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总论期末考试范围
华东政法学院刑事诉讼法专业试题
华东政法学院刑事诉讼法专业试题刑事诉讼法部分一、名词解释( 每个3分, 共9分)1.刑事诉论中的法律监督原则2.刑事诉讼任务3.附带民事诉讼二、简答题( 每题8分, 共16分)1.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 它有何作用?2.刑事公诉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三、论述题( 每题25分, 共50分)1.试述刑事诉讼中的上诉。
2.试述刑事诉讼中的言词证据的特点。
民事诉讼法部分( 75分)一、名词解释( 每个3分, 共9分)1.民事案件的主管2.民事诉讼的第三人3.民事诉讼中的督促程序1.民事诉讼的特征是什么?2.民事诉讼中特别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三、论述题( 每题25分, 共50分)1.试论述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
2.试论述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
华东政法学院刑事诉讼法专业综合( 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 试题法理学部分( 50分)一、名词解释( 每个4分, 共20分)1.行为模式2.改正正义3.专属权与可转移权4.系统解释5.行政监督二、简答题( 每题10分, 共30分)1.如何理解法的作用( 或法治作用) 的局限性?2.简述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3.什么是法律责任的免除? 它有哪几种形式?宪法部分( 50分)一、名词解释( 每个4分, 共20分)1.刚性宪法2.宪法解释3.政权组织形式4.行政区划5.公民的监督权1.怎样理解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中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方面?3.怎样理解中国宪法规定的审判独立原则?中国法制史部分( 50分)一、名词解释( 每个4分, 共20分)1.钧金、束矢2.”汉律六十篇”3.大理寺4.六礼5.《训政时期约法》二、简答题( 每题10分, 共30分)1.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在立法内容上的发展。
其主要原因是什么? 2.试述明代法律关于诉讼权利之限制。
其相对唐代有哪些变化? 3.试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主要内容及其成因。
华东政法学院刑事诉讼法专业试题刑事诉讼法部分( 75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3分, 共9分)1.指定辩护2.诉讼证明3.主审法官责任制二、简答题( 每题8分, 共16分)1.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有哪些?2.期间与期日的区别是什么?三、论述题( 每题25分, 共50分)1.试论当庭质证、认证原则。
华东政法指定参考书目
020205产业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三版);《现代西方经济学简明教程》尹伯成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
030101法学理论: 《现代西方法理学》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法理学导论》徐永康主编、顾亚璐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法理学专论》徐永康主编、苏晓宏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030102法律史:《中国法制史》王立民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中国法律制度史》丁凌华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外国法制史》(第四版)(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何勤华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外国法制史》何勤华、李秀清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教程》殷啸虎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沈福俊、邹荣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030104刑法学:《刑法学》刘宪权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补充修改规定。
030105民商法学:《民法学》(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彭万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或《民法学》高富平主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许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近两年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辑出版的复印报刊资料;《商法学》(高等政法院校教材)覃有土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或《商法教程》(第二版)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030106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修订版)叶青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刑事诉讼法学教学研究资料汇编》(第一辑2000—2005年)叶青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民事诉讼法案例与图表》叶青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诉讼证据法学:指引、案例与文献》叶青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侦查学》杨正鸣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版;《侦查学原理》杨正鸣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版。
2022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B(有答案)
2022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B(有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
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
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
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A.6月12日B.6月13日C.6月14日D.6月15日2、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
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账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3、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
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
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应如何处理?()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贵任4、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
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
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
