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天气重度污染应急预案
一、背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特别是重度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为有效应对重度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降低重度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
2. 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
3. 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度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四、预警及响应1. 预警(1)气象部门及时发布重度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2)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
(3)相关部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防护措施。
2. 响应(1)Ⅰ级响应:当空气质量指数达到重度污染时,启动Ⅰ级响应。
a. 应急指挥部全面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组织协调。
b. 各相关部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c. 严格执行各项交通管制措施,减少机动车出行。
d. 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生产线,减少污染物排放。
e. 加强城市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2)Ⅱ级响应:当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污染时,启动Ⅱ级响应。
a.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测和预警。
b. 鼓励市民减少外出,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c. 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督促其采取减排措施。
(3)Ⅲ级响应:当空气质量指数达到轻度污染时,启动Ⅲ级响应。
a. 各相关部门加强监测和预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b. 鼓励市民采取绿色出行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应急措施1. 健康防护:提醒市民佩戴口罩,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是老人、儿童和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群。
2. 交通管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减少机动车出行,保障公共交通优先。
3. 企业减排:督促污染企业采取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4. 城市清洁:加强城市环境清洁,减少扬尘污染。
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背景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威县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
当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对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威县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旨在通过科学的预警和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威县的影响。
2. 预警等级划分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和其他环境因素,威县将重污染天气划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预警:AQI在150-200之间•黄色预警:AQI在200-300之间•橙色预警:AQI在300-400之间•红色预警:AQI在400以上根据预警等级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重污染天气。
3. 预警发布机构和渠道威县环保局负责发布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并通过以下渠道向公众发布:•媒体发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短信通知:通过短信向居民手机发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互联网公众号和网站:通过威县环保局的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确保预警信息快速、准确地传达给公众,提高公众的应对能力和自防能力。
4. 预警响应措施4.1 蓝色预警蓝色预警表示空气质量较差,但尚未达到严重程度。
在蓝色预警期间,威县环保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持续跟踪空气质量状况。
•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健康防护。
•加强工业企业和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提高排放标准执行力度。
•组织开展室内空气净化技术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公众的室内污染防护意识。
4.2 黄色预警黄色预警表示空气质量已经到达较差水平,对公众的健康产生了一定影响。
在黄色预警期间,威县环保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密切关注空气质量的变化。
•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建议老年人、儿童和身体虚弱者减少户外活动。
•限制工业企业和机动车尾气排放,采取降尘、降噪和降排措施。
•配发口罩等防护用品,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红色预警(Ⅰ级)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200<AQI<300);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300<AQI<500);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AQI≥500);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一)黄色预警(Ⅲ级)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三)红色预警(Ⅰ级)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
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滦县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滦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滦县行政区域内因空气污染导致的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部成立滦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1. 指挥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2. 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3. 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立滦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日常工作。
1. 主任:由环保局局长担任。
2. 副主任:由环保局、气象局、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3. 成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应急响应(一)预警1. 气象部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发布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响应1. 一级响应:当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程度时,启动一级响应。
2. 二级响应: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程度时,启动二级响应。
3. 三级响应:当空气质量达到中度污染程度时,启动三级响应。
(三)应急措施1. 停产减排:对污染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 交通管制:限制机动车行驶,禁止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等污染源排放。
3. 环保设施运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4. 环保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5. 健康防护:提醒市民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五、应急保障(一)物资保障1. 环保部门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口罩、防护服等。
2. 卫生部门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如药品、医疗器械等。
(二)人力资源保障1. 环保、气象、住建、交通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应急队伍。
2. 医疗机构安排医护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六、应急结束当污染天气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恢复到正常水平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麻栗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麻栗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标题:麻栗坡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xx xxxx-xx-xx xx:xx发布于xx为及时、有效地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麻栗坡县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重污染天气定义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状况。
二、组织机构:成立麻栗坡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及成员,具体负责本预案的实施、监督和指导。
三、预警级别与应急响应措施:1. 蓝色预警(IV级响应):- 启动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空气污染防护知识;- 建议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是儿童、老人及其他敏感人群;- 加强工地、道路扬尘管理,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 黄色预警(III级响应):- 在蓝色预警措施基础上,暂停所有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等作业;- 学校减少室外课程,举办线上教学;- 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限产减排措施。
3. 橙色预警(II级响应):- 在黄色预警措施基础上,除重大工艺和应急抢险工程外,暂停所有室外施工作业;- 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关闭所有露天市场,严控街头烧烤等污染源。
4. 红色预警(I级响应):- 在橙色预警措施基础上,实行更严格的机动车限行政策,建议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或远程办公;- 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教学;- 增加室内公共设施开放,如体育馆、图书馆等,以提供健康安全的避难所。
四、应急终止:当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并预测将持续一定时间后,由麻栗坡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对外发布通知。
