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1)
商业企业批发商品购进的核算内容
商业企业批发商品购进的核算内容(一)账户设置1.“商品采购”账户,属资产类账户。
用来核算商品购入、在途、验收入库和货款结算以及计算商品采购成本。
企业从国内采购或国外进口的各种商品,不论是否进入本企业仓库,凡是通过本企业结算货款的,都在本账户进行核算。
它的借方登记购入商品付款数;贷方登记转入“库存商品”账户的商品采购成本,期末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在途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
如果企业不需要计算商品采购成本,也可将该账户改为“在途商品”账户,用以核算商品在途和待点验情况。
该账户应按供货单位、商品类别等设置明细账。
企业经营进、出口商品的,可根据需要分别按进口商品采购和出口商品采购进行明细核算。
2.“库存商品”账户,属资产类账户。
用来核算全部自有的库存商品,包括存放在仓库、门市部和寄存在外库的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管、代销的商品,陈列展览的商品等。
借方登记由“商品采购”账户转来购入商品的采购成本及盘盈之数;贷方登记商品销售及盘亏之数,期末余额表示库存商品的实存数额。
该账户可按商品类别、品名、规格、等级、存放地点等设置明细账。
(二)商品采购成本的确定1.国内购进用于国内销售和用于出口的商品,以进货时所支付的价税款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增值税款后的数额作为采购成本,购进商品所发生的进货费用作为当期损益列入经营费用。
2.企业进口的商品,其采购成本包括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关税和佣金。
如以离岸价格成交的,其离岸后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费、保险费等,亦应计入采购成本。
3.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品,其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税款,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数额。
4.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其采购成本为支付的收购价款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款后的数额。
(三)本地购进的核算本地商品购进,由于企业与供货单位在同一城市,商品验收与货款结算一般在同一天办理。
[例] 某商业企业向本市新海内衣厂购进42支男棉毛衫1 000包(一包10件),每包单价86元,计86 000元;进项税率17%,计14 620元。
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
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郎菁【摘要】针对会计准则中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的会计规定,给出了三种会计处理办法,并分析其各方法的适用情况.【期刊名称】《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年(卷),期】2017(030)005【总页数】2页(P30-31)【关键词】进货费用;进价金额核算;售价金额核算【作者】郎菁【作者单位】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 41011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31.4会计中对于外购存货初始成本的确定,无论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其规定都是一致的。
即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外购存货的成本由买价和进货费用两部分构成。
对于商品流通企业外购存货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笔者认为可以用以下三种方法:方法一:与非商业企业相同,进货费用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
我们知道,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计价有按进价金额核算和按售价金额核算两种方法。
进价金额核算类似于制造企业原材料按实际价格核算,对于“库存商品”账户,借方按照每次入库商品的数量乘以每次进货的进价计算其入库商品的成本,贷方发出商品的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认定法,将发出商品的价格乘以每次发出商品的数量即为发出商品的成本。
其账务处理如图1所示:其相关账务处理如下(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①货到款付(或款未付):借:库存商品(进价+进货费用)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②款付货未到:借:在途物资(进价+进货费用)贷:银行存款待其入库时:借:库存商品(进价+进货费用)贷:在途物资③发出存货时,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认定法确定的发货价格: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如果企业不需要核算商品进销差价,则可以采用方法一,即将买价和进货费用都计入“库存商品”这一个账户。
方法二:将进货费用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分别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留存部分的进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商贸企业采购费用的会计处理
商贸企业采购费用的会计处理惠媛媛摘要:伴随着时代的迅速发展,国内会计制度发生了相当大的改变,与此同时商贸企业在会计的处理方法上,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在新时期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商贸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基础的会计制度,并根据会计制度的变化,加强对采购费用的会计处理思路,提高会计处理的完善性。
本文主要研究了商贸企业采购费用的会计处理办法,并提出了相应的实践思路。
关键词:商贸企业;采购费用;会计处理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国内的市场经济机制得到了持续的完善和优化,相应的商贸企业各项经营所产生的费用也可以进行更加明确的会计管理,尤其是在税法和会计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商贸企业所需要遵守的会计条款变得相对较多。
在这样的状况下,商贸企业需要针对采购费用进行科学的会计处理。
对于商贸企业而言,采购属于最为主要的活动之一,为商贸企业提供了经济流动的可能性,并且极大地改善了企业效益。
但是在时代的持续发展当中,相应的商贸企业采购费用也变得相对较为复杂,不仅包括采购时候的费用,还包括进货费用、加工费用、存货费用等内容。
这时候的采购费用所需要展开的会计处理便变得相对较为复杂,不容易在较短的时间里轻松地实现。
商贸企业有必要紧紧跟随会计制度和税法条例的变化,不断调整自身的会计处理方式,尽可能针对不同的采购费用内容,实现强有效的会计处理过程。
一、商贸企业采购费用的变化在国内会计制度的持续变化当中,相应的进货费用也有了较大的变化,即采购费用,这一费用的改变,直接使得基础的会计处理规范发生了一定的改变。
全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提出:新时期的采购费用不能再集中在采购这一费用上,转而需要包括运输费用、存货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对于存货费用的定义,当前的会计制度主要将这一内容规定为存货时候的买进价格和进货时候的采购费用。
