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_周建刚_20150227分析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环节,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测,有助于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的安全性。
下面将介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项目和方法。
一、制动系统检验。
制动系统是车辆安全性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状态直接关系到车辆的行车安全。
在制动系统检验中,需要检查制动踏板、制动液、制动管路、制动片、制动鼓等部件的磨损情况、泄漏情况、制动力是否均衡等,以确保制动系统的正常工作。
二、转向系统检验。
转向系统是保证车辆行驶方向稳定的关键系统,其工作状态直接关系到车辆的操控性和稳定性。
在转向系统检验中,需要检查转向机构、转向拉杆、转向节、转向助力装置等部件的磨损情况、松动情况、液压油是否泄漏等,以确保转向系统的正常工作。
三、灯光、信号和标志检验。
车辆的灯光、信号和标志是保障夜间行车和通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其工作状态直接关系到车辆的可视性和识别性。
在灯光、信号和标志检验中,需要检查前后大灯、示宽灯、制动灯、转向灯、倒车灯、警示灯、车牌灯等的亮度、灯泡是否损坏、灯罩是否破裂等,以确保车辆的灯光、信号和标志的正常工作。
四、底盘悬挂系统检验。
底盘悬挂系统是保证车辆行驶平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状态直接关系到车辆的行驶舒适性和稳定性。
在底盘悬挂系统检验中,需要检查减震器、弹簧、悬挂臂、转向节、轮胎等部件的磨损情况、松动情况、变形情况等,以确保底盘悬挂系统的正常工作。
五、发动机和传动系统检验。
发动机和传动系统是车辆动力输出的核心部件,其工作状态直接关系到车辆的动力性能和燃油经济性。
在发动机和传动系统检验中,需要检查发动机的怠速稳定性、燃油系统的泄漏情况、传动系统的换挡顺畅性等,以确保发动机和传动系统的正常工作。
综上所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涵盖了车辆的各个关键部件,通过对这些部件的全面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的安全性。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培训资料2015年3月•标准于2014年12月22日发布,2015年3月1日实施。
•时间紧,但需要结合监控系统同步进行。
•资质认定要求,办理变更(已获证)。
内容提纲• 1.标准修订的背景• 2.标准修订的主要原则• 3.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4.标准要点解读• 5.标准实施的准备工作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背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三条: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背景•第九十四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背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背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背景•机动车检验、查验技术标准:•1、检验标准•GA 468-200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2015.3.1实施)•2、查验标准•GA 801-2008《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3《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4《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2014.12.1实施)1、标准修订的背景•(1) 技术层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2) 管理层面的背景•①公安部、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公交管〔2014〕138 号)(18条)•一:严格资质管理,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二:规范检验行为,推进规范化建设•三:改进便民服务,落实创新服务举措•四:加强联网监管,严格违规问题查处•《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4〕219 号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1、标准修订的背景•(2) 管理层面的背景•①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联函[2005]39号)•②质检总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监管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10]126号)•③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许可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11]179号)•④《关于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检验及驾驶人审验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2〕114号)、《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2〕357号)•⑤《关于严格货车和挂车登记检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3〕153号)(3)管理文件主要精神•①严格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周建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 法》GB21861-2014_周建刚 _20150227
GB21861-2014
发布时间:2014-12-22 实施日期:2015-03-01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1861-2014
新标准较老标准删除的内容有: 1. 删除了“检验项目按属性分为否决项和建议维护项。 2. 仪器 设备检验项目中,排放、制动阻滞率、前照灯远近光 光束水平
(2008年版的附录B); 11. 删除了附录C二、三轮机动车人工检验项目(2008年版的附录C); 12. 删除了附录D制动性能参数计算方法(2008年版的附录D);
GB21861-2014
新标准较老标准增加的内容有:
