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庭审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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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某某、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某某、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28【案件字号】(2021)粤13民终920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晓文邓耀辉刘宇慧【审理法官】陈晓文邓耀辉刘宇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宇;林伟城【当事人】张宇林伟城【当事人-个人】张宇林伟城【代理律师/律所】陈燕珠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燕珠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燕珠【代理律所】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宇【被告】林伟城【本院观点】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一审庭审时被上诉人述称16000元是为了节省手续费由被上诉人转给上诉人,再由上诉人转回给被上诉人,上诉人对此事实予以认可,则被上诉人无需对该主张再予以举证,因此该款不能认定为出借款。

上述款项发生于双方结算之前,已经因双方的结算而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被上诉人请求再次予以抵扣结算后的债权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效胁迫撤销代理合同合同约定反证谁主张、谁举证自认新证据法院调查取证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对原审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一,2017年至2018年6月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是恋人关系。

另查二,一审庭审时被上诉人述称16000元是为了节省手续费而转给上诉人,再由上诉人转回给被上诉人,上诉人对此事实予以认可。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综合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理由和答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借款本金数额以及林伟城2018年1月11日至同年6月21日转账10121元是否属于还款。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不仅要有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实际的交付行为。

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庭审笔录范文

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庭审笔录范文

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庭审笔录范文庭审时间:[具体日期和时间]庭审地点:[法庭具体地点]案号:[案号]案由:[具体行政案件案由]审判人员:审判长:[姓名]审判员:[姓名]审判员:[姓名]书记员:[姓名]到庭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原告:[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代理权限:[明确代理权限]。

被告:[被告行政机关名称],住所地:[机关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代理权限:[明确代理权限]。

庭审记录如下:一、宣布开庭。

(书记员到庭,查明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 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 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 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 请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调至静音状态;6.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敲响法槌)(依次核对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与前文介绍一致后)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原告:没有异议。

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本庭审查,各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由审判员[姓名]、审判员[姓名]、审判员[姓名]组成合议庭,我是审判长[姓名],书记员[姓名]担任本庭记录。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如下权利:1. 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2. 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3.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020)粤13执152号蔡河水庭审笔录

(2020)粤13执152号蔡河水庭审笔录

(2020)粤13执152号蔡河水庭审笔录
粤13执152号蔡河水案件笔录如下:
昨天下午,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法检两长同堂庭审了一起贪污受贿案。

现场有300余人旁听了这起案件。

公诉人:2016年春节、中秋节前,通过该镇镇长XX、党政办主任XX等人(均另案处理),采取虚开报销单平账的方式,侵吞公款合计人民币11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开支。

除此之外,法庭还披露,被告人蔡河水在2017年初到2019年初在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任副县长、党组成员、仙庵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建、土地调整、三旧改造、协调纠纷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XX等11人财物合计9万元、港币77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案发后,蔡河水主动向揭阳市监察委员会投案,如实供述了罪行,并上缴了赃款合计人民币20万元、港币77万元。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蔡河水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当庭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蔡河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两年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庭审现场有来自各行各业的300余人参与了旁听,这样一场庭审,对于他们来说,触动也非常大。

惠州边检站办公室民警XX:以前我们开展警示教育都是学习通报或是看看碟片,现在是现场感受,氛围完全不一样,这个很能感受到法院的庄严。

中国联通惠州市分公司高级经理XX:前车之鉴,上有国法,法律法规对我们及时规定要求,也是爱护、遵守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们日常遵纪守法的行为,实际对我们以后的人生可以走的更好,走得更远,感受到这个教育非常深刻。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适用)为确保诉讼文书及时、准确送达当事人,请详细填写本确认书。

拒不填写的,本院按法定地址为唯一送达地址予以送达。

原告(申请人):户籍地址(注册地址):常住地址(办公地址):电话传真:邮件:微信号:指定代收人:电话:送达地址:原告(申请人):户籍地址(注册地址):常住地址(办公地址):电话传真:邮件:微信号:指定代收人:电话:送达地址:被告(被申请人):户籍地址(注册地址):常住地址(办公地址):电话:其他送达方式(传真、邮件、微信号):被告(被申请人):户籍地址(注册地址):常住地址(办公地址):电话:其他送达方式(传真、邮件、微信号):第三人(被申请人):首选送达地址:户籍地址(注册地址):常住地址(办公地址):电话:告知:1、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2、诉讼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3、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4、对于在本院既有案件当原告,又有案件当被告的当事人,如当被告时不应诉或拒不提供联系地址,本院可以其当原告时的联系地址为准,予以送达。

