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务处理决定书范文_行政公文
税务处理决定书范文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
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税法的概念、税收的本质、税收的产生、税收的作用。
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税务处理决定书,供大家参考!税务处理决定书范文一xx县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我局于20xx年2月7日~20xx年3月27日对你单位20xx年5月16日~20xx年12月31日缴纳地方税情况进行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一)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你单位20xx年度没有取得经营收入,应纳企业所得税为0元。
多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3699.00元。
(二)20xx年度1.企业所得税你单位20xx年度计税发票金额合计4826000.00元。
缴纳20xx 年度企业所得税49.5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xx〕30号)第六条、第八条及《保定市地1 / 14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保地税发〔20xx〕73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72340.50元。
2.印花税你单位20xx年度签署5份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及第三条之规定,少缴20xx年度印花税3642.5元。
其中,(1)少缴20xx年3月份合同印花税2626.7元;(2)少缴20xx年11月份合同印花税1015.8元。
(三)20xx年度1.企业所得税你单位20xx年共开具建筑业发票23张,计税发票金额合计15944000.00元。
缴纳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908.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xx〕30号)第六条、第八条及《保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保地税发〔20xx〕73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238252.00元。
2.印花税你单位20xx年度签署7份合同。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萧国罚〔2010〕19号杭州宏图管桩有限公司:经我局(所)于2009年10月20日至2009年12月17日对你(单位)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情况进行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经查实,你公司存在以下税收违法事实:2008年5月企业购买逆变式CO2保护焊机8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号码为01559039#,金额75213.68元,税额12786.32元,价税合计为88000元;2008年8月企业购买切断机2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号码为01953626#,金额42735.04元,税额7264.96元,价税合计为50000元;以上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你企业在设备购入当月作增值税进项抵扣,上述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08年应补交增值税20051.28元。
二、处罚决定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20051.28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0051.28元。
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计划征收科一楼大厅(银行窗口)缴纳入库(帐号:)。
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精选合集
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市地方税务局****局税务行政惩罚打算书****地税****罚字〔****〕第****号当事人姓名(名称):****市****有限公司地址:****大道****号你(单位)未根据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一案,已经调查终结,现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如下惩罚打算一、违法事实和理由你(单位)已于****年****月****日在****市工商局****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久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应于****年****月****日前来我分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但你(单位)未根据规定期限依法履行该项义务,截至本文书做出之日,已逾期****天。
二、惩罚种类和依据依据《XX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打算对你(单位)处以****元罚款。
三、惩罚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打算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我分局办税服务科缴纳罚款。
告知事项:1.如不服本行政惩罚打算,自收到本打算书之日起,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打算不服,可以自收到复议打算之日起15日内向****区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自收到本打算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惩罚款。
3.对本惩罚打算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XX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实行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地方税务局****局(章)****年****月****日****市地方税务局****局****(科)室印发****年****月****日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第二篇)合同范文标题: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摘要: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税务机关对涉嫌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作出的决定书。
为了使合同内容简洁明了,特制定了如下模板。
税务行政处罚文书
税务行政处罚文书一、案件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对被罚单位/个人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现将案件基本情况及处罚依据予以公示。
二、案件事实被罚单位/个人未按照规定申报或者申报不完整、不准确的纳税情况。
经我局核实,被罚单位/个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 XXXX(违法事实1)XXXX(违法事实1补充说明)2. XXXX(违法事实2)XXXX(违法事实2补充说明)三、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XX条第X款,我局对被罚单位/个人下达如下处罚决定。
四、处罚决定对于被罚单位/个人存在的上述违法事实,我局依法做出如下处罚决定:1. 罚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罚单位/个人处以罚款XX万元。
2. 限期整改:被罚单位/个人须于决定下达之日起XX天内完成整改,并于期限届满前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五、申请复核和应诉期限被罚单位/个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核申请或者申请减轻、豁免税务行政处罚。
同时,被罚单位/个人如需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罚生效方式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七、履行方式被罚单位/个人须于决定生效之日起XX天内,将罚款汇入我局指定的处罚款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副本交至我局。
同时,被罚单位/个人还应按照要求履行限期整改义务,并及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八、处罚期限罚款履行期限为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XX天。
九、违法行为的警示经查,被罚单位/个人的违法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税收征管秩序和公共利益。
提醒其他纳税人要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减少税收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十、附件无十一、公告期限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告2个月,即XX年XX月XX日至XX 年XX月XX日止。
附注:本文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常用税务文书的使用区别
