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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人们对其智力成果(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所享有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之统称.2.知识产权法:调整因知识产权确权、运用、保护和管理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著作权: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基于特定作品的人身权和全面支配该作品并享有其利益的财产权的结合体,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5.文字作品: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6.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形式表现的作品7.美术作品: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作品8.电影作品和以类似设置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9.摄影作品: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等介质上记录客观事物形象的艺术作品10.图形作品:为施工,生产而绘制的工程设计图和产品设计图以及为反映地形地貌,说明事物原理结构而绘制的地图和示意图.11.模型作品:为展示实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绘制的立体作品,如建筑模型,产品模型.12.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13.委托作品: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创作的作品14.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15.演绎作品(派生作品):在保持原有作品基本表达基础上,增加符合独创性要求的新的表达而形成的作品16.著作人身权: 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基于作品的创作享有的,与人身相连,无直接财产利益的权利17.发表权:权利人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以及于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18.署名权:作品上署名,向世人宣告自己与作品之间特定关系的权利19.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20.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21.著作财产权: 又称经济权利,是指作者为了经济利益使用,处分其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
本文档旨在解释与知识产权法学相关的一些重要名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概念的含义。

1.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或发现某种知识或信息时所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各类法律保护的权益。

2. 专利权
专利权是对发明的独占使用权,即发明人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立的、排他的权利。

它可以保护发明的技术内容,防止他人在一定时期内在相关领域内复制或使用该发明。

3. 商标权
商标权是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即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有权在指
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可以防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
上使用相似的商标。

4. 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对以文学、艺术或科学形式表达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凡是能够通过某种形式记录下来的作品,如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都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5. 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是指某个企业或个人所拥有的一种特定的技术或专利。

通过专有技术的掌握和应用,企业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并保护自己的技术知识不被他人非法使用。

6. 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只要符合著作权法的保护条件,计算机软件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以上是对《知识产权法学》中一些重要名词的简要解释。

希望本文档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法学领域的基本概念。

电大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完整资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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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完整资料全知识产权法是指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的法律法规体系。

该法律体系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保护。

本文将对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些重要名词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知识产权法。

一、专利专利是指为保护发明人或技术创新者的创造性发明而颁布的权利证书。

专利可以保护发明的独特性和技术性,使发明人在一定时间内拥有独家权利,并防止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制造、使用和销售该发明。

专利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技术的新颖、创造性和实用性的专利保护。

发明专利通常需要描述发明的技术原理、实施方法和产生的效果等详细信息。

2.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其组合的新型形式的专利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相比发明专利的要求更为宽松,只要该新型具有实用性,并且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创造性即可。

3.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外观特征的新颖性和独特性进行保护的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外部形状、图案和色彩等外观特征。

二、商标商标是指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形式。

商标的作用是帮助消费者识别和区分不同品牌的产品或服务,并确保品牌的独特性和声誉。

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1. 注册商标是通过向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并获得法律保护的商标。

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并可对他人进行侵权追究。

2. 未注册商标指的是没有进行正式注册但已建立一定知名度和商誉的商标。

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主要依据于商标使用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平竞争原则。

三、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作品的创作和表达方式的独特保护。

作品可以是文学、艺术、音乐、戏剧、电影、软件和建筑设计等形式。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独占复制、发行、展示和表演等权利。

著作权的保护不需要进行正式注册,只要作品达到一定的原创性和创作标准即可获得法律保护。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去世后的50年。

