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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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住宅小区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

浅析农村住宅小区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

监理) 与评价 ( 结算) 分离 的工程监 管模 式, 若施 工单位 受利 灾后重建、 重 点项 目拆 迁 安 置 和 新 农 村 建 设 示 范 小 区 , 政 府 相 关 量 ( 在工程计 量或 申请签证 时弄虚 作假 、 恶 意欺诈 , 或 者监 部门还会 经常发出各项行政 指令 进行 干预 ,上述因素都会直接 益驱使 ,
代 的 素较 多 , 受施 工 现 场 条件 、 水 文地 质 、 周 围环 境 影 响 较大 , 其 造 价 构 成 中 一般 会 包 含 有 预 算 清 单 外 项 目,
1农村 住宅小 区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概述
农 村 住 宅 小 区市 政 工 程 具有 施 工 场 地 分 散 、周 边 环 境 复 杂 、 有 些 分 部 分 项 工程 不 可 避 免地 需要 通 过 现 场 计 量 签 证 来 确 认 工 如 表 土清 理 、 路基 换 填 、 抽 水 台班 等 。我 国 目前 采 取 的 是 计 工程 内容 多样 、 专业交叉作业、 施 工 过 程 繁 琐 等 特 点 。对 于 一 些 程 量 ,
滥做好人 , 甚至与施工单位相 互勾结 、 合 伙 欺 或 间 接 地 影 响 到 工 程造 价 , 控 制 管 理 稍 不 到位 , 都 容 易 使 工 程 建 理 人 员不 负 责 任 、 骗 , 都会 使签 证 内容 、 工程 量 与 实 际 不符 。而 结算 审 核 人 员 因 未 设 投 资 总额 超 出最 初 设想 或 经 批 准 的 概 ( 预) 算。 农 村 住 宅 小 区 的道 路 和 排 水 、 排 污 管道 等 市 政 设 施 建 设工 程 参 与 或 较 少 参 与 施 工 现场 管 理 ,对 工程 量 的 计算 审 核 依据 只 能 或竣工 图) 和签 证资料为主。工程 的原始计量 内容或 属公益性项 目, 建成后也不 能产生任何直接经 济效益, 基本上 都 以施工 图( 必然会相应增加工程造价 , 不 仅 使 要 由政 府 部 门或 其 相 关 经 济 组 织 投 资 建 设 , 日益 扩 大 的市 政 建 工 程 量 一 旦 被 人 为 做 假做 大 , 建设单位利益受损 , 同时还会带来不 良社会影响。 设 资 金 需 求 与 有 限 的政 府财 政 性 资 金 支 出之 间 的矛 盾 已 非常 突

浅谈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的项目管理

浅谈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的项目管理

浅谈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的项目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宅小区的建设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

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作为整个小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进度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小区的整体形象。

室外配套工程涵盖了道路、给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绿化、照明等多个方面,具有涉及专业多、协调难度大、施工环境复杂等特点。

因此,加强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的项目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的特点(一)综合性强室外配套工程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如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电气工程等。

各专业之间相互交叉、相互影响,需要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整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环境复杂住宅小区施工现场往往存在着空间有限、地下管线众多、交叉作业频繁等问题。

同时,施工过程还可能受到天气、周边居民生活等因素的影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三)质量要求高室外配套工程直接关系到居民的日常生活,如道路的平整度、给排水系统的可靠性、供电系统的稳定性等。

因此,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非常严格,任何一个环节的质量问题都可能给居民带来不便和安全隐患。

(四)协调工作量大室外配套工程需要与主体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小区居民等进行沟通协调。

协调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二、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前期规划设计不合理在项目前期规划设计阶段,由于对小区的功能需求和未来发展考虑不足,导致室外配套工程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

例如,道路规划不合理,导致交通拥堵;停车位数量不足,无法满足居民需求;给排水系统设计不合理,容易出现积水和污水倒流等问题。

(二)施工组织管理不善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导致施工进度滞后、质量失控。

例如,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材料质量把关不严,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调配不合理,影响了施工效率。

