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
成都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成都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成都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目录1、总则 (2)2、选址 (2)3、公共配套设施 (4)4、建筑建筑布局 (5)建筑环境 (10)建筑风貌 (10)建筑结构 (11)5、农村规划建设图集 (12)6、附则 (13)成都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1总则1.1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构建新型城乡形态,提高农村地区规划建设水平,本着方便生活、有利生产、安全适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特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范围为成都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
1.3农村地区规划与建设应遵循本导则。
1.4各区(市)县应结合本地情况,创造性地灵活使用本导则。
2选址农村地区农房建设选址应合理避让地质灾害,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含总体规划及各类交通、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
2.1 应避让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包括地震断裂带、山洪、滑坡、泥石流和洪水淹没区等。
2.1.1 地震断裂带两侧50米范围内应禁止农房建设。
2.1.2临规划河道的农房建设应满足防洪规划的要求,临其它自然河道的农房建设应在常年洪水淹没线以上。
2.2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不得新建与保护无关的建筑。
2.3 在水源保护区内新选址建设项目,应符合《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
2.4 应避让市政基础设施通道和用地。
2.4.1高速公路两侧各30米范围内,国道两侧各20米范围内,省道两侧各15米范围内,县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乡道两侧各5米范围内,不应新建农房;主要旅游通道两侧各50米范围内,不应新建与旅游无关的设施。
2.4.2 新建农房距铁路轨道不应小于15米。
2.4.3 新建农房距10KV架空电力线不应小于1.5米,距35KV架空电力线不应小于3米,距110KV架空电力线不应小于4米,距220KV以上架空电力线不应小于5米。
2.5应避让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和产业发展空间。
成规管004号附件:成都市新农村规划编制办法
成都市新农村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目标,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意见,以及《关于统筹全市农村地区“三个集中”规划工作的意见》(成规委办[2005]6号)的具体要求,以“三个集中”为指导思想,为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规范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提高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新农村规划编制的依据为《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3-2020)》以及《成都市工业发展布局规划纲要(2003-2020)》。
第三条我市新农村规划可概括为“两个层次、三个规划”,即:第一个层次:新农村的布局规划——农村地区“三个集中”规划,主要解决农村新型社区和一般村的布点及其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第二个层次:新农村的建设规划——1.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主要解决农村新型社区各项生产生活设施的具体布局,在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建设。
2.一般村整治规划,做好整治方案,在规划的指导下实施环境整治。
第四条我市新农村具体载体为:农村新型社区(指具有一定规模,具备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现代化农民聚居区,含规划保留的集镇)和一般村(指农村新型社区之外的、按规划保留的村庄)。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心城以外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地区“三个集中”规划、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和一般村村庄整治导则。
第二章规划原则第六条区域统筹,科学规划。
以区域统筹发展观为指导,打破县、镇、村、组等行政界限,立足长远,科学规划,解决和协调好区域范围内的资源配置,实现产业布局的统筹合理安排和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不搞小而全的规划。
第七条坚持集中,统筹发展。
要按照“农民集中居住、产业集中发展、土地集中经营”的要求,使农村居民从传统的散居走向聚居,并提高其生活质量。
成办发[2010]5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完善 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国土局、市统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整合力量,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
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 月 日1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国土局 市统筹委 市建委 市规划局市农委 市房管局 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意见》(成委发〔2010〕5号)和市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试行)》(成府发〔2010〕27号)精神,现就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完善机制,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和市场化配置资源建立“政府引导、农民集体和农户为主体、乡(镇)村组织、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机制,试行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共同推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
(一)政府引导。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制定政策措施,编制实施规划,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指导、项目审核、纠纷调处等服务工作,加强项目审批和实施监管,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农民集体和农户为主体。
拥有土地权益的农民集体和农户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如何筹资、怎样建房、收益分配、权属调整等重大事项。
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项目(简称整治项目)涉及农民集体产权的由农民集体讨论决定,涉及农户产权的由农户自主决定。
(三)乡(镇)村组织。
《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导则》(试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2月)前言农村居住建筑选址布局、户型设计、结构选型、抗震设防、防灾减灾等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使用方便与居住安全。
