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知识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代替JT3145-19912004年12月30日发布 2005年3月1日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基本要求和安全作业要求。
要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杂类等危险货物的汽车运输和装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JT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617-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自行加速分解温度运输包装件中的自反应物质或有机过氧化物可能发生自行加速分解的最低温度。
3.2控制温度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可以安全运输的最高温度。
3.3应急温度对温度失去控制的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实施应急措施的最高温度。
3.4最高容许浓度又称极限阈值。
健康成人长期经受而不致造成急性或慢性危害的最高浓度。
3.5自反应物质热不稳定物质,即使没有氧气(空气)参与也易产生强烈的放热分解,属于易燃固体(第4.1项)。
4 通则4.1.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4.1.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4.1.3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
(JT 618-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Rulesoftransportation,loadingandunloadingofdangerousgoodsbyautomobile目次前言1 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 通则5包装货物运输、装卸要求6散装货物运输、装卸要求7集装箱货物运输、装卸要求8 部分常见大宗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要求附录A(规范性附录) 自行加速分解温度、控制温度和应急温度的关系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JT3145-19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本标准与JT3145-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感染性物品(医疗废物)、杂类、散装货物(散装固体、散装液体、散装气体、散装货物补充规定)、集装箱货物、部分常见大宗危险货物(液化石油气、油品)的运输、装卸作业要求。
—增加了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包装件按九类分别提出出车前、运输、装卸作业的要求。
本标准相关标准:JT617-2004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运输管理局、长安大学、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山西省交通厅交通运输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健、胡小秋、李晓霞、晏远春、张海珠、乌Q美英、胡焕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T3145-1991.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基本要求和安全作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杂类等危险货物的汽车运输和装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618-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基本要求和安全作业要求。
要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杂类等危险货物的汽车运输和装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JT230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617-2004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自行加速分解温度运输包装件中的自反应物质或有机过氧化物可能发生自行加速分解的最低温度。
3.2控制温度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可以安全运输的最高温度。
3.3应急温度对温度失去控制的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实施应急措施的最高温度。
3.4最高容许浓度又称极限阈值。
健康成人长期经受而不致造成急性或慢性危害的最高浓度。
3.5自反应物质热不稳定物质,即使没有氧气(空气)参与也易产生强烈的放热分解,属于易燃固体(第4.1项)。
4、通则4.1.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4.1.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4.1.3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4.1.4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a)禁止随身携带火种;b)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c)严禁吸烟;d)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汽车运输、装卸有害物质作业规程JT618-2004
汽车运输、装卸有害物质作业规程
JT618-2004
前言
该规程是为了规范有害物质的装卸和运输工作,以保障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而制定的。
范围
该规程适用于全部装卸和集装箱运输有害物质的汽车。
装卸作业
- 进场前,应当对集装箱进行检查,检查合格方可进行装卸作业。
- 装卸应当在固定作业区域进行。
- 装卸应当采用防滑措施,避免滑倒事故的发生。
- 装卸应当采用防火措施,禁止明火作业。
- 装卸应当采用防毒措施,确保装卸人员的身体健康。
运输作业
- 运输有害物质时,应当严格按照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等进行规范操作。
- 运输有害物质时,应当避免停留在人口、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域。
- 遇有交通拥堵、天气恶劣等情况,应当立即寻找避难地点,采取安全停车等措施。
紧急处置
- 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如遇事故,应当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 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请示并处理。
结论
该规程提出了有害物质的装卸和运输作业所应当遵守的规范和安全措施,对保障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的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物品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从事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安全第一原则: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事故,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防范为主原则:采取先防范、再处理的原则,做好事故防范工作;(四)综合治理原则:对运输、装卸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和合理协调,确保安全运输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汽车运输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需保证的主要条件第四条从事汽车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运输许可证;(二)车辆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具备运输民爆物品的能力和安全防护装置;(三)安全装卸设备完好,能够有效保障民爆物品的安全装卸。
第五条进行汽车运输民爆物品的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具备从事民爆物品运输的资格;(二)具有一定的驾驶经验和技能,熟悉民爆物品运输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三)身体健康,无嗜酒、嗜烟等不良习惯。
