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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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消防验收进度计划

1、消防联动调试。

条件:

消控主机正常通电。

水泵、风机、卷帘正常通电。

消防水池、水箱正常通水。

2、消防检测

条件:

除消防联动调试必须的条件外,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和正常照明正常通电。消防电梯正常通电可运行。

3、综合灭火能力检测(也称消防试水)

条件:

除消防联动调试必须的条件外,电梯正常通电可运行,室外消火栓通水,消防接合器到位,环形道路、登高场地完成。

4、消防验收前指导(也称消防预验收)

5、消防验收。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要点主要验收范围:

1、总平面布置(包括消防环形道路、消防登高场地、室外市政给水消火栓、消防接合器等)

2、建筑功能现状(包括疏散楼梯及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和布局,防火分区及防烟分区的设置,防火墙及防火门的设置,电梯及消防电梯,直通室外的通道及通道口,屋顶平台及女儿墙的设置及直通屋顶的通道口,自然排烟的外窗的设置,装修材料等)

3、建筑电气安全(双电源供电,电气线路保护,电气柜接线,线路绝缘,防雷接地,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

4、建筑给排水及中央空调(总进水管的数量、口径和供水方式,空调设置类型和区域,保温材质等)

5、管道燃气(供气方式,管道布置,泄露预警和通风扩散等)

6、消防设施功能,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和防火卷帘。

7、其他临时性项目。

8、不可预见或主观项目。

主要工作流程及最基本必备条件:

在上述各项单项工程完成之后按序进行以下工作:

1、消防联动调试,主要联动功能有:消火栓泵、喷淋泵、防排烟阀、和风机、防火卷帘、消防广播和声光报警、电梯迫降、非消防电源切除等)

条件:消防水池、水箱通水,水泵、风机、卷帘、消控主机通电。

2、检测(包括建筑电气检测和消防设施检测两个项目,均须专业检测公司检测且付费),取得建筑电气检测和消防设施检测两个合格报告。

条件: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和正常照明通电,消防电梯通电可运行。

提供检测公司需要的资料。

3、灭火综合供水能力检测(也称消防试水,须消防支队检测且付费),取得灭火综合供水能力检测合格报告。

条件:电梯通电可运行,室外消火栓通水,消防接合器到位,环形道路、登高场地完成。

1、提供完整的总平面图(含室外消火栓、消防接合器、环形道路、登高场地等)、

2、消防建审意见书、

3、消防设计专篇(设计院出具)

4、建筑电气检测和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书、试水申请报告

(自理、业主盖章)和正确填写的检测表(到窗口领取、业主盖章)。 4、验收资料汇总送杭州市消防支队。取得指导服务受理单。必备资料:验收申报表(窗口领取、业主盖章)验收申请报告(自理、业主盖章)。

消防建审意见书、消防设计专篇(设计院出具). 消防产品生产厂家确认清单(窗口领取、厂家盖章)图纸(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施、燃气)

施工资料(隐检、试压、清洗、绝缘测试、接地测试记录)

产品设备等质量保证资料(提供与产品相对应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产品型式证明、检验检测报告书)。

主要产品有:防火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电源柜箱、电气线缆、保温材料、装修材料(注:其中部分钢构、木档、木板、地毯、软包、窗帘等还须按规定到指定检测部门封样检测取得合格检测报告)室外消火栓、接合器以及消防设施系统的所有产品设备。 5、消防验收前指导(也称消防预验收),取得验收受理单。 6、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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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

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

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

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

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

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验收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书》。

复查验收与正常验收办理时限相同。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

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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