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确定监护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合集下载

电力安规变电部分简答题

电力安规变电部分简答题

五、简答题(共26题)1、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的高压设备,要求符合哪些条件?《变电安规》5.1.2答:??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

2、什么叫“待用间隔”?“待用间隔”应如何管理???《变电安规》5.1.8答:“待用间隔”是指母线连接排、引线已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

“待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控制中心管辖范围。

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3、施工队伍借用变电站高压室的钥匙,安规是如何规定的?《变电安规》5.2.6答:1)变电站高压室的钥匙可以借给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2)应登记签名,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4、倒闸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生疑问,应该怎样做???《变电安规》5.3.6.5答: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

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

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5、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哪些?《变电安规》6.1答:1)现场勘察制度;2)工作票制度;3)工作许可制度;4)工作监护制度;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6、工作票“双签发”。

《变电安规》6.3.7.6答: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

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7、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变电安规》6.3.8.1答: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8、哪些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变电安规》6.3.8.3答: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a)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b)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开关)也配合检修。

监护人变更最新手续需要哪些条件

监护人变更最新手续需要哪些条件

监护人变更最新手续需要哪些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有3种情况: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由于失去监护人。

双方之间协商好,并到法院申请。

▲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变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有3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双方之间协商好,并到法院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

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但是其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二、关于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1、对子女有犯罪行为等明显不利情形的,可取消孩子监护权。

《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2、一方擅自变更或取消孩子监护权的,是无效行为,法院不予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

孤儿法定监护人都有哪些条件

孤儿法定监护人都有哪些条件

孤儿法定监护人都有哪些条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有监护能力,是法定的首选监护人。

其次是兄、姐,再次是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人。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

孤儿在我国的社会上有着比较特殊的意义,属于国家和社会都比较照顾的一类人群。

我国政府也值得你给了一系类的政策,让这部分人回归社会。

那孤儿法定监护人都有哪些条件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孤儿的概念及救助途径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孤儿是指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儿童、婴幼儿。

国家、社会和公民对孤儿的救助有多种方式,如对孤儿上学进行资助,助养孤儿、收养孤儿和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赠款物等。

▲二、收养的概念和法律效力收养是指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子女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确立法定父母子女关系;二是被收养人与原有近亲属关系归于消灭。

▲三、收养孤儿的条件1、孤儿收养人的条件。

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受过高等教育、经济状况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重病、绝症和传染病)。

已婚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孤儿不受收养人有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单身男性收养女童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被收养孤儿的条件。

丧失父母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孤儿,可以被收养。

收养10周岁以上孤儿的,须孤儿本人同意。

3、孤儿送养人的条件。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由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决定送养。

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监护人同意送养的,须其他有抚养义务人同意。

▲四、收养程序的主要内容1、孤儿监护人同意。

公民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申请由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可与监护人联系。

2、确定收养登记机关。

指定监护人 证明材料

指定监护人 证明材料

指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如果需要指定监护人,以下是可以作为证明材料的参考:
1. 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2. 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公证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3. 意定监护协议,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预先确定的监护人来承担监护责任。

如果以上提到的证明材料不足或者难以提供,建议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进行补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证明材料和办理程序请以当地的民政部门、公证处等官方机构的要求为准。

当前我国意定监护制度之立法缺陷及其完善——以《民法总则》第33

当前我国意定监护制度之立法缺陷及其完善——以《民法总则》第33

区域治理法治现代化当前我国意定监护制度之立法缺陷及其完善——以《民法总则》第33条为分析对象刘欣南昌大学,江西 南昌 330031摘要:《民法总则》第33条扩大了意定监护的主体范围,体现了我国监护制度的进步,顺应了国际上“尊重自我决定权”的保护理念,是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必然选择。

但是该条仅对意定监护做了宣示性规定,意定监护制度的框架在我国尚未被建构。

意定监护协议的设立、生效、监督、终止的整个过程在我国都存在缺陷。

在完善思路上,意定监护协议的成立应当以公证为前提以减少对协议效力的争议;规范缔约主体的资格;明确意定监护契约的效力内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建构监护监督人与监督机关双管齐下的监督模式;明晰协议解除的具体情形。

关键词:意定监护;监护监督;民法总则;公证一、问题的提出意定监护是在监护领域对自愿原则的贯彻落实,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己将来的监护事务,按照自己的意愿事先所做的安排[1]。

意定监护制度是为适应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的人口现状而作出的立法抉择。

加之传统单一法定监护模式对当事人进行过度保护,使其完全丧失了与他人为市场交易行为的自由,这与民法秉承的“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理念相悖。

