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18个
国际民航公约

日本章鱼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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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色天妇罗
刺身
• 刺身(日语音“杀西米”) 是将新鲜的鱼、贝、牛肉等原 料,依照适当的刀法加工,享 用时佐以用酱油与山葵泥调出 来的酱料的一种生食料理。 • 以前,日本北海道渔民在 供应生鱼片时,由于去皮后的 鱼片不易辨清种类,故经常会 取一些鱼皮,再用竹签刺在鱼 片上,以方便大家识别。这刺 在鱼片上的竹签和鱼皮,当初 被称作“刺身”,后来虽然不用 这种方法了,但“刺身”这个叫 法仍被保留下来。
面食
乌冬面
拉面
荞麦面 素面
なっとう 納豆
納豆は大豆を納豆菌によって発酵させた日本の食 品。 纳豆是大豆经纳豆菌发酵而成,盛产于日本的一种 保健食品。目前,全世界,尤其是整个东南亚的人 们对纳豆的作用高度认可,食用者众多。 日本人主要食用咸纳豆与拉丝纳豆,关西人喜欢前 者,关东人则爱吃后者(丝越长说明纳豆发酵的效 果越充分,质量越好)。
握寿司(江户派)
箱寿司(关西派)
寿司的两大派别
日本寿司分两大派别:
一、江户派
握寿司 二、关西派 箱寿司(在盒子里糅合各种材 料制作的寿司艺术品。大阪的最有名) 两相对比之下,握寿司更让大家青睐。因为 不使用任何模具,全靠寿司师傅手工握制而 成,这样不仅可以保证米饭的颗粒圆润,同 时也有效地保持了米饭的醇香。
樱花--日本国花
日本,被誉为“樱花之国”。蔷薇科的落叶树。四 月花开,但盛花期只有六七天。樱花在日本从南向 北陆续开放。爱花者,可以从南起伴着樱花花容向 北,赏花长达半年之久。
日本和服
• 和服指的是日本 传统民族服装, 在日语称为“着 物(Kimono)”; 因为是由中国隋 唐服式改制的, 又称吴服。
芝加哥公约18个附件

国际民航组织的技术规范
芝加哥公约的(国际民航公约)18个附件:
一、 颁发人员执照 二、 空中规则
三、 国际空中航行的气象服务 四、 航图
五、 空中和地面运行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六、 航空器的运行
七、 航空器国籍与登记标志 八、 航空器的适航性 九、 简化手续 十、 航空电信
十一、 空中交通服务 十二、 搜寻与援救 十三、 航空器失事调查 十四、 机场
十五、 航行情报服务 十六、 环境保护 十七、 安全保卫
十八、 危险货物的安全空运
照照 规规 气气 图图 计计 运运 籍籍 适适 简简 电电 交交 寻寻 失失 机机 情情 环环 安安 危危。
国际民航组织(现有185个缔约国),有33个理事国,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大会
理事会(33个理事国)
秘书处,下设五个局、七地区办事处
各专门委员会。
民航安全

11、各类标志物、标志线应当清晰有效,颜色正确;助航灯光系统和可供夜间使用的引导标记牌的光强、颜色、有效完好率、失效时间,应当符合(《民用机场飞行技术标准》)的要求。
12、当飞机坠落后,整个飞机都燃烧起来时,首先用(干粉)压制机身外部火焰,同时用泡沫覆盖冷却机身,降低高温对乘客的影响,为机身内部人员的生存提供条件。可重点考虑扑灭油箱、发动机和起落架等部位的火。
A数据分析 B工程调查 C纠正错施 D 数据采集
13、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7》的定义,“航空保安”(Aviation Security),是指为保卫民航安全不受(A )的影响而采取的措施和使用的人力物力资源的总和。
A非法干扰行为 B劫机行为 C旅客投诉 D空中交通管制
A运控安全管理 B地面保障安全管理 C客舱安全管理 D维修安全管理
6、航空器事故是指由于( ABCD )、自然灾害 等因素造成的飞机坠毁,人员重大伤亡事件,分为机场内和机场外两种情况。
A天气原因 B航空器设备失灵 C认为破坏 D技术操作
7、目视助航设施主要分为两大部分:( BC )
3、民航应急工作的管理体制是( ABCD )
A统一领导 B综合协调 C分类管理 D分级负责
4、下列属于应急管理体系的是( ABCD )
A预防 B预警 C应急处置 D善后处理
5、航空公司安全管理一般主要关注飞行安全管理、( ABCD )和驾驶舱资源管理等。
6、飞行签派员安全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公司( B )管理,实时掌握飞机动态,分析飞行不正常情况对航班运行的影响。
A应急预案 B航班运行计划 C航班调整 D航班监控
10国际民航公约及其附件

2020/7/22
? 十三、审议空中航行委员会有关修改附件的建议, 并按照第二十章的规定采取行动;
25
适航维修基础知识
定义及地位
机务培训中心
成立及成员国 宗旨和目的
1.2.2 机构及其职责
总部 组织机构图及职责 地区活动及 COSCAP-NA
2020/7/22
8
机务培训中心
适航维修基础知识
成立及成员国
机务培训中心
ICAO: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成立
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二部分第 43条 时间: 1947 年4月4 日正式成立 联合国负责处理国际民航事务的一个专门机构
20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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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维修基础知识
定义及地位
机务培训中心
? 第三十七条 国际标准及程序的采用 (续)
? 为此,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应根据需要就以下项目随 时制定并修改国际标准及建议措施和程序:
? 七、气象资料的收集和交换; ? 八、航行记录簿; ? 九、航空地图及图表; ? 十、海关和移民手续; ? 十一、航空器遇险和失事调查;
总部
欧洲地区 中东地区
北美、中美 和加勒比地 区
西非和中非 地区
南美地区
亚太地区
东非和南非 地区
2020/7/22
19
适航维修基础知识
机务培训中心
1.3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 件
1.3.1 附件概述
1.3.2 附件1、6、8
航空法规(1)