加强农村居住建筑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提高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水平和质量水平,是关系民生为民服务的迫切要求,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为此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单位在学习借鉴“5.12” 汶川地震灾后农房规划设计、灾后重建经验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导则(试行)》,以期对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建造经济、适用、安全的农村居住建筑提供可靠、有效的技术指导,为规范农房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行为提供技术管理的依据。
本技术导则共分7章37条,依次为总则、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配套设计、景观及环境风貌、附则。
本技术导则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四川三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解释。
请各地在实践过程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四川三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西马道街40号新2号西楼16层,电话:028-********;传真:028-********;邮政编码:610031)。
本技术导则编写委员会主任委员:田文副主任委员:文技军、何庆、郭锋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王正卿、王建平、张爱平、胡明、高黄根、赵常颖、贾刘强本技术导则主编单位:四川三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技术导则协编单位: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省住建厅村镇处主要起草人:郭锋、肖玺、张显、王飞、田月、李绪亲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 目的 (1)1.2 原则 (1)1.3 适用范围 (1)1.4 相关要求 (1)第二章总平面设计 (2)2.1 基本要求 (2)2.2 空间层次 (2)2.3 村落布局 (2)2.4 院落布局 (3)2.5 单体布局 (3)第三章建筑设计 (4)3.1 一般要求 (4)3.2 平面功能 (4)3.3 建筑防火 (5)3.4 建筑外观 (5)3.5 建筑节能 (7)3.6 设计文件编制 (7)第四章结构设计 (11)4.1 原则......................................................................... .11 4.2 农房建筑主要结构形式 (11)4.3 地震区建筑设计和结构体系 (11)4.4 整体性连接和抗震构造措施 (12)4.5 农房结构材料和施工要求 (13)4.6 场地、地基和基础 (14)4.7 砌体结构农房 (16)4.8 钢筋混凝土房屋 (19)4.9 木结构房屋 (20)4.10 石结构房屋 (22)4.11 轻钢结构房屋 (23)第五章配套设施 (25)5.1 建筑给排水设计 (25)5.2 建筑电气设计 (27)第六章景观及环境风貌 (31)6.1 植被绿化 (31)6.2 沟渠水体岸线 (31)6.3 地面硬化、铺装及道路 (32)6.4 社区入口、铺地及庭院围墙 (32)第七章附则 (34)7.1 实施时间 (34)7.2名词解释 (34)一、总则1.1目的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规范农村居住建筑设计,配套完善农村居住建筑功能,提高农村居住建筑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成都城乡统筹规划与实践
万方数据2009年第6期总第184期童氏市删学列1.2.1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基本动力。
集中发展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
只有集中,才能最大限度发挥规模经济效应。
全市大力贯彻“一区一园一主业”策略,将116个工业区整合为2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和6个工业集中发展点,引导工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图1)。
截至2008年,全市工业集中度已达68.2%。
圈1成都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布局1.2.2农民向城镇集中:梯度引导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减少和消化农村人口。
城镇是消化农村转移人口的空间载体。
全市分层次推进农民向中心城区(特大城市)、区(市)县城(中等城市)、优先发展重点镇(小城市)和小城镇集中,并大力配套完善各级城镇(尤其是中小城市)的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
增强城镇的承载能力与辐射能力。
1.2.3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稳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土地规模经营,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在及时出台配套政策、积极搭建农用地流转平台、创新流转方式的基础上。
通过建基地、强龙头、兴标准,高质量推进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大力实施现代农业发展战略。
截至2008年.全市农用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2020km2,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8.7%。
其中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508km2,占耕地总面积的43.7%。
1.3城乡统筹工作的成效自开展城乡统筹实践以来,成都市城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GDP总值从2003年的1870.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3901亿元.总涨幅超过一倍还多;人均GDP由18052元增长至30855元:农村人均纯收入由2003年的3655元增长至2008年的6481元。
农民的收益大大提高。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维持在2.5—2.6:1(2008年,全国为3.36:1,四川省为3.07:1)。
成都取得了一系列荣誉:全国最佳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幸福城市、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城市……,成都的城与乡正在协调共进发展(图2)。
