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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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合同法案例分析篇一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某补票。

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废话。

"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

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

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

"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

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

"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

戊坚决反对。

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

"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7)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答案:(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

(2)合法。

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3)有权。

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

(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

合同法案例集锦(精)

合同法案例集锦(精)

合同法案例集锦(精)合同法案例集锦一、债法总论:1.甲与乙于3月1日签定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以3000元的价格将甲家的一棵可以用做盆景的樟树受让给乙。

乙于3月5日将3000元取走甲提供更多的银行账户,并通告甲3月10日乙将雇车去运树,使其在此之前将樟树从土里掘出并搞好栽植保护措施。

甲于3月8日依乙的建议搞好了樟树转交准备工作。

正逢丙从甲家门前经过,对该樟树爱不释手,请为4000元出售,甲不同意。

丙次日又去则表示请为5000元出售,并当场写出欠条5000元,表示“我先把欠条回购在你这里,两天之内往你的账户里存款”,甲半推半就着照办,并任丙驾车将樟树带走了。

3月10日乙雇车去运树,被知会一棵已被丙买走,遂向甲建议归还3000元樟树价款并索赔雇车运费。

甲表示应等丙交货5000元之后再向乙付款,但运费予以索赔。

丙回家后真的樟树价格太高,打电话向甲明确提出仍以4000元成交量。

甲不同意,但丙秉持只向甲的银行账户取走了4000元。

试问:甲乙的买卖合同于何时生效?甲丙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甲应向谁履行?请问:甲乙的买卖合同于3月1日生效。

甲丙的买卖合同有效率,因为债权具备平等性。

甲可选择乙丙中的任一人履行合同。

试问:甲就丙交付的5000元欠条是否成立质权?为什么?请问:5000元欠条无法设立质权。

质权就是债权的物化,而欠条不是自身具备价值的物。

试问:樟树的所有权能否依交付转移?若不能,为什么?若能,谁自何时取得了该所有权?答:樟树的所有权应依交付转移,丙自3月8日取得了该物的所有权。

何况:乙向甲建议付款和索赔与否存有据?甲称等丙退款后就可以向乙付款与否存有据?答:甲乙之间签订买卖合同,甲违约,故乙向甲要求退款和赔偿有依据;甲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与并无关系,故甲称等丙付款后才能向乙退款无依据。

何况:丙只退款4000元,甲仍可以建议丙至于1000元,对该1000元,甲所依据的就是债权还是物权?请问:甲的依据就是债权。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劳动合同法案例篇一一、年底,“北大假博士”刘志刚(曾用名刘育豪)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宜。

为了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

12月份,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

刘志刚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断和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

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刘志刚北大博士是假的。

问:1、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答:无效,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对于“欺诈”劳动部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无论是用人单位欺诈劳动者还是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本案中刘志刚的行为无疑符合欺诈的特征。

他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合同法案例分析题篇二第一章因劳动合同的签订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例一:单位发出offer后是否可以反悔季某是成都某公司的技术总监,北京一家公司招聘技术副总裁,季某经过网上视屏面试,北京这家公司正式向季某发出offer,通知其国庆后即来北京上班报到。

季某为此很高兴,请亲朋好友多次聚会,花费上万元。

国庆后季某刚到北京,公司就通知其撤回offer,原因是该职位已经有更合适的人员。

季某大为光火,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北京公司履行与自己的劳动合同。

本人观点:北京这家公司的做法非常不妥,有违诚信的市场原则,但是从劳动法角度,季某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单位发出offer,应视为要约邀请,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

Offer不等于劳动合同,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合同法案例——精选推荐

合同法案例——精选推荐

第四章合同效力1.原告王某家中饲养了三头耕牛,在农忙季节因有一头牛闲置不用,遂出租给同村村李某,合同约定租期为两年,每年租金为180元。

在被告租用数月后,耕牛突然逃亡,由于寻找数日未果,原被告双方遂协商决定,如果被告不能找回耕牛,就由被告赔偿原告1500元,并支付尚未支付的租金90元。

在协议达成后,被告继续寻找耕牛,几天后终于找到了该耕牛。

被告在将耕牛牵回家的途中,得知市场上耕牛的价格已上涨,遂将牛牵到集市上出售给邻村的村民张某,获得价款2000元。

被告回家后,谎称耕牛没有找到,向原告交付了先前约定的1590元。

几天后,原告在邻村发现其耕牛,在向张某索要未果后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耕牛,并赔偿损失。

