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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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07•【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7日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工作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绿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产业布局生态、资源利用高效、生产清洁安全、环境持续改善的农业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制度体系和可持续发展机制,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循环发展为导向,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把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发展全过程。

坚持以粮食安全、绿色供给、农民增收为基本任务,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的协调统一,保障粮食安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构建绿色发展产业链价值链,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产品供给由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更加注重“质”的需求转变。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互联网工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11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互联网工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11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互联网工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青岛市互联网工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1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互联网工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26日青岛市互联网工业发展行动方案为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先导作用,推动青岛制造向青岛智造转型升级,打造互联网工业强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抢抓“中国制造2025”战略机遇,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牢固树立开源开放、共创共享的互联网思维,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跨界融合、协同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先导作用,以打造互联网工业强市为目标,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立足存量调强,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努力建设软件定义的智能工厂,发展数据驱动的先进制造,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眼增量调优,大力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构筑以平台为支撑的新型产业生态体系,重塑新常态下青岛工业转型升级新动力,增创产业竞争新优势,为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立足青岛制造优势产业与品牌基础,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工业各领域深度应用,力争到2020年,培育5个全国领先、行业主导的互联网工业平台,打造50个智能工厂或互联工厂,建设500条(个)自动化生产线或数字化车间,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使青岛成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互联网工业领军城市,在新型工业化道路上率先走在前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谋划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谋划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谋划按照《关于做好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谋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一)强化工业运行监测调度,确保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围绕“保运行、稳增长”总思路建立监测分析机制,成立工业经济运行精准帮扶工作专班,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要素,分县分行业监测调度工业运行,适时开展复工复产日监测、日调度、日通报,全力稳定工业大盘,1-11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二是深入开展“千企帮扶”、“助企纾困解难达效”百日攻坚、局机关干部包片包县等活动,通过包联帮扶共帮助企业解决原料、用工、销售、运输等各类问题***余个。

三是强化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截至目前,预计1-11月份全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家,其中,新投产入统企业**家,预计全年净增规上企业***家以上。

四是统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制定《***市精准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运行工作方案》等多个专项文件,为企业核发电子通行证***余趟次,发放市域内通行证***余张,向省工信厅筛选上报了***家白名单企业,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稳定运行。

(二)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继续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和用地3亩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中开展亩均评价工作,制定了《***市2024年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办法》,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对全市***家企业科学进行评价,全市参评企业中,A类企业较去年增加**家,达到***家,B类企业较去年增加***家,达到***家,C类、D类企业分别减少***家、***家。

《以“亩均论英雄”改革为突破口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工作经验被评为2024年全市“改革领跑者”。

1-11月份,按可比口径计算,全市亩均税收***万元,同比增长***%。

二是大力推进工业和技改项目建设。

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绩效激励措施》,对企业当年技改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环保绩效按高一级绩效管理,全年***家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10.08•【字号】青政办字〔2024〕35号•【施行日期】2024.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3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0月8日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抢抓低空空域改革、密集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加快形成低空经济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建设引领,统筹产业发展和低空安全,大力培育低空市场,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战略支撑。

到2026年,低空经济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发展规模不断壮大,服务保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打造立足山东半岛、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低空经济示范区。

——产业发展提质增量。

拓展多机型总装制造能力,积极引进电动、氢动力、混合动力等新能源低空飞行器整机制造及示范运营项目,全市低空经济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培育引进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等龙头项目5个以上,孵化低空经济企业30家以上,打造10个低空重点领域特色集群。

——示范应用加快拓展。

拓展低空公共服务应用场景,打造海洋特色示范场景,构建满足多种需求的低空智能物流网络及城市空中交通网络。

低空飞行(不含微轻小型无人机)突破4万架次,开通5条以上区域无人机物流航线,4条以上景区旅游航线,2条以上短途运输航线,打造10个低空经济商业化飞行典型场景。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18]3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18]3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18]3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15日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市,促进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我市最高质量奖项,由青岛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经市政府审定批准,授予为我市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组织,主要是指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从事一、二、三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

市长质量奖评审的主要内容为参加评选组织前3年的发展质量综合业绩。

第六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奖励和工作经费列入当年度市财政预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市长质量奖的名义,向参加评选的组织收取任何费用或者接受捐助。