新版 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1)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临第一、第二、第三绕城高速公路退界 (1)第二部分卫星城及区域中心城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1.1“三线” (2)1.2 用地比例 (2)1.3 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控制 (2)1.4 建设用地停车 (4)第二章建筑形态管理 (5)2.1城市形态 (5)2.2建筑面宽 (5)2.3建筑高度 (5)2.4建筑间距 (6)2.5建筑屋顶 (7)2.6建筑退界要求 (7)第三章公共开敞空间规定 (8)3.1城市中心 (8)3.2 公园绿地 (8)3.3 湖泊水系 (9)3.4 环城公园 (9)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定 (9)4.1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10)4.2 社区服务中心 (10)4.3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公服设施配置 (11)第五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2)5.1 总体要求 (12)5.2 公共交通 (12)5.3 慢行交通 (13)第六章地下空间规定 (13)6.1 推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13)6.2 地下综合管廊 (13)第七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定 (14)7.1 给水 (14)7.2 排水 (14)7.3 再生水 (15)7.4 能源 (15)7.5 防灾减灾 (16)第三部分小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7)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17)1.1“三线” (17)1.2用地比例 (17)1.3 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控制 (17)1.4建设用地停车 (18)第二章建筑形态管理 (19)2.1建筑面宽 (19)2.2建筑高度 (19)2.3建筑间距 (19)2.4建筑屋顶 (20)2.5 建筑退界 (20)第三章公共开敞空间规定 (22)3.1城市中心 (22)3.2 公园绿地 (22)3.3 湖泊水系 (22)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定 (23)4.1公共服务中心 (23)4.2 社区服务中心 (23)4.3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公服设施配置 (24)第五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定 (24)5.1 总体要求 (24)5.2 公共交通 (25)5.3 慢行交通 (25)第六章地下空间规定 (26)6.1 推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6)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定 (26)7.1 给水 (26)7.2 排水 (26)7.3 再生水 (27)7.4 能源 (27)7.5 防灾减灾 (28)第四部分特色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9)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9)1.1生态保护红线 (29)1.2 城镇发展边界 (29)1.3用地分类与标准 (29)1.4 空间布局 (30)1.5建筑容量规划控制 (30)第二章建筑形态及风貌 (30)2.1建筑高度 (30)2.2建筑界面 (31)2.3建筑间距 (31)2.4建筑退界 (31)2.5建筑风格与细部 (32)第三章公共开敞空间规划 (32)3.1绿地体系 (32)3.2 节点及标志物 (32)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 (32)4.1 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32)4.2其他设施 (34)4.3 旅游设施配置 (34)第五章功能复合与更新 (34)5.1功能复合 (34)5.2功能更新 (34)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定 (34)6.1镇域道路 (34)6.2城镇道路 (35)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定 (35)7.1 给水 (35)7.2 排水 (35)7.3 电力 (36)7.4 环卫 (36)7.5 综合防灾 (36)第五部分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7)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37)1.1 用地选址 (37)1.2 用地标准 (37)1.3建筑布局及风貌 (38)1.4 建筑退界 (38)第二章公共服务设施 (39)2.1 布局原则 (39)2.2公共配套设施指标 (39)2.3 其他设施 (39)第三章市政基础设施 (39)3.1 基本原则 (39)3.2 道路工程 (39)3.3 给水 (40)3.4 排水 (40)3.5 电力 (40)3.6 燃料 (40)3.7 综合防灾 (40)第六部分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管理规定 (41)6.1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41)6.2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现代建筑 (42)6.3 小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42)6.4 川西林盘传统聚落保护与改造 (42)第七部分附则 (43)附表 (44)附表1:成都市域城镇体系 (44)附表2:成都市特色镇名单 (44)附表3: 建筑间距图示 (45)附表4: 城乡用地分类及代码 (46)附表5: 镇建设用地分类及代码 (46)附录名词解释 (48)第一部分总则1、目的为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市域城镇及村庄在空间、形态、生态和管理等方面的转型升级,提升城乡规划建设质量,特制定本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成都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技术导则
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全市农村地区住房建设规划建设的管理,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城、城镇、独立工矿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农村聚居点建设项目、旧场镇改造、林盘聚居点整治建设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机构)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全市农村规划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市)县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的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乡)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农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本村区域内规划建设实施社会监督。
第四条(管理原则)农村地区规划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省地”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原则,满足《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技术导则》、《成都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技术导则》、《成都市川西林盘保护整治建设技术导则》、《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成都市村镇居民自建房工程技术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等技术标准。
第五条(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农村村民委员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各级建设管理部门或镇(乡)政府对农村村民委员会或群众的举报均应按职责或法定程序查处。
第六条(项目业主)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聚集户数平坝地区50户以上、丘区和山区15户以上的农村居住区[点])建设的项目业主可以是项目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及其居住区建设的部门、机构、经济实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共同成立的合作组织。
