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制度汇编

合集下载

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

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

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
各乡镇纪委、县属单位纪委(纪检组):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之间工作交流,全面了解掌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地促进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建立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召开的时间: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二、例会参加的人员:县纪委书记、(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副书记、常委、室主任、乡镇、县属单位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及纪检组长。

三、例会交流的内容:县纪委通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和下季度工作打算;布置下阶段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传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精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征求各单位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和想法;乡镇、部门汇报本季度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下季度工作安排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有关对策措施;乡镇、部门介绍特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中共岱山县纪委办公室
20XX年1月17日。

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乡镇纪委工作制度1.《乡镇纪委工作制度》2.《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3.《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4.《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5.《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6.《乡镇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7.《乡镇纪委委员工作职责》8.《乡镇纪委干部行为规范》乡(镇)纪委工作制度一、年初拟定年度乡(镇)纪委工作计划,并报乡(镇)党委及上级纪委。

每半年总结一次工作。

二、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规、党纪教育,教育采取上课或布置学习的形式,每次教育前要分析一次党员守纪情况。

三、及时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复杂的不超过六个月。

四、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时,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各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议,听取各支部纪检工作情况,指导做好支部纪检工作。

六、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及纪检业务。

1.纪检委员每月集体学习一次。

2.组织各支部纪检委员(纪检监督小组成员)每两个月集体学习一次。

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为使乡(镇)纪委会议事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纪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履行乡镇纪律监察委员会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一、乡(镇)纪委会委员必须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如因事、因病不能出席纪委会议的,需会前请假,事后应主动了解本次会议的内容。

二、乡(镇)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纪委书记缺席时由纪委副书记主持,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三、乡(镇)纪委会议事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应由乡(镇)纪委讨论、决定的一切有关事项。

四、乡(镇)纪委委员提交乡(镇)纪委会讨论的议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收集,经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由纪委办公室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并在会前一至三天通知各纪委委员、对重大议题,纪委办公室须将书面材料在会前送给各纪委委员,为议事作好准备。

五、乡(镇)纪委委员会议一般每个月举行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纪委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进行。

六、乡(镇)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乡镇纪委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乡镇纪委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乡镇纪委工作制度为更好地发挥纪委派出机构——纪工委的职能作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特制订相关工作制度:乡镇纪工委办公会制度纪工委实行集中办公与分散办工相结合的制度,至少每半月由纪工委书记主持集中办公一次,参加人员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工委委员,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有临时性工作需要集中时,可随时集中办公。

在此基础上,纪工委实行月例会、季度调度会和全年工作总结会制度,具体如下:一、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一般在月底召开。

会议议题由乡镇纪工委书记确定,各纪工委副书记、纪工委委员参加。

会议内容1、听取各乡镇纪委本月工作情况和研究下月工作安排。

2、传达上级纪委文件、会议精神,或县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3、研究各乡镇纪委需要协调的工作.会议结束后,要认真对决定的事项逐一落实,由乡镇纪工委负责督办. 二、季调度会制度乡镇纪工委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一般在每季度头一个月召开,参加人员为各纪工委全体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乡镇其它相关的人员。

乡镇纪工委季调度会的议题由乡镇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共同研究确定,主要内容是:1、研究讨论乡镇纪工委全面工作安排2、通报纪检监察范围内信访工作情况,分析案情,交流处理信访办案经验,排查所辖乡镇的信访案件,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案件3、协调办案力量,确保案件质量,根据本区域案件情况,统一协调纪工委委员,必要时协调所辖乡镇有关部门等,重点解决信访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协查会审信访案件和立案案件,并把好质量关. 会议结束后,要认真对决定的事项逐一落实,送县纪委办公室归纳汇总,并报县纪委常委会.三、全年工作总结制度乡镇纪工委每年年集中召开一次总结会,一般安排在县纪委全委会之前召开,参加人员为各纪工委全体人员及有关人员。

