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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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 —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文档】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文档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是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法律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管理规范,规定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甲方为本工程的建设单位,乙方承揽甲方委托的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双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进度。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和生效】第三条本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方案的编制。

【第三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第五条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如发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工程施工进度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完成,如需变更工期,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付款和结算】第七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甲方应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应提供符合财务会计规定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报告。

第八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施工记录,并进行结算。

甲方应对结算结果进行审核。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九条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十条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竣工,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经相关部门确认。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施工竣工验收之日起终止。

【文档结尾】1、所涉及附件如下:- 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 工程竣工图纸- 施工质量报告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指与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设定的新制度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设定的新制度

目录
一、2013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设定 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
二、建设单位在表面市场地位主动前提下面 临的各种工程合同风险及应对。
三、准确贯彻执行2013版施工合同以及新 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建设单位提高合同管理水 平提出的新要求。
一、2013版施工合 同的法律地位及其 设定八项新的合同 管理制度
◎ 19.1承包人的索赔 ◎ 19.2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 19.3发包人的索赔 ◎ 19.4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 19.5 提出索赔的期限
第20条:争议解决
◎ 20.1和解 ◎ 20.2调解 ◎ 20.3争议评审 ◎ 20.4仲裁或诉讼 ◎ 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三)2013版施工合同根据市场的需求,借鉴国际菲迪பைடு நூலகம்合同(FIDIC)创设的 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
(1)国家工商局、住建部先后施行两个市场投资的示范文本。 1999年12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建设部施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
本共47条177款,已沿用至今。现已为2013版施工合同所取代,新版施工合同共20条116款。 2011年11月27日,国家工商局、住建部就主管的房建项目发布《工程总承包合同(2011版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 1.2语言文字
◎ 1.3法律
◎ 1.4 标准和规范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 1.7联络 ◎ 1.8严禁贿赂 ◎ 1.9化石、文物 ◎ 1.10交通运输 ◎ 1.11知识产权 ◎ 1.12保密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 11.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解析2014.6.20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解析2014.6.2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解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下称“13版合同”)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广西也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执行。

与99版合同相比,13版增加了双向担保、合理调价、缺陷责任期、工程系列保险、索赔期限、双倍赔偿、争议评审等8项新的制度。

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共20条,99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共47条,07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共24条,13版合同虽然条款减少,但约定的内容可不少。

这里,我主要针对13版通用合同条款简单讲一下。

一、词语定义与解释1、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这里强调了图纸要经审查合格,明确了图纸的范围包括鸟瞰图、包括模型。

2、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前,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这就是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不应视为实际开工日期。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期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或解除合同。

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3、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是指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3种情形:①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而不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②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③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1. 合同的立法依据。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合同的签订。

甲方与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施工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3. 合同的内容。

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工程保修等条款。

4. 工程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工程为(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为(具体地址),工程规模为(工程规模),工程概况详见附件一《工程概况表》。

5. 工程质量。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6. 工程进度。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保证工程按时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

7. 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具体时间),支付金额为(具体金额),具体款项支付比例详见附件二《工程款支付计划表》。

8. 工程变更。

如因设计变更、施工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工程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方可变更工程内容。

9.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保修期为(具体时间),在保修期内负责对工程进行免费维修,保证工程正常使用。

10.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 合同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12.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甲方与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内容,共同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013年施工合同模板

2013年施工合同模板

2013年施工合同模板一、甲方,(委托方)。

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二、乙方,(承包方)。

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鉴于甲方拟对以下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名称:二、工程项目地点:三、工程项目概况:四、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范围:五、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六、工程项目的施工期限:七、工程项目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八、工程项目的保修期:九、工程项目的风险和责任:十、工程项目的变更和索赔:十一、工程项目的解除和违约:十二、工程项目的争议解决:十三、工程项目的其他约定事项:十四、本合同的附件:十五、本合同的签署和生效:十六、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释:十七、本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十八、本合同的其他事项:一、工程项目名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工程项目名称为(填写具体工程项目名称),包括(填写具体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二、工程项目地点:工程项目位于(填写具体工程项目地点)。

三、工程项目概况:工程项目的概况包括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用途等。

四、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包括(填写具体的工程项目内容和范围)。

五、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包括(填写具体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六、工程项目的施工期限:工程项目的施工期限为(填写具体的施工期限)。

七、工程项目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工程项目的价格为(填写具体的价格),支付方式为(填写具体的支付方式)。