2.李某(15岁)为买运动服,欲将自己的MP3出卖。

后找到王某,两人商定转让价格为1000元。

李某告知了王某其年龄,并称要等其父母不在家时把MP3交给王某,王某表示同意。

后李某父母得知这一情形,便亲自将MP3送到王某处。

但王某认为1000元太贵,又表示不买了。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3.小刚现年10岁,某日逛商场时看到某品牌彩电正举行优惠展销,想起父母曾提起要买彩电的事,就赶回家告诉父母,但家中无人,父母都没联系上。

但优惠的彩电数量有限,他便拿出自己的积蓄,以3900元的价格买了一台,因购彩电还附赠奖券,小刚随便就抽了一张,其父母得知此事后夸奖了他。

三天后,奖券中奖结果揭晓,小刚获一等奖。

商场遂主张小刚中奖无效,则()A.小刚中奖合法有效;B.小刚中奖无效;C.商场有权撤销小刚购买彩电的行为,从而收回奖券;D.商场有权催告小刚父母追认,若小刚父母未作表示的,则小刚购买彩电的行为无效,商场有权收回奖券4.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

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有追认权;B.丙有催告权;C.丙有撤销权;D.构成表见代理。

合同法法律案例题(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材料供应的企业。

2018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一批建筑材料,总价款为500万元。

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应在2018年6月底前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应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

二、案情介绍2018年6月底,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建筑材料交付给甲公司。

然而,甲公司在验收货物时发现,部分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则辩称,其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如果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四、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因此乙公司构成违约。

2. 甲公司应如何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1)要求乙公司采取补救措施:乙公司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如更换、修复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确保甲公司能够正常使用。

(2)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由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合理费用等。

(3)解除合同:如果乙公司拒绝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五、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法院判决乙公司构成违约,并要求乙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 在规定期限内更换不合格的建筑材料;2. 赔偿甲公司因违约行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3. 返还甲公司已支付的货款。

合同法十大案例

合同法十大案例

合同法案例分析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

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

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

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

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

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

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

商店遂以A、B为被告至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

试分析:(1)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2)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分析思路:商店与A之间发生的照相机买卖这一民事行为,因商店在要约过程中存在意思表示的错误,所以属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以,商店对A的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的诉讼请求能够成立。

但商店对B的同样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因为商店与B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即使商店行使撤销权,导致A转卖照相机予B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B也可依善意取得制度获得照相机的所有权。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

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

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

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

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

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

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6)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7)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之行为,可提出何种之诉?分析思路1、合同的效力未定,因为钱某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产生的合同效力未定。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案例1:在线电视购买的纠纷
小明在网上买了电视,但是收到的商品是坏了的二手电视。

由于卖方违反了合同内容,小明享有要求退货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这个案例,根据买卖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例2:公寓的设备问题
小红租了一间公寓,入住后发现水电设备存在重大问题,影响了日常生活。

土地主有责任保证租赁物的设备处于可用状态。

小红有权要求修理设备,并要求减免或退还部分租金。

这个案例已经根据租赁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案例3:装饰工程的延迟和质量问题
小李与装饰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但公司拖延施工,施工质量也不符合合同内容。

服务提供者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供服务。

小李有权要求改善工程或者赔偿损失。

这个案例,根据工程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案例4:不履行雇佣合同
小华虽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支付工资,也没有提供合法的工作环境。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工资和其他损害赔偿的权利。

这个案例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决的。

案例5:网络游戏会员的服务问题
小刚购买了网络游戏的会员服务,但是在服务期间游戏平台频繁出现问题,导致游戏无法正常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对提供的服务没有问题负有责任。

小刚享有要求改善服务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这个案例是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和电子商务交易法的规定解决的。

合同法律案例小故事(3篇)

合同法律案例小故事(3篇)

第1篇正文:在我国的一个小城市里,有一家名为“阳光电器”的商店。

这家商店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初只有一间门面,经营着一些家用电器。

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商店的生意也越做越大,逐渐成为当地知名的电器零售商。

一天,阳光电器商店的老板李先生接到了一个订单,来自一家大型企业。

这家企业计划采购一批家电产品,用于公司员工的福利发放。

李先生非常高兴,因为这不仅是一笔大生意,还意味着阳光电器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得到了认可。

为了确保订单的顺利完成,李先生立即组织员工进行生产。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李先生发现了一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他立刻通知了企业,并说明了情况。

