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文学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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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七中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广州市第七中学秋水文学社

第二条:文学社接受学校直接领导,由语文科老师具体指导。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文学社旨在提高全校学生的人文素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文氛围,扩大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青春舞台,为语文组课程改革提供一块实验园地。

第四条:社团基本活动内容:每月(不定期)出版发行文学杂志《涟漪》(或其他),以期刊为主要阵地进行文学交流。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文学专题活动,可组织参观访问、可组织文学讲座、可组织公益活动等。

第二章社员

第五条:社员资格:凡广州市第七中学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热爱文学,愿意加入本社团,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向组织提出了申请,经考核批准者即可成为社团一员。申请成为社团成员即日起即承诺遵守社团全部章程。

第六条: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文学社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义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义务。

(五)有按月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六)有及时向文学社交纳活动经费的义务。

第七条: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文学社期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发表作品的权利。

第八条: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晨曦文学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第九条:奖惩

(一)奖励:设置学期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经文学社干部表决评出。文学社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如书籍、书签等。

(二)处罚: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由文学社干部查证核实后给予相应的处分,严重者将被开除出社。

(三)按时参加社内组织的活动、会议,按时提交期刊投稿。有事者可向社长请假,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者视其为自动退社,经常迟到者劝其退社。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社员全体会议

(一)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在每学年结束前一月内举行一次,由社长主持。(二)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1、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

2、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4、选举社长、副社长和其他干部。

第十一条: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学校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学校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期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5、聘请若干热心并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并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

6、在全体会议上阐述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

7、不定期的召开干部会议。

8、邀请相关人员组织全体社员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一学期至少两次。

9、写好计划在校办公室开介绍信向有关单位组织活动经费。

(四)副社长职责

1、对每一次活动进行报道,将报道交到教研处。

2、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3、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4、社员管理。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对违反纪律人员的处理。

5、稿件收发。

6、作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

7、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编辑部及其职责

由社长和副社长确定部门具体人员,每月至少编辑出版期刊一次。

第十三条:宣传部及其职责

设干部两名。由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职责是不定期地通过校内广播站进行校内宣传;协助编辑部出版与宣传每月期刊;联系电教室老师,将文学社相关资料即时上传校园网络。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第十六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

广州七中秋水文学社

二○○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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