八、工程项目的保修期:工程项目的保修期为(填写具体的保修期限)。

九、工程项目的风险和责任:工程项目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担,具体责任和风险分配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

十、工程项目的变更和索赔:工程项目的变更和索赔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解决,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要求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

十一、工程项目的解除和违约:工程项目的解除和违约事项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违约责任和解除程序由双方共同商定。

施工合同风险备注

施工合同风险备注

施工合同风险备忘录一、背景及目的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施工合同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施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风险,给各方带来一定的损失。

为了降低风险,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特制定本备忘录,对施工合同风险进行梳理、分析和防范。

二、风险识别与分析1. 合同主体风险:包括承包商、发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

如承包商资质不足、信誉不良;发包商资金不到位、违约等。

2. 合同内容风险:包括合同条款不明确、不完善,如工程量、质量、工期、造价等方面的纠纷。

3. 技术风险:包括设计不合理、施工方案不科学、技术规范过于苛刻等。

4. 环境风险:包括地质条件、水文气象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如异常天气、特殊地质情况等。

5. 经济风险:包括原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上涨等。

6. 法律风险:包括政策变动、法规调整等。

7. 管理风险: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缺陷、沟通协调不畅等。

三、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1. 加强合同主体资格审核,确保各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

2. 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各方权责,预防纠纷。

3. 提高设计质量,严格施工方案审查,确保技术合理性。

4. 充分评估环境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如异常天气、特殊地质等情况的处理预案。

5. 关注经济风险,建立价格波动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的预警机制。

6. 遵守法律法规,关注政策变动,降低法律风险。

7. 加强施工组织设计,提高沟通协调能力,降低管理风险。

四、风险监测与应对1. 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定期对施工合同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

2. 强化风险信息收集与分析,及时掌握各方动态,预防风险。

3.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

4. 发生风险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失。

五、总结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降低风险,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通过本备忘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我国建筑市场的风险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第二条定义和解释第三条合同补充文件第四条合同文件的立法地位与适用法律第五条合同标的的确定第六条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合同价款第八条支付方式和时间第九条材料的供应第二章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项目管理组织与管理费第十一条承包人的协助责任第十二条风险责任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环境保护第十五条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的选择第十六条工程质量保证第十七条工期第十八条工程变更第十九条竣工验收第二十条履行保证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保密义务第三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三条建设条件第二十四条施工组织设计第二十五条施工监察第二十六条工程变更第二十七条结算与支付第二十八条竣工验收第二十九条强制停工与解除合同第三十条保密义务第四章违约和争议解决第三十一条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争议解决第三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第三十五条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本合同是承包人和业主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所订立的协议,目的在于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工程施工活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并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二条定义和解释本合同中,以下术语的定义如下:1. 承包人:指受业主委托,负责承揽工程施工的单位或个人。

2. 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者或法定代表人。

3. 建设工程:指按照特定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建造,改造的设施、物体或系统,包括土木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机电工程等。

4. 合同价款:指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施工费用。

5. 工程设计文件:指设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给业主的工程设计文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指承包人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及相关措施。

7. 竣工验收:指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8. 强制停工:指业主根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活动的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的风险提示(3篇)

建设工程施工的风险提示(3篇)

第1篇一、合同签订风险1. 合同文本不完善:部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文本不完善,存在漏洞,可能导致争议。

建议采用国家工商总局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确保合同条款全面、规范。

2. 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当事人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否则,合同可能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3. 违反招投标规定: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或违反建设工程法定程序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合同。

二、工程质量风险1. 设计不合理:设计不合理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应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施工工艺不规范: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材料不合格:使用不合格材料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的采购和检验,确保材料质量。

三、安全管理风险1. 安全意识不强: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安全设施不完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如防护措施不到位、警示标志不明显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

3.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如现场秩序混乱、材料堆放不规范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

四、工期延误风险1.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工期延误。

2.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可能导致施工方案调整,进而影响工期。

3. 施工单位管理水平:施工单位管理水平低下,可能导致工期延误。

1. 不可抗力费用索赔: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

2. 设计变更费用索赔: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

3. 工程质量问题费用索赔: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返工、维修等,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

为防范和降低建设工程施工风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完善、合法。

2.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文档模板范本】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合同编号:GF—2013—0201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一、合同目的和背景本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进行明确和约定。