确认人: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节选)一、送达地址确认书是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的基础。

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当包括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告知事项、当事人对送达地址的确认、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适用范围和变更方式等内容。

二、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应当包括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

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接收民事诉讼文书的传真号、电子信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代理人确认的送达地址视为当事人的送达地址。

五、人民法院应当在登记立案时要求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

当事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庭审笔录文档

庭审笔录文档

庭审笔录庭审信息•案号:XXXX•法庭:XX法庭•日期:XXXX年XX月XX日•时间:上午X时XX分当事人信息公诉方•姓名:XXX•性别:XX•年龄:XX岁•职业:XXX•住址:XXXXXXXXX被告方•姓名:XXX•性别:XX•年龄:XX岁•职业:XXX•住址:XXXXXXXXX庭审记录庭审开始时,XX法庭的审判长宣布庭审正式开始,要求双方当事人正式进入庭审程序。

首先,公诉方起诉人XXX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起诉书,并请求法庭严正审理此案。

然后,法庭询问了被告方XXX是否委托了辩护律师。

被告方XXX回答称,他已委托了辩护律师进行辩护。

法庭随后确认了辩护律师的身份,并给予其发言的权利。

公诉方起诉人XXX对被告方XXX的罪状进行了说明,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

同时,公诉方起诉人XXX列举了目击证人的姓名,并请求法庭传唤目击证人出庭作证。

法庭批准了这一请求,并要求目击证人做好准备,随时待命。

接下来,辩护律师对公诉方起诉人XXX的陈述进行了质询。

辩护律师提出了一些关于证据真实性和案件细节方面的问题。

公诉方起诉人XXX对这些质询进行了回答,并解释了相关情况。

庭审进行到此时,法庭对公诉方和辩护律师各自进行了询问,以了解双方对案件的观点和意见。

双方均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在庭审的后续过程中,法庭传唤了目击证人出庭作证。

目击证人依次进入法庭,并就他们所见到的事实进行陈述。

双方当事人和辩护律师对目击证人的陈述进行了追问,并就证词的真实性和证人的可靠性提出了质疑。

法庭记录了目击证人的陈述和质询过程的详细信息。

最后,庭审进入了总结阶段。

法庭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总结,并对双方当事人的观点进行了分析和评估。

法庭还就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解读,并对案件的定性进行了讨论。

经过审理,法庭宣布庭审结束,并称将在一定时间内做出判决。

法庭要求双方当事人留下联系方式,并告知将通过法院的正式渠道通知双方判决结果。

结论本次庭审笔录详细记录了案件的庭审过程和相关参与人员的陈述。

惠州市继承询问笔录

惠州市继承询问笔录

惠州市继承询问笔录篇一:标题:惠州市继承询问笔录正文:受申请人XXX,男/女/公民身份号码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XXX。

申请人XXX,女/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X 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XXX。

被申请人XXX,男/女/公民身份号码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X公司,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之间的XXX关系如下: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于XX年XX月XX日结婚,并于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女XXX。

由于XXX原因,申请人于XX年XX月XX 日向被申请人提出离婚申请,被申请人同意离婚并达成了离婚协议。

但是,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发现被申请人在离婚协议中存在隐瞒财产的行为,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并追回隐瞒的财产。

现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制作一份继承询问笔录,记录其在法院的询问过程。

询问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询问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法院询问人:XXX法官被询问人:XXX被询问人陈述:申请人:我是一名律师,被申请人是我的客户。

我于XX年XX月XX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被申请人在离婚协议中隐瞒的财产行为。

我了解到,被申请人在公司中拥有大量的财产,而离婚协议中并没有明确记载这些财产的内容。

因此,我希望法院能够调查这些财产的具体情况,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被询问人:好的,请问您还有其他问题吗?申请人:除了离婚协议中的财产问题,我还想知道被申请人在公司中的股份情况。