电大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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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予人权利的国家或者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予法律保护的义务;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指为了竞争或个人目的,通过不正当方法获取、披露或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作品合理使用:是指使用有依照法律规定,不经着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专利申请的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程序;专利权的地域性:是指依照一国的专利法所取得的专利,只能在该国地域范围内有效,超出该国地域范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署名权: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商标的销售侵权:是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工着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着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名称: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反不正当竞争:是指竞争者为维护其竞争利益所享有的禁止他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停止侵害请求权和赔偿损失请求权;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原则: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已在先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时间,将申请日提前,给予申请人时间上优先;组合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颜色等要素相结合所构成的商标;着作权的集体管理:是指通过着作权人的集体组织授权使用者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管理行为;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是指与着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制品;例如对仪器、装置、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的发明;混合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专利制度:是依照专利法的规定,通过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来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使用权,并以此换取专利权人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以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使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非职务发明创造:这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不是履行本职工作或委派的任务,也未借助工作单位的任何资助所作出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是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或是在完成工作单位特别委任的任务;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标自愿注册原则:是指法律允许商标使用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决定是否将商标申请注册;专用产品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使用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依据该专利产品的技术性能,使该产品得到应用;注册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逐一国家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逐一办理商标注册;专利权人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对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权的保护期或称为专利权的有效期;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着作权:也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摘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注册原则:即因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间接侵权:就是故意采取规避法律的形式,实施的行为部分涉及专利技术或专利方法,或怂恿、唆使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放弃专利权的权利:放弃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专利行使的一种处分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不缴纳专利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标识侵权: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识的行为;表演者: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依法享有的权利;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制品;例如对仪器、装置、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的发明;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出版者权:指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对其出版物的版式设计所享有的专用有使用权;从属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工设计人完成的发明创造得到了工作单位的帮助,或者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条件;从属专利:是指两项专利之间存在实施时的依赖关系,前一项专利的实施需要使用后一项专利,或者相反;地理标志权:是指原产地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商品生产者对地理标志所拥有的权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工着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着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反向假冒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放弃专利权的权利:放弃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专利行使的一种处分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不缴纳专利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不是履行本职工作或委派的任务,也未借助工作单位的任何资助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非自然人作者:即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单位视为作者;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它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着性标志;混合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是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专利:是指非法专利权人在自己的非专利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专利产品的行为;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间接侵权:就是故意采取规避法律的形式,实施的行为部分涉及专利技术或专利方法,或怂恿、唆使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将未经注册的商标当作注册商标使用的欺骗性行为;冒充专利: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显着的可视性标志;商标权:也可称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商标的销售侵权:是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商标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的,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根据;商标法中的合理使用:也称正当使用;是指他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商标权人许可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行为;商标法中的权利用尽:是指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人将带有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后,商标权人的权利就用尽了,其他人在这些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行为,视为侵权;商标法中的先用权:是指在商标权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善意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且该使用已使该标志获得了一定声誉;在申请人获得商标权后,先用人又继续在其商品上使用该标志的权利;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利:泛指在特定商标上可能先于商标权产生的民事权利;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使用、印制等行为所进行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活动的总称;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我国经营者可以通过商标局,根据协定和协定书的规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一国、多国或者全部成员国内申请保护;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权的保护: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来防止和制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商标使用侵权: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异议: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给予以公告的商标,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初步审定,不予核准注册的制度;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商标自愿注册原则:是指法律允许商标使用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决定是否将商标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得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价值:是指该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应用性,能够为权利有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商业秘密得在存在的关键,是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的事实基础;商业秘密的新颖性:指商业秘密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密性特征,含有一个隐形的技术要求,即独特性,或称为新颖性;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摘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图形商标:是指由平面图形所构成的商标;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未经注册商标:是指那些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而在市场上使用的商标;文字商标:是指纯以文字为其构成要素的商标;先申请原则:指两个以上主题相同的发明创造分别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专利权给最先申请的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的行为;新颖性: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演绎作品:是指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而产生的作品;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已在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时间,将申请日提前,给予申请人时间上优先;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直接侵权:就是侵权人依靠他人的专利技术通过自己亲自实施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等直接获取他人利益的侵权行为;植物品种权:是对符合规定的植物新品种,由国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智力成果:是人类智力劳动完成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也称为一般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可以许可不同的人同一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延续;即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期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量一定的手续,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指注册商标受到法律保护的期限,即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期限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注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也称为排他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也称为一般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可以许可不同的人同一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票与其在同一种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注册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注册原则:即因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着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着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着作权:也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着作权的集体管理:是指通过着作权人的集体组织授权使用者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管理行为;着作权的期限:是指着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我国着作权法对着作权规定了不同的期限;着作权的转让:是指着作权人依法定的条件或程序将其着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着作权法: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着作权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着作权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的行为;着作权人:即着作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着作权的人着作权人的权利:是指着作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着作人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着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专利标记:是指“中国专利”、“专利”字样,或者是“P”符号; 专利产品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使用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依据该专利产品的技术性能,使该产品得到应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人的专利准许他人使用的许可方式;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产品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使用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依据该专利产品的技术性能,使该产品得到应用;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受当事人的委托,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本机构人员发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专利事务的行为;专利的可实施性: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中能够依据说明书或技术资料实现该发明创造;专利号:是指授予了专利的号码,根据该号码就可以查找该专利的说明书;专利局的行政复议:指专利局在审批专利的过程中,专利申请。