在现有的商贸企业采购过程中,对于采购费用的计算已经发生了改变,那么相应的进货费用也有必要进行调整,可以选择直接进入进货,也可以选择期末中分摊。
《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财政部将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其中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下面是中国人才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欢迎阅读与借鉴。
一、商品存货的成本本准则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企业(商品流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周转材料的处理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一)可变现净值的特征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价。
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
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这些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二)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
(三)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新会计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汇编
新会计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1、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存货的买价和进货费用。
进货费用包括商品采购时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中的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商品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以及应计入商品采购成本的各项税金。
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进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进入期末存货成本。
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当期损益。
2、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销项税-本期进项税-上月留低进项税应交教育费附加=本期应交增值税*3%应交城建税=本期应交增值税*7%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一一教育费附加以银行存款交纳税费借: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 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若增值税当月未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下月交纳未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3、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购进商品时: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贷:商品销售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销售成本:借:商品销售成本贷:库存商品101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现金和各种外币现金设置现金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102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国际信用证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商贸小规模企业账务处理流程及规范
商贸小规模企业账务处理流程及规范八:往来账户及现金、银行结算方面账务处理:(1)、预收账款:取得进账单或银行其他结算方式,收到订金或以前月份货款时。
摘要应填写:收款(安居)借: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贷:213101预收账款---公司全称或113101应收账款---公司全称(2)、其他应付款:A、取得进账单或银行其他结算方式,收到其他单位或个人借于企业款项时。
摘要应填写:收到借款(安居或个人全称)借: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贷:218101其他应付款---(公司或个人全称)提示:有借款达到10万元或以上时要附借款合同。
B、假设用现金及银行结算方式还款时:摘要应填写:还款(安居或个人全称)借:218101其他应付款---(公司或个人全称)贷:1001库存现金或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C、新成立公司筹办期间或企业资金不足时股东垫付备用金摘要应填写:股东垫付备用金(个人全称)借:100201库存现金贷:218101其他应付款---(个人全称)(3)、取得基本账户银行支票存根时摘要应填写:提现借:1001库存现金贷: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4)、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纳税行做相反分录摘要应填写:存现或存税款(5)、上缴国税摘要应填写:上缴1月份国税借:217103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100203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纳税行)(6)、上缴地税摘要应填写:上缴1月份地税借:217105应交税费---城建税借:217106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借:217107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借:217108应交税费---堤围费贷:100203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纳税行)(7)、摘要应填写:上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借:217109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100203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纳税行)(8)、预付账款:用支票等其他银行结算方式预付订金或支付货款时摘要应填写:付款(安居)借:115101预付账款---公司全称或212102应付账款---公司全称贷: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9)、其他应收款:A、用支票等其他银行结算方式借款给企业时摘要应填写:借款(安居)借:113301其他应收款---公司全称贷: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B、用现金或者银行结算方式收取借款时:摘要应填写:收回借款(安居)借:1001库存现金或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贷:113301其他应收款---公司全称(10)、各银行内部转账时(比如转税款)摘要应填写:内部转款借:100203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纳税行)贷: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11)、收到承兑汇票(若同时背书,可提供复印件入账)、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提供复印件)、贴现:摘要应填写:收到承兑汇票(安居)借:111101应收票据---公司全称贷:113101应收账款---对应公司全称摘要应填写: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借:212102应付账款---公司全称贷:111101应收票据---公司全称摘要应填写:承兑汇票贴现(安居)借: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借:550304财务费用---贴现息(银行存款小于票面金额记入借方,银行存款大于票面金额记入借方红字)贷:111101应收票据---公司全称(12)、支付银行发生的手续费。
