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饮用水水质指令》
《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汇编》简介

《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汇编》简介饮用水的安全性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世界有很多国家不同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而最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水质准则,它是世界各国制定本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基础和依据。
另外,还有比较有影响的欧共体饮水指令(EC Directive)和美国安全饮用水法案(Safe Dringking Water Act)。
WHO于1992年9月在日内瓦举行会议,讨论修改1984年版《准则》,经过35个国家200多位专家的讨论,提出了《饮用水水质指南第2版》(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2nd Ed),已于1993年颁布实施。
该版包括了与健康有关的水质指标135项,其中微生物学指标2项,化学物质指标131项,(无机物36项,有机物31项,农药6项,消毒剂及其副产物28项),放射性2项,有些指标暂未提出指导值,有指导值的指标共98项,135项指标中由于感官可能引发消费者不满的指标31项。
这次修订中的主要指导思想为: (1)控制微生物的污染是极端重要的。
消毒副产物对健康有潜在的危险性,但较之消毒不完善对健康的风险要小得多。
(2) 符合《准则》指导值的饮用水就是安全的饮用水(Safe Water)。
(3)短时间水质指标检测值超过指导值并不意味着此种饮用水不适宜饮用。
(4)在制定化学物质指导值时,既要考虑直接饮用部分,也要考虑沐浴或淋浴时皮肤接触或易挥发性物质通过呼吸摄入部分。
欧共体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称为EC饮用水指令(Drinking Water Directive)。
80/778/EC指令列出了66项水质参数,分成微生物、有毒物质、过量的有害物质、理化参数及感官参数和饮用软化水的最低浓度指标。
其中,对多数参数给出了两种不同的标准值,即指导值(guidelines)和最大允许浓度(maximum acceptable concentration)。
欧盟水质测试方法

欧盟水质测试方法
我不知道欧盟水质测试方法的具体内容,但是可以为你提供常用的水质检测方法和国家标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生活用水检测:
- 饮用水检测方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包括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微生物指标、与消毒有关指标、放射性指标五大类指标。
- 自来水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同饮用水检测方法。
自来水的检测标准目前国家是按照新条实施的106项进行相关测试检测的。
- 桶(瓶)装水检测方法:检测标准为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瓶装饮用纯净水,即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瓶装饮用纯净水。
- 农业灌溉用水:检测标准为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工业用水:检测标准为GB 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
- 实验室用水:检测标准为GB/T 6682-2008《分析用水检测-实验室用水标准》。
如果你需要了解欧盟水质测试方法的具体内容,建议咨询相关专业机构或专家。
欧盟理事会指令9883EC摘要

欧盟理事会指令98/83/EC 摘要本指令于1998年11月3日颁布20日之后开始生效,指令80/778/EEC 将在实施98/83/EC5年后废除。
98/83/EC对应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5750-2006)标准框架鉴于(1)-(34),制定98/83/EC指令内容:第1条目的该指令的目的1本指令涉及人类消费用水的质量。
2本指令的目的是通过确保水的安全和洁净来保护人类的健康,免受人类消费用水的污染的有害影响。
第2条定义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食品卫生第852/2004号规章中定义“饮用水”是指达到1998年11月3日理事会指令98/83/EEC关于预期为人类所消费用水的最低要求的水;“清洁海水”是指不含在一定量上直接或间接影响食品卫生品质的微生物、有害物质或有毒海洋浮游生物的天然的、人造的或净化的海水或盐水;“洁净水”是指清洁海水以及相似品质的淡水。
98/83/EEC中定义“人类消费用水”指的是:a)无论是原始状态或是经过处理的所有用水,拟用于饮用、烹饪、食物准备或其他家庭用途,不考虑他的来源是否由配水网络、水罐车提供,或是用瓶子或其他容器盛装。
b)用于任何食品生产企业中制造、加工、保存或销售拟用于人类消费的产品或物质,除非国家的主管当局对水质感到满意,不会影响到成品形式的食品安全。
“国内配水系统”是指安装在通常用作人类消费用水的水龙头和配水网络间的管道、配件和设备,但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具有供水者的身份而无供水者的责任。
第3条免责第4条一般义务1、在不损害其他共同体规定中的义务情况下,各成员国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人类消费用水安全和清洁。
为了实现指令中的最低要求,人类消费用水应该是安全和清洁的,如果它是:(a)没有任何微生物和寄生虫,以及在数量和浓度上对人类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物质。
饮用水水质标准

