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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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检修维护工作的人员,包括员工、劳务人员以及第三方承包商,且在检维修作业现场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条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全面、防范为主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四条本规定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相配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所有参与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本规定的内容,并遵守执行。

违反本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规定经过讨论和审议后,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布和实施,并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和交流。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在进行任何检维修作业之前,必须确保以下准备工作已完成:(一)确定作业现场的周围环境是否安全,不存在危险物品或隐患。

(二)对作业现场相关设备和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四)核实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经过检测合格。

(五)安排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让其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在作业现场的周边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警示作业现场及附近人员。

第九条作业现场应有明确的安全警戒线,并设置专人负责警戒。

第十条对可能发生危险的作业区域,应设置必要的隔离设备或围栏,确保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第十一条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接地保护。

第十二条作业现场应有所需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和使用。

第十三条作业现场的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以便车辆急救。

第十四条在有危险品存在的作业现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储存和使用,并要有专人负责监管。

第十五条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示范和实际操作演练,确保人员熟悉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设备检维护和修理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设备检维护和修理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设备相关的检修、保养和修理作业。

二、责任1.企业管理负责人有责任订立并执行本规定,并定期评估规定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2.检修维护和修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并对本身的工作负责。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并落实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培训与认证1.全部从事设备检维护和修理工作的员工必需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认证。

2.员工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操作方法、安全防护措施、紧急处理方法等。

3.每位员工必需定期参加安全培训的更新课程,并通过测试获得认证。

四、设备检维护和修理前的安全准备1.进行设备检维护和修理前,必需进行安全检查,并确保设备处于停机状态。

2.在检维护和修理现场必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3.检修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需在特地指定的检修维护和修理区域进行,保持场合乾净。

五、个人防护措施1.全部从事设备检维护和修理作业的员工必需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护目镜、耳塞、手套、安全鞋等。

2.严禁擅自更改或减少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确保其完好并常常进行检查。

六、设备操作规范1.检修人员必需熟识设备的操作规范,并依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2.在操作设备之前,必需进行设备的彻底停机,并遵守设备上的安全操作指示。

3.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进行检修和维护和修理作业,必需在停机状态下进行作业。

七、现场管理1.检修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需由经过培训和认证的专业人员进行。

2.对于涉及电力、高温、高压或其他不安全作业的设备,必需有特地的操作计划和人员,严格依照规定操作。

3.检修现场必需保持干燥,不得存在易燃易爆品,严禁吸烟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八、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设备检维护和修理作业相关的事故,必需立刻停止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2.首先进行紧急救助,并快速报告相关部门,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日常检修1、进入检修场所之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具。

2、在前往检修现场的途中尽量不要奔跑,应注意各种障碍,应尽量走安全通道,避免跌倒、撞击和车祸。

在登高时,应注意控制身体重心,上下陡梯时,应双手把持梯子,防止身体坠落。

3、检修用的器具、备件、材料等应使用适宜的方式运送和传递,禁止空中抛投,放置应稳定。

4、检修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应可靠接地,检修用手持照明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5、计划性检修及风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必须办理相关的许可作业证,具体操作按《检修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执行。

6、计划性检修及风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相关单位应办理好《检修工作票》,检修前检修单位针对检修的项目进行危险因素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危险因素按作业人员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位制订防范措施,并将防范措施列入到《检修工作票》中再进行逐级审核、审批后进行现场落实,具体操作按《检修安全措施确认规定》执行。