商业企业商品购进的账务处理
商业企业商品购进的账务处理(一)账户设置商品购进过程,是货币资金转化为商品资金的过程。
购进的商品应用商品实际进价核算。
购进时,应记入“商品采购”账户,以核算商品采购成本。
但由于零售商品实行“售价金额”核算,购入商品在验收入库时,不是按照原来进价而是按照售价记入“库存商品”账户。
这样“库存商品”中就包括商品的实际进价和未实现的进销差价(含销项税额)两部分。
为了真实反映财产情况,在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账户的同时,还必须要将商品进价和售价之间的差额另设“商品进销差价”进行登记。
“商品进销差价”账户是资产类账户,实质上它是资产的调整账户,对库存商品起调整作用。
贷方登记购进商品售价大于进价的差额、商品调价以及财产溢余增值等因素增加的差价;借方登记购进商品售价小于进价的差额、销售商品已实现的差价以及商品短缺和调价减值等而转销的差价,余额表示库存商品的进销差价。
(二)购进商品的处理办法实行增值税后,零售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比批发商品较为复杂,既要保持多年形成的售价核算方法,又要按照增值税的要求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交税金等有关内容,因此,在核算上要求采用一种简便可行的办法。
目前大多数企业对零售商品购进作如下处理:在购进时按不含税成本记入“商品采购”账户;按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全部价税总额付款数记入“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账户。
而在商品入库时,则按含税的售价记入“库存商品”账户;按含税的进销差价记入“商品进销差价”账户,按不含税的进价转销“商品采购”账户数额。
具体地说,由于商品交接货和结算方式不同,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1.本地商品购进。
本地商品购进,一般是购进和货款结算同时办理的。
财会部门应根据实物负责小组转来的商品入库验收单、专用发票和付款凭证入账。
[例]某商店从本市某公司购入小百货一批,计进价6 000元,售价7 200元(不含税),进项税额1 020元。
货款以转账支票付讫,商品由百货组验收,按专用发票,作会计分录如下:(1)支付价款时,按商品进价、进项税额分别转账:借:商品采购——百货组 6 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020贷:银行存款 7 020(2)商品入库时,为简化库存商品日常核算工作,平时营业柜组以库存商品售价(进价+毛利)加上销项税额入账(设销项税率为17%),商品入库时的售价应包含销项增值税在内。
新会计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新会计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1、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存货的买价和进货费用。
进货费用包括商品采购时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中的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商品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以及应计入商品采购成本的各项税金。
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进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进入期末存货成本。
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当期损益。
2、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销项税-本期进项税-上月留低进项税应交教育费附加=本期应交增值税*3% 应交城建税=本期应交增值税*7%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以银行存款交纳税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若增值税当月未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月交纳未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3、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购进商品时: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贷:商品销售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销售成本:借:商品销售成本贷:库存商品101现金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现金和各种外币现金设置“现金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1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国际信用证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新准则下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一改以往将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做法,而规定将进货费用计入商品成本。
本文介绍商业企业进货费用计人成本费用的制度沿革、执行新准则的企业进货费用计入商品成本可选择的方法,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商品流通企业(简称商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统称为进货费用。
进货费用包括商品采购时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中的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商品入库前挑整理费用,以及应计入商品采购成本的各项税金等。
应计入采购成本的各项税金,包括购买商品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一、进货费用的会计和税收处理规范的变更(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变更。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以前的会计制度都规定: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经营费用、营业费用)。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的采购成本,则包括存货的买价和进货费用;1号准则的《应用指南》更明确规定:(1)商业企业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商品存销情况进行分摊;(2)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人期末存货成本;(3)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二)税法规定的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 84号)规定:商业企业购入存货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桃选整理费等购货费用,可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规定: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等,以购进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取消了上述将进货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