电大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电大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电大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是当代社会发展中的关键议题,它涉及到了知识经济的发展、创新和竞争能力的提升。

随着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法愈发重要。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解释电大知识产权法中一些重要名词的含义。

一、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指一系列针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总称,旨在保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知识产权法通常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不正当竞争法等。

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和角度来保护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

二、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在创作中所获得的独立的、原创的知识成果的权利。

著作权保护了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著作权法保护了作者的权益,包括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

三、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发明者在其发明上享有的一种独占权。

通过获得专利权,发明者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独占该发明,并对他人的未经许可的制造、销售、使用等行为提起诉讼。

专利权保护促进了技术创新和发展,并给发明者带来经济利益。

四、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

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如商标名称、商标标志或商标logo等。

商标权保护了商标所有人的商业声誉和其他与商标相关的利益,防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五、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竞争中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利益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法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合法行为。

不正当竞争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诽谤、商业间谍等行为,侵犯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登记、合同、诉讼和技术手段等。

登记是指权利人向相关机构申请注册自己的知识产权,以获得法律保护。

合同则是指权利人与其他相关方签订的关于知识产权使用、转让等方面的协议。

诉讼指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和侵权行为。

技术手段包括使用数字水印、加密技术等方式来保护知识产权。

综上所述,电大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导论部分:1、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总称..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在对象上所施加、能够产生一定利益关系的行为..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即调整因知识产权确权、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着作权法部分:1、着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狭义的着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的内容;广义的着作权:除了狭义的着作权外;还包括传播者的权利;学理上称为着作邻接权..2、着作权法:是指调整因着作权的产生、控制、变动等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作品:是指文学、有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治理成果..4、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5、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或者其他材料二产生的新作品;又叫做派生作品..6、合作作品;又称共同作品或合着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7、职务作品:是指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8、委托作品:是指受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9、着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权利..10、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11、署名权:是指作者在其创作的作品集复制件上如何标记作品来源的权利..12、修改权:是指作者依其意愿修改作品并不受干涉的权利..13、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14、着作财产权:是指着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而取得的财产收益权..15、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货多份的行为..16、发行权:广义的发行权是指以任何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狭义的发行权限于以转移载体所有权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17、出租权:是指有偿地向公众出租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18、展览权:是指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向公众展示的权利..19、表演权:是指公开地表演作品或借助机械、设备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21、改编权:是指以原作品即首次出现的作品为基础;对原有形式进行解剖与重组;创作新的作品形式的行为..22、着作权的主体:即着作权人;是指依照着作权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23、原始着作权人:是指直接依照着作权法的规定;对创作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24、继受着作权人:是指通过继承、受遗赠、受让、受赠等方式而获得着作权的人..25、邻接权:的产生基于对作品的传播;主要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所享有的权利..26、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表演而产生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27、着作权许可:是指着作权人授权他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的权利..28、着作权的法定许可: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某些方式是哟你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向着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的制度..29、着作权的强制许可:是指他人依据法定条件想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其发布强制许可令;允许对作品的使用;但使用人必须支付报酬..30、着作权的转让:即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其中的任何一项、几项或全部;从一个民事主体合法转移到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下的民事法律行为..31、着作权信托:是指着作权人用转让或其他处分的方式将着作权托付非受托人;并获取约定报酬的标准和方法;让受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一定的目的对着作权进行管理或作其他处分行为..32、着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着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即行使依法本属于着作权人有权行使的权利;可以不经着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害着作权人的其他权利..33、着作权集体管理:是指着作权人通过中间组织对外发放着作权使用许可、收取许可费报酬并向着作权人进行分配、甚至发起侵权诉讼..