(三)协调沟通不畅室外配套工程涉及多个参建单位和相关部门,由于各方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工作衔接不到位。

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新北区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彻底解决部分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不平衡和短缺的矛盾,进一步维护业主、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根据《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AA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政府《AA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北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安置房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是指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依据规划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社区管理、金融邮电、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设施等八类。

第四条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房屋权属性质分为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和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两种。

第五条新建住宅小区的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含社会公益性配套设施),其权属归全体业主所有,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代为登记,其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应用于小区的物业管理。

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销售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使用权。

社会公益性配套设施的权属归区政府或项目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有。

开发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无偿移交给区政府相关部门或小区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包括:教育设施(含按照标准装修完成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社区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含居委会、养老设施)、市政公用及其他(含邮政)等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建配套设施。

第六条新建住宅小区的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按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其权属归投资者所有,但交付使用后须纳入小区统一物业管理。

第七条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等内容由区规划部门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区城建部门应会同区人社(民政)、社会事业(教育、卫生(计生)、体育)、相关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对该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权属界定等事项提出要求,出具“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建设条件意见书”(附件1),区国土部门将“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土地出让的文件内容之一。

小区室外配套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探讨

小区室外配套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探讨

小区室外配套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探讨摘要:在社会经济不断进步与发展的今天,人们更加追求高品质生活,尤其是人们对自己居住小区室外配套市政工程提出更高质量要求。

基于此,本文主要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个方面出发,通过分析当前现状,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措施,希望给有关机构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小区;室外配套;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技术引言:对比一般市政工程,小区室外配套市政工程存在很大差异,房屋开发商是完成此项建设任务的主体。

持续增多的小区数量,导致产生越来越多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管道问题,进而带来诸多不便,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开发商形象,由此看来,必须提高对小区配套工程建设的重视度,促进建设水平和建设质量的提高。

1.小区室外配套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现状1.建设单位具有较低专业化水平针对小区室外配套道路与排水工程,建设单位通常储备充足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然而,却缺少路桥方面专业技术人员,这导致开展现场道路施工管理工作时,大幅度降低技术方面能力,造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分别处于主动、被动状态,通常情况下,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等手段被施工单位广泛应用于工程中,大大增加工程造价,严重浪费大量工程。

其次,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把控管理,考虑路桥专业性不足,不能有效处理工程实际问题,经常会有指挥失误情况发生于工地现场,进而导致施工单位返工。

从施工总体控制方面看,施工指挥不能明确目标[1]。

1.施工单位具有较低建设水平小区室外配套市政工程具有较小建设规模,因此,招投标选择出来的施工单位,小型施工企业占据很大比例,这些企业缺少路桥和给排水施工资格,施工能力有限。

主要表现:较低施工水平,无法掌握科学施工方法,不能控制施工进度和质量,频繁发生不规范操作情况;缺少施工经验,不能深入了解市政工程施工规范,具有薄弱能力,大大提高质量问题发生率;小型施工单位想要获取更高收益,减少资金投入,只能在材料选用、设计标准等方面降低标准,借助工程变更,额外获得施工单位补偿,这样一方面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将更多不便带给业主,同时应用的劣质材料减少工程使用寿命。

关于加强新住宅小区公建配套

关于加强新住宅小区公建配套

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新北区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彻底解决部分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不平衡和短缺的矛盾,进一步维护业主、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根据《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常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北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安置房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是指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依据规划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社区管理、金融邮电、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设施等八类。

第四条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房屋权属性质分为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和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两种。

第五条新建住宅小区的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含社会公益性配套设施),其权属归全体业主所有,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代为登记,其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应用于小区的物业管理。

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销售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使用权。