会计实务: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的处理方法
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的处理方法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费用按现行制度规定列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所购商品的成本。
如此处理,有其原因和优点,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现分析如下。
将进货费用列入当期损益的处理方法与1993 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前商业、粮食、供销、图书发行等企业的做法是不一致的。
在物资供销企业,原制度是将其作为待摊进货费用处理的。
在外贸企业,原来是将其计入商品进价的。
1993 年会计制度改革,统一了核算方法,要求将其一律列入当期损益,使相同的业务在该行业中的处理方法归于一致,应该说是一大进步,但仍不够彻底。
这样处理的原因有以下几点:①商品流通企业尤其是商业企业所购商品的品种繁多,不象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那样进料品种较单一。
若将进货费用在不同的商品品种之间进行分摊,势必会加大核算工作量,浪费诸多人力。
故为了简化核算手续,一次列入当期损益。
②为了提供商品的原进价,便于计算已销商品的毛利。
③为了扭转企业虚盈实亏的局面。
从以上理由不难看出,将进货费用列入当期损益,便于操作,减少了核算工作量,虽然对改变企业虚盈实亏有一定的作用,但却不符合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首先,不符合历史成本计价原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而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是由购货价格和附带成本构成的。
商品流通企业将构成外购商品成本的进货费用列入当期损益,使企业取得的商品不能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全面反映。
无论是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还是实行售价金额核算法,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商品存货都是按进价成本列示在“存货”项目中的,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不符合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也不符合客观性原则。
其次,不符合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
将进货费用列入当期损益,使进货费用从当期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
而当所购入的商品没能在当期销售尤其是在跨年度销售的情况下,该批商品的进货费用是从其他商品的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的,不符合配比原则。
商业企业会计核算
商业企业是从事商品流通(买卖)的独立核算企业。
商业企业的经济活动主要是流通领域的购销存活动。
商业企业包括了商业零售企业和商业批发企业。
本文侧重介绍商业零售企业、商业批发企业采购成本和销售成本的核算。
第一节商业零售企业成本核算一、商业零售的经营特点商业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是从批发企业和生产单位购进工农业产品,供应给城乡居民和集体消费者的活动。
其经营特点是:1.直接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交易次数频繁,数量零星。
2.交易方式主要包括一手钱、一手货的现金交易和集中收款,货款分管方式。
3.零售业的库存商品一部分存放于仓库,另一部分存放于柜组。
柜台与仓库的商品一般由同一实务负责人经营。
由于零售经营的这些特点,对销售的商品,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
二、售价金额核算法下采购、入库与销售的核算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商品零售企业采购商品的入库和销售商品的发出,都按售价进行核算。
而将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进行核算。
在商品销售以后,再按进销差价率将进销差价分配给已销商品,从而将已销商品的售价成本调整为进价成本。
最后计算出损益这样一种核算方法。
(一)售价金额核算法的账户设置商业零售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需要设置如下会计账户。
1.“商品采购”或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商品流通企业商品采购中发生的采购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的采购成本包括了采购价款和进货费用两部分,但如果将进货费用进行单独归集或将进货费用直接计入销售费用的情况下,商品采购账户核算的采购成本只包括商品的买价,而不包括进货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商品的采购成本,贷方登记到达并验收入库商品的采购成本。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的是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但商品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在途商品的实际成本。
该账户可按商品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该账户也可用“在途商品”账户代替。
2.“库存商品”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入库商品的销售金额。
(售价金额是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毛利,再加上销售商品应收取的增值税。
会计实务:零售企业商品购进的一般账务处理
零售企业商品购进的一般账务处理
零售企业购进商品,应根据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销货金额,借记“物资采购”账户,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额以及付款情况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或“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账户,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账户。
