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经营承包合同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山开采经营承包合同书
□矿山开采经营是很危险的。那么签订矿山开采经营承包合同书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整理的矿山开采经营承包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矿山开采经营承包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双方就矿山企业承包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赤峰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为矿山开采和矿石销售。
□二、开采范围:以甲方持有的C1504002011057120112279号、C1504002010087120073466号采矿许可证确定的范围。
□三、承包期限:从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至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石开采完毕止。
□四、承包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承包费以乙方开采的矿石量多少计算,每日开采量在吨以内,按每吨20元给付甲方承包费,每日开采量超出吨的部分,按每吨15元给付甲方承包费。甲乙双方每一周
结算一次,并将承包费支付给甲方。
□五、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将赤峰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采矿许可证、妥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交予乙方。
□(二)甲方负责修建从矿山至初头朗镇村的柏油公路,路面宽为8米至10米,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保证乙方在经营生产期间运输矿石的车辆通行顺畅。
□(三)企业的一切证照的年检、审核、延续、扩采事宜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五)甲方派遣工作人员与乙方共同对开采矿石的数量进行统计并结算,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要保证其发包的企业所有证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证没有将该矿山企业用做抵押担保。
□(七)在乙方承包前该企业的债权归甲方享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六、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交纳承包矿山保证金200万元,该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由甲方退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需赔偿时,可从该保证金中扣除。
□(二)乙方须在每次结算后日内将承包费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迟延给付按日千分之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经营期间所雇用工人的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均由乙方负责支付和交纳。如未给所用工人交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设备均由乙方自己购置,承包期满后均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应在甲方发包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和越界开采。
□(六)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归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承担。□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该矿山企业,不得将该矿山企业抵押,也不得另行发包给他人,如违约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在承包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包的企业转包他人,
也不得将该企业抵押。
□(三)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八、本合同经公证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存留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
□年月曰
□矿山开采经营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为加快村荒山开发、治理,增加集体收入,经甲方会议讨论及民主议定通过,乙方取得本合同内荒山开发、治理的承包权,为此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名称:座落、面积及四至范围及尺寸:
□二、承包期限:年,从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年每亩元,共计元(大写)。
□四、承包费的履行期限:
□五、甲方承诺本合同已经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其合同条款为代表会通过条款。
□六、乙方履行该合同时,有权使用该村道路、水、电。
□七、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使用权、收益权,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自担风险。
□八、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自主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承包项目,其收益归乙方。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乙方具体开采、治理、经营权限。
□1、有权开采、出售、加工本荒山承包范围内及地下各类所有石材。
□2、石材枯竭或因乙方行为放弃开采后,乙方应将荒山进行平整。□3、平整出的土地,宜林、宜农由乙方任意经营。
□十一、乙方整治出的土地面积享有政府补贴权。
□十二、甲方保证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开采、整治、经营权的正常行使及收益权不受侵害。
□十三、在乙方合同期内,原有道路、水、电设施、灌溉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范围内修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其他养殖棚舍,不并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十四、承包的荒山,如因国家征用的,征用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到不追究对方责任,政府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其他补偿归乙方。
□十五、违约责任。双方应信守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万元违约金,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十六、合同期内,若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形成的协议是本合同组织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送有关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