会议内容:各乡镇纪工委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县委全委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年的工作,研究确定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乡镇纪委各项制度汇编

乡镇纪委各项制度汇编

乡镇纪委各项制度汇编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

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现行这种双重体制是所有问题的根本。

改变现行体制,打破体制束缚,实行垂直条块管理,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根本的,也是最有效的措施。

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只有不断创新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而根据工作需要和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

这样的体制安排,有利于对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有利于释放乡镇纪检干部的思想压力,鼓励他们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有利于解决乡镇纪检干部队伍独立办案和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问题;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乡镇纪委工作打不开局面的现状,为乡镇经济社会建设切实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2、加强思想教育,解决“怎么想”的问题。

对于乡镇一把手。

要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转变乡镇党政一把手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错误认识,增强党政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意识。

使之正确认识到党风的好坏,对违纪违法分子惩处力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直接关系到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直接关系到乡镇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和政治稳定。

正确认识到一时的保护,一时的纵容将带来更惨重的惩处。

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以争取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赢得主动权。

对党员、干部。

要加强党风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和法律规定,不越位、不错位,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

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法纪至上的意识,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保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作风。

对乡镇纪委。

要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宗旨意识。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扬牺牲精神、无畏精神和奉献精神,增强忧患意识、法治意识和群众意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反腐倡廉的信心、决心和恒心,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基层纪检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基层纪检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基层纪检工作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基层纪检工作,保证党的纪律在基层得到贯彻执行,维护党的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汇编。

1.2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基层纪检组织的纪检工作。

二、纪检组织及其职责2.1 纪检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查处违纪行为,维护党的纪律。

2.2 纪检组织的职责包括:(1)宣传党的纪律,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2)监督党员的行为,查处违纪行为;(3)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4)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工作。

三、纪检工作程序3.1 纪检工作的程序包括:受理举报、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处分决定、案件审理、执行处分、案卷归档。

3.2 受理举报:纪检组织应当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受理党员和群众的举报。

3.3 初步核实:纪检组织对受理的举报进行初步核实,认为有违纪嫌疑的,应当立案审查。

3.4 立案审查:纪检组织对涉嫌违纪的党员进行立案审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3.5 调查取证:纪检组织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采取谈话、询问、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

3.6 处分决定:纪检组织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分建议,报请党组织决定。

3.7 案件审理:纪检组织对党组织决定的处分进行审理,确保处分决定的正确执行。

3.8 执行处分:纪检组织负责对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处分决定得到落实。

3.9 案卷归档:纪检组织应当将纪检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四、纪检工作制度4.1 纪检组织应当定期召开纪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纪检工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 纪检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开展纪检知识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的的业务素质。

4.3 纪检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4 纪检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制度,确保处分决定的正确执行。

4.5 纪检组织应当加强对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处分决定得到落实。

纪委各项规章制度

纪委各项规章制度

纪委各项规章制度纪委工作职责1、负责全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协助乡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全乡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6、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抓好乡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8、承办上级纪委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委书记工作职责1、主持乡纪委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2、协助乡党委抓好本乡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组织制定乡纪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总结,经常督促检查。

指导本乡违纪违法案件调查。

4、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抓好纪检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乡纪委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能够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的正确性。

同时,要健全权力监督制约制度。

落实乡纪委书记参加乡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对乡党委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等重大决策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并负责向乡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7、接待和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部署。

8、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1、协助乡纪委书记抓好纪委的各项工作。

纪检制度汇编范本

纪检制度汇编范本

纪检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保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纪检工作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团结和统一。

第三条纪检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确保纪检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由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负责,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五条纪委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纪委的重要工作。

第六条纪委设立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是纪委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纪律检查工作。

三、纪检工作职责第七条纪委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受理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四)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纪律的行为;(五)提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的处理建议;(六)保障党员的权利。

第八条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具体的纪律检查工作;(二)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纪律行为进行调查;(三)提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的处理建议;(四)完成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检工作程序第九条纪检工作程序分为受理、调查、处理三个阶段。