二、合同内容1. 项目简介: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建设工程施工。

2. 工程范围:详细列出工程的具体范围、规模、工期等要求。

3. 工程价格:明确工程的总价款、付款方式、变更价格等条款。

4. 施工进度:明确工程的施工计划、工期安排、验收标准等相关内容。

5. 质量要求: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等条款。

6. 竣工验收:明确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验收标准、相关材料的提交等要求。

7.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8. 保密条款: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中涉及的保密事项及其保护措施。

9. 合同变更:明确合同变更的程序、内容及其法律效力。

10. 争议解决:明确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解决途径,如协商、仲裁等。

三、合同附件1. 项目设计图纸及施工图纸:详细设计图纸及施工图纸的编号、版本、修改日期等信息。

2. 工程施工方案:详细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号、版本、修改日期等信息。

3. 技术规范和标准:详细各项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编号、版本、修订日期等信息。

4. 施工进度计划:详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内容、时间节点等信息。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指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 竣工验收标准:指验收工程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等。

3. 变更条款:指合同中的变更事项和变更的约定。

五、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施工工期延误: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施工进度,必要时进行合同变更。

2. 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风险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风险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风险一、合同主体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对合同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甲方(业主)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证明文件;乙方(承包商)则需出示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确保其具备承担相应工程项目的能力和合法资格。

二、工程范围及标准明确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工程的范围、内容和标准,包括工程量、质量要求、工期安排等。

还需明确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施工方法,避免因标准不一致而引起的纠纷。

三、价格条款透明合理合同的价格条款应该公开透明,明确工程总价、计价方式、变更订单的处理办法以及支付条件和时限。

同时,应约定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以应对市场波动和材料成本变化的影响。

四、进度管理与违约责任合同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对延误责任进行明确界定。

一旦出现延期,应根据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并明确违约方的责任。

同时,也应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提供相应的处理机制。

五、质量保证与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是施工合同的核心,合同中应详细规定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程序和标准。

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应明确返工、修复的责任和费用承担,保证最终交付的工程符合约定标准。

六、安全环保要求合同应包含严格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条款,规定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同时,还应明确废弃物处理和污染防治的责任,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七、争议解决机制为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合同中应设立争议解决条款,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通过设定明确的争议解决途径,可以在出现问题时及时有效地解决争端。

八、附加条款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合同还可以增加特殊条款,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保修期规定等,以满足特定项目的风险管理需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一、合同背景与目的1.1 合同背景本合同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各项责任和义务而签订的。

1.2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合同条款第一章合同基本条款2.1 合同双方及联系方式甲方: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乙方: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2 工程名称及位置工程名称:工程位置:2.3 工程范围和内容工程范围:工程内容:2.4 工程价格和支付方式工程总造价:支付方式:第二章施工条件与要求2.5 工程进度和期限工期要求:工期计算方法:2.6 施工资质及人员要求施工资质:相关人员要求:2.7 施工环境及安全要求施工环境要求:安全防护要求:2.8 建材和设备采购要求建材采购要求:设备采购要求:第三章合同履行方式2.9 施工方式施工组织方式:施工班组配置:2.10 监理要求监理机构及人员要求:监理任务和职责:2.11 变更和索赔变更要求:索赔要求:第四章合同履行的风险控制2.12 保险要求保险类型:保险金额:2.13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责任:2.14 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方式:争议解决程序:三、本合同涉及附件如下:1. 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2. 合同补充协议3. 工程质量检验报告4. 保险合同5. 其他相关附件四、本合同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建设工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指经济技术指标、审批手续等依法建设的各类工程。

2. 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和建设工程的发包人订立的关于工程施工的合同。

3. 工程设计: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要求和技术标准,编制符合工程实际需求的工程项目。

4. 变更: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对已约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等进行修改的行为。

工程施工的风险和安全预警

工程施工的风险和安全预警

工程施工的风险和安全预警合同书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工程施工的风险和安全预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此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描述(公司名称)委托(公司名称)进行工程施工的风险和安全预警服务,相关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范围由甲方提供,并经双方商议确定,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风险和安全预警内容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并提供相关报告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1. 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及其潜在风险;2. 安全预警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3. 风险评估报告和安全预警建议。

第三条费用和支付方式1. 乙方提供的风险和安全预警服务费用为(具体金额),由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支付方式):(具体描述);2. 乙方所有费用包含税费,具体支付日期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所约定的商业秘密以及项目的相关信息保密,并遵守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

第五条变更和解除1. 如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经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如无法纠正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一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 附件一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2013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年—...