1. 增加了车辆特征参数检查的术语和定义(见3.4); 2. 增加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表(见表2); 3. 增加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表(见表3); 4. 增加了“检验要求”(见第6章); 5. 增加了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见第8章); 6. 增加了附录A外廓尺寸测量(见附录A); 7. 增加了附录B整备质量测量(见附录B); 8. 增加了附录C制动性能检验(见附录C); 9. 增加了附录D前照灯检验(见附录D); 10. 增加了附录E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见附录E); 11. 增加了附录F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见附录F); 12. 增加了附录I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见附录I);
GB21861-2014摘要
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与方法》2015.3.1实施名词解释:乘用车: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中置轴挂车。
客车: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
小型客车:微型客车:轿车:中型客车:一、进检基本要求:清洁,无三漏(漏气、漏油、漏水),轮胎完好,气压正常,发动机运转平稳,怠速稳定。
ABS、EPS等与安全有关的故障信息不得出现。
有以上问题的,告知修好后再进行安全检测。
二、检验要求(在用车)1、唯一性确认1.1 号牌、品牌与行驶证一致。
1.2 VIN(车辆识别代号)与行驶证一致,不应有改、挖、磨、刻。
1.3 发动机号与行驶证一致。
1.4 色与外形:与行驶证上照片相符,且不应改色、改车厢形状、改车辆结构。
2、联网查询2.1 发生过造成伤亡事故的,人工查损伤部位。
10年内的非蔻小、微客车,加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观。
2.2 及时提醒违法、事故未处理情况。
3、车辆特征参数3.1 外廓尺寸: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外廓与签注内容相符,误差不超2%或10cm。
(新车上牌1%或5cm)3.2 轴距与登记信息相符,不超1%或5cm;3.3 整备质量针对新车上牌货挂3%或500kg 小微3%或100kg3.4 人数与行驶证一致。
3.5 栏板高度与登记信息、驾驶室边标的相符。
2%或5cm (上牌1%或5cm)3.6 后钢板弹簧片数与登记信息一致,不应有增宽、增厚。
3.9 货厢不应:加长、加高、加宽、拆厢式顶盖、拆顶棚杆。
4、外观检查★ 4.1 车身外观一、保险杠、后、下视镜完好。
二、驾驶视野部位无裂、破。
所有窗不得镜面反光。
三、车体外高度差40mm。
四、漆面及车身无明显的锈蚀、破损;五、粘贴的标识、广告不影响安全驾驶。
六、2012年9月1日超的客车的所有车窗不得镜面或不透明。
GB21861-2014学习体会(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学习体会XXXX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协会组织编写2015年2月代序国家标准GB21861-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即将于今年3月1日施行,这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业的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学习、掌握和贯彻好这个标准成为机动车安检从业人员的当前的第一要务。
我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协会组织编写的这本参考材料,无疑会对落实这一要务起到促进作用。
从编写思路上看,这本参考材料突破了以往同类材料就条文解释条文的惯例,从多个视角对标准条文进行解析,可以说是内容新颖,图片丰富、阐述明确、资料详尽、经验实用,不失为机动车安检从业人员学习、执行标准过程中的有力帮手。
我国现行机动车安检模式,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引进日本国弥荣、安全、万岁三家企业的成套全自动验车系统开始的。
“检车线”这个词汇,就是从那时起为公众逐渐熟悉起来。
当时检车线控制系统多采用Z80微处理器为CPU的多板总线结构,单线过程控制。
今天,高性能微型计算机组网控制、多线同时运行已经司空见惯。
在科技不断创新发展的今天,不断推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必将使得机动车安检行业更快速地迅猛发展。
在此,期望更多的机动车安检从业人员都来关心标准、技术、工艺、设备,为机动车安检行业的不断进步共同努力!XXXX2015年3月X日浅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执笔:审阅: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於2014年12月22日发布,并将在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对这个标准的新版本进行学习和贯彻,已成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业的当务之急。
为了使我省安检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的要点,XX省机动车安检协会组织人员编写了这本辅导材料,作为新版标准宣贯培训学习的参考材料。
由于时间较紧,加上缺乏权威性标准宣贯指南,对新版标准核心思想的把握还有很多不到之处。
只希望能借此方式起到抛砖引玉作用,为大家今后自学新版标准趟出一条路来。
GB 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和检验结果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标准也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经批准进行实际道路试验的机动车和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 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673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8986 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19151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GB 20300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4315 校车标识GB 24407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 25990 车辆尾部标志板GB/T 3730.2 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GB/T 3730.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GB/T 17676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2676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GA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802 机动车术语类型和定义GA 804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 1186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GB 7258和GA 80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21861-2014安检人工检验基础知识