(一)受理阶段:对检举、控告进行登记,并进行初步核实,决定是否进行正式调查;(二)调查阶段:对涉嫌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三)处理阶段:根据调查结果,对涉嫌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条纪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纪律与责任第十一条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工作中的秘密。

第十二条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应当根据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镇乡纪委议事规则【优秀范文】

镇乡纪委议事规则【优秀范文】

镇乡纪委议事规则【优秀范文】镇乡纪委议事规则一、乡镇纪委会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

遇有特殊情况,纪委书记可以决定召开纪委议事会议的时间、地点,增加开会次数。

纪委会由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出席,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二、乡镇纪委会议事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应由乡镇纪委讨论、决定的一切有关事项。

三、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必要时可以提出两个以上决策方案或建议供选择。

纪委委员提议由纪委会讨论的议题和事项,应提前报送纪委书记审定后,列入会议议程。

四、乡镇纪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重大问题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到会应提前向纪委会主持人请假。

委员会成员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如有委员因故缺席,应由书记、副书记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会后通报情况。

五、乡镇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原则。

在乡镇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重大问题或重要决定,要向乡镇党委汇报,征求乡镇党委的意见。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属政策性的大事和全局性的问题,由纪委会议集体决定。

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纪委委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要十分注意一班人的团结协作,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六、委员会在讨论问题时,既要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又要注意提高议事效率和质量。

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

各位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到会委员过半数通过方能形成决定。

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会议主持人将各委员的意见集中、归纳,并征得各委员同意后,作为委员会集体意见。

乡镇纪检制度

乡镇纪检制度

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四项工作机制四项履职制度(参考稿)乡镇纪委书记履职有关规定乡镇纪委书记选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干部担任。

一、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级纪委与组织部门共同考察后报县级党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书记任免报市纪委备案。

二、乡镇纪委书记协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管纪检工作。

原则上分管与纪检工作相关的工作,一般不得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工作。

三、乡镇党委在确定纪委书记分工时应征求县纪委的意见并备案。

四、乡镇纪委书记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

五、乡镇纪委书记担任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六、乡镇纪委书记必须积极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业务轮训等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七、乡镇纪委书记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任职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

乡镇纪委议事规则为使乡镇纪委议事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乡镇纪委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履行纪委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一、乡镇纪委会委员必须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如因事因病不能出席纪委会议的需会前请假,事后应主动了解本次会议内容。

二、乡镇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纪委书记缺席时由纪委副书记主持,纪委办公室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乡镇纪委会议议事范围应根据有关规定由乡镇纪委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四、乡镇纪委委员提交乡镇纪委会讨论议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收集,经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由纪委办公室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并在会前1-3天通知各纪委委员。

对重大议题,纪委办公室需将书面材料在会前送给各纪委委员为议事做准备。

五、乡镇纪委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纪委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进行。

六、乡镇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纪委决定和决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乡镇纪委职责及工作制度

乡镇纪委职责及工作制度

目录一、乡镇纪委工作职责二、乡镇纪委信访工作制度三、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四、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五、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六、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七、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八、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九、村民询问质询制度十、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十一、村纪检小组工作职责十二、村务公开制度十三、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十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十五、村级便民服务室工作制度乡镇纪委工作职责一、监督检查所属辖区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经常了解并向乡镇党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调查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并根据责任人违纪违规情况和干部管理权限,按有关程序进行查处。

受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乡镇纪委信访工作制度一、公开受理程序和举报电话,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专人负责,统一规范登记。

二、属纪检业务范围内的事项,能答复的当场处理,不能当面答复的做好解释说明,需要调查处理的明确回告,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不属纪检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受理工作。

三、健全信访预警网络,对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和控制,预防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四、自办信访案件办结后送领导审阅,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件在规定范围内上报结果,并做好案卷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泄漏检举人情况及检举内容。