2020/12/17
航空法规(1)
国际标准
n 特性、构形、材料、性能、人员、程序等 规范
n 其一致应用是国际飞行安全或正常所必需 的
n 缔约国应遵守这些规范 n 当不能符合时,必须向理事会通知差异
2020/12/17
航空法规(1)
建议措施
n 特性、构形、材料、性能、人员、程序等 规范
n 其一致应用对国际飞行安全或正常有好处 n 缔约国将力求符合它
2020/12/17
航空法规(1)
3.1.4a大会
n 赋予、变更、撤消理事会必需的适 宜的权力
n 审议批准与其它国际组织或机构间 的合作事宜及有关国际协议。
2020/12/17
航空法规(1)
3.1.4b理事会
n 大会的常设机构 n 任期三年 n 主席由理事会选出
2020/12/17
航空法规(1)
n 9个科,下设21个临时性研究小组
2020/12/17
航空法规(1)
3.2 ICAO的技术规范
国际标准与建议措施 航行服务程序 地区补充规定
航行规划 技术手册 指南 通告
2020/12/17
航空法规(1)
3.2.1国际标准与建议措施
n 国际民航公约的18个附件
n 国际标准 n 建议措施
2020/12/17
航空法规(1)
3.1.3 ICAO的宗旨和目的
宗旨:
发展国际航行 的原则和技术
促进国际航空 运输的规划和 发展
目的:
安全和秩序 航空器设计和操作 航路机场航行设施 航空运输健康经营 防止不合理竞争
2020/12/17
航空法规(1)
3.1.4 ICAO的机构和职能
航空公约知识

航空公约知识一、公约名称1919年巴黎公约1929年华沙公约1944年芝加哥公约二、公约发展史1、国际航空法发展史的萌芽时期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2、国际航空法发展史的活跃时期开始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1944年诺曼底登陆(二战结束前)3、国际航空法发展史的不断成熟与完善时期开始于1944年缔结了芝加哥公约《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后,进入了不断成熟和完善时期4、刑法公约缔结于“不断成熟与完善”时期。
5、罗马公约不属于国际航空法三大体系三、必须知道的公约知识(一)华沙公约缔结于1929年全名是《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少公约的主要内容涉及:a 国际航空运输凭证的内容、规格b 国际航空运输凭证在运输合同中的法律地位c国际航空运输过程中旅客伤亡赔偿d国际航空运输过程中行李与货物损害赔偿1、华沙体制是:指华沙公约及一系列随后修订的补充文件。
共计1+9=10个文件,华少公约和它的部分修订补充文件正在并行生效2、如果未加入华沙公约,就不能加入其任何修订补充文件(二)芝加哥公约-----《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签订于1944年12月7号1、1个公约《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18个附件(后增至19)和二个协定《国际航班过境协定》、《国际航空运输协定》2、芝加哥公约规定的“无差别对待原则”是指各缔约国根据主权原则对航空器施加的条件或限制应对(本国航空器)与(外国航空器和外国国家航空器)一视同仁,实行无差别对待3、芝加哥公约的附件1 由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通过2共有19个附件3附件即”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4附件应根据航空发展而修订4、芝加哥公约是至今加入国家最多的公约(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是“非官方协定”航空刑法公约在航空器内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非法劫持、干扰或控制飞行中的航空器,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航行设备,或企图从事任何此种行为,以致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或财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内良好秩序和纪律的犯罪行为。
国际民航主要公约

《反破坏公约》
1971年
《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
1980年
《日内瓦公约》
1948年
《关于国际承认航空器权利的公约》
1948年/2000年
《罗马公约》
1952年
《关于外国航空器对地(水)面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公约》
1958年
《蒙特利尔议定书》
1978年
《修改1952年10月7日在罗马签订的关于关于外国航空器对地(水)面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公约的议定书》
1955年
《修改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
1975年
《蒙特利尔公约》
1999年
全面取代《华沙公约》,全称是《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2005年
《东京公约》
1963年
《关于在航空器上犯罪和其他行为的公约》
1978年《反劫机公Fra bibliotek》1970年
《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
2.领空主权原则的确立
3.空域管理的原则
4.空域管理的内容
公约
签署年份
名称与内容
我国加入时间
《芝加哥公约》
1944年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与此共同签署的还有另外四个公约,分别是《国际民用航空临时协定》、《国际航班过境协定》《国际航空运输协定》《国际民用航空会议最后议定书》
1974年
《华沙公约》
1929年
《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1958年
《海牙议定书》
------------
《开普敦公约》
2001年
《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
2009年
《蒙特利尔公约》需要了解的内容包括: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8

