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与申请人执行异议对照表

合集下载

民事执行中如何区分案外人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

民事执行中如何区分案外人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

民事执行中如何区分案外人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导言: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是执行行为异议,还是案外人异议,有时难以判断。

有的异议并非单一程序或实体问题,往往是既有程序异议,又有实体异议。

本文聚焦案外人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的区分,通过梳理法律依据、专家观点、裁判案例,为读者阐释上述问题。

推荐案例第三人购买被执行人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被法院查封,提出异议是案外人异议,而非执行行为异议——王智勇与陈萍、陶美如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案例要旨】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该财产被法院查封,第三人对法院查封提出异议,是案外人异议,不是执行行为异议。

法院对执行异议作出裁定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而非《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应当提起异议之诉,而非复议。

案号:(2015)港执异字第00004号审理法院: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7年第17期【法院评析】一、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异议的区别法院执行过程中的执行违法或执行不当时有发生,当事人或案外人因法院的违法执行或不当执行,导致其权益受到侵害,法律上给予救济的途径,一般分为程序上的救济和实体上的救济两类。

程序上的救济即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执行行为异议途径予以救济。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法院的审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实体上的执行救济即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案外人异议途径予以救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由执行法院通过非诉程序先行审查,案外人、当事人对审查裁定不服的,则另行通过诉讼解决。

前者为执行行为异议,后者为案外人异议。

两者的区别在于,执行行为异议旨在纠正执行程序和执行措施上的违法,其并不以排除执行行为为必要;而案外人异议则旨在通过主张实体权利以排除强制执行。

案外人财产执行异议书

案外人财产执行异议书

案外人财产执行异议书案外人财产执行异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其主要用途是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行为提出异议,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公正、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案外人财产执行异议书的概念、提出异议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异议被裁定的结果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帮助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这一重要的法律制度。

一、案外人财产执行异议书的概念案外人财产执行异议书是指案外人对财产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一种法律文书。

所谓案外人,就是指在一起执行案件中除被执行人外的其他人,他们可能是共同拥有某些财产、承担某些债务、享有某些权利等,但他们并不是被执行人。

在被执行人财产执行的过程中,有时候会涉及案外人的权益,如共同所有财产、涉及到的其他人的利益等问题,因此,为了保护这一群体的权益,法律规定了案外人财产执行异议的制度。

二、提出异议的条件和程序1、提出异议的条件案外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执行异议的前提是,他对执行案件所涉及的财产具有法定的权利或利益,并且该财产不能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执行。

因此,在提出执行异议的时候,案外人必须证明自己对该财产具有合法的权利或利益,并且这种权利或利益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得到保障。

2、提出异议的程序案外人可以在财产被执行前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财产执行异议申请书,说明案外人对执行案件所涉及的财产具有法定的权利或利益,并请求法院不予执行该财产。

提出异议申请书后,法院将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调查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如有必要,将对证人进行询问,做出适当的判决或裁定,并通知所有当事人。

三、异议被裁定的结果1、异议被支持的结果如果法院支持案外人的异议申请,将依法判决或裁定不予执行该财产,一旦判决或裁定生效,对该财产的执行就将中止,同时对该财产进行保全,法院将继续调查审理,以便作出进一步的判决。

2、异议被驳回的结果如果法院驳回异议申请,既认定案外人不具有权利或利益,或者该权利或利益已被维护,则执行程序将继续进行,法院将根据相应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执行,并通知执行当事人。

执行异议书(案外人提出异议用)、执行异议书(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执行异议书(对财产分配方案提

执行异议书(案外人提出异议用)、执行异议书(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执行异议书(对财产分配方案提

执行异议书(案外人提出异议用)执行异议书异议人(案外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异议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异议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写明执行标的)不服,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写明异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此致××××人民法院附:生效法律文书×份异议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本文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制定,供案外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时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

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再审对比图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再审对比图