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一、严格审批制度。

纪委制度汇编目录模板

纪委制度汇编目录模板

纪委制度汇编目录模板一、前言1.1 汇编目的1.2 汇编范围1.3 汇编原则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2.1 党组织建设制度2.1.1 党支部工作制度2.1.2 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制度2.1.3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2.1.4 党员考核评价制度2.2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2.1 廉洁从政规定2.2.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2.3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2.4 礼品礼金登记制度三、纪检监察工作制度3.1 监督执纪工作制度3.1.1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程3.1.2 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制度3.1.3 案件审理工作制度3.1.4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3.2 纪检监察内部管理制度3.2.1 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3.2.2 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3.2.3 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制度3.2.4 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四、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制度4.1 财务管理制度4.1.1 财务审批制度4.1.2 财务报销制度4.1.3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2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4.2.1 接待范围和标准4.2.2 接待程序和规定4.2.3 接待费用报销制度4.3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4.3.1 用车范围和标准4.3.2 用车申请和审批程序4.3.3 用车费用报销制度4.4 机关值班制度4.4.1 值班安排和职责4.4.2 值班报告和应急处理4.4.3 值班考核评价制度五、其他管理制度5.1 保密工作制度5.1.1 保密范围和内容5.1.2 保密措施和规定5.1.3 保密责任和要求5.2 印章管理制度5.2.1 印章使用范围和权限5.2.2 印章刻制和备案5.2.3 印章保管和交接5.3 档案管理制度5.3.1 档案收集和整理5.3.2 档案保管和借阅5.3.3 档案销毁和保密六、附则6.1 解释权6.2 生效时间6.3 修订历史注:以上仅为纪委制度汇编目录模板,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乡镇纪委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乡镇纪委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乡镇纪委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朝阳县各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规范干部从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效,树立干部队伍良好形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队伍指乡镇(场、街)党政班子成员、各站办所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村干部;第三条管理监督范围(一)党的有关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二)干部执行政策、履行职责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干部加强自身修养,道德品质,群众反响情况。

(四)干部日常学习情况,坚持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干部自学每年不少于40学时。

(五)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生活圈情况。

(六)其他应该管理监督的事项。

第四条监督方式(一)乡镇场(街道)纪委(纪工委)通过督查、暗访、测评、抽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的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各站办所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

根据督查情况定期发布督查通报并在每年年末向县纪委书面汇报一次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二)乡镇场(街道)纪委(纪工委)成员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村党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议事会等。

对社区村干部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书面汇报一次情况。

(三)乡镇场(街道)纪委(纪工委)要了解和掌握所辖区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向县纪委反馈情况,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党支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考核奖惩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乡镇纪委每年要对机关干部,各站办所负责人,村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年底进行集中考核,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要严肃查处,对违反党风廉政规定者视情节按照有关程序给予处理。

乡镇纪委职责及工作制度

乡镇纪委职责及工作制度

乡镇纪委职责及工作制度1. 乡镇纪委的职责乡镇纪委是乡镇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乡镇党员干部的纪检监察工作,执行党的纪律和规定;2.负责对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乡镇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3.开展反腐败宣传教育,落实中央纪委制定的有关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巡视工作,发现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2. 乡镇纪委的工作制度为了保证乡镇纪委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检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乡镇纪委应该制定以下工作制度:1.纪委工作规定:明确纪委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等内容,保证纪委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性;2.纪委工作计划:通过制定纪委工作计划,明确每个时期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计划等,以保障纪委工作的顺利开展;3.纪委工作报告:每年纪委都需要开展年度工作报告,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4.调查处理程序:明确纪委在调查违纪违规行为时的流程和程序,规范调查行为,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5.纪审会议制度:制定纪委开展纪审工作的程序、流程和制度,规定纪委成员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会议组织、材料审查、听取报告和表决等具体流程;6.纪委值班制度:制定纪委的值班制度,保障在非工作时间发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7.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制度: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评价和选拔纪委干部的依据。

