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子园村委会组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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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子园村委会组织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桐子园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管理制度为加强和完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制度建设,推动村级组织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现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下发的《湖北省村级组织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的有关精神,制订本村村级组织管理工作制度。
一、党务(村务)决策制度
(一)党组织委会(支委会议)议事规则:
1.党组织委员会议(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2.讨论决定有关事项,以党支部委员过半数同意为有效。
3.会议作出的决策,党支部委员必须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决策若需重新调整和变更,由党支部书记提出,并经集体研究决定。但在未调整变更之前,任何人必须首先无条件执行和遵守。
(二)村“两委”联席会议规则:
1.两委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召开。
2.讨论决定有关事项,以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始为有效。(三)党员大会议事规则:
1.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组织,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召开党员大会时,参会党员必须超过到会党员的半数。
3.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以应到会党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涉及到选举事项时,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病残和外出、出国半年以上的党员可计入应到会人数)会议举行有效。
(四)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规则:
1.村民会议由村委会召集,村委会主任主持,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2.召开村民会议,必须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
3.村民代表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召集,村委会主任主持。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加,所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村民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五)重大事务决策规则:
1.村重大事项决策的初步方案由党支部提出。
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民主决策。
3.其他村级组织提出的,必须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同时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二、村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规则
1.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做到独立核算,民主理财。
2.严格执行财政、税务、经管部门的票据管理工作制度,实行收取票据登记、核销和上缴备查。
3.因公益性和福利性发生的财务支出以及村干部补贴发放,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每年村级管理费用支出按照区定的标准执行。
5.严格财务开支审批程序,日常开支在500元以内的由村主任签批,500元至1000元由村主任、村书记共同签批,1000元以上经村两委会研究,由村主任、村书记共同签批,协议、合同、征拆安补偿款、上级补助款代转以及代收代付款,应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由村主任、书记直接签批。
6.健全财务监督和村务公开制度。报帐员于每月五日前把上一个月的财务收支和运行情况报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二)印章管理规则:
1.对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财务印章的管理使用,实行审批和备查制度。
2.日常工作需要盖党支部印章的,必须经党支部书记同意,并签署意见。需盖村委会印章的,必须经村委会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需要盖章的,必须由党支部和村委会研究同意。
3.凡涉及到贷款、承包(发包),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印章的,必须经党支部研究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由村主任签字后方可盖章。
4.管章人员要做好印章使用的记录备查,以对未经批准擅自盖章或乱收费用、故意刁难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管章人员的责任,并追缴印章。
(三)档案管理规则:
1.本村的文书档案由文书管理,计生档案由计生分管管理,村务公开档案以及各种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管理,财务档案由报帐员管理。
2.管理人员要按照管理有关规定,在存档期限内,妥善保管好档案。
3.管档人员更换后,应及时做好档案交接工作,拒不移交档案的,由上级有关机负责追缴,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集体办公制度:村干部(包括聘用)必须在每周的星期一和和星期五两天的时间到村部办公,接受工作任务和解决本村事务。文书、计生服务员必须从星期一到五坚持到村部办公,因事暂离岗的,必须委托他人受(办)理,确保群众办事方便。
(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根据安排值班表)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同时作为群众办事的首问责任人。做好上
情下达和值班记录,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值班人员必须首先赶到现场协调处理并及时报告。
(三)请销假制度:村干部(包括聘用)因事离开本镇一天以上的,必须书面请假。其中村主干请假两天以内(含)的,要经工作片领导审批;三天以上(含)的须经镇党委审批。其它村干部请假由党支部书记审批。
(四)出勤考勤制度:(1)集中办公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考勤。每月累计无故缺勤三天以上(含)的,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当年年度考核按称职等次处理,取消当年度奖金。每月累计无故缺勤一周以上的,或累计两次不参加配合征地拆迁、计生、综治等重要集体行动的,则停发当年度的三个月的工资和补贴,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2)建立值班挂牌制度,由所属工作片负责抽查;
(3)村干部因故未能参加镇级会议的,应提前向镇党委请假,未能参加一般系统会议的,应提前向镇分管领导请假,未能参加本村任何会议的,应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凡未经准假缺席一次的,或迟到会议两次以上(含)的,一律视作缺勤一天处理;(4)文书、计生服务员未按上述规定到村部办公的,每月累计缺岗三天(含)以上的或群众投诉三次(含)以上的,取消当月的工资和补贴。
(五)绩效考评制度:(下列未提及的参照另行制订的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执行)
1.根据组织分工和各时期的中心任务,确定考评办法,落实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