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辽宁大学法学考研真题-考研真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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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解析

2004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解析

2004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解析2004年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试题分析七、单项选择题(32—51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2.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日出B.备课C.赠与D.恋爱【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现象。

一个客观事实是否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看它是否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

根据这些客观事实与主体的意志之间的关系,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

事件称为自然事实,与主体的意志无关,如出生、死亡、时间的经过以及那些引起损害的各种自然现象;行为是受主体意志支配的法律事实,如买卖、赠与、租赁、运输、保管、拾得遗失物、侵权行为等。

在本题中,A项日出是一种自然现象,但没有引起法律关系,故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B项、D项属于人的行为,但该行为本身也不直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备课、恋爱行为都不足以从法律上约束行为人,故也非法律事实。

只有C项赠与,作为人的行为,一旦实施赠与,即可产生法律关系,赠与人受其赠与承诺的约束,受赠人可以通过赠与行为取得赠与物的所有权。

故赠与属于民事法律事实,即只有C项符合试题要求。

【考生注意】民事法律事实是民法理论问题,作为考点主要是对某些事实的认定方面。

如“某物丢失报废”和“抛弃某物报废”,是行为还是事件?答案是前者是事件,后者是行为。

另外关于不当得利是行为还是事件的问题,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是后者。

另外,对该问题侧重看辅导书中所举例子。

33.公民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方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是()。

A.名誉权B.生命权C.肖像权D.扶养权【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的适用。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张某挟持至韩家,并给张家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一只手。

韩某的作为:A.构成非法拘禁罪B.构成绑架罪C.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D.构成敲诈勒索罪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犯罪行为,因此绑架罪一般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但不限于这一目的);但根据《刑法》笫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队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为索取借务非法扣抒、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索取债务的场合应定非法拘罪。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曲司法解释进一步扩大了非法拘禁罪的适用范围,指出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仍依刑法第98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至于敲诈勒索罪,通常认为是以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以外的方式勒索财物。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2.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

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

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

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

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

李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正确答案:B解析:(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鲒犯罪中止。

”根据这一规定可知;中止不仅要求行为:人有内心状态的转变,而且还要求有停止犯罪或积极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

200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民法学试题

200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民法学试题

200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民法学试题凯程教育搜集整理2004 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基础课试题民法学部分七、单项选择题:32~51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2.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是A.日出B.备课C.赠与D.恋爱33.公民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方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是A.名誉权B.生命权C.肖像权D.扶养权34.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智力创作成果中不属于作品的是A.讲稿B.魔术C.地图D.杂技3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A.首饰B.记名有价证券C.麻醉品D.盗窃物36.甲与乙订立了租期为三十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中关于租期的约定A.二十以下均有效B.二十五年以下均有效C.三十年以下均有效D.三十五年以下均有效37.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A.营业执照B.荣誉C.名称D.名誉38.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B.只能申请宣告死亡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39.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该五年的期间属于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B.长期诉讼时效期间C.除斥期间D.取得时效期间4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合同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A.买卖合同B.承揽合同C.保管合同D.运输合同41.被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其所订立的遗嘱A.无效B.有效C.部分有效D.效力待定42.甲在乙的画展中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 1 万元成交。

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

此种交付方式属于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43.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的是A.代为书写遗嘱B.代拟发言稿C.代买办公用品D.代为主持会议44.在债的关系中A.债权人、债务人都是特定的B.债权人、债务人都是不特定的C.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D.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45.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A.树上的果实B.未收割的庄稼C.银行存款的利息D.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46.某公司生产了一种饮料,其注册商标为“乐哈哈”。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张某挟持至韩家,并给张家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一只手。

韩某的作为:A.构成非法拘禁罪B.构成绑架罪C.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D.构成敲诈勒索罪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犯罪行为,因此绑架罪一般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但不限于这一目的);但根据《刑法》笫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队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为索取借务非法扣抒、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索取债务的场合应定非法拘罪。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曲司法解释进一步扩大了非法拘禁罪的适用范围,指出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仍依刑法第98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至于敲诈勒索罪,通常认为是以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以外的方式勒索财物。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2.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

