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
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增强企业对公务用车的保管和管理,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国有企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子公司、分支机构和人员。
公务用车是指董事长、总裁、副总裁、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应本着合理、经济、廉洁、便利、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公务用车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保险,加强保险管理,发生事故后要迅速报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产部门的公务用车应以生产需要为原则,确保生产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六条各部门的公务用车应按照预算原则进行合理配置。
经批准使用以外的公务用车,油费及维修费由用车部门自行承担。
第七条公务用车注重车辆的使用方式,注意车辆的保养,严禁任何违章行为。
第八条公务用车应该按照一定的路线进行行驶,特别是在路况不好的情况下,速度要减缓,将车辆保持在一个稳定的行驶状态,以保证出行的安全。
第九条任何部门需要更换公务用车,必须符合实际需要,经过合理的规划及批准程序,同时被调用车辆必须清理归档,统一管理。
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车配备标准,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使用行为,严格制止用车排挤、拉拢等不正常现象。
第三章保管管理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应按照公司的规定,严格执行固定车辆编制制度,对于没有配备公务用车的人员,还需向公司提交用车申请。
第十二条对公务用车进行保护和保管,应制定保管制度,明确各车辆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在使用前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确认车辆是否正常,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不得用于个人或私人行为,并应于下班或不需要的情况下交回到公司所设定的车库或新固定的停车场里,严禁将车辆私自带离公司园区。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应按照规定进行保养和维护,购买必要的保养和维护资料,定期对机动车进行检查,保证车况良好,安全可靠。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行为,提高车辆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指导思想是节约使用、规范管理、服务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范围包括企业所属车辆、租赁车辆、借用车辆等所有使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四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应遵循合理使用、科学调配、依法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应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报废管理第七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的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购置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八条购置车辆应优先选择新能源或节能型车辆,并根据公务需要合理确定车辆数量。
第九条公务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报废,并做好相应的注销手续。
第三章车辆配备与使用管理第十条国有企业应根据公务需要合理配置公务车辆,并建立有效的车辆调配和调度机制。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使用以公务活动为目的,禁止私人使用和超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车规范。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合理规划行程,优化路线,减少里程,节约能源。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养、维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公务车辆管理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止管理漏洞和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定期开展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的考核,对不合规或违规的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如下:1.公务车辆登记表2.公务车辆维修记录表3.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4.公务车辆年度运营报告附: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家有关规定:指国家针对公务车辆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如《国有企业法》、《车辆购置管理办法》等。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的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加强国有企业行政事务的运行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包括中央和地方层面的国有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是指国有企业用于公务目的购置、使用的机动车辆,包括轿车、MPV、SUV、商务车等各类车辆。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公务车辆的组织、管理、使用、维护和报废等要求。
第五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坚持节约资源、节能减排的目标。
第二章公务车辆购置第六条国有企业购置公务车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使用拨款或者自筹资金购置。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购置应当经过需求审批、预算审批、采购程序和财务审批等程序,确保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采购应当优先选择能源利用效率高、环境友好的车型,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保障车辆和使用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公务车辆使用第十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公务需要,确保合理使用、资源节约。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当制定具体的使用范围和时间,不得超出公务需要范围。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不得私自改变行驶路线和途径。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驾驶人员驾驶,不得擅自借用或者转借他人使用。
第四章公务车辆管理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公务车辆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维修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报销,不得越权操作。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应当定期进行保险和年检,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公务车辆报废第十八条公务车辆在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超过使用寿命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第十九条公务车辆的报废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和具体废弃处理,不得私自处置或者转让。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目录前言 (I)1 目的 (1)2 范围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 术语和定义 (1)5 职责 (2)6 原则 (2)7 公务用车配备 (2)8 公务用车更新 (3)9 公务用车使用调度 (4)10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保养及油料采购 (5)11 公务用车注册登记、证照及号牌管理 (5)12 公务用车安全及运行费用管理 (6)13 监督管理 (6)14 其他 (8)前言本制度依据《贵州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而起草,是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的总体规范和要求。
本制度由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文在本公司范围内实施制度责任及解释单位:集团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责任人:刘华华主要起草人:周荣恒、王彩霞公务车辆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和规范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与规范,包括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调度、维修保养、运行费用管理等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制订适用于自身的制度。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制度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贵州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4 术语和定义除下列术语和定义由本制度规定并适用,其他术语和定义遵照集团公司的其他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是指用于集团公司保障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的机动车辆。