第二节操作规程第六条汽车运输民爆物品的操作规程如下:(一)严格按照运输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超载、超速、违规行驶;(二)运输途中要保持车辆稳定,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操作;(三)运输途中不得将燃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等放入驾驶室;(四)在爆炸危险区、易燃区等场所停车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事故发生;(五)在装卸民爆物品时,要穿着防静电服和防护眼镜等安全装备,并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六)装卸过程中要注意操作的规范性和文明性,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七)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现车辆问题或异常情况,及时停车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八)遵守相关路况规则和交通标志,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交通事故。
2024年危险货物装卸操作规程
2024年危险货物装卸操作规程
规定,为了保障装卸操作的安全,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一、装卸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危险货物的特性及相应的操作技能。
二、装卸作业前必须进行验货及装卸计划编制,确保货物种类和数量的准确性。
三、操作人员必须配戴符合规范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
四、装卸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无障碍,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进出。
五、在装卸危险货物时,必须使用专业设备,避免直接接触并减少意外风险。
六、装载和卸载工具必须定期检查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七、装卸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有资格证书的操作人员进行,严禁未经授权者参与操作。
八、危险货物装卸过程中,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九、在装卸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避免残留物对后续作业造成影响。
十、装卸操作完成后,必须对装卸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并符合要求。
以上就是2024年危险货物装卸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希望全体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 1 页共 1 页。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物质作业规程JT618-2004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物质作业规程JT618-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物质作业规程JT618-2004(以下简称规程)是为了规范汽车运输、装卸危险物质的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
适用范围规程适用于所有运输、装卸危险物质的汽车,以及与危险物质运输、装卸有关的企事业单位、个人。
装卸危险物质作业的基本要求规程规定,装卸危险物质作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 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危险物质的危险等级进行标识和分类;2. 装卸危险物质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保证装卸过程不发生泄漏、溢出等事故;3. 装卸危险物质时,必须按照相应的操作标准和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4. 禁止向无资质单位和人员出租或转让装卸危险物质的器材、工具等物品。
安全技术措施规程要求,装卸危险物质作业者应当加强对危险性物质的了解和认识,掌握正确的安全技术措施。
具体要求如下:1. 装卸危险物质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合理设置现场,确保安全;2. 装卸危险物质作业现场应当划定安全防护区,并培训现场作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3. 现场应当落实“一车一表一张图”,“一人一票一签名”的管理制度。
装卸危险物质运输车辆的要求规程对装卸危险物质运输车辆的要求如下:1.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牢固、完好无损;2. 车上必须携带齐全的安全装备和急救设备;3. 严禁在运输过程中搭载非危险物质等其他物品;4. 车辆必须经过检修和验收,方可上路行驶。
总结汽车运输、装卸危险物质作业规程JT618-2004的实施,对保障危险物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襄阳危险品资格证考试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四篇单元三模块一各类危险货物装卸安全及事故应急处置中指出:液体货物应以砂土、锯末等松软材料浸润、吸附后扫集,盛入其他空容器中。对毒性物质的撒漏物不能任意丢弃或排放,以免扩大污染,甚至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可将收集撒漏物交货主单位处理或交由环保处置单位处理。
2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中,严禁( )。
A、喝水
B、搭乘无关人员
C、相互交谈
答案:B
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二篇单元二模块一爆炸品中指出:车上无押运人员不得单独行驶,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和危及安全的其他物质。
23、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可以使用移动罐体车辆运输。 ( )
答案:C
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二篇单元二模块三易燃液体中指出:易燃液体一旦发生撒漏时应及时以砂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安全地方处理。
2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处于较高压力下使用的是( )包装。
A、玻璃瓶
B、耐压钢瓶
C、普通铁桶
答案:B
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一篇单元三模块二中得出: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处于较高压力下使用的是耐压钢瓶包装。
A、水
B、煤油
C、氮气
答案:C
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第一篇单元三模块一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基本要求中指出:装碳化钙的铁桶应严密到不漏水、不漏气,在桶内充氮抑制乙炔的产生。
19、压力容器罐车在运输途中,应密切注视容器的( )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后,继续运行。
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为确保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装备要求1、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运行正常。
2、装卸民爆物品的工具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检修。
三、装载和装卸民爆物品的操作要求1、装载(1)在装载民爆物品前,应先检查车辆的承载能力,并按照承载能力合理分配民爆物品的位置,确保均衡装载。
(2)民爆物品应合理堆放,各种物品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间隔,并采取固定措施,防止运行过程中发生滚动、脱落等情况。
(3)装载民爆物品时,严禁在车辆周围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
2、装卸(1)装卸民爆物品前,应确保工作场地整洁,无积水、杂物等障碍物。
(2)装卸民爆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防护装备。
(3)装卸民爆物品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工具,严禁使用钢钉、锤子等工具对民爆物品进行敲击和撞击。