7、检修前,应和操作工取得联系,由操作工停机后,进行有效的共同安全锁定,并填写《检修工作票》中涉及内容。

具体锁定操作按《安全锁定管理程序》执行。

8、所有车间、站检修计划的申报,必须根据区域内设备承包所属班组而指定由该班组安全员作为检修安全负责人,在计划申报表中“安全负责人”一栏内注明。

凡未执行的,由厂部生产办作退回车间处理;凡经检查填报与现实不符的,按____元/次分别考核计划申报人与审核人。

9、所有检修工作票必须由项目班组的安全员进行一次审核、签名(如遇班组安全员休假可由班长临时代替)后再递交车间审核、逐级审批。

所有检修工作票填写规范上出现错误的,按元/1处对填写人、审核人分别进行连带考核。

10、检修前,应确认安全锁定的有效性并进行二次确认,应仔细观察检修现场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1、检修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设备检修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12、进入煤气区域对煤气管网及设施检修时,应携带煤气报警器,应严格执行安全互保,其它有关安全措施按《煤气区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成员企业各类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各成员企业设备检、维修作业以及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成员企业生产单位的计划性检修中的设备大、中、小修、日常检修,抢修作业以及作业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四条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GB_30871—2014__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2894 安全标志 (GB 2894-1996, ISO 3864—1984,MOD)GB 2811 安全帽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6067 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1985 NF E52-122:1975,NEQ)GB 6095 安全带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第三章术语与定义第五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一)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二)计划检修:计划检修是指按一定程序,事先确定时间、内容、作业要求的检修,一般在事前都作过思想、技术、安全、物资、人员等的充分准备。

计划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和日常维修四类:1、大修:一般指生产系统全面停车,检修内容涉及面广,难度大,并伴有技术改造性质的检修.2、中修:指检修内容比大修少,但需要生产系统全部或大部分停车的检修项目。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检维修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检维修作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检维修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检维修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切实保护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在进行检维修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第五条检维修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劳保用具,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六条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具备进行检维修作业的能力。

第三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七条检维修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作业规程,执行上级的指令,严禁擅自改变作业方式或停止作业。

第八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固定在安全绳上,严禁悬空作业。

第九条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使用专用绝缘工具和绝缘手套,保证自身的电气安全。

第十条在进行化学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面具和防护服,避免接触有害物质。

第十一条在进行机械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随意接触机械部件,以免造成伤害。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第十二条发生事故时,检维修作业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三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或其他适当的灭火装备进行灭火。

第十四条发生爆炸时,应立即远离危险区域,寻找可靠的掩蔽物保护自己。

第十五条发生人员伤害或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紧急抢救,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检维修作业人员,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规操作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于颁布后生效。

第十九条对于不履行本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监督改正。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检维护和修理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1. 规章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确保检维护和修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火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落实,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和资产利益。

适用于全部进行检维护和修理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2. 安全防火责任及组织管理2.1 公司负责人应当明确安全防火工作的紧要性,订立相应的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将其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2.2 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防火工作,确保相关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2.3 检维护和修理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章制度,乐观参加相关培训,掌握必需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3. 安全防火基本要求3.1 检维护和修理作业现场应保持干净乾净,定期清理杂物和易燃物,并确保通道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2 检维护和修理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识牌,提示工作人员注意安全和防火。

3.3 检维护和修理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前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完好有效,并掌握使用方法。

3.4 作业过程中,应依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随便更改或省略环节。

3.5 检维护和修理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技术沟通会议,共享安全防火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提升整体安全防火意识。

4. 火源掌控与防护4.1 检维护和修理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用老化破损的电线电缆。

4.2 禁止在易燃场合或可燃气体环境中进行明火作业,必需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和抑制措施。

4.3 检维护和修理作业人员应合理使用明火和热工具,并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防止火源直接接触可燃物。

4.4 检维护和修理作业人员应熟识常见火灾原因,如短路、电气设备故障等,及时发现并除去潜在的火灾隐患。

5. 废弃物处理与火灾应急处理5.1 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和妥当处理,禁止随便堆放和倾倒废弃物,特别是易燃、易爆废弃物。

5.2 检维护和修理作业区域应配备充分数量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检维修作业的安全和防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检维修作业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操作正规、安全。