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人工检验部分 一、车辆唯一性检查(5项)
34.盘式制动器 仅在注册登记检验时,以下车辆的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 2012年9月1日起注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车长大于9m的客车 (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 2013年5月1日起出厂的专用校车; 2013年9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 共汽车。 35.紧急切断装置 2015年1月1日起,所有用于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的和、罐式危 险货物运输车应安装紧急切断装置。 36.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2013年5月1日起出厂的专用校车; 2013年9月1日起出厂的发动机后置的其他客车。
49.制动系部件
50.其他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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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核定载人数 除挂车外的机动车均需要进行核定载人数检验。 10.核定载质量
记录项 所有货车在注册登记检验时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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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11.栏板高度 对栏板结构的货车或挂车进行检验。 注册登记检验时误差不超过±1%或±50mm ; 在用车检验时误差不超过±2%或±50mm 12.后轴钢板弹簧片数 对所有的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均进行检验。 13.客车应急出口 所有客车均需要检验该项目。 14.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 所有客车均需要检验该项目。 15.货厢 所有货厢结构的货车、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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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摘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确保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各个项目和相关的检测方法,旨在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水平,确保交通安全。
一、车辆整体状况检验(一)车辆识别:通过识别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身颜色等信息,验证车辆的身份。
(二)外观检验:检查车辆的车身有无损坏、破裂等情况。
(三)车辆负载检验:检测车辆的负载情况是否超过额定负载。
二、车辆底盘检验(一)底盘件检验:包括底盘构件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固等。
(二)悬挂系统检验:检查悬挂系统是否存在松脱、变形等问题。
(三)制动系统检验:通过对刹车系统的检测,确定制动系统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四)转向系统检验:检查转向系统是否灵活、部件是否正常磨损。
(五)传动系统检验:检测传动系统是否存在异响、松动现象,以确保传动系统正常运转。
三、车辆动力系统检验(一)发动机检验:对发动机进行检测,包括启动性能、汽缸压力等。
(二)变速器检验:检查变速器工作是否正常、换挡是否平稳。
(三)燃油系统检验:检测燃油供应是否正常、有无漏油等情况。
四、车辆安全设备检验(一)安全带检验:检查安全带是否损坏、是否能够起到约束作用。
(二)安全气囊检验:验证安全气囊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能够在碰撞时起到保护作用。
(三)防抱死刹车系统(ABS)检验:检测ABS系统是否正常工作,能否提供良好的防抱死刹车功能。
五、车辆排放检验(一)废气排放检验:通过检测废气排放情况,判断车辆是否达到排放标准。
(二)噪音检验:通过检测车辆的噪音水平,确保车辆的噪音污染在合理范围内。
六、检验方法(一)目视检查法:通过肉眼观察和辅助工具,对车辆的外观、构件等进行检查。
(二)测量和测试法:通过仪器设备对车辆的各项指标进行测量和测试,得出相应的检测结果。
(三)故障诊断仪法:利用故障诊断仪对车辆的电子系统进行检测和诊断,寻找故障点。
GB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版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与检验结果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标准也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经批准进行实际道路试验的机动车与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就是必不可少的。
凡就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就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与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1567、1 汽车与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 11567、2 汽车与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673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8986 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19151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GB 20300 道路运输爆炸品与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4315 校车标识GB 