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前言低压带电作业是在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不需要断电操作的一种特殊施工方式。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电网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低压电网中进行带电作业活动。
三、作业前准备1. 安全装备: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装备,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测试。
2. 设备检查:作业前应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并符合安全要求。
3. 工作场所检查:作业前应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漏电、漏水等危险情况。
四、作业中操作规程1. 严格遵守标准作业程序: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变动或忽略步骤。
2. 指挥与协同:作业中应有专门负责指挥和协同作业的人员,确保作业的有序进行。
3. 操作设备正确使用: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正确使用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或乱拆乱装。
4. 临时用电安全:在进行临时用电时,应确保电源的安全可靠,避免发生漏电、短路等意外事故。
5. 作业期间的安全防护:作业期间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作业范围和限制,进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电击、火灾等事故。
6. 交流与沟通:作业中应保持良好的交流与沟通,及时沟通安全隐患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
五、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事故时,首先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急救处理,及时送医院治疗。
3. 保留现场证据,记录事故经过和相关情况,以备后续调查和处理。
4. 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按要求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六、安全措施与教育培训1. 建立低压带电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进行相关培训。
2. 加强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演练,加强作业人员的技能和操作能力。
4. 逐年制定低压带电作业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
06.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
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程以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基础,结合东北地区电网及设备状况,总结实际带电作业经验而制定。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在10~500千伏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及变电设备上进行的带电作业工作。
带电作业是指采用绝缘操作杆、等电位、水冲洗等方法在带电设备上进行的工作。
两线一地的线路不宜带电作业。
第3条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能适应高空作业,经医师检查无防碍本工种的疾病;(2)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3)了解电的基本知识和带电作业基本理论;(4)熟悉本规程;(5)有一定的线路或变电检修经验;(6)受过带电作业专门培训,经综合鉴定考核合格,局(厂)总工程师批准,持有带电作业合格证。
第4条带电作业应有良好的天气条件。
一般在风力不超过五级(风速8米/秒),气温不低于-25℃,比较干燥的白天进行。
遇有特殊紧急情况,须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带电抢修时,必须对作业方法进行充分讨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局(厂)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作业。
有雷电活动时严禁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天气突然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尽快将设备恢复原状,或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夜间抢修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备有干净毛巾以擦拭被露水沾湿的工具。
第5条新开展的带电作业项目、新研制的带电作业工具,都应进行必要的科学试验,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并模拟操作、使用,经确认安全可靠,局(厂)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6条带电作业在下列情况下应停用重合闸:(1)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作业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或相间短路的;(2)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作业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3)复杂作业和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在带电作业停用重合期间,如果作业线路发生跳闸,调度部门必须与现场取得联系后才能考虑是否强送,不准约时强送电。
不停用重合闸的带电作业,当作业线路发生跳闸且重合不成功时,调度部门也必须与作业现场取得联系后,才能考虑是否强送。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篇)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概述带电作业是指在电力设施带电状态下进行的维修、检修、改造等工作。
由于电力设施涉及高压电能,带电作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因此,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至关重要。
二、前期准备1.工作许可在进行带电作业前,必须取得工作许可证,该证明必须经过电力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证明上标明工作内容、时间和地点。
2.人员选拔只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并且熟悉相关操作程序的人员才能参与带电作业。
人员选拔时要考虑其健康状态和心理素质。
3.防护装备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工具等。
防护装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三、工作操作1.电力设备维护在进行电力设备维护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进行隔离和锁定。
在操作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避免直接接触高压电源。
2.用电设备维修在进行用电设备维修时,必须进行线路和设备的隔离,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电源恢复。
修理设备时,必须确保设备带电部分和本体的完好无损。
3.架设电线杆在架设电线杆时,必须使用绝缘梯子,并保持与电线杆的距离。
在固定电线杆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注意周围的电源。
4.高空作业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保持稳定的姿势。
在操作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避免与其他金属接触。
5.作业组织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专门的作业组织人员进行指导。
作业组织人员必须了解带电作业的规程和操作程序,并能够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6.紧急救援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救援。
救援人员必须佩戴好防护装备,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救援措施。
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发生带电作业事故后,必须及时组织调查。