7.1 总的要求 ………………………………… 7-1
页码
7.2 危险品运输凭证 ………………………… 7-1 7.3 使用的文字 ……………………………… 7-1
第 8 章 经营人的责任 ………………………… 8-1
8.1 运输的接收 ……………………………… 8-1 8.2 接收检查清单 …………………………… 8-1 8.3 装货和装载 ……………………………… 8-1 8.4 检查破损或渗漏 ………………………… 8-1 8.5 客舱或驾驶舱的装运限制 ……………… 8-1 8.6 污染的清除 ……………………………… 8-1 8.7 分离与隔离 ……………………………… 8-1 8.8 危险品装载的固定 ……………………… 8-2 8.9 货机的装载 ……………………………… 8-2
六次会议
2
Hale Waihona Puke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五、六和七次会议
3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
八次会议
4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
(第二版) 十一次会议
5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
十四和十六次会议
6 (第三版)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 七次会议和对附件 6 第 1 部分的 25 次 修订
7
危险品专家小组的
第 18 次会议
表 A-附件 18 的修订
附件 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标准 凡有关物理特征、结构、材料、性能、 人员或程序的规格,其统一应用被认为对国际 航行的安全与正常是必要的,各缔约国将按照 公约予以遵守;如不可能遵照执行时,则根据 公约第 38 条必须通知理事会。
建议措施 凡有关物理特征、结构、材料、性 能、人员或程序的规范,其统一应用被认为对 国际航行的安全、正常或效率是有利的,各缔 约国将力求按照公约予以遵守。
国际民航公约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1944年12月7日芝加哥)序言鉴于国际民用航空的未来发展对建立和保持世界各国之间和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大有帮助,而其滥用足以威胁普遍安全;又鉴于有需要避免各国之间和人民之间的磨擦并促进其合作,世界和平有赖于此;因此,下列各签署国政府议定了若干原则和办法,使国际民用航空得按照安全和有秩序的方式发展,并使国际航空运输业务得建立在机会均等的基础上,健康地和经济地经营;为此目的缔结本公约。
第一部分空中航行第一章公约的一般原则和适用第一条主权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第二条领土本公约所指一国的领土,应认为是在该国主权、宗主权、保护或委任统治下的陆地区域及与其邻接的领水。
第三条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一、本公约仅适用于民用航空器,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
二、用于军事、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器,应认为是国家航空器。
三、一缔约国的国家航空器,未经特别协定或其他方式的许可并遵照其中的规定,不得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空飞行或在此领土上降落。
四、缔约各国承允在发布关于其国家航空器的规章时,对民用航空器的航行安全予以应有的注意。
第三条分条②注②一九八四年五月十日,大会决定修正芝加哥公约,增加第三条分条。
该条尚未生效。
一、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必须避免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如拦截,必须不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
此一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在任何方面修改了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各国的权利和义务。
二、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在行使其主权时,对未经允许而飞越其领土的民用航空器,或者有合理的根据认为该航空器被用于与本公约宗旨不相符的目的,有权要求该航空器在指定的机场降落;该国也可以给该航空器任何其他指令,以终止此类侵犯。
为此目的,缔约各国可采取符合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包括本公约的有关规定,特别是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任何适当手段。
每一缔约国同意公布其关于拦截民用航空器的现行规定。
三、任何民用航空器必须遵守根据本条第二款发出的命令。
航空法规试题总结

第一章年12月7日,52个国家在芝加哥签署的国际航空公约是什么(《芝加哥公约》即《国际民用航空公约》)2.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于哪一年成立(1947年4月4日)3.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包含了多少个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的附件(18个)的总部地点是(蒙特利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大会)6.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的名称是(人员执照的颁发)7.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附件大部分是由谁负责编写的(空中航行委员会)8. 中国民航哪一年建立归谁领导(1949不把11月2日。