我了解到,被申请人在公司中拥有大量的股份,但是离婚协议中并没有明确记载这些股份的具体数额。

我希望法院能够调查这些股份的具体情况,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被询问人:好的,请问您还有其他问题吗?申请人:除了股份问题,我还想知道被申请人在公司中的资金情况。

我了解到,被申请人在公司中拥有大量的资金,但是离婚协议中并没有明确记载这些资金的具体数额。

庭审笔录完整版

庭审笔录完整版

庭审笔录完整版法庭笔录完整版诉讼人 A(以下简称“甲方”):诉讼人 B(以下简称“乙方”):法官:XXX书记员:XXX地点:XXX法院时间:XXX年XX月XX日开庭时间:XX时XX分法官:开庭!书记员:法庭开庭,各位请起立!(法庭参与人员起立)法官:甲方、乙方,请分别介绍一下自己的身份。

甲方:我是(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我是(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官: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如果愿意,请举手。

(甲方、乙方举手)法官:好的,庭审即将开始。

甲方,请你陈述你的诉求。

甲方:XXX。

(甲方详细陈述案情、事实和理由)法官:乙方,你对甲方的诉求有何回应?乙方:XXX。

(乙方对甲方陈述进行回应和辩解)法官:甲方,你有什么要补充的吗?甲方:XXX。

(甲方进一步补充陈述)法官:乙方,你有什么要补充的吗?乙方:XXX。

(乙方进一步补充回应和辩护)法官:甲方、乙方,你们双方是否有其他证据要提供?甲方:我有XX证据要提供。

乙方:我有XX证据要提供。

法官:好的,甲方,请你先提供你的证据。

(甲方提供证据)法官:乙方,你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有何质疑?乙方:XXX。

法官:甲方,你有什么要补充的吗?甲方:XXX。

法官:乙方,你有什么要补充的吗?乙方:XXX。

法官:双方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要提供?双方当事人:没有了。

法官:好的,现在双方当事人进行互相质询。

甲方:XXX。

乙方:XXX。

(双方当事人相互质询)法官:双方当事人是否对庭审过程有其他要求?双方当事人:没有了。

法官:好的,庭审到此结束。

庭审笔录完毕。

法官:公告期为XX日。

在公告期满后,将宣判,请甲方、乙方保持联系,以便接收宣判文书。

书记员:庭审笔录到此结束,请各位回庭。

(法庭参与人员退庭)地点:XXX法院时间:XXX年XX月XX日法官签名:书记员签名:-----------------------------完整版庭审笔录结束-----------------------------。

【优质】(201X)惠中法刑二终字第128号-优秀word范文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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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201X)惠中法刑二终字第128号-优秀word范文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惠中法刑二终字第128号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X)惠中法刑二终字第128号原公诉机关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君斌,男,1975年8月29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略)。

因涉嫌抢劫罪于201X年3月9日被抓获,3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5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惠州市惠城区看守所。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杨君斌犯抢劫罪一案,于201X年7月28日作出(201X)惠城法刑二初字第304号刑事判决。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杨君斌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以不公开庭方式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1X年1月8日23时,被告人杨君斌开粤B5A542奇瑞小汽车载“黄毛”、“潮仔”、“小孩子”(姓名不详,在逃)来到惠州市惠城区大湖溪广汕前路附近后,见到有一个美宜佳连锁超市,黄毛就去美宜佳连锁超市买烟。

黄毛去美宜佳连锁超市看了一下就出来,对杨君斌、潮仔、小孩子说,超市里只有一个人,我们去把超市抢了,车子不要熄火,要把车牌遮起来。

然后黄毛、潮仔、小孩子就进去美宜佳连锁超市抢东西,杨君斌将粤B5A542奇瑞小汽车的前后车牌用四个光碟遮起来,在旁边等待接应,过了两分钟,黄毛、潮仔、小孩子抢了几包芙蓉王香烟,现金人民币800元,诺基亚牌手机一部回来,一起坐上杨君斌开粤B5A542奇瑞小汽车逃离现场。

原审判决认定的证据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刑事案件受理、立案登记材料,证明侦查机关启动的侦查程序合法有效;被害人陈述,证明201X年1月9日凌晨4时30分度,其在大湖溪经营的美宜佳连锁超市被三名男子持刀抢劫,被抢走现金人民币800元、几包芙蓉王香烟、诺基亚牌子手机一部的事实;辨认笔录,证实被告人杨君斌对作案地点的辨认;证人许某娇是被告人杨君斌的妻子证言,证实粤B5A542奇瑞小汽车是被告人杨君斌购买的,并证实其使用过杨君斌给的一个电话卡(被抢的手机卡);现场勘查笔录,证明侦查机关对抢劫现场进行了勘查。

