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抽样管理和检测校准物品(样品)处置管理程序》
抽样检测管理程序
1 目的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代表性、正确性和有效性,对抽样行为进行控制,降低抽样检测的误判率,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抽样方案的制定和批准,抽样活动的组织实施等过程。
3 职责3.1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负责抽样方案的批准,负责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3。
2 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组织抽样及样品的管理.3.3 检测室负责人的职责负责提出抽样方法、制定抽样方案。
3。
4抽样人员的职责负责实施抽样,认真填写抽样文件,执行抽样纪律。
4 工作程序4。
1 下列情况应进行抽样检测4。
1.1 委托进行批量生产产品仲裁检测的4。
1。
2 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中规定须抽样的;4。
1.3 产品标准、检测方法要求抽样的;4。
1。
4 客户要求抽样的。
4.2 抽样依据4.2.1 产品标准或检测方法有抽样规定的,依据标准或方法的规定:没有标准或方法规定的,则制订基于统计方法的抽样计划;4。
2.2 委托检测或客户要求抽样的一般执行GB/T 2828 ,计数抽样检测程序第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I)检索的逐批检测抽样计划或GB 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也可根据与客商的约定。
4。
3.1 抽样方案由相关检测室制定。
4。
3。
2 抽样方案的内容:4.3。
2.1 抽样依据;4.3.2。
2 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4.3.2。
3 不合格品的分类;4。
3。
2。
4 质量水平;4。
3。
2.5 检测等级;4。
3。
2.6 抽样时问、地点及人员;4.3。
2.7 抽样风险评价;4。
3。
2。
8 抽样检测的费用;4.3.3 抽检样品及其母体要求4。
3。
3.1 是成批生产并投放市场的产品;4。
3.3。
2 出厂时间等符合检测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4.3。
3。
3 有出厂检测合格证;4.3.3.4 由于运输、保管不善造成的外观有明显缺陷的样品,应做详细记录。
4。
3.4 抽样方案的批准抽样方案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后实施.4。
4 抽样和封样4.4.1 在抽样工作开始前由办公室统一制备封样用品(如封条、封样漆),并妥善保管. 4。
抽样和样品处置程序
抽样和样品处置程序1目的为了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对抽样行为进行控制。
2范围适用于抽样方案的制定,样品的抽取等过程。
3职责1.1管理室a.主管该要素;b.制定抽样方案;C•组织抽样。
1.2项目室:负责抽样行为在本项目的实施。
3.3技术负责人或授权人批准抽样方案。
3.4抽样人员负责实施抽样。
4控制要点4.1本机构制定了《抽样程序》和《样品管理程序》,对用于检验检测样品的抽取、运输、接收、制备、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清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以便对抽样过程的各影响因素实施有效控制,确保抽取样品的代表性、完整性和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现场检验检测的样品管理还应执行《现场检验检测管理程序》。
4.2抽样计划一般根据有效标准、文件制订,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
当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对抽样有要求时,执行其规定。
当标准、法规无要求时,则应制订基于统计方法的抽样方案。
4.1抽样记录抽样人员应记录抽样计划、抽样人、环境条件,必要时应有抽样位置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法。
如可能,还应包括抽样计划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如果本机构不从事抽样或不直接负责抽样或不能保证从批量产品中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则应在检验检测报告中做出“本检验检测结果仅与所收到的样品有关”的书面声明。
4.2抽样偏离当客户对文件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时,本机构抽样人员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相关的抽样资料,同时需确认其要求不会影响抽样检验检测的代表性和结果的有效性,方可按客户的要求进行,保证抽样的可追溯性。
所有偏离、添加或删节均应在原始记录及检验检测报告中反映出来,同时告知所有相关人员。
4.3样品标识为保证样品在整个检验检测周期内不发生混淆及可追溯,本机构建立了样品的唯一性标识系统。
样品管理员对接收的所有样品、包括抽样样品或其包装上进行标识。
4.4样品的接收、流转、保存、处理4.6.1样品的接收样品管理员应建立样品台帐。
在接收样品时,样品管理员应在其委托单上记录样品名称、数量、规格、状态、处置要求以及与标准规定不符的偏离等信息。
样品处置和管理程序
样品处置和管理程序1.目的:通过对检验样品的管理,确保受检样品的安全性、真实性、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机构检测业务中所有受检试样的管理。
3。
职责:3。
1 样品部负责受检样品的接收、登记、编号、返还。
3。
2 样品部负责样品的验收、保管、清理和贮存。
4。
程序:4。
1 样品的接收样品部接收受检单位或委托人提交的已经过验收的受检样品,按要求填写检验任务委托书并按试样类型登记编号。
4.1。
1市场部遵照省局下达任务开展工作。
编写《实施方案》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4.1。
2抽样方式:由市场部两名人员,持省局文件和有效证件在柜台现场抽样。
同类产品随机抽取1—2件。
样品抽取后,立即以妥善方式进行封样,贴上加盖公章的封条.4。
1.3认真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填写完毕后,必须由抽样人和被抽样企业有关人员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特殊情况下,双方签字确认即可.4。
1.4样品原则上应由抽样人携带回单位。
被抽样企业要求自行送达的,抽样人应明确告知送达地点及送达时间。
4.1。