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

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

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

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

李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正确答案:B解析:(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鲒犯罪中止。

”根据这一规定可知;中止不仅要求行为:人有内心状态的转变,而且还要求有停止犯罪或积极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

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 2. 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走私毒品B.贩卖毒品C.决水D.拐卖妇女、儿童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这里应该选择B。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上述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有相应的犯罪行为,不管是单独实施的,还是在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中实施的,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不成立绑架罪,但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

2.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提示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

A.犯罪客体B.犯罪客观方面C.犯罪主体D.犯罪主观方面正确答案:A解析:犯罪客体表明了犯罪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也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特征的具体说明和体现,因此,犯罪客体表明了犯罪的性质,即犯罪的实质特征。

3.甲离婚后嫌才3个月的女儿乙累赘,某日将乙一人留在家中,自己锁门外出。

甲五天后回家,乙已经死在摇篮里,法院判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属于()。

A.纯正的不作为犯B.不纯正的不作为犯C.纯正的作为犯D.结果加重犯正确答案:B解析:甲作为父亲,具有法律上规定的照顾和抚养不满周岁的孩子的义务,但是,甲在能够履行该种法律义务的情况下却将孩子锁在家中,不予喂养,对其死亡抱有故意的犯罪态度,因此,应该成立故意杀人罪。

甲属于有法律义务而不积极履行造成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符合不作为犯罪的特征,但,故意杀人罪本身是积极的作为犯罪,甲通过不作为的方式实现,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200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民法学答案

200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民法学答案

200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民法学答案民法学部分七、单项选择题32.C 33.B 34.B35.记名有价证券属于特定主体,因而也不适用善意取得。

A36.《合同法》第214 条规定:“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A37.C 38.D 39.C 40.C41.继承法》第22 条规定,只有完全行为能力人有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A42.占有改定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标的物仍然由卖方实际占有,买方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D43.代为书写遗嘱中,代书人没有独立的意思表示,也非和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不具备民事代理的特征。

C44.A 45.C 46.B 47.D 48.D 49.D50.《合同法》第68 条第1 款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A 和C 都不准确。

选B51.D八、多项选择题52.ABC53.《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2 条规定,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ABD54.赔礼道歉、消除危险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前者适用于精神性人格权遭受侵害,后者适用于已经发生危险,但尚未造成结果时。

AD55.AC56.必须有受赠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方可成立赠与行为。

因此,赠与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BC九、简答题57.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1)存在无权代理行为;(2)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且无过错。