企业表示理解,并同意李先生将这批产品进行返工。

经过返工,产品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然而,就在这时,李先生却收到了企业的退单通知。

企业以产品存在问题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李先生感到非常困惑,认为自己的产品已经返工,不存在质量问题。

于是,他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在律师的指导下,李先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企业则辩称,尽管产品已经返工,但仍然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有权解除合同。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查了产品的问题。

经过鉴定,法院认为,产品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不存在质量问题。

因此,企业无权解除合同。

最终,法院判决企业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企业不服判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人们纷纷感叹,合同法律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故事的主人公李先生,在面临合同纠纷时,没有选择沉默或者妥协,而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不仅展现了他坚定的法律意识,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点:1.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明确合同条款,避免纠纷的发生。

2. 当合同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内容的十个案例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内容的十个案例

合同法案例1. A公司和B公司签定一份儿童服装购销合同。

A公司在4月1日发出要约,要求B公司在1个月内承诺。

B公司于4月5日收到后即承诺。

由于发生洪水导致该地区通讯中断,至5月5日承诺才到达A公司。

A公司没有提出疑义。

至5月20日,市场上儿童服装价格上涨,B公司以“市场价格有变,不能执行原合同”为由拒绝履行,而与C公司签定了买卖合同。

B公司的承诺是否有效?为什么?答:(1)承诺的生效的含义: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B公司的承诺有效;《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在本案当中,虽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但是“发生洪水导致通讯中断”属于不可抗力,B公司具有正当的抗辩理由。

该承诺生效。

2.A向B发出要约,要约规定:“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B 收到要约后,立即电复:“接受贵方要约,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但A未作任何答复。

买方的承诺是否有效?答:买方的承诺无效。

在本案中,B在接到要约后“立即装船”的回复已经对A 的要约“两个月后装船”进行了根本性的变更和实质性的修改,所以不符合承诺的构成要件,属于新要约。

而A并没有做出回复,视为合同未成立。

3.张某被某公司录用,于是决定请朋友王某餐馆吃饭以表庆祝,王某欣然同意,并依约而至。

然张某最终未依约而至。

王某为此花费费用(贺礼)约几百元。

王某能否以张某违约为由,要求赔偿或另请吃饭?答:(1)要约的含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案例及答案解析

合同法案例及答案解析

合同法案例及答案解析案例1: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将出租甲方一辆汽车,甲方每月支付500元作为租金。

然而,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汽车存在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甲方向乙方要求解决问题,并要求乙方退还租金。

乙方拒绝退还租金,并表示可以修理汽车。

甲方不同意修理,坚持要求退还租金。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一方在履行合同中未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该案例,乙方提供的汽车存在问题,无法正常使用,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无法使用汽车,有权要求退还租金。

乙方只提供修理汽车的选择并不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修理并要求退还租金。

案例2: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总价款为1000元,并约定甲方先支付500元,余款交货后支付。

甲方在支付500元后,乙方未交付货物,也未联系甲方。

甲方向乙方要求履行合同,乙方却表示已将货物卖给他人。

甲方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500元。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给予相应的赔偿。

根据该案例,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违反了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履行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500元。

乙方将货物卖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构成违约行为。

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案例3: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将为甲方提供装修服务,并约定双方约定总价为5000元,甲方需要提供50%的定金。

乙方开始进行工作后,甲方变卦表示不需要服务了,要求返还定金。

乙方拒绝返还定金,表示已经进行了一部分工作。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方无正当理由取消合同的,应当支付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根据该案例,甲方在乙方已经开始工作后变卦,属于无正当理由取消合同。

乙方已经进行了一部分工作,因此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即50%的定金不应返还。

2024版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2024版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2024版关于合同法的案例案例一: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案情摘要:2024年3月,A公司与B公司通过电子平台签订了一份电子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一批电子设备。

合同签订后,A公司因市场行情变化,决定不履行合同。

B公司诉至法院,请求A公司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11条规定,电子合同具有与书面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电子合同有效,A公司应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

案例二:合同的解除案情摘要:2024年5月,C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租赁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D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时支付租金。

C公司要求解除合同,D公司不同意。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D公司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C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案例三:合同的变更案情摘要:2024年7月,E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E公司向F公司销售一批机械设备。

合同履行过程中,F公司因生产需要,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增加购买数量。

E公司同意变更,但要求提高价格。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77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E公司与F公司之间的合同变更有效,双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案例四:合同的无效案情摘要:2024年9月,G公司与H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G公司向H公司出售一批非法走私的货物。

