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头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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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795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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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头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通用

范本

封头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通用范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总则

1.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锅规》)、《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容规》)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封头产品安全性能和监督检验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检验工艺。

1.2适用范围:本检验工艺适用于本院负责的《锅规》、《容规》所适用的设备上的封头

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任务。

2检验依据

2.1 国家管理部门法规: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2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4)国质检锅[2003]194号附件3《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容监检规》);

(5)国质检锅[2003]194号附件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以下简称《制造许可》);

2.2 接受封头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封头制造企业(以下简称受检企业)制造的封头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应以我国现行的有关标准、技术条件以及设计图样为依据。出口产品可依据国外的规范、标准或合约要求。

2.2.1 设计、制造标准:

(1)GB150《钢制压力容器》;

(2)JB4732《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

(3)GB151《管壳式换热器》;

(4)JB/T4710《钢制塔式容器》;

(5)JB/T4731《钢制卧式容器》

(6)GB12337《钢制球形贮罐》;

(7)JB/T4746-2002《钢制压力容器用封

头》

(8)JB/T1619《锅壳锅炉本体制造技术条件》

(9)其他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条件等

2.2.2 相关标准:

(1)JB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2)JB/T4709《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3)JB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2.2.3 受检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质量手册》;

(2)《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等。

2.24本院《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

验细则》

3检验前准备

3.1检验时机

3.1.1监检应当在封头制造现场,且在制造过程中进行。

3.1.2监检是在受检企业质量检验(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封头产品安全性能进行的监督验证。监检不能代替受检企业的自检,监检单位应当对所承担的监检工作质量负责。

3.1.3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一般应有监检员在岗;节假日需要监检员加班的,由受检企业提前通知,监检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尽量安排。

3.2现场条件

3.2.1监督检验人员进行工作前应对现场安全准备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确认;

3.2.2监督检验中阶段验收时必须带好安全帽,并注意现场道路、跳板是否安全;

3.2.3受检企业应当向监检项目组提供与监检工作有关的下列文件、资料:

(1)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各责任人员的任免文件、质量信息反馈资料等);

(2)从事封头焊接的持证焊工名单(列出持证项目、有效期等)一览表;

(3)从事封头质量检验的人员名单一览表;

(4)从事无损检测人员名单(列出持证项目、级别、有效期等)一览表;

(5)封头的设计资料,工艺文件和检验资料,以及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上述文件、资料如有变更,受检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监检单位。

3.2.4 受检企业应当确定监检联络人员,需要监检员到场监检的项目,受检企业应当提前通知监检员,监检员应当按时到场。 3.3人员要求

3.3.1 封头监检工作应具有锅炉或压力容器检验员及以上资格的检验人员承担。

3.3.2 监督检验人员(以下简称监检员)在工作中必须履行职责,严守纪律,保证监检工作质量。对受检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应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4检验流程: 受理----监督检验-----出具封

头监督检验证书

5检验内容及要求:见表1

表1 检验内容及要求一览表

序号项目类别检验内容及要求备注

1 制造标准及协议 B 审查质量证明书、协议执行标准的有效性

2 材料 B 通过审查有关记录和实物标记,反向追踪材料入库资料而确认封头用材是否合格。合格后在入库单(或材料质量证明书)和复验报告上盖“监检确认”标记,并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受压元材料监检登记表”。如来料加工可不监检

3 焊接工艺评定 A 受检企业所做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及记录,应及时进行整理,并送监检项目组进行审核。钢制封头焊接工艺评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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