第七条市长质量奖设卓越奖和创新奖两个奖项。

卓越奖、创新奖每届分别不超过5个。

参加评选组织均达不到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八条卓越奖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产品质量(含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组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2.15•【字号】青政办字[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办公室(秘书处):现将《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参谋助手、运转枢纽、管理保障和示范窗口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努力推动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2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全国、省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按照“政治强、运行畅、信息灵、督查实、服务优、作风硬”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严、细、精、实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三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谋划工作再聚焦1.服务政府科学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研究程序,推动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紧密关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好三大攻坚战、扩大高水平开放等重大部署的研究和谋划,及时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5•【字号】青政办字〔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2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25日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为全面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促进招商工作转型升级,加快优质项目招引落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聚焦重点产业大项目,提升产业链定向招商水平1.锚定重点产业招商布局。

明确重大产业、新兴产业主攻方向,加强重大产业与城市空间布局匹配,聚焦先进制造业和“四新”经济,谋划招引产业大项目,全力打造多个一流产业集群。

明确全市招商产业布局,细分各区(市)产业赛道,重点延伸发展3到5个主导产业,推动区(市)主导产业差异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产业链牵头部门)2.明确“管产业也管招商”责任。

市直部门按照管理服务的产业行业推进项目招引,在重大项目谋划、战略资源引进、产业项目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国有企业混改、境外上市返投、科技成果产业化、高层次人才来青创业、商会和行业协会服务等工作中挖掘投资机会,加强与区(市)、经济功能区配合协作,推动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3.突出产业链精准招商。

制定完善全市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和“两图一表”(产业链全景图、产业链路径图、重点招商项目表),推进产业链招商图谱数字化,加强图谱在招商工作中的运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10.11•【字号】青政办字〔2024〕39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3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0月1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收支范围第四章预算编制和批复第五章预算执行与调整第六章决算第七章绩效管理与监督第八章附则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等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市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财政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以下简称预算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绩效管理、监督等事项。

本办法所称预算单位,是指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级部门(单位)。

本办法所称预算企业,是指预算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类企业(即一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其中,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是指党政机关所属实施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坚持全面覆盖、独立完整、统筹兼顾、收支平衡、讲求绩效原则,并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按规定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31•【字号】•【施行日期】2020.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31日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坚持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完善城市安全建设、管理、运行责任制,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安全保障。

2020年,全市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建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到2035年,全市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城市安全发展体制机制更加严密,市民安全意识显著提高,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全面建成安全发展城市。

二、加强城市安全源头管控(一)健全城市安全制度体系。

推进城市建设、管理、运行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制度衔接融合,建立符合城市安全需要的制度体系、预案体系、实施情况评估制度,落实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地下空间、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和应急设施建设标准。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7.28•【文号】国发〔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7.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4年7月28日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为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坚持以人为本。

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充分尊重人的意愿,调动和发挥好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

——坚持遵循规律。

立足我国国情,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特别是城市发展规律,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16•【字号】青政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服务业创新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服务业发展新动能,结合实际,现就促进我市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我市服务业发展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

到2021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8%左右,市场主体达到140万户,年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企业超过15家。

二、重点发展十大产业(一)现代金融。

引进各类金融企业总部、专业子公司和创新型机构,争取设立法人保险、证券、期货、公募基金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

有序扩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本土企业跨境融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等试点业务规模。

深化保险资金投资运用,争取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鼓励投资基金以股权、债券、夹层投资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争每年新增5家左右上市公司。

(二)现代物流。

积极争取放开国际船舶运输、船舶管理企业外资股比限制,支持外商独资企业从事国际海运货物装卸、集装箱站场和堆场业务,扩大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增开国际集装箱直达航线。

加快胶东国际机场转场运营,争取设立空港综合保税区。

推进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工程,增加国际班列开行班次。

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供应链物流。

(三)精品旅游。

支持国际邮轮港与邮轮运营商、旅行社深度合作。

争创国家级智慧旅游试点景区和省级智慧旅行社。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26•【字号】鲁政办字〔2020〕171号•【施行日期】2020.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食品产业是保障民生的基础产业,也是三产融合的朝阳产业。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我省食品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一)实施源头提升行动。

选育优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畜禽、水产、农作物等食品加工专用品种,在全省重点培植30家“育繁推”一体化动植物种子企业,保证育种土地供应,支持一批农作物和畜禽良种优育重点项目。

推行科学用药、优化施肥、种养循环、综合治理,推广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

(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科学院负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五年内,创建100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达到1200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4000家以上。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三)提升精深加工综合水平。

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等技术升级,提高粮油、肉蛋奶、果蔬、水产品的精深加工比重。

到“十四五”末,食品产业精深加工综合转化率达到75%以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负责)(四)建设全过程冷链物流体系。