合同签订后,H公司发现货物来源非法,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G公司与H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G公司应返还H公司已支付的货款。

案例五:合同的撤销案情摘要:2024年11月,I公司与J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后,I公司发现J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撤销合同。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合同法知名经典案例

合同法知名经典案例

合同法知名经典案例那我给你讲个“甲卖给乙‘凶宅’”的合同法经典案例。

话说甲有一套房子,这房子呢,之前发生过一些很恐怖的事情,算是大家口中的“凶宅”。

但是甲在把房子卖给乙的时候啊,可没提这档子事儿。

乙呢,就开开心心地签了合同,付了钱,住进了房子。

过了不久啊,乙就听到了周围邻居的一些闲言碎语,这才知道自己住的是“凶宅”。

乙心里那个气啊,感觉自己被骗了。

乙就觉得甲这是隐瞒了重要事实,这房子的价值因为是“凶宅”肯定是大打折扣的呀。

然后乙就把甲告上了法庭,说甲违反了合同法里的诚实信用原则。

甲还觉得挺冤呢,说合同里又没写房子不是“凶宅”。

法院最后判了乙胜诉。

为啥呢?因为虽然合同里没明确说房子是不是“凶宅”,但是这种房子发生过特殊事件属于影响房子价值和购买者购买意愿的重要事实。

甲有义务告知乙,他没说就相当于欺诈,乙是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赔偿的。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啊,在签合同的时候,双方都得坦诚相待,可不能藏着掖着那些重要的事儿。

再给你讲个“画家卖画”的案例。

有个挺有名的画家,他画了一幅画,然后和一个画廊老板丙签了合同,说把这幅画卖给丙。

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画的尺寸啊、用的颜料啊之类的基本信息,还约定了交货日期和价格。

可是呢,到了交货的时候,画家突然说这幅画他不想卖了,他想留着自己收藏。

丙当然不同意啊,丙说咱们合同都签了,你怎么能说不卖就不卖呢?画家就耍赖说,这画是我画的,我想咋样就咋样。

丙就把画家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画家必须按照合同把画卖给丙。

因为合同法规定啊,一旦合同成立生效,双方就得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画家不能因为自己是创作者就随便反悔。

这就好比你答应了别人的事儿,不能说变卦就变卦,合同就是有这样的约束力的。

合同法的案例

合同法的案例

合同法的案例
1. 雇佣合同案例:甲公司与乙先生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雇佣合同,约定乙先生担任甲公司的销售经理。

然而,乙先生在第一年底并未达到销售指标,甲公司提前解除了合同。

乙先生认为甲公司违约,要求赔偿未来一年的工资。

2. 租赁合同案例:甲先生与乙先生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甲先生将其房产出租给乙先生作为商业用途。

然而,在第二年底,乙先生未按时支付租金并且严重损坏了房产。

甲先生要求乙先生依照合同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赔偿房产维修费用。

3. 购买合同案例:甲公司与乙先生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约定乙先生购买甲公司的一辆二手车,并以一万美元支付车款。

然而,乙先生在购买后发现车辆存在重大故障,要求甲公司退还车款或者修复车辆。

甲公司坚称车辆在出售时是正常的,拒绝乙先生的要求。

4. 委托合同案例:甲先生委托乙先生帮助他购买一套房产,双方签订了一份委托合同并约定乙先生将代甲先生进行相关交易。

然而,在购买过程中,乙先生以自己名义购买了相同的房产并独自享受利益。

甲先生发现后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先生退还代购房产所支付的费用。

5. 借款合同案例:甲先生向乙先生借款十万元,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先生将在一年内偿还本金及利息。

然而,甲先生在约定的时间内并未偿还借款,乙先生要求甲先生支付逾期利息并督促还款。

甲先生称自身经济困难,暂无法偿还借款。

合同法案例

合同法案例

合同法案例(江西财经大年夜学法学院熊进光)第一部分合同法总则案例一:水泥购销案——要约与承诺某建筑公司,因施工急需100吨水泥。

因该公司怕今后停工待料,造成损掉,故1987年4月8日同时向四个水泥厂发函求援。

电文是“如贵厂有300号矿渣水泥现货,吨价不跨过1100元,请于10天内发货100吨。

货到付款。

”甲水泥厂收电后,4月11日即以吨价1100元,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乙水泥厂收电后,于4月13日以吨价1000元,也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丙水泥厂4月10日收电,4月15日以吨价1200元,也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丁水泥厂则于4月20日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吨价为1050元。