第三条检维修作业应设立专门的检修作业区域,严禁在非检修区域进行相关作业。

第四条检维修区域应设立密闭的防火门,必要时应配置防火喷淋系统,保障区域内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检维修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防火教育和培训,了解防火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检维修作业区域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如有必要需要使用涉及易燃、易爆品的情况,应进行特殊审批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七条检维修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修作业,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更改设备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检维修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修复。

第九条检维修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防止故障引发火灾。

第十条检维修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应密切注意周边环境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检维修作业应按照事先制定的作业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跳过其中的安全环节。

第十二条作业结束后,检维修区域应进行彻底的清理,将杂物妥善处理,保持区域整洁干净。

第十三条检维修作业应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包括作业计划、检修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以备日后查阅和审查。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检维修作业单位和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重大事故和火灾的检维修作业单位和人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补充说明:本规定的内容适用于各类检维修作业单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石化、煤炭、建筑等行业。

本规定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检维修作业的安全和防火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本规定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以适应监管要求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以上规定是对检维修作业安全和防火管理的基本要求,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检维修作业的安全和防火。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所有从事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标准和要求。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设备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艺设备等各类设备。

第五条设备检维修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经过相关资格认证或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六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方案,合理安排工作流程,规范作业程序。

第七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制第八条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设备检维修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体制。

第九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体制应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培训等。

第十条安全责任制度应当明确设备检维修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培训应当针对不同的岗位和职责,提供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三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单位应当制定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并记录相应的检修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对常见的事故情况进行演练和训练。

第十六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装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第十七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设备操作行为,禁止超负荷操作。

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5篇)

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5篇)

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检修人员的安全施工行为,强化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检修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检修作业。

3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设备部门负责人和机修员。

4程序4.1基本要求4.1.1检修必须有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和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要求,措施要具体,具体责任要明确,经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4.1.2施工负责人对检修过程的安全工作负责。

4.1.3生产车间要按有关安全规定,为检修工作做好局部和整体的防火、防爆、防毒、防伤害的设备清洗处理工作。

4.1.4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

4.1.5车间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处理负责。

4.1.6施工负责人在检修前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机具、器材和检修的设备、建筑物及周围环境安全可靠性进行周密检查。

4.1.7车间大修必须执行检修报告制度。

4.1.8检修作业(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防护单工作票》。

《安全防护单工作票》必须认真填写,严格审批。

《安全防护单工作票》格式见附件一。

4.1.8.1各车间系统检修、设备大修、关键设备中修、危险性大的检修项目,都必须办理《安全防护单工作票》。

4.1.8.2检查负责人根据设备部制定的检修计划或方案,认真填写《安全防护单工作票》并按照要求,逐级审批。

4.1.8.3检修前,检修负责人要检查《安全防护单工作票》是否履行审批或签发手续,安全措施是否详尽、具体、落实,危险检修项目是否有方案。

4.1.8.4《安全防护单工作票》,检修负责人员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2一般检修安全规定4.2.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工种安全规程。

4.2.2所有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凡是具有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派一人负责安全。

4.2.3传动设备和电动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卸下传动皮带,并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2.4检修现场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篇)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篇)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检维修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安全,确保检修维修工作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检修维修工作中的所有行为和事项。

第三条检修维修工作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安全环保。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检修维修单位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和督导。

第五条检修维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六条检修维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本制度和相关安全规定。

第七条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八条检修维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工作要求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九条检修维修工作必须在设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禁止擅自进入未经授权的区域。

第十条检修维修工作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能,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在维修过程中必须遵守维修流程和操作规程,禁止不按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定期对设备和工具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对于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和工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第十四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对于设备和工具的检修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评估和测试,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对于检修维修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第六章应急预案和演练第十七条检修维修单位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十八条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章安全奖惩制度第十九条检修维修单位必须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于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奖励工作中出色的安全表现,鼓励安全工作的积极参与。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维修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维修作业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二、安全责任1. 维修作业单位(以下简称“修单位”)负责制定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全面贯彻执行。