社会公益性配套设施的权属归区政府或项目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有。

开发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无偿移交给区政府相关部门或小区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包括:教育设施(含按照标准装修完成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社区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含居委会、养老设施)、市政公用及其他(含邮政)等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建配套设施。

第六条新建住宅小区的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按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其权属归投资者所有,但交付使用后须纳入小区统一物业管理。

第七条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等内容由区规划部门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区城建部门应会同区人社(民政)、社会事业(教育、卫生(计生)、体育)、相关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对该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权属界定等事项提出要求,出具“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建设条件意见书”(附件1),区国土部门将“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土地出让的文件内容之一。

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管理制度

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管理制度

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居民的生活,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对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提高小区的整体形象和居住环境,本制度规定了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建设、竣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办法。

2. 小区市政配套工程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3. 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管理委员会是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各方利益,监督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管理组织机构1. 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管理委员会是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管理的主要组织机构,由小区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管理政策,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2. 建设单位为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督工程质量等工作。

3. 监理单位是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4. 物业管理公司是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管理机构,负责维护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日常管理和运营,保障小区居民生活的正常进行。

三、管理职责1. 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管理计划,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同时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2. 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3.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向管理委员会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

4.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日常管理和运营,保障小区居民生活的正常进行,及时解决小区市政配套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管理制度1. 工程建设前期(1)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认真设计和论证,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

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

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关注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内容、重点,分析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的现状,强化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方便居民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标签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是社会主义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工程又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

建设好必须管理好,只有管理好,才能更好地发挥公用工程的基础性作用。

1 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指的是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便利和服务的各种基础设施,如水、电、室外公共照明设施、道路、各种标识、停车场、公共建筑、燃气、供暖等等。

这些设施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为居民提供基础的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是居民正常生活的重要保证。

因此,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成为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和基本目标,也是政府、社会和居民关注的焦点。

2 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现状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住宅小区建设为居民生活提供了良好条件,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住宅小区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就是公用工程建设,它方便了居民的日常生活,提升了居民生活品质。

但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主要有:2.1 施工建设的质量问题。

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有多种,相对于公用工程建设,主要原因有:1)施工过程的技术质量。

一是施工企业没有达到相关资质标准,施工管理人员不重视施工质量;二是施工人员技术素质低,施工不到位;2)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没有很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3)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的使用,有的以次充好,有的偷工减料。

在出现质量问题时,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不便。

比如供水设施不能正常用水、生活污水不能顺利排出、道路出现积水、道路设计不合理、绿化面积不达标以及噪音问题等。

2.2 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不统一。

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涉及面广,由多个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但在工程建设中,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施工时有较大的随意性,没有执行统一的标准。

浅谈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施工管理

浅谈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施工管理

浅谈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施工管理----2d5603ff-7161-11ec-bf25-7cb59b590d7d在小区施工后期,市政配套工程是整个项目施工最难协调和管理的,而且是关乎工期是否正常顺利的关键,现根据本人平时现场的施工经历粗谈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施工管理。

本人认为市政配套工程的管理主要分为如下方面:配套的初步综合设计工作必须详细可行。

一般来说,配套管线现场定位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线综合平衡不到位,工艺布置不合理。

因此,各支护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都以自己的方式工作,只关心自身的施工便利性,不考虑其他支护管线的走向布置,造成学科交叉、市政支护和总承包的交叉,造成了很大的破坏。

这将不可避免地花费专业工程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对整个施工周期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市政专业多由相关的垄断部门自行设计并施工,施工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在设计过程中其为了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存在管线越长越好、管道材料越贵越好的现象。

这就需要各专业工程师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及良好的对外沟通,对各专业图纸进行优化,减少管线长度并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严格要求各专业设计时充分考虑到投资、现场施工方便等诸多因素,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景观绿化施工的方便。

二、保障单位动员时间配套工作管理必须要纳入总体管理范围,特别是进度方面必须预留足够的施工工期,配套工作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的进出场计划,把握好配套单位进场的时机,各配套单位进场施工时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如场地平整、道路等。