24407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 25990 车辆尾部标志板GB/T 3730、2 道路车辆质量词汇与代码GB/T 3730、3 汽车与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GB/T 17676 天然气汽车与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2676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GA 36 中华人民共与国机动车号牌GA 802 机动车术语类型与定义GA 804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 1186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 术语与定义GB 7258与GA 80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及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及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对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
以下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一、外观检验:
1. 车身外观检验:检查车身是否有划痕、凹陷等损伤,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检查车身涂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2. 灯光检验:检查前、后灯光是否正常工作,是否有破损、脱落等问题。
3. 轮胎检验:检查轮胎花纹深度、胎压、胎纹磨损情况等。
4. 玻璃检验:检查车窗、后视镜的玻璃是否破损、脱落,玻璃的透明性是否合格。
二、底盘检验:
1. 制动系统检验:通过检查制动踏板、制动碟、制动液等部件,测试制动距离等指标。
2. 转向系统检验:通过检查转向阻力、转向稳定性等指标,确保转向系统正常。
3. 悬挂系统检验:通过检查弹簧、减震器等部件,检测车身稳定性和乘坐舒适性。
三、动力系统检验:
1. 发动机检验:检查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排放污染等问题。
2. 排放系统检验:通过排放口排气分析仪测量尾气排放情况,检查是否达到相
关的排放标准。
3. 传动系统检验:检查离合器、变速器等部件,确保传动系统正常工作。
4. 点火和燃油供应系统检验:通过检查点火系统、燃油系统,确保点火和供油正常。
四、电气设备检验:
1. 电路系统检验:通过检查电瓶、电线、保险丝等部件,确保电路正常工作。
2. 仪表检验:通过检查车辆仪表盘的指示灯、表针等,确保仪表正常显示。
以上仅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一部分项目及方法,实际检验还需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全文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全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随着交通工具的普及和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的安全性成为一个重要的关注点。
为了保证机动车辆的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标准,各国都实施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制度。
本文将介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项目和方法。
1. 制动系统检验制动系统是机动车安全性能的关键之一。
制动系统检验主要包括制动踏板行程检验、刹车片和刹车盘磨损检验、制动液检验等。
制动踏板行程检验是通过测量制动踏板的行程来检查制动系统的灵敏度和反应时间。
刹车片和刹车盘磨损检验是检查刹车片和刹车盘的磨损情况,以确保制动效果良好。
制动液检验是检查制动液的沸点和含水率,以确保制动系统在高温和湿气环境下的正常工作。
2. 灯光系统检验灯光系统对于机动车辆的安全性来说至关重要。
灯光系统检验主要包括前照灯、后尾灯、转向灯、刹车灯等各种灯光的亮度和位置检验。
通过检验灯光的亮度和位置,可以确保驾驶员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清晰地看到道路和其他车辆,提高行车安全性。
3. 轮胎系统检验轮胎是机动车辆与地面直接接触的部分,对行车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轮胎系统检验主要包括轮胎花纹深度检验、轮胎胎壁检验、轮胎气压检验等。
轮胎花纹深度检验是通过测量轮胎胎面花纹的深度来判断轮胎的磨损情况。
轮胎胎壁检验是检查轮胎胎壁是否存在裂纹等损伤。
轮胎气压检验是检查轮胎内部气压是否符合标准,以确保轮胎的正常使用和行驶稳定性。
4. 底盘系统检验底盘系统是机动车辆的支撑和运动系统,也是保证行驶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重要部分。
底盘系统检验主要包括悬挂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等的检验。
悬挂系统检验是检查悬挂系统的弹性和减震性能,以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稳定性。
转向系统检验是检查转向系统的灵敏度和反应时间,以确保车辆在转向时的安全性。
传动系统检验是检查传动系统的工作状态和传动效率,以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动力输出和驱动性能。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机动车辆的安全性能,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及要求表
a)乘用车、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轮胎胎面磨损标志应可见;
b)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及其他机动车的转向轮不应装用翻新的轮胎。
轴距
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轴距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0mm。在用机动车检验时,机动车的轴距应与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0mm。
整备质量
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整备质量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3%或±500kg,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不超过±3%或±100kg,
驻车制动:驻车制动力的总和应大于等于该车在测试状态下整车重量的20%,但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机动车应大于等于15%。