调查人员必须客观、全面地了解事故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2.事故报告对于发生的带电作业事故,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和调查结果。
3.安全教育根据事故的原因和调查结果,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带电作业现场规章制度
带电作业现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作业现场管理,保障作业安全,提高作业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作业现场从事作业任务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作业现场指的是进行生产、施工、维修、救援等活动的现场。
第四条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应依法、规范从事作业管理工作,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条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作业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排除作业风险隐患,保障作业安全。
第七条对于不遵守本规章的作业人员,作业现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
第二章作业现场管理规定第八条作业现场管理应当根据具体作业任务和现场环境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作业方案。
第九条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制定作业岗位责任清单,明确每个作业人员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第十条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作业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作业辅助设备和防护装备,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高空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制定专门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建立作业现场监控系统,及时监测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第三章作业人员行为规范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作业计划和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流程。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当穿戴必要的作业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眼镜等。
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现场作业规定,不得酗酒、赌博、吸烟等影响作业安全和效率的行为。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应当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和配合,保障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作业人员应当密切注意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第二十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作业时段,不得擅自逾期作业。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在作业现场工作的外来人员应当遵守作业现场管理规定,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监督。
2024年电力线路现场安全工作规程(2篇)
2024年电力线路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电力线路现场安全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电力运输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力线路施工、检修和维护的人员,并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电力线路现场安全工作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
第二章安全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安全组织和管理应当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岗位,明确职责并配备合格的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施工、检修和维护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七条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八条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规定使用合格的设备和工具,严禁使用过期的设备和工具。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应进行设备的材料试验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的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火灾和爆炸防范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和检查。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的易燃和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严禁存放于易燃区域。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易燃和易爆场所吸烟。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和爆炸等应急处理措施。
第五章抢救和救援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职的急救人员和救援队伍,提供及时的抢救和救援服务。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合格的急救设备和救援工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安排专人负责火灾和事故的报警和报告,并及时启动救援措施。
第六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带电作业1.1一般规定1.1.1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在海拔1000M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规程,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1.2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应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1.3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方可进行和使用。
1.1.4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1.1.5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
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
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1.1.6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1.1.7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1.1.7.1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1.1.7.2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1.1.7.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1.1.8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值班调度员联系。
带电作业操作规程9篇
