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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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区白内障患者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扎实推进社区眼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和XX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城区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在本区内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使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能及时得到免费手术救助(手术禁忌或不可治盲者除外),防止因白内障致盲致残,提高白内障患者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2.通过开展白内障复明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盲意识,普及社区居民白内障防治知识。
二、复明工程对象
复明工程的对象为65周岁及以上,户籍在XX区,好眼矫正视力小于0.3,经术前检查符合手术适应征的老年白内障患者,持有残疾证、双眼白内障及贫困老年人优先。
三、复明工程定点医院
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和各医院的医疗水平,选择辖区内一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复明工程定点医院,包括XX医院、XX医院、XX区人民医院,按照技术可靠、方便可及的原则,分片划区确定各社区的定点医院。
四、工作内容与方法
(一)工作内容
1.视力筛查:一是由各街(镇)镇卫生院联合残疾人理事会共同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年满65周岁老年人进行裸眼和矫正视力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XX区老年人眼科检查登记表》;二是定点医院对门诊病人进行甄别,对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登记在册。
2.眼病诊断:各镇卫生院组织较好眼矫正视力小于0.3的70周岁老年人至眼防协作定点医院进行眼病诊断,明确诊断结果,将诊断结果及时记录于《XX区老年人眼科检查登记表》。
3.宣传告知:在全区各街(镇)街道镇卫生院、公共活动场所和村(居)委宣传我区开展白内障复明工程有关事项。
4.手术申请与资格审核:各镇卫生院对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发放《2011年XX区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申请表》(一式三份),根据病历资料、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证、低保或低收入证、贫困证明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初步核实后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上交至区XX进行资格复审,报区残疾人联合理事会备案盖章后将《2011年XX区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申请表》发至白内障患者手中。申请表一份由申请人留存,其余两份分别由区XX和区残疾人联合理事会留存。
5.手术通知与实施:白内障患者凭《2011年XX区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申请表》至定点医院接受白内障患者术前检查、诊断与评估,确定是否适宜手术,对适宜手术的患者发放《2011年XX区白内障免费手术通知单》,回收《2011年XX区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申请表》。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持手术通知单按预约时间到定点医院进行白内障免费手术,定点医院填写《2011年XX区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检查表》,回收《2011年XX区白内障免费手术通知单》。
6.术后复查与随访:各镇卫生院协助定点医院在术后一周、术后一个月和术后三个月定期免费复查和回访三次,并填写《2011年XX区白内障复明手术汇总表》。
(二)工作方法
1.手术方法:白内障囊外摘除术(ECCE)+人工晶体植入术(IOL);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phaco)+ 人工晶体植入术(IOL);表麻或球周或球后麻醉。
2.人工晶体的选择:选用美国Isotechnics公司的UC55B人工晶体。如患者和家属主动提出要求高层次的折叠式人工晶体,可以补交差价,以满足病人的要求。
3.白内障手术适应症:患者因白内障导致视功能下降,视力0.3以下(视力下降、眩光等),并影响患者的生活;晶状体的混浊明显妨碍眼后极部病变的诊治(如糖尿病眼底病变等);晶状体本身病变已导致炎症反应;部分闭角性青光眼。
4.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的疗效评估:后房型人工晶状体囊袋内稳定的植入和居中性;角膜内皮、虹膜和其它眼内组织的无或极小损伤;减小或降低散光的切口设计;非缝合自闭性或适当缝合的水密切口;小切口(≤6.0mm);折叠式:≤3.0mm);无感染的发生;术后视力不同程度的提高。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镇卫生院、各街镇残疾人联合理事会和定点医院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做好前期的调查摸底、视力筛查和眼病诊断工作,确保老年人在视力检查和眼病诊断时的人身安全。各定点医院应安排专人全程做好白内障患者的接诊复诊工作,主动周到服务;主诊医生严格按手术规范操作,对出现并发症的患者,要及时妥善处理,以确保医疗安全。
2.提高质量,确保效果。各定点医院要按照《白内障复明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操作(附件6),抽调技术精湛的医护人员进行眼病诊断和手术,在实施手术前,对每位手术对象再进行全面复查审定,制定手术方案,术中严格按照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实施手术,严禁为不符合手术适应症的患者实施手术,确保手术规范、手术效果良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对术后患者应及时做好复诊和随访,追踪术后情况,确保复明效果。
六、考核和质控
区残疾人联合理事会、区卫生局组织质控人员对手术质量进行考核评估,如定点医院出现医疗事故、严重医疗过失或者检查发现手术质量不符合标准,暂停该定点医院手术资格,并进一步查找原因,限期整改,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该定点医院手术资格。
七、职责与分工
1.区XX。负责组织安排各社区进行视力普查,制定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审核各镇卫生院上报的申请表,将审核情况报区残疾人联合理事会备案,并及时反馈到各社区,制定下发各项工作用表,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各定点手术医院。负责对较好眼矫正视力小于0.3的老年人进行眼病诊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手术者进行术前检查、诊断和评估,对符合手术适应征的老年人进行手术和术后疗效评估及术后复查、随访,并填写有关的工作用表。
3、各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的老年人进行视力筛查和眼科检查登记表的建卡工作,组织协调较好眼矫正视力小于0.3的老年人到定点医院进行眼病诊断;负责对辖区内白内障患者手术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报区XX;配合定点医院组织通过审核的手术对象到定点医院进行术前检查、手术和术后随访工作;加强与手术对象和家属的沟通,做好咨询工作;及时将实施情况上报区XX,并做好相关的宣教工作。
4、各街镇残疾人联合理事会。提供辖区内残疾证持有人信息,与各镇卫生院共同做好前期的调查摸底和视力筛查工作,掌握辖区内白内障患者基础情况,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协助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
八、工作进度
2011年4月-9月完成前期的视力筛查和眼病诊断工作,9-12月底完成白内障复明工程。
九、经费保障与结算
1.补助标准:每例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补助经费2700元,其余部分由患者医保和合作医疗负担。
2.经费用途:主要用于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费,包括:术前检查、手术、医药、住院床位、手术耗材(人工晶状体、粘弹剂、手术缝线)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