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BF—2008—0207合同编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八年十二月总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第三部分投标函及其附录第四部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六部分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第七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部分合同图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四、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技术标准和要求;7.合同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注:采用招标方式时,招标过程中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应当置于合同相应位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时,无本部分。
家庭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家庭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电话]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电话]鉴于甲方拥有[承包内容,比如一块土地、一个果园或者一套房屋的某个使用权限啥的],并且愿意将其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承包内容感兴趣,且有能力进行相应的经营管理。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家庭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承包内容。
甲方将位于[具体位置,如果是土地就写土地的具体方位,如果是房屋就写房屋地址等]的[详细的承包内容描述,例如“面积为X亩的果园,果园里主要有苹果、梨等果树”或者“面积为X平方米的房屋一间,包含屋内现有的简单家具”]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X]年,从[开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这就好比一场有明确开始和结束时间的旅程,在这段时间里,乙方可得好好规划经营哦。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承包费用:每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X]元。
这个钱呢,就是乙方使用甲方东西的代价啦。
2. 支付方式:乙方将以[现金/银行转账等具体支付方式]的形式支付承包费。
每年的承包费应在[具体支付日期,比如每年的1月1日前]支付给甲方。
可别逾期哦,不然就像火车晚点一样,会给整个安排带来麻烦的。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这就像是房东收租一样天经地义嘛。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承包内容的经营管理情况,但可不能像个“监工”一样过于苛刻哦,主要是为了保证承包内容不被破坏或者滥用。
2. 义务。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内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状况。
要是说好了是个好果园,不能结果的时候才发现果树都病恹恹的。
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乙方想怎么合理经营就怎么经营,只要不违反合同和法律法规就行。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0216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1.7 联络..............................................................................................16 1.8 严禁贿赂......................................................................................17 1.9 化石、文物..................................................................................17 1.10 知识产权....................................................................................18 1.11 保密............................................................................................19 1.12 《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19 1.13 责任限制....................................................................................20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20 第 2 条 发包人............................................................................................20 2.1 遵守法律......................................................................................20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1 2.3 提供基础资料..............................................................................22 2.4 办理许可和批准..........................................................................22 2.5 支付合同价款..............................................................................23 2.6 现场管理配合..............................................................................23 2.7 其他义务......................................................................................24 第 3 条 发包人的管理................................................................................24 3.1 发包人代表..................................................................................24 3.2 发包人人员..................................................................................25 3.3 工程师..........................................................................................26 3.4 任命和授权..................................................................................27 3.5 指示..............................................................................................27 3.6 商定或确定..................................................................................28 3.7 会议..............................................................................................29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示范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示范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了《四川省农村自建自住房屋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该示范文本是为了加强农村住房质量管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行为,根据《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制定的。
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农村自建自住房屋的建设施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合同的适用范围和定义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农村自建自住房屋的建设施工。
农村自建自住房屋指的是三层以下(不含三层)的农村住房。
二、承包人的资格和要求承揽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自建自住房屋建筑施工的承包人,可以是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或者是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
三、合同的协商和修改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增加、减少或修改相关条款。
但是,任何修改都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不能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名义或者编号。
四、合同的签订和生效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条款仍然有效。
此外,四川省还发布了其他相关的示范文本,如《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释义》。
该示范文本是为了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该文本明确了商品房的定义,规定了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以及买受人对于合同内容的理解和咨询渠道。
总的来说,四川省发布的这些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旨在规范建设施工行为,保障双方的权益,促进公平交易,提高工程质量。
通过这些示范文本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管理建设工程合同,提高合同的执行效率,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这些示范文本也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合同范本,有助于减少合同纠纷,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
住建部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
住建部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一、前言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交通设施、能源工程等领域。
三、《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1. 一般约定:明确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顺序、语言文字、适用法律等。
2. 发包人:定义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对项目的投资、审批、验收等。
3. 发包人的管理:规定发包人应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协调等。
4. 承包人:定义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质量保证等。
5. 承包人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应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等。
6. 设计:明确设计范围、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变更等。
7. 施工:明确施工范围、施工标准、施工进度等。
8. 设备采购:明确设备采购的范围、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
9. 质量保证:规定质量标准、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
10. 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要求等。
11. 合同价款与支付:明确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12. 工期延误:规定工期延误的处理方式、责任承担等。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七篇)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甲方:_____乙方:_____甲乙双方按照和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甲方准备在_____新建_____间_____层带尖子的房屋一栋。
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动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
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____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____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____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三、安全问题: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签字盖章)双方证明人:_____(签字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二)发包方:_____承包方:_____为了保证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02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房屋建筑合同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建筑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全过程工作。
1.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1.5 工程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1.6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合同工期2.1 工程开工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2.2 工程竣工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2.3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 天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3.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2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规定,确保工程安全可靠。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4.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4.2 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4.3 付款方式: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如下:4.3.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作为预付款。
4.3.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____%。
4.3.3 竣工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____%,留____% 作为质保金。
4.3.4 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质保金。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5.1 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