空军)9. 中国民航何时脱离军队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1980年3月5日)10.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性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民航事务的直属机构)11. 负责对管辖地域的民用航空事务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责属于(民航地区管理局)12. 负责对民航地区管理局所辖地域航空公司机场等民航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督和市场管理的职责属于(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13. 民航地区管理局共设置了多少个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33个)14. 经过体制改革民航局的主要职责转变为哪5个方面(安全管理,市场管理, 宏观调控, 空中交通管理, 对外关系)15. 民航总局局长从总局令发布的是什么法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16. 中国民航法规体系中属于国家法律,具有最高效力的是哪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7. 设计初始适航管理和审定的民用航空规章有哪些(CCAR-21,23,25,27,29,33,34,35,36,37,53,55部)18. 与航空器适航维修有关的欲行管理规章有哪些(CCAR-91,121,135)19. 涉及航空器适航维修的规章有哪些(CCAR-145,66,43,147)20. 受总局局长授权,由职能部门主任,司长签署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有哪些(管理程序AP , 咨询通告AC, 管理文件MD ,工作手册WM ,信息通告IB ,表格CH )第二章1.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符合其型号设计并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2.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分类(一类是初始适航管理,另一类是持续适航管理)3.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机构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4. 适航管理工作的内容是(立法,颁证和监督检查)5. 什么用于颁发和更改运输类飞机的型号合格证(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6. 那不适航标准不限制最大审定起飞重量和乘客座位数,但单发发动机不适用(CCAR-25)7. 为各类证书的颁发和更改设定了招生标准的适航标准是哪部(CCAR-36)8. 航空产品包括(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9. 航空产品取得了型号合格证书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其设计符合适航标准)10. 补充型号合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国内设计和制造的民用航空产品上的设计大改)11. 在进口民用航空器上进行重要改装需要申请什么合格证(申请改装设计批准书)部规定对哪类航空器颁发标准适航证(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认可证的航空器)13. 为修理,改装,维护,交货或出口封藏航空器而进行的调机飞行应取得第几类特许飞行证(第二类)14. 机组训练实验,表演飞行应取得第几类特许飞行证(第一类)15. 型号合格证书的种类包括哪两种(型号合格证TC, 型号设计批准书TDA )16. 航空公司或维修单位进行客改货,加装机载设备等应申请什么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书)17. 按照什么标准批准书制造的项目安装飞机上使用,还应获得局方的装机批准(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18. 《民用航空法》要求从事飞行的民用航空器应当至少携带哪些文件(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民用航空器适航证书,装有无线电设备的民用航空器其无线电台执照)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的标志包括(国籍标志,登记标志,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法定名称和标志,对于挂旗航空公司而言,还包括国旗标志)20. 民用航空器上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绘制的位置是如何规定的(固定翼航空器,旋翼航空器,飞艇,载人气球)21. 合格证持有人按CCAR-121部运行的飞机应当是型号合格审定为什么的飞机(运输类或通勤类飞机)第三章1.哪些飞机按CCAR-43部维修放行(商业运输的小型航空器9座以下按照检查大纲或维修方案的工作)2.维修管理指令针对的对象(运营人)部得要求报告缺陷和不适航状况时,正确的报告方式是(72小时内向总局或的确管理局报告)部中的维修不包括(改装)5.签署放行航空器及其部件重要修理和改装的人员包括谁(维修单位的授权放行人员,民航总局的监察员,民航总局的监察员委任代表)6.根据CCAR-43部规定,渐进式检查中的例行检查内容包括(目视检查或对设备航空器或对其部件系统等进行原位检查)7.根据CCAR-43部规定,渐进式检查中的详细检查内容包括(对设备,航空器及其部件的系统进行离位的彻底的检查和翻修)部中修理和改装原则适用范围(适用于按照CCAR-121部,135部,91部运行的所有航空器)中一般改装包括(改装方案及其实施)中维修的定义以及与CCAR-145中的规定有什么不同(145中包括改装而43中不包括改装)11.涡轮动力旋翼机的检查要求包括(年度检查,100人检查,渐进式检查)12.渐进式检查是指(由运营人对100人和年度分段进行)部对缺陷和不适航情况规定了(72小时)的报告时间.14CCAR-43部规定了重要修理和改装的典型项目包括((1)机身的重要修理(2)动力装置的重要修理(3)螺旋桨重要改装和修理(4)机械设备重要改装和修理)15.经过重要修理和改装的航空器或部件应按什么方式批准恢复使用(三方签字放行)16.重要修理和改装的判断方法(按是否影响重量限制,平衡限制,结构强度,飞行性质,动力装置运动,飞行操作品质,噪声和其他影响适航的品质等,并根据经验来判断,重要改装和修理都应送交航空器适航审定部门审查批准,并由有关单位在飞行标准部门监督下实施。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至18)