路试检验:制动性能由平均减速度、制动协调时间、制动未跑偏来判断,空载乘用车MFDD≥6.2,总质量不大于350Kg的低速货车MFDD≥5.6,总质量不大于350Kg的汽车MFDD≥5.8,其他汽车MFDD≥5.4,制动协调时间:液压制动≤0.35s,气压制动≤0.60s,对汽车列车≤0.80s。制动时未跑偏。
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
略
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略
轮胎
轮胎应满足以下要求:
a)同轴两侧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和花纹的轮胎,轮胎螺栓、半轴螺栓应齐全、紧固;轮胎规格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于在用机动车检验时为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
b)轮胎的胎面、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及其它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驾驶人和乘车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安全,需要对机动车进行定期的安全技术检验。
本文将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项目和方法两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
1. 车辆外观检验。
车辆外观检验主要包括车身表面是否有严重腐蚀、车身是否有明显凹陷和划痕、车窗是否完好等内容。
通过外观检验可以初步了解车辆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
2. 车辆底盘检验。
车辆底盘检验主要包括底盘悬挂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内容。
这些项目是保证车辆行驶稳定和安全的关键,需要仔细检查,确保各项系统的正常运行。
3. 车辆动态性能检验。
车辆动态性能检验主要包括车辆的加速性能、制动性能、悬挂系统的稳定性等内容。
这些项目是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的重要指标,需要通过专业的检测设备进行检验。
4. 车辆排放污染物检验。
车辆排放污染物检验主要包括车辆的尾气排放情况,通过检测车辆的排放情况可以了解车辆的燃烧情况和环保情况,保障环境和乘车人的健康。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
1. 检验标准。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需要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验,包括车辆外观、底盘、动态性能和排放污染物等方面的标准。
只有依据标准进行检验,才能保证检验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检验设备。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需要使用专业的检测设备,包括底盘动态性能检测设备、排放污染物检测设备等。
这些设备能够全面、准确地检测车辆的各项指标,是保证检验质量的重要保障。
3. 检验流程。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需要按照严格的检验流程进行,包括外观检验、底盘检验、动态性能检验和排放污染物检验等环节。
只有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检验,才能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检验人员。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需要由经过专业培训和持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进行。
检验人员需要熟悉检验标准和流程,能够准确地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一、引言。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确保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安全,需要对其安全技术进行全面检验。
本文将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项目和方法两个方面进行介绍,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
1. 车身外观检验。
车身外观检验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重要项目之一,包括车身表面是否有严重划伤、凹陷、生锈等情况,车窗、灯具是否完好等内容。
2. 制动系统检验。
制动系统是机动车行驶安全的重要保障,需要检验制动盘、制动片、制动油管等部件是否磨损严重,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3. 灯光信号系统检验。
灯光信号系统是机动车夜间行驶的重要保障,需要检验前后车灯、转向灯、刹车灯等是否正常工作,灯泡是否破损,灯光亮度是否符合标准等。
4. 轮胎系统检验。
轮胎是机动车行驶的重要部件,需要检验轮胎花纹深度、气压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裂纹、破损等情况。
5. 底盘系统检验。
底盘系统是机动车行驶平稳的重要保障,需要检验悬挂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等是否存在异响、松动、漏油等情况。
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
1. 目视检查法。
目视检查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基本方法之一,通过肉眼观察车辆外观、零部件是否存在异常情况,是最直观、最简单的检验方法。
2. 仪器检测法。
仪器检测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辅助方法,包括使用测压仪、测距仪、测温仪等仪器对车辆的制动系统、轮胎系统、发动机等进行精密检测,能够准确、客观地反映车辆的技术状况。
3. 跑车检验法。
跑车检验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实际运行检验方法,通过在专门的测试场地进行加速、制动、转向等操作,检验车辆在实际行驶中的安全性能。
4. 专家评定法。
专家评定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专业方法之一,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家对车辆进行综合评定,提供专业的检验意见和建议。
四、结论。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的完善与规范,对于提高机动车行驶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GB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及方法总结模板计划模板word版本.doc
