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法律行为。
第四,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性法律行为。
第五,遗赠扶养协议在遗产的转移方式上效力最 高。
(三)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1.两者的性质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 行为。
2.两者的内容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扶养人获得遗产 是以履行扶养义务为前提的,反之遗赠人接受扶 养是以死后赠与财产为代价的,双方互负权利和 义务。遗赠是无偿法律行为,遗赠人单方面负有 转移财产权利的义务,而受赠人有权利决定是否 接受。
老人分别于2010年和2014年立了两份遗嘱。由 于她以前一直与二儿子周延涛生活,第一份遗 嘱表明,遗产全部由二儿子继承,双方还签订 了遗赠扶养协议。
第二份遗嘱则是“田地和房屋等全部收益的所有 权、使用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由周延庆(长子) 、周延涛、周延松(小儿子)之妻平均分割。”
2016年1月,老人辞世后,对老人遗留的住房等 权益,其指定的继承人之间在分割时发生争议, 其二儿子主张按第一份遗嘱之遗赠扶养协议执行 ,而其他指定继承人则主张按第二份遗嘱执行, 双方争执不下,于是大儿子和小儿媳将二儿子告 上法庭。
定继承人,而受遗赠人的范围是国家、集体及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权利的内容不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 的财产权利的同时,要承担财产义务即负责清 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受遗赠权只享受财产权 利却不承担财产义务。
3.权利行使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 后,遗产处理前,没有做出放弃或接受继承的 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应当 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 遗赠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 受遗赠。
1.行为的性质不同。
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而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
2.行为的生效时间不同。
遗赠是遗赠人生前做出的并于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赠与的生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赠与合同成 立时就生效,另一种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时生效 。
3.行为的方式不同。
遗赠是以遗嘱的方式来转移其财产权利,是要式法 律行为,而赠与是非要式法律行为,即赠与方与受 赠方可以随意采取书面或口头的形式。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 后,可直接参与遗产的管理和分配,以实现其 继承权。而受遗赠人在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 示后,只能请求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等交付受 遗赠物以协助其实现受遗赠权。
(源自文库)遗赠与赠与的区别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 人表示接受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
1.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
遗赠的成立不需要征得受遗赠人的同意,只需要 遗赠人单独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但在遗赠人死亡 后受遗赠人享有决定是否接受遗赠的权利。
2.遗赠是要式法律行为
遗赠人设立、变更、撤销遗赠都必须符合遗嘱的 形式要件,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3.遗赠是无偿法律行为
遗赠人只能将财产权利让与给受遗赠人,不能将 财产义务交由受遗赠人承担。
扶养人之间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 葬的义务,遗赠人死亡时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 所有的协议。其中扶养人可以是自然人或集体 所有制组织。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
第一,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即自然 人作为主体时,不能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
第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 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的协议,其变更和解除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3.两者的生效时间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性法律行为,双方意思表 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并生效,扶养人就开始履行 扶养义务,而遗赠人的财产给付义务在其死亡 之后才由其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向抚养人履行 。遗赠是以遗赠人的死亡为生效时间,是死因 法律行为。
4.两者的效力不同。
如死者生前既有遗赠又有遗赠扶养协议且两者 相互抵触时,适用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扶养 协议抵触的遗嘱(包括遗赠和遗嘱继承)全部 或部分无效。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第二版)
第十五章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本章重点难点】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遗赠和遗赠扶 养协议的概念。
重点掌握受遗赠权的接受与放弃的法定条件、 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与解除的法定条件。
难点注意把握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条件及其法 律后果。
【引导案例】
王秀珍老人生前住在某县城马家巷,自家有土 木结构一楼一底住房一幢,面积约60平米,因 旧城改造,2013年8月,王秀珍与拆迁公司签订 拆迁补偿协议,补偿方式为原地块回迁安置。 住房按2000元/平方米,商铺按20000元/平方米 找补,但补偿房尚未建设。
请问:本案中二儿子提及的与被继承人生前签订 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王秀珍老人所 立的两份遗嘱效力如何?为什么?
第一节 遗赠
一、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一)遗赠的概念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的
一部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之 外的人,并于其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二)遗赠的法律特征
二、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的 权利和义务
(一)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
遗赠人的义务是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遗赠 人生前有权利要求扶养人按照协议生前对其进 行扶养,死后对其进行安葬。
(二)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4.处分财产的范围不同。
遗赠在遗赠人以遗嘱的形式处分其财产时,要为缺 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 额。而赠与是赠与人以合同的形式处分其生前财产 ,除为了逃避债务而实施的恶意赠与外,法律对赠 与人处分自己的财产一般不作限制性的规定。
第二节 遗赠扶养协议
一、遗赠扶养协议概述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或称受扶养人)与
4.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赠人生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变更、撤 销遗赠。而受遗赠人在遗赠人生前也不得要求 执行遗赠。
5.遗赠是必须由受遗赠人亲自行使的法律行为
受遗赠人为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人,具有特定性和不可替代性。
二、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1.主体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