5对于拒检企业.抽样人应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拒检认定表》,并由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和抽样人共同确认,并及时上报省局。
4。
1。
6抽样人返回单位后,应及时将样品送交综合部,完成交接手续。
4。
2 样品的识别4.2。
1 样品的识别包括样品唯一性识别和样品的状态识别。
委托样品编号:XX******(日月年)—***(批号)—***(样品号)例如:XX080713—100—001抽样样品编号:XX**(地区)***(批号)-***(样品号)例如:XXBJ(北京)100—001 4。
2。
2样品的唯一识别号应牢固永久地贴在样品的包装代上;样品根据所处的不同检验状态,分别由“待检"、“检毕”标签识别。
4。
2.3 检验人员应根据样品所处的不同检验状态做好检验状态标签的转移工作,并要保持清晰的样品唯一识别号,确保样品在流转、贮存等过程及任何时候都不发生混淆,以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保证必要时可追溯。
检测样品的处置管理程序
检测样品的处置管理程序1.目的使检测/试验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管得到有效的控制。
2.适应范围适用于所有检测/试验样品。
3.职责3.1计划编制员负责检测/试验样品的接收。
3.2检测/试验人员负责检测/试验样品的存储、保管、运输、处置及期间的保护。
3.3检测/试验人员负责样品标识。
3.4技术负责人负责将委托人未取的检测/试验后的样品递交给制造工程部。
4.方法4.1对检测/试验样品的运输、保护必须做到:4.1.1选择合格的搬运工具,样品应有合理包装并有明确标识。
4.1.2搬运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搬运、小心谨慎,严禁乱抛乱扔,防止跌落等现象;4.1.3在搬运过程中确保样品标识不损坏、不丢弃;4.1.4对有温度要求的样品,应确保设施和环境要求符合规范。
4.1.5在搬运过程中如发现样品受到损坏、受潮、挤压变形等可能影响检测/试验结果的,应立即通知技术负责人。
4.2检测/试验的样品的接受:4.2.1计划编制员在接收检测/试验样品时,应记录异常情况。
对检测/试验方法中所规定条件的偏离,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试验存有疑问,或当样品不符合所提供的描述,或对所要求的检测/试验规定得不够详尽时,检测/试验人员必须向技术负责人汇报,由技术负责人在试验之前询问顾客,得到进一步说明,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4.2.2检测中心在接受样品后,检测/试验人员及时对样品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样品编号、样品委托单号、样品型号。
4.3检测/试验的样品处置:试验前―――样品在做试验应放在“待试验”区域内。
试验中―――有样品号标签,样品每进行一项试验须在样品标签上记录下试验名称,并在试验区域内进行。
试验后―――样品应做好标识,并放在“试验完毕”试验区域。
4.4样品的存储、保管/弃置要做到:4.4.1检测/试验的样品只能出现在样品库和实验室;4.4.2样品存储点的环境要求要与样品的环境要求一致;4.4.3计划编制员及检测/试验人员必须对要检测/试验样品的图号、规格、名称、数量、要求等确认后方可接收;4.4.4保持样品架样品摆放整齐、通道畅通,便于搬运;4.4.5对样品进行标识,以避免与其他样品发生混淆。
检测样品处置管理制度范文
检测样品处置管理制度范文检测样品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检测样品的处置,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检测样品处置范围1. 适用对象:所有交由检测机构的样品。
2. 样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固体、液体、气体及其他形式的样品。
第三条检测样品的接收1. 样品接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相关技能。
2. 样品接收人员应及时接收来样,并需记录样品来源、接收时间、数量、状态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3. 对于不符合检测要求的样品,样品接收人员应及时和委托方沟通处理措施。
4. 样品接收人员应将样品存放在指定的存放区域内,并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存放。
第四条检测样品的标识和保存1. 对于每个样品,应为其编制唯一的编号,并在接收时进行标识。
2. 对于易变质或需要特殊保存条件的样品,应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保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
3. 样品保存期限应按照相关标准或协议约定执行,过期的样品应及时进行处置。
4. 样品保存期满后可选择归还给委托方、销毁或作为教学实验材料使用。
第五条检测样品的送样1. 样品送样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样品检查、包装、封存等。
2. 样品送样人员应填写样品送样单,并携带所需附件和文件,确保样品送交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样品送样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径和方式送交样品,并确保样品的安全性。
第六条检测样品的分析与测试1. 样品分析与测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
2. 样品分析与测试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方法进行,并记录测试的具体过程和结果。
3. 在样品分析与测试过程中,如遇到样品异常的情况或无法完成测试,应及时上报领导并与委托方沟通处理措施。
第七条检测样品的销毁1. 已完成检测的样品,如果需要销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 样品销毁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并记录销毁的具体过程和结果。
3. 对于涉及隐私和商业机密的样品,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机密性。
第二章监督和责任第八条监督1. 检测样品处置过程应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20《检测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
采用非标准方法进行研究或检验工作时,应遵循的验证和批准程序1 目的为保证本院检测、校准和检定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使检测、校准和检定过程规范化,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本院检测/校准方法选用和确认。
包括标准方法的选择和证实,以及非标准方法的制定和确认。
3 职责3.1 技术主管3.1.1 负责本程序文件的有效性。
3.1.2 批准非标检测/校准方法。