故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有其历史必然性。

但《民法总则》第33条关于意定监护之规定过于粗糙,意定监护协议的缔结、生效、监督、终止均缺乏相应规则规制或者规制不充分,不利于发挥民法作为民事主体的行为准则的指引功能以及其作为裁判规范的裁判功能。

本文通过意定监护协议的设立、生效、监督、终止这四个方面来阐述当前我国意定监护制度之立法缺陷,并分析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对意定监护制度的相关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对意定监护制度完善提出建议。

二、我国意定监护制度存在的问题1缺乏意定监护协议缔结的具体规则首先表现在未对意定监护人的资格进行限制。

《民法总则》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意愿与自然人或者组织订立意定监护契约,以确定在其行为能力退化时由该相对人履行监护职责。

如何申请监护人的流程

如何申请监护人的流程

如何申请监护人的流程监护人是指负责未成年人生活、教育和保护的人。

在某些情况下,未成年人需要由监护人代理处理法律事务。

那么如何申请监护人呢?下面是详细的流程介绍。

一、确定监护人的资格条件在申请监护人前,首先需要确定监护人的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成年人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1.直系血亲关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等;2.配偶关系:夫妻关系;3.其他亲属或者非亲属: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经过未成年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并经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

二、申请材料准备1.申请书:应当明确说明被申请为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姓名、性别、年龄及其与自己之间的关系,并提出担任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请求。

2.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为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的身份证。

3.户口簿:被申请为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的户口簿。

4.家庭关系证明:包括被申请为监护人的未成年人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结婚证书等。

5.财产状况证明:包括收入证明、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6.其他相关材料:如未成年人健康状况证明、教育背景等。

三、提交申请材料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提交。

在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自己所要担任的监护职责,并且需要提供具体的计划和措施,以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教育。

同时,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通知和联系。

四、接受调查核实在提交申请后,民政部门将会对被申请为监护人的个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并且还需要与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沟通交流。

如果调查核实没有问题,则可以进入下一步流程。

五、进行公示在确定监护人后,民政部门将会对此进行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7天,如果没有异议,则可以进入下一步流程。

六、领取证书在完成以上所有流程后,民政部门将会颁发监护人证书。

该证书是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合法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同时,在担任监护人期间,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习题集(变电部分)简答题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习题集(变电部分)简答题

1.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的高压设备,要求符合哪些条件?答:(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

2.什么叫“待用间隔”?“待用间隔”应如何管理?答:“待用间隔”是指母线连接排、引线己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

“待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控制中心管辖范围。

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3.施工队伍借用变电站高压室的钥匙,《安规》是如何规定的?答:(1)变电站高压室的钥匙可以借给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2)应登记签名,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4.倒闸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生疑问,应该怎样做?答: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

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

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5.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哪些?答:(1)现场勘察制度;(2)工作票制度;(3)工作许可制度;(4)工作监护制度:(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6.什么是工作票“双签发”?答: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

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7.“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指的是什么?答: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8.哪些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答: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1)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2)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开关)也配合检修。

(3)全站停电。

9.工作票签发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答: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批准的人员。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规程试题(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规程试题(变电部分)

-、简答题:1、制定电力安全规程地目地和依据?答: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地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地实际,制定本规程。

2、作业现场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答:(1)作业现场地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地要求,工作人员地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2)经常有人工作地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3)现场使用地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地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3、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哪些培训,才能上岗?答: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地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4、高压和低压地电压等级是如何划分地?答: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为高压,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为低压。

5、何谓运用中地电气设备?答:系指全部带有电压,-部分带有电压或-经操作即带有电压地电气设备。

6、设备不停电时人身与带电设备地安全距离应保持多少米?答:6-10kV 0.7M 35kV 1M 110kV 1.5M 220kV 3M330kV 4M 500kV 5M7、户外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地行车信道上,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地安全距离应保持多少米?答:35kV 1.15M 63kV 1.4M 110kV 1.65M(中性点不接地系统1.75) 220kV 2.55M 330kV 3.25M 500kV 4.55M8、对巡视高压设备地人员,有何要求?答:经本单位批准充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地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9、雷雨天气及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巡视高压设备有何安全要求?答: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应带绝缘手套。

国家电网公司安规考试变电部分问答题

国家电网公司安规考试变电部分问答题

【问答题】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答案: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4)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

【简答题】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作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需避险时,应怎样做?答案: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简答题】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对此有何要求?答案:1)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2)得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3)至少两人一组;4)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问答题】哪些操作项目应填入倒闸操作票内?答案:a)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b)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c)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拉出、推入手车式开关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d)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e)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装置)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简答题】倒闸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生疑问,应该怎样做?答案: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

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简答题】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什么是全部停电的工作?答案: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并且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的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安规考试变电部分问答题.