带电作业操作规程9篇【第1篇】带电作业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普通平安规定①本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沟通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电气设备上,采纳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举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在海拔1000m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按照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平安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并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执行。
②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举行。
如遇雷电雪雹、雨雾不得举行带电作业。
风力大于5级时,普通不宜举行带电作业。
在特别状况下,必需在恶劣天气举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研究并编制须要的平安技术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③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举行科学实验,确认平安牢靠,编出操作工艺计划和平安技术措施,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和使用。
④参与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特地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与相应的作业。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阅历的人员担任。
⑤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
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
复杂或高杆塔作业须要时应增设监护人。
⑥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须要时,应组织有阅历的人员到现场勘察,按照勘察结果做出能否举行带电作业的推断,并确定作业办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实行的平安技术措施。
⑦带电作业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a.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b.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⑧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头前,应与值班调度员联系。
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应由调度值班员履行许可手续。
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准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带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规范
带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规范带电作业是指在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下进行相关操作和维护的工作,这种工作存在一定的危险性,需要进行严格的安全措施和规范。
下面是带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规范的详细介绍:一、工作前的准备阶段:1.设定下电时间:在进行带电作业前,必须设定下电时间,确保作业区域的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停电。
2.引入限电措施:对于无法停电的设备或系统,需要进行限电措施,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3.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在进行带电作业前,必须对作业设备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性。
4.确定带电作业区域:根据作业的需要,确定带电作业的具体区域,限制无关人员的进入。
5.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在进行带电作业前,要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范围、作业人员、作业时间等内容。
6.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着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具等。
7.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带电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了解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二、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带电作业人员必须遵循作业计划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作业。
2.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每个步骤的安全性。
3.执行现场的安全指挥,按照指挥人员的指示进行作业。
4.作业期间,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密切关注作业区域的环境和设备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5.作业期间,带电作业人员必须遵循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要求,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6.带电作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禁止疲劳或饮酒后进行带电作业。
7.在作业结束后,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恢复作业区域的正常状态。
三、事故处理和紧急措施:1.发生带电作业事故时,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2.如果带电作业人员受伤,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紧急救治,并通知相关人员。
3.对于发生的事故,必须进行彻底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四、安全管理和培训:1.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带电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作业的责任和权限。
带电作业的安全规定
带电作业的安全规定一、目的带电作业是指在电流正常工作状态下进行的各类维修、安装、检修等操作工作。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了以下安全规定。
二、作业前的准备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进行带电作业。
2.在进行带电作业前,所有的设备必须经过检修,确保其运行正常,不出现任何故障。
3.作业前,必须核对电压、电流等工作参数,确保符合操作要求。
4.作业前,必须检查所有带电工具和设备,确保防护措施完好。
三、工作环境的安全保障1.作业现场必须安装适当的防护设施,包括可靠的接地装置、防护罩等。
2.作业现场必须进行有效的封闭,确保无人闯入或不相关人员接近。
3.作业现场必须明确划定,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线。
四、个人防护措施1.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防护服装和防护手套,确保身体的安全。
2.操作人员必须戴上合适的护目镜和防护面罩,防止各类飞溅物的伤害。
3.在进行高压带电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止触电伤害。
五、操作要求1.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改变或省略操作步骤。
2.操作人员必须准确有效地进行操作指令,避免任何疏漏和错误发生。
3.不得进行超负荷操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关注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事故应急预案1.在进行带电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向所有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2.如果发生事故,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并进行相关报警和求救。