包括机要用车、生产安全用车(包含矿山生产用车)、接待用车、实物保障用车以及其它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5 职责集团办公室是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的归口单位,具体职责为:a)负责起草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b)负责集团公司所属公务用车的统一调配使用和管理;c)负责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费用的预算审核;d)负责对所属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完整资料)
感谢所有参与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同 事和员工,是他们的辛勤工作和无私 奉献,使得本管理办法能够得以顺利 实施。
感谢所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读者,是 他们的反馈让我们能够不断完善和优 化本管理办法。
THANKS
感谢观看
员工需提前申请公务用车,注明用车时间、地点 、原因等。
02
调度安排
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合理调度 ,确保用车需求得到满足。
车辆保养与维修
定期保养
公务用车需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维修申请
如车辆出现故障,需及时向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申 请维修。
车辆年检与保险
年检制度
公务用车需定期进行年检,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达标。
03 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现 代化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02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用车范围与标准
公务用车范围
国有企业中,因公出差、开会、调研、学习等涉及的交 通工具。
用车标准
根据出差目的、里程等因素,确定乘坐的车型,如轿车 、商务车等。
用车申请与调度
01
用车申请
04
细则
用车计划与安排
部门用车需求申报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向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提交用车计 划申请。
用车计划审批
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车辆可用 情管理部门根据用车计划,提前发放派车单,明确用车时间 、地点、事由等。
车辆调度与使用
01 规定》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监督
03 检查办法》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购置
02 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报废
04
管理规定》
XX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XX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结合XX区区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XX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以及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定向保障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机动车辆。
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是指用于经营活动的洽谈、投标、签约、履约、交流以及重大生产经营活动、重要商务接待活动等业务需要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企业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本增效,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实现成本费用适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
第五条企业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为下属企业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筹、指导、监督下属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接受社会有关组织无偿捐赠且无偿调拨车辆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审核,报区国资办备案审批后,纳入企业车辆统一管理。
第三章购置管理及经费管理第七条按照节约、安全的理念,原则上应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确因工作需要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区管重点企业配置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轿车车型配置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
配置标准:排气量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18万元以内,或同价格新能源汽车;(二)区管企业配置的轿车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排气量16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16万元以内,或同价格新能源汽车;(三)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排气量要控制在3.O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30万元以内。
国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模板)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经营保障型公务用车。
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专用车辆,经营保障型用车是保障企业其他工作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部的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综合部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及采购相关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务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运营管理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公务车配备及运行第六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
编制数量根据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公司负责人数量、保障日常经营需要等因素进行核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配备。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经营保障型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通过配备公务用车方式保障履职需要,也可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保障履职需要,具体方式根据个人意愿并经省国资委批准后确定。
副职负责人按照“同企同策”原则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保障履职需要。
正、副职负责人补贴标准按照省国资委的批复执行。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 2.0 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8 万元以内。
企业其他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1.8(含)以下、购车价格 20 万元以内。
(三)为避免造成浪费,已购置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者报废条件情况下,经省国资委同意,可以继续使用;已租赁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应当按规定配备标准重新租赁。
(四)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者现任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按照本办法配备标准,从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
贵州省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
贵州省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车辆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
正常公务用车,切实为领导和各处室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单位在编车辆由车辆管理科统一管理。
主要有:建
立车辆档案、证照管理、车辆使用调度、行车安全、油料管理、年检、保养维修、通行费用等事宜。
第三条车辆管理科应本着提高办事效率、节约车辆费用、