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贵任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5、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
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6、欣欣美容医院在为青年女演员欢欢实施隆鼻手术过程中,因未严格消毒导致欢欢面部感染,经治愈后面部仍留下较大疤痕。
华东政法大学法综历年真题真题
1998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辩护制度2.回避制度二、简答题:(每题8分)1.我国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2.我国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2.何谓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具有哪些特点?第三部分:宪法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选举制度2.民族区域自治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二、简答题:(每题8分)1.为什么说《中国人民政治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I临时宪法?”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规定及其意义。
3.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第四部分:法理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法律体系2.法系3.法律意识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哪些?3.构成违法的要素有哪些?1999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成文法:2.法律权利:3.立法体制: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2.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应该批评地继承日法?3.加强法监督工作有何重要意义?第二部分:宪法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政权组织形式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3.公民的人身自由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保障宪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2.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简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三部分:刑诉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2.控诉职能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刑事二审程序的任务是什么?2.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第四部分:民诉部分(合计2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除权判决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共同诉讼人的特征2.简述处分原则的基本内容2000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法律体系2.法的渊源3.法律汇编二、简答题(每题7分,共21分):1.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有何影响?2.社会主义司法的特征有哪些?3.简述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含义和区别。
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学》期末试卷题(含答案)
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大帝创创创创大帝。
华政2014刑事诉讼法期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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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繁琐,也仅供参考,不保证得全分,也希望有大神再修改缩编一下~第一条题型:判断题10*1’单选题10*1’多选题10*2’简答题3*8’论述题1*16’案例题1*20’第二条重点章节重点知识第四章此章以论述题考察为主,其余以小知识点考察为辅,请自行准备。
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1.职权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公检法三机关有权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必须分别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行使,不得同时行使也不能混淆取代。
公检法行使职权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办案,不得滥用权力。
2.独立行使司法权原则:公检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各项规定。
审判权、检察权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自作为一个组织整体独立行使。
3.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
4.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
5.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6.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7.法律监督原则。
8.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9.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1)明确规定了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2)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有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时,不得将任何人确定有罪。
3)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公正的审理,并给予被告人一切辩护上所需的保障。
在刑事诉讼中的相应体现1)区分犯罪嫌疑人与刑事被告人。
公诉案件在提起公诉前将被追究者称为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之后始称为刑事被告人。
2)取消了免予起诉制度。
免予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者作出的定罪免罚决定,其性质是有罪决定。
27班刑法学期末考试题
法硕班《刑法学》期末考试(2018)一、论“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5分)。
答: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在醉酒的情况下,行为人在客观上的确由于酒精中毒而使辨认和控制能力有所减弱甚至丧失,但醉酒状态是在行为人意志自由的情况下导致的,而非外力所为,因而让其承担刑事责任是符合逻辑的.2.但是这里所说的醉酒是生理性的醉酒,对于病理性的醉酒则不然,病理性的醉酒属于精神病,应按照医院的鉴定其行为能力,可以减轻、从轻、或者免除其刑罚处罚。
二、我国刑法典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请谈谈你对这一规定的理解。
