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信息采集表-1
关于《企业信用评价表》填报的说明
![关于《企业信用评价表》填报的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24da4ffb4b73f242326c5f7f.png)
关于《企业信用评价表》填报的说明
各成员单位:
《企业信用评价表》是各成员单位(监管和服务单位)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和信用评分的信用信息采集表,用“是”或“否”、“有”或“无”来表达的一种信用评价方式,并进行量化评分。
例如:
监管和服务单位:国税局
现就《企业信用评价表》填报及上报的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每个监管和服务单位对每一个企业的分值是100分。
二、《企业信用评价表》信息采集为每半年一次。
三、《企业信用评价表》报送为每年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上传到南雄市公共联合征信中心网络。
同时,以电子版和纸质(盖单位印章)送到南雄市公共联合征信中心。
四、信用评分达95分以上的企业为星级企业。
五、扣分项(负分)为最高扣分值,各监管和服务单位应视情况扣分。
助理信用管理师实务
![助理信用管理师实务](https://img.taocdn.com/s3/m/8522723f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30.png)
助理信用管理师实务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1分)1.在三种主要信用管理实务活动中,(B.企业对企业)的信用管理实务最为典型。
2.企业信用管理实务绝不仅仅是指针对(B.企业信用销售)的全过程管理,它应该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以下哪个阶段的风险控制管理工作相对简单,成本较低(A.事前控制)。
6、搜集客户信用信息和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属于哪一个阶段的信用管理工作(A.事前管理)。
1.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的企业不论在破产率、坏账率、销售利润上,还是企业发展速度上都远远(A.优于)没有设立信用管理部门的企业。
2.(A.财务部门)被委以信用管理责任后,企业往往会变得销售保守,逐步出现业务量下降,客户减少等现象。
5.信用管理部门除了与销售部门(A 财务部门)关系密切之外与其他部门也有很重要的关系。
1. 下面不属于企业信用管理部门的客户的是(D.付现金购货的买主)2.下列哪个等级的客户的信用最好(A. AAA )3.( B. 向行业协会等机构调查)获得客户信用状况和信用等级信息的方法是比较直接和最具客观性的。
4. 企业在采集新客户的信用信息时,主要采集方法为(B. 6表+1报告)的调查手段。
1. 市场开发阶段,企业寻找有价值的潜在客户时,通过信用调查了解客户的( C.业务状况)4. 当客户要求大幅提高交易额度时,企业特别需要调查客户的(B. 生产经营情况)5. 客户要求改变付款方式时,特别需要重点调查客户的财务情况。
(D. 财务情况)。
6. 为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根据客户要求而为其量身定做的专项报告是(特殊调查报告)。
1.下列不属于客户基本账户的主要数据中客户的基本信息的是(D.客户的开户银行名称)。
2. 采用月结方式,其信用期限仍然可长可短,但最长一般不超过(A. 30 )天。
1.对于(A.债权特征)评估值较低的企业客户很可能不认账不适合采用仲裁或诉讼的追讨方式。
4. 企业的收账成功率和接触率(B. 成正比)、与拖欠时间成反比。
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
![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fc1a5b65da38376bae1fae21.png)
附件2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为推进建设领域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科学、公正、客观地开展施工现场信用评价,促进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是指评价实施单位对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间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的量化评分。
(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对全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依照项目监管权限和评价办法规定,开展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工作。
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所属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对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工作。
(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分别占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权重的20%。
(四)实施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应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及时”的原则。
二、评价依据(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等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和政策性文件。
三、评价内容(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信用信息评价1.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信用信息评价按工程类别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三类,共20项,总分各100分。
1-17项质量行为和质量保证资料为通用项(60分)。
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
![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9ae2dcef770bf78a652954df.png)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制定本评价标准。
一、评价对象在福建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等建筑施工企业。
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含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暂不参与信用综合评价。
二、评价内容(一)合同额信息1.建筑施工企业近两年内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的,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闽建筑〔2011〕42号)规定,经网上备案后均可获得合同分,无备案合同的不得分。
按照工程类别分别累计合同总额,排名计取房建总承包企业、市政总承包企业的得分。
2.建筑施工企业上一年度完成的施工产值,由建筑施工企业在每年上半年通过评价系统如实填报,且与报送统计部门的统计一套表数据一致;省外建筑业企业按照闽建筑〔2013〕30号文的规定上报施工产值,并以上报的产值数据为准。
按照企业完- 1 -成的产值额度计取得分,没有施工产值或不填报产值的不得分。
在尚未采集新的产值数据的,则延续使用原有的产值数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企业上报的产值数据进行抽查,发现报送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依照评价办法和标准予以严肃处理。
(二)纳税信息建筑施工企业上一年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的建安行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总额,分别按排名计取得分,无纳税记录的不得分。
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中填写本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含在闽分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
建安行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纳税信息由省国税、地税部门统一提供,经评价系统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导入纳税数据,经在信用平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后,纳入评价系统自动评价。
在尚未采集新的税收数据的,则延续使用原有的税收数据。