保障行车安全的原则对公务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管理。
第四条实行公务用车加油、保险、保养、维修集中采购和
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保养、定点维修制度。
第五条市区内机要应急公务用车,实行用车登记制度。
需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告知车辆管理科,在《用车登记簿》(附件1)上进行登记,载明时间、事由和地点,由车辆管理科
长统一指派人员依次顺序调度车辆。
第六条长途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要提前一天到办
公室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审批后根据情况由车辆管理科负责人统一调度。
第七条各单位用车,需严格按照流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不得与驾驶员直接联系、私自出车。
第八条长途出发原则上乘坐火车,有铁路沿线和长途客车
方便的城市尽量不派车。
确实需要派车的,三天内能返回的,可
以派车;如超过三天以上的,送到目的地后车辆返回。
(完整版)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公务车购置第六条公务车选购原则(一)适用原则:选购的公务车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
(二)经济原则:选购公务车应考虑公司的经济承付能力,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选购经济实用、物美价廉的车辆。
(三)耐用原则: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公务车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尽量选购适应性强、安全可靠、经济耐用的车辆。
第七条公务车采购依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办理。
第三章公务车档案管理第八条公务车档案包括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公务车卡片及技术档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如保险单、纳税缴费记录等)。
第十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是指经过公司批准取得公务车临时使用权的公司职工。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必须持有驾照,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应按批准的路线行车,不得随意变更目的地。
第十五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
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辆使用人承担。
国有集团化企业公务车队辆管理办法
车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队管理,规范车辆使用,预防交通事故,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第二条为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车队相关岗位安全职责明确如下:(一)车队队长组织制定车队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制度的修订与完善;抓好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座谈会议,分析影响车辆安全的各类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组织调度员、安全员开展日常巡检,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和整改;负责建立驾驶员和车辆的各类档案、单人单车考核指标、车辆保险台账、费用统计台账等,并负责及时更新维护;负责车队安全事故的应急与善后处理。
(二)车辆调度员掌握各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的动态,做好车辆出车计划,合理安排出车任务;配合车队队长做好车辆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纠正;做好出车前安全提醒,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检查驾驶员填写行车记录单;负责驾驶员的排班、休假安排;协助队长做好车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后总结。
(三)安全员组织驾驶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总结交流安全行车经验,分析事故案例,查找原因,定期召开安全事故分析总结会议,增强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参加公司和办公室的安全例会,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完成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定期检查,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协助队长处理交通事故,写出事故报告并及时归档;负责公务车辆交通安全曝光栏的日常维护和内容更新;负责公务车驾驶员的安全绩效考评;负责对新入职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车辆内勤管理员车辆档案是规范车辆管理的有效见证资料,为了方便管理,必须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由内勤管理员负责管理;完整档案必须包含以下基本内容:基本信息、体检表、安全驾驶信息、诚信考核信息、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安全行车公里、奖罚记录和安全教育卡;公务车司机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公务车司机奖罚记录随时填写;信息档案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法》的要求,不得随意转借、涂改,要建立存档、销毁记录,确保档案完整、准确;负责公务车辆保险、年审、维修、保养、加油、过路费等报销费用的统计存档。
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车改〔201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6号)、《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全资、控股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使用企业资金购买,或接受捐赠的车辆,包括各种小轿车、客车、货车等。
第二章车辆配置第三条企业须取消与本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按照“分类保障、厉行节约”的原则,经企业内部决策程序,从严配备并集中管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并报学校备案。
第四条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
第五条企业须在核定的车辆配备数量内,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
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3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
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
新购置的车辆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辆。
第六条严格规范企业租赁车辆管理。
通过租赁车辆保障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企业配备车辆进行管理。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租赁车辆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
第七条企业严禁超标准配置车辆,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不得购买或者更换车辆。
最新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
最新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1 总则1.1 运输车辆是公司的重要技术装备,是保证生产、基建、维修等各项任务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必须加强车辆管理工作。
1.2 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组织车勤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组织实施车辆检查、保管、保养、修理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安全行车,预防事故发生。
2 运输车辆使用2.1 各部门用车,应于三天前提出申请,由汽车调度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2.2 因工作需要应急用车,可由调度临时安排,但须在完工后,补办用车申请手续。
2.3 员工私人用车须办理申请手续,由所在部门、分厂(分公司)领导签字后,才予安排。
2.4 外单位借用车辆,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
2.5 用车部门及个人原则上均应收费,特殊情况须经车辆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免收运费。
2.6 收费标准按财务部门规定执行。
3 运输车辆调度3.1 调度车辆须遵循先生产、后基建和生活的原则,妥善安排。
3.2 依照运输任务的先后顺序、轻重缓急以及物资的类别、品种、数量、气候、道路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运输。
3.3 明确布置任务,签发派车令,交待行驶路线及安全运输注意事项。
长途运输应提前通知驾驶员和有关人员,便于做好出车准备。
3.4 对于危险品运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3.5 科学调度车辆,市内和短途运输应合理安排,多点装运,满载运行,减少空驶、提高车辆利用率。