1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目前,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性、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饮用水标准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考,来制订本国国家标准。
如东南亚的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香港,以及南美的巴西、阿根廷,还有南非、匈牙利和捷克等国家都是采用WHO的饮用水标准;欧洲的法国、德国、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等欧盟成员国和澳门则均以EC指令为指导;而其它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日本同时参考WHO、EC、USEPA 标准;我国和我国的台湾省则有自行的饮用水标准。
1.1 三部重要的水质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饮用水水质准则》作为世界性的权威水质标准,是各国制订水质标准的重要参考,并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增长和人类对健康的日益重视而不断发展。
考虑到全球多个国家地方社会习俗、经济、文化、环境的差异,因而水质指标较完整,但指标值并非是严格的限定标准,各国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在1993年到1997年期间,WHO分三卷出版了《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其中包括:第一卷,建议书(1993);第二卷,健康标准及其它相关信息(1996);第三卷,公共供水的监控(1997)。
最近WHO 在《准则》中增加了"微囊藻毒素"指标,表明对蓝藻产生的藻毒素的健康影响给予高度重视。
欧共体(欧盟前身)理事会在1980年对各成员国提出《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指标比较完整,要求也比较高。
该指令成为欧洲各国制订本国水质标准的主要框架。
1991年底,欧盟成员国供水协会对《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实施以来的情况作了总结,认为尽管该指令对10年来欧洲饮用水水质的改善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缺点:未能提供合适的法律架构以应对原水水质的变化,以及生产、输送饮用水所遇到技术困难;此外,该指令在1975年开始起草,其中的指导思想和水质参数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适宜的,但没有将近年来水行业的科技进步纳入其中。
阴离子执行标准

阴离子执行标准
阴离子执行标准是指针对水中阴离子浓度进行限制和监测的标准。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制定不同的阴离子执行标准,以确保水质安全和符合健康要求。
以下是常见的一些阴离子执行标准及其相关解答:
1.欧洲标准:根据欧洲联盟(EU)的饮用水指令(EU Drinking
Water Directive),其中包含对于各类化学物质的限制值(包括阴离子)。
一些常见的阴离子包括氯化物(Cl-)、硫酸盐(SO42-)、硝酸盐(NO3-)、亚硝酸盐(NO2-)等。
这些标准通常与相关健康和环境风险有关,并且会根据研究和科学证据的发展进行修订和更新。
2.美国标准: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制定了针对阴离子的饮
用水标准,称为国家饮用水法规(National Primary Drinking Water Regulations)。
其中包含了对阴离子的允许浓度限制,例如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等。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饮用水质量安全,并保护公众健康。
3.中国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其中包含了对阴离子的限制和监测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等阴离子的允许浓度限值,并要求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检测和监测。
这些阴离子执行标准的目的是确保饮用水中的阴离子含量在安
全水平内,以保障公众健康和水质安全。
当地的水务部门或相关卫生机构通常会负责监督和执行这些标准,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和检测,以确保水源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如果您想了解特定地区的阴离子执行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
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汇编

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汇编饮用水的安全性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世界有很多国家不同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而最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水质准则,它是世界各国制定本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基础和依据。
另外,还有比较有影响的欧共体饮水指令(EC Directive)和美国安全饮用水法案(Safe Dringking Water Act)。
WHO于1992年9月在日内瓦举行会议,讨论修改1984年版《准则》,经过35个国家200多位专家的讨论,提出了《饮用水水质指南第2版》(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 2nd Ed),已于1993年颁布实施。
该版包括了与健康有关的水质指标135项,其中微生物学指标2项,化学物质指标131项,(无机物36项,有机物31项,农药6项,消毒剂及其副产物28项),放射性2项,有些指标暂未提出指导值,有指导值的指标共98项,135项指标中由于感官可能引发消费者不满的指标31项。
这次修订中的主要指导思想为:(1)控制微生物的污染是极端重要的。
消毒副产物对健康有潜在的危险性,但较之消毒不完善对健康的风险要小得多。
(2)符合《准则》指导值的饮用水就是安全的饮用水(Safe Water)。
(3)短时间水质指标检测值超过指导值并不意味着此种饮用水不适宜饮用。
(4)在制定化学物质指导值时,既要考虑直接饮用部分,也要考虑沐浴或淋浴时皮肤接触或易挥发性物质通过呼吸摄入部分。
欧共体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称为EC饮用水指令(Drinking Water Directive)。
80/778/EC指令列出了66项水质参数,分成微生物、有毒物质、过量的有害物质、理化参数及感官参数和饮用软化水的最低浓度指标。
其中,对多数参数给出了两种不同的标准值,即指导值(guidelines)和最大允许浓度(maximum acceptable concentration)。
《欧盟水框架指令》分析及对湘江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启示

