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选举办法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方案一、选举程序1.确定选举委员会由当前工会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名单,由工会主席和所属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由至少5名工会会员组成选举委员会。
2.公示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前,将候选人名单公示于全体工会会员之中,候选人均应当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宣传和策划。
3.宣传候选人候选人可以利用例如现代媒体和广告等途径宣传自己的资历和目标,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组织相关宣传活动,以提高选民对于候选人的了解度。
4.选举选举应保证公开、公正、公平,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将工会选举候选人秘书长、主席、副主席等岗位同日进行,并且在选举前至少提前30天通知全体工会会员。
5.计票及结果公示选举人员是由选民自己选举产生,应当由选举委员会进行计票,并在选举结束后当天进行公示选举结果,公示时间需至少3个工作日。
二、选举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备较强的组织维护工会会员权益的意识,有很强的服务意识,愿意为会员谋福利。
2.专业条件(1)熟练掌握文秘、信息等工作技能;(2)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组织、协调、沟通、领导、策划等方面的能力;(3)能够熟练应用现代化办公设备。
三、选举结果按得票从高到低确定候选人当选。
如果有多名候选人得票相同的情况,应进行重新投票。
选举结果应当记入工会记录,并报所属单位主管领导备案。
四、其他事项1.选举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基层选举纪律,杜绝任何作弊行为。
2.不能采取捆绑式选举,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者限制选举人的自由意志。
3.选举中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候选人进行宣传,不能削弱选民对于候选人的了解度。
4.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选举委员会反映和处理。
对于选举中的违纪行为,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理。
5.选举结束后,工会应当密切与所属单位主管领导沟通,共同协商、落实选举结果。
基层工会选举方案范文
基层工会选举方案范文一、选举目的。
咱们基层工会呢,就像一个大家庭的小管家,要为大家谋福利、解决问题。
这次选举就是要选出那些靠谱、热心、能代表大家心声的工会委员,让咱们这个工会更好地为同志们服务。
二、选举原则。
1. 民主原则。
这可是最最重要的啦,就像大家选村里的好人一样,每个会员都有发言权,都能参与投票,选出自己心中理想的人选。
2. 公平公正原则。
绝对不搞小动作,不管是谁,都得按照规定来。
候选人都是平等竞争的,就像赛跑一样,起跑线是一样的,全看各自的本事。
3. 公开原则。
整个选举过程就像玻璃一样透明,从候选人的推荐到最后的投票结果,每一个环节都要让大家清楚明白。
三、选举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具体日期],这一天咱们都要积极参与哦。
选个大家都比较空闲的时间,这样才能保证更多的会员能来投票。
2. 地点。
咱们就定在[详细地址],那地方宽敞又好找,就像咱们平常开大会的地方一样,方便大家聚集。
四、选举机构。
1. 选举委员会。
这就像是选举的“指挥部”,由[具体人数]名会员组成。
这些会员都是大家公认比较公正、细心的同志。
他们负责整个选举的组织工作,从制定规则到监督投票,就像一群认真负责的裁判员。
2. 工作职责。
选举委员会要先制定出详细的选举流程和规则,要写得明明白白,就像给大家画了一张寻宝图一样,让大家知道怎么参与选举。
接受候选人的报名,要严格审查候选人的资格,不能让不符合条件的人混进来。
这就好比是守门员,要守住选举的大门。
组织宣传工作,要让每个会员都知道选举这回事,就像大喇叭一样,把选举的消息传达到每个角落。
在选举当天负责维持秩序,保证投票过程顺利进行,可不能乱成一锅粥。
最后统计投票结果,并且要公布得清清楚楚,就像把考试成绩贴在墙上一样,让大家都能看到。
五、候选人资格和产生办法。
1. 资格条件。
得是咱们基层工会的会员,这是最基本的啦,就像参加比赛得先报名一样。
要有一颗为大家服务的心,热心公益,愿意为同志们跑腿、解决问题。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是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为了规范和促进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选举工作的程序。
1.选举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位合法会员的选举权。
2.选举工作应当提前制定选举方案,明确选举的时间、地点、程序和流程,确保选举工作的有序进行。
3.选举工作应当进行公示,公布候选人名单、选举程序和相关规定,接受会员监督和意见,确保选举工作的透明和公开。
二、候选人的资格和提名。
1.候选人应当是本工会基层组织的合法会员,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所竞选的职务。
2.候选人应当接受提名,提名应当经过提名人的书面确认,并经过候选人本人的同意。
3.候选人的提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情况,确保提名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选举工作的监督和投票。
1.选举工作应当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由工会会员组成,监督选举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进行。
2.选举工作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确保会员的投票权利得到保障,避免个人利益的干扰和影响。
3.选举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公布,接受会员监督和检查。
四、选举结果的处理和任期。
1.选举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被选举人应当接受选举结果,并主动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2.被选举人的任期应当根据工会章程和相关规定进行确定,任期内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会员的利益,推动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
3.选举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并进行处理,确保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其他规定。
1.选举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工会组织的规定。
2.选举工作应当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鼓励会员就工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工会基层组织的民主和团结。
3.选举工作的相关记录和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作为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基层分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XXX分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调整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分工会调整换届筹备工作小组主持。
一、本次会员大会实行差额(1人)选举,应选分工会委员会委员5名。
二、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参加选举的会员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会员数的三分之二(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分批次进行),方可进行选举。
三、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同意票或不同意票,也可以弃权。
对候选人同意的,在候选人名字上方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对候选人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名字上方空格内划“×”。
投不同意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即在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不划任何符号。
对候选人投弃权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并不得另选他人。
四、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组织选举。
每一选票同意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的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要用黑色中性笔、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涂改或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
选票一经投出,不得再取回更改。