民商事案件一审普通程序法庭审理笔录样式及说明

民商事案件一审普通程序法庭审理笔录样式及说明

民商事案件一审普通程序法庭审理笔录样式及说明法庭审理笔录(第××次)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

旁听人数:××××。

审判人员:审判长×××、审判员(承办人)×××、审判员×××。

书记员:×××。

××××人民法院第××次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案由)一案,记录如下:书记员: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案由)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请诉讼参与人入庭就坐。

书记员: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

请诉讼参与人出示身份证件及出庭证明材料。

……。

(分别核对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诉讼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如有诉讼参与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公民出庭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庭的,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推选其为代表人的证明;诉讼代理人出庭的,除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法庭提交相关材料: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3.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4.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5.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6.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庭审笔录的范文

庭审笔录的范文

庭审笔录的范文庭审笔录。

案号,2021XX民初XXX号。

审判长,XXX。

书记员,XXX。

原告,XXX。

被告,XXX。

公诉机关,XXX。

审判长,开庭,请出庭人员宣布姓名。

原告代理人,XXX。

被告代理人,XXX。

审判长,法庭宣布开庭,今天我们将审理XXX案件,请原告、被告及代理人准备好,法庭现在正式开始审理。

审判长,首先请公诉机关指控罪名。

公诉机关,XXX被告犯有XXX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我们请求法庭依法判处被告相应的刑罚。

审判长,原告及被告有什么要补充的吗?原告代理人,XXX。

被告代理人,XXX。

审判长,现在请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

公诉机关,(出示证据材料)。

审判长,原告及被告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有什么异议吗?原告代理人,XXX。

被告代理人,XXX。

审判长,法庭将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审查,下面请原告及被告陈述自己的观点。

原告代理人,XXX。

被告代理人,XXX。

审判长,法庭将对双方陈述的观点进行审查,下面请双方代理人进行辩论。

原告代理人,XXX。

被告代理人,XXX。

审判长,法庭将对双方代理人的辩论进行审查,下面请双方代理人对最后陈述进行。

原告代理人,XXX。

被告代理人,XXX。

审判长,法庭将对双方最后陈述进行审查,下面请公诉机关进行最后陈述。

公诉机关,XXX。

审判长,法庭将对公诉机关的最后陈述进行审查,下面请法庭宣布休庭,等待判决。

(休庭)。

审判长,法庭宣布休庭,等待判决。

书记员,XXX。

审判长,本案庭审工作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

以上为庭审笔录。

上诉人胡文磊与被上诉人谭辉芬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上诉人胡文磊与被上诉人谭辉芬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上诉人胡文磊与被上诉人谭辉芬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08【案件字号】(2020)粤13民辖终7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瑞南王丹许海明【审理法官】王瑞南王丹许海明【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胡文磊;谭辉芬【当事人】胡文磊谭辉芬【当事人-个人】胡文磊谭辉芬【代理律师/律所】傅孝倦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陈慧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叶瑜婧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傅孝倦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陈慧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叶瑜婧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傅孝倦陈慧叶瑜婧【代理律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胡文磊【被告】谭辉芬【本院观点】被上诉人谭辉芬在一审期间向原审法院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可以初步证明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故本案属民间借贷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证明【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被上诉人谭辉芬在一审期间向原审法院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可以初步证明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故本案属民间借贷纠纷。

被上诉人谭辉芬的一审主要诉请为依法判令上诉人胡文磊向其偿还借款人民币490000元及利息,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接收货币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本案中,被上诉人谭辉芬与上诉人胡文磊未约定合同履行地,被上诉人谭辉芬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属原审法院管辖范围,故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完备版)庭审笔录(刑事普通程序)

(完备版)庭审笔录(刑事普通程序)

