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
扶手栏杆规范

栏杆扶手规范 (2009-06-09 16:16:02)转载标签:杂谈强制性条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6.6.3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 .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0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0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0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发布日期:2006-10-25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楼梯栏杆扶手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3.1 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
3.2 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3.3 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3.4 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3.5 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扶手栏杆规范

栏杆扶手规范 (2009-06-09 16:16:02)转载标签:杂谈强制性条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6.6.3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 .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0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0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0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发布日期:2006-10-25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楼梯栏杆扶手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3.1 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
3.2 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3.3 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3.4 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3.5 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2019年栏杆规范及施工要求.doc

关于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
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
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
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
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
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
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
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
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楼梯设计规范及说明《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楼梯设计规范及说明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6.3.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
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
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3.3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
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00m。
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
6.3.4 楼梯为剪刀梯时,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得小于1.30m。
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说明】6.3.1 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梯段最小净宽是根据使用要求、模数标准、防火规范的规定等综合因素加以确定的。
这里需要说明,将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梯段最小净宽定为1.00m的原因是:①为满足防火规范规定的楼梯段最小宽度为1.10m,一般采用2.70m或2.60m(不符合3模)开间楼梯间,楼梯面积较大。
如采用2.40m开间楼梯间,每套可增加1.00m2左右使用面积,但楼梯宽度只能做到1m左右;②2.40m开间符合3模,与3模其他参数能协调成系列,在平面布置中不出现半模数,与3.60m等参数可组成扩大模数系列,有利于减少构件,也有利于工业化制作,平面布置也比较适用、灵活;③据分析,只要保证楼梯平台宽度能搬运家具,2.40m是能符合使用要求的;④参照国内外有关规范,1999年经与公安部协调,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规定了“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净宽可不小于1m”。
但其他的住宅楼梯梯段最小净宽仍为1.10m。
6.3.2 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高度不应大于0.175m时,坡度为33.94°,这接近舒适性标准,在设计中也能做到。
扶手栏杆规范高度

扶手栏杆规范高度篇一:栏杆高度规范关于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洗;2 当采用外开窗时应加强牢固窗扇的措施;3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4 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5 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时,应按防火规范设置;6 天窗应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7 天窗应有防冷凝水产生或引泄冷凝水的措施;8 天窗应便于开启、关闭、固定、防渗水,并方便清洗。
楼梯栏杆高度规定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JG3002.3-925.1.1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mm,水平扶手超过500mm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mm。
5.1.2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mm,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mm。
5.1.3楼梯井宽度大于200mm时,不宜选用使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mm。
找到强制性条文有关内容如下:4.2.4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米;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高度内不应留空;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3.6.5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0.6米。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0.11米。
当楼梯井净宽度大0.2米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3.5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
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
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m。
4.1.3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
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
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4.2.1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 4.2.1条口4.2.1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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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手栏杆规范

栏杆扶手规范(2009-06-09 16:16:02)转载标签:杂谈强制性条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6.6.3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 .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0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0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0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发布日期:2006-10-25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楼梯栏杆扶手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3.1 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
3.2 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3.3 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3.4 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3.5 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围墙栏杆设计规范