常用税务文书的使用区别能否正确使用税务文书,是检验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质量的重要尺度之一。
如果税务文书使用不加以区别,发生混淆,就会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甚至发生错误,给税收工作造成损失。
因此,税务机关对税务文书的使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让每一个税收征管人员都能正确熟练地使用税务文书,以保证税收执法不出现偏差。
一、《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两者送达程序不同。
在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然后才能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果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税务机关在举行听证会以后,才能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不要求举行听证的,也必须在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3日后,才能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务处理决定书》的作出,就不必事先告知,可以直接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对《税务处理决定书》有异议,应当依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履行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等程序。
二、《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和《催缴税款通知书》的区别《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和《催缴税款通知书》都是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向当事人送达的限期纳税文书,但使用中不能混淆。
1、两者下达的顺序不同。
只有在当事人未按《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前提下,才能向当事人下达《催缴税款通知书》。
如果已经下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就没有必要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2、两者对当事人处理的程度不同。
《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只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税款。
海大师点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云中飞强烈推荐:海大师点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作者:云中飞/thread-4731125-1-1.html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国税稽告[2011]1号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已对北京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因该公司无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国税稽罚〔2011〕2号纳税人识别号:110101600037034纳税人名称:北京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局于2008年7月4日至2008年11月26日对你(单位)1995年6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你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一)少计不计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734,910.32元。
具体情况如下:1、在2001至2002年期间,你公司取得物业费收入2,688,210.64元,未申报纳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2007年12月,你公司冲减前期已经作为其他业务收入的代收业主—美丽佳艺的房租收入4,400,883元,其中有2,285,325元以前年度并未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造成多冲减2007年度其他业务收入2,285,325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直接冲减租金收入是企业常常做的事情,原因是企业将两个业务交椅直接对冲处理,因此租赁收入必须以还原法计算,否则漏缴了两个业务的税费。
3、在1997年至2007年期间,你公司账簿记载销售车位及房租等其他业务收入,由于纳税申报表填写错误,少申报销售车位及房租等其他业务收入2,429,892.77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机关的判断,是申报填写错误,是尊重事实的表现。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罚具体年份第具体编号号_____(被处罚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经我局(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违法事实1、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你(单位)在具体纳税期限内,未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具体税种的纳税情况,也未报送相关的纳税资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2、少申报缴纳税款经核查,你(单位)在具体时间段的经营活动中,通过具体手段,如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方式,少申报缴纳具体税种税款共计_____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证据列举1、税务检查工作底稿,记录了对你(单位)财务账目和经营情况的检查过程和发现的问题。
2、相关的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证明了你(单位)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情况。
3、银行对账单、交易流水等,反映了资金的收支情况,与申报数据存在差异。
4、询问笔录,对相关人员的询问记录,证实了你(单位)的违法事实和手段。
三、处罚依据及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鉴于你(单位)的违法情节较轻,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_____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你(单位)少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决定对你(单位)追缴少缴的税款_____元,并加收滞纳金_____元,同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具体比例的罚款_____元。
税务局(稽查局)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务局(稽查局)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不罚〔〕号
:
经我局(所)
,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鉴于上述税收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或者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五年后发现的案件作出决定时使用。
3、“经我局(所)”:横线处填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情况进行检查”,或者“对你单位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4、“上述行为违反规定”横线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正文直接填写相关法律规定条款。
5、“鉴于上述税收违法行为”:横线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显著轻微,且能主动改正;或者属于超过五年被发现的违法行为。
6、“向”横线处填写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
7、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8、文书字轨设为“不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不罚”。
9、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三份,一份送纳税人或者扣
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一份送征收管理单位,一份装入卷宗。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缴费人或者其他义务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决定书。
它是税务机关履行税收监管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旨在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促使纳税人、缴费人或者其他义务人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处罚决定的依据、事实和理由,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等。