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1)1、目的 (1)2、适用范围 (1)第二部分卫星城及县城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1.1“三线” (2)1.2 用地比例 (2)1.3 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控制 (2)1.4 建设用地停车 (5)第二章建筑形态管理 (5)2.1 建筑面宽 (5)2.2 建筑高度 (5)2.3 建筑间距 (5)2.4 建筑屋顶 (7)2.5 临天府大道退界 (7)第三章公共开敞空间规定 (7)3.1 公园绿地 (7)3.2 湖泊水系 (7)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定 (8)4.1 文化服务设施 (8)4.2 医疗卫生设施 (8)4.3 体育设施 (8)4.4 教育科研设施 (9)4.5 养老设施 (9)4.6 农贸市场 (9)4.7 行政管理 (9)4.8 社区综合体 (9)4.9 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公服设施配置 (9)第五章历史文化保护 (9)第六章道路交通及停车场管理 (9)6.1 城市快速路系统 (9)6.2 城市道路系统 (10)6.3 公共交通 (10)6.4 停车场 (10)第七章地下空间规划 (11)第三部分小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2)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12)1.1“三线” (12)1.2 用地比例 (12)1.3 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控制 (12)1.4 建设用地停车 (14)第二章建筑形态管理 (14)2.2建筑高度 (14)2.3建筑间距 (14)2.4建筑屋顶 (16)第三章公共开敞空间规定 (16)3.1 公园绿地 (16)3.2 湖泊水系 (16)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定 (16)4.1文化服务设施 (16)4.2医疗卫生设施 (17)4.3体育设施 (17)4.4教育科研设施 (17)4.5养老设施 (17)4.6农贸市场 (17)4.7行政管理 (17)4.8社区综合体 (18)4.9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公服设施配置 (18)第五章历史文化保护 (18)第六章道路交通及停车场管理 (18)6.1道路系统 (18)6.2公共交通 (18)6.3停车场 (18)第四部分小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9)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19)1.1“三线” (19)1.2 用地分类与土地使用兼容性 (19)1.3 用地标准 (20)1.4 建设用地选择和布局 (21)1.5 建筑容量规划控制 (21)第二章建筑形态 (21)2.1建筑高度 (21)2.2建筑界面 (22)2.3建筑间距 (22)2.4建筑退界 (22)第三章公共开敞空间规划 (22)3.1 绿地体系 (22)3.2 节点及标志物 (22)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 (23)4.1 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23)4.2 其他设施 (24)第五章道路交通及停车场管理 (24)5.1 镇区路网 (24)5.2 道路纵坡 (24)5.3 道路选线 (24)5.5 停车场 (25)第六章基础设施 (25)6.1 总则 (25)6.2 给水设施 (25)6.3排水设施 (25)6.4防灾设施 (26)第五部分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7)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7)1.1 用地选址及布局 (27)1.2 用地标准 (27)1.3 建筑高度及风貌 (27)1.4 建筑退界 (27)第二章公共服务设施 (28)2.1 布局原则 (28)2.2 公共配套设施指标 (28)2.3 其他设施 (29)第三章道路交通及停车场 (29)3.1 道路选线 (29)3.2 道路分类 (30)3.3 桥梁 (30)3.4 停车 (30)第四章基础设施 (30)4.1 总则 (30)4.2 给水设施 (30)4.3 排水设施 (30)4.4 防灾设施 (31)第六部分附则 (32)附录名词解释 (33)第一部分总则1、目的为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统一全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加快推进市域城镇及村庄在空间、形态、生态和管理等方面的转型升级,落实全市“抓两头、放中间”的规划管理原则,特制定本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新闻业务研究
本课程是全世界各国新闻传播学科中的核心课程。 自美国近一个世纪以前在密苏里大学创立新闻学 院以来,新闻采访与写作就一直是美国新闻学教 育中最重要的内容,其它课程在某种程度上是这 门课的附属部分。
解决“故事在哪里?”这个新闻学 的核心问题。
这个听似极其简单的问题包含着如下新闻学核心 理论不断要从新的视点和角度去解决的老问题: 发生了什么事件 (What happened?)? 谁对这件事负责(Who was responsible?)? 他们为什么做这件事 (Why did they do it?)? 是什么促使他们做这件事(What impelled them?)? 记者采访的提问是否被自己的偏见和成见所引导(Are my preconceptions or stereotypes guiding my questions?)? 记者最后还有什么问题需要问的(What else do I still need to learn?)?
无论新闻事件的大小,无论新闻事件是严肃沉重的内 容或是轻松活泼的话题,记者通过回答“故事在哪里?” 这个问题的调查思考和采访写作的过程本身是一种高超的 智力活动过程。 新闻是历史的第一章,而不是第一稿。在新的世纪里 ,在网络时代,回答好“故事在哪里?”这个问题,也是 精确真实地记录新世纪的历史过程。
教学基本内容: 要求学生掌握下列基本知识、理论与技能: (找故事) 新闻敏感 新闻价值判断 (讲故事) 新闻采访技能 新闻写作技能 (好故事) 媒介批评能力 新闻伦理道德
课时安排:
1· 媒介批评 2· 记者招待会、课堂练习 3· 教师讲授
课堂练习
改写人民日报的新闻
编者按:党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出了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长期形成 的城乡二元体制,突出表现在区别城乡居民身份的户籍制度、城乡分割的公 共服务制度和不清晰不完整的农民财产权利。因此,解决“三农”问题的着 眼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打破体制壁垒,走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道路,让农 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进入城镇和二、三产业,同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 会主义新农村。为此,应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 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臵、生产要素 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四川省成都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坚持以科学发展 观为引领,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全面、系统、深入的改革实 践,在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动发展方式根本转变上取得 了重要进展,初步形成了城乡同发展共繁荣的良好局面。希望成都的探索对 全国其他地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有所启示和借鉴。
“成都经验”的创新示范与法治考量
3 坚持集约集群发展原则。成都着眼于高端产业 .