(25分)答: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刑法上的一种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其与紧急避难、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1.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之前或之后都不适用;2.不能明显过当,比如打晕不法分子侵害已中止还继续打打死了,这就防卫过当了;3.重罪不存在防卫过当;4.注意与其他自力救济的方式的区别与联系。
三、案例分析题A(25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女,1959年10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224************,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农民,住某省某区某镇某村19组1号(户籍所在地:某省某区某镇某村19组9号)。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2年3月6日被某省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2012年3月19日经某省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某省公安局某区分局执行逮捕。
华东政法大学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华东政法大学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2分)1、世界上第一个成文法典是。
A.乌尔纳姆法典B.汉穆拉比法典C.苏美尔法典D.亚述法典2、楔形文字法的立法形式特点是。
()A.没有完整的体系B.分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C.不用条文形式D.用条文形式3、《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原因之一是。
()A.统一法制B.巩固改革成果C.习惯法不便使用D.强化法制4、罗马法中相对较原始的法是。
()A.市民法B.万民法C.最高裁判官法D.婚姻法5、作为法律教科书的法典是。
()A.学说汇纂B.法学阶梯C.查士丁尼法典D.学说引证法6、在罗马,人格权由组成。
()A.自由权、市民权和家长权B.自由权、财产权和家长权C.自由权、选举权和家长权D.市民权、财产权和诉权7、通常说的教会法是指的法律。
()A.天主教B.基督教C.中世纪天主教8、英国最早的宪法性文件是。
()A.凡尔顿条例B.大宪章C.人身保护法D.权利请愿书9、衡平法是对普通法的。
()A.纠正B.补充C.改进D.发展10、在英国的受益制中,的利益被称为法定利益。
()A.委托人B.受托人C.受益人D.委托人和受益人11、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由建立起来的。
()A.宪法本文B.宪法修正案C.宪法判例D.宪法惯例12、罗马法对英国法的影响集中在上。
()A.普通法B.衡平法C.制定法D.判例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4分)1、楔形文字法的特点有。
()A.具有特定的法典结构B.带有原始习俗残余C.缺乏抽象法律原则D.内容体系完整E.深受宗教影响2、古印度法的发展经历有等阶段。
()A.摩奴教法B.婆罗门教法C.佛教法D.摩尼教法E.基督教法3、古印度法的渊源有。
()A.吠陀B.法经C.法典D.佛经E.国王诏令4、古印度法具有的特征。
()A.浓厚的宗教信仰B.完善的体系C.道德与法律规范混杂D.高度抽象E.严格的等级性5、克里斯提尼立法的主要内容是。
刑法学资料--期末考试
因果关系●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其基本观点:●在通常情况下,某种行为产生某种结果被认为是相当的场合,行为与结果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
●相当,指该行为产生该结果在日常生活中是一般的、正常的,而不是特殊的、异常的。
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1、条件关系说无A则无B,A即B因。
条件关系是指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
实行行为是指对法益已经造成现实而又紧迫威胁的行为。
在实行行为之前有预备行为和日常生活行为。
(1)因果关系的断裂●(1)预备行为与危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
例如,张三为了毒死李四,准备了一瓶毒酒,暂时放在办公室很隐蔽的抽屉里。
王五来找张三,张三不在,王五发现了毒酒便一饮而尽,中毒死亡。
问:张三的行为与王五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由于张三只具有杀人的预备行为,与王五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张三不构成故意杀人既遂,只构成故意杀人预备。
当然这是就故意杀人罪而言。
如果张三存在过失,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2)日常生活行为与危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
“甲意欲使乙在跑步时被车撞死,便劝乙清晨在马路上跑步,乙果真在马路上跑步时被车撞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问:这种说法是否正确?甲的劝说行为对乙的生命不会产生现实而又紧迫的威胁,不属于实行行为,所以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
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问: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因为丙的聊天行为对交通安全不会产生现实而又紧迫的威胁,不属于实行行为,而只是日常生活行为,所以与危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2)二重的因果关系两个条件都能导致结果,各自同时发生作用,竞合在一起导致结果。
两个条件与结果都有因果关系。
例如,甲乙事前都向丙的水杯投了致死量的毒药,丙死亡。
甲乙的行为都是丙死亡的原因。
●(3)重叠的因果关系两个条件都不能导致结果,结合在一起同时起作用导致了结果。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总论期末真题附答案
刑法学总论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A卷考试对象:法学本科及试验班一,单项选择题(20×1=20)1,我国刑法规定了【】法定原则,其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同时规定了【】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我国刑法还规定,死刑只适用于【】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在这段话的4个空格中,有()处填写“罪刑”,有()处填写“罪行”。
A,1,3B,2,2C,3,1D,4,02,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外国人甲在国外寄送含有毒药的营养品到中国,意图毒死中国人乙,乙一直没有饮用,一年后甲到中国旅游,中国司法机关对甲没有刑事管辖权。
B,外国人甲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法定刑最高为两年有期徒刑的,不适用中国刑法。
C,我国船舶停靠在巴西港口时,中国籍船员甲乙两人打架斗殴,甲致乙死亡,巴西法院判处甲故意伤害罪处4年有期徒刑,甲经假释回国后,我国法院不能再对甲进行起诉、审判。
D,外国人甲在公海上,带领乙丙等5人抢劫过往商船,但未曾劫掠中国船只。
甲的船只停靠在中国港口,我国司法机关对甲等人没有刑事管辖权。
3,以下情形中行为人可以构成不作为犯的是A,甲男与乙女谈恋爱并商量准备结婚,乙威胁甲称:“你家不给买婚房的钱我就跳楼。
”甲对此置之不理,乙真的站在阳台护栏上,甲没有制止。
乙从5楼上跌下受重伤,对甲的不制止行为。
B,乙在甲经营的饭店里吃饭时喝多了酒,出门时殴打街上无辜的行人丙,甲在一旁围观未制止,乙将丙打成重伤,对于甲的不制止行为。
C,母亲甲不喂养自己亲生的婴儿乙,继而将其弃置家中,导致以饿死,对于甲的不喂养行为。
D,甲见邻居家8岁的小男孩乙在河里游泳而不制止,乙游进深水区后被淹死,对于甲的不制止行为。
4,关于首要分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B,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
华政法理学专业课题型示范