3.6 各类物资运出必须具有出门手续,运出物资一般应由托运部门派员前往收货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3.7 运输任务完成后,驾驶人员应作好记录以备查。
3.8 按月上报月度运输工作有关报告。
4 运输车辆管理4.1 严格执行运输车辆规章制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2 运输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单车核算,严格按公司所订之单车核算计酬试行办法执行。
4.3 按时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测、年检工作,加强维护,确保车辆完好完整。
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1 总则1.1 运输车辆是公司的重要技术装备,是保证生产、基建、维修等各项任务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必须加强车辆管理工作。
1.2 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组织车勤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组织实施车辆检查、保管、保养、修理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安全行车,预防事故发生。
2运输车辆使用2.1 各部门用车,应于三天前提出申请,由汽车调度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2.2 因工作需要应急用车,可由调度临时安排,但须在完工后,补办用车申请手续。
2.3 员工私人用车须办理申请手续,由所在部门、分厂(分公司)领导签字后,才予安排。
2.4外单位借用车辆,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
2.5用车部门及个人原则上均应收费,特殊情况须经车辆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免收运费。
2.6 收费标准按财务部门规定执行。
3运输车辆调度3.1 调度车辆须遵循先生产、后基建和生活的原则,妥善安排。
3.2依照运输任务的先后顺序、轻重缓急以及物资的类别、品种、数量、气候、道路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运输。
3.3明确布置任务,签发派车令,交待行驶路线及安全运输注意事项。
长途运输应提前通知驾驶员和有关人员,便于做好出车准备。
3.4 对于危险品运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3.5 科学调度车辆,市内和短途运输应合理安排,多点装运,满载运行,减少空驶、提高车辆利用率。
3.6 各类物资运出必须具有出门手续,运出物资一般应由托运部门派员前往收货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3.7 运输任务完成后,驾驶人员应作好记录以备查。
3.8 按月上报月度运输工作有关报告。
共2页第1页4 运输车辆管理4.1 严格执行运输车辆规章制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2 运输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单车核算,严格按公司所订之单车核算计酬试行办法执行。
4.3按时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测、年检工作,加强维护,确保车辆完好完整。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国有企业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规范公务车辆使用行为,提高行车安全性,确保公务车的正常运行和合理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公车配备1.国有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公务车辆,并确保数量适度、品种合理。
2.公车采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车品质和性能达到要求。
3.公车的购置、报废、处置等事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严禁违反规定进行变相转让或私自处置。
三、公车使用1.公务车辆应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使用。
2.公车使用应主要用于公务出行,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3.公车使用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公车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进行行驶。
5.公车停放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场所,严禁违章停车和占用道路等违法行为。
四、公车保养和维修1.国有企业应制定公车保养和维修计划,确保公车的正常运行。
2.公车保养和维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以低质量保养和维修为代价追求低廉维修费用。
3.公车保养和维修费用应由企业负责,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4.公车保养和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随时做好备查。
五、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应持有效驾驶证,并严格按照驾驶证的规定开车。
2.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
3.驾驶员应按时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意识。
4.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礼貌待人。
5.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维护国有企业的形象。
六、处罚措施1.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车使用行为,国有企业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违反驾驶员管理规定的行为,国有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记录在驾驶员的档案中。
3.对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国有企业有权解除与驾驶员的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监督机制1.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公车使用和驾驶员管理的监督机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和驾驶员素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1.公务车辆的配备国有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公务车辆。
公务车辆的购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
2.公务车辆的使用(1)公务车辆的用途应限于公务活动,不得擅自用于私人事务或其他非公务活动。
(2)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合理安排,尽量减少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空驶率。
对于需要长时间停放的公务车辆,则应及时上报并注明原因。
(3)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确保驾驶安全。
(4)公务车辆的油耗、里程、行驶轨迹等信息应定期上报,做到公开透明。
3.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1)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对于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的车辆,国有企业应及时报修、送修,确保车辆能够及时恢复正常使用。
三、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的选拔和培训(1)国有企业应根据车辆的类型和用途,对驾驶员进行合理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2)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定期进行安全驾驶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驾驶员的岗位职责(1)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行程和时间安排,准时将车辆送达目的地,并确保乘车人的安全。
(2)驾驶员应熟悉车辆的使用和维修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车辆故障。
(3)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为乘车人提供优质服务,并做到文明驾驶。
3.驾驶员的考核和奖惩(1)国有企业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评估其驾驶技能和服务水平,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
(2)对于有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国有企业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
四、监督和执纪1.监督机制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承接公车改革精神的范本)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承接公车改革精神的范本)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实现“安全、高效、廉洁”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公务车辆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权属(或因工作需要临时租用)用于营运生产、工程建设等业务的工作用车,不得用于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统筹管理日常管理,所属各单位综合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公司纪检监察室随机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如发现违反本办法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车辆使用管理1.各单位综合办负责对本单位公务车辆进行统筹安排,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汽车加油、路桥卡充值、购买保险税费等工作;其他部门人员原则上不得自行为公务车辆加油。