国 际 民 用 航 空 公 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 1 至 18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附件2空中规则附件3国际空中航行气象服务附件4航图附件5空中和地面运行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附件6航空器的运行附件7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附件8航空器适航性附件9简化手续附件10航空电信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附件12搜寻与援救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附件14机场附件15航空情报服务附件16环境保护附件17保安:保护国际民用航空免遭非法干扰行为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人员执照的颁发》只要航空旅行离不开飞行员和其他空勤及地面人员,他们的资格、技能和培训仍然会是高效和安全运行的基本保证。
进行适当的人员培训和执照颁发也在各国之间注入了信心,使人员资历和执照得到国际承认和接受,并使旅客对航空具有更大信任。
向飞行机组成员(飞行员、飞行工程师和飞行领航员)、空中交通管制员、航空站经营人、维修技术员和飞行签派员颁发执照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中作了规定。
有关的培训手册向各国提供了关于培训课程的范围和深度的指南,以确保对安全的空中航行的信心得到维持,这正是《公约》和附件1的意图。
这些培训手册还为其他航空人员的培训提供了指南,如机场应急人员、飞行运行官员、无线电话务员和其他有关领域的人员。
当今的航空器运行是如此复杂多样,必须对由于人的失误或系统组件故障导致的整个系统失效的可能性进行防范,而无论这种可能性是多么遥远。
人是航空器运行环节中关键的一链,而同时由于其本性决定也是最灵活和多变的。
有必要进行适当培训,以把人的失误减至最少,并提供有能力、有技能、熟练的和合格的人员。
附件1和国际民航组织培训手册描述了在各工种中精通业务所需的技能,从而有助于胜任工作。
附件的体检标准,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可能的造成能力丧失的体格状况提供了早期警报,有助于飞行机组和管制员的总体健康。
ICAO 附件说明

国 际 民 用 航 空 公 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 1 至 18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附件2空中规则附件3国际空中航行气象服务附件4航图附件5空中和地面运行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附件6航空器的运行附件7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附件8航空器适航性附件9简化手续附件10航空电信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附件12搜寻与援救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附件14机场附件15航空情报服务附件16环境保护附件17保安:保护国际民用航空免遭非法干扰行为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人员执照的颁发》只要航空旅行离不开飞行员和其他空勤及地面人员,他们的资格、技能和培训仍然会是高效和安全运行的基本保证。
进行适当的人员培训和执照颁发也在各国之间注入了信心,使人员资历和执照得到国际承认和接受,并使旅客对航空具有更大信任。
向飞行机组成员(飞行员、飞行工程师和飞行领航员)、空中交通管制员、航空站经营人、维修技术员和飞行签派员颁发执照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中作了规定。
有关的培训手册向各国提供了关于培训课程的范围和深度的指南,以确保对安全的空中航行的信心得到维持,这正是《公约》和附件1的意图。
这些培训手册还为其他航空人员的培训提供了指南,如机场应急人员、飞行运行官员、无线电话务员和其他有关领域的人员。
当今的航空器运行是如此复杂多样,必须对由于人的失误或系统组件故障导致的整个系统失效的可能性进行防范,而无论这种可能性是多么遥远。
人是航空器运行环节中关键的一链,而同时由于其本性决定也是最灵活和多变的。
有必要进行适当培训,以把人的失误减至最少,并提供有能力、有技能、熟练的和合格的人员。
附件1和国际民航组织培训手册描述了在各工种中精通业务所需的技能,从而有助于胜任工作。
附件的体检标准,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可能的造成能力丧失的体格状况提供了早期警报,有助于飞行机组和管制员的总体健康。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附件18简介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附件18简介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附件18简介(1)国际民用航空公约1944年12月7日订于芝加哥,1947年4月4日生效。
缔约目的:26个缔约国为使国际民用航空按照安全和有秩序的方式发展,并使国际航空运输业务建立在机会均等的基础上,健康地和经济地经营而缔结此公约。
公约内容:共22章96条。