五、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结束后,相关部门应总结评估本次应急响应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本预案内容,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一)组织机构设立质监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质监站站长副组长:质监站站长成员: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二)主要职责1.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二级响应措施(橙色)【模板】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二级响应措施(橙色)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二)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县教育局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四)县卫计局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五)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三)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1—(四)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五)拒绝露天烧烤。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一)增加县城区域主要道路、进出城道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22时至次日06时冲洗不得少于2次。
(二)全县所有砂石厂(场)停止生产运行。
(三)全县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应急抢险和轨道施工工程项目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四)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设备(生产线)全部停产。
(五)建成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保障应急抢险、轨道施工工程项目的机械除外)停止使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六)增加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2——3—。
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我县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等要求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级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实施差异化应对。
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本预案执行。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当发生或即将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需要成立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县级指挥部成员由宣传、发改、经信、教育、公安、财政、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资规、港航、海事、交警、气象、镇(街道)、供电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县级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跨县级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二)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
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建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参与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及总结评估,为重污染天气应急提供技术支撑和对策建议。
三、监测与预警(一)监测与预报。
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有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气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联合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每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测。
(二)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日AQI可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计算。
按照空气污染程度、持续时间等,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重污染天气应急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因大气污染引发的各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2.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领域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四、预警分级根据污染程度和危害程度,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五、应急响应1. 蓝色预警:当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时,启动蓝色预警,相关部门加强监测,做好应急准备。
2. 黄色预警:当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且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时,启动黄色预警,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学校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措施;(3)医疗机构加强呼吸道疾病防治;(4)企业减少生产,降低排放;(5)加强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排放。
3. 橙色预警:当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且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时,启动橙色预警,采取以下措施:(1)执行黄色预警措施;(2)暂停户外活动,减少人群聚集;(3)限制机动车行驶;(4)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 红色预警:当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且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时,启动红色预警,采取以下措施:(1)执行橙色预警措施;(2)关闭学校、幼儿园、托儿所;(3)限制公共交通工具运行;(4)实行企业限产、限排;(5)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
六、信息发布1.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
2.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及时传播预警信息。
七、应急保障1.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资金,确保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保障。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3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3篇)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目的:为了加强我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保护公众健康,减少重污染天气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2.预警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包括监测、预报、发布预警等环节,确保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3.应急响应级别:根据污染程度和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划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为一级至四级。
4.应急措施:(1)一级应急响应:关闭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暂停露天作业和工地施工等。
(2)二级应急响应:限制交通流量,提高公共交通运力,限制工业企业排放和建筑施工扬尘等。
(3)三级应急响应:停工限产,停驶重污染车辆,关闭市区主要道路,实施尾号限行等。
(4)四级应急响应:停工停产,全面禁止重污染车辆上路,关闭城区所有道路,限制人员外出等。
5.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负责制定、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
6.责任分工: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7.社会参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应急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应急预警机制:建立监测体系,通过监测空气质量指标、天气条件等,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加强预警信息的传播和公众接受能力。
2.应急响应级别:根据大气污染指数划定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级至四级,决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控制措施。
3.应急措施:(1)一级应急响应:停工、停产污染源,限制交通流量,提高公共交通运力,推动居民采取防护措施等。
(2)二级应急响应:减少工地扬尘污染,停驶尾号限行车辆,停工限产高污染企业,加强气象监测预报等。
(3)三级应急响应:全面停工停产,全面限行停驶车辆,关闭污染物排放严重的企业等。
(4)四级应急响应:全面停工停产,全面禁止机动车上路,关闭所有污染源等。
4.应急指挥体系:明确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事件,包括空气污染指数(AQI)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的情况。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科学决策,确保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2 职责(1)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调度应急资源,组织开展应急响应。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收集、分析、上报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3)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包括监测预警、应急减排、信息公开、群众疏散、医疗救护等。
三、监测预警3.1 监测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网络,对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状况。
根据监测数据,当空气质量指数达到预警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由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4.1 响应级别根据污染程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轻度)。