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对违法行为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多种处罚措施。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决定、口头决定或者其他形式,但必须明确告知被处罚人的权利和义务。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定程序应当符合法定程序,保障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机关在制定处罚决定书时,应当依法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充分考虑事实和证据,确保处罚决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行是保障税收法律权威的重要环节。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对处罚决定书进行执行,确保处罚决定的及时履行和有效实施。
对于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以保证处罚决定的贯彻执行。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作用不仅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更重要的是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是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公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向社会公众宣传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或者其他义务人的税收意识和遵法意识,促进税收的规范征收。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税务机关在制定处罚决定书时可能存在解释不一致的情况,导致处罚决定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其次,一些税务机关在执行处罚决定书时可能存在滥用职权、违法操作等问题,损害了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开发布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些处罚决定可能未能及时为社会公众所知晓。
一份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五个问题的延伸学习【经验】
一份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五个问题的延伸学习导读:未计提销项税简直无语,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论是否为关联方.一份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五个问题的延伸学习雷勃动力传动(漳州)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漳国税稽罚〔2016〕23号违法事实: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通过对你公司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和纳税申报信息以及相关涉税资料的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你公司存在购进货物销售给关联客户未计提销项税额的问题.2013年含税发生额303,778.75元,2014年含税发生额375,797.33元.(证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雷勃动力传动(漳州)有限公司取得运费、杂项收入情况明细表》,为海外兄弟公司提供服务的说明,服务协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明细账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学习:未计提销项税简直无语,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论是否为关联方.(二)你公司购进货物用于赠送客户未视同销售处理,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你公司在”交际应酬费”科目列支赠送客户蓝牙音响、移动电源等礼品,2013年发生额71,590.00元(含税),2014年发生额61,208.00元(含税).(证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雷勃动力传动(漳州)有限公司”交际应酬费”科目列支礼品明细表》,交际应酬费科目明细账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学习:对于交际应酬赠送礼品是视同销售还是进项税额转出有很多观点,个人认为,要分清”交际应酬所用货物”和”交际应酬消费的货物”这两个概念.”交际应酬消费的货物”不包括作为交际应酬费核算,但并未在应酬过程中直接消费掉的货物.也就是在应酬过程中作为礼品送出的自产或外购的货物,因为未被直接消费掉,所以应按无偿赠送作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额,同时对于这一类”交际应酬所用货物”其购进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对于”交际应酬消费的货物”由于增值税的链条就此中断,因此不可抵扣.(三)你公司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扣除因特别纳税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而加收的企业所得税利息.你公司2013年度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企业所得税利息297,284.51元.其中,因特别纳税调整纳税补缴2009年企业所得税670,573.73元,加收利息96,529.55元,补缴2010年企业所得税2,060,154.12元,加收利息200,754.96元.上述特别纳税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而加收企业所得税利息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证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雷勃动力传动(漳州)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明细表》,特别纳税调整通知书、2007-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项目表、各项税收应补(退)明细表、转让定价同期资料、营业外支出科目明细账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 学习: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121条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补征的税款所加收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但对于银行罚息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因为企业逾期还款被银行加收的罚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的行政性罚款,所以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这种处罚,属于行政性罚款,企业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或者违反合同交付的违约金属经营性罚款.行政性罚款,其大多依据的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经营性罚款,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给予的处罚.对于这两类性质不同的罚款,在计算企业所税时其税务处理不同.再者,公司在海关缴纳的进口增值税缓息费用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因为,缓息是对因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导致到期合同不予延期、按内销处理的,根据填发海关税款缴款书的上一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征收缓税利息.缓税利息是企业正常经营行为造成的,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的行政性罚款.因此,公司缴纳的缓息费用应可以在税前扣除.(四)你公司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列支员工旅游费用支出.2013年发生额104,883.00元,2014年发生额201,012.00元.(证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雷勃动力传动(漳州)有限公司2013-2014年度旅游费用发生情况明细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明细账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学习:对于员工的旅游费支出,很多企业都会计入”福利费”,但严格来讲是有争议的,包括不同地区掌握的尺度也是不一样的,以文件或解答形式允许列支福利费的省市有宁波地税、苏州地税、青岛国税以及浙江国税.但河北国税、辽宁地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的解答中是不允许计入福利费的,理由是与生产经营无关.(五)你公司在”其他费用”科目列支公司高管的小孩学费、校车费、注册费等.2013年发生额162,408.00元,2014年发生额237,248.00元.(证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雷勃动力传动(漳州)有限公司2013-2014年度小孩学费、注册费等发生情况明细表》,其他费用科目明细账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 学习:对于外籍高管的子女的教育费用是否可税前列支,目前的税收政策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税务机关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般会判定为不属于企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也不能计入福利费,这一点宁波国税局有明确的答复.