专利法部分:1、专利法:专利法是确认发明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规定专利权的取得、与消灭、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以及其他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发明: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简言之;发明是一种新的、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3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4、外观设计: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5、实用性: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6、可实施性: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使用;有具体的技术方案;切不违背自然规律..7、有益性:指一项发明创造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8、新颖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9、现有技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10、抵触申请:指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具体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已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那么这一申请就被称之为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11、创造性: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12、实质性特点:指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本质性的区别特征;并且这种区别特征应当是技术性的;通常也就是该发明创造发明点之所在..13、进步:指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的水平相比必须有所提高;而不能是一种倒退;如变劣发明或改恶发明是谈不上进步的..14、书面原则:指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需履行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15、先申请原则:指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一发明主题申请专利时;专利局将按照完成发明创造构思的时间来决定专利权授予何人..16、单一性原则狭义: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17、单一性原则广义:不仅包括上面所说的含义;而且还包括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次专利权;同样的发明创造不能同时存在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专利权.. 18、优先权原则:指在优先权期内;发明创造不因任何将该发明创造公之于世的行为而丧失新颖性;同时可以排除他人在优先权日后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19、必要申请文件专利:在专利申请中必不可少的专利申请文件..20、发明专利请求书:是申请人用于表达专利局对其发明授予专利权的愿望的书面文件..21、权利要求书:是具体说明申请人就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书面文件..22、说明书:是具体阐述发明创造内容的书面文件..23、制造:指生产出具备相应实用功能的产品..24、使用:指就相同的方法为实现专利所称的目的和效果的实用..25、销售:指专利产品的所有权从一方当事人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而另一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相应的价款的行为..26、进口:指将专利产品从专利权效力范围之外的领域转入专利权有效的地域..27、许诺销售:指明确表示愿意销售专利产品的意思表示..28、首次销售:指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上市经过首次销售后;专利权人对这些特定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支配权;即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再转让或者使用都与专利权人无关..29、善意侵权:指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销售或者使用了侵害他人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可不承担侵权责任..30、先行实施:指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技术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准备的;依法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31、临时过境:指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设备或装置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不视为侵害专利权..3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就专利人或者经专利权人授权的人作为一方即许可人许可另一方即被许可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所订立的合同..33、独占实施许可:指在独占实施许可有效期间;被许可人意外的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本人;都不得实施该项专利..34、排他实施许可:指专利权人将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权利仅仅授予某一位被许可人;在该实施许可有效期间;专利权人不得再度许可任何第三人实施该项技术;但专利权人本人仍保留实施权;即专利权人本人仍可以实施该项专利的许可方式.. 35、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专利;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以及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他人实施该专利的许可方式..36、强制许可:指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他人可在履行完毕法定手续后取得实施专利的许可;但仍应向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实施许可费..37、政府征用许可:指政府可以决定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专利技术在指定单位实施..38、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指就转让方将其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所签订的合同..39、发明人:狭义发明创造的人;广义还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完成人..40、申请人:指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41、专利权人:指享有专利权的人..42、职务发明:指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43、共同发明:合作完成的发明..44、委托发明:指单位或个人接受他人的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45、等同侵权:指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是属于等同特征;应当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商标法部分:1、商标法:调整因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注册原则:指以注册作为商标权取得的根据;由商标注册申请在先者取得商标权..3、申请在先原则:以提出申请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4、审查原则:指商标主管当局在授予商标专用权之前;对商标注册申请;既进行形式审查;又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符合注册条件的;方准许注册..5、自愿注册原则:指商标使用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将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6、商标: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标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7、识别功能:指商标帮助消费者对相似商品或服务的多个供货商进行区分的工具..8、品质保证功能质量保证/担保功能:指以同一商标所表彰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同样的品质;即具有品质的同一性..