五、候选人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会员人数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如果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会员人数之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满应选名额为止。
如果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人数之半数的候选人的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不足,所缺名额,经选举人进一步酝酿,在未超过半数的人选中重新选举。
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征得多数会员同意,也可不再进行选举。
六、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在筹备工作小组领导下,分别负责监票和计票工作,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应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七、计票结束后,由分工会筹备工作小组组长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八、本次选举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基层企业工会换届选举方案(最新)
基层企业工会换届选举方案(最新)一、背景为保障基层企业工会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有效激发员工参与工会事务的积极性,根据《企业工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换届选举方案。
二、选举程序1. 选举委员会组建a. 由工会主席或工会委员会成员提名,工会成员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b. 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根据需要可设立其他职务,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2. 选举通知a. 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开始前发布选举通知,通知中应包括选举的目的、时间、地点、选举程序和条件等信息,并明确候选人提名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b. 选举通知应于最后一次选举提名截止时间前至少提前一周发布,并通过工会内部邮件、公告栏、办公区域等途径广泛宣传。
3. 候选人提名a. 工会成员有权提名候选人,提名应自愿,不得强制。
b. 候选人提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选举委员会,提名书中应包括提名人、被提名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c. 候选人提名的截止时间为选举通知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
4. 候选人确认a. 选举委员会在收到候选人提名后,需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候选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要求。
b. 如候选人提名不符合要求,选举委员会应及时通知提名人,并要求提名人改正或重新提名。
5. 候选人宣讲a. 宣讲会应根据候选人数量和时间安排,确保每个候选人都有足够的时间介绍自己的工作经验、理念和计划等。
b. 宣讲会可通过线下会议或线上视频等形式进行。
c. 宣讲会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提醒工会成员参与选举。
6. 选举投票a. 选举日期由选举委员会确定,应确保工会成员能够方便参与,并能保障选举的顺利进行。
b. 选举方式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或有记名投票,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c. 选举结果应由选举委员会进行公,并记录选举过程和结果。
三、选举结果公示1. 选举结果应于选举当天或次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基层工会选举的步骤及要点
基层工会选举的步骤及要点基层工会选举是劳动者自主组织并选举产生的工会组织,其选举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
下面将介绍基层工会选举的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在进行基层工会选举前,首先需要确定选举的时间和地点。
选举时间应尽量安排在工作日的休息时间,以便更多的工会会员参与其中。
选举地点应选择一个开放、公平、安全的场所,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二步:成立选举筹备小组在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后,需要成立选举筹备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整个选举过程。
选举筹备小组成员应当由工会会员自行推举产生,其中不得包括候选人或候选人的亲属。
第三步:公告选举通知选举筹备小组应当在选举前适时发布选举通知,明确选举的时间、地点、候选人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选举通知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工会会员都能获知选举的相关信息。
第四步:提名候选人在确定选举时间、地点和候选人资格条件后,工会会员可以提名候选人。
候选人应当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如在职工会会员、遵守工会章程等。
提名候选人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提名或现场提名,确保提名过程公开透明。
第五步:进行候选人宣讲在提名候选人后,应当组织候选人宣讲会,让候选人介绍自己的工作计划和理念,让工会会员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为工会会员做出更好的选择。
第六步:投票选举在候选人宣讲后,进行正式的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
选举筹备小组应当设立投票监督员,监督投票过程,确保选举结果的真实有效。
第七步:计票和公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员应当及时统计投票结果,并向选举筹备小组报告。
选举筹备小组应当公布选举结果,并在选举结束后及时通知胜选候选人。
总结:基层工会选举是工会组织中的重要环节,其选举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只有通过民主选举,工会组织才能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工会会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对基层工会选举的步骤及要点有所帮助。
基层工会选举方案
基层工会选举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我们的工会委员会任期已满。
经市级机关工会及党(总)支部同意,我们将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以保证工会组织的合法性和完善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工会组织健全,增强工会活力,使工会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地进行。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基层工会选举方案。
一、选举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调动会员群众的积极性,保证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我们的工会委员会将选出主席、副主席各1名,工会委员2名。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能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3.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法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要求。
5.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选举程序:1.根据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条件,由上一届工会公开推荐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各2-3名,工会委员候选人3-4名。
2.报站办工会讨论通过。
3.前工会委员会召集全体会员举行工会会员大会对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分别进行民主选举。
4.候选人选举产生后报单位党组织审查。
5.候选人经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评选结果上报上级总工会审批。
6.接到总工会的批复后,再按照法定民主程序进行正式选举。
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环节和流程
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环节和流程基层工会选举是劳动者自主管理工会组织的重要途径,具有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工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环节和流程,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参与工会选举活动。