2. 维修作业人员负责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维修工具,确保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 负责人对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解决维修作业中的安全问题。

4. 维修作业人员发现维修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报告负责人,禁止擅自处理。

三、安全培训1. 修单位应对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安全规定、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理等。

2. 维修作业人员在参与维修作业前应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四、现场安全管理1. 维修作业现场要明确划定安全区域,确保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维修区域。

2. 维修作业人员要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3. 维修作业现场不得乱堆放材料和工具,保持通道畅通,确保疏散通路畅通无阻。

4. 维修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和急救箱,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施工设备和工具安全管理1. 修单位要定期对维修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运行正常和安全可靠。

2. 维修作业人员要使用合适的设备和工具进行维修作业,不得随意更换或私自改造。

3. 维修作业结束后,维修设备和工具要及时进行清理和归位,并保持整洁。

六、化学品和危险品的使用和存储1. 维修作业人员在使用化学品和危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安全。

2. 化学品和危险品要妥善存放,防止泄漏和意外事故发生。

3. 维修作业现场要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确保化学品和危险品的气味及时排出。

七、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1. 修单位要制定维修作业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的紧急处理流程和相关联络方式。

2. 维修作业人员要熟悉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3. 维修作业现场要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救援人员,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救援。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保障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等。

二、作业环境安全防火要求2.1 工作场所要求:2.1.1 确保作业场所宽敞明亮,通风良好,远离易燃物质,保持干燥清洁。

2.1.2 定期清理工作场所,及时清除垃圾和可燃物,保持通道畅通。

2.1.3 禁止在工作场所内搁置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酒精等。

2.2 电气设备管理:2.2.1 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无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2.2.2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2.3 防火设施管理:2.3.1 检查防火门、防火墙等防火设施的完好性,如有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

2.3.2 确保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维护。

2.3.3 确保应急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三、作业人员安全防火要求3.1 进入作业场所前,操作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了解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防火知识。

3.2 操作人员应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并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3.3 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消防演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火灾应急处理4.1 发现火灾时,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扑救。

4.2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要确保自身安全,避免冒险行为。

4.3 人员疏散时,要遵循统一指挥,有序撤离的原则,禁止拥挤、推搡等行为。

五、违规处罚5.1 对违反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工等。

5.2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人员,可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检查6.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控部门,负责对检维修作业的安全防火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6.2 监督和检查人员应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附则7.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向全体人员公告。

安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5篇)

安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5篇)

安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查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

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4.1检修前准备4.1.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

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4.1.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1.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1.5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4.1.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4.1.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4.1.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4.1.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4.2检修安全规定4.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4.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2.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

某石化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某石化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某石化公司检维护和修理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某石化公司的检维护和修理作业过程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规范作业流程,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某石化公司全部检维护和修理作业的安全管理,包含设备检修、维护保养、设备改造、工艺检修等各类作业。

第三条【法律法规依据】本规定遵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石化行业相关规定。

第四条【基本要求】1.员工关键操作必需持证上岗,且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2.作业场合必需保持乾净,道路畅通,安全设施设备齐全;3.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作业必需依照规定程序执行,不得擅自转变作业作业内容和作业方式;4.部门负责人、监督人员及作业人员必需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五条【工作前演练】1.检维护和修理过程中的特殊作业必需组织实施工作前演练,明确作业人员分工和操作步骤;2.工作前演练内容必需包含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方法。

第六条【作业计划编制】1.作业计划必需依据实际情况订立,包含作业人员布置、作业时间、作业内容等;2.作业计划必需经过审核并报备相关部门后才略执行。

第七条【安全设施检查】1.在作业前必需对作业场合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2.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问题的,必需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八条【个人防护装备配备】1.作业人员必需依据不同作业环境和作业风险情况,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装备;2.个人防护装备必需符合国家标准,且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三章作业执行第九条【作业流程掌控】1.作业人员必需依照作业流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跳过或转变作业步骤;2.遇到重点问题或风险,作业人员必需及时报告负责人并停止作业,等待处理措施。