(4)装卸民爆物品的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民爆物品的重量和尺寸对人员造成伤害,并确保民爆物品不会损坏。
(5)装卸民爆物品时,应远离明火、静电等危险源,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
(6)装卸民爆物品后,应进行清理工作,将工具、设备和场地恢复整洁。
四、运输途中安全要求1、驾驶员应按照国家交通法规要求,合理驾驶车辆,并严守交通信号,确保安全行车。
2、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注意修路标志,避免行经危险路段和施工区域。
3、在气候恶劣(如台风、暴雨、大雾等)及路况不佳时,应及时报备,暂停运输行程,确保安全。
五、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事故后,应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并报告相关部门。
2、对于民爆物品的泄漏、烧损等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置,并报告主管部门。
3、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人员疏散和封锁路段等操作。
六、相关责任与处罚1、违反本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3145-91) 已有JT618-2004代替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作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半年的安全质量管理。
其它道路运输工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时,也应参照本标准。
2 引用标准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JT3130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3 运输、装卸作业基本要求3.1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2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3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3.4 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5 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6 夏季高温季节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 运输作业要求4.1 出车前准备与检查4.1.1 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按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才能投入运行。
4.1.2 携带的运输危险货物有关的证件必须齐全。
4.1.3 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属具必须齐全、有效。
4.1.4 车厢拦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4.2 装卸过程中的要求4.2.1 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按该区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4.2.2 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2.3 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品作业规程JT618-2004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品作业规程JT618-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规程JT618-2004该文档旨在规范汽车运输和装卸危险化学品的作业程序。
下面是该规程的要点概述:1. 概述:JT618-2004规程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汽车运输和装卸作业。
它的实施旨在确保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保护人员、环境和财产的安全。
该规程涵盖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 装卸设备和工具的选择和使用- 车辆和的安全要求- 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操作规范- 卸货程序和安全措施- 事故应急处理2. 规范要求:该规程要求以下几个方面的合规性:2.1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正确的分类和标识,以确保正确的处理和使用。
运输人员和装卸人员应熟悉不同危险类别的化学品及其特性。
2.2 装卸设备和工具的选择和使用在装卸过程中,应选择适当的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这些设备和工具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2.3 车辆和的安全要求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它们应经过检测和测试,以确保其结构完整、密封性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和设备。
2.4 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操作规范运输人员应遵循规定的操作规范,包括驾驶技术、行车安全、装卸过程中的操作流程等。
他们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突发情况并采取适当的应急处理措施。
2.5 卸货程序和安全措施卸货程序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卸货区域应符合安全标准,并提供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材料。
2.6 事故应急处理在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以减少伤害和财产损失。
相关人员应具备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该规程对汽车运输和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有助于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 注:以上只是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规程JT618-2004》的简要概述,详细内容请参阅原文档。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618-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基本要求和安全作业要求。
要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杂类等危险货物的汽车运输和装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JT230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617-2004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自行加速分解温度运输包装件中的自反应物质或有机过氧化物可能发生自行加速分解的最低温度。
3.2控制温度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可以安全运输的最高温度。
3.3应急温度对温度失去控制的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实施应急措施的最高温度。
3.4最高容许浓度又称极限阈值。
健康成人长期经受而不致造成急性或慢性危害的最高浓度。
3.5自反应物质热不稳定物质,即使没有氧气(空气)参与也易产生强烈的放热分解,属于易燃固体(第4.1项)。
4、通则4.1.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4.1.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4.1.3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4.1.4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a)禁止随身携带火种;b)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c)严禁吸烟;d)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知识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代替JT3145-19912004年12月30日发布 2005年3月1日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基本要求和安全作业要求。