(完备版)庭审笔录(刑事普通程序)完备版庭审笔录(刑事普通程序)
案件名称:(请在此处填写案件名称)(请在此处填写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请在此处填写案件编号)(请在此处填写案件编号)
庭审时间:(请在此处填写庭审时间)(请在此处填写庭审时间)
庭审地点:(请在此处填写庭审地点)(请在此处填写庭审地点)
庭审开始
庭审于{庭审时间}在{庭审地点}开始进行。

出庭人员如下:
- 法官:(请在此处填写法官姓名)
- 检察官:(请在此处填写检察官姓名)
- 辩护人:(请在此处填写辩护人姓名)
- 原告:(请在此处填写原告姓名)
- 被告:(请在此处填写被告姓名)
庭审过程
庭审程序按照刑事普通程序进行,各方当事人依法发表陈述并提供证据。

以下是庭审过程的要点:
1. {庭审过程要点1}
2. {庭审过程要点2}
3. {庭审过程要点3}
4. {庭审过程要点4}
5. {庭审过程要点5}
庭审记录
庭审记录如下:
庭审结束
庭审于{庭审时间}结束。

庭审相关材料将进入法庭存档,并等待后续法律程序的进展。

以上为完备版庭审笔录(刑事普通程序)。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庭审笔录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庭审笔录

庭审笔录开庭时间:2012年4月27日开庭地点: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施南、审判员钟杏萍、晓芬,书记员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海、原告代理人于文欢、被告吴国,被告代理人延平,第三人英,第三人代理人钟伟梅已到庭。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核对身份>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审:原告,讲一下你的,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原告: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被告,讲一下你的,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被告:审:被告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权限?被代:,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书为准。

审:第三人,讲一下你的,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第三人:审:第三人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权限?第三代:,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书为准。

审判长:原告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原告:收到。

审判长:你对今天到庭的被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被告:收到。

审判长:你对今天到庭的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第三人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第三人:收到。

审判长:你对今天到庭的原被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第三人:无异议。

审判长:参加今天诉讼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宣布开庭】审: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海与被告新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及第三人环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敲法槌)审:本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施南、钟杏萍、晓芬组成,施南担任审判决长,书记员敏粤担任记录。

何伟添、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何伟添、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何伟添、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30【案件字号】(2019)粤行终68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德敏王彩妃李永梅【审理法官】刘德敏王彩妃李永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何伟添;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何伟添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何伟添【当事人-公司】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何伟添【被告】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是行政复议纠纷,二审争议焦点为:1.涉案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

何伟添向惠城区政府申请复议时,仅要求确认三栋镇政府强制拆除其涉案房屋的行为违法,并未提出赔偿请求,惠城区政府在复议决定中超出何伟添的复议请求范围,认定何伟添依法没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认定显属不当,本院予以指出,并依法不予以确认复议决定的上述意见。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赔偿拒绝履行(不履行)当事人的陈述现场笔录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原审判决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是行政复议纠纷,二审争议焦点为:1.涉案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

2.三栋镇政府是否具有强拆主体资格。

3.三栋镇政府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是否合法。

4.惠城区政府作出的惠城府行复[2018]1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否合法。

关于涉案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古付真与古发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古付真与古发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古付真与古发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31【案件字号】(2020)粤13民终125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岳淑敏黄某某锋刘宇慧【审理法官】岳淑敏黄某某锋刘宇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古付真;古发优【当事人】古付真古发优【当事人-个人】古付真古发优【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古付真【被告】古发优【本院观点】该约定不能视为被告逾期还款则按照本金的20%计收违约金,双方对逾期利息约定不明,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无效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撤销违约金第三人证人证言证据不足新证据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另行起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清算【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查明事实基本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综合本案各方当事人在二审中的上诉和答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涉案款项的性质应如何认定?上诉人主张其并未向被上诉人借款,借款合同系受被上诉人威胁签下的,应为无效合同,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存在货款纠纷,被上诉人应当以买卖合同另行起诉。

但根据一审庭审笔录内容,上诉人确认其与被上诉人有生意往来,“跟他买过瓷砖,从去年9月份到今年6月份,一直有往来”,在问及货款是否结清时,上诉人回答“要看对账单”,而涉案《借款合同》签订于2019年7月7日,亦与上诉人一审陈述相符。