被申请人:再审申 请书 载明 的被 申请 人( 由再 审申 请人决定将谁列为被申请人) 共同诉讼中未提出 再审 申请 或者 未被 列为 被申 请人 的原审其他当事人 :按 照其 在一 审、 二审 中的 地位 依次列明 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 (特殊情况经院长同意可延长) 审判监督程序,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 决定再审后,则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 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当事人申请再 审 与 第 三 人 撤 销 之 诉 并 存时----再审吸收撤销之诉合并审理为 原则分别审理为例外 互相衔接 (例外:但有证据证明原诉当事人之间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合并 审理,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
பைடு நூலகம்
针 对 对 象 已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提 出 主 体 未参加原审的案外第三人
管 辖 法 院 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 内 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损害之日 (例外: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 提出时间 自针对执行异议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 起六个月内 出,如发现新证据、原裁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 伪造的、据以作出原裁决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 的、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等渎职行为) 案外人提起的: 1. 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 人民 法院 裁定驳回; 2. 有明确的排除对执 行标 的执 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 判决 、裁 1. 因 不 能 归 责 于 本 人 的 事 由 未 参 加 诉 定无关; 讼; 3. 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 五日 内提 2. 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 决、 裁定 、调 解书 起。 申请条件 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 申请执行人提起的: 3. 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 决、 裁定 、调 解书 1. 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 法院 裁定 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中止执行; 2. 有明确的对执行标 的继 续执 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 判决 、裁 定无关; 3. 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 五日 内提 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书doc

案外人执行异议书doc

案外人执行异议书异议人:吴美丽,女,1900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住址:槟城区小同街15号某某新村1幢101室,联系电话:123456789异议请求请求撤销(2002)某执字第123号《执行裁定书》中与异议人相关的强制执行措施,立即解除贵院对本人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为123456789帐户的冻结、划拨措施。

事实和理由异议人接贵院通知贵院已查封、冻结本人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为123456789的户头,原因是执行(1997)某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异议人的配偶克林顿为该民事判决的被执行人之一。

本人对于贵院所采取的的强制执行措施存在严重异议,异议理由如下:一贵院对本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违反法定程序,系违法执行。

1、本人既不是(1997)某民初字第456号案件的当事人,也不是判决书中判决需承担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贵院不应对本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即便本人是被执行人,依法贵院也应当先向本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在本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执行的情况下才能冻结银行帐户,而本人及本人丈夫克林顿至今均未收到贵院发出的任何执行通知,贵院做法显然违反法定程序。

二贵院所执行的判决书中确定的克林顿债务系其个人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不应由本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克林顿在该案中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本人根本不知克林顿何时参与投资入股东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也不知该东北公司的经营情况,更不知东北公司与该案原告的土方工程施工合同一事,克林顿所负的债务与本人无关。

2、本人虽与该案当事人克林顿是夫妻关系,但本人与克林顿之间历来经济各自独立,财产没有共同,家庭支出、儿子抚养费双方共担,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各自所负债务也应各自承担。

如何正确区分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

如何正确区分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

如何正确区分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这三种称谓经常出现,正确区分它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果不能深刻理解三者各自的含义,就会很难理解执行异议制度及很多具体的执行条文,本文就谈谈这三类人之间的区别。

执行依据确定的权利人和义务人,在民诉法中分别叫做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法》第六稿中分别叫做执行债权人和执行债务人。

不管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还是执行债权人和执行债务人,他们都合称为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

执行当事人的范围,可根据执行依据直接作出判断,而且在执行立案时就已经确定下来了,所以在理解和适用上一般不会产生什么困难。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当事人”,即包括立案时确定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也包括在执行过程中被人民法院依法变更、追加为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换言之,原来不是执行当事人的民事主体,在执行程序中被法院依法变更或追加为申请人、被执行人后,则就成为了执行案件中的当事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被追加成为执行当事人后,就不能再以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的身份享有提出某些异议的权利。

在执行当事人之外,与执行结果存在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之人称为“利害关系人”,为保护这类人的利益,法律赋予了他们一定的救济权利。

注意,这里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是事实上的利害关系,前者可提异议救济,后者则不行。

所谓“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界定时应纯粹结合具体案件涉及的单个法律关系进行判断,不宜脱离案件事实和个案法律关系随意扩大解释。

如果执行行为虽然事实上损害了某种利益,但如果这种损害结果与执行行为并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则不宜将这种情况下的利益受损者认定为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

比如,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冻结了被执行人A公司的帐户100万元,直接导致该公司员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