要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杂类等危险货物的汽车运输和装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JT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617-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自行加速分解温度运输包装件中的自反应物质或有机过氧化物可能发生自行加速分解的最低温度。
3.2控制温度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可以安全运输的最高温度。
3.3应急温度对温度失去控制的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实施应急措施的最高温度。
3.4最高容许浓度又称极限阈值。
健康成人长期经受而不致造成急性或慢性危害的最高浓度。
3.5自反应物质热不稳定物质,即使没有氧气(空气)参与也易产生强烈的放热分解,属于易燃固体(第4.1项)。
4 通则4.1.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4.1.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4.1.3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618-2004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作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危险货物运输和装卸的安全质量管理。
其它道路运输工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时,也应参照本标准。
2 引用标准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JT3130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3 运输、装卸作业基本要求3.1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2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3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3.4 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5 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6 夏季高温季节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 运输作业要求4.1 出车前准备与检查4.1.1 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按GB7258《机动车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才能投入运行。
4.1.2 携带的运输危险货物有关的证件必须齐全。
4.1.3 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属具必须齐全、有效。
4.1.4 车厢拦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4.2 装卸过程中的要求4.2.1 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按该区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4.2.2 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2.3 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
(JT 618-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ICS03.220.20R12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618-2004代替YT3145-1991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Rulesoftransportation,loadingandunloadingofdangerousgoodsbyautomobile2004-12-30发布 2005-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JT618-2004目次前言1 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 通则5包装货物运输、装卸要求6散装货物运输、装卸要求7集装箱货物运输、装卸要求8 部分常见大宗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要求附录A(规范性附录) 自行加速分解温度、控制温度和应急温度的关系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JT3145-19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本标准与JT3145-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感染性物品(医疗废物)、杂类、散装货物(散装固体、散装液体、散装气体、散装货物补充规定)、集装箱货物、部分常见大宗危险货物(液化石油气、油品)的运输、装卸作业要求。
—增加了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包装件按九类分别提出出车前、运输、装卸作业的要求。
本标准相关标准:JT617-2004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运输管理局、长安大学、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山西省交通厅交通运输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健、胡小秋、李晓霞、晏远春、张海珠、乌Q美英、胡焕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T3145-1991.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基本要求和安全作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杂类等危险货物的汽车运输和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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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代替JT3145-1991 2004年12月30日发布 2005年3月1日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基本要求和安全作业要求。
要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杂类等危险货物的汽车运输和装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JT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617-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自行加速分解温度运输包装件中的自反应物质或有机过氧化物可能发生自行加速分解的最低温度。
3.2控制温度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可以安全运输的最高温度。
3.3应急温度对温度失去控制的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实施应急措施的最高温度。
3.4最高容许浓度又称极限阈值。
健康成人长期经受而不致造成急性或慢性危害的最高浓度。
3.5自反应物质热不稳定物质,即使没有氧气(空气)参与也易产生强烈的放热分解,属于易燃固体(第4.1项)。
4通则4.1.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4.1.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4.1.3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4.1.4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a) 禁止随身携带火种;b) 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c) 严禁吸烟;d) 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1.5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4.1.6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
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 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4.1.7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 h检查一次。