《欧盟水框架指令》分析及对湘江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启示摘要水资源管理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程,而《欧盟水框架指令》被认为是管理水资源的里程碑。
本文对该指令及其对湘江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启示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需要加快建立以湘江流域为代表的水生态保护与管理制度,并推动水生态文明的建设。
关键词:欧盟水框架指令;湘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水生态文明。
AbstractWater resource management is the basi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European Union 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 (EU WFD) is considered a milestone in water resource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U WFD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water resource management in the Xiangjiang River Basin, suggesting that China needs to accelerat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water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represented by the Xiangjiang River Basin, and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Keywords: EU 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 Xiangjiang River Basin; water resource management; wat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引言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水资源管理对于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全球饮用水水质标准

全球饮用水水质标准人类对饮用水安全的关注饮用水的安全性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微量分析和生物检测技术的进步,以及流行病学数据的统计积累,人们对水中微生物的致病风险和致癌有机物、无机物对健康的危害,认识不断深化,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各国相关机构纷纷修改原有的或制订新的水质标准。
了解和把握国际水质的现状与趋势,对于我们重新审视和修订已沿用多年的现行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满足新形势下我国城乡居民对饮水水质新的需求,加强对人体健康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目前,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性、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饮用水标准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考,来制订本国国家标准。
如东南亚的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香港,以及南美的巴西、阿根廷,还有南非、匈牙利和捷克等国家都是采用WHO的饮用水标准;欧洲的法国、德国、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等欧盟成员国和澳门则均以EC指令为指导;而其它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日本同时参考WHO、EC、USEPA标准;我国和我国的台湾省则有自行的饮用水标准。
三部重要的水质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饮用水水质准则》作为世界性的权威水质标准,是各国制订水质标准的重要参考,并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增长和人类对健康的日益重视而不断发展。
考虑到全球多个国家地方社会习俗、经济、文化、环境的差异,因而水质指标较完整,但指标值并非是严格的限定标准,各国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在1993年到1997年期间,WHO分三卷出版了《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其中包括:第一卷,建议书(1993);第二卷,健康标准及其它相关信息(1996);第三卷,公共供水的监控(1997)。
最近WHO在《准则》中增加了"微囊藻毒素"指标,表明对蓝藻产生的藻毒素的健康影响给予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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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饮用水水质指令》(98/83/EC)
A.微生物学参数
以下指标用于瓶装或桶装饮用水:
B.化学物质参数
注:1.参数值是指水中的剩余单体浓度,并根据相应聚合体与水接触后所能释放出的最大量计算得;
2.如果可能,在不影响消毒效果的前提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该值.
3.该值适用于由用户水嘴处所取水样,且水样应能代表用户一周用水的平均水质.成员国必须考虑到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的峰值出现情况.
4.该指令生效后5-15年,铅的参数值为25µg/L.
5.成员国应确保[硝酸根浓度]/50+[亚硝酸根浓度]/3≤1,方括号中为以mg/L为单位计的硝
酸根和亚硝酸根浓度,且出厂水亚硝酸盐含量要小于0.1mg/L.
6.农药是指:有机杀虫剂、有机除草剂、有机杀菌剂、有机杀线虫剂、有机杀螨剂、有机除藻剂、有机杀鼠剂、有机杀粘菌和相关产品及其代谢副产物、降解和反应产物.
7.参数值适用于每种农药.对艾氏剂、狄氏剂、七氯和环氧七氯,参数值为0.030µg/L.
8.农药总量是指所有能检测出和定量的单项农药的总和。
9.具体的化合物包括:苯并[b]呋喃、苯并[k]呋喃、苯并[g,h,i]芘、茚并[1,2,,-cd]芘
10.如果可能,在不影响消毒效果的前提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下列化合物值:氯仿、溴仿、二溴一氯甲烷和一溴二氯甲烷该指令生效后5-15年,总三卤甲烷的参数值为150µg/L.
C.指示参数
注:1.不应具有腐蚀性。
2.如果原水不是来自地表水或没有受地表水影响,则不需要测定该参数。
3.若为瓶装或桶装的静止水,最小值可降至
4.5pH单位,若为瓶装或桶装水,因其天然富含或人工充入二氧化碳,最小值可降至更低。
4.如果测定TOC参数值,则不需要测定该值。
5.对瓶装或桶装的水,单位为个/250mL。
6.对于供水量小于是10000m3/d的水厂,不需要测定该值。
7.对地表水处理厂,成员国应尽力保证出厂水的浊度不超过1.0NTU。
注:译自Council Directive 98/83/EC on the Quality of Water Intended for Human Consumption</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