第十条【临时设备使用管理】1.如有需要使用临时设备进行作业,必需经过合格检测、审核,并依照规范操作;2.临时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需及时清理、归还,并进行维护检修。

某石化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某石化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某石化公司检修理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检修理作业过程中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及修理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第三条装置停工检修, 公司应成立检修指挥部, 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对检修工作执行统一领导, 其成员要分工明确, 并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安全检修全面负责。

第四条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应由装置负责人组织负责生产、技术、设备、安全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 编制风险评价报告书, 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 对员工进行培训, 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第五条承当检修项目的承包商, 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勘察, 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 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明确责任, 编制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报告书, 在检修开始5天前报机动处、质量安环处审查合格, 同时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培训后, 方同意作业。

第六条各单位在检修工作开始前, 应对本单位参检员工和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修教育。

第七条外委的检修理项目在签订合同时, 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履行“安全合同〞的各项条款。

第八条凡参加检修理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否则不准作业。

第九条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1. 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2. 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3. 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4. 装置的盲板流程图;5. 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 必要时, 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6. 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第十条各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的停车、各种物料的进出等, 应以生产调度指令为准, 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设备检维修作业人员、相关管理人员等,包括设备维修、设备检修、设备保养等工作。

第三条目标: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目标是以预防为主,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确保设备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及设施的完好。

第四条职责:设备检维修作业人员有义务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提醒相关人员按照所制定的安全流程执行。

相关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设备检维修作业人员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检维修作业人员要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流程、事故应急处理、事故报告和隐患排查等。

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安全培训:设备检维修作业人员参加设备相关的工作前,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安全培训的评估。

第七条安全检查:设备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维修工作前,需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作业安全措施第八条工作票:设备检维修作业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前,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工作票,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人员等,经相关人员签署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九条设备停电:设备检维修作业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前,需将所维修设备的电源断掉,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设备误操作对人员造成伤害。

第十条个人防护:设备检维修作业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环境安全:设备检维修作业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注意作业环境的安全,包括空气流通、作业区域的平整和设备附近的杂物清理等。

第十二条紧急救援:设备检维修作业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并根据紧急情况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生产运行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检修安全管理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全员参与。

第四条本规定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五条检修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第六条检修工作应由熟悉设备的人员进行,且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

第七条检修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状况,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严禁盲目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二章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第八条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九条安全生产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效预防事故。

第十条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向全体员工普及宣传,并通过标语、海报等形式加以强调。

第三章安全责任制度第十一条本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检修安全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并制定相关的安全制度及措施。

第十三条直属领导是检修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检修负责人应对本岗位上的检修工作具体安全工作负责,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失职或渎职的负责人,将严肃追究其相关的责任。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检修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第十七条检修工作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检修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第十九条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杂物必须堆放整齐,严禁乱扔垃圾。

第二十条检修工作应按照统一的工艺流程进行,禁止跳过环节,保证工作的连贯性和安全性。

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5篇)

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5篇)

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车间体系运控的有效性,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激发广大职工用安全、保安全的自觉性,确保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经车间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1、轻苯产品槽产品储存量不答应超过____立方米。

轻苯班组成员要加强巡检、协调,及时将产品外送。

为防止产品槽空置时间过长设备老化或内部产生硫化亚铁自然现象,造成设备事故,产品槽应循环使用并在操作记录中注明。

若产品储存量高于____立方米或产品槽未按规定循环使用,车间管理人员每发现一次将考核轻苯班组当月绩效工资____分;假如被上级职能部门检查并通报,考核车间的分值由轻苯班组承担;2、检维修作业需要动火的,必须签订动火报告、临时检修作业票;大的检维修作业必须制定完整的检修安全方案,并在检修过程中严格落实;进入密闭容器检修需签《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车间签署《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之前班组必须用便携式测氧仪进行测氧,测氧过程需要两人进行并记录监测数据签字确认,测氧(大于____%)合格后车间方可签署《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入密闭容器检修须有专人监护,配备好各项救护措施,必要时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长导管呼吸器,雷雨天气严禁进入密闭容器内检修。