3.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有序地疏散现场人员,并进行急救和处理伤者。
七、作业后的清理和检查1.带电作业结束后,必须对设备和工作场所进行清理,确保无电源、无残渣、无遗漏工具等。
2.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八、违规处理如果发现有作业人员违反以上安全规定,应立即进行处理。
处理措施包括警告、停职、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模版(三篇)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低压带电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遵守现场操作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执行低压带电作业。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低压带电作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操作,负责对低压电网进行带电巡查、维护和检修的作业人员。
第二章规程要求第三条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熟悉本供电区电网设备及线路装置的性能、结构、性能指标等。
第四条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了解低压带电作业风险,具有安全技术资格。
第五条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带电作业的操作技能,掌握正确使用带电作业工具和装置的方法。
第六条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修改或更换操作方法和工序。
第七条在低压带电作业前,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作业所需工具、装置、仪器设备齐全,并定期对其进行检修和校验。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八条进行低压带电作业前,必须先进行安全交底和授权程序,明确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低压带电作业要求的工作服、口罩、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绝缘测试和记录。
第十条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低压电网的线路情况,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围栏等。
第十一条在低压带电作业前,必须对作业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查明是否有异物或张力不足的情况。
第四章作业程序第十二条在低压带电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相应的电源,并由专人监护,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作业人员必须在授权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运行状态,如未检测到任何异常,才能进行带电作业。
第十四条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带电作业,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现场进行密切沟通和配合,确保作业的连贯性。
第十六条在进行低压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确保线路的安全,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带电作业1.1一般规定1.1.1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在海拔1000M 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规程,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1.2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应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1.3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方可进行和使用。
1.1.4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1.1.5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
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
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1.1.6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1.1.7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1.1.7.1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1.1.7.2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1.1.7.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1.1.8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值班调度员联系。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安全操作规程(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一、维护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1. 保证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正常供电,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临时增设电源插座。
3. 电气设备的布线要符合规范要求,避免交叉布线和悬挂布线。
4. 配电箱和控制箱安装牢固,保持通风良好,避免受潮和短路。
5.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二、正确使用电气设备1. 使用电气设备前,需仔细阅读相关说明书和操作要求。
2. 严禁用湿手、带金属饰品或穿潮湿鞋袜进行电气设备操作。
3. 各种电缆线材必须经过正确的固定,避免交叉跨越和绞缠,保持整洁有序。
4. 使用电气设备时,要确保设备接地可靠,避免漏电和触电事故。
5. 使用电气设备时,严禁超负荷使用,避免设备过热引发火灾。
6. 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确保安全可靠。
三、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1. 确保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工作区域有明确的划分和标示。
2. 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品,确保周围环境干燥、清洁。
3.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部件。
4. 遇到电气线路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5. 使用绝缘工具进行电气设备操作,避免直接接触带电部件。
6. 在施工现场设置紧急停电开关和应急照明设备,以备突发情况使用。
四、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管理1.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线材需经过标准的敷设和固定。
2.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用电工作,确保用电操作规程的执行。
3. 定期组织电气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将发生的电气事故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进行相关事故调查和分析。
5. 施工现场应备有合格的灭火器材,并制定消防预案,确保用电过程中的火灾安全。
充分保障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是施工工作的重要环节。
只有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操作规程,才能有效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带电作业的一般安全规定范文
带电作业的一般安全规定范文一、引言带电作业是一项涉及电源和电器设备的工作,因此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一系列的安全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下文将详细介绍带电作业的一般安全规定。