华政法理学专业课题型示范法理学专业课题型示范方向题型分值和题量示范法学基础理论(90分)名词解释4分每题,共4题文义解释简答8分每题,共4题简述法律效力的范围论述20分和22分每题,共2题试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西方法哲学(60分)名词解释4分每题,共4题历史法学派简答10分每题,共3题简述德沃金“权利论”思想论述14分每题,共1题试论西方法哲学中“反抗暴政的权利”思想的源流汇总150分总分共18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的题量与分值每年可能略有变动其他真题示范2015年论述题:法的终极本质是什么(法综卷)2016年论述题:结合材料论述法律的本质。
2011年论述题:西方法哲学关于法与法律关系的学说(法理卷)2021年简答题:成为法律关系主体所需要的条件(法理卷)2021年名词解释:权利与义务(法理卷)2016年简答题:简述法律关系分析方法的运用步骤2016年简答题: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015年名词解释:法律关系、法律权利(法理卷)2013年名词解释:法律关系(法理卷)2011年名词解释:法律关系(法理卷)2011年论述题:法与法律关系的学术观点,并评价二元论观点对于法学研究的意义(法理卷)2011年简答题:权利含义,权利的特征是什么?(法理卷)2012年简答题: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种类?(法综题)2009年论述题:法律关系的客体与种类,具体举例(法综题)2007年论述题:权利与权力之间什么关系,举例区分二者意义(法综题)2017年名词解释:法律关系(法理卷)2018年名词解释:法律关系(法理卷)2018年简答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综卷)2018年简答题:法律分析方法的运用步骤(法理卷)法理学复习内容体系上篇法理学1导论:法理学的性质与研究范围1第一编法律的本体3第一章法律的概念3第二章法律的要素9第三章法律的渊源体系与效力17第四章法律关系32第五章法律行为43第六章法律责任49第二编法律的历史发展58第七章法律的演化58第八章法律的继承和移植65第九章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69第十章法律与社会80第三编法律的作用和价值94第十一章法律的作用94第十二章法律价值98第十三章立法107第十四章法律实施116第十五章法律程序129第十六章法律方法136第十七章法律语言论151第十七章法律推理论155第十八章法律解释论155第十九章法律注释论156第二十章法律续造论158下篇西方法律思想史165第一编西方古代法律思想165第一章古希腊法律思想166第二章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170第三章古罗马的法律思想176第二编中世纪的法律思想183第一章概述183第二章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184第三章阿奎那的法律思想186第四章中世纪罗马法学的复兴188第五章新经院主义法学思想192第三编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古典自然法学196 第一章概述196第二章从格老秀斯的自然法到霍布斯的《利维坦》200第三章从洛克的《政府论》到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205 第四章卢梭的平等理论和社会契约论211第五章普芬道夫的自然法思想214第六章古典自然法学的历史意义221第四编19世纪的西方法学流派223第一章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西方法律思想概述223第二章哲理法学224第三章分析法学229第四章历史法学235第五编当代西方法学流派240第一章社会法学240第二章新自然法法学246第三章新分析法学256第四章批判法学研究运动265第五章经济分析法学266附: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知识框架【☆☆☆重点】270复习知识点示范【重点框架】第一节法律的定义法与法律法法律法律的不同界说法律命令说法律规则说社会控制说法律的定义本书观点第二节法律的特征五大特征国家创制性;行为规范性;普遍适用性;国家强制性;可诉性第三节法律的本质研究法律本质的意义法律本质的争论神意论;理性论;公意论;民族精神论法律的本质属性阶级性;物质制约性【本章重点】法律的本质属性【考点分析】本章内容是法理学中最为基础的部分,因此需要考生在对知识点完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
最新行政法(含行政诉讼法)(华东政法大学期末考试范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
特点是执行性、法治性、权威性。
具体来看:(1)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行政机关。
(2)客体是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
(3)活动的根本原则是依法管理。
依法行政是现代行政的本质特征。
(4)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
2、行政权:行政权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进行行政活动的,包括管理公共行政事务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权力。
行政权的三要素:1.行政权的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2.行政权的最基本职权是执行权3.行政权须有特定机关行使3、行政法:行政法既含管理法,也包括控权法,是关于行政组织、行政权限、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行政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行政法的特点(1)形式上的特点:①没有统一法典;②实体和程序合体(2)内容上的特点①公益优先性;②行政权主体优越性;③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性规范的一体性。
5、行政法的渊源(1)宪法的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的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主体:①行政法规:国务院②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粮监会)③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市的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市的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民政府)。
(4)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5)法律解释(6)国际条约6、法源性和非法源性的区别法源性的基本条件(1)是否具有创制性(2)能否成为评判行为的依据7、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因行政权力的形式而在行政主体和其他当事人之间产生或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期末复习要点
一、学习内容(章节要求、知识点)第一章刑法概述了解性的内容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本章主要内容是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本内容极其重要,名词解释、简答、论述乃至案例均可出题,须重点掌握。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本章重要知识点较多。
(1)名词解释: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溯及力。
(2)问答题:1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有哪些具体规定?2我国刑法对溯及力问题基本上采取什么原则?第四章犯罪概述本章知识点一般。
(1)名词解释:犯罪的概念、自然犯、法定犯、身份犯、非身份犯、行为犯、结果犯、实害犯、危险犯、重罪、轻罪、轻告犯。
(2)问答题:1怎样认识犯罪的本质?2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它们的相互关系如何?第五章犯罪构成本章知识点较多。
(1)名词解释:犯罪构成、基本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叙述的犯罪构成、空白的犯罪构成、简单的犯罪构成、复杂的犯罪构成。