3.2 专业部门技术负责人3.2.1 负责本专业部门标准方法的选择、证实及变更后证实。
3.2.2 组织非标准方法研究和确认,审核非标检测/校准方法。
3.2.3 批准本专业部门检测/校准作业指导书。
3.2.4 确保本专业部门采用现行有效的检测/校准方法。
.3.3 质量监督员3.3.1 组织检测/校准人员对标准方法进行证实,确保检测/校准人员能够正确应用标准方法。
当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证实。
3.3.2 经常性地浏览和查询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网站,审核信息中心提供给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是否现行有效。
3.3.3 组织编写检测/校准作业指导书,审核作业指导书。
3.3.4 参与组织非标准方法研究、编制和确认。
3.4 检测/校准人员3.4.1 参与标准方法进行证实,确保能够正确应用标准方法。
3.3.2 参与编写检测/校准作业指导书。
3.3.3 确保采用的检测/校准方法为现行有效的方法,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
3.5 行业标准管理处负责所用标准检测/校准方法的受控管理,定期发布检测/校准方法的查新报告,确保本院保使用的检测/校准方法为最新有效版本。
4 工作程序4.1 方法的选择4.1.1 标准方法是指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
我国发布的标准方法包括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注:在ISO/IEC 17025中,企业标准或属于实验室制定的标准,或属于客户指定的标准。
不属于标准方法)。
4.1.2 实验室应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需要时可以采用国际标准,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
抽样管理程序文件
1 目的:保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2 范围:本中心现场采样以及客户委托检测的二次抽样。
3 职责3.1技术主管3.1.1负责抽样相关的全面工作。
3.1.2负责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3.2检测组负责人3.2.1负责根据检测要求指定抽样方法,必要时组织编写作业指导书。
3.2.2制定每次抽样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3.2.3指定抽样负责人和抽样人员。
3.3抽样负责人3.3.1抽样实施前组织抽样人员对抽样设备进行全面的调试,尽量减少抽样设备在现场发生故障的几率。
3.3.2根据抽样计划,组织抽样人员作好抽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3.3组织抽样人员实施现场抽样。
3.3.4负责现场抽样时与被抽样单位的协调工作。
3.4抽样人员3.4.1积极参与抽样前的设备调试和各项准备工作。
3.4.2严格按标准方法、抽样计划参加抽样活动,认真填写抽样记录。
4 程序4.1抽样方案的制定4.1.1根据项目检测标准规定的方法,由检测组组长进行抽样计划的制定,主要内容包括:抽样时间、抽样地点、抽样人员、抽样设备、样品数量、交通工具、制定抽样方法或抽样作业指导书等。
4.1.2当客户的要求偏离规定的标准方法,要求使用其它标准方法,或需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制定抽样方法时,技术主管应组织对该偏离或客户指定的方法或制定的方法作为一项新工作组织评审,以证明该偏离方法或制定的方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本中心有能力执行该偏离方法或制定的方法。
评审结果应得到主任批准和客户认可。
抽样记录单和检测报告中应详细记录抽样所发生的偏离。
4.1.3对于客户送检的样品需要分样时,按照《样品流转与分样操作规程》执行。
4.2抽样活动的实施4.2.1抽样负责人依据抽样计划,向抽样人员提出抽样要求,规定抽样时间,选择抽样路线、交通工具。
4.2.2抽样负责人应组织抽样人员开展抽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抽样设备的调试、装箱和托运/运输,备足所需耗材和安全防护设备,准备抽样器具以及相应的抽样记录单、抽样操作规程或抽样标准方法。
09检测和校准样品的处置控制程序
检测和校准样品的处置控制程序1 目的为保证样品的状态满足检测和校准的要求,并维护其完整性、安全性,确保检测和校准的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展的所有检测和校准项目样品的处置。
3 职责3.1 收发员负责样品在收发期间的控制。
3.2 实验人员负责样品在检测和校准期间控制。
4 工作程序4.1 样品的标识管理4.1.1样品进入计量检测中心收发室后,由收发员接收,放置于固定场所,确保在任何时候样品都不发生混淆。
4.1.2 标识贴在样品上或样品的包装物上。
4.1.3 任何时候样品都应有置于“未检”或“已检”或“待检”等状态标识。
4.1.4 标识方式可以采取其它方法进行,但应确保在任何时候都不发生混淆。
4.2 样品的接收4.2.1 收发员对委托方送来的样品进行初步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观、附件及有关的技术资料。
发现异常可在送检凭证备注栏中做好记录。
4.2.2 收发员在接收样品时应填写“送检记录单”。
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委托日期、委托样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现状和其它特殊情况。
4.2.3 在接收样品过程中,收发员对样品有疑问或委托方有特殊要求,收发员及时联系技术负责人,与委托方协商解决。
4.2.4 对委托单位需要上门校准的,各部门在确定上门日期后,及时通知委托方,并征得委托方同意。
4.3 样品流转4.3.1 收发员对样品登记手续完毕,即对样品进行整理,根据种类按室分类,并分别做好标识,然后集中存放于“未检”处。
4.3.2 收发室应对样品的保管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环境条件、安全防护等措施,维护保管好样品,不使其损坏或降低性能。
4.3.3 样品准备和处置4.3.3.1 实验人员在收发室领取样品之时,应对样品进行如下检查: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并在登记本上签名。
4.3.3.2 样品检查完毕后,实验人员按有关文件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和校准,并详细填写检测或校准记录4.3.3.3 在检测和校准过程中,若发现样品有特殊情况或出现故障时,实验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汇报中心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视情况,有必要时,及时与委托方取得联系解决。
实验室抽样管理程序