3. 总结乡镇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通过制定规范的工作制度,可以保障纪委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性,从而完成好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为党的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乡镇各类制度汇编(太全了,干部管理手册)

乡镇各类制度汇编(太全了,干部管理手册)

乡纪检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乡纪检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县纪委和乡党委的双重领导。

乡纪检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地区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规定乡纪检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兰干乡党委整顿党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治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厅,地委、行署、纪委监察局和于田县委、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主管全县政监察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做好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

(四)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

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权益。

(五)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调查处理国家行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作出行政处分。

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保护国家公务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方面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的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乡执行党纪条规的文件。

乡镇纪委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乡镇纪委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乡镇纪委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朝阳县各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规范干部从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效,树立干部队伍良好形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队伍指乡镇(场、街)党政班子成员、各站办所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村干部;第三条管理监督范围(一)党的有关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二)干部执行政策、履行职责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干部加强自身修养,道德品质,群众反响情况。

(四)干部日常学习情况,坚持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干部自学每年不少于40学时。

(五)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生活圈情况。

(六)其他应该管理监督的事项。

第四条监督方式(一)乡镇场(街道)纪委(纪工委)通过督查、暗访、测评、抽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的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各站办所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

根据督查情况定期发布督查通报并在每年年末向县纪委书面汇报一次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二)乡镇场(街道)纪委(纪工委)成员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村党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议事会等。

对社区村干部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书面汇报一次情况。

(三)乡镇场(街道)纪委(纪工委)要了解和掌握所辖区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向县纪委反馈情况,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党支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考核奖惩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乡镇纪委每年要对机关干部,各站办所负责人,村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年底进行集中考核,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要严肃查处,对违反党风廉政规定者视情节按照有关程序给予处理。

乡镇纪委管理制度

乡镇纪委管理制度

乡镇纪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镇纪委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对纪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纪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乡镇纪委是乡镇党委的纪律检查机关,主要负责对乡镇党委和政府机关的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检查和监督。

乡镇纪委设立办公室、监察室和案件审理组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职能部门。

办公室主要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等。

监察室主要负责对乡镇党委的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报告并做出处理。

案件审理组主要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审理,依法进行处理。

三、职责1.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负责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言论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2.依法处理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

3.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审理,并做出处罚决议。

4.针对举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处置举报的相关事项。

5.协助乡镇党委和政府开展反腐斗争,依法处理腐败行为。

6.加强对乡镇党委和政府机关的纪检监督,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

7.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上级纪委的指导和监督。

8.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和纪律观念。

四、权利1.对乡镇党委和政府机关的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检查和监督,要求其主动接受监督,如实说明问题,配合调查。

2.对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干部进行调查,负责进行立案审查,并做出处理。

3.对举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依法处理相关事项。

4.在必要时,可以采取暂停职务、免职、撤销党内职务,甚至开除党籍的处罚措施。

五、监督1.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听取上级纪委的检查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2.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要提交上级纪委审批,并报告上级党委。

3.党纪检查工作需要在党委办公会议上作出汇报,接受监督。

4.开展定期检查和督查,确保纪委工作的合规运行。

5.接受上级纪委的调查和审计,配合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六、责任追究1.对于工作失职、玩忽职守的纪委工作人员,纪委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进行处理。

乡纪委督查工作制度

乡纪委督查工作制度

乡纪委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乡级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督查内容乡纪委对全乡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情况;3. 遵守廉洁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4. 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5. 其他应当督查的内容。

三、督查方式乡纪委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督查:1. 定期检查:乡纪委按照工作计划,定期对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2. 专项督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乡纪委组织开展专项督查;3. 暗访抽查:乡纪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进行暗访抽查;4. 受理举报: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5. 查阅资料:乡纪委可以查阅、复制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有关文件、资料、账册、合同等,了解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6. 谈话了解:乡纪委可以与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其遵守党纪国法情况;7. 其他必要的督查方式。

