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筑梦新区电梯维保服务询价比选公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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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筑梦新区电梯维保服务询价比选公告
安庆市筑梦新区管理委员会拟对筑梦新区电梯维保服务进行询价比选,择优选定维保单位。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电梯基本情况
(一)电梯型号/基本参数:
说明:1.维保时间从质保期到期和移交后维保当月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维保合同截止时间。
2.各区域电梯实际维保数量及层/站以双方最终核定为准。
(二)维保方式
采用半包方式。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300元(含税)
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免费提供的零配件(部分)清单见合同附件;更换零部件单件在300元(含税)以上的由甲方负责购买或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乙方均免费更换。
(三)服务费控制价:56000元。
二、维保服务要求
指派受过专业培训、有资质的技术人员根据国家质监局规定,每月至少2次,每次间隔不超过15天,对电梯进行日常维保、检修等服务。其主要工作范围如下:
1.根据国家规定、行业技术要求进行电梯维保。
2.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使用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2001)等相关规定。若有新的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维护、保养并提交相关原始档案(如:半月维保项目、半年维保项目、年度维保项目等)。
4.确保电梯配件的及时供给,并执行润滑工作。
5.保养加油及调整下列各项设备:
(1)机房内之曳引机、电动机、控制柜及限速器等。
(2)轿厢顶上之一切安全装置。
(3)井道内之导轨、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极限开关及
有关安全装置。
6.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使导靴运行正常。
7.检查及平衡曳引机钢丝绳之张力。
8.定期检修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且每年作一次例行安全实验。
9.维修保养质量按有关部门检验标准执行。
10.在维保过程中发现自然磨损需要更换的配件,应主动进行更换且必须是原装配件。中标方更换下来的的零配件需交与招标方。
11.每年按照有关安全标准检测所有安全设备,配合招标方进行年检及限速器检测(费用由招标方支付)。
12.接到故障通知后,白天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现场救援,1小时内处理完毕。电梯出现关人事件,不分时间段接到相关电话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解救被困人员。
13.中标方应单独配备派驻经验丰富、技术专业的维保人员一名在甲方项目提供24小时驻站紧急修理服务,维保人员必须持证(电梯修理证)上岗,且具有3年以上的电梯修理经验。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维保资质证B级及以上,2018年以前获市质监部门表彰单位优先。
三、比选报价要求
各比选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量,在规范合理报价。
四、比选文件编制及密封、装订要求
1、比选文件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比选报价函(格式附后);
⑵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⑸企业简介;
⑹拟派维保服务人员名单;
⑺派驻维保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⑻本招标书“第二条第3款”有关比选单位信誉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⑼比选单位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材料。
2、比选文件密封、装订要求:
比选文件一式二份,一正一副,在相应位置加盖比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密封提交。
五、中选原则
中选原则:在满足本询价招标书提出的全部要求的比选单位中选择报价最低的比选单位作为中选人。比选单位不得少于3家,否则视为作废。
六、比选文件提交
1、比选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6月8日下午2:30——3:00
2、比选文件提交地点:安庆市筑梦新区A1楼2楼224室
七、其他事宜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发标人联系。
联系电话:********
招标人:XXX筑梦新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8年6月6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样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使用、管理的楼宇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及甲方要求的内容(见合同附件一)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及液压电梯、杂物电梯的相关规定。上述各项规定若有最新规定时按最新规定执行。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本合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内容及标准(见合同附件一)的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条合同有效期限
1. 本合同期限:从2018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止。截止时间为合同截止时间。
2. 本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第五条合同费用、履约保证金
1. 电梯维保费:采取总额包干方式,电梯维保费为元/年。以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电梯日常保养人工费用、电梯日常保养时所需要更换的单独价值在300元(含税)及以下的零配件材料、维保电梯的公众责任险等。
2. 电梯年检费:电梯年检费按照重庆市技术监督局电梯年检计费标准执行,以质监局开具发票实际金额为准。甲方除标准计费的年检费用外,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3. 限速器校验费:如需限速器校验费用另计, 具体金额以质监局开具发票实际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