实验室抽样管理程序如果实验室执行本程序规定的以下抽样方法,则修改后执行本程序;如果实验室不执行本程序规定的抽样方法,则本程序内容只写抽样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具体专业的抽样方案写成作业指导书;如果实验室的抽样活动要依据接受的具体抽样检验任务来确定,则本程序只写抽样的组织管理以及抽样计划的制定方法和要求。
本程序应当结合本实验室的特点尽量描述本实验室涉及和使用的抽样方法。
为降低抽样检验带来的风险,实验室应当尽量使用国家或行业已经发布的抽样方法,当无方法可采用时,实验室应使用统计技术和方法制定抽样方案。
当实验室的检验活动不涉及或包含抽样检验的,质量体系可不包含抽样检验的要求。
1.0目的:为保证抽样检验结果的代表性、正确性和有效性,降低抽样检验的误判率,特编制本程序。
2.0范围:抽样方法的制定和批准,抽样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抽样纪律。
3.0职责:3.1技术主管:3.1.1根据检验计划的要求提出抽样方法;3.1.2组织抽样人员实施抽样。
3.2抽样人员:3.2.1参加抽样活动,认真填写抽样文件,执行抽样纪律。
3.3技术主管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0程序4.1抽样方案的制定与批准4.1.1为减少抽样工作带来的风险,实验室应当首先使用或参考使用公开的抽样标准和方法:(1) 以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为质量标准时可执行GB/T14162-1993《产品质量监督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2) 以不合格率为质量指标,且产品总体大于250时,可执行GB/T14437-1993《产品质量计数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3) 以不合格数为质量控制标准,产品总体量在10≤N≤250之间的,可执行GB/T15482-1995《产品质量监督小总体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4) 以监督总体的某个特性的平均值为质量指标时,可执行GB/T14900-1994《产品质量平均值的计量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连续生产的产品可执行GB2828-1987《逐批检定计数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或执行GB2829-1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4.1.2当上述抽样方法不适应时,实验室也可采用以下计量抽样和计数抽样两种抽样方案检验。
检测样品处置管理制度
检测样品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检测样品的处置管理,维护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障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保护检测样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检测样品处置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检测机构、医疗机构等。
第三条检测样品处置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检测样品的处置符合规定。
第四条检测样品处置管理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检测结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检测样品处置管理应在保障检测数据准确性的前提下,确保检测样品的安全和完整,做到不损坏、不泄露、不混淆、不错位。
第六条检测样品处置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对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样品及检测结果进行正确处理,杜绝违规操作和不当处理。
第二章检测样品的接收与登记第七条对于接收的检测样品,应进行签收登记,并在登记簿上标明样品名称、编号、来源、数量、性状、存储条件等信息。
第八条检测样品的接收人员应当对样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第九条对于需分样检测的样品,应按程序进行分样,并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分样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条对于检测样品的传递、存储和使用,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台账,对样品的去向和使用情况进行记录,确保样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检测样品的处理与保存第十一条对于检测结束后的样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销毁、归还、存储等。
第十二条对于需要保存的样品,应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存储,保证样品的安全和完整,避免样品的损坏和变质。
第十三条对于需销毁的样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销毁证明、销毁记录等。
第十四条对于需归还的样品,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条件进行归还,并做好相关的登记和记录。
第十五条对于样品的存储,应注意存储条件和有效期的管理,确保存储的样品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应的监控和记录。
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管理体系文件换版方案
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换版实施方案
国家认监委新近颁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质监局要求“已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新准则’要求补充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成换版。
”为了做好中心资质认定有关工作,保证新准则的顺利实施、平稳过渡,特制定中心体系文件修改办法如下:
一、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
二、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三、时间安排
1、3月7日-3月11日管理体系框架
2、3月14日-3月25日质量手册全面修改
3、3月28日-4月8日程序文件修订
4、4月11日-4月15日体系文件审核
5、4月18日-4月22日体系文件批准
6、4月29日体系文件宣贯