四、督查程序1. 制定计划:乡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时间、方式和人员;2. 组织实施:乡纪委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填写督查记录,留存相关资料;3. 发现问题:乡纪委在督查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乡党委报告;4. 调查核实:乡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5. 作出处理:乡纪委根据调查结果,对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报乡党委审批;6. 督促落实:乡纪委对乡党委审批的处理决定,应当督促落实,确保处理到位;7. 反馈结果:乡纪委应当将督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反馈。

乡镇纪委各项工作制度一览

乡镇纪委各项工作制度一览

乡镇纪委各项工作制度一览1.《乡镇纪委工作制度》2.《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3.《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4.《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5.《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6.《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7.《乡镇纪委委员工作职责》8.《乡镇纪委干部行为规范》9.《行政监察助理员工作职责》10.《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职责》11.《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12.《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13.《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乡(镇)纪委工作制度一、年初拟定年度乡(镇)纪委工作计划,并报乡(镇)党委及上级纪委。

每半年总结一次工作。

二、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规、党纪教育,教育采取上课或布置学习的形式,每次教育前要分析一次党员守纪情况。

三、及时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复杂的不超过六个月。

四、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时,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各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议,听取各支部纪检工作情况,指导做好支部纪检工作。

六、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及纪检业务。

1.纪检委员每月集体学习一次。

2.支部纪检委员每两个月集体学习一次。

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为使乡(镇)纪委会议事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纪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履行纪委会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一、乡(镇)纪委会委员必须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如因事、因病不能出席纪委会议的,需会前请假,事后应主动了解本次会议的内容。

二、乡(镇)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纪委书记缺席时由纪委副书记主持,纪委办公室应派员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乡(镇)纪委会议事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应由乡(镇)纪委讨论、决定的一切有关事项。

四、乡(镇)纪委委员提交乡(镇)纪委会讨论的议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收集,经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由纪委办公室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并在会前一至三天通知各纪委委员、对重大议题,纪委办公室须将书面材料在会前送给各纪委委员,为议事作好准备。

五、乡(镇)纪委委员会议一般每个月举行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风农场管理区纪检监察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汇编二○一一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1、纪委工作职责2、纪委书记工作职责3、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4、纪委委员工作职责5、纪委委员工作职责6、纪检信访工作人员职责7、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度8、干部廉洁自律规定9、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10、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1、纪检工作联系制度12、纪检监察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13、纪检信访办理规则14、纪委学习制度15、管理区“三重一大”制度16、管理区“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17、管理区村(部门)“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18、村纪检监督小组工作制度19、村纪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20、村纪检监督小组议事制度21、村纪检监督小组信访接待制度22、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3、村民民主理财制度24、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25、工作报告制度26、村级纪检工作检查制度27、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28、便民服务室主要职责第二部分1、管理区党内同级监督制度2、管理区党务公开制度3、管理区政务公开制度4、严格管理区财务审批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5、管理区干部职务消费管理规定6、管理区重大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7、管理区领导班子议事规则8、管理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9、管理区纪检工作联系制度纪委工作职责区纪委在区党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当好党的纪律的守护员、廉政风气的倡导员、制度规范的保障员和重点工作的督察员。

其主要职责是: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管理区及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贯彻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有关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三、推动党务、政务和财务公开,规范事权、财权和人事权。

四、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对受党纪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五、对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案件,进行检查或协助检查,并按照权限,对有权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作出处分决定,无权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报党委或上级纪委处理,发现不属于区纪委立案权限的违纪线索,及时向镇党委或上级纪委报告,并协助调查。

六、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信访。

七、建设管理区、所、村“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加强村务公开和村级民主管理工作。

八、服务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重点工作督查,加强区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九、建设规范化基层纪委,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向区党员代表、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认真完成区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委书记工作职责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一、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本辖区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廉政工作和党风党纪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向区党委和上级纪委提出建议。

