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课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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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课程开发制作项目合同书

甲方: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乙方:

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甲方)根据教学需要对所开发的课程实行“项目公开、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办法,采取教学研究项目进行实施与管理;乙方负责人受托完成远程(网络)教育课程的开发制作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确保课程开发制作的质量,经双方协商,签署本合同,为双方共同遵守。

1、课程名称、类型、形式与要求

1.1课程名称

1.2课题负责人

1.3课题类型为学历教育公共课()、学历教育专业课()、学历教育选修课()、继续教育课程()、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在括号内打“√”表示)。

1.4制作的课程以“网络课程”、“文本教材”、“光盘”等三种形式提供;同时还应提供十套考试试题。

1.5要求

1.5.1乙方课题负责人应亲自主持所承担的课程开发工作,不许以任何形式委托他人主持。

1.5.2乙方承担开发的课程应符合课程规格的要求,确保课程的科学性、先进性与适用性。

1.5.3乙方应以《网络课程开发制作意见》、《网络课程制作技术规范》等为依据进行课程的设计、开发、制作,要在课程体系的确定、内容的选取、教学过程的设计、媒体形式的呈现、网络技术的开发等有所突破与创新。

1.5.4乙方应确保所开发的课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对他人构成侵权。

2、课题实施期限

2.1课题组应在合同签署后10日内向项目办公室提交“课题实施计划进度表”并于30日之内进行课程基本框架结构及“样章”的演示,正式进入课程的开发。

2.2 课题组应按计划进度进行项目的实施,接受中期检查、课件预审测试等项目的跟踪管理。

2.3乙方应在2008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课题任务,并按本合同1.4条款规定和课程验收通知交付课题成果。

2.4课题成果验收后,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验收专家意见进行完善与修改,提交最后的课题成果。

2.5经完善、修改后的课程在网上运行一年期间,课题组仍有义务对课程进行完善,取得质量认可的反馈意见后,被确认为合格课件。

3、课题成果归属

3.1课题成果的著作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不得对其完成的课题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占有或使用(经双方协商同意者除外)。

3.2乙方有课题成果及文本教材正式出版的署名权、获奖申报权。

3.3乙方对完成课程的上网运行后的升级、更新,有优先参与权。

3.4 甲方应积极组织乙方参加有关的评优活动。

4、验收组织、标准与方式

4.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课题成果,甲方应按照《网络课程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即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4.2验收将依据《网络课程开发制作项目验收实施意见》(另定)和《网络课程验收标准》进行。

4.3验收方式为会议评审验收,书面报告与课件演示相结合。

4.4对验收不合格课程,应给乙方必要的时限进行修改,另行组织验收。经验收仍不合格者,按未完成项目处理,乙方应全部或部分返还课题委托资助经费。

5、委托开发资助经费数额、使用与支付

5.1甲方委托乙方开发资助经费贰万元。

5.2乙方对资助经费有使用权。

5.3乙方对委托开发资助经费必须按《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使用、支出,不得用于项目外的开支。

5.4甲方财会部门有权对乙方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经费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5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费使用不当的现象提出纠正意见,并根据情况扣发或要求乙方返还不当使用的经费。

5.6甲方向乙方分批拨付委托开发资助经费。签暑合同,通过“样章”演示后拨付经费总额的2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50%;验收合格后拨付20%;运行一年合格拨付剩余的10%。

5.7甲方应按时、按规定数额向乙方拨付委托资助经费,如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课题成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6、违约责任

6.1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如有上述行为,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视情况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返还已收取的资助经费及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6.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乙方视情况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

7、解决争议办法

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仲裁办法解决。

8、其他约定

8.1《网络课程开发制作项目申报指南》、《网络课程开发制作项目申请书》、《网络课程开发制作意见》、《网络课程制作技术规范》、《项目管理办法》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如与8.1条款中的内容发生冲突时,以8.1条款中的内容为准。

8.3本合同及8.1条款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有效期限

9.1本合同在课题进行期间有效,即自合同签署起到课程验收合格并在网上运行一年为止。

9.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送东北师大有关部门一份(备案)。

9.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2008年6月25 日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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