此项管理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车间发现违背规定现象均考核所在班组当月绩效工资____分,所在班组班组长当月绩效工资____分,因违反规定造成事故或被上级职能部门督察所考核车间的分值由违章班组承担;3、检维修作业或相关方作业,所在班组必须派人监护(单人班组可以实行巡检),动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监护,并严格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如车间发现违反规定现象均考核所在班组当月绩效工资____分,所在班组班组长当月绩效工资____分,因违反规定造成事故或被上级职能部门督察所考核车间的分值由违章班组承担。

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检维修工作中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设施完好,制定本规定。

本钢炼钢厂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3篇)

本钢炼钢厂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3篇)

本钢炼钢厂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钢炼钢厂检维修工作,保障员工工作安全,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的持续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钢炼钢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钢炼钢厂内的所有检维修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的宗旨是保证检维修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检维修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并组织相关的培训。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六条检维修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任何环节。

第七条各级检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接受过必要的职业卫生与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第二章检修安全管理第九条执行检修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修工作。

第十条检修安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票制度,如无作业票不得进行检修工作。

第十一条检修安全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耳塞和眼镜等。

第十二条检修安全工作人员在进行高空、狭小空间、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专业操作规程进行,做好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重要设备的检修应制定专门的方案,明确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有漏电、过热、异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强行维修。

第十五条检修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试运行,确保设备没有故障和隐患。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后再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检修完毕后,工作现场必须进行清理,防止堆积物及杂物引发安全事故。

第三章维修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维修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任何环节。

第十八条维修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程操作,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在维修过程中,必须切断电源或其他能源,避免电击、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则(5篇)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则(5篇)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则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 为了统一设备点检、维护、检修(以下简称“检维修”)及工程施工(包含建设施工和技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过程安全、规范、受控,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规定了____公司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是设备检维修及施工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

1.3 本细则适用于____公司所属单位、生产及检修协作单位、工程建设及技改施工承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引用成为本细则的条款,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2.2 本细则涉及的国标、行业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3 职责3.1 安全保卫部为公司检维修及施工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考核相关单位在检维修及施工作业过程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并定期组织修订本细则。

3.2 设备部负责督促、检查、核实本细则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有效执行,并对不符合问题提出相应考核建议;负责合同结算中执行安全考核。

3.3 技改部负责督促、检查、核实本细则在工程建设和技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有效执行,并对不符合问题提出相应考核建议;负责合同结算中执行安全考核。

3.4 各产权单位负责督促、检查、考核本单位相关部门及检维修协作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以下简称相关方)严格执行本细则。

4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的基本保障条件4.1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4.2 建立健全检维修及施工作业相关的管理标准制度体系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3 相关方单位有效履行主体安全管理职责,各单位、各级部门及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4.4 经常性、实效性地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工作,检维修及施工作业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高。

4.5 深入推进TnPM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化水平,设备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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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摘要】业务类别:安全管理类适用范围: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废止说明:《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2013版)内容摘要:《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依据《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规定》共分十一章九十一条,主要规定了检维修作业管理分工、检维修作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检修、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单位的检维修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分工第三条设备管理部是公司检维修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检维修的专业管理。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检维修的安全、环保监督部门,负责起草检维修的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检维修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检维修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是检维修安全的主管领导,负责全面协调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公司的检维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公司检维修过程的安全监督。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和设备部是公司检维修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公司检维修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车间)是本部门(车间)检维修的具体实施部门(车间),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章检维修组织第十条检修的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包括临时组织首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年度大修成立大修指挥部,负责大修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建立专业工作组织。

