5日江苏发生管道天然气泄漏起火事故1死2伤。

2021年1月5日13时24分许,江苏无锡滨湖区胡埭南路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天然气泄漏起火。

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3、2021年1月7日浙江一门店发生火灾。

2021年1月7日傍晚6时许,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一家店铺发生火灾,据当地居民称有3人死亡。

4、2021年1月7日湖南一废旧电池处理厂发生爆炸1死20伤。

2021年1月7日18时12分左右,湖南长沙市宁乡市金洲镇的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老厂车间发生爆炸起火。

现场升起巨大的蘑菇云,火光冲天。

记者从宁乡官方获悉,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6人伤情较重,14人轻微伤。

5、2021年1月10日山东一金矿爆炸22人被困。

1月10日下午2时,位于山东栖霞市西城镇正在建设的五彩龙金矿发生爆炸事故,冲击波将井通梯子间损坏,罐笼无法正常运行。

事故发生时,井下有22名工人被困。

截至1月24日,山东栖霞笏山金矿事故22名被困矿工中,已经有11人获救,10名矿工遇难,仍有1人失联,目前仍在对1名失联者进行搜寻。

6、2021年1月10日湖南一仓库墙体坍塌2死2伤。

1月10日14时20分许,湖南岳阳市平江县城区某物流园在建仓库墙体坍塌,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7、2021年1月11日浙江一公司厂房连廊坍塌1死14伤。

1月11日8时许,位于浙江湖州市德清县的纳奇科化妆品公司厂房连廊发生局部坍塌,导致25名员工坠落。

造成1人死亡、14人受伤(其中3人伤势较重)。

经初步调查,事发位置为纳奇科化妆品有限公司1#、2#厂房南侧连廊处,廊高约8米。

事发时,连廊上的滚轮输送带货物滞留较多,且员工集中在连廊上开早会,连廊瞬间局部坍塌致人坠落伤亡。

2013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览表

2013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览表
6
8月31日
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液氨泄漏事故
15人死亡,7人重伤,18人轻伤
5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给予纪律处分
7
6月11日
苏州燃气集团横山储罐场生活区办公楼“6·11”重大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
11人死亡,9人
6月3日
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13
5月11日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8人死亡,18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2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行政处罚,22人给予纪律处分
14
4月20日
吉林省庆兴煤矿“4.20”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8人死亡,12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1633.5万元
14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给予纪律处分
15
4月1日
62人死亡,136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15人移送司法机关,48人给予纪律处分
4
11月1日
广西梧州市岑溪市炮竹厂“11.1”爆炸事故
12人死亡,17人受伤
5
10月8日
山东省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10·8”重大爆炸事故
10人死亡,33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3200万元
9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给予纪律处分
序号
日期
事故名称
人员伤亡情况
财产损失情况
事故调查处理
1
12月13日
新疆昌吉白杨沟煤炭公司“12.1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2人死亡
——
——
2
12月11日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荣建水果市场“12.11”重大火灾事故
16人死亡,5人受伤

2021年新闻失实的典型案例

2021年新闻失实的典型案例

2021年新闻失实的典型案例
2021年4月21日13时43分,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黑龙江凯伦达科技有限公司在三车间制气釜停工检修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9人中毒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73万元。

发生原因是,在4个月的停产期间,制气釜内气态物料未进行退料、隔离和置换,釜底部聚集了高浓度的氧硫化碳与硫化氢混合气体,维修作业人员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制气釜底部作业,吸入有毒气体造成中毒窒息。

救援过程中,救援人员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多次向釜内探身、呼喊、拖拽施救,致使现场9人不同程度中毒受伤。

2021年7月26日14时5分,G22青兰高速公路甘肃平凉泾川段发生一起大客车失控冲出路面侧翻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4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

发生原因是,事故大客车驾驶人雨天未保持安全行驶速度,驾驶技术状况不良、行李仓超载的大客车在高速行驶中应急操作处置不当,导致车辆失控侧翻。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两起窒息事故的通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两起窒息事故的通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两起窒息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1.25•【字号】鄂安监发〔2016〕113号•【施行日期】2016.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两起窒息事故的通报鄂安监发〔2016〕113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2016年11月13日11时左右,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粉中心在对保险粉干燥A釜进行检修时发生窒息事故,致1人死亡。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用压缩空气置换釜内氮气时,干燥釜底部的氮气未得到有效置换。

釜内气体取样不具代表性,仅在干燥釜内中间一个点进行了气体取样,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干燥釜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2016年11月13日17时30分左右,钟祥市大生化工有限公司在对环保设备脱硫塔工区第二单元处理喷淋装置漏点时发生窒息事故,致3人死亡。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企业组织工人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未开具作业票证,未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检测。

目前,上述两起事故正在调查中。

这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形同虚设,违章进行特殊作业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各地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责任感、使命感。

要及时将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蒋超良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从事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传达到基层,传达到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强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全年结好帐、收好官。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违反相关规定违章作业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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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洛县鸿照矿业发生中毒窒息事故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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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洛县鸿照矿业发生中毒窒息事故3人死亡5月18日,四川安监通报一起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5月15日19时30分许,甘洛县鸿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普I铅锌矿井下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据初步了解,该矿为停产矿山,目前正在开展井下系统维护工作,事发当日18时10分,4名工人在未配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的情况下,进入3号通风井的一废弃巷道内查看情况,其中走在前面的3人中毒窒息死亡。

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通风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1、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要结合汛期安全大检查,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特别是对不按要求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佩带自救器、通风系统不完善和未按规定安设局部通风机的地下矿山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改。

2、认真落实防中毒窒息事故措施
督促地下矿山企业健全完善通风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机,严禁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进一步建立完善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强化通风、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监控;废弃矿井和井下废弃巷道要及时封闭,严禁擅自打开、恢复利用废弃的井巷、硐室、采场等,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未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废弃的井巷、硐室、采场等场所;按要求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之前,必须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出现报警严禁进入。

3、加强复产复工检查验收
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7〕24号)要求,督促辖区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落实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安全防范措施。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准同意复产复工;发现未经检查验收同意擅自复产复工的,一律上限处罚直至提请政府关闭。

4、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
督促企业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定期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通风安全管理和防中毒窒息事故专题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操作和自我保护能力。

及时修订完善中毒窒息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防冒险盲目施救和扩大事故。

汛期来临,各地和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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