2.根据建设和营运需要,为及时处理应急抢险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及安全质量办公室、工程项目部各设1台工程指挥车,营运部、各厂、各分公司各设1台应急抢险指挥车。
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指挥车应停放在驾驶人住所附近公司权属的厂区或项目部(如驾驶人住所步行15分钟路程范围内没有公司权属的单位,经公司审批,可停放在驾驶人住所附近的停车场,并报公司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备案)。
交通车原则上应停放在首发站或司机住所附近公司权属的场地;其他车辆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必须停放在所在单位办公地点停车场。
3.用车人原则上应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表交办公室(综合办)安排。
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交回办公室。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车的,应及时告知车辆管理员。
4.如因工作原因车辆需临时在外保管过夜的,公司部室人员须征得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所属单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且于3个工作日内将用车申请表呈公司分管领导(或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回办公室(综合办)备案。
5.公司各部室、所属各单位须严格遵守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车辆使用登记、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交通安全教育,驾驶车辆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安全驾驶。
国有企业业务用车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业务用车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业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国有企业业务用车管理,促进车辆合理运用,保障用车安全、节约用车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管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用车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用车申请企业部门需申请使用业务用车的,应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提交车队服务部门备案。
用车申请单应包括用车事由、预计出行地点、时间、人员及车辆需求等信息。
第三章车辆调度车队服务部门应按照用车申请单内容,根据车辆情况进行调度,合理分配车辆。
同时,车队服务部门应根据车辆状态和行驶里程,安排合适的保养和维修时间。
如有需要,车队服务部门可以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协商调度车辆。
第四章用车标准企业内部使用的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企业的业务需求,车辆应在年检、保险、维护、修理等方面符合国家法规标准。
上岗驾驶人员须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及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第五章费用管理企业业务用车费用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本企业的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的控制。
车队服务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用车费用管理,及时核算用车费用,定期汇总,并向企业领导报送。
企业领导应对用车费用进行合理授权和审批。
第六章安全管理车队服务部门应定期对企业用车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车辆缺陷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同时,用车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驾车稳重,严禁私自调整车速、改道行驶等违规操作,确保用车安全。
第七章用车监管企业领导应定期召开会议,对用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
车队服务部门应向企业领导汇报用车管理工作,及时反映用车中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建议领导做出更好的决策。
第八章附则本办法所称的业务用车,是指企业内部用于公务或业务活动的机动车辆,不包括企业员工的私人车辆。
车队服务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相关法规和规定,强化用车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确保用车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以上是本企业关于国有企业业务用车管理办法,如有需改进的地方,欢迎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使本企业的用车管理工作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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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车辆管理办法
总则
运输车辆是公司的重要技术装备,是保证生产、基建、维修等各项任务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必须加强车辆管理工作。
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组织车勤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组织实施车辆检查、保管、保养、修理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安全行车,预防事故发生。
运输车辆使用
各部门用车,应于三天前提出申请,由汽车调度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因工作需要应急用车,可由调度临时安排,但须在完工后,补办用车申请手续。
员工私人用车须办理申请手续,由所在部门、分厂 分公司 领导签字后,才予安排。
外单位借用车辆,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
用车部门及个人原则上均应收费,特殊情况须经车辆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免收运费。
收费标准按财务部门规定执行。
运输车辆调度
调度车辆须遵循先生产、后基建和生活的原则,妥善安排。
依照运输任务的先后顺序、轻重缓急以及物资的类别、品种、数量、气候、道路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运输。
明确布置任务,签发派车令,交待行驶路线及安全运输注意事项。
长途运输应提前通知驾驶员和有关人员,便于做好出车准备。
对于危险品运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科学调度车辆,市内和短途运输应合理安排,多点装运,满载运行,减少空驶、提高车辆利用率。
各类物资运出必须具有出门手续,运出物资一般应由托运部门派员前往收货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运输任务完成后,驾驶人员应作好记录以备查。
按月上报月度运输工作有关报告。
运输车辆管理
严格执行运输车辆规章制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运输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单车核算,严格按公司所订之单车核算计酬试行办法执行。
按时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测、年检工作,加强维护,确保车辆完好完整。
凡进行车辆换总成件、改型或报废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公司及车管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组织运输车辆备件的采购、储备及供应工作。
加强运输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教育车队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和接受公司保卫部门的抽检,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驾驶员应按时参加公司保卫部门安排的驾驶年审、换证及有关检查。
事故处理
机动车辆一旦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重大未遂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上报,组织抢救,防止事故事态发展。
凡在公司范围内因机动车辆引起的事故,由责任部门会同保卫部门、安技部门组织调查分析,作出处理,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凡在公司范围外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责任部门配合、保卫部门参与当地车辆机关的处理,并由保卫部门扎口,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遵循 四不放过 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作出处理,教育事故责任者及车队人员,防止事故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