二、带电作业的准备工作安全规定1. 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了解带电作业的风险和处理方法。
2. 在进行带电作业前,工作人员应穿着符合安全规定的工作服,并佩戴绝缘手套、帽子、鞋等安全装备。
3. 必须对电源和设备进行彻底检查,确保其工作正常,并采取相应的断电措施,以免意外发生。
4. 带电作业现场必须安装适当的警示标志,以提醒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三、带电作业的操作规定1.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确保自己的身体干燥,避免与水、湿度较高的环境接触,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 不得使用带金属制品的工具,以免导电产生意外。
3. 带电作业必须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严禁任意更改、增减或跳过步骤。
4.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保持注意力集中,严禁分心、玩笑或聊天等不当行为。
四、带电作业的应急安全规定1. 如发生电源故障、电击或其他紧急情况,应立即按照预定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操作,并通知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2. 工作人员应随时保持与现场指挥部或监控中心的通讯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发现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五、带电作业后的安全规定1. 带电作业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将使用的工具、设备归位,并进行检查、清理和维护。
如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2. 工作人员需要对自己进行全身检查,确保没有受伤或电击的情况发生。
如有异常,应立即就医并报告有关部门。
3. 带电作业的记录应进行详细的整理和归档,以备查阅和分析。
六、带电作业的管理规定1. 带电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和资质认证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得由无资质或未经培训的人员擅自操作。
2. 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定期检查和审查带电作业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提供培训和升级措施,以保证员工的安全和专业能力。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带电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带电作业人员在电力设备和设施上进行维修、检修、改造等相关操作。
第三条带电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本规程,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技能,熟悉操作规程,了解设备设施的特点和工作环境,具备承担带电作业任务的能力。
第五条将带电作业按照风险等级划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六条在进行带电作业前,带电作业人员应书面汇报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计划,向上级报告并取得批准,明确作业区域、工作内容以及操作时间。
第七条带电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任务,准备相应的工具、设备、材料,并对其进行检查、校验,确保其符合要求,并且正常可靠。
第八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和设备的状态。
第九条带电作业人员应穿戴与作业任务相适应的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工具等,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章作业操作第十条带电作业人员应事先查阅设备设施的相关资料,了解其结构、工作原理以及注意事项,对作业内容进行全面了解。
第十一条带电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试验前确认,包括试验设备的完好性、电气符号、工作电压、接地情况等,并现场核对。
第十二条带电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随意更改或省略任何一个步骤,以确保带电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工具、设备、材料的安全状况,如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第十四条带电作业人员应按照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要求以及相关标准执行作业,严禁随意组织或进行非计划的作业操作。
第十五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密切关注作业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发现陌生人闯入作业区域、设备异常发热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带电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设备设施的开启、关闭、调试等操作,不得擅自操作或将操作权限泄露给他人。
配电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配电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为了保障配电带电作业的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配电带电作业的电工及相关人员。
二、安全责任1.企业负责人对配电带电作业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应确保员工配电带电作业的安全。
2.主管电工负责制定配电带电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作业任务书,并监督执行。
3.配电带电作业的执行者应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三、作业前准备1.确定作业人员及作业负责人,并核实其取得相应的配电带电作业操作证。
2.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检查作业现场及设备的状态,确保其安全可靠,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4.申请作业暂时停电,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四、作业过程1.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绝缘鞋等,确保个人安全。
2.遵守作业程序,切勿擅自更改。
3.在作业前,应先对设备进行急停,并确保其停电状态。
4.对作业设备进行绝缘测试,确保设备绝缘良好。
5.使用绝缘工具进行作业,绝不允许使用有缺陷或损坏的工具。
6.严禁在带电设备上进行非必要的操作,如有必要,应先确认设备已停电。
7.在作业过程中,应与他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密切关注作业环境的变化。
8.严禁饮食、吸烟、喧哗等与作业无关的行为。
五、作业后处置1.完成作业后,应及时清点工具和设备,并妥善保管。
2.清理作业现场,确保作业现场的整洁。
3.填写配电带电作业记录,包括作业日期、作业人员、作业内容等。
4.上报作业情况,包括作业过程中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5.对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
六、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3.保留现场证据,确保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得妨碍调查人员的工作。
七、培训与考核1.配电带电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进行相关知识考核。
2.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复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其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