所以,一般外资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可以将外籍人员子女教育经费部分转换成外籍人员工资,这样就规避企业所得税不能扣除的问题.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经审理后,本局于2016年10月18日向你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你公司未向本局提出申辩,在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未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 税务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对问题1,你公司购进货物销售给关联客户应按规定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2013年应补计提销项税额44,138.79元,2014年应补计提销项税额54,603.03元.由于此部分收入为含税收入,故应将补计提的销项税额涉及的收入调减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由于你公司代关联客户购进货物时是按购进金额加价6%收费并申报营业税金及附加,此部分营业税金及附加已在税前申报扣除,应作纳税调增.故2013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4,138.79-44,138.79×5%×(1+12%)=41,667.02元,2014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4,603.03-54,603.03×5%×(1+12%)=51,545.2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50号)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问题2,你公司购进蓝牙音响、移动电源等礼品用于赠送应按规定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2013年应补计提销项税额10,401.97元,2014年应补计提销项税额8,893.47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附件2”……上述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的规定,经逐期调整,你公司2013年1月-2015年01月应补缴增值税共计118,037.26元.(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前款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规定,对问题3,你公司2013年度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列支企业所得税利息,应调增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97,284.5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2006〕41号)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的规定,对问题4,员工旅游费用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2013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4,883.00元,2014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012.00元.对问题5,公司高管的小孩学费、校车费、注册费等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2013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2,408.00元,2014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37,248.00元.你公司2013-2014年度合计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297,284.51+104,883.00+201,012.00+162,408.00+237,248.00-41,667.02-51,54 5.26)×25%=227,405.81元.以上合计应补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18,037.26+227,405.81=345,443.07元(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以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2015年第4号)中《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类第16条”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5年内首次发现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罚款.”对你公司上述违法事实(一)至(五)导致少缴的税款345,443.07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罚款=345,443.07×50%=172,721.54元.。
地税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地税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甲方:地税局
乙方:纳税人(姓名)
案由:逃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证,乙方存在逃税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的规定。
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地税局决定对乙方做出以下处罚决定:
一、案情简述
乙方为某公司的注册税务代理人,负责处理该公司的纳税事务。
在税务审核过程中,地税局发现乙方对公司的纳税申报存在虚假行为,故对乙方进行了调查。
二、诉讼及调查过程
地税局依法对乙方进行了询问,并获取了相关证据,证明乙方存在逃税行为。
地税局对乙方的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充分听取了乙方的陈述。
三、违法事实和证据
1.乙方虚假填报纳税申报表。
根据调查,乙方在公司的纳税申报表中故意隐瞒收入,虚报支出,以此逃避应纳税款项。
2.乙方伪造凭证。
乙方伪造了一些公司业务和费用的凭证,以此掩
盖公司实际的利润水平,从而逃避纳税责任。
四、适用法律和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XX条第X款和第X款的规定,对乙方的上述行为应予处罚。
五、处罚决定
1.对乙方处以罚款xxxx元,并要求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2.责令乙方立即补缴漏缴的税款,并自行纠正错误的纳税申报表。
3.将乙方的这一行为记录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系统,并通报给乙方
所在的公司,并将相关信息上报至公安机关。
六、申诉权
乙方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地税局提出行政复
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地税局(盖章)
日期:。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尊敬的申请人:
您的申请已经收悉,根据《税务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规,经
我部门的审查和调查,现决定不予给予您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1.1 案件名称: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1.2 案件编号:[案件编号]
1.3 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名称:[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联系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
系号码]
住所地质(或居民联系住址):[住所地质/居民联系住址]
二、案件事实及理由
2.1 案件事实
[详细描述案件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相关行为等]
2.2 相关法规
[相关法规名称及概要内容]
2.3 分析与理由
[根据相关法规,将案件事实与法规进行分析、解释和论证,说明为何不予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的理由]
三、决定依据
根据以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不予给予您税务行政处罚:[法规名称、法规/条款、内容摘要]
四、决定
4.1 决定
经对您的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和审查,充分考虑案件事实、相关
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行决定不予给予您税务行政处罚。
4.2 建议事项
针对您在税务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事项:
[针对具体情况给出合适的建议]
五、附件
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附件名称及相关说明]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本文档中涉及的法律名词,提供以下法律名词及注释:
[法律名词及其注释]
请您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最后,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祝好!