和产业高端, 规划确定了 1 个市级战略功能区和 4 个 3 3
区县级战略功能区。围绕汽车、 电子信息、 石化、 新能源 等重点产业, 鼓励产业跨区域整合和协作互动 ; 将全市现
代农业发展分为 4 个各具特色和优势互补 的产业区域 ,
改革 必须在 法制 的轨道 内进 行 , 但改革就 是创 新突
为这类授益』行政行为是不受“ I 生 法无规定即为禁止” 原则 约束的。在这方面 , “ 成都经验” 可谓亮点纷呈, 形成 了具
破, 就是革除I ̄ 。因而 , B, J 改革始终面临着法律规定不够 明确、 或者需要突破现存法律制度、 或者接受新的法律规
的勇气与智慧。在无明确的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下, 笔者 认为, 只要符合国家的法律原则与法律精神, 符合客观规
律性 , 符合“ 三个有利于 ”其改革就应 当具有合法性 , , 因
中图分类号: 2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0 8 5 4 (0 20 — 0 2 0 D97 A 10 — 9 72 1)1 0 6 ~ 6
化、 交通 网络化、 配套标准化” 的要求指导具体规划 实
践。实现了从城市规划到城 乡规划理念的三次飞跃。
高起点、 高标准、 高质量构建与布局成都现代农业。创造
性地编制“ 9 地区” l8 规划, 了 稳定 城市生态大格局。
3 形成 了规划的“ . 六大统一” 原则。建立了“ 统筹规 划、 属地管理、 分级审查、 强化监督、 覆盖全市” 的城 乡规 划管理工作机制, 形成了对城乡经济、 社会、 文化、 管理 、 生态等多个领域进行空间统一谋划、 资源统一配置、 政策 统一制定、 管理统一架构、 标准统一设立、 生态统一保育 的“ 六大统一” 原则的城乡规划体系。
成都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成都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成都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目录1、总则 (2)2、选址 (2)3、公共配套设施 (4)4、建筑建筑布局 (5)建筑环境 (10)建筑风貌 (10)建筑结构 (11)5、农村规划建设图集 (12)6、附则 (13)成都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1总则1.1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构建新型城乡形态,提高农村地区规划建设水平,本着方便生活、有利生产、安全适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特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范围为成都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
1.3农村地区规划与建设应遵循本导则。
1.4各区(市)县应结合本地情况,创造性地灵活使用本导则。
2选址农村地区农房建设选址应合理避让地质灾害,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含总体规划及各类交通、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
2.1 应避让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包括地震断裂带、山洪、滑坡、泥石流和洪水淹没区等。
2.1.1 地震断裂带两侧50米范围内应禁止农房建设。
2.1.2临规划河道的农房建设应满足防洪规划的要求,临其它自然河道的农房建设应在常年洪水淹没线以上。
2.2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不得新建与保护无关的建筑。
2.3 在水源保护区内新选址建设项目,应符合《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
2.4 应避让市政基础设施通道和用地。
2.4.1高速公路两侧各30米范围内,国道两侧各20米范围内,省道两侧各15米范围内,县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乡道两侧各5米范围内,不应新建农房;主要旅游通道两侧各50米范围内,不应新建与旅游无关的设施。
2.4.2 新建农房距铁路轨道不应小于15米。
2.4.3 新建农房距10KV架空电力线不应小于1.5米,距35KV架空电力线不应小于3米,距110KV架空电力线不应小于4米,距220KV以上架空电力线不应小于5米。
2.5应避让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和产业发展空间。
四川省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四川省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1总则1.1为明确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内容及其深度要求,增强编制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省内已明确为新农村综合体的区域及其内部的新村(聚居点)。
未明确为新农村综合体的区域,以及未包含在新农村综合体内的其他新村(聚居点),可参照本导则编制村域规划及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
1.3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综合体的发展目标、实施战略和空间布局,系统安排综合体内部的产业、设施、生态、环保和新村(聚居点)建设等各项工作,促进综合体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1.4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应当以下列内容为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三)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为支撑推进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工作的意见》;(四)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意见》;(五)四川省《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六)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产业、水力、电力、旅游、交通、林业、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七)当地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或新农村示范片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
(八)与综合体规划有关的其他政策、文件与基础资料。
1.5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按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思路展开工作,并符合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要求,把满足当地农村居民生活生产和发展需要作为规划的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成都市城乡统筹规划与实践
成都市城乡统筹规划与实践(2003-2009)赵刚内容:工作概述,探索,思考宣传口号: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定位:两枢纽,三中心,四基地两枢纽:西南交通枢纽,通信枢纽三中心:西南科技中心,物流商贸中心,金融中心四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
文化介绍金沙文明,拜水都江堰,问道青城山,三国文化,茶文化,川剧和美食,林盘与农家乐,传统与时尚并存。
第一部分:城乡统筹工作概述典型的大城市带大郊区,城乡二元分割严重,城乡一体化——成为战略选择一、城乡统筹发展历程工作已走过7年2003年,确定“城乡一体化”战略:中央提出五个统筹,成都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以规划龙头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同年,成都市双流县创造性的提出并大力实施“三个集中”,标致着成都城乡统筹工作的开端。
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业主集中。
2004年,以红砂村委代表的五朵金花成为成都城乡一体化战略成果的亮点05-06:全域成都,全面推进07:国家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08:灾后重建,成为契机,将城乡统筹充分运用到灾后的建设上来。
09: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还权于民,促进土地流转,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实现资源变资本。
1城乡实质是统筹协调城市与乡村的各类要素,打破城镇村的格局,通过公共服务设施与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由城市向农村推进,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个集中为核心,市场化为动力,政府政策为保障,推荐城乡一体化。
推进三个集中既是推进城乡一体化。
2三个集中——城乡统筹核心既是:联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方法,也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
统筹三个集中就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
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116到21个集中发展区和6个工业集中发展点,引导工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
农民向城镇集中:梯度引导新型城镇化先发展大城市,培养中心镇。
成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二篇 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第二篇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以统筹兼顾为原则,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灾区振兴发展,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形态,努力建设城乡繁荣、产业发达、居民幸福、环境优美、文化多样、特色鲜明、独具魅力的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实现综合竞争力中西部领先。
第一章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形态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坚持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九化”导则,深化完善全域成都规划,规范空间开发,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推进繁华城镇和优美田园有机融合,加快构建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
第一节优化市域空间布局以市域生态本底及现实条件为依据,在充分保护和尊重生态本底的基础上,将市域划分为提升型发展区、优化型发展区、扩展型发展区、两带生态及旅游发展区四大总体功能区。
第二节构建田园城市生态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节地节能、完善功能、突出特色的原则,加强基本农田、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县城、重点镇为节点,以城乡一体的交通、通信、公共服务和生态绿道等体系为依托的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空间结构和多层次、多功能“显山、亮水、露田”生态体系。
推进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建设。
结合城乡统筹综合示范、土地综合整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战略功能区建设、现代农业示范片区建设、场镇改造等,努力将北新干道示范线、蜀龙大道-成青金快速路-唐巴路示范线等11条示范线,温江区、都江堰市、郫县、新津县4个整县推进示范县和龙泉驿区同安镇、青白江区城厢镇等24个整镇推进示范镇(乡、街道),打造成产业及形态上体现差异化、多样性的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现实样板。
专栏7 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线规划线路1.北新干道示范线,建成北部现代商贸及现代农业综合示范线。
2.蜀龙大道-成青金快速路-唐巴路示范线,建成国际物流及现代制造业示范线。
3.成龙路-东二路-成洛路示范线,建成现代汽车产业及休闲旅游综合示范线。