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措施:第一节:现场查勘制度第二节:工作票制度第三节:工作联系制度第四节:现场站队制度第五节:工作监护制度第六节: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第七节: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第三章:技术措施第一节:一般安全技术措施第二节:间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三节:等电位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四节:检测瓷瓶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五节:断接引空载线路及短接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六节:带电小水量冲洗瓷瓶及变电站带电气吹清扫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七节:带电爆炸压接导线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八节:用液压绝缘斗臂车带电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四章:工具及其试验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程系根据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部分,结合多年来实践经验制定的,作为部颁规程的补充条例。
适用于6-220千伏线路和变电设备的带电作业。
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技术负责人、专职(兼职)带电作业技术人员。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带电作业人员都应熟悉和遵守本规程。
调度人员、变电值班人员应了解本规程有关部分。
第2条: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必须:1、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思想集中、团结互助。
2、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无妨碍工作的疾病,每年进行一次职业性的体格检查。
3、了解电力生产和电工原理的基本知识,掌握带电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带电工具的组装及使用方法,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
4、熟悉和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规程,学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第3条:带电作业班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不得任意调动。
第4条:带电作业班人员,对于明显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工作命令,有权申明理由、拒绝执行。
第5条:对违反本规程而又不听劝告者,工作负责人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6条:带电作业的气象和工作条件:1、带电作业应在天气良好条件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或风力在五级(风速8米/秒)以上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带电作业工作规程
带电作业工作规程1.1基本规定在海拔IOOOm以上(75OkV为海拔200Om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内的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规程,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1.1.2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等,不应进行带电作业。
风力大于5级,或湿度大于80%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需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电厂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1.1.3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企业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
1.1.4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1.1.5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
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
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1.1.6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判断能否进行带电作业,并确定作业方法、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1.1.7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1.1.9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
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1.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1.2.1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6-1的规定。
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表6-1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带电作业现场规程10KV线路绝缘斗臂车作业部分
带电作业现场规程(10KV线路绝缘斗臂车作业部分)[原创]带电作业现场规程安全技术措施(10KV线路利用绝缘斗臂车作业部分)目录一、总则二、组织措施三、技术措施四、分项安全操作规定总则1.1用于10KV架空电力线路上采用绝缘斗臂车等操作方法进行检修或缺陷处理的带电作业工作。
1.2 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电气和检修及带电作业知识,经规程学习、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和获得所签发的《带电作业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合格证规定项目的带电作业。
1.3 本规程所列作业项目及操作顺序、安全规定,应经过鉴定。
本规程列入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新项目或新工具,均应进行科学试验,制定操作工艺方案,列出安全措施,先进行模拟操作,确定安全可靠,并经局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和使用。
1.4 带电作业全过程中,其所用的交通车辆,应始终不离开作业点的工作现场。
1.5从事带电作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规程的考试及执行情况考核。
因故间断带电作业工作三个月及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参加带电作业工作。
1.6对严格遵守及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防止重大人身及设备事故有成绩者应给予奖励。
对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析情况,严肃处理,造成严重事故,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2 组织措施2.1 工作票制度2.1.1 带电作业工作,必须签发带电作业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
签发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确认工作票中所列工作的线路或设备各称、范围、任务及安全措施无误后,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各或盖章,一份交工作负责人执行,一份留存签发人处备查。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2.1.2 发到工作负责人手中的工作票不得超过一张,一张工作票只能用于相同电压等级设备上的同型工作,工作期间,工作票始终保存在工作负责人手中,只有在工作结束,方可交还给签发人并保存三个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范本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范本一、引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其安全作业是保障施工工人和设备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保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制定本规程,明确各种安全措施和操作规范,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管理1. 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制定明确的管理流程。