7、5月-7月新体系文件试运行并征求意见
8、8月初修改、定稿、印刷
9、8月中旬 2016年附加内审
10、9月中旬 2016年附加管理评审
四、工作流程
五、工作要求
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为实现质量方针、目标的一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的集合。
应具有系统、全面、有效、适用的特征,各要素相互依赖、配合、促进、制约,形成具有一定活动规律的有机整体,对各项活动覆盖、有效控制,具备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功能,可不断改进。
5.1质量手册的修改
质量手册是按照质量方针、目标和适用的质量体系标准描述管理体系的要求。
应能反映质量管理体系总貌,内容清楚、准确、全面、适用、易懂。
表1新版质量手册框架及修改分工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需要的程序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需要的程序文件程序文件1:《人员管理程序》4.2.1程序文件2:《培训程序》4.2.4程序文件3:《测量设备管理程序》4.4.1程序文件4:《期间核查程序》4.4.7程序文件5:《修正因子使用控制程序》4.4.7程序文件6:《设备校准程序》4.4.8程序文件7:《标准物质的溯源程序》4.4.9程序文件8:《保证实验室诚信度(可信度)程序》4.5.3程序文件9:《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4.5.3程序文件10:《文件控制程序》4.5.4程序文件11:《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4.5.5程序文件12:《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程序》4.5.7程序文件13:《服务客户的程序》4.5.8程序文件14:《投诉和申诉的程序》4.5.9程序文件15:《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4.5.10程序文件16:《纠正措施程序》4.5.11程序文件17:《预防措施程序》4.5.12程序文件18:《记录控制程序》4.5.14程序文件19:《内部审核程序》4.5.15程序文件20:《管理评审程序》4.5.16程序文件21:《方法确认程序》4.5.17程序文件22:《开发特定的检验检测方法的程序》4.5.17.4程序文件23:《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程序》4.5.18程序文件24:《抽样控制程序》4.5.19程序文件25:《样品管理程序》4.5.20程序文件26:《质量控制程序》4.5.21程序文件27:《能力验证程序》4.5.22程序文件28:《检验检测结果发布程序》4.5.28程序文件29:《风险管理程序》4.5.3130,分包31,内务ISO/IEC17025:2005(GB/T27025-2008)要求建立的程序文件有:1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4.1.5.c);2保证实验室诚信度(可信度)的政策和程序(4.1.5.d);*3文件控制程序(4.3.1);4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控制程序(4.3.3.4);5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4.4.1);▲6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的政策和程序(4.6.1);7投诉的政策和程序(4.8);8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的政策和程序(4.9.1);* 9纠正措施的政策和程序(4.11.1);10预防措施程序(4.12.2);*11记录的控制程序(4.13.1.1);▲12内部审核程序(4.14.1);13管理评审程序(4.15.1);14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5.2.2);*15(实验室)内务管理程序(5.3.5);*16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程序(5.4.1);▲17校准实验室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程序(5.4.6.1);▲18检测实验室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程序(5.4.6.2);▲19数据保护程序(5.4.7.2.b);20 设备管理程序(5.5.6);21设备校准程序(5.6.1);22参考标准校准程序(5.6.3.1);*23期间核查程序(5.6.3.3);*24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管理程序(5.6.3.4);*25抽样程序(5.7.1);▲26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程序(5.8.1);27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控制程序(5.9);*28安全作业程序(5.2.3《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9环境保护程序(5.2.4《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30能力验证控制程序(4.2.2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表示原来有现增加了内容;▲新增内容。
实验室检测样品处置和管理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规范对样品的接收、标识、流转(运输)、储存、保护保留和清理的管理,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具有代表性和有效性,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0范围适用于本所开展各项检测业务中所涉及的样品管理工作。
3.0职责3.1质量负责人3.1.1负责对样品的监督管理工作;3.1.2组织监督员监督样品管理的实施。
3.2样品管理员3.2.1负责样品的接收、初验分发、标识、录入等项工作;3.2.2负责样品的内部验收、流转(运输)、存储、保护及处理的管理。
3.3检测组3.3.1负责检测过程中样品及标识的保护和清理工作。
4.0工作程序4.1样品的接收4.1.1样品由样品管理员统一接收,其他人不得直接受理检测样品;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检验需求,查看样品状态(包装、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进行所需求的检验。
同时应与客户商定有关样品准备的要求和检验完毕后样品处理方式。
4.1.2样品管理员根据委托要求,查验样品状况,包括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