实施过程中要求总包单位加快进度,在脚手架拆除后立即组织各相关专业进场。

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将道路、作业区段等进行编号,在各专业管线开挖前将道路两侧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在施工过程中各专业以及道路施工形成了流水作业,这样极大减少了各专业管线的交叉破坏,又保证了小区的道路及时进行硬化。

开工前对管线综合进行统一规划,根据现场情况详细制订先做什么,再做什么,哪些专业必须要先施工,哪些专业可以平行施工等相关的要求。

关于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及其管理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及其管理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及其管理问题的思考与建议关于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及其管理问题的思考与建议作者:翁羿随着我市房地产业迅速发展,广大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居民在关注房屋质量的同时也越来越注重配套设施的配建,其权属及管理问题日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对“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界定并不明确,对于同一种类型的公建配套用房的权属,各地出台的政策也不一样,给商品房预售许可及房屋登记工作带来困扰。

鉴于此,特对我市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及其管理问题作一些调查与思考,供有关方面研究筹策。

一、我市公建配套管理的基本情况(一)主要政策规定我市涉及居住区公建配套管理的政策主要有:《无锡市政府印发〈无锡市住宅区交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锡政发[2000]298号)、《无锡市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无锡市市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07]196号)、无锡市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无锡市市区住宅部分配套设施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04]9号)、《无锡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7号)等,先后对住宅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等作了规定。

其中,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无锡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

要求商品房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配套公共复中,“净菜超市”被注记为建议经营性,由此造成同类公配权属认定不一致,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为此,我们也与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其认为公建配套批复中的注记,只是标明其用途为经营性质,并非对权属的认定。

目前,建设主管部门在公建配套立项批复中对此已不再注记。

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交付管理办法【呕心沥血整理版】

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交付管理办法【呕心沥血整理版】

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07]99号各区县建委、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附:《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规范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参建各方行为,保障住宅正常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以下简称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本市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国土资源、规划分局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划意见书的要求安排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五条市和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用于住宅小区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当将规划意见书中明确同步建设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建设时序作为出让条件,并约定土地受让人应当持住宅小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向相关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

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
为 代 表的 房 地 产开 发 小 区在 1 9 年 以 后 开 96 始建设 。 计 的 不 合 理 也 造 成 了 工 程 造 价 增 加 , 资 投 要满 足7 c 出户管 覆 士4 c 0 m, 0 m就 可 以 , 的 有
程 中, 区城 建 局联 合 市 排 水管 理 处 、 保 分 环 统 检查 , 0 8 %以上 存在 雨污水 串流 、 流 、 倒 渗
市 政 公 用 设施 包 括 道 路 与标 志 标 识 、 土 还 有 1. i 以 上 , 加 了投 资 , 增 加 了 5T I 增 也
停 车 场( 、 外公 共 照 明、 卫 设施 、 类 养 护 的 难 度 。 库) 室 环 各 . 公用 管 线 ( 水 、 供 电力 、 电信 、 气 、 热 、 燃 供 有 1 3 工监 管缺失 线 电视 、 雨水 、 水等 ) 污 及相 关 的 建 筑物 、 构 目前 小 区市 政 公 用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
导致 破 损 、 塞 , 的是 设 计 就是 雨污 水混 堵 有
流 , 的 是 设计 流 向 倒坡 引起 堵 塞 , 的 是 有 有 雨 污 水 完 全 不 分 , 的 污 水 管 道 长 期 没 有 有
出 路 导 致 淤 塞 ; 仅 是 老 小 区 , 目前 为 不 到
止 , 然 大 部 分 企 业 内 部 雨 污 水 串流 被 堵 虽
沥 道 以 新 北 区 为 例 , 北 区 的 住 宅 小 区 建 区 的 道路 路 面 结 构 有 混 凝 土 、 青 、 板 , 2 管理不到位带来的问题 新 雨污 水 管 道 有 由于 住 宅 小 区 市 政 公 用 工程 建 设 过 程 设 起 步 较 晚 , 1 9 年 l 月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混 凝 土 路 面 的 厚 度 也 不 同 ; 在 92 1 有 VC 在 成立 高 新 区开 始 , 为安 置 当 地 的拆 迁 农 民 , 的管 材 采 用 混凝 土 管 , 的采 用 UP 管 , 中 的 管 理 不 能 到 位 , 居 民入 住 以后 可 能 才 开 始 规 划 建 设 集 中的 住 宅 小 区 , 农 民 有