2013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年—...

2013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年—...2013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年—...)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定义第一条:合同定义第二条:合同的形式第三条:合同的效力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合同的备案第七条:合同的效力保证第八条:合同的履行担保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施工期限和交工时间第十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条件第十一条: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第十二条:工程变更和索赔第十三条:工程保险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第十五条:缺陷责任第十六条:保密义务第四章: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第十七条:违约责任第十八条:争议解决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第二十条:附加条款第二十一条:违约金和惩罚性赔偿第二十二条:法律适用第二十三条:履行合同的诚信原则简要注释:本文档主要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全文共五章、23条。

第一章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形式、效力和变更和解除;第二章规定了合同的签订、备案、效力保证和履行担保;第三章规定了合同的履行内容,包括施工期限、工程价款及支付条件、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等;第四章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第五章的附则包括合同的解释、附加条款、违约金和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和履行诚信原则。

法律名词及注释:1、履行担保:指施工方为了保证自身能够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在合同签订后向业主提供的担保。

2、工程竣工验收:指工程施工完成后,根据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确认工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达到验收标准,做出验收结论的一种程序。

3、缺陷责任:指因为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存在缺陷,需要对此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

4、违约金:施工方因迟延履行合同而应向业主支付的一种赔偿金。

5、惩罚性赔偿:指在施工方对违约行为进行补偿时,酌情加倍、加倍以上的一种赔偿方式,以起到打击、震慑违约背信行为,促进合同约束力的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PPT课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PPT课件
中的主要法律风险,并提出一定的防范措施,以飨读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 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 风险防范措施
一、合同签订不完善、不专业存在法律风险
1、《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
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 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 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2、《建筑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履行中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有关风险防范一直是
承发包双方关注的主要法律问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结合实
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签订不完善、不专业存在法律风险
3、今年7月1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将正式施行2013版《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施工合同根据市场的需求,创设的八项 合同管理新制度。 (1)通用条款第2.5、3.7款确定承发包双方的双方互为担保制度; (2)通用条款第11.1款确定价格市场波动的情势变更调价制度; (3)通用条款第14.4确定逾期付款的违约双倍赔偿制度;
或发包人代表出具的确认、不予确认或部分确认的书面意见。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情况会出现多种签证。当

实行2013版施工合同后,如何认定及应对不可抗力

实行2013版施工合同后,如何认定及应对不可抗力

实行2013版施工合同后,如何认定及应对不可抗力摘要;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示范文本》)已经实施,《2013示范文本》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简称《1999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做了一些修订,与《1999示范文本》相比,《2013示范文本》基本架构保持不变,修订了部分细节要点,《2013示范文本》使修订部分更加符合市场行为要求,更加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本文就对修订部分不可抗力的认定及应对措施做些具体分析,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能对施工企业能有一个明确的指导作用,当不可抗力发生时,施工企业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

关键词:2013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可抗力索赔一、明确概念、注意区别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不可抗力,要准确把握不可抗力,首先要明白《2013示范文本》定义的不可抗力之外的两类事件,这两类事件分别为不利物质条件和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这两类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

《2013示范文本》的7.6款规定,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2013示范文本》的7.7款规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恶劣气候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

《2013示范文本》的17.1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了:在《1999示范文本》中是把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定义为不可抗力的范围的,那具体什么是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呢?《2013示范文本》没有明确规定,实际上,具体应包括风、雪、雨雹、沙尘暴等,很多气候条件,除非合同专用条款明确规定,一概确定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如:特别重大、非季节性、极为罕见等词修饰的气候条件都定义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背景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在总结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经验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对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修订完成的,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该版合同自原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项目管理模式的日益丰富、造价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1999版施工合同越发不能适应工程市场环境的变化,具体表现为该版合同条件不能够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同内容与新近法律规范存在冲突、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尽公平以及合同风险分配不尽公平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示范文本修订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本次合同范本修订的基础工作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课题形式委托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牵头完成的。

课题组在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统一领导下,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

2010年12月份,作为课题组工作成果的示范文本送审稿通过了专家鉴定,2011年4月份该份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3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建市〔2013〕56号文件,发布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本文在介绍新版示范文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修订后施工合同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以期让项目参与各方能够深入理解新版合同的适用条件,全面掌握新版合同的应用技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风险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防范风险的基础。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支付条件等关键条款。