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确认样品和相关资料满足要求后,记入《样品台帐》。
4.1.3当样品与检测委托单内容不相符、委托方要求不明确或不详尽、对样品是否适合要求持有疑问时,样品管理员应及时向委托方提出,取得明确的说明,并记录、签字确认。
4.1.4对不符合规范、标准等规定要求的样品应退还委托方,不予接收。
特殊情况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客户委托要求偏离检测方法正常条件的评审,并要求委托方出具书面意见,在不影响检测质量前提下,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2样品的标识4.2.1样品管理员负责对各种样品统一编号,填写《样品流转卡》放入其包装内随样品流转,并加贴《样品标识卡》,样品编号应具有唯一性和标识卡应表明其不同的检测状态,确保样品的可追溯并防止混淆。
4.2.1.1唯一性标识由样品编号构成,样品编号为2022-7-01表示为2022年度7月份的第一个样品4.2.1.2状态标识分别为“待检”、“在检”、“已检”、“留样”。
质量检测中心样品处理程序
质量检测中心样品处理程序1 目的检测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到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必须对样品的接收、流转、储存、处置及样品的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
2 范围检测中心样品的抽取、接收、流转、储存、保护、处置、保留和/或清理及样品的识别等管理。
3 职责3.1 收样员接待委托人检测时,负责填写“检测委托单”并对送检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检测要求的适宜性进行验收,记录接收样品的状态,对样品进行编号,并负责将样品传递到检测室,负责做好样品的标识及样品储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2 检测负责人应对测试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和管理。
4 工作程序4.1样品的分类a、实物样品(可接收保存的样品)。
如:根据实际需要而做的送到检测室进行检测的检测样品。
b、实地样样品(不可保存的)。
如: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测。
4.2 样品的接收4.1.1 样品管理员在接收委托人送检样品时,应根据委托人的检测需求,认真填写《检测委托单》或《委托样品登记表》,认真记录接受样品的状态,包括与正常(或规定)条件的偏离,当样品为实地样样品时,需要委托方附上所需检测项目的实地图片(摄影照片等),同时对图片进行说明,所有疑义之处必须当面消除。
4.1.2 收到的样品后,如有任何疑问时应及时与委托方取得联系,商定处理办法妥善。
4.3 样品的识别4.3.1 样品的识别应是唯一性编号。
4.3.2 样品在不同试验状态、或样品制备、流转、贮存过程中,都应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必要时保证可追溯性,对样品进行登记。
4.4 样品的储存4.4.1 样品储存在样品专放处,由收样员专人负责,标识要清楚。
样品储存环境应安全、清洁。
4.4.2 样品定位存放,标识清楚,做到账、物一致;4.4.3 样品必须存放于指定地点,采取专人防护措施。
4.4.4当样品为实地样品时,在检测项目结束后,还应由检测人员对检测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可能的话尽量附上检测的结果图片(如检测结果图)。
28检验样品的处置和管理程序2011.9.7
蒙牛乳业(太原)有限公司编号:Q/MN-ZL-TY/CX22.2-28-2011-0 检验样品的处置和管理程序起草人:刘瑞审核人:宋振娟审批人:杨光军文件实施日期:20110910蒙牛乳业(太原)有限公司太原检验处发布检验样品的处置和管理程序编号:Q/MN-ZL-TY/CX22.2-28-2011-01 目的为使检验样品在传递过程中保持原有质量不变,并防止不同样品和不同检验状况,样品发生混淆,确保检验结果的可追踪性,特编制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规定了检验样品传递过程中的有关内容。
本程序适用于检验样品的传递和管理。
3文件换版说明本文件替换了2010年12月1日生效的《检验样品的处置和管理程序》【Q/MN-ZL-TY/CX22.2-28-2010-0】。
在职责中增加技术主管的职责,在样品的接收中增加“,同时也为委托合同编号”。
原文件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作废。
4 职责4.1 技术主管负责批准待处理样品的处理申请。
4.2 样品管理员做好检验样品、附件和资料的接收并记录其状态。
负责样品接收前与客户进行异常情况的询问与讨论内容的记录。
按照客户的要求及样品提供的处理说明在符合条件的环境中保存检验样品。
维护和记录检验样品贮存的环境。
做好检验样品编号和粘贴检验样品状态标识。
做好检验样品在各个环节中的监督。
负责对检验样品包括检验不合格及无法检验的样品的保存工作。
4.3 检验员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样品制备。
对在检样品进行管理。
负责正确传递、制备、和使用检验样品,并负责对样品贮存、和处置过程进行控制。
5 程序5.1 检验样品的管理程序框图图1:检验样品的管理程序图5.2 样品的接收外部检验样品由样品管理员统一接收、保管和处置,其他人员不得对外私接或处置样品。
受检单位托运或寄来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提取或开封验收,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委托检验样品,由样品管理员核查、编号、标识,并实施样品登记,办理入库或出库手续后移交检验处。
18.抽样和样品处置程序
1 目的: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对抽样行为进行控制。
对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以及样品的识别、检测物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2 范围:适用于抽样方案的制定、样品的处置等过程。
3 职责:3.1 各检测科根据负责抽样方案的制定,样品的管理。
3.2 抽样人员负责实施抽样。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抽样方案的批准。
4 程序:4.1 抽样。
4.1.1抽样分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特点和本中心的实际情况,抽样可分为:⑴有见证抽样。
由工程承建方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规定实施的随机抽样;⑵委托抽样。
由委托人按规范标准规定方法和委托要求实施的随机抽样;⑶复验抽样。
按规范标准规定复验要求实施的随机抽样。