2. 履行各方责任,包括施工单位、用电设备供应商、电力公司等,各方协作,共同维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3.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三、用电设备安装与检查1. 临时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2. 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包括线路、插座、开关等,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
3. 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四、用电线路敷设与保护1. 用电线路敷设应遵循规范要求,不能与其他设备、管道等相交叉或搭接。
2. 用电线路应避免过度弯折、悬空和暴露在外,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 用电线路与其他设备或管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相互干扰和碰撞。
五、用电操作规范1. 临时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禁止擅自改变用电设备的工作参数,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3. 临时用电设备的停电与开启必须由专人操作,并保持记录。
六、用电安全防护措施1. 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他人注意高压电源的存在。
2. 用电设备运行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3. 临时用电设备和用电线路应远离易燃物和易燃区域,保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防火安全。
七、应急处理措施1. 针对紧急情况,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2. 在发生电气事故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资料:________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7 页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带电工作时电压只允许在380伏及以下进行。
2、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低压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长袖衣服。
其相邻带电部分或接地金属部分应有绝缘隔离,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等工具。
3、严禁带负荷装卸熔断器。
4、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注意:(1)、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2)、短接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3)、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5、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
6、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保护盘和电气屏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分隔开。
7、在保护盘和电气屏上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
8、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小于0.7米,要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9、在具有双电源供电的电气开关或设备上工作,必须有可靠的防止反送电的措施。
10、在工作中,为避免操作过电压,不准反复停、送电。
11、带电时,只限在一相上工作,不得同时碰触另一相或金属外壳,第 2 页共 7 页或可能触及时,应以绝缘物隔离。
12、带电作业自始至终,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如工作项目相同,则一人最多只可监护二人,监护人由较熟练者担任。
13、带电工作时,带电人之间不准互相接触及传递工具。
14、禁止带负荷接驳火线或带负荷截断电源。
15、工作场所需设遮栏、悬挂警告标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闯入。
16、工作人员应对整个作业过程熟悉,清楚每个工作环节,确保不出差错和事故。
带电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带电作业根据人体所处的电位高低可分为间接作业法、中间电位作业法和等电位作业法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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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总则——————————————————————————01 1、组织措施———————————————————————02 1.1一般规定———————————————————————02 1.2现场勘查制制度————————————————————02 1.3工作票制度——————————————————————02 1.4工作联系制度—————————————————————03 1.5工作监护制度—————————————————————031.6工作间断、转移与终结制度———————————————042、技术措施———————————————————————05 2.1一般技术措施—————————————————————05 2.2等电位作业——————————————————————09 2.3带电断、接引线————————————————————11 2.4带电短接设备—————————————————————12 2.5带电水冲洗——————————————————————13 2.6爆炸压接导线作业———————————————————14 2.7保护间隙———————————————————————152.8感应电压保护—————————————————————153、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与试验———————————————16 3.1一般要求———————————————————————16 3.2试验标准———————————————————————17总则1、本规程系根据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带电作业部分,结合我局带电作业的实践经验编写而成。
2、带电作业是在带电设备上进行检修或改进的一种特殊工作。
3、本规程适用于10(6)—330kV线路和变电设备上进行的一切带电作业。
4、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带电作业合格证,熟悉和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熟悉和遵守本规程,学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5、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应熟悉和遵守本规程。
调度人员、变电值班人员应了解和执行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6、带电作业人员因其它原因间断工作连续在六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7、凡是重大作业项目,或新项目,或比较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应先进行模拟操作试验(新工具应经过机械和电气性能试验),订出操作规程(新工具应具备局级以上单位主持的鉴定会通过),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在带电设备上作业。
8、任何带电作业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操作,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9、对认真执行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或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10、本规程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不符者,应按上级规程执行。
1、带电作业组织措施1.1一般规定1.1.1带电作业应有严密的组织措施,明确的现场分工,严格的现场纪律,并有完善的现场勘查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与终结制度。
1.2现场勘查制度1.2.1在进行带电作业之前,根据工作情况,应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查勘。
在满足带电作业安全距离的设备上进行一般或常用项目的带电作业可不现场勘查。
1.2.2现场查勘应注意结线方式,设备特性、工作环境、间隙距离、交叉跨越等情况。