58.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用益权等。

辽大历年考研真题

辽大历年考研真题

辽宁大学200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考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试卷种类:B卷考试时间:1月19 上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30分)1 连续犯2 单位犯罪3 法定刑4 妨害作证罪5 滥用职权罪6 相对权7 无限责任8 遗赠9 附随义务10 提存二、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2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转化为杀人罪的条件3 法人独立性的主要表现4 债权与物权的区别5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6 代理与行纪的区别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1 共同犯罪的认定2 如何理解我国的刑法目的3 从抵押权的物权特性分析其经济作用辽宁大学200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试科目: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试卷种类:A卷考试时间:1月19 下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30分)1 义务2 法律部门3 诉讼结构4 法律解释5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6 城旦舂7 十恶8 加役流9 《中国土地法大纲》10 马锡五审判方式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 简述法律推理的特征2 简述法对利益的作用3 简述汉代法制的指导思想4 唐律是怎样划分公罪和私罪的5 简述清朝的秋审制度6 简述《开皇律》的内容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1 论法律程序的基本特征2 论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3 试述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辽宁大学200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试卷种类:A卷考试时间:1月11上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30分)1 首要分子2 犯罪预备3 集资诈骗罪4 侵占罪5 玩忽职守罪6 间接代理7 财团法人8 先契约义务9 行纪合同10 过失相抵规则二、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 特别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2 减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3 效力未定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4 表见代理的概念及其构成的特别要件5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6 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和主要特征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1 论刑法中的间接故意2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3 物权变动的原则及对我国物权立法的指导作用法学各专业包括: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辽宁大学200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试卷种类:B卷考试时间:1月11下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30分)1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2 法制现代化3 立法体制4 法的适用5 法律程序6 三剌之法7 《云梦秦简》8 登闻鼓直诉制度9 服辨10 《六法全书》二、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 简述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2 简述《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3 简述《明大诰》的制作目的及特点4 简述马锡五审判方式及其基本特点5 简述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6 简述法律适用中辨证推理的特点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1 论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2 论衡量法制程序公正性的标准3 举例说明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学各专业包括: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辽宁大学200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试卷种类:A卷考试时间:1月23上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30分)1 犯罪复杂客体2 犯罪故意3 假想防卫4 酌定量刑情节5 伪证罪6 除斥期间7 占有改定8 集合物9 法人机关10 过错推定二、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2 犯罪未遂的法律特征3 普通累犯的构成要件4 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5 无权代理与滥用代理权的区别6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1 运用共同犯罪构成要件原理分析哪些情况不构成共同犯罪2 从用益物权的特征分析用益物权的发展趋势3 论债权人的代位权法学各专业包括: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辽宁大学200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试卷种类:B卷考试时间:1月23下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30分)1 法律事实2 法律概念3 权利4 法的形式5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6 质剂7 《九章律》8 理雪制度9 充军10 十九信条二、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 简述中国法制现代化道路的主要特征2 简述程序法对实体法的相对独立性3 怎样理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4 论述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争议及历史意义5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律典体例和逻辑结构的变化6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社会性立法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1 论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的特点及其国情依据2 论法律责任的归结原则3 试评述《钦定宪法大纲》辽宁大学200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试卷种类:B卷考试时间:1月15 上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30分)1 犯罪主体2 假想防卫3 刑罚消灭4 抗税罪5 传播性病罪6 民事法律关系7 意思表示8 自助行为9 无因管理10 代位继承二、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 犯罪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2 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3 要约需具备的条件4 退伙的效力5 民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6 侵权损害的赔偿原则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1 论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及处罚原则2 论洗钱罪的认定3 论《担保法》中抵押物登记的规定及我国物权立法的借鉴意义法学各专业包括: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辽宁大学200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试卷种类:A卷考试时间:1月15 下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30分)1 法律职业2 法的生成3 法律继承4 法律责任的归结5 行为能力6 《官刑》7 三宥之法8 决事比9 存留养亲制度10 贿选宪法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 简述司法过程中适用辨证推理的具体情况2 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3 简述秦代的公室告与非公室告及划分标准与实质4 简述春秋决狱司法原则及其影响5 简述唐朝《贞观律》的主要变化6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特点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60分)1 论法律程序的作用2 论法律监督的功能3 试述明代会审制度的内容及特点法学各专业包括: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辽宁大学2007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刑法、民法学试卷种类:A卷考试时间:1月21 上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30分)1 刑事责任能力2 间接故意3 立功4 非法经营罪5 环境监管失职罪6 特定物7 再代理8 形成权9 债务承担10 指示交付二、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 疏忽大意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异同点2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3 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4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5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6 承诺的概念和应具备的条件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1 论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2 论抵押权的实现3 论共同危险行为及其与共同加害行为的区别法学各专业包括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辽宁大学2007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法理学、国际法试卷种类:B卷考试时间:1月21 下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30分)1 法律体系2 法律关系3 法律程序4 法的实效5 法的作用6 永久中立国7 领海8 互不侵犯原则9 条约10 属人管辖二、简述题(每个10分,共60分)1 简述《南极条约》的主要内容2 简述现代国际法中领土变更的方式3 什么是公海自由?简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公海自由的内容4 简述使馆馆舍不可侵犯的含义5 简述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6 简述法律方法的特征三、论述题(每个20分,共60分)1 试述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主要学说和国家实践2 论我国法律解释权限的划分3 论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法学各专业包括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辽宁大学2008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法理学、国际法试卷种类:A 卷考试时间:1月20日下午一、名词解释(每个3分,共30分)1 法律解释2 法制改革3 权利能力4 法律原则5 义务6 国籍7 国家继承8 领水9 庇护10 群岛海道通过权二、简答题(每个10分,共60分)1 简述国际法上国家应具备的要素2 简述国家的管辖权3 简述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4 简述使馆和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5 简述处理此类法与彼类法冲突的规定6 论述法的价值整合的规则三、论述题(每个20分,共60分)1 论国际法的渊源2 论法律事实3 论维护人与社会和谐的法律机制法学各专业包括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辽宁大学2008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法理学、国际法试卷种类:A 卷考试时间:1月20日上午一、名词解释(每个3分,共30分)1 支配权2 意思表示3 宅基地使用权4 损益相抵规则5 人身权6 刑法的溯及力7 刑事责任年龄8 犯罪未遂9 重大立功10 一般自首二、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 我国物权法上善意取得的条件2 代理权行使的原则3 间接故意的特征及常型4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5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6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三、论述题1 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2 我国物权法上物权的基本结构3 论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及其刑法规定21 / 21。