此时,A公司的员工,与本案虽然存在事实上的利害关系,但并不存在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执行异议申请书(被执行人、案外人)

执行异议申请书(被执行人、案外人)

异议人(被执行人):异议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据实填写实际住所地),联系电话(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确保通信畅通)。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据实填写实际住所地),联系电话(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确保通信畅通)。

申请执行人与异议人XX纠纷(据实填写案由)执行一案,贵院已受理,但因本案执行行为错误,异议人对于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具体如下:异议事项:依法终止对异议人财产XX(据实填写异议财产的名称或者登记证号)的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事实理由:贵院查封了异议人名下的XX财产(据实填写财产名称或者登记证号),对于该财产进行了评估拍卖。

由于异议人名下已被查封的财产金额已经远远超过了本案的执行标的,其他财产足以支付本案执行款项,并且更能够快速处置。

对于异议财产的执行措施明显错误,侵犯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故异议人申请终止对于该财产的执行措施,望贵院依法予以准许,支持异议人的异议请求。

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据实填写执行法院具体名称)异议人:年月日异议人(案外人):异议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据实填写实际住所地),联系电话(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确保通信畅通)。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据实填写实际住所地),联系电话(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确保通信畅通)。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据实填写实际住所地),联系电话(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确保通信畅通)。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XX纠纷(据实填写案由)执行一案,贵院已受理,但因本案强制执行的财产系异议人所有,并不是被执行人所有。

异议人对于执行标的及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具体如下:异议事项:1.依法确认XX财产(据实填写异议财产的名称或者登记证号)为异议人所有。

2.依法终止对上述财产的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执行异议书(案外人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议)、(对财产分配方案异议)

执行异议书(案外人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议)、(对财产分配方案异议)

执行异议书(案外人提出异议用)执行异议书异议人(案外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异议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异议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写明执行标的)不服,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写明异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此致××××人民法院附:生效法律文书×份异议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本文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制定,供案外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时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

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异议申请书案外人

执行异议申请书案外人

执行异议申请书案外人引言:在司法实践中,执行程序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的利益往往也需要得到合理保护。

本文将针对执行异议申请书案外人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旨在明确案外人在执行程序中的地位和权利保障。

一、概念解析1.执行异议申请书案外人的定义执行异议申请书案外人指的是在执行异议申请书中被列为第三人的当事人。

该案外人并不是原告或被告,而是与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

2.案外人的分类案外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案外人的利益与执行标的有实质性关系,需要参与执行程序并享有一定的权利保障;另一类案外人的利益与执行标的无实质性关系,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执行结果,并在特定情况下享有诉讼权利。

二、案外人的权利保障1.案外人的知情权作为与执行标的有实质性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案外人有权了解执行程序的有关情况,并主动参与程序。

法院应对案外人及时、全面地进行通知,并提供执行程序的相关信息。

2.案外人的申请执行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案外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权,并参与执行程序。

例如,在债权人提起执行申请的情况下,案外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向法院申请行使执行权,以保障自身利益。

3.案外人的申请异议权当案外人对执行程序有异议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

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审查,确保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4.案外人的财产保护权在执行程序中,法定程序对案外人的财产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法院应当合理划定执行范围,确保案外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

5.案外人的遣散权在一些情况下,案外人可能需要遣散在执行财产上的占有人。

法院应当保障案外人的遣散权力,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案外人的义务承担1.配合执行程序作为与执行标的有实质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案外人有义务积极配合执行程序的进行,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支持。

2.尊重执行结果在执行程序结束后,案外人应尊重执行结果,并在必要情况下履行合法的判决、裁定。

3.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案外人以不正当手段妨碍、阻扰执行程序,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尊敬的法院:我是原被执行人(姓名),在贵院执行案件中,因本人对执行标的和执行程序存在异议,现特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审查核实并予以处理。

一、【执行案件基本信息】1. 执行案号:(案号)2. 执行法院:(法院名称)3. 执行标的:(标的金额)4. 原被执行人:(原被执行人姓名)5. 异议申请人:(异议申请人姓名)6. 异议申请日期:(申请日期)二、【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根据具体情况,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依据。