我国未规定9、商号:是经营者在营业上表示自己的名称..10、地理标志: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11、原产地名称: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12、产地标记货源标记:仅表明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国家、地区或地方..13、商务标语:指经营者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而使用的宣传广告短语..14、通用标记:指表示商品特性、品质、用途的行业标记..15、特殊标志:指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16、非形象商标:指声音、气味等通过听觉、味觉才能感知的商标..17、商品商标:指使用于商品上的商标;商标的使用者为商品的经营者;包括商品的生产者和商品的销售者使用的商标..包括制造商标、销售商标18、制造商标: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生产制造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19、销售商标:指销售者在自己销售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20、服务商标:指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的服务并区别他人同类服务而使用的商标..21、集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22、证明商标: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于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23、等级商标:指同一经营者在自己生产经营的不同等级的同类商品上使用的系列商标..24、从属商标:指同一经营者在自己生产经营的不同规格、型号、样式的同一种商品上除使用统一的主商标外;为区别各自的特征而使用的从属于主商标的专用于标志某一特定商品的商标..25、备用商标贮备商标:指贮藏与企业内部待用的注册商标;经营者在申请注册后并不实际使用;而是将其作为日后开拓市场、改进商品质量、开发新品种、刺激消费的应急商标..26、联合商标:指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与主商标相近似的一系列商标..27、防御商标:住商标所有人在与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不同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同一商标..28、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使用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29、商标权的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某一商标共同享有商标权..30、原始取得直接取得:指商标是由商标权取得人创设的;其取得之商标权是最初直接取得的;而不是基于他人已存在之权利..31、使用原则:指以商标使用的客观事实为基础;根据使用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根据使用的地域确定商标权的效力范围..32、注册原则:指以注册作为商标权取得的根据;由商标注册申请在先者取得商标权..33、传来取得继受取得:指商标权人取得之商标是基于他人已存在之权利而产生;而非最初直接取得..34、商标注册:指商标申请人按照商标法规定;将已经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向国家工商局的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予以注册登记的程序..35、自愿注册原则:指是否申请商标注册由商标所有人自行决定;出发了有特别规定以外..36、申请在先原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后一申请..37、商标异议程序:指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撤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予注册的程序..38、注册商标的续展:指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39、专用权: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40、禁用权:指商标权人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41、注册商标的终止:注册商标权的消灭..42、注册商标的撤销:指注册商标权人违反注册商标使用管理规定;商标局主动或者被动终止注册商标权作出的强制行政决定..43、独占许可使用:指注册商标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其注册商标权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但商标权人依约自己不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的方法..44、排他许可使用:指注册商标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其注册商标权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权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45、普通许可使用:注册商标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以及再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46、商标无效宣告:指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因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要件;由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其无效的制度..47、主动无效宣告:指国家商标局依照职权主动对注册商标做出的无效宣告..48、被动无效宣告:指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公众的请求对注册商标做出的无效宣告..49、商标评审:是由法律授权的专门解决商标确权纠纷的活动;是商标确权程序中的重要环节..50、注册商标无效: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其商标权回复到未产生的状态..51、驳回申请:指在初步审定过程中;商标局是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有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52、驰名商标:指在市场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53、商标权穷竭商标权用尽:是一种未防止商标权人依商标权阻碍自由贸易的学说..内容为:任何人将在市场上合法取得的缀附注册商标的商标再行转让或投入工业上使用均不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54、平行进口:指在国际贸易中当某一知识产权获得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的保护;未经进口国知识产权人或其授权人的许可;第三人进口并销售专利产品或合法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1、不正当竞争泛指一切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市场竞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2、市场混淆是指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混淆;是消费者误认为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于其他竞争者;以此借用他人的信誉..3、侵害智力成果的不正当竞争是指违反诚信商业习惯、侵犯他人未获知识产权保护之智力成果的行为..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5、知识产权人滥用救济手段是指知识产权人一损害他人未目的;不正当地形式权力保护手段;主要包括恶意发送侵权警告函、恶意诉讼或举报、滥用诉前临时救济.. 其他知识产权问题:1、商业方法商业模式: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或市场行为中包括适用于财经学校处理过程..2、商业方法软件专利:指通过计算机程序控制的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完成的商业方法发明;又称互联网专利、电子商务专利、电子商务方法专利..3、开源软件:描述其源代码可以被公众使用的软件;并且此软件的使用;修改和分发也不受许可证的限制..4、生物技术:指以现代生命科学为基础;结合其他基础科学;对生物体或生物原料进行改造或加工;以实现预期目的的科学技术..5、生物遗传资源:指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6、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指一种体现集成电路中各种电子元件包括有源元件和无源元件在构成集成电路的半导体材料如硅、砷化镓中的三位配置方式的图形..7、地理标志: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8、域名:指在网络通信中为了区别不同计算机主机;用来表示其地址的特定的字符型标识;由文字、字母、数字、连接符组成..。