且涉案《借款合同》《收据》《借据》中均有上诉人签字捺印,上诉人主张系受胁迫签订,但据其一审庭审陈述,其对此并未报警,二审亦未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谢政平与梁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谢政平与梁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谢政平与梁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3【案件字号】(2020)粤13民终77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岳淑敏黄某某锋刘宇慧【审理法官】岳淑敏黄某某锋刘宇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谢政平;梁志强;吴玲玲【当事人】谢政平梁志强吴玲玲【当事人-个人】谢政平梁志强吴玲玲【代理律师/律所】黄碧学广东梦想律师事务所;胡文军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肖菊霞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碧学广东梦想律师事务所胡文军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肖菊霞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碧学胡文军肖菊霞【代理律所】广东梦想律师事务所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谢政平【被告】梁志强;吴玲玲【本院观点】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综合本案各方当事人在二审中的上诉和答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涉案借款本金是否应扣减5万元。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催告代理违约金第三人新证据质证财产保全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查封拍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查明事实基本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综合本案各方当事人在二审中的上诉和答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涉案借款本金是否应扣减5万元。

上诉人主张2017年6月3日委托第三人向被上诉人转账支付5万元,被上诉人也同意该5万元是偿还借款本金,庭审时亦确认,应予以扣减本金。

但上诉人未能提交书面协议等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同意该5万元系偿还借款本金,一审庭审笔录中被上诉人陈述该五万元系支付借款的利息,并未见确认为偿还借款本金的陈述。

且在上诉人最后一份签字捺印的2017年11月18日的《借款合同延期协议》中,双方已确认上诉人欠被上诉人的借款本金为50万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17万元,上诉人主张的2017年6月3日转账支付5万元在该《借款合同延期协议》签订之前,因此应以该《借款合同延期协议》确定的金额认定涉案借款本息。

刘秀娜、吴振强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秀娜、吴振强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秀娜、吴振强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6.23【案件字号】(2021)粤13民终368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晓文邓耀辉刘宇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秀娜;吴振强【当事人】刘秀娜吴振强【当事人-个人】刘秀娜吴振强【代理律师/律所】胡荣健广东法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荣健广东法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荣健【代理律所】广东法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刘秀娜【被告】吴振强【本院观点】案涉借款有双方签订的《债权债务确认书》、被上诉人转账16万元至上诉人账户的银行流水予以佐证,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及款项已交付的事实。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胁迫撤销合同新证据举证通知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2 01:16:57刘秀娜、吴振强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13民终3681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刘秀娜。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吴振强。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荣健,广东法村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刘秀娜因与被上诉人吴振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20)粤1302民初158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审上诉人诉称上诉人刘秀娜上诉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20)粤1302民初1583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以前是同事关系,由于工作需要,被上诉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工作方式及为工作激励多次向上诉人发放工作绩效奖励,且在该转账中并未注明是借款,应当视为赠与,是上诉人依法应当享有的工作收益,但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工作上的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上诉人离职,随后被上诉人由于不服已奖励的工作报酬,即以民间借贷方式主张工作奖励绩效返还,多次以恐吓及威胁并纠集多人欺负上诉人的方式要求并强迫上诉人签订《债权债务确认书》、《车辆转让协议》,该签订协议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实属适用法律错误。

吴小娟、陈春喜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小娟、陈春喜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小娟、陈春喜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16【案件字号】(2021)粤13民终429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晓文邓耀辉刘宇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小娟;陈春喜【当事人】吴小娟陈春喜【当事人-个人】吴小娟陈春喜【代理律师/律所】赵永强广东维因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永强广东维因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永强【代理律所】广东维因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吴小娟【被告】陈春喜【本院观点】陈春喜与吴小娟之间的借贷关系有吴小娟出具的相关《借条》证实,一审予以确认正确。

【权责关键词】撤销自认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1 09:17:54吴小娟、陈春喜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13民终4293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吴小娟。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春喜。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永强,系广东维因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吴小娟因与被上诉人陈春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20)粤13民终429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二审上诉人诉称上诉人吴小娟上诉请求:一、根据第4页第18行双方确认借贷发生时的利率为月利率5%,原告陈之后月利率进行了下调。