商品人库时,按商品的含税售价借记“库存商品”账户,按不含税的进价贷记“物资采购”账户,再按两者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例如,天隆商场为从事商品零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购进空调器50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单价2 500元,金额125 000元,增值税额21250元;该空调器的含税零售价为3 510元/台;商品已验收人库,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则天隆商场会计处理如下:
(1)购进商品,支付货款时:
借:物资采购125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1 250
贷:银行存款146 250
(2)商品验收人库时:
借:库存商品175 500
贷:物资采购125 000
商品进销差价50 500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商业企业收取各项费用的税务与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商业企业收取各项费用的税务与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国税发[2004]136号文《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范了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流转税的征收政策。
但在实务中,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费用还存在着多种形式,同时,商业企业收取的各种形式的费用在会计上如何处理,现行会计制度也没有统一的规定。
一、商业企业收取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关系各项费用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1.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关系,且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
会计上应将其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流转税上,按136号文第一条规定,应征收营业税。
例1: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乙企业是其常年货物供应方。
2004年甲企业共向乙企业购货20万元,并向乙企业收取货物整理等费用2万元。
根据136号文,甲企业应交营业税:2万元×5%=0.1万元。
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2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
同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1000
2.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关系,且商业企业未向货物供应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
此时,因商业企业未发生营业税应税劳务,因此,税务上不能按136号文第一条的规定缴纳营业税,会计上也不能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其会计与税务处理,应当依据财。
商业进货费用会计核算模式分析
商业进货费用会计核算模式分析摘要:对于商业会计而言可以采用特定多重模式,包括:①采购本钱法;②汇合分配法;③即期损益法来核算商业进货费用。
针对这三种商业进货费用会计核算模式,本文从账务处理办法、适用性、优缺点和概念几个方面对其进行了全面地解析。
关键词:商业进货费用;会计核算;模式一、采购本钱法在商品采购的过程中,商品流通企业的存货采购本钱应当包含下列几个方面,包括:保险费、装卸费、运输费以及其他可划分在存货采购本钱中的进货费用,这是依据存货应用指南中第一层本意进行考量的。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即在商品采购本钱中直接全额计入商品进货费用的核算办法便成为采购本钱法。
所有行业会计的常规办法便是采购本钱法,对于商业会计而言,其存货准那么也提倡应用这一办法。
这种办法具备下列优点,即:商品进价指标能够得到合理确定,商品采购费用得到及时考核,商品采购本钱实现全面核算,具备严格的手续保证精准的账务数据。
它的缺点在于很难有力展开会计管理工作,商品采购的种类、批次以及来源都需要进行划分,这将为核算过程带来很大工作量。
有些对外进口企业、农副产品收购企业和国内批发商业企业并不拥有较多商品品种规格,而又需要较多的商品采购费用,对于这些企业而言最为适用的便是采购本钱法。
少数零售商业企业也可以采用这种核算办法,从而对商品采购本钱做到系统反映,实现商品采购费用发生情况的严格控制以及加大管理商品采购的力度。
通常来讲,商业企业认为商品自身价值〔即买价〕的必要组成局部便包括商品采购费用,应当在商品采购支出总额中将其与商品的购置价款〔即货款〕一并全部计入,这种同步和并发要通过“库存商品〞科目〔商品入库后〕核算或“在途物资〞科目〔商品入库前〕核算,也称之为采购本钱法。
初始进价法为商业会计中采购本钱法的实质,它的核算通式:“商品进价金额=商品采购费用+商品购置价款=商品采购本钱。
〞为更加明确地处理账务,商业会计应当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否以及商品采购入库前后进行辨别。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材料采购实务处理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材料采购实务处理1.存货的类别(1)原材料。
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2)在产品。
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生产物,包括正在各种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3)半成品。
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但不包括从一个生产车间转给另一生产车间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成本的自制半成品,这类自制半成品属于在产品。
(4)产成品。
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5)商品。
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6)包装物。
指为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
其主要作用是盛装、装潢产品或商品。
(7)低值易耗品。
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工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
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基本不变。
(8)委托代销商品。
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注意,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因用于在建工程,其价值是分次转移的,并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作为存货核算。
企业的特种储备以及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资产也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而也不属于企业的存货。
2.材料采购的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通过“材料采购”科目进行核算。
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与比较
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与比较【摘要】商品流通企业在购进商品过程中会发生运输、装卸、保险、商品自然损耗等进货费用。
