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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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样表.doc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样表.doc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样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企业名称填报时间有关说明1、本表供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申请暂定资质证书和已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资质核级、升级、延续时,网上下载本表,并填写打印。

2、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资质类相关申请,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

3、办理申请时,将本表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装订成册,携带资料原件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窗口。

4、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地填报本表。

对填写本表时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除省属企业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开发资质申请、延续、升级时,不再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 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总经理办公电话手机号经办人办公电话手机号邮箱地址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批准时间开户银行帐号注册资本(万元)投资者名称及出资额序号投资者出资额(万元)19 开发经营情况年度建设情况年年年年年备注开发建设情况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万元施工房屋面积万㎡竣工房屋面积万㎡工程质量情况合格品率优良品率是否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已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情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万㎡完成投资万元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质量销售情况备注合格品率优良品率是否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企业在建开发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万㎡投资万元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备注总规模在建规模总投资完成投资企业人员情况企业在册职工总数人有职称的专业人员人有职称专业人员职称专业高级中级初级建筑结构财务经济统计其他相关专业小计有关业务负责人情况类别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职务专业职称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况姓名国籍中国照片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职务任职时间身份证号码办公室电话手机工作简历本人签章年月日企业总经理简况姓名国籍照片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职务任职时间身份证号码办公室电话手机工作简历本人签章年月日注企业总经理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不再填写此表。

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

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

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文号:苏建房[2001]250号颁布日期:2001-08-06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0]第77号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经营业务。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市、县(市)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第六条申请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亿元以上;(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亿5千万元以上;(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七条申请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上一年房屋建设面积竣工8万平方米以上;(四)近3年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亿5千万元以上或者上一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五)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资质申请报告示范文本(定稿2013-8-12)

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资质申请报告示范文本(定稿2013-8-12)

长沙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指南一、审核依据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3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2、《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2006年4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3、《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房[2012]58号)4、《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湘建房[2011]196号)二、审核对象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申请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三、审核条件(一)注册资金要求(二)年限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时间”以原资质证书上“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时间”顺推至今。

1、职称证书范围:国家、省、市各级人事、建设部门(含外省、市)颁发的符合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各类职称证书;有资质的大型国有企业颁发的符合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职称证书;住建部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

另: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列为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统计负责人必须由统计专业人员、房地产行业信息系统填报员担任。

2、需要提供人员缴纳社保的详单(内容包括:缴费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险种、缴费起止日期等内容),企业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办暂定资质提供当月社保缴纳凭证)。

1、“近三年”指自申报日逆推3年。

2、竣工面积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需加盖备案机关备案专用章。

3、施工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为准。

4、母公司控股超过50%后子公司开发的项目,其业绩可以按照母公司控股比例(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为准)计入母公司业绩。

发生在控股行为之前的子公司业绩不得计入。

该子公司在核定资质时,已计入母公司的业绩不再重复计算。

5、完成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以企业所在地统计部门出具的统计报告为准。

如无当年度统计报告,确有在某月内投资较大的,由市州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在核查相关税票、发票金额等投资证明材料后确认,计入当年企业投资额(二级及申报二级以上资质需报送证明材料)。

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二)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三)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四)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五)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六)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所需资料(一)申请;(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两份);(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交复印件);(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原件,交复印件);(七)《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交复印件);(八)《公司章程》(核原件,交复印件);(九)有职称的各类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统计以及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7人以上,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面)和资格证书复印件(资格证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同一面上)、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原件,交复印件)及社保复印件(核原件,交复印件);(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执行情况报告(核原件,交复印件);(十一)企业资产负债表;(十二)法人委托书(法人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质时);(十三)XX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十四)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注:上述资料均为A4复印纸并加盖企业公章。

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与房地产科核准原件后列目录装订成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除外)。

申请XX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我司于XX年XX月XX日向贵局申报批准了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经过XX年的努力,现已完成了开发XX项目(含项目规模完成投资、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情况、销售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核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核表

关于对湖北奇飞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武穴广泽置业有限
公司等二十六家开发企业资质的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事项 备注
1 湖北奇飞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暂定 开发资质
2 武穴广泽置业有限公司
3 湖北宇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罗田县金池置业有限公司
5 黄冈市乾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6 红安县新红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报暂定
开发资质
7 湖北红城市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8 湖北红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 湖北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
黄冈市兴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
湖北凯顺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变更 原地址:湖北省团风县团风镇广场路
现地址:团风县淋
山河镇淋山河大道山河新居小区
12 湖北唐萃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变更原法人:詹国庆现法人:熊飞
13 黄冈市海翔置业有限公司
原法人:蒋利敏
现法人:杨奎14 蕲春中江置业有限公司
原法人:傅炜城
现法人:占龙凤
15 浠水万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级延续
证件遗失
正副本遗失[2009]J40227
16 团风创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报四级
17 罗田县开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18 湖北君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级延续
19 湖北鼎辉洋实业有限公司
20 湖北申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级延续
21 黄冈市宏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 湖北君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延续
23 浠水万景东坡外滩置业有限公司
24 麻城市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降四级业绩不够
25 黄冈市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 湖北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级及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三级及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三级及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 号第八条、第九条)。