其实被上诉人并没有下调到所有的利息。

二、在庭审时第4页最尾一行至第5页第一行,这张2万元的利息是从2015年9月份至2016年1月份每月利息500元,所产生的2万元利息。

并不是从借贷发生之日起至2016年1月30日,双方确认的利息2万元的计算标准未超过月利率2%,上诉人从来未确认这2万元的利息进行了下调,只是被上诉人单方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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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笔录开庭时间:2012年4月27日开庭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施南、审判员钟杏萍、陈晓芬,书记员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刘海、原告代理人于文欢、被告吴国,被告代理人张延平,第三人陈英,第三人代理人钟伟梅已到庭。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核对身份>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审:原告,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原告: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及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被告,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被告:审:被告代理人姓名,身份及代理权限?被代:,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书为准。

审:第三人,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姓名?第三人:审:第三人代理人姓名,身份及代理权限?第三代:,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书为准。

审判长:原告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原告:收到。

审判长:你对今天到庭的被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被告:收到。

审判长:你对今天到庭的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第三人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第三人:收到。

审判长:你对今天到庭的原被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第三人:无异议。

审判长:参加今天诉讼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宣布开庭】审: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刘海与被告新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及第三人环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敲法槌)审:本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施南、钟杏萍、陈晓芬组成,施南担任审判决长,书记员陈敏粤担任记录。

现在宣布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2)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提起反诉;(3)当事人有权提供人、证物;(4)有权进行辩论;(5)有权自行和解;(6)有权请求调解;(7)有权提起上诉;(8)经本院许可,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9)当事人如果有理由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有权请求上述人员回避。

审判长:原告,上述权利你听清楚了吗?对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原告:清楚。

不申请审判长:被告,上述权利你听清楚了吗?对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被告:清楚,不申请。

审判长:第三人,上述权利你听清楚了吗?对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第三人:清楚,不申请。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不申请回避,本案合议庭依法正式成立。

审判长:现在宣布当事人必须履行的诉讼义务。

(1)诉讼当事人必须遵守诉讼秩序;(2)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3)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必须服从法庭指挥,未经法庭许可不得随意发言或打断对方发言。

审判长:原告,对刚才宣布的诉讼义务,是否听清楚?原告:听清楚了审判长:被告,对刚才宣布的诉讼义务,是否听清楚?被告:听清楚了审判长:第三人,对刚才宣布的诉讼义务,是否听清楚?第三人:听清楚了【宣告庭审开始】审判长:本案庭审活动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调解不成的,法庭将休庭评议后进行宣判。

各方当事人应当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切实履行诉讼义务,遵守法庭规则,服从法庭指挥,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法庭调查】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长:请原告宣读起诉书或者简要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审判长:请被告宣读答辩书或者简要陈述诉讼主张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审判长:请第三人宣读起诉书或者简要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审判长:请原告宣读答辩书或者简要陈述诉讼主张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审判长:请被告宣读答辩书或者简要陈述诉讼主张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审判长:法庭现就案件的事实问题,向当事人发问。

1.原告,你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清了约定好的购房款?2.被告,你对此有无异议?被告;3.被告,按照合同,你是否应在2011年3月之前交付房屋?那你在合同逾期一年后,仍然没有交付房屋?4.原告对此有无异议?第三人对此有无异议?原告:5. 第三人,肖丽丽后来代表环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于2010年签订了变更00103号合同当事人的00456号合同这一情况是否属实?变更之后是否及时通知原告?6.原告对此是否有异议?被告对此有无异议?7.第三人,你是否已于诉前将原告从公司辞退?8.原告对此有无异议?审判长:根据当事人陈述,结合案件的其他诉讼材料,法庭归纳小结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本案的诉讼请求是:原告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退还购房款80万元、支付购房款利息20万元和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第三人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和支付延迟交付期间的资金利息8万元,并且在三个月内交付房屋。

……。

(2)当事人没有争议事实有:1. 2009年9月,原告和他的当时的女朋友肖丽丽与被告新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标的为18号公寓的房屋预售合同,合同号为00103。

2. 根据合同,被告应该在2011年3月之前交付房屋,但在合同逾期近一年后,仍然没有交付房屋。

3.原告已在约定期限内付清了房款。

4.原告诉前已被第三人辞退。

(3)本案诉讼争议的焦点有:1)第三人奖励给原告的一百万是否有效? 2)00103号和00456号合同的效力问题及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3)被告声称的客观的不可抗力原因是否合法?4)被告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审判长:本案争议焦点已经明确,在法庭调查中,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如不能提供证据,则可能承担对自已不利的后果。