一、选举程序1. 候选人提名阶段(1)征集候选人:工会应当向全体会员征集候选人,并鼓励优秀员工积极参与工会选举。
(2)候选人资格审核:工会组织应当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符合选举条件。
2. 报名登记阶段(1)候选人报名:候选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报名登记。
(2)组织推荐:工会可以组织推荐候选人,提高其参选的机会。
3. 群众投票阶段(1)选民资格确认:选举前要核实选民资格,确保选举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投票方式:工会选举可以采取实名投票或者选举委员会投票等方式进行。
4. 结果公布和产生工会组织(1)票数统计:选举结束后,进行票数统计,确定当选人员。
(2)结果公布:公布选举结果,并按照选举法规定产生工会组织。
二、选举环节1. 选民组织工会选举的选民应当为符合条件的职工。
选举前,工会应当做好选民名单的组织和清理工作,确保选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提名是工会选举的第一步,候选人需要经过工会组织的审核和登记。
同时,工会应当鼓励优秀员工积极参与工会选举,推动工会事业的发展。
3. 选民投票选民投票是工会选举的核心环节,选民可以根据候选人的政纲和承诺进行选择。
工会应当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选民的合法权益。
4. 结果公布和工会组织产生选举结束后,工会应当及时对选举结果进行公布,并按照选举法规定产生工会组织。
同时,工会组织需要做好选举的总结和归档工作,为下一届选举活动做好准备。
总之,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环节和流程是多方面的,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参与工会选举活动,推动工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基层工会的组织和选举方法程序
基层工会的组织和选举方法程序 基层工会的组织和选举方法程序 基层工会是指依照《工会法》的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 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 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 委员会的规定成立的工会组织,它是工会组织系统的基本单位。
基层工会应设立以下组织机构 ⑴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
要根据工地章程的规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基层委员会。
⑵建立各种工作委员会。
建立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和各种工作委员会小组。
⑶建立工会小组。
按生产或工作单位划分建立工会小组。
⑷建立和完善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制度。
基层工会选举程序一般为 ⑴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出席大会的会员代表或会员的人数。
⑵宣布工会基层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出席上一级工会代表大会 代表的名额以及候选人名单。
⑶推选唱票、记票和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⑷分发选票。
⑸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票箱并封箱。
⑹填写选票。
⑺进行投票。
⑻开票。
⑼大会执行宣布选举结果。
⑽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 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出席上一级工会代表大 会的代表,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⑴进行选举教育。
⑵确定选举名额。
⑶酝酿候选人。
⑷确定候选人。
⑸印制选票。
基层工会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前后都必须 履行一定的报批手续 ①召开代表大会以前, 应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汇报代表选举情况。
初步酝酿的下届委员会、常委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名额及其委员、 常委、主席、副主席和主任候选人的预备名单,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 同意后,方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进行选举; ②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出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以及基层工会委员会选出的常委、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 委员会选出的主任、副主任,在报同级党组织审批的同时,应报上一级工 会审批。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是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工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和促进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暂行条例。
一、选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应当由工会委员会统一组织和领导,确保选举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进行。
2. 工会委员会应当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确保选举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选举程序的规范。
1.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应当遵循民主、平等、自愿、公开的原则,确保职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选举程序应当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工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选举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候选人资格的要求。
1. 候选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工会组织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支持度。
2. 候选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能够代表职工群众的利益,真正做到为职工服务。
四、选举结果的公布和监督。
1. 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公布,确保选举过程的透明和公开,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2. 工会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选举监督机制,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和投诉,确保选举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五、选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1. 工会委员会应当加强选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职工群众的政治素质和选举意识。
2. 加强选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使广大职工群众充分了解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程序,积极参与选举活动。
六、选举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1. 工会委员会应当对选举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发扬优点,改正不足,不断完善选举工作制度。
2. 加强对选举工作的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
1. 本暂行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由工会委员会提出,并经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2. 工会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暂行条例的宣传和解释,确保全体职工群众了解并遵守本条例。
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次大会选举产生湖南工程学院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5名,主席1名,副主席2名;湖南工程学院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名,主任1名;湖南工程学院女职工委员会委员7名,主任1名。
湖南工程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其中教学科研委员会7人,生活福利委员会7人,民主评干委员会7人,提案委员会5人。