4.1.2 抽样依据: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⑵未制定标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⑶既无标准、又无规定或要求的,以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标签标明的质量指标。
4.1.3有见证抽样送检:⑴见证取样送检是指见证人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序效果等进行现场监督抽(取)样、实施见证检查的活动;见证人对所抽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
⑵为了充分反映所抽样品的公正性、代表性、真实性,工程施工方在抽样时必须有见证人(监理人员或甲方代表)参加,并按规范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法进行随机抽样。
⑶所抽样品应由施工方抽样人和见证人共同送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见证人不能与施工方抽样人员共同送检,由应当在现场对所抽样品进行封样,粘贴封条,由抽样人送检。
4.1.4 委托抽样:⑴委托抽样是指委托人受委托方委托,在工地现场对工程母体进行的确定子样或抽样的活动;委托人对所检样品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⑵委托本中心确定子样或抽样的,本中心凭与客户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书》的内容,派抽样人员到抽样现场,按规范、标准随机进行抽样。
抽样人员到抽样现场,按规范、标准随机进行抽样。
检测中心样品管理程序
样品管理程序1 目的为保证检验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实现对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留存、保护、处置以及样品的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维护公司和客户利益,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业务中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留存、保护、处置、识别等项管理。
3 职责3.1 样品管理室负责样品的接收、检查、登记、编号、保管、发放等,各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的程序领取样品;3.2 实验室负责样品的检测;3.3 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管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并配合质量体系审核组对样品管理这一要素进行审核;3.4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样品管理室进行管理。
4 程序4.1 采样管理抽检部负责采样业务,按照市场部的任务要求组织现场采样,将采集好的样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运输并将现场采样记录一起移交至样品管理室。
4.1.1采样应确保科学、公正。
所得样品应具有代表性或可获性,并保持完整。
4.1.2采样应按标准规定方法进行。
4.2样品的接收、识别4.2.1样品管理室接收样品时,应根据检测需求,检查和记录样品的状态和外观、标识、样品体积或数量等,认真查验样品与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以及确认样品的可检性,当物品与规定条件发生偏离时应予以记录。
当对物品是否适用于检测或校准有疑问,或当物品不符合所提供的描述时在开始工作前需再次询问客户得到进一步的说明并记录询问结果。
当客户知道偏离了规定条件仍要求进行检测时,公司应在报告中作出免责声明,并指出偏离可能影响结果。
对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与检测状态标识、记录登记。
4.2.2样品区分识别号可贴在样品上或贴(写)在样品袋(器皿)上。
样品在实验室负责期间内都要保留该标识确保物品在实物上、记录或其他文件中不被混淆。
样品唯一性编号标识由样品管理员负责统一编排。
样品编号应按照4.2.4规定执行。
实验室接收样品后不再统一编号,样品编号不得重复。
4.2.3样品受理号:样品受理号按样品类别分类登记,同一个地方同一时间接收的同一类型的样品为同一受理号,具体规定如下:□□□□□□□□□□□□a)食品及其接触材料(SP):SP XXXX YY ZZZZ;b)食品添加剂及其他食品相关产品(SQ):SQ XXXX YY ZZZZ;c)公共及消毒卫生(GG):WS XXXX YY ZZZZ;d)环境(HJ):HJ XXXX YY ZZZZ;e)水和废水(SZ):SZ XXXX YY ZZZZ;f)日用化工产品(HG):HG XXXX YY ZZZZ;g)农药(NY):NY XXXX YY ZZZZ;h)饲料(SL):SL XXXX YY ZZZZ;i)中药及饮片(ZY):ZY XXXX YY ZZZZ;j)其他特殊样品(××):××XXXX YY 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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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保证检测/校准结果的科学、公正,对抽样过程进行控制。
对检测/校准物品的接收、流转、贮存以及其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确保物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 范围
适用于专业部门检测/校准的抽样工作;适用于检测/校准业务范围内物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以及其识别等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技术主管负责本程序文件的有效性。
3.2 专业部门技术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的审批。
3.3 专业部门检测/校准人员负责制定抽样计划,检测/校准人员进行抽样的实施。
各专业部门检测/校准人员负责物品在进入实验室后的贮存、流转和检测或校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4 各专业部门样品(被检测/校准物品)收发员负责检测/校准物品的接收、记录物品的参数、状态,做好物品的标识以及物品在收发室与实验室间的流转和贮存中的质量控制。
3.5 监督员负责对样品收发员及检测/校准人员处置管理样品的程序进行监督。
4 工作程序
4.1 抽(采)样的管理
4.1.1当客户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抽样时或者对标准和方法有要求时,相关专业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
4.1.2 抽样计划及抽样程序的编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名词术语或定义;
(4) 职责;
