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安排专人管理;监测仪器设备按规定程序登记、建帐、编号、保管,建立管理档案,做到账目相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仪器设备校准、使用维修和检修等工作。
二、仪器设备进出仪器室要有本室专人负责领取,填写试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检查配件、待电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完毕及时交回仪器室,防止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在仪器交回时对设备的安全负责,并保持洁净。
三、仪器设备购置后,应当进行验收并办理资产入库登记手续。仪器设备需手续、相关资料齐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交档案室妥善保存。仪器设备原则上由供货商提供安装、调试、培训工作。
四、仪器设备实行使用交接登记制度,领取、归还仪器设备时应在《仪器领取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五、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应当做好设备使用的日常保养工作;仪器充电应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并注意安全;归还仪器前应当将电池取下存放,避免损坏仪器。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人须加强学习,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
严格按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爱护仪器设备,轻拿轻放,切忌野蛮操作;监测需用试剂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存放条件进行存放,防止试剂失效。
七、对于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当及时报告领导,说明情况,便于安排维修处理,确保仪器性能良好,运转正常,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解仪器设备和擅自送修仪器设备。
八、仪器设备如使用不当,发生人为损坏、遗失、差错事故等应当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九、监测仪器设备不得私用;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领导同意批准,凭借条借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监测仪器设备原则上以使用年限或经认定无法维修后可以报废,报废的仪器设备由所领导批准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样品采集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1 监测室项目负责人负责各类环境监测采样方案的设计,并组织实施采样。
2 监测室负责人负责采样方案的审核。
3 分管站领导负责采样方案的批准。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1 采样方案的制订
1.1 监测室应针对每一项环境监测任务,指定项目负责人。
1.2 项目负责人接到监测任务后,根据监测任务的要求、有关技术规范和适当的统计方法,结合现场监测勘察情况,编制采样方案,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1.3 当客户对文件规定的采样方案有更改要求时,项目负责人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修改方案,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站领导批准后实施,并记入在包含监测结果的所有文件中。
2 采样准备
监测室项目负责人在现场采样的前一天应组织采样人员对现场使用的采样仪器设备、采样容器、备品备件、相关的样品保存剂、采样吸收溶液等消耗性材料检查核对,确保满足工作的需要。采样器具和样品容器材料要符合监测规范的要求,清洗干净。
3 样品采集
3.1 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依据已经批准的采样方案进行采样。
3.2 采样工作应有连续性,当一项监测任务需要多次采样时,后续采样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参加过上次该项目的采样,以保证采样工作的连续性。
3.3 在野外采样时应由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
3.4 在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浓度较高的排放口采样时,应采用专门的采样器采集,在采样器上标明采样点位或编号,以防交叉污染。
3.5水质样品采集前,每个采样容器都须用待测样品荡洗至少两遍(有特殊要求样品除外);水质样品采集后,在现场根据所测项目的要求加入保存剂。
3.6 在采样的同时应详细填写现场采样记录,并确定贴好样品标签(名称、项目、采样单位或地点、采样人、采样日期)。
3.7 采样容器应具有明确的唯一性标识,并与采样地点、时间和项目之间有一一对应关系。
3.8 采样人员负责采集样品的运输、装卸和途中保存等工作,确保样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地送达分析场所。
3.9 采样人员应记录与采样有关的信息。这些记录应包括所用的采样方案、采样人的识别、相关的环境条件、采样地点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法、采样方案所依据的统计方法,这些记录尽可能完备充分。
3.10 当客户对文件化的采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改要求时,本站人员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所有变化均应在记录及报告中反映出来。
4 客户送样的处理
如本站不负责采样,接样人员应在委托书上详细描述样品性状,注明送样单位和人员,报告编制人员应在监测报告上注明“监测结果仅对来样负责”,防止结果误导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