GB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及方法总结模板计划模板word版本.docv1.0可编辑可修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和检验结果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标准也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经批准进行实际道路试验的机动车和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GB 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6735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8986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19151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GB 20300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4315校车标识GB 24407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 25990车辆尾部标志板GB/T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GB/T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GB/T 17676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GB/T 19056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2676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GA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802机动车术语类型和定义GA 804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 118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GB 7258和 GA 80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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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1861-2014
轴重、制动项目调整:
1、轮(轴)重分为:水平称重台测试轮重、加载制动台空载轴荷、加载制动台 加载轴荷 2、制动分为:空载制动、加载制动、驻车制动、(单车)整车制动、列车整车 制动
GB21861-2014
轴重、制动项目调整:
1、阻滞率:所有车辆不做检测要求 2、协调时间:所有车辆不做检测要求 3、空载制动率:所有车辆均需检测 4、空载不平衡率:除三轮汽车和摩托车外,其他所有车型需检测 5、(单车)整车制动率:挂车的轴制动力之和与挂车轴荷之和的比值大于 等于55%; 6、列车整车制动率:牵引车和挂车组成列车的整车制动率,仅用于挂车的整车 检测结果评判。 7、驻车制动率:评判限值无变化,仅对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以及使用 年限超过10年的车辆有检测要求。
GB21861-2014
检验项目检验时间要求: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 单位为秒
最少检验时间
检验工位
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载客汽车(非营运小型、微 型载客汽车除外)、载货汽 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
摩托车、三轮汽车
车辆唯一性检查、车辆特 征参数检查、车辆外观检 查、安全装置检查
120
报告有关 部门处理
复检不合格项目
调整/整改/修理
路试制动
检验资料 收集归档
旧标准:
GB21861-2014
删除及增加的检验项目:
删除的检验项目有:制动阻滞率、轮偏、水平偏移量、底盘功率 增加的检验项目有:加载制动、整备质量、外廓尺寸、底盘间隙仪、 近光灯高测试、项目检测时间、联网查询等要求
GB21861-2014
GB21861-2014
检验流程的变化:
车辆预检、 登记 车辆唯一性 检查
异常 情形
联网查询、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车 辆 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底盘 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不经调整/整改 /修理无法进行 仪器设备检验
仪器设备 检验
不适用于仪 器设备制动 检验的车辆
审 核
不合格
合格
签 章
新标准:
GB21861-2014
标准实施过渡期设备部分要求:
整备质量检验台:按照新标准要求,2015年3月1日起要对机动车进行 整备质量检测,所以各检测机构需增加整备质量检验设备,对于3轴以 下的车辆,可以借用原平板制动台或轮重台进行整备质量检测,但对 于3轴及以上的车辆,要增加专用的整备质量检验台。 制动检验台:按照新标准要求,新标准启用25个月后,要对3轴及以上 车辆需进行加载制动检验,届时要求制动台具备加载制动检验功能, 制动性能检验台的安装要求为:用于检验多轴及并装轴车辆的滚筒反 力式制动检验台,其台体应能通过装置举升并满足:滚筒中心距为 460mm时,主、副滚筒高差为30mm时,副滚筒上母线与地面水平面 的高度差为+40mm。当滚筒中心距增大或减小10mm,副滚筒上母线 与地面水平面的高度差相应增大或减小2mm,当主、副滚筒高差减小 10mm,副滚筒上母线与地面水平面的高度差相应增大4mm。
240
人工检验
底盘动态检验 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60 40 60 100
90
制动a
仪器设备检验 前照灯 车速表
a
40
60b ——
60
60b 20
30
30 ——
使用平板式制动检验台时,最少检验时间对汽车为15s;
b 使用左右前照灯检测仪同时检测时,最少检验时间对汽车为40s。
GB21861-2014
检验结果判定调整: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
法》GB21861-2014
主讲:周建刚
2015年02月26日
GB21861-2014
发布时间:2014-12-22
实施日期:2015-03-01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GB21861-2014
新标准较老标准删除的内容有: 1. 删除了“检验项目按属性分为否决项和建议维护项。 2. 仪器 设备检验项目中,排放、制动阻滞率、前照灯远近光 光束水平 偏移量、轮偏和底盘输出功率。 3. 删除了“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项目 另行制定”的要求(2008年版的4.5); 4. 删除了“(车辆唯一性认定)检验项目和要求”(2008年版的6.1.1、 6.2.1); 5. 删除了“线外检验”(2008年版的第8章); 6. 删除了“线内检验”(2008年版的第9章); 7. 删除了“路试检验”(2008年版的第10章); 8. 删除了“二、三轮机动车检验的补充说明”(2008年版的第11章); 9. 删除了附录A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2008年版的附录A); 10. 删除了附录B车辆外观检查、底盘动态检验和车辆底盘检查 检验项目 (2008年版的附录B); 11. 删除了附录C二、三轮机动车人工检验项目(2008年版的附录C); 12. 删除了附录D制动性能参数计算方法(2008年版的附录D);