根据现场查勘情况作出能否带电作业判断,并确定采用的方法及必要的安技措施。
1.3工作票制度1.3.1带电作业应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即第二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
工作票经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生效。
1.3.2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紧急处理时,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应履行许可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3.3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或由他委托的人员填写。
工作票中所列各项措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如有个别错、漏字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工作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或专门保存),另一份由工作票签发人保存(或专门保存)。
1.3.4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一张工作票适用于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项目的作业。
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持在工作负责人手中,工作票用后应保存半年。
1.4工作联系制度1.4.1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应与调度联系,其联系内容包括:电压等级、设备名称、工作内容、作业范围、工作负责人及工作时间等。
1.4.2带电作业时,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路的作业、复杂的作业以及推广项目,工作前应向调度申请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1.4.3带电作业时,需要现场挂保护间隙或改变运行结线方式时,应事先向调度部门申请(口头或书面的),在批准的时间内进行作业。
1.4.4在变电站进行带电作业时,应与值班员联系,并经其许可。
1.5工作监护制度1.5.1凡是带电用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对复杂的工作和高杆塔、多回路上的工作,在杆塔(或构架)上应增设监护人。
1.5.2在复杂的作业项目中,工作领导人(工作票签发人)应在场加强领导。
工作领导人应对以下事项负责:⑴、审查工作是否必要;⑵、审查工作是否安全;⑶、审查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⑷、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合适和充足。
工作领导人(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有丰富的带电作业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经局主管专业工程师审查、主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的人员担任。
工作领导人不得兼任该项作业的工作负责人。
1.5.3工作负责人是作业现场的主要监护人,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不得直接进行操作,其主要职责是:⑴、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⑵、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必要时进行补充现场安全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顺利地进行;⑶、工作前向全体人员交代工作任务、作业方法和安全措施,明确分配工作岗位;⑷、检查工器具、材料、设备是否齐全合格;⑸、正确发布一切操作命令,对工作人员不断进行监护,督促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及时纠正违反本规程的行为以及习惯性违章动作。
工作负责人应经处主管生产领导或主任工程师书面批准并报局生技或安监部门备案。
1.5.4在带电作业中,工作班(组)成员,应互相监护,紧密配合;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对违反规程、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错误命令或行为,有权提出意见或制止;必须按各自的责任,完成分配的工作,以保证安全地完成整个作业。
1.6工作间断、转移与终结制度1.6.1工作间断时,对使用中的工器具应固定牢靠并派人看守现场。
恢复工作时,应派人详细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进行中,当天气突然变化(如雷雨、暴风等),应立即暂停工作。
如此时设备不能及时恢复,工作人员必须撤离现场,并与高度取得联系,采取强迫停电措施。
1.6.2工作转移时,应拆除所有工器具并仔细检查,使被检修的设备、现场恢复正常。
1.6.3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向调度或变电站值班员汇报,对停用了的重合闸应及时恢复。
2、技术措施2.1一般技术措施2.1.1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如遇雨、雪、雷、雾,风力大于五级、气温超过+38℃或低于-12℃等异常情况时,均应停止工作。
如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作业时,应经带电作业人员充分讨论,采取可靠措施,并经局专业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夜间进行带电抢修应有足够的照明。
2.1.2在带电设备上进行作业前,应对设备的机械强度和固定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如发现有裂纹、锈蚀或烧伤等情况,应采取补救(如补强)措施后,方可在设备上作业。
2.1.3在带电设备上进行作业前,首先应掌握设备本身的绝缘状况。
在不同的额定电压下,要求良好的绝缘子串个数如表1:注:表1所列良好绝缘子个数为直线串,对于耐张串应增加一片,对于针式绝缘子、瓷柱或瓷套,应达到相当于表1中的绝缘水平,否则应采用其它保安措施。
2.1.4在检测绝缘子串时,应先从带电侧开始。
绝缘子串只有2片者,严禁用火花间隙法检测。
当测出的低、零值绝缘子达到表2数值时应停止检测。
2.1.5绝缘架空地线是属于有电设备,不允许人身直接接触。
2.1.6在35—330千伏带电设备上进行更换绝缘子作业时,当导线尚未脱离绝缘子串前,绝缘子串与横担的挂点不许解开。
需要接解第一片绝缘子串时,必须穿屏蔽服(或加短接线,短接线长度以短接一个瓷瓶的长度为限),才允许拆挂操作第1片绝缘子串的作业。
2.1.7带电作业人员应熟悉带电作业专用工具的组装、使用方法、使用范围及允许工作荷重,不允许使用不合格的或非专用的工具进行作业。
作业应戴志用线手套和安全帽,使用绝缘安全带和绝缘保险绳。
2.1.8带电作业时,一般不使用非绝缘绳索(如钢丝绳)。
若必须使用时,与带电设备不应小于表3规定的距离。
2.1.9带电移动导线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对被跨越的电力线和对弱电流线路的交叉、垂直、平行距离不应小于表4的规定:2.1.10人身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如表5规定:2.1.11绝缘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最小有效长度如表6规定:2.1.12绝缘测尺、绝缘操作杆必须有护环,最小有效长度如表7:2.1.13在220kV及以上电压的设备上采用中等电位法进入强电场时,其安全距离规定如表8:注:1、S=S1+S2其中S1为带电体与人体间的距离,其可在大于上表的范围内变化,随此S2也作相应变化。
2、上述所列数值是适用于海拔1000m以下地区,在海拔高度大于1000m的地区,上表所列数值按海拔增加100m其值增加0.02m的原则确定。
2.1.14在220kV及以上线路上允许沿绝缘子串进行作业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⑴、扣除人体短接的绝缘子及零值绝缘子后,良好绝缘子片数应满足表1规定。
⑵、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如保护间隙,否则应使用绝缘工具更换绝缘子。
带电作业人员在绝缘子串上移动时,手脚动作要协调,应与绝缘子串垂直,所占绝缘子部位相同,进入方式不得超越“跨四短三”的范围。
作业时防止大挥手、大摆动以及前仰等动作。
传递工具应用绝缘绳索和绝缘工具进行,其绝缘长度应符合2.1.10的规定。
2.1.15在处理接头发热或加装载流阻波器时,应接好能满足负荷电流要求的分流线,防止发热。
在短接开关时,先检查开关是否合好,应停用跳闸保护,将跳闸机构锁住。
2.1.16进行主变带电加油和滤油的作业时,应停用重瓦斯保护。
2.1.17在转动横担上或在用释放线夹的线路上,进行移动导线的作业,应将转动横担或释放线夹先行固定,然后才能移动导线。
2.1.18在中性点不接地的系统带电处理单相接地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⑴、必须经局总工程批准,得到调度部门的同意。
⑵、采取可靠的重复接地措施和消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