(分四部分)第一部分空中航行(第一章---第六章)第二部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第七章---第十三章)第三部分国际航空运输(第十四章--第十六章)第四部分最后条款(第十七章--第二十二章)十八个附件附件 1 人员执照的颁发附件 2 空中规则附件 3 国际空中航行气象服务附件 4 航图附件 5 空中和地面运行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附件 6 航空器的运行附件 7 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附件 8 航空器适航性附件 9 简化手续附件 10 航空电信附件 11 空中交通服务附件 12 搜寻与援救附件 13 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附件 14 机场附件 15 航空情报服务附件 16 环境保护附件 17 保安:保护国际民用航空免遭非法干扰行为附件 18 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2)附件 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简介世界上各种运输形式所承运的货物,有一半以上是危险品—爆炸物、腐蚀物质、易燃物质、毒性物质,甚至放射性物质。
这些危险物品对全球多种工业、商业、医疗以及研究的需要和过程至关重要。
由于航空运输的优势,这些危险品的很大部分是由航空器承运的。
国际民航组织承认此类货物的重要性,并采取了各种步骤,以便确保能够安全承运此类货物。
做法是通过了附件18,以及相关的文件《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指南》。
对于管理危险品的航空承运存在其他规则,但没有在国际上适用,或者很难在国际上实施,并且,他们与其他运输形式的相应规定也不一致。
附件18 规定了需要遵守的广泛标准和建议措施,以便安全承运危险品。
附件包含了相当稳定的材料,利用通常的附件修订过程只需要偶尔进行修订。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18个附件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18个附件自国际民航组织成立以来,该组织的主要技术成就是在安全、规范和高效的航空服务方面实现了标准化,从而使国际民航许多领域的可靠性达到了一个高水平,尤其是在航空器、操作航空器的机组和地面设施与服务方面。
标准化是通过创立、采纳和修订国际民航组织公约的附件来实现的,这些附件被称作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
标准是指令性的,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同意遵守这些标准。
如果成员国的标准与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不同,该成员国必须向国际民航组织通告不同之处。
建设措施是建议性的,不是必须的。
某一条款是否被确定为标准取决于对如下问题做出的回答:“所有缔约国一致使用该条款是否必要?”这些标准的适用性可能会受到一些地形、交通密度、飞行阶段和气候等因素相关的制约条件的影响,但是,不管是否遇到这些制约条件,所有缔约国必须同样的使用这些标准,除非该缔约国向国际民航组织通告了差异。
国际民航组织附件包含了通过国际协商已经采用的标准和建议措施。
对其18个附件说明如下:(1)附件1,人员执照(personnel licensing),提供有关飞行机组人员、飞行签派员/飞行运行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机维修人员执照的信息。
(2)附件2,飞行规则(rules of the air),包含和目视与仪表飞行相关的规则。
(3)附加3,国际空中航行的气象服务(meteorological service for international air navigation),规定国际空中航行的气象服务和航空器观察的气象报告。
(4)附加4,航图(aeronautical charts),包含国际航空中使用的航图规范。
(5)附加5,在空中和地面操作中使用的计量单位(measurement units used in air and ground operations)。
该附件列出在空中和地面操作中使用的量纲系统。
(6)附件6,航空器运行(operation of aircraft)。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18个附件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18个附件自国际民航组织成立以来,该组织的主要技术成就是在安全、规范和高效的航空服务方面实现了标准化,从而使国际民航许多领域的可靠性达到了一个高水平,尤其是在航空器、操作航空器的机组和地面设施与服务方面。
标准化是通过创立、采纳和修订国际民航组织公约的附件来实现的,这些附件被称作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
标准是指令性的,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同意遵守这些标准。
如果成员国的标准与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不同,该成员国必须向国际民航组织通告不同之处。
建设措施是建议性的,不是必须的。
某一条款是否被确定为标准取决于对如下问题做出的回答:“所有缔约国一致使用该条款是否必要?”这些标准的适用性可能会受到一些地形、交通密度、飞行阶段和气候等因素相关的制约条件的影响,但是,不管是否遇到这些制约条件,所有缔约国必须同样的使用这些标准,除非该缔约国向国际民航组织通告了差异。
国际民航组织附件包含了通过国际协商已经采用的标准和建议措施。
对其18个附件说明如下:(1)附件1,人员执照(personnel licensing),提供有关飞行机组人员、飞行签派员/飞行运行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机维修人员执照的信息。
(2)附件2,飞行规则(rules of the air),包含和目视与仪表飞行相关的规则。
(3)附加3,国际空中航行的气象服务(meteorological service for international air navigation),规定国际空中航行的气象服务和航空器观察的气象报告。
(4)附加4,航图(aeronautical charts),包含国际航空中使用的航图规范。
(5)附加5,在空中和地面操作中使用的计量单位(measurement units used in air and ground operations)。
该附件列出在空中和地面操作中使用的量纲系统。