城市规划常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城市规划常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城市规划常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介绍城市规划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等诸多方面,要求从业人员对地理、经济、建筑、交通、历史、美学、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的知识都有所了解,当前规划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更新很快,为保证自治区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使用有效工具,自治区建设厅规划处、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整理常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主要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配套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4.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5.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办法6.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7.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8.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9.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11.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12.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13.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14.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5.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管理条例16.城建监察规定:17.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8.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9.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1.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2.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2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324.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25.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6.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二、常见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1.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7---2.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4.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 57---94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 83---99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7.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 50298---1999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20---95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 75---9710.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981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282---981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1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 50293---199915.村镇规划标准 GB 50188---93416.防洪标准 GB 50201---941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18.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46---9119.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 50437---三、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5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施行)1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8.<城市绿化条例>19.<风景名胜区条例>:2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6.<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27.<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2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9.<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四、地方城市规划常见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北京1.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62.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3.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4.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5.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6.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7.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天津8.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9.天津市城乡总体规划修改管理暂行规定10.天津市城镇总体规划审查规则11.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12.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713.天津市规划控制线管理规定14.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15.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16.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17.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18.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上海19.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21.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深圳22.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823.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24.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5.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26.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重庆27.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8.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9.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30.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31.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32.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城市空间环境和建筑景观规划的暂行规定93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解读34.重庆市城乡规划物流设施集中地规划导则(试行)35.重庆市城乡规划绿地与隔离带规划导则(试行)36.重庆市城乡规划历史文化特色保护规划导则(试行)37.重庆市城乡规划居住用地规划导则(试行)38.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39.重庆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40.重庆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划管理暂行规定41.重庆市城乡规划村庄规划导则(试行)42.重庆市城乡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导则(试行)43.重庆市城乡规划工业用地规划导则(试行)44.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试行)10广东4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4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47.广东省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48.广东省城市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办法(试行)49.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50.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51.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规范:52.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53.广州市村庄规划管理规定54.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55.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115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的通知57.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山东58.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59.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60.<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4月讨论稿)61.山东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62.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63.山东省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64.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65.山东省村镇规划编制办法1266.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67.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68.山东省城市绿化规划编制技术纲要(试行)69.山东省建委、省文化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内容与要求(试行)70.济南市城市规划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审批规定71.济南市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成果管理技术规定72.济南市市辖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备案暂行规定73.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74.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75.济南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76.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1377.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78.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79.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80.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福建81.福建省南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及规定:82.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83.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程序84.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总则85.厦门市规划局关于<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补充规定86.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1487.厦门市规划局关于<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增补别墅技术标准的通知88.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湖南89.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90.长沙市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91.长沙市建筑色彩管理规定=92.关于对大中型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93.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94.建筑面积复核若干规定(试行)=95.临街门面长度控制的解释=96.<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15=97.长沙市建筑与环境规划设计管理规定=98.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99.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00.长沙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规定(草稿) =101.长沙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湖北102.武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03.武汉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04.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105.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核办法106.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技术导则16107.武汉市城市建筑色彩管理规定( )108.