2.条件: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 号)和省建设厅相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申报条件为:(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自有流动资金不低于800 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 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2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 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级资质申报条件为:(1)注册资本州属和延吉市企业不低于500 万,其他县(市)不低于300 万,自有流动资金有相应金额;(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 年以上;(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8 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 人;(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暂定级资质申报条件为:标准不低于四级资质标准,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计入该公司人员的基数。

上述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兼职。

3.审批程序:(1)申办企业向注册所在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也可网上下载)。

房地产开发商资质评定标准

房地产开发商资质评定标准

房地产开发商企业资质认定标准(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诚信承诺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诚信承诺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诚信承诺书尊敬的相关部门:我代表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郑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以确保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承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一、企业基本信息承诺我们承诺所提供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基本信息真实无误。

企业的股权结构清晰明确,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假陈述。

二、专业技术人员承诺企业所申报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师、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其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

这些人员均为我企业正式聘用,不存在挂靠、兼职等违规行为。

我们承诺在资质申报后,仍将按照相关规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在岗,为项目开发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三、开发业绩承诺对于过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我们如实提供项目的名称、地址、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销售情况等信息。

所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销售合同、业主满意度调查等证明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伪造或篡改的情况。

并且,我们承诺未来的开发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按时交付。

四、财务状况承诺企业提交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资料均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我们不存在虚报资产、隐瞒负债、做假账等违规行为,保证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五、守法经营承诺自企业成立以来,我们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等。

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不存在未批先建、违规预售、拖欠工程款、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我们积极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质量安全承诺我们深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郑重承诺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样本(二篇)

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样本(二篇)

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样本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及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企业条件,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四个资质等级。

各级资质的具体要求如下:(一)注册资本与专业人员要求:1.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____万元、____万元、____万元、____万元;具备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相关经济类专业人员不少于____人、____人、____人、____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____人、____人、____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____人、____人、____人。

2. 从业经验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年限分别为一级____年以上、二级____年以上、三级____年以上、四级____年以上。

3. 近三年房屋建筑规模要求:一级、二级、三级资质要求近三年累计竣工房屋建筑面积分别达到____万平方米以上、____万平方米以上、____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四级资质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____年以上。

4.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一级资质要求连续____年、二级资质____年、三级资质____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____%;四级资质要求已竣工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____%。

5. 建筑施工规模要求:一级、二级资质要求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分别达到____万平方米以上、____万平方米以上,或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 业务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 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商品住宅销售中实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 工程质量安全要求: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资质申请与审批流程:申请一、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需由县、市建设局逐级审查后,提交至省建设厅审批。

二、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备案要求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日内,向房地产业管理科提交以下文件进行备案:1. 营业执照复印件;2. 企业章程;3. 验资证明;4.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5.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6.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济南市建委办事指南

济南市建委办事指南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服务指南一、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一)、办理机构:市审批中心建委窗口(咨询电话:86561811)(二)、申请类别:1、新设立建筑企业申请资质(1).施工总承包企业(2).专业承包企业(3).劳务分包企业(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企业。

2、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升级3、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4、改制、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企业申请资质5、企业资质相关内容变更、遗失补证等(三)、申报材料:1、新设立建筑企业申请资质(复印件1份,验原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5).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身份证、劳动合同;(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及劳动合同;(7).验资报告;(8).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9).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10).申办劳务资质的,还须提供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证明。

2、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升级(复印件1份,验原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3).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4).企业章程;(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6).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身份证、劳动合同;(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及劳动合同;(8).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质量验收备案报告、施工安全评估报告;(9).验资报告;(10).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11).企业近3年的财务、统计年报表;(12).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13).申办劳务资质升级的,还须提供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证明。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4).企业章程;(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6).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身份证、劳动合同;(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及劳动合同;(8).验资报告;(9).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10).申办劳务资质增项的,还须提供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证明。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冀建房市函〔2021〕183号•【施行日期】2021.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省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管委会、正定片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建部修改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鉴于新《规定》实施尚需一段时间,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住建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过渡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新《规定》实施前,已取得营业执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拟申请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

二、办理方式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二级资质条件,由企业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三级升二级”端口线上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由省住建厅出具相应证明,企业可下载相关电子证照,并凭此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证明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30日止。