3、选举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由大会直接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委员、女工委委员和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步在各委员会中分别选举正副主席或各委员会主任;第三步将选举的工会正副主席和经审主任报省教育工会审批确定。
4、大会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选举有效。
各类候选人须获得应出席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只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重新投票,补足所缺名额。
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侯选人中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5、选举候选人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提出建议人选,由学校党委会审定,其中工会委员会候选人要报省教育工会同意确定。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6、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1人,选举工作人员若干人。
本次大会选举的各类候选人,均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工作人员,由工会提名,经大会通过。
7、选举符号。
选举人如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请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打"×";不划符号为弃权。
另选他人的,请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
每张选票所投的赞成票,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全票作废。
8、本选举办法,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如遇到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问题,由大会主席团依法作出决定。
二、湖南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建议名单(15名)朱培立现作副校长、校工会主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马松庭现任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教授黄自力现任校工会女工委主任、高级政工师陈意军现任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唐唤清现任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凌毅现任纺织服装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高级实验师王迎旭现任计算机与通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王超英现任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教授卢明纯现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颜卫人现任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教授张建明现任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教授彭栋梁现任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胡爱钦现任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教授苏哲明现任设计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教授李恒祥现任应用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高级政工师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吴振顺胡爱钦卢明纯周寇群四、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1、教学科研委员会建议名单刘国繁马松庭刘建强罗毅平黄俊伟邓奕杨理成2、生活福利委员会建议名单刘迎春马松庭吴振顺宁立伟李爱国张胜期李轶敏3、民主评议委员会建议名单谢伯端马松庭秦祖泽彭学良胡武平黄自力王民权4、提案委员会建议名单刘国荣俞贵邦宁立伟吴振顺张胜期李轶敏黄自力。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程序(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3)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5)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6)检查票箱、贴封;(7)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8)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9)划写选票;(10)宣布投票顺序、要求;(11)投票;(12)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13)计票;(14)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4、选举的组织实施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16.10.09•【文号】总工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10.0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选举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总工发〔2016〕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6年10月9日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保留会籍的人员除外。
第五条选举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未建立党组织的在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第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新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工会筹备组负责。
筹备组成员由同级党组织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参加。
第二章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第八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不足25人,设委员3至5人,也可以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25人至200人,设委员3至7人;201人至1000人,设委员7至15人;1001人至5000人,设委员15至21人;5001人至10000人,设委员21至29人;10001人至50000人,设委员29至37人;50001人以上,设委员37至45人。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出处:作者:斗门教育信息网 2019-1-13 16:59:52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程序(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3)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5)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6)检查票箱、贴封;(7)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8)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9)划写选票;(10)宣布投票顺序、要求;(11)投票;(12)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13)计票;(14)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流程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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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办法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以下简称直选)制度,推进基层工会民主化进程,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直选工会主席应遵守两个原则:1、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第三条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上一级工会应当对基层工会直选工作进行指导.第四条工会的成立以及工会主席公推直选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由筹备成立工会的有关组织负责。
第五条基层工会直选,可采取以下方式:1、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2、向上级工会提出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成员。