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它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109.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10.武汉市旧城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111.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 )112.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1991)113.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1991)114.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8)四川115.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116.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17.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17118.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119.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120.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121.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122.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正案)123.成都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124.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125.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126.成都市市政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制定的暂行规定127.<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28.用地和建筑规划管理( )129.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对<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容18积率、建筑面积等指标的补充解释130.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131.成都市城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技术标准(试行)132.成都市城市规划三维模型数据标准(试行)贵州133.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134.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35.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云南136.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137.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38.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9139.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140.昆明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暂行规定江西14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42.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则管理条例14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144.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江苏145.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146.关于执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147.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149.南京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150.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 )151.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152.关于总平面绘制和停车场(库)设计有关要求的通知15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54.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155.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56.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浙江157.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58.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1160.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6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62.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163.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64.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65.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166.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67.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168.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169.杭州市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170.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实施细则22171.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172.关于杭州市区村镇农居点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的暂行规定173.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174.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75.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定>和<宁波市建筑工程部分差异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176.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修订)177.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178.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179.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180.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3181.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河北182.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日照分析技术规定18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城市”四线”规划管理规定184.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城市道路红线管理规定(试行)185.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186.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城市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技术规定187.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暂行办法188.石家庄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河南189.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190.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24191.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192.西安市控制市区建筑高度的规定193.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4.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甘肃195.甘肃省城乡规划制定管理办法196.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修正)197.兰州市城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198.兰州市城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199.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200.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201.关于印发<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内部试行)的通知25202.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203.银川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4.银川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办法205.银川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辽宁206.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7.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208.大连市城市建筑物间距及挡日照处理规定209.大连市城镇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吉林210.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211.长春市城乡规划条例212.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26213.长春市建筑日照间距规定214.长春市道路和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215.长春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标准黑龙江216.黑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17.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1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乡村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219.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220.黑龙江省容积率计算规则221.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22.哈尔滨市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管理办法27223.哈尔滨市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224.哈尔滨市集镇和村屯规划建设管理办法225.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226.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安徽227.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28.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229.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30.安徽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231.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232.合肥市乡和村庄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33.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8234.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35.合肥市日照分析成果要求及审查要点海南236.海南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237.海口市城市规划条例238.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Distribute=1+and+ID+in+%28select+LawsID+from+LawsPr opList+where+LawsPropID=1%29239.三亚市山边河边海边景观控制管理规定+Distribute=1+and+ID+in+%28select+LawsID+from+LawsPr opList+where+LawsPropID=1%29湖北240.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241.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242.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29243.包头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试行>:244.