例如,对于工程量的变更,应明确规定变更程序、价格调整机制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这样可以避免因理解偏差而导致的争议。

风险分配原则合同应遵循公平合理的风险分配原则。

通常,风险应由能够最有效控制该风险的一方承担。

例如,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管理,而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则应由设计单位或业主承担。

通过明确风险的归属,可以在风险发生时迅速确定责任,减少纠纷。

变更管理工程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风险源。

为此,合同中应包含变更管理的条款,明确变更申请的程序、审批流程以及变更对工期和成本的影响。

通过设立严格的变更管理机制,可以有效地控制因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和延误。

违约责任合同还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包括违约金的支付、损害赔偿等。

明确的违约责任有助于双方在出现问题时快速解决争端,减少损失。

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可能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

合同中应包含不可抗力条款,规定在此类事件发生时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可以约定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机制合同应提供争议解决机制。

当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提交仲裁或诉诸法院。

明确的争议解决路径有助于双方高效解决问题,避免长时间的纠纷影响工程进度。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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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了监理人为中心的施工合同管理 赋予了监理人工程质量监督、文件转发、工程量审核、进度款审核、 竣工结算核查、争议问题的确定等权利。 ——通用条款8.4.1 甲供材料到场前,监理人须通知承包人清点,若 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 致丢失损毁的由发包人负责; ——通用条款10.2 变更指示,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提出变更,但变更 指示均通知监理人发出,当然发出前都征求发包人意见。 4、基本确认了国际上通行的“总包+指定分包”的模式 通过约定暂估价及暂估价项目确定方式,基本满足了“施工总承包+指 定分包”的承发包模式,但暂估价分包人选择方式偏离了国际上通行 了指定分包模式。
(5)对索赔的注意事项 ——索赔意向与索赔报告的区别(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形式及相应的证 据,如果形式不正确或证据不全的,不视为索赔报告); ——如果双方就索赔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交பைடு நூலகம்议解决的时限? ——持续性的索赔事项可否在结束后一次性提出? ——工期违约的索赔时限?
7、双倍赔偿制度(通用条款14.2、14.4)。 这一制度是指在新版施工合同在通用条款14.2、14.4条款中对发包人 逾期支付结算款、退还保修金超过56天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 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8、争议评审解决制度(通用条款20.3) (1)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 (2)发生争议后,争议评审小组在收到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 (3)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未签 字确认的采用争议解决方式。
(3)对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商定或确定”事项进行选择: ——第5.5条:质量争议检测; ——第8.7.3条:发包人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后的价格确定问题; ——第10.4.1条:变更估价的单价问题; ——第10.6条: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第10.9条:变更为计日工方式后的单价确定问题; ——第11.1条:市场价格波动引起调整时,因变更导致权重约定不合理 时对公式中定值、变值权重的调整问题; ——第11.1条:法律变化引起合同价格或公司调整问题; ——第12.4.6条: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不一致时,对支付分解表的修改 问题; ——第16.2.4条: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对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 应的合同价款以及已提供材料、设备等价值确定问题; ——第17.1条: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以及由此造成损失的确定问题; ——第17.4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支付款项的确定问 题。
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中扣除赔付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
发包人可以索赔的条款 1.7.3 、3.2.1 、3.4 、3.6 、3.7 、5.1.3 、5.3.2 、5.3.3 5.3.4 、5.4.1 、6.1.6 、6.1.7 、6.3 、7.8.2 、7.8.5 、8.3 8.4.2 、8.5.1 、8.8.3 、9.3.3 、10.7.3 、11.2 、13.2.2 13.2.4 、16.2.1 、16.2.2 、17.3.2
3.缺陷责任期制度(通用条款第1.1.4.4、15.1、15.2)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 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4、工程系列保险制度(通用条款18条)。 (1)险种: ——发包人: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现场全部员工办 理工伤保险,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 参加工伤保险; ——承包人:现场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 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言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设备财产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 险。 (2)互相代为办理,费用由对方承担; (3)除了工伤保险外,变更保险需要对方同意。
(5)发包人是否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如果提供,则相应的形式?发包人 不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担保函能否影响工期,能否暂停施工? (特别要排除16.1.1条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 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的施工) (6)发包人代表的权限(选择) ——合同解除、变更的权限;(如没有,则约定:对合同的解除及任 何变更,除非清楚地以书面形式约定并由各方盖章确认,否则不发生 合同变更之效力,但得到各方追认的除外) ——承认索赔的权限; ——增加工程价款、支付比例、顺延工期的权限; ——签复联系单(变更、确认价格、材料品牌等)的权限; ——确认结算价款的权限; ——其他权限。