电大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新版

电大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新版

《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长泰电大: 陈瑞兰老师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2 分, 共20 分)1、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 以及早确认、保护和形式治理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商品装潢: 是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它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

3、商品商标: 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 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4、证明商标: 也称保证商标, 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组织所控制, 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 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它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5、注册商标: 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二、简答题(每小题10 分, 共40 分)1、请按你的理解给知识产权概念下个定义。

答: 知识产权是治理成果所有人和使用人给予自己所拥有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的总和, 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阀线圈、创造权以及其它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是一个随着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和深化的概念2、请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这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3、请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 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 为两个主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

第一: 1967 年签订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指出, 知识产权应包括下列权利: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2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3 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创造的权利; 4 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 5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6 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它商业标记的权利; 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8 其它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2021中央电大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答案全 (5)

2021中央电大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答案全 (5)

2021中央电大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答案全 (5) 电大知识产权法作业答案小抄作业 1一、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前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P9商品装潢:是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

P21商品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P18证明商标:也称为保证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P26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商标。

P41 二、简答题1.请按你的理解给知识产权下个定义。

我认为,知识产权是权利人根据一国的法律,对于自己的智力成果和经营管理中所形成的独创性的标志(如商标、商号、包装、装潢、商誉、地理标志、域名等)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请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与物权、债权并列的独立的民事权利。

具体地说,第一,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

由于知识产权所保护的智力成果与人的智力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智力成果的创造者应依法享有一定的人身权,并且这种人身权是永久的。

同时,由于智力成果的使用又能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所以智力成果的所有人又享有财产权。

第二,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又使其具有专有性。

P6第三,时间性和地域性。

由于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因而它不能象物和人身那样理所当然地获得法律的保护,其权利必须经过法律确认之后,才能受到保护。

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决定了它的随之而来的时间性和地域性。

P6-7 3.请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电大知识产权法多选和单选

电大知识产权法多选和单选

电大知识产权法多选和单选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包括了版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多个方面。

在电大考试中,知识产权法也是常常涉及的一个重要考点。

本文旨在介绍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及其相关条款,并配以多选和单选的题目,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内容。

一、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知识产权法是指保护人们对其创作产生的成果(如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发明创造等)享有一定权益的法律规范。

其目的是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传播和利用。

知识产权法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版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

版权法用于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权益;专利法用于保护发明创造的权益;商标法则用于保护商标的权益。

二、多选题1. 下列哪种作品可以受到版权法保护?A. 通讯录B. 网页链接C. 小说D. 数据库解析:按照版权法的规定,文学作品,如小说、诗歌、评论等都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而通讯录、数据库等属于事实信息的整理,不具备版权保护的条件。

2. 下列哪种创造可以获得专利权?A. 商业计划书B. 工业设计图纸C. 数学公式D. 地图答案:B. 工业设计图纸解析: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工业设计图纸属于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其他选项则不具备获得专利权的条件。

三、单选题1. 商标的注册有效期是多长时间?A. 10年B. 20年C. 30年D. 50年解析: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一般为10年,注册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之前申请续展。

2. 某公司侵犯了他人的版权,下列哪种救济措施适用于被侵权人?A. 赔偿损失B. 发起刑事诉讼C. 要求停止侵权行为D. 扣押涉案物品答案:C. 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解析: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以申请相应的救济措施,如赔偿损失、扣押涉案物品等,但起诉刑事诉讼的权利属于公诉机关。

四、总结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包括了版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多个方面。

在电大考试中,对知识产权法的掌握是很重要的。

电大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完整资料(全)

电大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完整资料(全)