成都市建筑监理企业市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 (最新版)
![成都市建筑监理企业市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 (最新版)](https://img.taocdn.com/s3/m/a3117acb680203d8cf2f243c.png)
附件2 成都市建筑监理企业市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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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业绩专业分类
(一)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企业(只计算房屋建筑业绩)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企业;
(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丙级企业,工程监理事务所(只计算房屋建筑业绩);
(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企业(只计算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
(四)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丙级企业,工程监理事务所(只计算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业绩主要通过“三价登记申报系统”(成都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推送到企业信用账号经确认后采集。
2.奖励中所指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内容应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
—4 —
3.不良行为程度分类:评价期限3个月的为轻微不良行为,评价期限6个月的为一般不良行为,评价期限12个月的为严重不良行为。
—5 —。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84f753a3964bcf84b8d57b73.png)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实施行为评价标准(2015年版)根据《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评价内容以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文明的监理工作为内容进行全面评价(详见附表1)。
二、实施部门与评价周期1.对工程监理企业项目实施行为的日常动态评价,由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省、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督(巡)查中发现存在应予以评价情形的,应责令项目监管部门开展评价。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以下简称“省质量安全网”)“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系统”中建立“项目监管系统”,并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互联互通;项目监管部门实施评价时,均应登录到项目监管系统进行操作,经审核后同时在评价系统公示。
- 1 -3.项目实施行为评价实行项目算术平均记分值,以工程项目开竣工或完工时间作为评价记分周期。
每一工程项目记分周期期满,其记分值自动归零。
4.项目监管部门应根据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标准规定的监督检查频率、内容和本评价标准,把评价工作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有计划地开展监督检查与评价工作,原则上同一项目每季度应予以监督检查即评价一次。
下列几种情况均应按照附表1内容对可评价情形进行评价:(1)按监督工作标准规定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抽查抽测时,应同时按照本标准相应内容开展评价工作。
(2)上级监管部门开展督(巡)查的;(3)实行差异化监管监督检查的;(4)经监管部门批准应进行其它监督检查。
5.按合同约定中止监理服务需停止评价的,由监理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向评价实施单位提出中止评价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附有具有法律效力的经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双方签订的中止合同协议,经评价实施单位核实后报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批准后,方可中止评价。
2024年-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评审表
![2024年-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评审表](https://img.taocdn.com/s3/m/8890d25a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3bddf62.png)
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评审表合同编号:_______合同名称: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业主):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合同竣工日期:_______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审,特制定本评审表。
一、合同履约情况概述1.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质量标准、施工进度等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
1.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供应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材料、设备的品质和供应时间。
1.4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索赔等事项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合同的履行。
二、合同履约情况详细评审2.1工程进度2.1.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如有延期,应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2.1.2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乙方未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2.2工程质量2.2.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要求。
2.2.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3安全生产2.3.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3.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4材料和设备供应2.4.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供应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材料、设备的品质和供应时间。
2.4.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材料和设备供应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5工程变更和索赔2.5.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变更。
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20dad187c1cfad6185fa7d6.png)
XX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我州物业管理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州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
企业信用评价以独立物业服务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设有分支机构的,统一纳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物业服务企业评定。
外地入临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由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信用综合评价工作。