(7)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通用条款2.8条新增条款) ——发包人现场统一管理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人承担的管理职责(特别是注意适当地域工期、质量监管 的挂钩,特别是指定分包人影响工期的情形); ——各承包单位工作界面的具体划分(配合图纸进行详细说明); ——各承包单位交叉施工的工作内容(配合图纸进行详细说明); ——现场施工器具、机械和材料等合作使用的安排; ——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统一性(出入制度、统一安全标示制度 、门卫制度等); ——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水、电、通讯等); ——协调及争议解决机制(赋予甲方或监理裁定权);
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
承包人接受 承包人不接受 按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支付
承包人索赔事项: 1.7.3 、 2.1 、2.4.4 、 3.7 、4.3 、5.1.2 、5.2.3 、5.4.2 7.3.2 、7.6 、7.7 、 7.8.1 、7.8.5 、8.2 、8.5.3、 10.7.3 13.4.2 、16.1.1 、16.1.2 、17.3.2
三、签约时应注意的问题 1、通用条款中招标文件不再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应注意的问题 (1)施工单位未响应招标文件,但由于评委疏忽中标后,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不一致如何处理; (2)单价合同招标,投标人故意遗漏工程量计算,导致总价最低如何处 理?(某投标人故意遗漏铝合金项目,最低价中标案例) (3)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 单遗漏如何处理? 建议约定:投标人有权审查复核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缺 项、漏项、项目特征描写不符、工程量偏差等情况,投标人可以提出 补正并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可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准确 性,并对此承担责任。 (4)不排除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但需要签订补充协议。
2、合理调价制度。 通用条款第11.1款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 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进行调整,合同当事人可 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需要约定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 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等; (2)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注意: ——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 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如 果发包人签复的数量超量,超量部分成本如何认定,发包人不应承担 该部分造价成本,建议在补充协议中约定。 ——如果没有信息价,则价格如何确定?由发包人审核确认。如果承 包人不认可,则建议改为甲供材料,由发包人采购后供应给乙方。 ——价格指数调整考虑了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调整方式,即计划竣 工与实际竣工相比取低价;但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未考虑该因 素。
6、偏向于保护承包人的利益 (1)引进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同时弱化了承包人保修责任; (2)部分条款权利义务不对等; (3)发包人承担监理人不作为的法律后果; (4)示范文本13处规定发包人需要向承包人支付利润,原则上除非承包 人过错,发包人均应支付利润。
7、过多的约定了不作为的默示条款
二、2013版合同新设的八项制度 1、双向担保制度 (1)通用条款2.5款规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 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 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注意法律后果:通用条款16.1 条约定,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 (2) 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的费用由发 包人承担。 注意:担保期限及工期延长之后的责任承担问题。
2013版施工合同风险提示
陈月棋 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浙江省省直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
困惑!
一、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特点 1、抛弃99版示范合同,选择性适用99版FIDIC红皮书,重新起草。 99版示范文本为11部分,47条;2013版示范文本20条; 但与FIDIC红 皮书体例不一致,且也没有FIDIC红皮书成熟、严密。 2、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约定的自由度大受限制 (1)通用合同条款则涵盖了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具体的权利 、义务、责任等; (2)专用条款原则上只能对少部分通用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 或另行约定。 (3)取消了99版本中的第47条补充协议; (4)协议书中双方承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不再就同一 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2、发包人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根据通用条款第2条的约定,如果发包人没有履行许可和批准义务, 没有履行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图纸、资金来源证明 、未按约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有权索赔,且工期顺延。但实际上, 由于工程穿插进行,逾期提供并不影响工期,并不导致窝工,因此, 建议在补充协议中细化约定: (1)如果施工现场、基础资料、图纸等分期提供,或者允许分期提供 的,则可以约定分期提供,并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影响工期,不 产生损失; (2)如果施工单位认为影响工期、产生损失的,必须以施工单位催告 为前提; (3)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原则上支付违约金,影响工期,必须以通知 暂停施工为前提; (4)施工单位的联系单未及时签复,如果可能影响工期的,必须在签 发联系单时声明并得到监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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