该建筑公司发电后12天内,共收到了4份提货单。

如斯多的水泥,公司弗成能都要。

经研究,公司决定接收乙水泥厂4月13日发运的100吨水泥,并急速划拔了货款。

对其余3家水泥厂运来的水泥,建筑公司均以收到他人货色,不再须要为由发函拒收。

成果,甲、丙、丁三水泥厂均派人前来交涉。

建筑公司保持两边没有合同关系,本公司发函求援只是协商,不具有司法效力。

是以,公司退货并非违约,不该承担负何义务。

因此,甲、丙、丁三水泥厂均告状到法院,要求建筑公司收货付款或承担补偿损掉的义务。

问:本案应若何处理?案例二:天鹏商场购洗衣机案某洗衣机厂库存款500台优质名牌洗衣机。

1999年7月3日,洗衣机厂给天鹏商场发函,询问其是否情愿以每台750元的价格购买,备有现货,只要数量在500台以下,可包管供给,限日在7天内答复。

天鹏商场恰逢本商场的洗衣机畅销,急需进一批洗衣机。

在收函的翌日即7月6日遂回电称情愿购买400台洗衣机,价格为每台740元,并要求洗衣机厂送货上门。

洗衣机厂在接到天鹏商场的电文后,当天回函称情愿接收天鹏商场提出的价格前提,但因临盆义务劳碌,无法送货上门,要求天鹏商场本身付出运费,本身到洗衣机厂提货,并要求急速答复。

合同法真实案例6篇

合同法真实案例6篇

合同编号:XX-2020-01合同法真实案例6篇Real cases of Contract Law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合同法真实案例6篇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合同诈骗真实案例2、篇章2:房屋面积差异处理例文3、篇章3:代人买卖房合同有无效模板标准版4、篇章4:精神病人卖房效力范文5、篇章5:定金条款表述与适用范文6、篇章6:土地出让金该万补交范文(实用版)篇章1:合同诈骗真实案例李先生开了一家公司,专门从事代理业务,原本以为金钱交易全在上下家,他只要事成后收取代理费,风险不大,没想到依然“中招”。

一天,李先生接到自称是湖北振兴实业总公司业务经理打来的“合作”电话,委托他作为其公司“拳头产品”———高分子净化膜华南地区总代理,并随后寄来了详细资料,包括产品介绍说明书、可供产品目录、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高分子净化膜销售补充说明书等。

李先生看其手续齐全,便在专业网站上发布了相关信息,几天后便有了“回音”,广东某养殖户来电说急需4000米高分子净化膜,金额共计27万元。

李先生一算,可赚几万元的代理费,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于是马上和上家联系。

上家很爽快,答应把一批去汕头的货调往广州,但需立即支付货款。

李先生通知下家后,对方立即派人送来了上万元的订金,表示实在太忙,需要李先生帮忙先提货,事后会加付提货费。

因为不想放弃到手的“肥肉”,李先生帮着提货并垫付了货款,可第二天事情全都变了:下家表示暂时不需要这批货了,而上家的“负责人”怎么也联系不上,“馅饼”变成了“陷阱”。

合同法典型案例

合同法典型案例

融资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甲公司需要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成套设备,双方找丙公司商议,由丙公司购买并直接租给甲公司。

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如下合同:(一)由丙公司付给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二)乙公司将精密成套设备代办托运给甲公司;(三)甲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80万元。

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丙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未加盖合同专用章。

丙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后,为筹借资金欲向丁银行借款300万元,丁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丙公司请求戊公司作保,戊公司允诺。

丙、丁、戊签订了如下合同:(1)丁银行借给丙公司300万元,预扣1年的利息30万元,实际交付丙公司270万元;(2)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应付给戊公司担保费30万元。

合同由三方签字并加盖了各自的合同专用章。

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与庚公司又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

甲公司签订合同后,为顺利安装和操作该设备,又与辛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但合同未约定根据咨询意见作出决策的损失承担。

[问题](1)甲、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哪种合同?(2)现设乙公司以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其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3)丙与丁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数额应为多少?为什么?(4)丙、丁、戊所签的合同中约定的30万元的担保费是否有效?为什么?(5)现设丙公司到期不能偿还丁银行的借款,戊公司应承担何种性质的保证责任?为什么?(6)现设乙公司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甲公司可否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为什么?(7)现设甲公司根据辛公司的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进行操作发生事故,辛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8)现设庚公司因承运设备中有过错造成设备损失,应由谁向庚公司索赔?为什么?(9)现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使用过程中部分部件正常磨损,需要维修,该维修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10)现设辛公司在提供技术咨询过程中形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且未与甲公司约定该技术成果的归属。