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对00103号合同的效力问题举证。

原告出示证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证据有何异议?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第三人,对原告提出的证据有何异议?第三人发表质证意见。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对00456号合同的效力问题举证。

被告出示证据。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提出的证据有何异议?原告进行质证。

第三人,对被告提出的证据有何异议?第三人发表质证意见。

审判长;现在由第三人针对00456号合同的效力问题出示证据,第三人出示证据审判长:原告,对第三人提出的证据有何异议?审判长:被告,对第三人提出的证据有何异议?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原告出示证据。

第三人,对原告提出的证据有何异议?第三人发表质证意见。

审判长;现在由第三人针对其奖励给原告的一百万的效力问题出示证据,第三人出示证据审判长:原告,对第三人提出的证据有何异议?原告进行质证。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对其声称的不可抗力原因的合法性,真实性问题举证。

被告出示证据。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提出的证据有何异议?原告进行质证。

第三人,对被告提出的证据有何异议?第三人发表质证意见。

审判长;经合议庭评议确认,环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声明书,环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书,内容真实,形式合法,可以作为认定以下事实的根据。

1)第三人奖励给原告的一百万属于无效,应当退还;2)肖丽丽代表了环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签订合同。

审判长:同时,经合议庭评议确认,环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奖金凭证因其证明力弱于其公司的董事会声明书,故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根据。

审判长:当事人有问题需要向对方当事人发问的,经法庭许可,可以发问。

审判长:原告,你是否有问题向被告发问?审判长:被告,你是否有问题向原告发问?审判长:第三人,你是否有问题向原被告发问?审判长:原告,你是否还有其他事实需要调查或者有其他证据需要出示?审判长:被告,你是否还有其他事实需要调查或者有其他证据需要出示?审判长:第三人,你是否还有其他事实需要调查或者有其他证据需要出示?审判长:我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辩论】审判长:经过庭审陈述、举证、质证,本案争执的5个焦点问题中第三人奖励给原告的一百万的效力问题和肖丽丽的代表权问题,法庭已予以确认。

还有以下三个问题, 1)00103号和00456号合同的效力问题及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2)被告声称的客观的不可抗力原因是否合法?3)被告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都举出了一系列证据,对这些证据,法庭尚未确认,待法庭辩论后合议庭再进行综合认证。

审判长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围绕本案争议问题,在法庭调查已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就是非责任和适用法律进行辩论,不得发表与本案无关的意见,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也不得重复法庭调查的内容。

基于时间的关系,大家请注意简明扼要。

法庭辩论按下列顺序进行:(第一轮辩论)1、原告发表意见;2、原告委托代理人发言;3、被告发表意见;4、被告委托代理人发表意见;5、第三人发言;6、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发言。

(第二轮辩论)审判长:刚才,各当事人发表了第一轮辩论意见,对本案争议问题发表了意见。

第二轮辩论时,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这些争议焦点可继续发表新的意见,但不得重复第一轮辩论的内容和意见。

审判长:依次由原告、被告、第三人发言。

审判长:法庭辩论已经进行两轮,各方的辩论意见,本法庭已充分注意并记录在案,(询问原、被告、第三人)是否有新的辩论意见,是否要求补充发言?【当事人最后陈述】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长:原告最后有什么要陈述的?原告做最后陈述。

审判长:被告最后有什么时候要陈述的?被告做最后陈述。

审判长:第三人最后有什么要陈述的?第三人做最后陈述。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和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本庭现在组织调解。

审判长:原告是否愿意调解?(鉴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所以我们的调解工作就很难进行了)被告是否愿意调解?第三人(具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是否愿意调解?审判长:法庭调解结束审判长:现在休庭5分钟,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评议(敲法槌)待法官坐定后,书记员再宣布:请坐下。

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即宣布:现在继续开庭。

审判长应宣告:经过合议庭评议,评议结论已经作出,现予宣布。

原告刘海与被告新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及第三人环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本庭依法公开审理,调查了证据,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意见,经本合议庭评议,对本案尚未认证的证据认证为:00456号变更合同,对环球商贸总经理的通知信息,……根据查实的上述证据和确认的事实,本法庭认为:00456号合同是在原00103号合同一方当事人刘海不知情的前提下签订的,但只有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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