第十二条单台设备、单个工序或单套装置的大修组织由所在车间组织,成立大修指挥部,生产、设备、安全等管理部门参加。

第十三条设备装置的中、小修的实施由所在车间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检维修的施工单位应成立项目部组织施工。

第十五条大修指挥部、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组,指定安全负责人。

第十六条作业班组应明确安全负责人。

第四章检维修方案第十七条全厂停车大检修中的公司级重点项目,必须在分析危险的基础上制定检修作业方案。

公司级重点以下全厂停车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检修任务书。

车间检修以及单项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抢修必须具有相应的检修作业指导书。

第十八条检修作业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检修设备名称、工艺处理、现场条件及必要的确认检验方法及标准、作业程序及标准、安全措施、管道盲板位置、作业步骤及标准、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期间及完工后现场清理要求等内容。

检修任务书的内容包括检修规程、检修安全措施、检修内容、材料、备件、检修质量验收等内容。

检修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包括风险评价、工艺安全状态、检修施工控制、特种作业安全措施、完工验收等内容。

第十九条设备检修作业方案由所在车间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工艺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制定,由所在车间主要负责人审核,由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检修任务书由所在车间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工艺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制定,由所在车间主要负责人审核,由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检修作业指导书由所在车间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工艺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制定。

第二十一条设备安装及土建施工的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施工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由施工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设备主管部门共同审批。

第五章安全教育第二十二条参加年度大修、单系统大修及大型施工项目人员,必须参加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教育内容为:(一)生产工艺特点、应注意的安全环保事项及检修与施工时的安全措施。

(二)检修和施工规程、安全环保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

(三)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探伤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规定及具体安全措施。

(四)重大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五)个体防护用器具的使用要求、方法。

(六)消防、急救常识。

(七)应急组织及应急预案。

(八)对参加检修和施工的特殊工种应针对在检修中接触的危险因素及事故的预防进行专业安全教育。

第二十四条对于危险性较大项目的检修作业,其安全教育还应有以下内容:(一)检修和施工方案所规定的检修、施工步骤及应注意的问题。

(二)检修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二十五条安全环保教育的形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现场教育、放映安全录像、课堂讲课等形式结合进行。

同时可充分利用黑板报、图片、标语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根据教育内容的不同由车间领导、技术人员、安全员及所在单位安全专业管理部门、人员组织、授课。

第二十七条参加大修前安全环保教育的所有人员均应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考试;不及格人员只能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不准参加检修。

第二十八条检修与施工期间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安全环保教育。

内容为:(一)检修与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环保问题技术分析。

(二)危险项目作业前应强调的安全措施。

(三)根据检修或施工的进展及客观条件的变化应强调的安全问题或安全措施。

第六章现场条件第二十九条检修和施工现场应根据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规定,设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三十条检修设备已停车,包括按要求进行了卸压、降温,并有原始记录或现场仪表指示。

第三十一条系统停车时已按置换清洗方案置换、清洗合格,并与未置换的工艺介质、公用工程管道、设备可靠隔绝,盲板已挂牌。

第三十二条检修系统与运行系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物质进行了可靠的隔绝,所加盲板均有明显的标识;辐射源已迁离现场或进行了可靠的防护。

第三十三条现场易损设备、部件已进行了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迁离现场。

不进行检修且没有置换处理、隔绝的设备已进行标示。

第三十四条已切断水、电、汽、气源。

第三十五条钢直梯、钢斜梯、钢平台及围栏等辅助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检修使用的备品备件、机具、材料的存放整齐,必要时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存放地点不影响安全和交通。

第三十七条影响检修和施工安全的坑、井、洼、沟均已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

第三十八条检修和施工现场必须布置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

第三十九条位于检修和施工现场的危险物品均已妥善处置。

腐蚀、灼伤、烧伤危险物品的作业现场备有冲洗水源。

第四十条检修现场已碰撞损坏的仪表元件、设备附件及各种电气和仪表线路已可靠防护。

第七章检修与施工机械、器具的安全管理第四十一条各类检修与施工机械(包括木工机械等)的防护装置、制动装置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在使用前应由使用人员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并作书面记录。