以下为示例)我作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确定存在异议,具体表现如下:1. 执行标的异议:执行标的仅基于对我方财产的体面评估,未充分考虑我的财产情况、生活费用以及其他扣除项。

根据我所掌握的证据材料,我方的财产不足以满足全部执行标的,因此请求法院重新评估并调整执行标的。

(在此处附上相关证据,如资产负债表、工资证明、房产证明等)2. 执行程序异议:在执行程序中,执行法院未及时通知我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并未向我解释执行的相关程序和权利义务,造成了我方法律权益受损。

据此,我请求法院重新审查执行程序,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此处附上相关证据,如通信记录、法院文书等)三、【异议申请的请求】鉴于上述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我特向贵院提出以下请求:1. 请求法院重新评估并调整执行标的,以确保执行的合理性和公正性;2. 请求法院重新审查执行程序,保障我方合法权益的实现。

我将依法履行我方申请的相关义务和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材料。

在此,我恳请贵院能够公正、慎重地审查本案,并依法作出正确的裁决。

特此申请。

异议申请人:(申请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联系地址)日期:(日期)。

新民诉法执行部分对照表

新民诉法执行部分对照表

2015年“民事诉讼法解释”1992年“民诉法意见”及其他备注第四百六十二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254、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

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

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

255、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256、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第四百六十三条【执行依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二)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执行工作若干规定”18.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本条吸收了“执行工作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第四百六十四条【案外人异议的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257、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中止执行,应当限于案外人依该条规定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

案外人执行异议手册模板(律师修订版本)

案外人执行异议手册模板(律师修订版本)

执行异议书
异议人(案外人):XXXX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X路XXXX号,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执行人:XXXX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X路XXXX号,法定代表人:XXX。

XXX。

XX市
议人对
议。

XXXX有
未取得案涉房屋的产权,故无法办理案涉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

为此,XXXX股份有限公司与XXXX有限公司共同向XX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案涉房屋的抵押预告登记手续。

XX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于XXXX年XX月XX日对案涉房屋办理了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并出具了预告登记证明,抵押预告登记证号为XXXXXX 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条关于“金钱债权执行中,对被查封的办理了受让物权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受让人提出停止处分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符合物权登记条件,受让人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对于已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人提出停止处分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鉴于此,XXXX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涉房屋的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特依据前述法律规定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贵院依法停止对案涉房屋采取执行处分措施,恳请贵院予以准许。

XX
XXXX年。

执行异议案件指南案外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执行异

执行异议案件指南案外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执行异

受托人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提供(1)法律服务工作 者执业证及复印件;(2)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 (3)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的证明材料。 受托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提供 (1)身份证及复印件;(2)社区、单位推荐材料;(3) 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受托人为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提供(1)身份证 及复印件;(2)符合民诉法司法解释第 87 条规定的材 料。 三、执行裁定书或相关法律文书 1 份。 四、相关证据材料(对执行标的、执行行为异议的证 据材料)。 五、送达地址确认书、接收诉讼材料收据(窗口法官 提供)。 注: 变更执行主体、追加被执行人参照本指南提供材 料。
执行异议书(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用) 执行异议书
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XXX, 男/女,XX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X 族,……(写明工作单 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 (以上写明异议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执行人 XXX 与被执行人 XXX……(写明案由)一 案,XXXX 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 (XXXX)……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 法律效力。XXXX 人民法院在执行本案过程中,异议人对 XXXX 人民法院……(写明执行行为)不服,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1、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相关证明材料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异议人(签名或盖章) XXXX 年 XX 月 XX 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二十五条制定,供异议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时用。

案外人能否同时对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提出异议?(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8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案外人能否同时对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提出异议?(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8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案外人能否同时对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提出异议?(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8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案外人基于实体权利既对执行标的提出排除执行异议又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审查。

案外人既基于实体权利对执行标的提出排除执行异议又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与实体权利无关的执行行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和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根据上述规定,案外人既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又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可同时对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应分别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和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上述异议请求进行审查。

本文对人民法院就案外人同时对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应如何审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可供参考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典型案例和裁判要点梳理汇总如下:一、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第八条【二百二十五条和二百二十七条竞合时的处理】案外人基于实体权利既对执行标的提出排除执行异议又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审查。