在新《规定》实施后,对已开具证明的企业按照《规定》要求核发相应资质证书。

三、办理条件申请开具证明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二)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三)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修订版)一、法定依据(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77号)二、申请条件(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二)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第77号令)所列的资质等级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一)新设立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一份);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3、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4、公司章程(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5、企业验资报告;6、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自有产权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场地需提供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7、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有关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或董事会决议);8、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9、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员工购买的社保均予以认可);10、开发项目土地使用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1、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资质升级(取暂)需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一份);2、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4、公司章程(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验资报告;5、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责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7、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员工购买的社保均予以认可);8、市、州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档案(包括信用档案管理人员)及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材料;9、已竣工项目有关证明材料(立项批文、五证和竣工验收备案书);10、在建项目有关证明材料(立项批文和五证);11、项目所在地市、州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核验盖章的《四川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执行情况;12、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组织现场考核和是否同意升级(取暂)的意见(省属企业由省住建厅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组织现场考核并出具意见)。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指南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指南

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指南》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房管局:《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发后,对加强我省的房地产资质管理和规范审批程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管理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指南》,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并充分征求各市管理部门和有关开发企业的意见,现予以印发.望各市严格按照新资质标准进行审批,保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质量,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附件:1。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指南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3.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批发证备案表4.暂定资质开发企业核定四级情况备案表5.暂定资质开发企业延期情况备案表6。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案表二○○八年十月八日附件1: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鲁建发[2005]11号),制定本指南.一、各级别资质条件(一)一级资质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以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为准,其中实收资本不得少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从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之日起到申报一级资质计算满5年(以资质证书中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时间和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接收申请时间为准)。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1)晋升一级资质的,近3年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接收申请时间为准,按年度计算,往前推3年,具体到月份。

如申请时间为2008年8月8日,近三年即为2005年8月-2008年7月;延续一级资质的,近3年以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时间为准,按年度计算,往前推3年,具体到月份。

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要求

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准核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9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6条、第8条、第9条。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5条、第7条、第10条、第11条。

核准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4、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开工建设。

5、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6、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1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专职统计人员。

7、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8、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10、企业名称须符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须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地产开发”、“房地产”。

组卷材料:1、房地产开发行政许可申请书。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1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股东或者注册资本变更的,需要提供验资报告(自申请日前四个月内有效。

7、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企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含工程、财务、统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还要提供护照或绿卡,无护照或绿卡的须提供市公安局外事处出具的无护照或绿卡证明;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聘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自申请日当月或前二个月内的有效);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或人事、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和职称情况的明细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的工作单位与现单位不一致的,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不在职证明(原单位破产的不提供)。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8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8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二十八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经第十一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候捷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促进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健康发展,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在城市及村镇从事土地开发、房屋及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开发经营业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专营企业和兼营企业。

专营企业是指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的企业,兼营企业是指以其他经营项目为主,兼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专营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资质等级;兼营企业不定资质等级。

第五条建设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地点。

(二)有独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任命的专职经理,并配备有企业等级相适应的专职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

(三)有不少于等级规定的企业自有流动资金。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四、五五个等级。

各级企业的资质标准如下:(一)资质一级企业:1、自有流动资金2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2、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人;3、设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总会计师、经济师以上(含经济师)职称的总经济师。

河北房地产开发商

河北房地产开发商
表4:
核定为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证号
1
涿州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更注册资本)
冀建房开保字第107号
表5:
延长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有效期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证号
1
黄骅市亚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冀建房开沧字第183号
2
河北中诚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冀建房开石字第867号
3
一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
冀建房开石字第1544号
22
石家庄盛实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冀建房开石字第1545号
23
河北建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冀建房开石字第1546号
24
河北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冀建房开石字第1547号
25
石家庄市久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冀建房开石字第1548号
26
河北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冀建房开石字第1549号
河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汇总表
附件一:准予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表1:
核定为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证号
1
安国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冀建房开保字第号513号
2
河北冀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冀建房开石字第1529号
3
涿州市长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冀建房开保字第号514号
4
涿州市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冀建房开石字第1249号
10
河北金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冀建房开石字第1077号
表6:
作变更登记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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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申报表
企业名称:
填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有关说明
1、本表供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申
请《暂定资质证书》和已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核升资质等级时领取填报。

2、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
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见表后附件)申请企业资质。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为合作开发项目的,在相关指标统计
中,只能计入自己的投入、分成部分。

4、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本表,
字迹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修改。

5、对于填报本表时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
处理。

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由建设部统一制发。

开发经营情况
4
企业已完成的开发建设项目
5
企业在建开发建设项目
6
企业人员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况
企业(总)经理简况
注:企业(总)经理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不再填写此表。

企业在册有职称专业人员名单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摘录)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六条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十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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