3、宣传动员,公示任职人情况条件.4、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给予公示.5、进行选举,并公示选举结果。
6、将选举结果及材料报上级工会。
第六条工会主席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2、在本单位任职3年以上,是本单位会员并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4、具备本岗位知识,身体健康。
5、在任职期限内,如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申请调动工会工作。
6、符合本单位工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七条基层工会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不得作为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第八条会员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进行直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经上级工会批准,且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可以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直选。
第九条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
基层工会选举办法
基层工会选举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基层工会选举办法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小组成员主持。
三、××工会第×届委员会由×名委员组成,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员由×名委员组成,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
××工会第×届委员会候选人为×名,差额×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为×名,差额×名。
四、××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议名单,经代表讨论,大会通过。
确定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印刷选票,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五、选举××工会第×名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采取两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大会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方能进行。
当选委员须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应选名额最后一位,有两名以上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相等时,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如不同意票数也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六、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本单位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正式代表对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
划写选票时,如同意,请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小方格内划一个“○”;如不同意,就划一个“×”;如弃权,不要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空白的长方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面的小方格内划一个“○”。
七、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监票人、计票人由代表提出,大会通过,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选举的监票、计票工作。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办法
工会换届职工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单位名称]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三、[单位名称]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工会小组推荐、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名,经单位党组织同意,报上级工会审查批准后,提交职工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次职工大会应到会职工[X]人,实到会职工[X]人,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X]%;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
七、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时,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废票。
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时,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
八、选举设监票人[X]名,计票人[X]名。
监票人、计票人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名,经职工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九、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票数。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候选人获得应到会职工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十一、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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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小组成员主持。
三、××工会第×届委员会由×名委员组成,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员由×名委员组成,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
××工会第×届委员会候选人为×名,差额×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为×名,差额×名。
四、××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议名单,经代表讨论,大会通过。
确定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印刷选票,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五、选举××工会第×名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采取两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大会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方能进行。
当选委员须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应选名额最后一位,有两名以上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相等时,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如不同意票数也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六、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本单位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正式代表对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
划写选票时,如同意,请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小方格内划一个“○”;如不同意,就划一个“×”;如弃权,不要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空白的长方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面的小方格内划一个“○”。
七、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监票人、计票人由代表提出,大会通过,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选举的监票、计票工作。
八、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举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九、××第×届工会主席、副主席由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十、本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