住建部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住建部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协议书/合同/计划书示例住建部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一、合同双方全称:[业主全称]地址:[业主地址]全称:[总承包商全称]地址:[总承包商地址]二、工程概述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 工程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工程内容描述]三、合同价格与支付1. 合同总价:人民币[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2. 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3. 付款条件:[具体付款条件描述]四、工程期限1. 开工日期:[开工日期]2. 竣工日期:[竣工日期]3. 工期:共计[工期天数]天五、质量标准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体要求如下:[具体质量标准描述]2.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描述]六、双方责任与义务甲方责任:1. 提供工程所需场地及施工条件2. 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3. [其他甲方责任]乙方责任:1. 按约定完成工程设计与施工2.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3. [其他乙方责任]七、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甲方违约责任描述]2. 乙方违约:[乙方违约责任描述]八、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的任何争议2. 仲裁: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名称]提起仲裁九、其他条款1. 合同变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2.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 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列表]十、合同生效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协议书/合同/计划书示例工程总承包合同一、合同双方全称:[业主全称]地址:[业主地址]全称:[总承包商全称]地址:[总承包商地址]二、工程概述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 工程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工程内容描述]三、合同价格与支付1. 合同总价:人民币[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2. 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3. 付款条件:[具体付款条件描述]四、工程期限1. 开工日期:[开工日期]2. 竣工日期:[竣工日期]3. 工期:共计[工期天数]天五、质量标准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体要求如下:[具体质量标准描述]2.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描述]六、双方责任与义务甲方责任:1. 提供工程所需场地及施工条件2. 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3. [其他甲方责任]乙方责任:1. 按约定完成工程设计与施工2.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3. [其他乙方责任]七、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甲方违约责任描述]2. 乙方违约:[乙方违约责任描述]八、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的任何争议2. 仲裁: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名称]提起仲裁九、其他条款1. 合同变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2.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 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列表]十、合同生效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专业应用与注意事项一、应用场合及特殊条款1.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注意事项:此类项目通常涉及公共安全,需特别注意工程质量与安全标准。
202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完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完善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施工作的开展,住建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1号)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修订发布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本合同由双方签订生效,作为各方确认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的协议。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分别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的工作。
承包人主要任务是将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内容融合起来、通过对项目总体规模的合理安排进一步提高项目执行质量及效益。
发包人与分包人按照自愿原则签定合同。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明确了发包人和分包人在建设工期内对于实现和完成各自工作目标的责任与义务,对实现和超过合同约定履行期限或者不能如期施工等造成的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
一、对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应当在施工开始前完成总体规划和总体初步设计,在总体规划完成后1个月内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向发包人提交。
若工程投资总额大于设计总投入,承包人应当及时编制工程投资概算并在6个月内编制可研报告,并在18个月内提交至发包人。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2个月内将工程方案提交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提交给承包人。
对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人应当进行建筑环境、交通、水、电、暖和消防等专项研究工作。
具体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总平面布置图。
承包人应当依据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建筑方案的策划及深化设计。
若项目工期超出3年期限,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延期申请后30日内按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重新提供综合分析报告并提出延期要求。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XXXX-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发包人的管理、承包人、设计、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施工、工期和进度、竣工试验、验收和工程接收、缺陷责任与保修、竣工后试验、变更与调整、合同价格与支付、违约、合同解除、不可抗力、保险、索赔、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目前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基础性条款。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2. 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3. 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
房屋装修合同示范文本(6篇)
房屋装修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甲方):_____承包人(乙方):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装修内容1、地点:2、承包范围: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第二条双方责任1、从合同签定后天开始施工。
2、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
3、承包人必须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水、暖、电、管线等。
第三条关于工期1、期限天,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相互造成施工延续,赔偿对方%违约金。
第四条关于材料要求1、双方商定后施工。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自合同签订后生效。
施工完毕后自动失效。
承包方: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包方: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屋装修合同示范文本(二)委托方(甲方):_____承接方(乙方):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_街____单元____室二、形式结构:____室_____厅_____厨_____卫三、工程项目:1、房间地面铺设_____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_____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_____瓷砖,要求平整;阳台地面铺设_____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元人民币。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5篇)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说见《工程预算书》。
1.4施工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期共个月。
1.5工程总额: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装修房屋合同2.1于签署本合同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支付备料款,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计14000.00元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作为决算附件。
2.3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未支付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4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约定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较大设计方案工期顺延;3.2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4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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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包合同示范文本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房屋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1.1本合同当事人1.1.1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1.2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地址: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2本合同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1.3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三条标的房屋3.1标的房屋为位于市路号的由发包人持有的“”项目地上第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
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3.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五条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5.1共用条件及构成5.1.1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5.1.2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免费提供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免费提供(详见物业管理合同)。
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8.1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8.2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8.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
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
但原则上不得经营F~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8.4发包人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8.5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租赁期限和计租日9.1发包人于xx年xx月xx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
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xx年xx月xx日为起租日。
9.2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
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
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十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10.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五年后10.2承包人应于内向发包人支付该的租金,。
10.3除不可抗力应外。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日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10.4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
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十一条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11.1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
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11.2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11.3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11.4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13.1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13.2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14.1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等款项:14.1.1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14.1.2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14.1.3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14.1.4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所有公共费用。
14.2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4.2.1出现一般常见故障维修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14.2.2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店面承包合同·建房承包合同·果园承包合同·渔业承包合同14.2.3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较严重损坏(注:本处“比较严重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部分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30日负责修复。
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14.3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后30日内更换完毕。
14.3.1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维修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14.3.2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14.3.3使用说明书标明有使用期限的设备,使用期限届满。
14.3.4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14.4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及时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情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因此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直接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
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维修期间的租金。
14.5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14.5.1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14.5.2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14.5.3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14.6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14.7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六条投保责任划分16.1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6.2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八条承包人保证事项18.1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8.2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8.3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
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8.4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