项目经理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评价,在本州管理多个项目的,统一纳入其个人信用信息,由企业负责统一维护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是指物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实施单位)依据本办法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从事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分、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于评价其信用情况的有效信息,主要包括经核查属实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
第四条州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州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定、发布全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及项目经理信用评分情况,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相关工作,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向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物业行业信用信息。
县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县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分等工作,实施(或发起)信用激励与惩戒措施。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小区党组织协助县市物业主管部门采集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相关行为的信息。
第五条州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良性发展及项目经理队伍建设,协助物业主管部门开展信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主管部门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上一年度的信用进行评价,企业信用等级定期公布。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069e5829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04e3f7e.png)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23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闽建(2023)8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制定本评价标准。
一、评价对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可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二、评价内容及方式(一)评价内容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通常行为评价内容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
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根据企业资质类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按照评价指标分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两类开展评价。
(二)采集评价方式1.经营信息采集方式(I)合同额信息,由评价系统对接获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工程项目施工许可信息中的合同金额信息。
(2)施工产值信息,由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登录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和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良好信用信息采集方式(1)由企业自行申报的良好信用信息,建筑施工企业在文书印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评价系统如实填写,并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2)和获奖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动申报(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向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申报)。
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不予评价。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评价实施单位负责填报的良好信用信息,原则上应当在文书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采集,企业无需另行申报。
所涉的文书由其他部门作出的,评价实施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收到相关文书的1个月内纳入信用评价。
良好信用信息所涉的相关文书印发之日超过12个月的,不予采集评价。
附表: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计分表(1-21)
![附表: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计分表(1-21)](https://img.taocdn.com/s3/m/e82d0d35524de518974b7dcb.png)
5
SGLHJX05
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市政工程协 会)
6
SGLHJX06
国家优质工程奖银奖(国家工程建设质 量奖审定委员会)
7
SGLHJX07
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 会)
8 SGLHJX08 被评为中国建筑业百强企业
9 SGLHJX09 深圳市长质量奖
行业பைடு நூலகம்项 (10分)
10
SGLHJX10
26
SGLHKJ26
参与编制国家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且该 标准规范已正式颁布(主编单位)
国家住房建设部门或标准批准部门 颁发的文件
27
SGLHKJ27
参与编制国家级产品标准规范且该标准 规范已正式颁布(主编单位)
国家住房建设部门或标准批准部门 颁发的文件
主持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被评为建筑节 28 SGLHKJ28 能示范项目或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国家 国家住房建设部门颁发的文件
2 SGLHKJ02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
3 SGLHKJ03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
4
SGLHKJ04
主持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得科技进步 奖(国家级)
国务院颁发的获奖证书
5 SGLHKJ05 被评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公示文件
6 SGLHKJ06 国家级工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组(特
级和一级资质企业)和市政、公路工程
2
SGLHNS02
施工总承包企业上一年度在深圳行政区 域内实际缴纳的税金总额3000万元以上
4000万以下,其余企业在400万元以上
600万元以下
合同风险评审表格填写模板
![合同风险评审表格填写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175e5e26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39.png)