本文分析了新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对进货费用的三种不同处理方式及各种处理方式的优缺点,并建议商品流通企业应采用先设置“进货费用”进行归集,期末再进行分摊的处理方法。
【关键词】进货费用;归集;分摊;成本;损益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中指出,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少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到底怎样运用呢?某商品流通企业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发生了如下经济业务:购进洗衣粉2 000箱,每箱40元,计货款80 000元,增值税13 600元,运费1 000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财会部门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专用发票、运费凭证,审核无误后,当即承付货款。
仓储部门已将商品验收入库。
账务处理如下:一、增设“进货费用”账户,将进货费用按商品类别进行归集,期末在已销商品和结存商品之间进行分摊借:库存商品——洗涤用品类80 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670.00进货费用——洗涤用品类930.00贷:银行存款94 600.00会计期末,假定库存商品——洗涤用品类账户期初余额为526 000元,本月增加624 000元,期末余额为470 000元,进货费用——洗涤用品类账户期初余额为37 096元,本月增加42 584元,按商品存销比例分摊进货费用:进货费用分摊率=(该类商品期初结存进货费用+该类商品本期增加进货费用)÷(该类商品期初余额+该类商品本期增加额)=(37 096+42 584)/(526 000+624 000)×100%=6.9%该类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该类商品期末余额×分摊率=470 000×6.9%=32 430(元)该类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该类商品进货费用合计-该类结存商品应分摊进货费用=37 096+42 584-32 430=47 250(元)根据计算结果账务处理如下:借:主营业务成本47 250.00库存商品——洗涤用品类——进货费用32 430.00贷:进货费用79 680.00下月初,将库存商品中包含的进货费用用红字冲回。
新税制下执行原会计制度的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税收及会计处理
新税制下执行原会计制度的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税收及会计处
理
张国庆
【期刊名称】《电子财会》
【年(卷),期】2008(000)004
【摘要】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原来税法规定的商业企业进货费用在当期直接扣除改为计入商品成本,致使现在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旧的《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商业企业,因进货费用的处理方法与新税法的规定不同而发生会计上与税收上的差异,这一差异在所得税会计上属于时间性差异。
本文通过解说、例解等方法,介绍除执行新准则以外的商业企业涉及进货费用的所得税处理及相应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总页数】3页(P16-18)
【作者】张国庆
【作者单位】江苏省金坛市外出施工队伍管理处,2132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5.2
【相关文献】
1.新准则下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 [J], 张国庆
2.试析新准则、新税制下不征税收入的税收和会计处理 [J], 陈德军
3.新准则下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 [J], 张国庆
4.关于新税制下商业企业销售折扣与折让会计处理的探讨 [J], 开展
5.新税制下商业企业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J], 杨晨辉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采购业务账务处理
受托代销业务 处理
例:某商品批发企业与某工厂 签订代销合同,代销丙产品 500件,代销价(不含税) 100元/件,增值税税率17%, 代销手续费为不含税代销额的 5%,代销手续费收入的营业 税税率为5%.作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代销商品时:
1
2
贷:代销商品款50000
借:受托代销商品50000
3
4
受托代销业务 处理
受托代销业务 处理
01
仍以上例,作会计分录如
下:
04
平时零售收到销货款 75200元(不分自营和代 销)时:
02
收到代销商品时:
05
借:银行存款75200
03
账务处理同前。
06
贷:主营业务收入75200
受托代销业务 处理
本月26日代销商品全部售出,根据各部、组填报的代销商品分户 盘存计销表,上列代销商品销售额36000元,开具代销商品清单 和计算销项税额5231元时:
或 600×60×14.53%=5 231(元)
01 借:银行存款36000
受托代销业务 处理
03 应付账款 30769
05
贷:受托代销商品 36000
贷:应交税费——应
02 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31
04
借:代销商品款 36000
01
02
03
04
受托代销业务 处理
收到委托单位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时:
商品采购的账 务处理
01
接到银行转 来承付货款 通知:
06
同时,仓库 送来收货单
02
借:商品采 购——××公 司
07
借:库存商 品——××商 品
03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 税(进项税 额)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准则下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一改以往将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做法,而规定将进货费用计入商品成本。
本文介绍商业企业进货费用计人成本费用的制度沿革、执行新准则的企业进货费用计入商品成本可选择的方法,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商品流通企业(简称商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统称为进货费用。
进货费用包括商品采购时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中的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商品入库前挑整理费用,以及应计入商品采购成本的各项税金等。
应计入采购成本的各项税金,包括购买商品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一、进货费用的会计和税收处理规范的变更