是指在申请日前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 新型。 是指对已有的方法或发明提出的创造性变革。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 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完成的发明创造得到了工作单位的帮助,或者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条件。 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是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或者是在完成工作单位特别委任的任 务。 邻接权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侵权著作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作品,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 著作权人的权利,是指著作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著作人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作品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将其作品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 著作权法, 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作品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 利。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 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人, 即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的权利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 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020年电大期末考试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精选

2020年电大期末考试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精选

精选资料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产权:是财产权利的简称。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的是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都有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指的是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

知识产权法:是高速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专利事务的中介服务。

专利代理机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局审查员之间的桥梁。

专利文献:既是科技住处情报源,又是专利审查的检索工具和专利保护的法律指南。

(包括专利的发明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发明说明书摘要、专利分类表、专利索引,专利公等)。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一种具有民间性质的著作权人自我管理机制,是指建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帮助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向利用其伤口的人收取作品使用费的机制。

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由显著之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标志。

1、是表彰商品或者服务的一种标志;2、是一种识别性标志;3、是由经营者使用的一种标志;4、是由显著之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所构成的标志。

商标的使用者是经营者。

商标的构成要素,我国原《商标法》规定,商标应当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

2001年修改后的《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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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 作品的法定许可 使用
是指在申请日前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 新型。 是指对已有的方法或发明提出的创造性变革。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 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完成的发明创造得到了工作单位的帮助,或者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条件。 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是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或者是在完成工作单位特别委任的任 务。 邻接权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侵权著作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作品,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 著作权人的权利,是指著作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著作人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作品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将其作品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 著作权法, 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作品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 利。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 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人, 即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的权利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 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抵触申请 改进发明 实用新型
专利权 假冒专利罪 外观设计 从属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 邻接权 侵权著作权行为
作品 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人身权 著作权的转让 著作权人的权利 作品的许可使用
著作权法 作品合理使用
著作财产权 发表权 表演权
法定许可使用 表演者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人 署名权 著作权
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 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 供的服务的显著的可视性标志。 是指我国经营者可以通过商标局,根据《协定》和《协定书》的规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根据自己的需要 在一国、多国或全部成员国内申请保护。 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他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 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 专利权的保护是国家通过行政与司法程序,制止和制裁专利侵权行为,保障专利权人实际享有其依法获得的 权利。
专利权的无效是由于某种或某些原因使已经获准的专利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是指专利权人排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对其获得专利权 的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 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 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人的专利准许他人使用的许可方式。 是指对已有的方法或发明提出的创造性变革。 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次提出申请 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已在先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时间,将申请日提前,给予申请人时 间上优先。 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执照的各种新制品。例如对仪器、装置、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的 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制度,是依照专利法的规定,通过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来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使用权,并以此换取专利 权人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以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 是指对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时期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行 为。
专利申请的优先 权原则
产品发明 发明
专利制度
专利权人
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的无效宣 告 方法发明
许诺销售权 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无效宣 告 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人的权利
新颖性
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 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 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 员资格的标志。 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来防止和制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 的专用权。 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 是指由于法定事由的发生而致使原来有效的商标权丧失其法律效力,不再受法律保护。 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使用、印制等行为所进行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 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 制度。 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撤销 该商标的初步审定,不予核准注册的制度。 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 或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 是指由于法定事由的发生而致使原来有效的商标权丧失其法律效力,不再受法律保护。 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是指制造某种产品或生成某种物质所使用的特殊手段或特殊步骤。 许诺销售权,是通过在商店内陈列或在展销会上演示、列入销售征订单或拍卖清单、列入推销广告或者以任 何口头、书面或者其他特定方式向特定或不特定的人明确表示对其出售某种产品的一种意愿。 即专利保护的对象,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获得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
证明商标 反向假冒侵权 驰名商标 商品商标
集体商标
商标权的保护 注册商标的转让 商标权的终止 商标管理 商标权
商标注册 注册不当商标撤 销制度 假冒注册商标罪
商标异议
注册商标争议 商标权的终止 标识侵权 注册商标的使用 许可
商标
商标国际注册 服务商标 商标侵权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罪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实施强制许 可 改进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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