合同法案例大全精华完整版

合同法案例大全精华完整版

合同法课本案例:案例一:王某与张某两人是邻居并且是好朋友。

王某见张某家里有一漂亮的鱼杆,张某不给,遂王某起诉张某至法院。

请分析:(1)张某与王某所订立的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2)法院会支持张某的主张吗?为什么?答:1、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2、不会支持。

因为赠与人张某在赠与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消权。

《合同法》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消赠与。

且张某的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也不是经过公证的赠与。

所以张某可以行使撤消权。

案例二:旅客李某投宿于蓝天饭店,将千只装有8万元现金,要求饭店赔偿其全部损失,饭店拒绝。

遂起纠纷请问本案该如何处理,饭店对李某的损失是否有声付义务?答:旅客李某与蓝天饭店存在保管合同关系。

李某投宿蓝天饭店,办好住宿手续后,将一只装有8万元现金和其他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总服务台,并告诉服务员密码箱内有贵重物品,当班服务员当时就清点了物品,双方对保管物无异议,保管合同成立且生效。

密码箱被他人冒领,说明饭店未尽到保管人义务,属违约行为。

因此,饭店就承担因自己过失而丢失保管物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论本案是否是无偿保管,但被告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被他人领走”,是显而易见的,故被告保管人蓝天饭店不存在负责情况。

所以,蓝天饭店应当赔偿旅客李某的损失,如果是无偿保管,可以酌情减轻赔偿责任。

案例三:1996年7月11日,甲市综合商店函请乙县服装厂携带服装样品到甲市来商洽签订购销合同。

物价部门证实涤纶与尼龙在价格上接近。

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这是一个凭样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的标的存在误解,争议的焦点是服装厂要求商场继续履行合同,商场却认为服装厂在交付的标的物存在欺诈,故不履行合同。

合同法真实案例范文

合同法真实案例范文

合同法真实案例范文案例:《合同法真实案例》简介: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法律工具,是保护交易双方权益的基础。

下面将分享一个真实的合同案例,通过分析该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合同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案例背景:小明经营一家餐厅,他想要扩大生意,因此决定与食材供应商签订合同。

小明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一家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双方商定了合同细节并且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供应合同。

问题发生:供应合同生效后的第三个月,供应商突然要求提高食材价格。

小明对此感到不满,认为供应商违反了合同约定。

小明遵循合同法规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法院根据双方签订的供应合同,认定供应商确实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合同生效后,除非双方约定变更的,否则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

因此,法院支持了小明的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供应商按照原合同价格继续供应食材,并追加支付违约金给小明。

供应商同意接受判决,为了保持合作关系,他们同意恢复合同原定的价格,并承担违约金。

总结: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合同是商业交易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对于交易双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

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合同法并非解决所有问题的法律工具,对于合同的签订和约定,双方应当明确表达意图,确保合同的完整和准确。

