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桩工程量计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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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桩工程量计算

送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送桩长度可按桩顶面至打桩架底的高度计算,也可按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的高度计算。ϖ

在工程量计算时,应在打桩综合基价设置条件和换算条件的基础上,再考虑其送桩长度条件,分别列项计算。即,打桩执行不同综合基价子目(或换后综合基价子目)的桩,即使其送桩长度相同,也不能将工程量合并为一项;打桩执行相同综合基价子目(或换后综合基价子目)的桩,也会由于其送桩长度不同,需执行不同的送桩综合基价修正系数,而分别列项计算各自的工程量。ϖ

十三、本章定额打桩机的类别、规格,除定额注明外,执行中不予换算。打桩机及为打桩机配套的施工机械的场外运输费和组装、拆卸费,另按实际进场的机械类别、规格计算。

十四、本章定额不包括桩的静荷载试桩、动测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电焊接桩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乘系数1.06调整,其他不变。十六、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砂石级配和水泥掺入比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十七、地基强夯按100m2 25个夯点编制,夯点布置不同时按比例换算。强夯施工中需用外来土(石)填夯坑时,其土(石)回填应按有关定额执行。强夯定额项目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设计要求试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⑴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另行计算。

⑵送桩: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c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方桩、管桩接桩:按接头数以“个”计算。

3.灌注混凝土桩:

⑴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⑵复打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单打体积乘以复打次数以“m3”计算。

⑶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再加投料长度乘以标准管内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⑷长螺旋或旋挖法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螺旋外径或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⑸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①钻土孔与钻岩孔分别计算,钻土孔以地面至岩石表面之间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钻岩孔以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②混凝土桩身,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③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m3”计算。

⑹人工挖孔桩

①挖坑井土方和坑井石方分别计算。挖坑井土方按图示尺寸从井口顶面至岩石表面,以“m3”计算;挖坑井石方按图示尺寸从岩石表面至桩底,以“m3”计算。

②护壁按图示尺寸以井口顶面至扩大头处(或桩底)以“m3”计算。

③桩身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从桩顶至桩底加50cm以“m3”计算。

三、地基与边坡处理

1.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长度乘开挖宽度及深度,以“m3”计算。导墙浇注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连续墙挖槽按设计深度加50cm乘以设计长度及墙厚以“m3”计算。泥浆外运量按成槽工程量,以“m3”计算。

(3)连续墙混凝土浇注按设计深度加50cm乘以设计长度及墙厚以“m3”计算。

(4)清底置换、接头管,按分段施工的槽壁单元以“段”计算。

2.振冲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加25c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3.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深度以“m”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以“m3”计算:

(1)设计图示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图注体积计算。

(2)设计图示以布点形式图示加固范围的,则以两孔间距作为扩散直径,乘以布点连线长度,加1个扩散直径,以“m3”计算(如是闭合布点,则不需要增加扩散直径)。

(3)设计图示注浆点在钻孔桩或挖孔桩之间,按两孔间距作为扩散直径,以圆柱体体积计算。

4.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5.锚杆支护,锚杆和土钉的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和孔径以“延长米”计算。

6.土钉支护:

(1)土钉锚杆按设计图示以“t”计算。

(2)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以“m2”计算。

7.打(拔)钢板桩,按设计长度以“根”计算。

四、基础垫层

基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外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计算。

A.1 土石方工程

1.0.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二增加工日。

表二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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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以内)│2m │ 4m │ 6m │ 8m │ 10m │ 12m │ 14m │ 16m │18m ┃

┠────┼───┼── ─┼─ ──┼───┼── ─┼─── ┼── ─┼─── ┼─ ──┨

┃工日/100m3│2.50│ 7.92│ 11.77│ 15.62│ 19.48│ 23.33│ 27.18│ 31.03 │ 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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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截(凿)桩头:

1)人工凿桩头在编制预算时(设计图纸有特殊要求除外),其长度从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至桩承台底以上100mm;结算时按实调整。凿灌注桩、钻(冲)孔桩的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桩设计截面面积乘1.2计算。凿人工挖孔桩护壁的工程量应扣除桩芯体积计算。

2)机械切割预制桩桩头按桩头个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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