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4.1.8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 h应休息20min以上;24 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4.1.9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4.1.10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
4.1.11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
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4.2作业要求4.2.1出车前4.2.1.1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4.2.1.2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4.2.1.3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4.2.1.4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
4.2.1.5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4.2.1.6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4.2.2运输4.2.2.1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4.2.2.2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4.2.2.3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4.2.2.4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4.2.2.5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员人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4.2.2.6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2.2.7 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
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
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4.2.2.8 工业企业厂内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应安GB4387执行。
4.2.3 装卸4.2.3.1 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4.2.3.2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
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2.3.3 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
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4.2.3.4 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
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志、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4.2.3.5 装卸作业时应根据危险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等情况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轻装轻卸,谨慎操作。
同时应做到:a) 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b) 装车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卸车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外。
c) 装卸平衡;堆码时应从车厢两侧向内错位骑缝堆码,高出栏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超出车厢前挡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本身高度的二分之一;d) 装车后,货物应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需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毡布覆盖严密;需用多块毡布覆盖货物时,两块毡布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覆盖,且货厢前半部分毡布需压在后半部分的毡布上面;e) 包装件体积为450L以上的易滚动危险货物应紧固;f) 带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露或混入杂质造成危害。
4.2.3.6 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
若车厢门或栏板在原地关不上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
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4.2.3.7 装卸危险货物的托盘、手推车应尽量专用。
装卸前,要对装卸机具进行检查。
装卸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时,装卸机具的最大装载量应小于其额定负荷的75%。
4.2.3.8 危险货物装卸完毕,作业现场应清扫干净。
装运过剧毒品和受到危险货物污染的车辆、工具应按JT617-2004中附录E车辆清洗消毒方法洗刷和除污。
危险货物的撒漏物和污染物应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5 包装货物运输、装卸要求5.1爆炸品5.1.1 出车前5.1.1.1 运输爆炸品应使用厢式货车。
5.1.1.2 厢式货车的车厢内不得有酸、碱、氧化剂等残留物。
5.1.1.3 不具备有效的避雷电、防潮湿条件时,雷雨天气应停止对爆炸品的运输、装卸作业。
5.1.2 运输5.1.2.1 应按公安部门核发的道路通行证所指定的时间、路线等行驶。
5.1.2.2 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时,应尽可能将爆炸品转移到危害最小的区域或进行有效隔离。
不能转移、隔离时,应组织人员疏散。
5.1.2.3 施救人员应戴防毒面具。
扑救时禁止用沙土等物压盖,不得使用酸碱灭火剂。
5.1.3 装卸5.1.3.1 严禁接触明火和高温;严禁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机具。
5.1.3.2 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米。
无外包装的金属桶只能单层摆放,以免压力过大或撞击摩擦引起爆炸。
5.1.3.3 火箭弹和旋上引信的炮弹应横装,与车辆行进方向垂直。
凡从1.5m以上高度跌落或经过强烈震动的炮弹、引信、火工品等应单独存放,未经鉴定不得装车运输。
5.1.3.4 任何情况下,爆炸品不得配装;装运雷管和炸药的两车不得同时在同一场地进行装卸。
5.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此条款特指包装件为气瓶装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5.2.1 出车前5.2.1.1 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5.2.1.2 夏季运输应检查并保证瓶体遮阳、瓶体冷水喷淋降温设施等安全有效。
5.2.2 运输5.2.2.1 运输中,低温液化气体的瓶体及设备受损、真空度遭破坏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操作,打开放空阀泄压,注意防止灼伤。
一旦出现紧急情况,驾驶人员应将车辆转移倒距火源较远的地方。
5.2.2.2 压缩气体遇燃烧、爆炸等险情时,应向气瓶大量浇水使其冷却,并及时将气瓶移出危险区域。
5.2.2.3 从火场上救出的气瓶,应及时通知有关技术部门另做处理,不可擅自继续运输。
5.2.2.4 发现气瓶泄露时,应确认拧紧阀门,并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身防护:a) 施救人员应戴上防毒面具,站在上风处抢救;b) 易燃、助燃气体气瓶泄漏时,严禁靠近火种;c) 有毒气体气瓶泄漏时,应迅速将所装载车辆转移到空旷安全处。
5.2.2.5 除另有限运规定外,当运输过程中瓶内气体的温度高于40ºC时,应对瓶体实施遮阳、冷却喷淋降温等措施。
5.2.3 装卸5.2.3.1 装卸人员应根据所装气体的性质穿戴好防护用品,必要时载好防毒面具。
用起重机装卸大型气瓶或气瓶集装架(格)时,应戴好安全帽。
5.2.3.2 装车时要拧紧瓶帽,注意保护气瓶阀门,防止撞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