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998)245.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8)246.襄樊市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容积率指标管理暂行办法247.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48.襄樊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五、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建筑设计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98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119---98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5003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40---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 54178--98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CB 5032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30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50096 ---1999(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 36---87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2---99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CJB 99---8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 39---87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25-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41-87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58-88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6-91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38-9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49-88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40-87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 31-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4-99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 48—88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90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JGJ 64-89公路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 60-99办公室建筑设计规范 JGJ 67-89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073-31冷库设计规范 GB 50072-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74-氢氧站设计规范 GB50177—93泵站设计规范 GB/T50265—9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98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交通工程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 100-98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施工规范 GB 50156-地铁设计规范 GB 50157-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市政工程宝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CECS07: (CECS07;88)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GBJ48 -83城市公共交巡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 15-87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 -93(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 34-32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CJJ1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CJJ14-87防火安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94( )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 GB 50098—98 (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 50080-9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92(1999年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 50161--92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GB50284—98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351—村镇防火规范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96其它规范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100---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GB/T5032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3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 )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 SL201---9734。
2011年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在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长葛红林(2011年3月30日)各位代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201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也是我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起步之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奋力推进三次产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扎实推进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全面落实“扩大开放年”各项任务,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
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51.3亿元,增长1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26.9亿元,增长36%;固定资产投资4255.4亿元,扣除灾后重建同比增长1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7.6亿元,增长1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3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205元,分别增长11.7%、15.1%。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受到国家充分肯定。
公共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分别列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第三名和第一名。
一、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一是三次产业加快发展。
工业快速增长。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640.1亿元,增长23.6%,新增销售收入过百亿企业3户,完成工业投资1301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完成投资684亿元。
一汽丰田、神钢挖掘机等182个项目竣工投产;彭州石化、一汽大众二期等143个项目加快建设;富士康、重汽王牌等95个项目开工建设。
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完成投资200亿元。
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成都经开区列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民营工业增加值1100亿元,增长25.2%。
服务业持续提升。
四川省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导则(试行)
四川省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导则(试行)四川省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全省新农村综合体规划编制及其管理组织工作,促进三化联动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四川省《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农村综合体,是指按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原则组织起来的,人口集聚适度、产业支撑有力、功能设施齐备、环境优美和谐、管理科学民主、能够体现城乡一体化格局的农村新型社区,是新型城乡关系中的重要一环。
本办法所称的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是指对划定为新农村综合体的区域所编制的总体规划和新村(聚居点)详细规划。
第三条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是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的延伸、细化和补充,是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政府调控空间资源、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全省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及其管理组织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编制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一切从当地农村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确定综合体的发展目标与实施战略,促进综合体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组织开展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之前,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县域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的数量、类型、位臵和范围展开研究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批准后的研究报告应作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补充内容,同时作为编制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的依据。
新编制或修编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应当包含全域新农村综合体规划、建设和发展的相关内容。
成都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试行细则
《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二0一一年一月第一章总则 (4)1.1 目的 (4)1.2原则 (4)1.3 适用范围 (4)第二章选址 (4)2.1安全性 (5)2.2经济性 (8)2.3 生态性 (8)第三章总体布局 (9)3.1总体要求 (9)3.2布局原则 (12)3.3布局类型 (15)第四章建筑设计 (18)4.1概述 (18)4.2建筑设计 (18)4.3 建筑结构 (28)第五章乡村建设环境 (40)5.1乡村总体环境绿化 (40)5.2沟渠水体岸线 (41)5.3乡间路径 (41)5.4乡村文物古迹 (42)5.5乡村旅游服务设施 (42)5.6农村新型社区环境建设 (42)第六章新村环境整治 (45)6.1农房整治 (45)6.2宅院围墙整治 (45)6.3闲置地整治 (46)6.4标语、广告整治 (46)6.5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46)第七章公共配套设施 (46)7.1公共配套设施内容 (47)7.2公共配套设施指标 (48)第八章市政基础设施 (50)8.1道路交通工程 (50)8.2给水工程 (54)8.3排水工程 (58)8.4环卫工程 (61)8.5电气工程 (61)8.6通信 (63)8.7燃料 (63)第九章防灾减灾 (64)9.1一般要求 (64)9.2 道路 (64)9.3消防 (65)9.4防洪 (65)9.5防地质灾害 (65)9.6避雷 (65)第十章编制 (66)10.1编制方式 (66)10.2编制内容及深度 (67)10.3施工图设计 (68)第十一章附则 (69)11.1用词说明 (69)11.2名词解释 (69)11.3 附表 (70)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了在全市范围内按城乡统筹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范和提高农村规划建设水平,实现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特制定本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