案外人既基于实体权利对执行标的提出排除执行异议又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与实体权利无关的执行行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和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再次就同一执行行为或标的提出异议,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研究

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研究

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研究异议审查是诉讼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工作,用于解决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满的情况。

在许多司法制度中,异议审查是一项法定程序,由法院或上诉机关负责处理。

异议审查可以分为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对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的异议,执行异议主要涉及对财产异议、行为异议和法律适用异议的审查。

财产异议是指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财产的所有权、用途或身份等方面提出异议。

行为异议是指当事人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法律适用异议是指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适用法律的具体问题提出异议。

财产异议的审查是通过对当事人的异议申请进行审查和调查,确定财产所有权、用途和身份等问题。

在审查过程中,法院将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确定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行为异议的审查则主要是通过对执行行为的法律依据、程序、措施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认执行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适用异议的审查则是通过对执行法院对相关法律的解释和适用进行审查和评判,以确定执行法院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

案外人异议是指第三人就法院判决或裁定可能对其权益产生影响提出的异议。

案外人异议审查的核心是是否认定第三人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影响。

如果第三人的权益与当事人的权益产生冲突,法院将进行调查和审查,确定第三人的异议是否成立。

在审查过程中,法院将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确定第三人的权益和异议的合法性。

如果第三人的权益确实受到侵害,法院将考虑调整判决或裁定结果,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审查中,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和调查,确保对异议的处理决定正确、公正和合法。

此外,法院还应加强与其他机关和部门的协调合作,确保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的顺利处理。

总之,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的研究是诉讼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工作,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满的情况,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外人执行异议书(格式)

案外人执行异议书(格式)

异议人(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号判决书(裁决书、处罚决定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

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
综上所述,我(单位)是案外人,贵院将我(单位)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

特依《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附:证据份
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
(1)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
(2)当事人基本情况;
(3)案由、审理经过等。

正文包括:
(1)案情事实;
(2)处理(请求)理由;
(3)处理(请求)意见。

尾部包括:
(1)交代有关事项;
(2)签署、日期、用印;
(3)附注说明。

一、上诉答辩状
二、刑事判决书
三、刑事判决书。

工程合同案外人执行异议

工程合同案外人执行异议

工程合同案外人执行异议一、标题《工程合同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二、尊敬的[甲方名称]:我方作为[工程名称]项目的案外人,现就贵方与[乙方名称]签订的《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涉及我方权益的部分,提出如下执行异议。

一、事实与理由1. 我方为[具体身份或单位名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贵方与[乙方名称]在合同第[条款序号]条约定的[具体内容]涉及我方的合法权益。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我方有权对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合同约定提出异议。

3. 贵方与[乙方名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征得我方同意,擅自变更了合同第[条款序号]条约定的[具体内容],侵犯了我方的合法权益。

4. 我方要求贵方立即停止侵犯我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并按照合同约定恢复原状或进行相应的赔偿。

二、证据材料为证明上述事实,我方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 [证据材料1]:[简要说明]2. [证据材料2]:[简要说明]3. [证据材料3]:[简要说明]三、请求事项1. 要求贵方立即停止侵犯我方合法权益的行为;2. 要求贵方按照合同约定恢复原状或进行相应的赔偿;3. 要求贵方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五、附则1. 本申请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2. 本申请书的解释权归我方所有;3. 如贵方对我方提出的执行异议不予理睬,我方将依法向有关司法机关申请解决。

敬请贵方认真对待我方的执行异议,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处理。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方联系。

此致敬礼![案外人名称][案外人联系电话][案外人地址][日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的
排除对标的物的执行
主张许可对标的物的执行
管辖法院
标的物执行法院
证据材料
1.能够证明停止对执行标的物的材料;2.执行法院对案外人提出异议已作出处理的裁定书。
1.能够证明许可对执行标的物的材料;2.执行法院对案外人提出异议已作出处理的裁定书。
当事人
原告
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
被告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反对的,作为共同被告。
案外人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异议
申请人执行异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对裁定不服,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案外人;被执行人反对
第三人
被执行人不反对的,可列第三人
被执行人不反对,可列第三人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对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