合同风险评审表格填写模板评审日期:_____________一、合同基本信息:1. 合同名称:2. 合同编号:3. 合同签订日期:4. 合同有效期:5. 合同签订方:6. 合同履行方:7. 合同金额:8. 合同条款:9. 相关附件:二、合同背景:1. 合同目的及内容概述:2. 合同履行地点:3. 合同履行周期:4. 合同的重要性及影响范围:三、合同风险评估:1. 合同风险类型:1.1 资金风险:1.2 履约风险:1.3 法律风险:1.4 信用风险:1.5 市场风险:1.6 信息风险:1.7 其他(请具体说明):2. 合同风险评估方法:2.1 风险评估模型:2.2 风险评估工具:2.3 风险评估指标:2.4 风险评估标准:3. 各项风险评估结果及影响:3.1 资金风险评估及影响:3.2 履约风险评估及影响:3.3 法律风险评估及影响:3.4 信用风险评估及影响:3.5 市场风险评估及影响:3.6 信息风险评估及影响:3.7 其他风险评估及影响(请具体说明):四、合同风险对策:1. 风险预防措施:1.1 资金风险应对措施:1.2 履约风险应对措施:1.3 法律风险应对措施:1.4 信用风险应对措施:1.5 市场风险应对措施:1.6 信息风险应对措施:1.7 其他风险应对措施(请具体说明):2. 风险控制措施:2.1 资金风险控制措施:2.2 履约风险控制措施:2.3 法律风险控制措施:2.4 信用风险控制措施:2.5 市场风险控制措施:2.6 信息风险控制措施:2.7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请具体说明):3. 风险应急响应计划:3.1 应急响应方案:3.2 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3 应急资源准备:3.4 应急应对措施:五、其他事项: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 其他未列明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评审人:日期:以上是合同风险评审表格的填写模板,希望对您有帮助。
在填写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充分考虑各项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风险控制。
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
![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c1b2cb96b8f67c1cfad6b8dd.png)
附件3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一、简述(一)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由质量信用信息、安全信用信息两部分组成。
施工现场信用信息采集方式分为企业诚信申报、系统自动采集、住建主管部门采集。
(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施工总承包的,分包单位违反《成都市建设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有关规定,现场信用信息扣分计入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评价流程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评价以监督备案编号为评价单位。
企业诚信申报部分由企业通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等申报。
按照差异化管理的原则,系统每个工作日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自动推送企业新提交的诚信申报信息,由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推送的申报信息原则上应达到半年全覆盖的要求,未推送的申报信息自动生效;自动采集部分通过“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实现;现场采集部分由住建主管部门实施,发现有扣分标—1 —准中所述行为的,按相关条款执行。
企业质量、安全不良行为信息扣分部分公示3个工作日后生效。
质量信用信息评价自该备案编号项目产生第一条评价信息后开始,竣工验收(实体验收)后终止;安全信用信息评价自该备案编号项目产生第一条评价信息后开始,下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后终止。
三、评价标准现场信用信息评价得分由质量信用信息得分(满分50分)和安全信用信得分(满分50分)组成,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得分由企业所有纳入评价范围的项目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乘以50%的权重减去企业质量、安全不良行为信息扣分得到,得分低于0分按0分计。
项目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得分采用百分制,由基准分、项目加分和项目扣分组成,基准分75分,项目加分满分25分,得分低于0分按0分计。
计算公式如下:现场信用信息评价得分=质量信用信息得分+安全信用信息得分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得分=企业所有纳入评价范围项目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得分的算术平均值×50%-企业质量、安全不良行为信息扣分。
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804c4c9c4b35eefdc9d33352.png)
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一、企业征信的服务对象是谁,企业征信服务的对象一般为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
二、企业征信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企业征信的目的在于调查借款或赊购企业的偿债能力与偿债意愿,协助授信银行和赊销企业有效规避信贷风险。
企业征信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增强企业间信用信息的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建立企业信用的记录、监督和约束机制;有助于为企业的交易和信用管理决策提供信息和评估支持;为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合作提供资信信息方面的支持;为整个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基础。
三、什么是企业征信报告,企业征信报告有哪几种类型,企业征信报告是根据采集的信用信息,经验证、分析、整理后形成的客观反映被征信对象信用状况的信息集合报告,供使用人作为判断被征信对象信用状况的参考企业征信报告分为标准征信报告按报告信息的含量、报告分析程度的深浅及使用目的的不同可分为:普通征信报告、深度征信报告、专项征信报告及其他征信报告四、一份标准企业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一份标准的企业信用报告包括以下内容:A) 首页:主要包括报告名称、被征信对象名称、执行标准、报告编号、报告类型、报告完成时间、报告提供机构名称、报告完成时间、法律责任等内容,征信机构备案证号宜予以列出,并应对报告法律责任进行表述。
B)目录索引:主要包括结论通知、征信对象信用报告(报告概述、信用评价、报告摘要、报告正文、综合评述)、重要说明(行业建议、征信原则、权利与职责、报告类型释义)、跟踪信用评价安排、备查文件(征信对象法定文书、评价机构法定文书)。
C) 结论通知:- 1 -D)报告概述:主要包括评价结果、评价观点、重大事项、报告出具时间、报告有效期限、分析师、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等。
E)信用评价:主要包括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或主要依据、等级符号与释义及主要参考指标及权重等事项。
F)报告摘要:主要包括对被征信对象的注册信息、联系信息、信用等级及其他关键信息进行的概要反映。
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470468d192e45361166f502.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保障招标代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外地在我市从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从事招标代理活动企业的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工作并配合市级主管部门进行信用评价工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内容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是指注册登记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等。
第六条优良信用信息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活动中获得的行政机关或依法设立的群团组织合规设立的表彰奖励,依法承揽业务,从业人员资格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信息。
第七条不良信用信息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处理的信息,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第三章信用信息采集第八条信用信息采集的依据如下:1.有关部门的表彰文件;2.已生效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3.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通报、处理决定、责令整改通知书;4.有关部门招标信息等业绩记录;5.企业注册登记、人员信息等;6.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材料。