二、主持纪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本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根据区党委和上级纪委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计划和贯彻意见。

四、对本范围内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区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党委决定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落实催办工作。

五、对村纪检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负责调查处理区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重大事项。

七、负责做好区纪委委员、村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生活,充分调动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八、服务镇党委中心工作,对招投标和村级财务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九、组织纪委对党员、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并参与评议、考核工作。

十、负责向管理区党代表、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和联系工作。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一、协助纪委书记主持纪委、监察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纪委会议召开的准备工作,草拟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各种文稿。

二、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和任务,提出纪委开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

三、负责党纪、政纪案件查处工作。

组织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和立案的调查。

四、负责对本区重大工程建设、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的招(议)标程序的监督。

五、负责组织对本镇预算执行和年终财务决算、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大工程的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六、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七、完成区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委员工作职责纪委委员协助纪委书记、副书记工作,负责抓好分管的各项纪检工作,其职责如下:一、认真学习区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贯彻执行纪委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二、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参与纪委各项计划、总结的讨论,对纪委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参与纪委各种文件的起草,参与纪委权限内的各种党员违纪案件的讨论。

三、参与对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受理各种类型的举报、申诉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参加纪委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五、密切联系群众,注意了解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反映和党员的思想动态,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纪委书记汇报。

六、经常与村纪检监督委员会成员沟通情况,并对其工作给予指导。

七、认真完成区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信访工作人员职责一、受理个人或单位对本级机关业务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进行必要的初查。

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二、负责办理属业务范围内的、线索清楚、案情单一、时间紧迫、易查易结的举报信访案件核查部分举报线索,为立案提供依据。

注意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承办上级和本级党政领导批办的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及其他事项的办理任务,并做到按期优质报结调查结果。

四、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信访问题,及时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定期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举报信和动态。

六、做好信访举报情况的登记、传阅、统计、立卷归档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表。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度一、管理区纪委每年召集区妇联、团委、文化站、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召开二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座谈会,共同商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二、创设载体,每年结合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开展一次由全区党员、干部参加的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如:集中学习廉政教育读本、听取党风廉政教育课、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赴监狱接受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开设党风廉政专题广播节目等,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面向全区党员及广大群众,区纪委每年要开展一系列廉政文化活动,如:举办反腐倡廉文艺下乡演出、张贴一批党风廉政宣传标语和廉政警言警句、利用村务公开栏、宣传窗、黑板报等刊登清廉事迹、开展廉政书画比赛、廉政故事演讲比赛等,在区镇努力营造“廉荣腐耻”的社会氛围。

四、每年年底结合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形成具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以调研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工作落实。

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一、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亲属、子女、家属、宗族成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借婚丧喜庆事宜聚敛钱财。

三、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宴请或者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不准违纪违规收缴、扣押群众财物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五、不准在入党、人员聘用和调整等方面搞交易。

六、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七、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农村宅基地或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造私房或挪用、私占、拖欠村集体公款和侵占支农专项资金及惠农资金补贴或以其它手段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

八、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和以开会、学习、考察、招商之名变相公费旅游。

九、不准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交通、通讯工具,无偿占用或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交通、通讯工具。

十、不准对提出批评意见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组织、煽动各种非法活动,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或者支持赌博、色情、涉毒、封建迷信等活动。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述职述廉的人员。

镇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二)贯彻落实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三)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四)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情况;(五)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依法行政情况;(六)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七)密切联系群众,改善民计民生,实现、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情况;(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九)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十)其他需要述职述廉的情况。

第四条述职述廉的时间。

管理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

第五条述职述廉的范围和方式。

管理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要在有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村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进行,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进行。

同时应邀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

第六条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党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报告人范围。

镇全体干部。

第三条报告内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的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二)本人参与操办的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婚丧嫁娶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四)本人因私事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六)本人、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者)活动等情况;(七)本人从事的其它有偿经济活动情况;(八)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