[签署人]
[签署日期]。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地税()罚字[ ]第号被处罚人:税务登记证号:住址:违法事实(见右侧内打√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缴款书号或罚款收据号经查,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1、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逾期天)2、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逾期天)3、未按照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4、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换证手续;5、有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须用文字具体说明)责令你(单位)于7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严格依照税法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处罚施细则》)第条第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大决定写)元角分。
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依据则》)第条第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大写)元角分。
税务机关(盖章)____年__月__日1、限你(单位)于接到本决定后15日内到开户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按日加处3%罚款。
告知2、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事项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联送达当事人1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地税()罚字[ ]第号被处罚人:税务登记证号:住址:违法事实(见右侧内打√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缴款书号或罚款收据号经查,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1、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逾期天)2、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逾期天)3、未按照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4、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换证手续;5、有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须用文字具体说明)责令你(单位)于7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严格依照税法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管理部门的规定,我局对涉及的纳税人进行了税务监督和稽查,初步发现其存在税务违法行为。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本局拟对其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我局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批准对涉案纳税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
二、案情细节1. 纳税人基本情况描述涉案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 涉案行为描述详细描述涉案纳税人的涉嫌税务违法行为,包括税收违法行为的类型、时间、地点等。
3. 调查过程在此章节中,详细陈述涉案纳税人的税务监督与调查过程。
包括:信息收集、调查方法、证据搜集、调查人员的培训与专业背景等内容。
4. 证据分析在此章节中,对涉案纳税人的证据进行详细分析,包括证据的来源、真实性、可信度等方面。
5. 法律适用和理由在此章节中,对涉案纳税人的税务行为进行法律适用和理由的详细说明,解释为何决定不予税务行政处罚。
6. 处罚依据和依据说明在此章节中,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并对其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
7. 法定程序及合法权益保障此章节中,陈述对涉案纳税人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所采取的法定程序,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8. 审批意见和决定在此章节中,详细描述经审核和讨论后的审批意见和最终决定:不予税务行政处罚。
三、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相关证据材料清单罗列出涉案纳税人的所有相关证据材料清单,包括调查报告、财务报表、税务缴纳记录等。
2. 法律依据文件罗列出与本案相关的法律依据文件清单,包括税法、税务管理法规等。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纳税人识别号(TIN):纳税人识别号是一种在税务管理中用于标识纳税人身份的编号。
2.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不予税务行政处罚是指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情况特殊等合理情况下可决定不予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五、全文结束。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使用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设置。
2.适用范围:在对公民处以50元(含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含1000元)以下罚款,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时使用。
3.填写说明:
(1)被处罚人名称:单位被处罚的,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被处罚
的,填写个人姓名。
(2)被处罚人证件名称:单位被处罚的,填写税务登记证件,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被处罚的,填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
(3)证件号码:单位填写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填写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
(4)缴纳方式:如果是当场缴纳,在“□1”内打“√”,如是指定缴纳在“□2”处打“√”,在“”填写缴纳地点;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一份,征收部门一份。
税务行政处罚相关文书
税务行政处罚相关文书【税务行政处罚相关文书】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税务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正式文书。
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份:1. 违法行为的事实陈述:详细陈述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及相关事实,包括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主体等。
2. 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说明对该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
3. 被处罚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通知被处罚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告知相关流程和要求。
4. 处罚的内容和形式: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被处罚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具体说明处罚的内容和形式。
5. 处罚决定的执行和申诉的途径:告知被处罚人应当如何执行处罚决定,并明确申诉的途径和程序。
二: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是税务行政部门对被处罚人进行告知的文书。
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份:1. 违法行为的事实陈述:简要陈述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及相关事实,提醒被处罚人了解自己的违法行为。
2. 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说明对该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
3. 处罚的内容和形式:明确对被处罚人的处罚内容和形式,提醒被处罚人应当履行何种义务或者接受何种制裁。
4. 处罚决定的执行和申诉的途径:告知被处罚人应当如何执行处罚决定,并明确申诉的途径和程序。
