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寰球工程公司总部员工宿舍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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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寰球工程公司总部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员工宿舍住宿条件,保持良好、整洁的住宿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单位借调总部工作员工住宿的统一调配和管理。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矿区服务事业部是员工宿舍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的制定与监督实施。

(二)负责了解掌握员工宿舍住宿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为公司提供决策依据。

(三)负责员工宿舍服务质量的监督与考核。

(四)负责员工宿舍的统一协调、总量控制、合理调配及房间设施配套标准的制定。

(五)负责对住宿员工违反住宿规定情况的处罚。

(六)负责协调解决员工宿舍管理的其它事宜。

第四条矿区服务事业部配备专职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

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员工的住宿调配,并按规定负责住宿物品的正常配置与发放。

(二)严格按照宿舍相关管理规定,办理住、退宿登记,收退押金,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负责检查宿舍各类用电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安全、正常使用。

(四)负责宿舍公共区域配套公建设施的修缮、维护以及日常服务工作。

(五)督促保洁人员做好各宿舍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定期组织卫生评比。督促内保人员做好宿舍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或工团组织在住宿员工中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努力营造员工宿舍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

(七)负责收取住宿使用费。

第三章宿舍设施配套标准

第五条员工宿舍配套标准

(一)每个房间配置电视机1台、空调1部;每名员工配置单人床1张(带床垫、褥子),桌子1张,椅子1把,衣柜1个。

(二)家具(床、衣柜、椅子、桌子)、电器等设施为一次性配套,如有损坏,及时报修,经鉴定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

(三)公共设施:3号楼一层、二层设有公共厨房,一层配置4台洗衣机,五层配置2台洗衣机,每层分别设有淋浴间及电开水炉1部;25号楼一至四层每层配置洗衣机、电开水炉各1台,淋浴间1间。

第四章住宿人员范围、办理程序及住宿费用第六条住宿人员范围

(一)长期住宿人员的条件:

1. 正式分配来公司工作的非京籍(家在京外)总部合同化员工。

2. 公司聘用在总部工作且在京无住房的京外业务骨干。

3. 因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住宿的员工。

(二)短期住宿人员的条件:

1. 借调到公司总部工作的各二级单位员工。

2. 现场返回公司总部需短期住宿(不超过1个月)的员工。

3. 因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住宿的员工。

(三)住宿员工在公司单身宿舍住宿最长不得超过3年。凡在京购房的,应于所购房屋验收后3个月内办理退宿手续。

第七条办理住宿的程序

(一)符合入住条件的员工申请宿舍,须先填写申请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送矿区服务事业部宿舍管理员。

(二)宿舍管理员根据房源情况签署分配房间意见,经矿区服务事业部主管领导确认后,通知申请人办理住宿手续。

(三)住宿人员须签订“员工宿舍入住协议书”,缴纳500元住宿押金后办理入住手续。

第八条住宿费用

(一)享受无房补贴入住单身宿舍的总部合同化员工,自入住单身宿舍之日起第一年内、每月交纳床位、水电、天燃气、收视、卫生费用(以下简称住宿使用费)200元。住宿每满1年逐年递增100元,直至4年住宿期满。

(二)公司聘用员工(含短期周转住宿超过3个月的),自入住之日起第一年内、每月交纳住宿使用费200元,住宿每满1年逐年递增100元;借调到总部工作的员工,实际发生住宿相关费用由各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章员工宿舍管理

第九条为保证宿舍具备良好的生活和住宿环境,确保入住员工的安全,凡入住宿舍的员工应遵循如下管理规定:(一)入住宿舍的员工须服从住宿管理员的调配,不得无故阻止同宿舍员工入住,不得将个人床位私下转借他人。

(二)对无正当理由长期空床超过一个月者,按自动退宿处理,由宿舍管理员通知其所属单位令本人限期退床搬出。

(三)未经宿舍管理员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寝室。

(四)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五)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在寝室内擅自装修;不得将宿舍内的家具、电器搬出或拆卸床铺。

(六)为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便于保洁服务和设施维修,宿舍管理部门留存房间钥匙,任何住宿人员不准私自换锁。凡需更换者,须经宿舍管理人员现场察看确认,并做好记录。

(七)入住员工要讲究社会公德、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严禁向户外扔垃圾,泼倒茶水、污水,垃圾要放在指定地点。

(八)倡导员工节能。员工宿舍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开窗使用空调等现象,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擅自接拉电线、网线,不得人为造成厕所、污水管堵塞,注意防水、用电安全。

(九)入住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麻将、起哄闹事、打架斗殴、摔酒瓶、瓶胆等爆响物而扰乱公共秩序。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

(十)为保证安全,入住员工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严禁自己配备和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煤油炉、电磁炉、电热水壶等物品;严禁焚烧纸张和杂物,严禁在宿舍内做烧煮、烹饪,更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危险品。

(十一)为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入住员工不得在楼道和公共场所摆放自行车或堆放个人物品,否则管理员有权视其为废弃物进行清理。

(十二)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及在非张贴栏处张贴各种大小字报、标语、漫画、广告、传单等。

(十三)宿舍管理人员按公司规定调配宿舍和床位,住宿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执行管理人员的调配。

(十四)宿舍禁止饲养宠物。

(十五)不得有其它违反宿舍管理办法或严重影响住宿环境的行为。

住宿员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宿舍管理人员将根据《员工住宿守则》进行100元至5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入住员工所在部门。凡违反上述规定3次的员工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十条为保持员工宿舍干净、整洁的室内卫生环境,宿舍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团委、单身宿舍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共同对宿舍卫生进行评比。凡卫生评比较好的宿舍将在公司通报表扬、颁发流动红旗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凡室内卫生较差宿舍将在公司通报批评或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退宿程序

(一)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离职、辞职、合同期满、协议期满、解聘等)时,员工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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