第九条基本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按要求填报《淄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进行信息采集。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91b6f71b804d2b160b4ec0e6.png)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及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评价内容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农民工权益保障以及信息报送等四个方面评价内容。
每方面评价内容又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19个评分项目。
具体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二、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公示、异议处理及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环节。
(一)信息采集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系统”中建立“施工合同动态评价和考核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并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互联互通;评价实施单位实施评价时,均应登录到合同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经审核后可以同时在评价系统公示。
2.企业合同履约信息采集包括网络采集、现场采集和查阅监管信息等三种方式。
网络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直接对企业在合同备案管理系统自主申报的信息进行采集;现场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获取信息;查阅监管信息是指评价实施单位获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以及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通报批评等信息。
3.《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中第1、12~16项信息通过现场采集,其余原则上通过网络采集或查阅监管信息。
下列情形除外:(1)因上级评价实施单位监管需要,对下级评价工作开展抽查,抽查项目信息均采用现场采集。
(2)参评项目被投诉,则被投诉信息需进行现场采集。
4.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应由2名及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的评价人员(以下简称“评价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向被评价企业出示执法证件。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要求协助监管人员开展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回答有关咨询,不得干扰阻扰。
个人征信合同5篇
![个人征信合同5篇](https://img.taocdn.com/s3/m/49371620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2a.png)
个人征信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甲方(征信机构):XX征信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XXX 邮箱*************乙方(个人):XXX(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填写)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XX单元XXX室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XXX 邮箱*************鉴于乙方需获取信用征信服务,以协助其申请金融产品或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个人征信合同:一、征信服务内容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个人信用征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核实、评估乙方的信用信息,并根据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解读。
具体征信范围及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征信服务明细表》。
二、征信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三年。
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应持续为乙方提供征信服务。
服务期限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三、乙方信息提供义务乙方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贷款记录等。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如乙方提供的信息存在不实或遗漏,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征信结果交付与保密义务甲方应在完成征信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征信报告。
双方应对征信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支付征信服务费。
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征信费用明细》。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费用,如逾期支付,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
六、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如因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农村公路县(市、区)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汇总表
![农村公路县(市、区)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汇总表](https://img.taocdn.com/s3/m/59481981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90.png)
附件5-2
农村公路县(市、区)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汇总表
被评价企业名称:评价年完成合同金额:
投标行为评价项目数量:履约行为评价项目数量: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注1:投标行为评价项目数量不包括《细则》第十五条(四)1款中无需报送的投标数量;2:合计总汇一栏中“投标行为得分”、“履约行为得分”均为以名次为权重的加权平均数;“其他行为扣分”为各评价单元扣分的累计之和、“初步评分”按附件3-2计算确定;3:此表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填写,并在规定的日期前报送至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出口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表(生产企业) (1)
![出口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表(生产企业) (1)](https://img.taocdn.com/s3/m/2cceaf06a8114431b90dd8db.png)
出口企业首次申报核查情况表(生产企业)
填表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经营地址 一般纳税人登记日期 首笔出口业务发生日期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办税人员 注册资本 固定资产总值 贸易方式 主要生产设备(生产线) 生产经营场所 出口方式 有( 有( )无( )无( 自营出口( 委托出口( )外购产品出口 )收购成员企业产品出口 ) ) 平方米,自有( )租赁( 是( 有( 有( )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办税人员联系电话 万元 企业资产合计 职工人数合计 预计年生产能力 万元 年 月 日