第四十二条焊接作业使用的各类气瓶应配有瓶帽和防震圈。

乙炔气瓶出口配有减压阀和阻火装置,氧气瓶出口减压装置齐全良好。

氧气胶管与乙炔胶管完好无损,胶管间接头用钢接头并可靠固定,耐压应符合GB2550-2007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起重机具(各种起重机械)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凡要进行接近其最高性能作业的必须由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应做书面记录。

电(手)动葫芦、滑车、钢丝绳、千斤顶、索具等应无损伤、腐蚀,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检查由专业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并有书面确认。

第四十四条电气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耐压实验并有书面记录,在使用前由使用人员进行外观检查。

第四十五条登高用具应符合移动式木直梯安全标准、移动式木折梯安全标准、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的规定,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有书面的确认。

第四十六条电焊机配件应齐全有效。

电焊钳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接地线不准有不良接头。

第四十七条临时用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第四十八条易燃易爆介质管道、设备检修用的防爆工具配置齐全。

第八章防护用品、用具及应急救援器具第四十九条进入检修现场人员要按规范穿戴安全帽、工作服、手套、护目镜、劳保鞋、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

第五十条危险性较大的检修现场应设置急救冲洗水源和消防水源或消防车辆。

第五十一条检修现场应配备不少于正常生产时数量的小型灭火器材,并应在检修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第五十二条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过滤面具按照需要配置齐全并经检验完好。

第五十三条在全系统及单系统检修时应配备车辆以作紧急救护用,消防车及人员要处于警备状态。

要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械并有医护人员值班。

第九章检维修作业一般安全要求第五十四条检修安全管理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即所有检修作业人员应由检修作业所在车间管理。

第五十五条所有检维修项目在作业前均应办理工作票,危险分析单,严格执行“三讲一落实”规定。

严格执行《生产区域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HG30017-2013)。

第五十六条检修作业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共同进行工艺安全处理的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十七条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第五十八条检修与施工用的临时配电箱应坚固、严密,有防水、防雨设施。

箱门上应有警告标志。

第五十九条接用电焊机、水泵、电机、临时照明等临时电源,必须填写“临时用电联络票”,由电工进行接线。

临时电源线的绝缘必须良好,架设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电焊机、临时照明的一次线及电机的电源线应架空,在室内离地不应低于m,室外不低于m,横过马路时不应低于5m。

第六十条在易燃易爆区域装设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开关应符合防爆要求。

第六十一条各种电气安全用具(护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防止受潮或酸碱腐蚀。

第六十二条电焊机、电动机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室外安装的机电设备应有防雨设施和照明。

第六十三条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接有漏电保护器并戴绝缘手套操作。

第六十四条检修与施工过程中需要停送电的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六十五条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机电设备检修时,应办理停送电联系手续。

切断被检修设备电源后,在开关把手上悬挂“停车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大型或多人检修的机电设备检修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六十六条照明行灯应用36V照明灯,金属设备内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应用12V照明灯。

第六十七条检修与施工过程中需断路的应办理断路联络票。

第六十八条高处拆除的管件、设备部件及施工所用工具、备件和施工所剩物料及废弃物不准抛扔,要用溜槽或其它安全卫生的方法运送。

第六十九条使用乙炔气瓶时,现场储量不应超过5瓶,严禁敲击、碰撞、暴晒、倾倒和卧放,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少于10m,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应少于5m,不准放于通风不良的地方,不准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第七十条不同作业组的作业不应交叉,工作确实需要时,要制定专人指挥,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第七十一条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准多人聚集。

第七十二条检修现场应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作业环境的整洁,保持检修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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