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甲方:XXXX公司
乙方:
甲方根据招标中标结果,将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规范“XXXX”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消防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的安全,依据《合同法》和国家、建筑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消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完工;乙方进场时间为年月日,退场时间为年月日。
三、管理目标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
安全、环保管理的基本目标:
•控制轻伤,百万工时伤害率≤0.8;
•杜绝重伤及以上伤害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职业中毒事故、重大建(构)筑物跨塌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百万工时死亡0人;
•隐患治理完成率100%;
•职业危害场所检测合格率100%;
•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环保设施完好率达100%并与主装置同步运行;
•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发生环境问题的重大投诉;
•不发生放射源泄漏、丢失和被盗等突发环境事件;
•严惩未遂事故,不瞒报或故意延报事故;
•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三同时”验收。
四、管理原则
1、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
2、遵循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以人为本,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
3、建立“政府指导,业主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及其它负有监管职能的单位监管,乙方负责,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4、自觉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以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XXXX 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依据管理工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细分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力度,努力
实现全过程零事故。
五、管理模式
“XXXX”项目安全环保管理推行“区域安全环保负责制”的管理。“区域安全环保负责制”是指乙方对合同范围所规定的“区域”(包括时间、空间和技术)或个人的业务管理范围和管理地域(包括所分管的设备、设施、建设施工工艺、人员管理以及管理时效等综合内容)负全面的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对所辖的建设施工作业区域,采取围墙或栅栏进行有效隔离,对进出作业场地的人员(不含甲方、监理协调单位及本工程监理单位到现场的监管人员)、机具、设备、物资进行管制。应做到“三禁止、一限制、一告知”:
禁止无“工作证”的从业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在所辖区域内作业;禁止无安全作业资格的机具、车辆(无相关证、照)在所辖区域内作业;禁止无“工作证”、“临时工作证”、“通行证”及相关证、照的非本单位人员、机具及车辆在所辖区域内滞留、停放。
限制配戴或持有“工作证”、“临时工作证”、“通行证”及相关证、照的非本单位人员、机具及车辆的活动范围,规范其行为于安全范围之内。
告知配戴或持有“工作证”、“临时工作证”、“通行证”及相关证、照的非本单位人员、机具及车辆,其所进入的区域内的危险、危害因素,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危险性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方法(设置告知、提示卡、牌或进行安全教育和口头告知、提示)。
所有进出的人员、机具、设备、物资必须出具乙方开据的工作证、
通行证等方能通行。
六、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磷化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主抓安全、环保的领导,各级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全、环保教育制度等。
3、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乙方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环保要求施工。
乙方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过程中,同时编制工程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交由监理方审查同意,报甲方安全环保部门备案。并配置物资、资金和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演练。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法规及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环保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环保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涉及甲方企业形象标识的劳保用品,由甲方统一购买,并统一形象标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10、乙方人员对自已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必须借用或租赁,乙方应与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