国家电网公司安规考试变电部分问答题.

【问答题】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答案: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4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

【简答题】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作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需避险时,应怎样做?答案: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简答题】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对此有何要求?答案:1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2得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3至少两人一组;4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问答题】哪些操作项目应填入倒闸操作票内?答案:a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b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c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拉出、推入手车式开关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d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e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装置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简答题】倒闸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生疑问,应该怎样做?答案: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

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

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简答题】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什么是全部停电的工作?答案: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并且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的工作。

确定监护人申请书范本

确定监护人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法院:我,申请人(姓名),在此向您提交一份确定监护人的申请书。

我请求法院依法指定我作为(被监护人姓名)的监护人,以确保其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首先,请允许我简要介绍一下被监护人的情况。

被监护人(姓名)系我的(关系),现年(年龄)岁,由于(简要说明原因,如:身体残疾、精神疾病等),其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因此,为了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亟需指定一名监护人对其进行照顾和保护。

在我国,监护制度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法律制度。

作为被监护人的亲属,我深知自己有责任和义务关心、照顾并保护被监护人。

同时,我也具备了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一、经济条件:我拥有稳定的收入,能够保证被监护人的生活所需和医疗费用。

二、住所条件:我有足够的居住空间,能够为被监护人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健康状况:我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

四、道德品质:我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对待被监护人关爱备至,责任心强。

五、法律意识: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还得到了被监护人的同意,其愿意由我担任其监护人。

在此,我郑重承诺,若法院批准我的申请,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被监护人提供悉心照顾和关爱,确保其生活、学习、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与此同时,我深知监护人职责重大,不仅需要关心被监护人的生活,还要关注其精神状态,协助其进行民事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

因此,在担任监护人期间,我将努力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己的监护能力,确保被监护人得到最好的照顾和保护。

最后,我恳请法院对我的申请予以审查,并依法指定我为被监护人的监护人。

我相信,在法院的支持和指导下,我一定能够履行好监护职责,为被监护人营造一个幸福、和谐的生活环境。

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指定监护人案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指定监护人案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指定监护人案需要注意什么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

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

在申请制定监护人案的时候,需要知道有关申请监护人的基本的要求,同时需要满足申请监护人的条件。

那么什么是监护人?怎样申请监护人?关于申请指定监护人案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法律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关于申请指定监护人案需要注意什么申请指定监护人案的,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必须经过有关组织予以指定。

对于未成年人,要先由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于精神病人,要先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章的规定,特别程序中并没有规定申请确定监护人。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条第1款的规定:“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皖应当根据本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

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这里指的是被指定人不服提起诉讼的,按《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审理。

根据该意见第20条规定,对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琿。

因此,申请确定监护人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一章的规定。

二、监护人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老年痴呆指定监护人流程

老年痴呆指定监护人流程

老年痴呆指定监护人流程老年痴呆是一种常见的老年疾病,患者的认知能力和记忆力会逐渐退化,甚至会失去自理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指定监护人就显得非常重要,以确保患者的生活和财产得到妥善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老年痴呆指定监护人的流程。

一、确定监护人的条件首先,需要明确监护人的基本条件。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影响其履行监护职责的其他不良记录。

此外,监护人应当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妥善管理被监护人的生活和财产。

二、申请指定监护人在确定监护人的条件后,需要进行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书中应当详细说明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监护人的基本条件、监护人的意愿等信息。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被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三、评估被监护人的病情在申请指定监护人的过程中,需要对被监护人的病情进行评估。

评估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被监护人的认知能力和自理能力是否存在问题,以及需要监护人的具体职责和管理范围。

评估可以由医院或者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将作为指定监护人的依据。

四、确定监护人在评估被监护人的病情后,需要确定监护人。

根据被监护人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监护人,包括公证监护人、家庭监护人、专业监护人等。

其中,公证监护人是由公证机构指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家庭监护人是由被监护人家属担任的,可以更好地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和情感需求;专业监护人是由专业机构或者个人担任的,可以提供更专业的护理和管理服务。

五、签署监护协议确定监护人后,需要签署监护协议。

监护协议是指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之间的协议,规定了监护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被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监护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

六、履行监护职责签署监护协议后,监护人需要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的主要职责包括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和健康,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安康杯安全监察员试题及答案《安规》线路部分