(5) 抽样过程程序(流程图加文字说明);
(6) 抽样依据的标准或方法清单;
(7) 相关的记录,包括所采用的抽样程序、抽样人的签名、环境条件,必要时有抽样地点图示及相关的抽样资料,抽样程序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4.1.3 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在抽样地点应易于实现。
抽样工作应由足够技术水平的人员依据已经批准的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进行,填写《抽样任务书》。
抽样人员负责记录与抽样过程中有关的原始记录。
4.1.4 当客户对文件化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改的要求时,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相关的抽样资料,并记入包含检测/校准的所有文件中,同时要将这些偏离通知有关人员。
4.1.5 如果专业部门不从事抽样活动,或不直接负责抽样,或不能保证从批量产品中抽取的样品真正有代表性,应在报告或证书上明确声明“本实验结果仅对来样负责”。
4.1.6 抽样过程是整个工作过程中众多环节中的重要一环,也可能是构成检测/校准测量总不确定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分量,应分析抽样对不确定度的贡献大小。
4.1.7 有关抽样的记录与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按GDK/SYS-2012/B12-4.13《记录控制程序》要求执行,由各专业部门统一存档。
4.1.8 抽样纪律
4.1.8.1 抽样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抽样文件,按照抽样要求实施抽样。
4.1.8.2 抽样前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样品持有人有关抽样的一切信息。
4.1.8.3 抽样人员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抽样公务期间,不得提出和参加与抽样工作无关的活动。
4.1.8.4 抽样将所抽取的样品随身带回或亲自押运,样品在运输途中要注意保护。
4.1.8.5 抽样人员至少两人组成。
4.2 检测/校准物品(样品)处置的管理
4.2.1 物品的接收与标识
4.2.1.1 样品(被检测/校准物品)收发员(后简称收发员)在接收物品时,应根据客户的需求,查看其状况(包装、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级等),并清点数量,认真检查物品及配件及资料的完整性,检查物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规程、标准的要求,有些物品还应检查所用的包装或容器是否可能造成物品的特性变异,并在“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接收处置单”上登记说明。
同时应与客户商定有关物品准备的要求、包装和发送方式及试毕的处理方式。
4.2.1.2 对于多项目检测/校准的物品,收发员必须向用户询问具体检测/校准要求,并详细记录,防止出现漏项或无必要的增项。
4.2.1.3 物品的异常情况或者客户的特殊要求,应在接收处置单上详细注明,并请客户签字认可。
4.2.1.4 收发员应协助送检人员做好物品的清扫工作,使其能够符合进入的实验室要求。
4.2.1.5 收发员应认真填写接收处置单,并将所提供的服务经客户同意后,将客户联交与客户,做为取物品的凭证。
4.2.1.6 收发员在接收物品后及时进行编号,并加贴唯一性标识,注明物品的状态。
4.2.1.7 可以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填写《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接收处置单》,详
细说明物品接收过程和唯一性标识办法及物品收发程序和要求。
4.2.2 物品的流转、贮存与管理
4.2.2.1 物品经收发编号登记后,由收发员将物品按专业送到实验室,将一份接收处置单交给检测人员。
4.2.2.2 检测人员根据接收处置单检查物品数量、状态及配件、资料完整性以及要求的适应性。
4.2.2.3 如对物品有疑问,收发员必须与客户联系,取得进一步说明后再进行工作。
4.2.2.4 各实验室对物品按要求分类放置。
实验室中待检测/校准物品和已检测/校准物品要分别放置在规定的位置,物品上要有明显的标记以表明未检、正在检或已检。
4.2.2.5 已检测/校准的物品由检测人员负责送回收发室(不易搬动设备除外)。
收发员应仔细将接收处置单与实物进行核对,如有疑问,收发员应向检测人员问明原因,并做好记录。
4.2.2.6 收发员将物品分类放置以方便查找。
4.2.2.7 收发员以及检测人员对送检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2.2.8 物品的提取
(a) 客户持接收处置单取物品以及证书,若无接收处置单收发员有权不予发放;
(b) 收发员根据接收处置单逐一核对无误后,给客户办理手续,将证书或报告交与客户,并收回接收处置单;
(c) 如果客户确属丢失接收处置单,收发员必须向其索取书面证明,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
4.2.3 样品的流转、贮存与管理
4.2.3.1 样品经收发编号登记后,由收发员将物品送到实验室,将一份接收处置单交给
检测/校准人员。
4.2.3.2 检测/校准人员应根据接收处置单检查样品数量、状态及配件、资料完整性以及检测要求的适应性。
4.2.3.3 对样品如果有疑问,检测/校准人员和收发员都必须与客户联系,取得进一步说明后再进行工作。
4.2.3.4 样品应按要求分类放置,妥善保管,样品上要有明显的状态标识。
4.2.3.5 已经检测的样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4.2.3.6 若样品对存放的环境条件有规定时,实验室的存放地点应具备相应环境条件并记录。
4.2.4 物品(样品)的保密与安全
应严格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或有关规定,对保密物品(样品)的检测、贮存与处置,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保管贮存期的送检物品(样品)不能挪作它用。
当客户对物品(样品)有保密要求时,具体执行GDK/SYS-2012/B02-4.1《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5 相关文件
5.1 《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GDK/SYS-2012/B02-4.1
5.2 《记录控制程序》GDK/SYS-2012/B12-4.13
6 记录和报告
6.1 《抽样任务书》SYS/B28-01/□□□□-□□□□6.2 《检测/校准物品(样品)接收处置单》SYS/B28-02/□□□□-□□□□
抽样任务书记录编号:SYS/B28-01/□□□□-□□□□
编制:日期:批准::日期:
检测/校准物品(样品)接收处置单
记录编号:SYS/B28-02/□□□□-□□□□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