(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变更。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以前的会计制度都规定: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经营费用、营业费用)。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的采购成本,则包括存货的买价和进货费用;1号准则的《应用指南》更明确规定:(1)商业企业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商品存销情况进行分摊;(2)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人期末存货成本;(3)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二)税法规定的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 84号)规定:商业企业购入存货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桃选整理费等购货费用,可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规定: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等,以购进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取消了上述将进货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
以上规定说明:执行新准则的商业企业,其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规范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统称新税法)的规定相同,都是将进货费用计入商品成本,因此不构成会计上和税法上的差异计税时无须作纳税调整。
二、商业企业进价核算时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
执行新准则采用进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商业企业,进货费用会计处理的方法可分为逐笔确认法、归集分配法和直入损益法三种:
(一)逐笔确认法。
该方法是将每次支付的进货费用直接计入相关的购进商品成本。
当然.如果一次只购进一种商品,直接计入商品成本很简单,但商业企业采购商品,多数情况下每次会购买若干个品种,这样,采用逐笔确认法时也必须将每次进货费用在若干种商品间进行分配。
分配的方法可以是进价比例法,也可以是重量比例法或体积比例法等等,总之应采用相比之下最接近于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
具体会计分录为:按采购的价款加上应分摊进货费用,借记“库存商品”科目(各具体品种),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下简称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例一,某商业企业(上市公司)一次性购入商品价税合计”为29.25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万元,税额4.25万元(可抵扣),购进商品共4种,各种商品“价款”分别为A商品2.10万元、B商品3.90万元、C商品7.80万元、D商品11.20万元;另支付进货费用1.60万元,其中包括可抵扣进项税额0.10万元,货款和进货费用均已用汇票付讫,货物也已验收入库。
企业对该批商品采用进价核算,对其进货费用采用逐笔确认法,经测试,采用进价比例法比较合理。
现试作进货费用的分配和相关会计分录:进货费用分配享:(1.60-0.10)万元,下同)÷25x100%=6%
各种商品应分配进货费用:A商品2.10x6%=O.126;B商品3.90x6%=O.234;C 商品=7.80x6%=O.468;D商品=11.20x6%=O.672。
编制购进商品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A商品 2.226(2.10+0.126)
——B商品 4.134(3.90+0.234)
——C商品8.268(1.80+0.468)
——D商品11.872(11.20+0.67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35(4.25+0.10)
贷:银行存款30.85
(二)归集分配法。
该方法是在“库存商品”科目下设置,“进货费用”明细科目:(1)购进商品时,除按支付的价款编制采购商品的会计分录外,支付进销费用时,借记“库存商品——进货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还存在可抵扣的进项税进货,
则还应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2)期末,按进货费用余额涉及的库存商品存销情况,分配进货费用:按已售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进货费用”科目。
进货费用的分配,可先计算进货费用率,然后按进货费用率和已售存货账面成本结转进货费用;
商品进货费用率=期末进货费用分配前该明细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转销的售出商品成本)x100%
已售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本期转销的售出商品成本x商品进货费用率
例二,N上市公司(商业企业)库存商品采用进价核算,进货费用采用归集分配法进行分摊。
期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为3106万元,本期售出商品结转成本28894万元.期末进货费用结转前余额1536万元。
试作期末进货费用分摊及相关会计分录。
本期商品进货费用率=1536+(3106+28894) x 100%=4.8%
已售商品应分捧的进货费用=28894x4.8%=1386.912(万元)
编制分摊进货费用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1386.912(万元)
贷:库存商品——进货费用1386.912(万元)
结转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为149.088万元(3106x4.8%),仍保留在期末“库存商品——进货费用”科目中。
(三)直入损益法。
该方法是将金额较小的进货费用直接计人发生时的当期损益,具体操作时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1)金额“较小”,绝对数和相对数如何确定?(2)只设置“销售费用”科目,未设置“进货费用”、“营业费用”或“经营费用”之类可容纳进货费用的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进货费用,如果在商品购进时就直接计人“主营业务成本”,是否合适?(3)年终纳税调整时,属于期末库存商品应负担但已计入损益的进货费用是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不调整,主管税务机关能否认可?如果税务机关不认可而需要调增所得额,会计上还应按照新准则规定的资产负债法确认和转销递延所得税资产。
鉴于这一连串的麻烦,笔者认为对于进货费用的直入损益法,会计人员必须慎用。
三、商业企业售价核算时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
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商品采用售价核算时,可直接将进货费用计入商品进销差价:1.购进商品和支付进货费用时,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商品价款和进货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其差额,贷
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涉及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还应该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2. 期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商品进销差价率,结转包涵进货费用因素在内的商品进销差价。
这样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通过结转进销差价计入商品销售成本,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则作为减项仍包含在未结转的商品进销差介中。
核算方法请参看新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的使用说明,本文不另举例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