围墙栏杆设计规范篇一:护栏设计标准1.室内外平台、楼梯、坡道护栏设计标准1.1 平台护栏高度(扶手上平面距地面):900mm-1200mm;1.2护栏立柱垂直间距≦1200mm,玻璃护栏立柱垂直间距≦1000mm;1.3.护栏立杆垂直间距≦110mm;1.4扶手与上横杆平衡间距≦110mm,下横杆与地面平衡间距≦110mm;1.5 管壁的要求:扶手、立柱≧1.4mm;横杆≧1.2mm;立杆≧1.0mm;1.6 型材饰面:采用阿克苏室外粉高温静电粉末喷涂或氧化电泳的着色生产工艺,颜色按工程设计;1.7 生产工艺:采用古典插扣快速组合生产工艺,无需焊接、丝接和角码连接;1.8玻璃护栏技术要求:采用钢化夹胶安全玻璃,厚度12mm,嵌入深度12mm,玻璃四边采用三元乙丙胶条镶嵌;1.9施工安装技术要求:扶手与墙立面采用铝压铸件内膨胀栓固定,立柱与地面采用铝质连接件内膨胀栓固定。
1.10护栏整体均布荷载≧1000N/m;1.11管材常用规格扶手:100mm×50mm×1.2mm、95mm×45mm×1.4 mm、80mm×50mm×1.2mm、80mm×40.5mm×2.0 mm、70m m×46.9mm×1.2mm、70mm×46.9mm×1.4 mm、80mm×46.9mm×1.4 mm、69mm×46.9mm×1.2mm、70mm×40mm×1.2 mm;立柱:56.5mm×56.5mm×1.2 mm、60mm×56.5mm×1.2 mm、56.5mm×45mm×1.2mm、49.5mm×49.5mm×1.5 mm、44mm×37.5mm×1.5 mm;横杆:44mm×37.5mm×1.5 mm、30mm×26.9mm×1.2mm;立杆:25mm×24mm×1.0 mm、24mm×20mm×1.0 mm.。
栏杆的高度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栏杆的高度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关于栏杆高度的标准和规范很多,根据防护栏杆的用途和场所,归纳整理出下列5种常见情况下的栏杆(或栏板)高度:(以下文中“栏杆”均指“栏杆或栏板”)1、工业建筑:a、临空高度<20米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50mm;b、临空高度≥20米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00mm。
(注:临空高度,是指相邻开敞空间有高差时,上下楼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民用建筑:a、临空高度<24米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b、临空高度≥24米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c、上人屋面和公共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00mm;d、托儿所、幼儿园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300mm。
3、室内楼梯、扶梯栏杆:a、室内非临空楼梯、扶梯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900mm;b、室内临空楼梯、扶梯以及室外楼梯的栏杆高度按上面1、2两条的要求设置,且不得低于1100mm。
(注:临空栏杆是指中庭、上下楼层开口部位等处的开敞楼梯的梯段栏杆,室外楼梯临空侧的栏杆及室内楼梯水平休息平台临空侧栏杆。
室内楼梯水平栏杆长度大于0.5m时,亦按临空栏杆设置。
)4、窗或玻璃幕墙的防护栏杆:a、公共建筑临空外窗的防护栏杆(或窗台)不得低于800mm;b、居住建筑临空外窗的防护栏杆(或窗台)不得低于900mm;c、当低窗、凸窗窗台高度≤450mm(>450mm)时,其防护栏杆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900mm(600mm)。
5、施工作业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00mm。
二、1050mm是栏杆的基准防护高度。
栏杆防护高度H,是指所在楼地面或屋面至扶手顶面的垂直高度,如底面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不大于0.45m的可踏面,则按可踏面至扶手顶面的垂直高度计算。
见下图。
图中 1-扶手;2-立柱;3-栏板;4-可踏面;a-底部高度;b-底部宽度;l-立柱间距;h-栏杆高度;H-栏杆防护高度栏杆的防护高度,主要是根据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确定的,其考虑的因素主要是安全可靠,其次才是美观和经济适用。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栏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
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 )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 (一般)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11M。
验收量取标准: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附文: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
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
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
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
栏杆扶手规范

5.4.2 产品表面应光洁,不应有毛刺、焊渣及明显锤痕等外观缺陷。
5.4.3 栏杆的装饰件切割部位,必须锉平磨光,边角保持整齐,不得留下切割痕迹.
5.4.4 栏杆、扶手直线部位应调直,曲线部位应保持流畅光滑,花型一致.
5.4.5 金属栏杆、扶手在涂防锈漆前,应清除锈蚀、油污。木制扶手应油漆防腐。漆层应均匀、牢固,不应有明显的堆漆、漏漆等缺陷。
8.3 楼梯栏杆、扶手应按照质量等级包装成组,每组重量不大于80kg。包装要牢固,严防变形、损伤。
8.4 栏杆、扶手应按组按型号堆放、运输、防止变形。
建筑物临空防护栏杆质量通病
发布日期 :2007-3-20
建筑物临空防护栏杆质量通病
1. 防护栏杆(板)设计的安全高度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和相应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高度为面层以上的净空高度,初装饰房必须扣除相应面层的厚度。安全高度起量位置应从可踏面起算。注:当栏杆(板)下部为实心体且高度小于450㎜,栏杆内侧实心体水平面宽度大于65㎜时,其实心体水平面应视为可踏面。
2. 采用玻璃做防护的,应执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标准、规范和本要点规定,以及《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的要求。采用金属材料做防护的,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等现行规范、规程和本要点的规定。
7.5 验收原则:
被抽检的栏杆、扶手中,优等品率低于90%,该批产品应按一等品验收;一等品率低于90%,该批产品应按合格品验收;合格率低于90%,该批产品应加倍抽检,合格品率仍低于90%,则应全部返修。
(完整)最新栏杆高度、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2011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
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
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
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
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
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
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
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
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关于栏杆高度的相关规范

关于栏杆高度的相关规范(一)《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条文说明6.6.3:第2款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
据有关单位1980年对我国14个省人体测量结果:我国男子平均身高为1656.03m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为994+20=1014mm,因此在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中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故本条规定24m以下临空高度(相当于低层、多层建筑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超过24m临空高度(相当于高层及中高层住宅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对于高层建筑,因高空俯视会有恐惧感,所以加高至1.10m。
注中说明当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按正常人上踏步情况,人很容易踏上并站立眺望(不是攀登),此时,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或屋面起算,则至栏杆扶手顶面高度会低于人的重心高度,很不安全,故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见图6.6.3-1。
栏杆规范及施工要求

关于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
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
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
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
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
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
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
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
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栏杆,可踏面,规范

栏杆,可踏面,规范篇一:栏杆规范及施工要求关于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
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
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
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
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1度增高而增高。
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
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
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
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
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2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栏杆规范及施工要求