GB21861-2014
轴重、制动项目调整:
8、加载制动率和加载不平衡率: 制动加载检验是针对三轴及三轴以上的多轴货车各轴实施。鉴于目前大部分在 用多轴汽车制动时序、列车牵引车与挂车制动力分配尚无法调整,本着逐步加 严的原则,本标准对多轴货车、由并装轴半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的第一轴和最 后一轴暂不做加载制动检验要求。 对需要加载检测的轴,将制动台举升至副滚筒上母线离地100 mm进行检测。举 升过程中需动态检测轴荷,如果轴荷达到11500kg,为防止单轴承载力过大需停 止举升。举升动作完成后,由制动台底下安装的称重系统测量到轴荷。 对于三轴及三轴以上的多轴货车,按照附录C.3方法加载后,加载轴的轴制动率 应大于等于50%,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符合GB 7258-2012中7.11.1.2的要求。 对于并装双轴、并装三轴的半挂车,组成汽车列车按照附录C.3方法加载后,加 载轴的轴制动率应大于等于45%,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符合GB 7258-2012中 7.11.1.2的要求。
GB21861-2014
整备质量检验项目: 1、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整备质量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 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 ±3%或±500kg,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不超过±3%或±100kg,三轮 汽车不超过±5%或±100kg,摩托车不超过±10kg。 2、对于并装双轴或并装三轴及其他多轴车要求使用单独整备质量检验设 备检测。 3、对于两轴车及平板制动台测试范围之内的车辆,可在线内的平板制动 台检测整备质量,但要减去引车员本身重量。 4、列车检测时,可先测取列车的整备质量,摘除挂车后,再重新上线测 取牵引车的整备质量,用列车的整备质量减去牵引车的整备质量作为 挂车的整备质量。
GB21861-2014
新标准较老标准增加的内容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增加了车辆特征参数检查的术语和定义(见3.4); 增加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表(见表2); 增加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表(见表3); 增加了“检验要求”(见第6章); 增加了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见第8章); 增加了附录A外廓尺寸测量(见附录A); 增加了附录B整备质量测量(见附录B); 增加了附录C制动性能检验(见附录C); 增加了附录D前照灯检验(见附录D); 增加了附录E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见附录E); 增加了附录F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见附录F); 增加了附录I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见附录I);
GB21861-2014
外廓尺寸检验项目:
1、机动车外廓尺寸不得超出GB 7258、GB 1589规定的限值。 2、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 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不超过±1%或 ±50mm,三轮汽车、摩托车不超过±3%或±50mm。 3、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 注的内容相符,且误差不超过±2%或±100mm。 4、标准启用25个月后,开始检验外廓尺寸。
GB21861-2014
标准实施过渡期设备部分要求:
外廓尺寸:按照新标准要求,新标准启用25个月后,要对3轴及以上车 辆需进行加载制动检验,届时要求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使 用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进行检验。
底盘间隙仪:按照新标准要求,新标准启用25个月后,要对3轴及以上 车辆需进行加载制动检验,届时要求大中型客车、专项作业车、重中 型货车、挂车使用底盘间隙仪进行底盘检验。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一式三份,检测站留存一份,车主 一份,车检验项目调整:
外检项目调整: 1、由原来的104项调整为51项(含联网查询和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2、外检包含外廓尺寸和整备质量检验项目内容 3、外检不合格项目要说明不合格原因 4、部分外检不合格项目要拍照备查 5、核定载质量和联网查询项目为记录项 6、外检项目扫描改为扫描不合格原因条码 7、线外检验时可采用PDA 8、对于除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车辆以 外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测试动态和地沟。
GB21861-2014
灯光项目调整:
1、增加近光灯高测试要求,并使用该灯高计算灯光光束的垂直偏移量 2、除挂车外的所有机动车均应检验发光强度,并符合GB 7258-2012中 8.5.2对相应类型机动车的发光强度最小值要求。前照灯远近光光束垂 直偏移应符合GB 7258-2012中8.5.3的相关要求。 3、新标准只对载客汽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载货汽车 (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的远近光垂直偏移规定了检验要求,水 平偏移不做检测要求。
标准实施过渡期软件要求:
三轴及三轴以上的多轴货车、采用并装双轴及并装三轴的挂 车的部分轴还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的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实施;实施之前,只检验空载 制动率和空载制动不平衡率。 以下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实施: a) 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使用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的 要求; b) 大中型客车、专项作业车、重中型货车、挂车使用底盘间隙仪 的要求; c) 附录C的C.1.1 d)中用于检验多轴及并装轴车辆的滚筒反力式制 动检验台的要求。 本标准涉及实施过渡期的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