(2)问答题:1什么是犯罪构成?它与犯罪概念的相互关系如何?2怎样理解犯罪情节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3 犯罪构成的特征?4 我国犯罪构成的层次?5 犯罪构成与定罪的关系?第六章犯罪客体本章重要知识点一般。
(1)名词解释:犯罪客体、简单客体、复杂客体、现实客体、可能客体、犯罪对象。
(2)问答题:1什么是犯罪客体?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何在?2犯罪客体有哪几种类型?分类的意义是什么?3怎样理解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相互关系?第七章犯罪客观要件本章重要知识点较多。
(1)名词解释:犯罪客观要件、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
(2)问答题:1什么是犯罪的客观要件?研究它有什么意义?2怎样认定作为与不作为?危害结果在刑法上的意义如何?3怎样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研究和解决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4怎样理解客观要件的其他要素在定罪中的作用?5 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第八章犯罪主体要件本章重要知识点一般,但易考大题。
(1)名词解释:犯罪主体、单位犯罪、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学总论期末考试答案概要
姓名:胡永阳班级:默认班级成绩:99.0分一、单选题(题数:50,共 50.0 分)1犯罪论的结构涉及到的三要素不包括()。
1.0分•A、罪••B、责••C、刑••D、行•我的答案:D2关于紧急避险的说法错误的是()。
1.0分•A、紧急避险保护了合法利益,但是牺牲了第三者的利益••B、紧急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大于所牺牲的利益••C、紧急避险的行为是无害的,因此符合法律规范••D、紧急避险实际上损害了合法利益•我的答案:C3防卫过当的构成条件是()。
1.0分•A、必须是正当防卫行为••B、明显超过必要限度••C、造成重大损害••D、以上都是•我的答案:D4根据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1.0分•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我的答案:D5关于因果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1.0分•A、刑法中,若一个行为直接导致一个结果的发生,不需要再做因果关系判断。
••B、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有刑法意义的危害行为与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C、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在案件事实清楚的情况下的关系,而非刑侦意义上的犯罪原因。
••D、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具有相同的意义。
•我的答案:D6财产性犯罪中,()是作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1.0分•A、犯罪是否得逞••B、是否着手••C、结果是否发生••D、结果是否造成危害•我的答案:C7特殊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被判处()一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
1.0分•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我的答案:C8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和()阶段。
1.0分•A、准备••B、着手••C、实行••D、结果•我的答案:C9我国主要采用的刑法适用原则是()。
1.0分•A、从新原则••B、从旧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我的答案:D10刑法分则中,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结果加重犯是根据()来进行划分。
09春季学期刑法学期末复习资料
09春季学期刑法学期末复习资料一、期末考试的题型为填空、简答、论述、案例二、考试复习范围1、狭义刑法及其结构2、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3、刑事管辖权4、犯罪的特征5、犯罪构成要件6、犯罪客体和对象的联系和区别7、刑事责任能力8、犯罪的主观方面9、正当防卫(特别防卫)10、罪数11、主刑和附加刑的种类12、一般累犯13、案例题要注意区分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三、练习题(根据上述复习范围编制而成)(一)填空题1、狭义刑法是指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的刑法典。
2、我国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情况大致有三种,即:对前段的补充、是前段的例外或者对前段的限制。
3、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行为之定罪处刑(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
5、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亦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罪轻罪重,应当考虑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本身和其他各种影响刑事责任大小的因素。
6、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中的合理因素。
7、根据属地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凡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
8、根据属地原则,所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是指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9、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0、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该罪的最高刑是否为三年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
11、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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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
1、刑法适用范围注意属地属人主义
1) 中国人在外国:应当依照我国法律。
若是经过外国审判的,可以依照我国法律。
2) 外国人在外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对中国或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2、犯罪故意形态问题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
3、刑法溯及力问题,如法律改变对已经裁决案件影响
所有都依照从旧兼从轻原则。
法律改变对已经裁决的案件没有影响。
4、刑事责任能力中年龄问题(计算)以及醉酒问题
1)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6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放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
不满16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
2) 精神状态: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3) 醉酒:应当负刑事责任
5、共同犯罪中主犯、从犯、教唆犯已经过失犯罪的处罚