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快速解决。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基础,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此,我们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受到有效保护,同时合同中的约定也需要双方共同遵守,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合同案例的分析,我们对合同法的应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起到了保护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作用,我们应当对合同法进行深入的学习,以便在实际生活中能够正确合法地进行商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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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诉法院认为,乙方与50余户居民分别 订立的格式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公 共绿地;乙方虽在广告中称有公共绿地, 但房屋为要约邀请,是一种商业性吹嘘。 广告的内容没有构成合同的内容,不构成 合同欺诈,遂驳回了甲方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
案例六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黄某于2002年10月1日深夜一点,得知 其独生子得急性阑尾炎,需做手术摘除阑尾。 可黄某当时正在县城,县城距离市区医院约 36公里,深夜没有出租车,赵某恰巧驾驶私 家车路过。黄某拦住赵某的车,要求搭乘, 但未提出搭车的原因。赵某提出要600元, 黄某心急如焚,当即答应。至医院后,赵某 收了黄某的600元钱扬长而去。
黄某记住了赵某的车号,在1个月后找到了 赵某,要求退回500元,赵某拒绝,黄某提 起诉讼,以乘人之危为由要求把车费降低 至100元。在当地,36公里的出租车费是80另一 起案由相同的起诉:甲电器公司急需一种电 器上的配件,该配件平时10元钱一个,但乙 机械公司得知该种零件市场上脱销而甲公司 急需,遂对甲公司提高要价。甲公司被迫以 60元的价格购买配件5000只,比平时多支付 价款250000元,后甲电器公司起诉,以乘人 之危为由要求将合同价格变更至10元。
案例八
不安抗辩权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 精密机床闲臵。该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与 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 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 前交货,乙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款项。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 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 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 乙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甲公司提 出解除合同,乙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
案例七
先履行抗辩权
甲方于2001年1月将建楼工程发包给乙方,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三通一平” (通水、通电、通路、工地上住户迁走),乙方 2002年8月交工。合同约定:“三通一平于2001年6 月完成”。但甲方的“三通一平”工作,至2001年 9月才完成,乙方这时才得以进入工地,至2002年8 月,乙方不能交工。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顺延3个月 才能交付验收。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 金,乙方拒绝。甲方以乙方为被告提起诉讼。 乙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李某见广告后,即寄1000元给华成公 司。 一周后被告知黄金项链是限量销售, 已经全部售出。李某遂向消费者协会反映, 并要求华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经过消费 者协会调解,华成公司交付给李某一条黄 金项链。 华成公司的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呢?
案例二 要约与承诺
2002年5月6日上午10点40分,座落在天 津南开区的富达公司董事长周某以公司名义 给贵阳侨力飞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一份 要约,要求购买一批贵阳当地的特产,要约 中规定侨力飞公司应当在10内答复。要约中 还提出,如果就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 方可以到合同成立地点的法院起诉。
案例四
显失公平的合同
乔某欲与在外经商的丈夫胡某离婚,并分 割共同财产200万元左右。乔某找到当地的法 律工作者刘某,要求其代理诉讼。2002年8月 1日,刘某以所在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与乔某签 订了风险代理协议。该协议就代理费的支付 约定:“乔某同意按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 的分割财产额的3%作为代理费,支付给法律 服务所。
于是乔某提供有关产权文件将房屋过户 到刘某的名下。乔某提起离婚诉讼后,又 撤诉。撤诉后乔某要求刘某退回房屋,但 刘某不答应。乔某找到法律服务所,要求 刘某退回房屋。经查:乔某不识字,合同 为刘某起草,而且将房屋过户到刘某名下, 经过了法律服务所的同意,合同上加盖了 法律服务所的公章。
案例五
因欺诈成立的合同
案例十
撤销权
周某在家中开了一个豆制品厂(无法 人资格),因市场行情变化,经营难以为继, 遂停业。2001年4月1日周某将豆制品厂的所 有设备连同房屋(价值5万多元)赠送给侄 子王某。而李某长期给周某供应原料,周某 欠李某原料款5万元,已经到期。
同年4月20日,李某到豆制品厂索款,发 现该厂已经易主,遂于4月25日找周某索 要,发现周某所剩财产无几,经多次索 要未果,李某以周某为被告,以王某为 第三人于2002年4月24日向法院提起撤销 诉,请求法院撤销周某对王某的赠与。 李某的撤销权是否成立?