法硕:2004年全国联考宪法学真题及解析

法硕:2004年全国联考宪法学真题及解析

法硕:2004年全国联考宪法学真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50小题,每小题1分,共5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5、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情况是()。

A、见义勇为B、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C、有特殊贡献D、现役军人【答案】B【考点分析】宪法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获得物质帮助。

【考生注意】要注意这三个词,这是宪法的规定,考试时要牢记的规定,不可想当然。

宪法中还有其他一些条款中也有一些关键词,要注意。

如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条款以及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条款。

1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C、全国人大常委会D、全国人大主席团【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宪法的解释权,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

这在以前已考过若干次了。

【考生注意】全国人大只能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无权解释宪法。

17、我国宪法修改必须由()。

A、全国人大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B、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C、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过【答案】C【考点分析】宪法第64条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法律和其它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考生注意】通过宪法修正案必须是“全体代表”而不是“出席会议的代表”的多数通过,第2项未明确是出席会议的代表还是全体代表,所以只有第3项是正确的。

1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法律性质是()。

A、国家政权机关组织B、爱国统一战线组织C、群众组织D、社会团体组织【答案】B【考点分析】《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说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即人民政协是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200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说明:从2012年开始,本考试已不再考查填空题、判断题。

一、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5分。

判断下列各命题是否正确,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示)1.西周时期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

()【答案】A【解析】西周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

2.在我国,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答案】A【解析】《选举法》第29规定,在我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选举单位提名产生。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3.法治与人治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承认在法律运行中需要发挥人的作用。

()【答案】B【解析】同法治相对的一个概念是人治,人治也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管理方式。

在人治中,法律也扮演着一定角色;在法治中,也不否认发挥人的作用。

即法治社会在法律运行中也需要发挥人的作用,比如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法治与人治相区别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承认在法律运行中需要发挥人的作用。

4.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是我国刑法制定的根据。

()【答案】B【解析】《刑法》第1条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这一规定指明了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与实践根据,“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只是刑法制定的目的。

5.内幕交易罪中的内幕信息的范围,依照刑法的规定确定。

()【答案】B【解析】《证券法》第69条和《期货交易暂行条例》对内幕信息的范围作了规定。

即内幕交易罪中的内幕信息的范围,不是依刑法的规定确定。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西周婚姻“六礼”包括()。

A.纳礼B.纳名C.定亲D.亲迎【答案】D【考点】西周的婚姻制度【解析】“婚姻六礼”具体包括:①纳采,即男方请媒氏携礼物到女方家提亲;②问名,即在女方家长答应议婚后,男家请媒氏问明女子的生辰、身份,并卜于祖庙以问吉凶;③纳吉,在卜得吉兆以后,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缔结婚姻;④纳征,又称纳币,男家送财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⑤请期,即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婚期;⑥亲迎,即在确定之日,新郎至女家迎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及解析