关于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
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
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
9。
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
90m.《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3.7。
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
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
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
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
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
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
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
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
90m时,采取防护措施。
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
90m,距离楼(地)面0。
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栏杆高度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强条)12.5.6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JG3002.3-925.1.1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mm,水平扶手超过500mm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900mm。
5.1.2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mm,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mm。
5.1.3楼梯井宽度大于200mm时,不宜选用使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mm。
找到强制性条文有关内容如下:4.2.4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米;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高度内不应留空;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3.6.5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高度不应小于0.9m。
楼梯水平段栏杆xx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4.2.1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楼上的兄弟有一个小问题;楼梯栏杆的高度不是踏步的中心线量起,而是踏步的前缘边,也就是踏步的阳角部位量起,如果从踏步中间量起,会想差不少!新规范已有说明《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4.2.1条口4.2.1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条文解释:4.2.1外廊、内天进及上人屋面等处一般都是交通和疏散通道,人流较集中,特别在紧急情况下容易出现拥挤现象,因此临空处栏杆高度应有安全保障。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doc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栏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
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 (一般)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11M。
验收量取标准: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附文: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
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
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
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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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栏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
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 (一般)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11M。
验收量取标准: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附文: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
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
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
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
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
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在高层住宅的高层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时,如果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时眩晕。
类似情况只要引起投诉,设计人员就要承担一定责任。
同时,根据国外相关规范和我国部分地区标准,2001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斜屋顶下可居住空间技术规程》提出:“当斜屋顶窗的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时,应采用安全玻璃”。
因此,设计固定扇落地玻璃窗时,务必采取确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封闭阳台的栏杆,不可采用窗台的高度关于阳台,《住宅设计规范》要求“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
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米”。
比窗台护栏要求0.9米高些。
规范编制的初衷是,阳台往往三面临空,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对栏杆的防护要求应该高些。
近年来阳台封闭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工程在设计阶段就按照封闭阳台设计,并认为封闭阳台的栏杆高度可按窗台要求降低。
但在施工图审查或工程监理中经常引起争议。
质检和监理部门明确认定阳台是阳台,窗户是窗户,指出如果将阳台当窗户,工程图中出现许多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比如面积计算、日照间距、窗地比指标等。
一些工程设计虽然按封闭阳台设计,实施时仍然交给住户自行处理,引起事故或纠纷使设计者十分被动。
所以应考虑到,封闭阳台并没有改变阳台三面临空,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等性质,并且阳台是否封闭应是住户自己的选择,目前封闭的阳台日后敞开的可能性完全存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能减少或降低标准,因此封闭阳台的栏杆决不可采用窗台的高度楼梯扶手扶手数《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2.1:六、楼梯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6.3.3:楼梯段宽度大于3000MM时宜设中间扶手。
扶手高度《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2.1:七、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浅量起不宜小于0.9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超过0.5M长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M。
*《住宅设计规范》4.1.3:楼梯…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6.3.5: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3.6.5: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8.2.4:楼梯应设置坚固、连续的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85M。
阳台栏杆*《住宅设计规范》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住宅设计规范》4.2.1外廊、内天井、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同上。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2.4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5.3 结构性能5.3.1 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承受GBJ9规定的水平荷载0.5K N/M,最大允许挠度值不应超过H/100(H为扶手高度).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3.7.4: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6.2.3:外廊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栏杆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
6.6 台阶、坡道和栏杆6.6.1 “室内台阶步数不应少于2级”,从安全考虑应设2级以上,但目前在住宅或公共建筑大空间中营造相对独立空间升一级或降一级的情况很常见,应采取一些注意安全的措施。
台阶高度超过0.70m(约4~5级,4×0.15=0.60m)且侧面临空时,人易跌伤,故需采取防护措施。
6.6.3 第2款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
据有关单位1980年对我国14个省人体测量结果:我国男子平均身高为1656.03m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为994+20=1014mm,因此在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中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故本条规定24m以下临空高度(相当于低层、多层建筑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超过24m临空高度(相当于高层及中高层住宅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对于高层建筑,因高空俯视会有恐惧感,所以加高至1.10m。
注中说明当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按正常人上踏步情况,人很容易踏上并站立眺望(不是攀登),此时,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或屋面起算,则至栏杆扶手顶面高度会低于人的重心高度,很不安全,故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见图6.6.3-1。
第4、5款为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他们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应采用防止攀登的构造,如不宜做横向花饰、女儿墙防水材料收头的小沿砖等。
做垂直栏杆时,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以防头部带身体穿过而坠落。
近几年,在商场等建筑中,有的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在0.20m左右,时有发生儿童坠落事故,因此少年儿童能去活动的场所,单做垂直栏杆时,杆件间的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见图6.6.3-2。
本条也参照了ISO/DIS 12055《房屋建筑——建筑物的护栏系统和栏杆》标准。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楼梯、栏杆、扶手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3.1 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
3.2 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3.3 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3.4 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3.5 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4 产品分类4.1 按材料分金属、硬质木材和组合材料的栏杆、扶手。
5 技术要求5.1.1 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5.1.2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5.1.3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5.1.4 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5.2 材料5.2.1 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