案例三
缔约过失责任
某银行下属一个证券公司,按照中央的 精神,银行要和证券公司脱钩。该银行找 到广东的A公司,A公司组织了30多家公司 共同购买该证券公司,经过半年的磋商和 可行性研究,合同文本起草完毕,准备签 字的时候,银行突然说不卖了,银行领导 说:要卖给B公司,A公司因此损失50万元 可行性调查等缔约费用。
侨力飞公司总经理王某在5月7日晚上11 点23分在家中上网,查阅到了这份要约, 于5月16日下午以侨力飞公司的名义发 出电子邮件,表示完全接受要约。邮件5 点49分发送成功。富达公司的上下班时 间是8时至18时。周某出差到西藏拉萨, 于5月17日上午10点30分查阅到了这份 承诺。
6月1日,侨力飞公司按照要约的要求 向天津发货,并电话通知天津富达公司, 富达公司电话中要求停止发货,理由是 侨力飞公司发出承诺已经超过了承诺期 限,双方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 本案中,双方是以数据电文中的 电子邮件形式签订的合同,争议的焦点 是合同是否成立?
乔某先以一套房屋作为预付代理费给法律服务 所。如果乔某无故终止履行协议或者撤诉,该 房屋作为代理费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后,刘 某催促乔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乔某问:“为 啥要办理过户手续?”刘某回答,这是预付的 代理费,如果官司打完后,你给了我25万元的 代理费,我就把房屋退给你。办理过户等于替 你保管,要不然你丈夫知道了还要拿这套房屋 作为共同财产要求分配呢?
案例十一
抵销
甲厂于6月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提 货时向乙方付款25000元。次日,甲厂因货 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甲厂,乙公 司签收,但未退款。10月7日,甲厂到乙公 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28000元,提货时与 乙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甲厂未付 款,乙公司上门催收,甲厂认为前后债务相 抵,只需支付3000元,双方发生争议。
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 对精密机床的处臵应经股东会作出决议;2、甲 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 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 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 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臵权,现丙公司 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臵权。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 是否有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臵权?
乙厂收到半成品后,以自己的设备、技 术和劳力加工8000件,其余7000件乙厂 未经甲厂同意以每件加工费30元擅自转 给丙厂。乙厂前后从丙厂提取6000件成 品交给甲厂,但乙厂只付给丙厂加工费 10万元,尚欠8万元。4月20日,甲厂在 乙厂带领下到丙厂提货,丙厂提出将加 工费付清方能提货。
这时,甲厂才得知转加工一事。甲厂为 保证按时出口只得给付加工费11万元。后 甲厂多次向乙厂追索此款,但未能达成一 致。于是甲厂诉至法院,要求乙厂返还预 付的部分加工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钢铁厂的扩建工程延期,钢铁厂支 付了设备款后却迟迟不能拉回车床。同年 12月13日,机床厂因故失火,4台机床毁损, 钢铁厂要求以4台新机床交付遭拒绝,机床 厂认为买卖合同已成立并且完成,4台车床 已经属于钢铁厂,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钢 铁厂自行承担。于是,钢铁厂诉至法院, 以该合同并没有交付、合同未履行为由, 要求机床厂承担违约责任。
某甲借某乙5万元,约定2003年2月底前还 清。到2003年3月,某甲仍不还款,某乙找 到某甲后,某甲竟说:“要钱没有,要命有 一条”,某乙非常气愤地说:“钱不要了, 我也不要你的命,但我得打断你的腿,以解 心头之恨。”说着就用一根铁棍将某甲的腿 打骨折了。为治疗,某甲共花去医疗费4万 元。 甲和乙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否抵销?
案例十三
瑕疵担保
2004年2月,何某与某旧机动车经纪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旧车公司)签订了购车协 议,以10万元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富康车, 合同中注明该车的状况是已行驶6万公里。 何某使用后,发现该车性能较差,经核实得 知该车已实际行驶15万公里。何某认为旧车 公司的行为与合同约定不符,起诉要求旧车 公司返还车款10万元,赔偿各种损失1万元, 并承担诉讼费。
广东某市50户居民(甲方)与某房地 产公司(乙方)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成立之后,甲方住进所买楼房, 发现楼房周围并没有乙方广告中所说的公 共绿地,广告图示的绿地位臵已经修建了 停车场,停车场为永久性建筑。广告承诺 的每户平均20平方米的绿地的许诺不能兑 现。甲方遂以欺诈为由诉到法院,要求撤 销房屋买卖合同。
案例一
要约与要约邀请
广东华成公司在报纸、杂志上刊 登广告,声称:心灵付出,为纪念本 公司成立50周年,推出优惠价黄金项 链。项链为24K金,重10克,每条售 价1000元,广告详细介绍了项链的特 点,并有彩色图形作辅助说明。广告 称,欲购者请汇款到本公司,本公司 将在一周内将项链寄出。广告3个月 内有效。
案例九
代位权
甲借乙10万元,约定2004年1月1日前还 清,到期后,甲说自己没有偿还能力,拒绝履 行债务。乙经过查询得知,丙是一家效益很好 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是甲的表哥,曾因公司 资金临时周转困难以公司名义,向甲借款50万 元,借据上写明借款期限为半年。现乙以丙为 被告要求丙清偿甲所欠的10万元债务。 丙应否向乙方履行10万元债务?
案例十二
买卖合同
某钢铁厂因技术改造和扩建需要更新设 备,于2004年6月13日与某机床厂订立了购 买4台机床的合同,总价款372000元,交货 期为2004年10月31日。为避免厂房扩建工程 延期的风险,双方还约定:如果设备交货期 界至厂房仍然不能交工使用,4台机床由机 床厂代为保管,费用每天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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