1)主犯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
2)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教唆犯
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若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单位犯罪:两罚制
7、死刑的控制P303-306
8、追诉期限(小本子P24)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
2)为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0年
3)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时效15年
4)无期徒刑、死刑追诉时效20年
9、缓刑、减刑、假释对象。
(见后论述题)
10、精神病三种状态P132
11、附加刑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一个犯罪一个主刑)
12、一般累犯,特殊累犯。
(见下名词解释)
一般累犯:(不包括管制和拘役;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不包括缓刑和假释的考验期考验完毕)
13、预备、未遂、中止各自处罚(见后案例分析)
多项选择
1、刑法适用范围(小本子P1)
2、刑事责任能力中年龄问题(见上4)
3、单位犯罪、自然人犯罪
单位犯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4、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意外事件的处罚
犯罪故意:应负刑事责任(法条14)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法条16)
3)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不是犯罪(法条17)
5、自首问题
概念: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认自己罪行的行为。
条件:P307~309
6、不作为义务来源
1)4种特定义务: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职业、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行为人实施法律行为而引起的义务;由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
2)不作为形式:逃税...
7、数罪并罚问题
我国采取限制加重为基础,吸收、并科为补充。
限制加重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中的最高刑罚为刑期,执行有限制的加重刑罚。
吸收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选择其中判的最重的刑罚执行,其余相对较轻的刑罚不再执行。
并科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再将各罪的刑罚合并在一起执行。
(相加原则)
8、刑法上的认识错误P164 (小本子P5左边)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不影响量刑。
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
名词解释
1、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必然或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必然或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疏忽大意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造成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过失: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追诉时效:经过一定期限,对刑事犯罪不得再追诉或者对所判刑罚不得再执行的刑罚制度。
3、正当防卫: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通过人身反击的手段,以制止不法侵害继续进行的行为。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4、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则无罪,法无明文规定则不处罚。
平等适用: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罪刑相当:刑法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5、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预备犯罪。
未遂:是故意犯罪的一种主要的未完成的形态。
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6、自首: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的情况。
7、缓刑: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
(法条72)
减刑: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法条78)假释: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引起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的刑罚执行制度。
8、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论述题
1、中国对死刑的努力
我国对死刑一贯采取谨慎和少杀的政策,对于那些可杀可不杀的犯罪分子,坚决不杀。
死刑的适用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对分则条文明文规定了死刑的犯罪,才可能判处死刑。
在此基础上,我国刑法对适用死刑的严格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格控制死刑适用范围。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废除了13个罪名的死刑,显示了减少死刑的立法倾向。
第二,犯罪主体上的限制。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
缓)。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三,死刑核准程序的限制。
死刑必须由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除最高院判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四,规定了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以控制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
(死缓适用条件,死缓执行.etc.)
第五,死刑执行方法的限制。
只能采用枪决或者注射方法。
2、死缓和缓刑
4、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意外事件和疏忽大意过失
1、故意犯罪形态
原则
限制加重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中的最高刑罚为刑期,执行有限制的加重刑罚。
吸收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选择其中判的最重的刑罚执行,其余相对较轻的刑罚不再执行。
并科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再将各罪的刑罚合并在一起执行。
(相加原则)
混合原则:将前三种原则按照不同的刑法种类,考虑各自不同的特性,予以分别的选择。
(我国)
死刑/无期:吸收原则;有期/管制/拘役:限制加重;附加刑:并科原则。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二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算法
1. 漏罪先并后减:分别定罪,合并计算,数罪并罚,减去已经服刑的刑期。
2. 新罪先减后并:求得余刑,与新罪相加,为新要执行的刑期。
3、共同犯罪P210(小本子P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