安康杯安全监察员试题及答案《安规》线路部分

安康杯安全监察员试题及答案《安规》线路部分1、什么是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答: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什么条件?答: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3、更换配电变压器跌落保险丝的工作,应如何进行?答:更换配电变压器跌落保险丝的工作,应先将低压刀闸和高压隔离开关(或跌落熔断器)拉开。

摘挂跌落熔断管时,必须使用绝缘棒,并有专人监护。

其他人员不得触及设备。

4、测量配电变压器的接地电阻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答:解开或恢复电杆、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

5、如何测量带电导线对地垂直距离?答:可用测量仪或在地面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严禁使用皮尺、线尺(夹有金属丝者)等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垂直距离。

6、在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砍伐靠近线路的树木时,应注意些什么?答: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开工前,向全体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不得攀登杆塔;树木、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7、保证电力线路安全的组织措施是什么?答:1)、现场勘察制度2)、工作票制度3)、工作许可制度4)、工作监护制度5)、工作间断制度6)、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8、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按哪些方式进行?9、保证电力线路安全的技术措施是什么?答: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使用个人保安线。

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10、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是什么?答: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盲人的监护人如何申请?

盲人的监护人如何申请?

If you want to live an ordinary life, you will encounter ordinary setback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盲人的监护人如何申请?申请盲人监护权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法院提出诉求。

申请需要提交材料包括:监护人信息表、被监护人信息表、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及申请盲人监护权的表格等。

法院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一、盲人的监护人如何申请?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指如果对担任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所在地居民或村民自治组织指定,对居民或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定监护人。

申请需要提交材料包括:1、监护人信息表(包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被监护人信息表;3、填写盲人监护申请书、起诉保证书、授权书并手工签字(需下载,填写并打印,签字);4、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户口簿或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二、盲人监护人要履行哪些职责?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4、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7、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撤销监护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变更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consider things from every angl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变更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导读: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更换监护人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由于失去监护人。

一、变更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更改监护人的条件是: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由于失去监护人。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二、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变更监护人?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请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且又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起诉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被申请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职责:一是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

例如,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履行监护人的资格;或者,监护人的经济条件不适合担任监护人;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三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规定的情形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即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

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一般而言,如果监护人系由具备监护资格的当事人的协商确定,则当事人可经过重新协商而对监护人予以变更;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监护人不能达成协议,则可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专职监护人安全职责有哪些?

专职监护人安全职责有哪些?

Remember what should be remembered, and forget what should be forgotten.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专职监护人安全职责有哪些?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职责有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责任(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中,有许多工作作业技术复杂,邻近强电场而空间活动范围窄小,安全条件差,作业时安全防范措施相对不够充分。

对此,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视现场实际条件,确定所有需要在工作中被监护的人数,增设专人进行专职的特殊监护。

这些为保证安全专事监护责任的人员就是专责监护人。

为了专心一意做好监护工作,《安规》规定,专责监护人不允许兼干其它工作。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专责监护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2、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

监护人职责1、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定的人员。

2、监护人应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如有疑问需及时联系方案编写人员,必要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安全措施。

3、监护人应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6、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监护人申请书示范

监护人申请书示范

监护人申请书示范监护人申请书示范篇一:监护人申请书监护人申请书我叫x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家庭住址:xx省xx 市xx镇xx村xx组,因本人已离婚,申请孩子户口跟随本人,本人自愿做孩子的监护人,并负责解决她的学习、生活及住房问题。

被监护人xxxx,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

监护人签章:年月日篇二:北新桥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工作程序(条文定稿) 北新桥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工作程序(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障监护人、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指定监护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

(二)出现精神疾患,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第三条被监护人的近亲属之间就监护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经有监护资格的近亲属共同申请,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被监护人近亲属之间的一致意见指定监护人。

第四条被监护人无近亲属,但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第五条被监护人无近亲属,也无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任的,经申请人申请,居民委员会可以指定其为监护人。

责任的,居民委员会可以指定自身为监护人。

第六条监护人指定工作遵循依法、自愿、公开、便民,有利于保障被监护人生产、生活等原则。

第二章担任监护人条件和监护职责第九条担任监护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第七条北新桥司法所负责本辖区内监护人指定工作的业务指导,监护人指第八条被指定为监护人的公民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得损害被监护人定工作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负责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请确定监护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指如果对担任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自治组织指定,对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定监护人。

向人民法院申请确定监护人的,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必须经过有关组织予以指定
对于未成年人,要先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指定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对指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人民法院确定监护人应按照《民法总则》第27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或者按照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指定监护人,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

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监护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