(6)附件6,航空器运行(operation of aircraft)。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18个附件

精心整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18个附件
自国际民航组织成立以来,该组织的主要技术成就是在安全、规范和高效的航空服务方面实现了标准化,从而使国际民航许多领域的可靠性达到了一个高水平,尤其是在航空器、操作航空器的机组和地面设施与服务方面。
(2)附件2,飞行规则(rulesoftheair),包含和目视与仪表飞行相关的规则。
(3)附加3,国际空中航行的气象服务(meteorologicalserviceforinternationalairnavigation),规定国
际空中航行的气象服务和航空器观察的气象报告。
(4)附加4,航图(aeronauticalcharts),包含国际航空中使用的航图规范。
(5)附加5,在空中和地面操作中使用的计量单位(measurementunitsusedinairandgroundoperations)。
该附件列出在
(10)附件10,航空电信(aeronauticaltelecommunication)。
第1卷规定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标准;第2卷规定标准的通信程序。
(11)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airtrafficservices),包括建立和使用空中交通管制、飞行情报和告警服务的信息。
(12)附件12,搜寻与救援(searchandrescue)。
提供搜寻与救援所必需的组织和使用有关设施与服务的信息。
(13)附件13,航空器事故调查(aircraftaccidentinvestigation)。
该附件对航空器事故的通知、调查和报告规定了统一的作法。
(14)附件14,机场(aerodromes)。
提供机场设计和设备的规范。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理事会(续) 理事 (续)
理事会的主要职能:
向大会报告工作; 执行大会的决议并履行《芝加哥公约》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选举理事会主席,任命秘书长; 决定设立航行委员会及航空运输委员会,任命各委员会的委员; 审议通过国际标准与建议措施,批准航行服务程序及地区补充程序。 征求、搜集、审查并出版关于航行发展及国际航班运营的资料、信 息; 向缔约各国报告关于违反《芝加哥公约》及不执行理事会建议或决 定的任何情况; 向大会报告缔约国违反公约,在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采取适当行 动的任何情况; 审议任何缔约国向理事会提出的有关《芝加哥公约》的任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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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 际民 织(ICAO)
第四十三条 名称和组成 根据本公约成立一个定名为“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 组织。该组织由大会、理事会和其他必要的各种机构 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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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 际民 织(ICAO)
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时间:1947年4月4日正式成立 联合国系统15个专门机构之一, 是负责处理国际民航事务的政 府间组织。 成员国—190个 总部:加拿大蒙特利尔
芝加哥会议
召开时间:1944.11.1 – 12.7 参加国:54个 出席人数:700余人 当时的中国政府派代表出席了会议,并签署了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4
5
《芝加哥公约》签字仪式(1944年12月7日)
6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 》
签订
签订于1944年12月7日,参加芝加哥会议的54个国家中的 52个国家在文件上签字。 1947年4月4日生效。 加入公约,即意味着加入了国际民航组织;现缔约国总数 为190个。 公约是国际民航组织成立和工作日常运转的法律依托,是 国际民航组织的“宪章”,是全球国际民航从业人员的 “圣经”。
国际民航公约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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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维修基础知识
机务培训中心
ICAO组织机构—秘书处(Secretariat)
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设有秘书长办公室 处理ICAO的日常工作,主要工作有:
外语服务 为会议和专题研究准备文件
总部设有5个局1室:
空中航行局 航空运输局 技术合作局 行政服务局 法律局 秘书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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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维修基础知识
机务培训中心
1.3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 件
1.3.1 附件概述
1.3.2 附件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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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维修基础知识
1.3.1 附件概述