建设覆盖全省、服务全国、全程“无断链”的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和特色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培育100家跨区域冷链物流龙头企业,10个以上优势突出、辐射带动强的产业集聚区、示范物流园区,1-2家跨境冷链物流企业。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1•【字号】•【施行日期】2018.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青岛市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1日青岛市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不断提升乡镇政府服务水平,为把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率先走在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1.推动乡镇政府落实公共服务职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青政办字〔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3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8月2日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投入创新的积极性,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强市,制定如下政策。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分类别合理设置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类研发项目对企业联动投入要求。

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基础研究投入可按2倍计入)。

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3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5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150万元;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3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研发投入在1亿元(含)-10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15%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2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对研发投入10亿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8%及以上的企业,单个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6.22•【字号】青政办字〔2023〕36号•【施行日期】2023.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青政办字〔2023〕3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6月22日青岛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保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效,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青岛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青岛市人民政府本级相关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是指合法性审查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行政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决策包括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政府公文制发、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

第五条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应当遵循依法、公正、为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发挥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预防性防范法律风险的作用,依法保障改革创新,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第七条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行政决策的承办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以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应当配合做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

第八条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合法性审查意见仅供政府决策参考使用,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泄露。

第二章合法性初审第九条行政决策合法性初审由承办单位负责。

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突出供给侧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和创造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提升全市消费品工业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消费品工业迈向中高端,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制造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X政办〔X〕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一个重返、六个重大”奋斗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抓手,以重点项目和重要平台为载体,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需求导向、改善供给,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形成品种日趋丰富、品质明显提升、品牌不断涌现的消费品供给新格局,推动消费品工业成为全市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创新的重要支撑,实现消费品工业更加稳定、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X年,食品、医药、纺织和轻工等传统行业优势得到进一步提升,生物医药、消费类电子等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消费品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明显提升,产品和服务对消费升级的适应能力显著增强。

(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X年底,全市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0.7%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全市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0.3。

到X年,全市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1.2%,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60%,其中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医药企业实现全覆盖;全市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0.5。

(二)供给能力明显提高。

X年底,全市消费品工业力争培育新产品60项,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力争达到10%。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24•【字号】青政办发〔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1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2月24日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作用,加快完善标准化体系,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依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树立标准意识、坚持标准理念、强化标准思维,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将“标准化+”与“互联网+”“海洋+”“国际化+”和“三中心一基地”等重大战略统筹实施,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青岛标准”,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的技术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系统布局。

全面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创新标准制定和评估机制,创新标准化试点领域和对象,创新技术标准基地建设模式,将标准化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不断满足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城市治理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要。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宣传发动,形成标准化共治新格局。

2024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备考题库(含答案)

2024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备考题库(含答案)

2024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备考题库(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广西深入实施()战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为全国市场提供更加多样、更高品质的供给。

①质量强桂;②品牌强桂;③产量强桂;④创意强桂。

A.①②B.①②③C.①②③④D.②④2.《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事业单位设置(),有助于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优势,加快推动科技创新。

A.流动岗位B.技术岗位C.管理岗位D.创新岗位3.()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重要环节。

A.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B.生态系统多样性C.科技创新D.科技成果转化4.提升()发展水平,加快推进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做强高职专科教育,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A.高等教育B.学前教育C.义务教育D.职业教育5.大数据“4V”特征中()是表示数据量大A.规模性B.多样性C.价值性D.高速性6.培养卓越工程师,必须调动好()两个积极性。

A.教师和企业B.高校和学生C.高校和企业D.教师和学生7.单位或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所完毕的发明发明,若没关于专利权归属的协议,则申请专利权的权利属于()。

A.委托人B.受托人C.委托人和受托人D.双方均不能申请专利8.()是数字乡村的基本特征。

A.网络入户B.装备智能化C.生产数字化D.作业无人化9.不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B.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C.民法通则D.植物品种保护条例10.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现状在(),以联邦学习、安全多方计算、数据沙箱为主的新技术不断助力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

A.技术融合层面B.区域发展层面C.技术发展层面D.区域融合层面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年。

2023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报告

2023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报告

2023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报告8月29日下午,我市在市应急办会议室召开会议,部署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及全省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督查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宇出席会议并部署迎检工作,副市长纪一豪、符永中、符茂才、田涛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工作指示精神,并就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及全省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督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会议要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自查工作,统一思想,积极行动,迅速部署,抓好落实;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全面自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成效;要将此次国务院督查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落实、提高行政效能的一次重要行动和推动力,对照督查重点,全面梳理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及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效果;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查找分析症结,自行补漏补缺;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国务院重大决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面自查,抓住此次督查的契机,积极推动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的开展,切实把中央精神和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9月3日下午,为迅速贯彻落实市长倪强在市政府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有关工作布置会议指示精神,琼山区马上就办,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力迅速召开琼山区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工作布置会,部署相关迎检工作。