)否( )设置仓库 )无( )无( )委托加工产品出口 )国内销售
主要经营商品(名称和海 关商品编码) 主要报关口岸 是否按规定设置账册
主要出口国别 是( 是( )否( ) )否( )
是否按规定进单证备案 情况描述 企业出口销售货物的品种、规定等是否与自产货物(含视 同自产货物)一致 情况描述 生产企业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 生产企业已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 (协议) 其他事项是(Biblioteka )否( )是( 是(
)否( )否(
) )
信用监管 合同8篇
![信用监管 合同8篇](https://img.taocdn.com/s3/m/749427e1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94ac05e.png)
信用监管合同8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监管方):[甲方名称]乙方(被监管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信用交易的公平、公正、透明,加强信用监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信用监管合同。
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信用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双方行为,保障信用信息真实可靠,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二、信用监管原则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维护良好的信用关系。
2. 乙方应主动履行信用承诺,维护个人或企业信用记录。
3.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信用监管,对乙方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三、监管内容1. 乙方信用信息采集: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核实。
2. 乙方信用状况评估:甲方根据采集的信用信息,定期对乙方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 乙方履约情况监管:甲方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履行、款项支付等。
4. 乙方违规处理: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暂停合作等。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信用监管,并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信用信息。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信用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甲方应根据监管情况,及时向乙方反馈信用信息,并提出改进建议。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信用监管,如实提供信用信息。
(2)乙方应自觉遵守合同约定,维护个人或企业信用记录。
(3)乙方应对标称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管反馈,并根据反馈调整自身行为。
五、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信用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保密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知晓,且应签署保密协议。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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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信息采集表
(2016版)
(本表提交评估机构)
填表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年月日
承诺书
本单位申请参加 2014-2015 年度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估。
本单位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需提交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页填表说明:
1.主营业务:根据企业最近两年主要的经营业务填报。
2.所属行业:按照统计局行业划分的标准勾选相应选项(只能勾选单项)。
注:属于机械工业大类中从事船舶修造的企业,请勾选“造船业”。
3.在职员工人数:填写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总人数。
二、企业合同管理情况
本页填表说明:
1.合同管理部门:填写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合同管理人员人数:统计企业内部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总数,其中包括兼职和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
3.“受过正规培训具有岗位资质”的人数:统计企业内部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中取得律师、法律顾问资格、法学学士及以上资格、合同信用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人员总数。
4.本年度书面合同签订金额:是指本年度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的金额。
5.本年度非书面合同交易金额:是指本年度发生的非书面合同的交易金额。
6.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种类是指工商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统一制订印发的合同文本。
三、企业社会信誉
表三:
1.优良信誉主要包括:企业已在国内外所获得的由政府、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颁发的与信用相关的荣誉、证书、称号等,其中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须列明合同信用等级。
还包括技术、产品、服务、项目等所获奖项。
2.不良信誉主要包括:由政府、行业协会等对企业所进行的处罚处理情况。
3.优良信誉和不良信誉均填写近两年中发生的事项。
4.如信誉项较多,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添加本页表格项。
四、合同履约状况基础数据表表四:(此表填表说明见第6页)
“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填表时,若无,请将空格划去。
一、封面
1.填报单位盖章:是指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2.联系人:是指该企业参加本次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的具体联系人。
二、第1页
1.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是指企业负责人对承诺书签字或盖其印章。
2.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信息采集表及表中的附件材料应一并交给评估公司。
附件材料中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是指包括评价年度以内的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最近三年内的有效企业社会信誉证书是指包括评价年度在内的近三年的有效社会信誉。
如:企业于2015年参加评价,则提供2012、2013、2014年的财务报表及该三年内的社会信誉证书。
注:以上材料均需盖公章(红)
三、第2页(表一)
企业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的勾选需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不同行业的评价标准值不同,如填报不实将可能引起评价结果失真。
四、第4页(表三)
如社会信誉内容填写不下,请另附清单。
五、第5页(表四)
1.收入性合同:企业获得价款报酬的合同;支出性合同:企业需支出款项的合同。
2.本期签订数:是指该年度签订的书面合同。
3.以前年度签订数:是指非本年度签订的,而是由以前年度签订的,结转下来的合同。
5.未到期合同:是指到当年年底按合同规定还未到履行期限的合同,其中包括当年签订当年未到期、上年结转至当年仍未到期的合同。
6.本期履行完毕数:是指截止到当年年底前已履行的合同。
7.未履约数:是指到期合同中到年底前没有履行完毕的合同(剩余金额)。
8.签订+以前年度签订-未到期合同=履行完毕数+未履约数。
9.逾期未还借款是指到期未还,且未办理手续的银行借款。
10.逾期未付账款是指年末应付账款中到期应付未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