定义及地位 18个附件的名称 一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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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维修基础知识
定义及地位
机务培训中心
《国际民航公约》规定:
为此,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应根据需要就以下 项目随时制定并修改国际标准及建议措施和程 序:
一、通信系统和助航设备,包括地面标志; 二、机场和降落区的特征; 三、空中规则和空中交通管制办法; 四、飞行和机务人员执照的颁发; 五、航空器的适航性; 六、航空器的登记和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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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维修基础知识
机务培训中心
ICAO组织机构—理事会(Council)
ICAO常设机构
公约第九章对理事会的组成和选举、主席、 表决、职能等作了规定
每届有36个成员国是理事会成员国,任期三年 主要工作是通过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并将其
列入公约附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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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际民航组织成立以来,该组织的主要技术成就是在安全、规范和高效的航空服务方面实现了标准化,从而使国际民航许多领域的可靠性达到了一个高水平,尤其是在航空器、操作航空器的机组和地面设施与服务方面。
标准化是通过创立、采纳和修订国际民航组织公约的附件来实现的,这些附件被称作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
标准是指令性的,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同意遵守这些标准。
如果成员国的标准与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不同,该成员国必须向国际民航组织通告不同之处。
建设措施是建议性的,不是必须的。
某一条款是否被确定为标准取决于对如下问题做出的回答:“所有缔约国一致使用该条款是否必要?”这些标准的适用性可能会受到一些地形、交通密度、飞行阶段和气候等因素相关的制约条件的影响,但是,不管是否遇到这些制约条件,所有缔约国必须同样的使用这些标准,除非该缔约国向国际民航组织通告了差异。
国际民航组织附件包含了通过国际协商已经采用的标准和建议措施。
对其18个附件说明如下:
(1)附件1,人员执照(personnel licensing),提供有关飞行机组人员、飞行签派员/飞行运行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机维修人员执照的
信息。
(2)附件2,飞行规则(rules of the air),包含和目视与仪表飞行相关的规则。
(3)附加3,国际空中航行的气象服务(meteorological service for international air navigation),规定国际空中航行的气象服务和
航空器观察的气象报告。
(4)附加4,航图(aeronautical charts),包含国际航空中使用的航图规范。
(5)附加5,在空中和地面操作中使用的计量单位(measurement units used in air and ground operations)。
该附件列出在空中和地面操
作中使用的量纲系统。
(6)附件6,航空器运行(operation of aircraft)。
该附件包含了各种规范,以保证全世界各种运行的安全水平保持在规定的最低标准之上。
这个附件有以下三部分:
第一部分国际商业航空运输-飞机
第二部分国际通用航空-飞机
第三部分国际运行-直升机
(7)附件7,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aircraft nationality and registration masks)。
该附件规定航空器识别和登记的要求。
(8)附件8,航空器适航性(airworthiness of aircraft)。
该附件规定航空器审定和检查的统一程序。
(9)附件9,简化手续(facilitation)。
该附件规定过境手续的简化程序。
(10)附件10,航空电信(aeronautical telecommunication)。
第1卷规定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标准;第2卷规定标准的通信程序。
(11)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air traffic services),包括建立和使用空中交通管制、飞行情报和告警服务的信息。
(12)附件12,搜寻与救援(search and rescue)。
提供搜寻与救援所必需的组织和使用有关设施与服务的信息。
(13)附件13,航空器事故调查(aircraft accident investigation)。
该附件对航空器事故的通知、调查和报告规定了统一的作法。
(14)附件14,机场(aerodromes)。
提供机场设计和设备的规范。
(15)附件15,航行情报服务(aeronautical information services)。
包含收集和分发飞行所必需的航行情报的方法。
(16)附件16,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包含航空器噪声的审定、噪音监测和供制定土地利用计划的噪声影响范围的规范(第1
卷)以及航空器发动机的排放物的规范(第2卷)。
(17)附件17,安全保卫(security)-保护国际民用航空免受非法干扰,规定了保护国际民用航空免受非法干扰的方法。
(18)附件18,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the saf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by air)。
包括危险品的标识、包装和运输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