4.2 响应措施(1)Ⅰ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全面应急减排措施,加强监测预警,组织群众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Ⅱ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加强群众防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Ⅲ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加强群众防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Ⅳ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加强群众防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信息公开5.1 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包括预警级别、预警区域、预警时间、应对措施等。
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有效应对重度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3.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重度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四、预警分级根据污染指数和空气质量状况,将预警分为四个等级: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和四级(蓝色)。
五、应急响应措施1. 一级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3)暂停户外活动,停止所有建筑工地施工,严禁机动车上路行驶。
(4)加强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
(5)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停产、限产。
2. 二级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3)暂停户外活动,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4)加强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
(5)对污染企业进行限产、限排。
3. 三级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3)减少户外活动,鼓励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加强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
(5)对污染企业进行限产、限排。
4. 四级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3)倡导公众减少户外活动,尽量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4)加强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
(5)对污染企业进行限产、限排。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确保应急响应工作顺利开展。
梁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梁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梁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前言为了有效应对梁山县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预警等级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等相关标准,梁山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预警等级。
1. 一级预警:AQI指数达到150,PM2.5浓度超过100μg/m³或PM10浓度超过200μg/m³;2. 二级预警:AQI指数达到200,PM2.5浓度超过150μg/m³或PM10浓度超过300μg/m³;3. 三级预警:AQI指数达到300,PM2.5浓度超过250μg/m³或PM10浓度超过500μg/m³。
三、应急措施一旦发生重污染天气,梁山县政府将按照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扩散,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1. 一级预警时,按照以下措施执行:(1)限制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减少粉尘污染;(2)停止露天焚烧垃圾等活动;(3)限制车辆行驶,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4)增强公共场所的通风和空气净化;(5)加强排污单位的监管,防止超标排放。
2. 二级预警时,按照以下措施执行:(1)全面停用大型燃煤锅炉、高排放机械和工业生产设备等;(2)加强工厂和企业的环保设施的检查和维护;(3)禁止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等活动;(4)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减少交通流量,限制机动车道路通行;(5)增加室内空气净化设备的投入。
3. 三级预警时,按照以下措施执行:(1)全面停止工业生产和建筑工程;(2)禁止所有的露天烧烤活动;(3)暂停重型车辆的通行,限制轻型车辆的行驶;(4)全面封闭学校和教育机构、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5)全面排查和查处污染源。
四、工作流程1. 预警机构按照标准发布预警信息;2. 由政府领导召集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3. 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4.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澄城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澄城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澄城县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1.成立澄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3.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四、应急响应级别根据重污染天气的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轻度)。
五、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1)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施工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土石方、切割等施工作业。
(3)加大机动车限行、限号等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六、应急响应终止1.当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空气质量恢复正常时,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
2.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继续加强源头管控,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七、保障措施1.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3.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澄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精品】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和强化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875)、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504号)、《省人民关于印发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44号)、《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16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 )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定义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 ),aqi大于,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阳新县范围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提前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六)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县相关部门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包含本级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当国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本预案要服从国家区域性、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指挥和决策。
普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普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普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背景及目的普定县位于贵州省东北部,地势高低起伏,森林覆盖率高,气候温和,资源丰富。
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工业排放和机动车尾气排放等污染物释放增加,大气环境质量逐渐恶化,重污染天气频发。
因此,本预案的目的是提高普定县应对重污染天气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预防工作,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普定县重污染天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防范措施。
三、应急响应级别及措施1. Ⅰ级应急响应当出现PM2.5浓度持续48小时超过500μg/m³、PM10浓度持续48小时超过800μg/m³、臭氧浓度持续8小时超过300μg/m³、二氧化硫浓度持续24小时超过500μg/m³等状况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措施:(1) 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全县范围内的环保、气象等部门,加强监测和信息发布,为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2) 各企业及机关学校停止露天作业,禁止燃煤烧木、秸秆等散烧行为。
(3) 启动交通限行措施,减少机动车辆上路行驶量。
(4) 公共场所采取空气净化器等措施,减少室内空气污染。
(5) 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提醒公众出门注意健康。
2. Ⅱ级应急响应当PM2.5浓度持续72小时超过300μg/m³、PM10浓度持续72小时超过500μg/m³、臭氧浓度持续8小时超过200μg/m³、二氧化硫浓度持续24小时超过300μg/m ³等状况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措施:(1) 持续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2) 进一步减少机动车辆上路行驶量,加强公共交通运营管理。
(3) 呼吁停止燃煤锅炉、工业内燃机、钢铁、水泥等关键工业生产,并采取环保措施,保持企业环保设施和防治污染工程的正常运行。