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及解析

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及解析(简答、分析)一、简答题1、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与联系相邻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的占有人之间在不动产的利用方面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是所有权内容的扩张,并非一项独立的权利.所谓相邻权只能在所有权的意义上来理解。

地役权是需役地权利人与供役地权利人因不动产利用的需要,基于地役权合同的约定就供役地利用或使用限制的用益物权。

地役权是独立于所有权的定限物权。

按照台湾学者谢在全先生的观点,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以下不同:(1)相邻关系为土地所有权内容之当然的扩张或限制,是法定的。

而地役权则为所有人间基于契约而生之所有权扩张与限制,是意定的。

(2)相邻关系非独立之权利,系为所有权本身之限制或扩张。

而地役权乃因他物权而受一时之限制,系为独立之权利.(3)相邻关系之成立及对抗第三人,均无须登记.而地役权之成立以登记为必要。

(4)相邻关系并非使受限制之相对人, 因而取得独立之定限物权。

而地役权则属之。

(5)相邻关系而生之权利义务,与所有权俱存,不可能单独的取得或丧失,即不因相对人之意思而生得丧变更,但地役权则可,而有一定之取得或丧失原因。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联系:(1)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均系不动产利用方面的协调。

两者在权利内容上不具有绝对的排斥性,有观点认为相邻关系是法律就相邻不动产利用所作的最低协调,而此部分协调并非不得通过当事人的约定而成为地役权.在法国法上,相邻关系的内容被规定为法定地役,而与约定地役相对,证明两者并非绝对不相容。

(2)王泽鉴先生认为,相邻关系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

承认相邻关系的约定性意味着其与地役权的区别更加模糊.不过,约定的相邻关系如果进行登记,应理解为地役权比较合适.2、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请分析该规定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1)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的动产或不动产,受让人善意有偿受让动产占有或完成不动产登记所需的相关程序,而取得所有权的制度.善意取得以处分人无处分权为前提,如果权利人为有权处分,则无善意取得适用的余地。

200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详解

200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详解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四提示:本试卷包括案例(实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第一部分:简析题.本部分共5题,75分.一、(本题15分)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

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

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

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

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

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

问题:1。

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2。

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5.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6。

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答案】:1。

辽宁大学法学专业综合历年考研真题

辽宁大学法学专业综合历年考研真题

2010年辽宁大学法学综合课考研真题
辽宁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法学专业综合课
试题种类:B卷 考试时间:1月10日下午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纸上无效)
法学综合课考试每位考生必考法理学和一门选考科目,共150分。

法学理论、法律史和国际法3个专业选做国际法试题;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个专业选做经济法试题;诉讼法学和刑法学2个专业选做刑事诉讼法试题。

法理学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法律规范
2.道义责任论
3.法治
4.法律移植
5.法律论证
二、简述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法律体系和立法体系的区别
2.简述法律行为的特征
3.简述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4.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三、论述题(20分)
论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经济法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经济法理念
2.垄断协议
3.财政转移支付
4.土地使用权划拨
5.累进税率
二、简述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社会中间层主体与政府主体的关系2.简述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3.简述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的区别
4.简述中央银行的公共服务
三、论述题(20分)
试述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职权
国际法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国际习惯
2.国际地役
3.国家承认
4.紧追权
5.国家主权
二、简述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国际法的特征
2.简述实施外交保护的条件限制
3.简述国家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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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辽宁大学法学考研试题
刑法学,民法学
一、名词
首要分子犯罪预备集资诈骗罪侵占罪玩忽职守罪间接代理财团法人先契约义务行纪合同过失相抵原则
二、简述
特别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减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效力未定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表见代理的概念及其构成的特别要件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和主要特征
三、论述论刑法中的简接故意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物权变动的原则及对我国物权立法的指导作用
法理
一、名词
法制现代化立法体制法律程序法律现代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二、简述
法律适用中辩证推理的特点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三、论述
论衡量法律程序公正性的标准论法的局限性(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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