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税务行政部门对将要处罚的事项进行告知的文书。
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份:1. 违法行为的事实陈述:详细陈述将要处罚的违法行为及相关事实,向被处罚人清晰地描述其违法行为。
2. 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说明对该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
3. 处罚的内容和形式:明确将要对被处罚人采取的处罚内容和形式,并告知被处罚人应当履行何种义务或者接受何种制裁。
4. 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告知被处罚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明确相关流程和要求。
5. 申请听证的途径:告知被处罚人如何申请听证,并说明相关流程和要求。
【附件】:根据具体情况附上相关证据、报表、照片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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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__________地税简罚____号被处罚人名称被处罚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处罚地点处罚时间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缴纳方式□1.当场缴纳;□2.限15日内到银行缴纳。
罚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告知事项1.责令你单位于7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严格依照税法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2.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依法向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3.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自缴款期限届满次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4.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经办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税务机关__________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设置。
2.适用范围在对公民处以50元含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含1000元以下罚款,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时使用。
3.填写说明1被处罚人名称单位被处罚的,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被处罚的,填写个人姓名。
2被处罚人证件名称单位被处罚的,填写税务登记证件,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被处罚的,填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
3证件号码单位填写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填写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
4缴纳方式如果是当场缴纳,在□1内打√,如果是在银行缴纳在□2处打√。
5向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横线处填写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横线处填写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区、县。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萧国罚〔2010〕95号萧山市二垦酒业有限公司:我局(所)于2009年12月28日对你(单位)依法进行了税务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一)、增值税方面1、你公司2009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开具送货单35份,白酒销售金额小计98669.35元(含税),随同白酒销售的包装物收入小计9305.00元(含税),应纳增值税3144.88元,已纳增值税1429.89元,少缴增值税1714.99元;2、你公司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购进酒糟295吨,未按规定进帐,全部对外销售,但未申报纳税,经计算,少缴增值税3030.30元(酒糟平均销售价格按每公斤0.3108元计算);3、你公司2008年1月至2008年10月帐外酒糟销售收入19500.00元,未申报纳税,少缴增值税1103.77元;4、你公司2009年1月至10月购进酒精20.99吨,未按规定进帐,全部对外销售,未申报纳税,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少缴增值税3262.84元。
以上1至4点合计少缴增值税9111.90元。
(二)、消费税方面1、你公司2009年8月8#凭证,按白酒销售数量533公斤,提取消费税533.00元,但在2009年8月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时,按0.20元申报,少申报消费税532.80元;2、你公司2009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开具送货单35份,白酒销售金额小计98669.35元(含税),随同白酒销售的包装物收入小计9305.00元(含税),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消费税20965.89元,已纳消费税9550.59元,少缴消费税11415.30元;3、你公司2009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开具送货单35份,白酒销售数量小计54264斤,按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消费税27132.00元,已纳消费税5234.70元,少缴消费税21897.30元;4、你公司2009年1月至10月购进酒精20.99吨,未按规定进帐,全部对外销售,未申报纳税,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少缴消费税5438.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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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萧国罚〔2009〕187号
杭州金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经我局(所)于2009年8月20日至2009年9月25日对你(单位)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情况进行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2009年8月21日对你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你公司法人代表的办公室,发现一本笔记本和一叠收款收据,笔记本上分月记录了发货数据。
经核实,这些货物都是销售给宁波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与你企业开给宁波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一致;收款收据上记录的是出售废料的收入,这些收款收据没有申报销售收入。
这叠收款收据共7张,2007年3份,号码0049702,金额5500元;0049709,金额3690元;0049720,金额6900元。
2008年度4份,号码为:0049727,金额6160元;0049732,金额3480元; 0049738,金额9100元; 0049747,金额3840元。
合计:2007年度匿报废料销售收入16090元(含税收入);2008年度匿报废料销售收入22580元(含税收入)。
具体补税情况如下:
(1)你公司2007年度匿报废料销售收入16090元(含税收入),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补增值税2337.86元;应补企业所得税3713.08元.
(2)你公司2008年度匿报废料销售收入22580元(含税收入),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补增值税3280.85元。
应补企业所得税3859.83元。
综上合计应补增值税5618.71元,应补企业所得税7572.91元,合计补税13191.62元。
二、处罚决定
你公司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构成偷税,决定对你单位处罚款13191.62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3191.62元。
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计划征收科一楼大厅(银行窗口)缴纳入库(帐号:)。
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
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