(4) 执行建筑工地尘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带来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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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总则 (5)1.1 编制目的 (5)1.2 编制依据 (5)1.3 适用范围 (5)1.4 工作原则 (4)1.5 预案体系 (6)1.6 预案关系 (6)2.组织机构和职责 (7)2.1 组织体系 (7)2.2 应急领导机构 (8)2.3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1)3.监测与预警 (17)3.1 监测 (17)3.2 预警分级 (17)3.3 预警发布 (18)3.4 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18)4. 应急响应 (18)4.1 响应分级 (18)4.2 响应程序 (19)4.3 响应措施 (19)—1—4.4 应急响应报告及通报 (28)4.5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29)4.6 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 (29)5. 新闻发布 (29)6. 总结评估 (29)7. 应急保障 (30)7.1 人力资源保障 (30)7.2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30)7.3 通信与信息保障 (31)7.4 经费保障 (31)7.5 宣传教育 (32)7.6 应急培训 (32)7.7 应急演练 (32)7.8 信息公开 (32)8. 奖惩 (33)8.1 表扬 (33)8.2 责任追究 (34)9. 附则 (35)9.1 名词术语 (35)9.2 应急预案的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 (35)—2—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的通知》(×办函〔××〕10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年修订)〉的通知》(×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的通知》(×府办函〔××〕××号)等。
1.3 适用范围针对××县县城建成区域内可能出现的重度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因重度污染天气环境对我县城区居民健康的影响,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空气严重污染现象。
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减轻重污染—3—天气造成的危害。
属地负责,区域防控。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各单位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组织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科学预警,积极响应。
加强对全县大气污染源监控,积极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科学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1.5 预案体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企业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共同组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中《××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1.6 预案关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根据规定组织制订和实施,县域内企事业单位限产停产方案、机动车限行方案、扬—4—尘控制方案、气象干预方案、停办大型户外活动方案、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方案、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等专项实施方案,由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规定组织制定和实施。
县级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根据规定组织制订和实施。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其他预案关系图2.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体系为切实加强重污染天气污染防治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监测预警组、应急响应组、应急督导组、事件评估组、宣—5—传报道组、应急专家组。
2.2 应急领导机构2.2.1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县政府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其组成如下:指挥长: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环保工作的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目督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广体新局、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安监局、连界工业园区管委会、严陵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管局、县外事侨务旅游局、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各镇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根据处置需要适时予以调整。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2.2.2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负责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2)指导、督促、协调有关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6—(3)指导、督促、协调有关镇和县级有关部门提供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4)及时研究处理重污染天气重大事项;(5)向市政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进展情况;(6)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7)负责重污染天气有关重要信息发布。
2.2.3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气象局有关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做好上传下达和响应工作的监控,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2)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授权下,依法组织督查督办我县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3)组织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4)组织修订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6)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以及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7)承担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7—工作。
2.2.4 监测预警组监测预警组由县环保局、县气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开展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向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2.2.5 应急响应组应急响应组由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林局、县商务局、县文广体新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城管局、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6 应急督导组应急督导组由县环保局、县目标督查室、县政府应急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主要负责对各镇、各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强化监管;负责对区域联动减排和联防联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2.7 事件评估组事件评估组由县环保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影响、危害以—8—及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开展评估,对有关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应急响应工作的及时性、联动性和工作力度开展评价,总结经验教训,规范和加强应急响应工作。
2.2.8 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文广体新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等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2.9 应急专家组应急专家组由有关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主要涉及环境监测、气象气候、大气环境、应急管理、环境评估、危险化学品、城市规划、能源、建设、机动车、农业、卫生、教育等相关专业,为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提供技术支撑。
2.3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1)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和预报;组织与县气象局联合开展的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预报;组织开展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减排情况执法检查;联合农业等部门加强重污染天气农作物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组织督导重点排污企业编制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县气象局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下气象保障—9—预案;负责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报,与县环保局联合开展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预报;组织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照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通过决策气象服务平台负责发布健康防护措施和预警信息。
(3)县发展改革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与响应体系建设项目的立项与管理,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优化区域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清洁能源利用;完善相关收费、价格、补贴等政策,按职责做好应急状态下能源控制和保障有关工作。
(4)县经科局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方案;会同县环保局确定在不同预警等级下需要降低生产负荷(限产)和停产的重点排污企业名单,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通讯保障;负责协调应急状态下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的调配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响应科技支撑工作,加强基础科研能力储备,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转化推广;督促油品升级工作,牵头督导全县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在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期间,会同环保部门加大督导巡查力度,汇总各镇限产、停产及对工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情况,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