副区长苏龙出席会议,各镇(街)、区发改委、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等3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区政府督查议案室汇报《关于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工作的自查报告》起草情况,区财政局汇报我区在2015、2023年中央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

接着苏龙受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昊旻委托,传达了倪强在迎检会议上的指示精神,要求各单位会后再次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排查,找准存在问题,直面问题,并据实上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2•【字号】•【施行日期】2021.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2日关于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加强全市品牌建设,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新引擎,塑造城市竞争新优势,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优化供给与引导消费、质量为先与诚信至上相结合,挖掘品牌资源,壮大品牌数量,优化品牌结构,提高品牌竞争力,夯实质量基础,助力“好品山东”品牌建设,打造“品质青岛”名片,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

力争到2025年,打造2个世界级产业集群、1条世界级商街、3个国内一流商圈、10个特色商业街区,培育500个具有鲜明青岛特色的新品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市比重达到20%以上,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实施三大提升工程(一)品牌基础提升工程1.实施“品质青岛”塑造行动。

重点打造五大品牌:“青岛制造”,重在强化创新驱动;“青岛农品”,重在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供给;“青岛服务”,重在提升城市服务品质;“青岛购物”,重在引领消费升级;“青岛文旅”,重在提升城市文旅软实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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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
品牌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119
【发文字号】青政办字[2016]137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22
【实施日期】2016.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实施意见
(青政办字〔2016〕13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40号文件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3号),促进消费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我市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好满足和创造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

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食品、纺织、家电和轻工等产业质量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型制造水平进一步提高,工匠精神进一步弘扬,消费品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显著提升,产品和服务对消费升级的适应能力明显增强,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到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1.6%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15%以上。

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2%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20%。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达到20 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3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力争达到40家,两化融合指数达到85以上。

(二)质量效益进一步改善。

到2020年,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8%以上,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90以上。

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提高0.5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达到8%,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提高2个百分点。

(三)供给能力进一步提高。

到2020年,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中高端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显著提高,纺织、食品、家电行业前10名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占同行业销售收入比重稳步增长。

驰名商标达到50 件以上,省著名商标达到600件以上,省名牌产品数量达到800项以上,国际知名品牌达到5 个,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

(四)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到2020年,培育3个国家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20个示范标杆企业、50个示范标杆项目。

(五)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到2020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成效显著,相关法规、标准、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清
理,市场监管力度和政府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消费品品种有效供给能力
1.启动消费品创意设计升级计划。

以食品、家电、消费类电子、服装服饰、化妆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等行业为重点,创建5至8个示范性时尚创意设计名城和产业园区,创建6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个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打造4至8个众创、众包、众设网络平台。

积极引进创意设计高端人才,加快培育工艺美术设计、工业设计等创意设计产业,着力做大时尚(服装)创意设计服务平台。

实施“工业+文化”计划,大力发展创意产业和高附加值都市型产业,提高消费品文化内涵和附加值。

开展工业设计创新示范,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工业设计机构与制造企业对接活动,推进工业设计、文化创意和消费品工业融合发展。

继续举办“市长杯”青岛工业设计大奖赛活动,加快设计成果的转化、运用和推广,提升我市产业的创新设计能力,引领消费需求和时尚潮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消费品精品供给行动。

深度挖掘用户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在产品开发、创意设计、产品包装、用户体验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消费品种类。

在食品、纺织服装、家电、家具、化妆品、箱包、旅游装备和纪念品等领域,发展个性化、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增加中高端消费品供给;传承发展一批传统工艺美术产品,支持发展一批传统特色食品;进一步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厨卫用品等生活用品的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

力争每年推出10至20个科技含量高、设计精致、制作精美、性能优越的具有高附加值的消费品精品。

开展消费品工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培育一批生产技术和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的“单项冠军企业”。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3.实施智能、健康消费品发展计划。

推进智能家电、锂电电动自行车、数字电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服务机器人、消费类无人机、智能音箱、虚拟现实产品、人工智能产品、智能计量器具、智能安防用品等智能消费类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建立覆盖创意设计、制造、应用和服务的全产业链新生态,实现智能产品的高端化、规模化、体系化发展。

发展营养与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以及有市场需求、营养搭配合理的新型食品,满足高层次的消费需求。

支持医药企业对已有产品开展各种形式的微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市场需求;重点丰富非处方药物(OTC)品种和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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