住宅小区工程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工程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工程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小区的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小区工程的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住宅小区工程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管理目的、管理范围、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等方面,希望对小区工程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二、管理目的住宅小区工程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小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保障小区工程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安全。

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三、管理范围住宅小区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绿化、道路、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通讯系统等。

管理范围涵盖了小区内的所有基础设施和设备,需要对其进行全面管理。

四、管理机构1、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对小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解决工程相关问题,维护业主权益。

2、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小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具体执行,制定管理计划和安排工作人员,确保工程平稳运行。

五、管理职责1、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职责:(1)监督工程建设过程,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保障小区工程的正常运行。

(3)协调解决工程问题,保障业主权益。

2、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职责:(1)根据业主委员会的要求进行工程管理工作。

(2)监督工程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负责安排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定期巡视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六、管理流程1、工程建设流程:(1)业主委员会提出小区工程建设需求。

(2)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工程建设方案和预算。

(3)物业管理公司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监督施工过程。

(4)竣工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

2、工程维护管理流程:(1)小区工程设施设备巡视和维护。

(2)发现问题后,立即报告业主委员会。

浅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主方管理问题

浅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主方管理问题

浅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主方管理问题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是指由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单位承担的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管理关乎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业主方管理问题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工程项目的设立、建设、维护等各个环节,浅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主方管理问题,探讨提高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在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立阶段,业主方管理问题相当重要。

业主单位应当是能够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部门或者政府委托的单位,其管理应当是公正、透明的。

业主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够协调各方利益,保障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在设立阶段,应当加强对业主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能力评估,确保业主单位合法合规,并且具备相应的管理水平。

在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建设阶段,业主方管理问题具有重要的影响。

业主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够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业主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做好质量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

在建设阶段,业主单位应当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的维护阶段,业主方管理问题同样非常重要。

业主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设施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设施能够长期有效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业主单位应当加强对设施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设施被滥用、损坏或者破坏,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在维护阶段,业主单位应当及时制定维护计划,加强对设施的巡查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在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业主方管理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问题,一些项目业主缺乏专业知识与技能、缺乏管理经验、管理手段不够灵活和高效、监理不到位、监督不够严格、资金挤占,导致工程延期、工程质量差、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等问题。

为此,需要在业主方管理中加强以下方面的对策:1. 加强对业主单位的监管和评估,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重要性及施工管理

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的重要性及施工管理

住宅小区配套工程的重要性
5、供热系统 .供热的几种方式: • (1)、热电厂:由城市热力管网-各热力 交换站-各用户。 • (2)、集中供热锅炉房:对中小型燃煤锅 炉房要逐步实施“煤改气”或取替。 • (3)、分户供暖:应以清洁能源为主。 .供热管道的敷设方式: • (1)、架空敷设:主要缺点是占地面积 大、 管道热损失大、不美观。
住宅小区配套工程的施工管理
• 5)有经验的综合管网设计人员缺少,很多 开发单位无法做到在管线施工前,进行全 面的管线综合布臵;管网施工时,各种管 网重叠严重,给后期管理做成难度; • 6)部分管线专业设计图纸滞后,造成地下 车库施工时无法预留钢套管; • 7)开发单位前期考虑不周全,造成管线施 工完成后的二次改动;地下车库顶板标高 调整,没有通知相关设计单位进行核准。
住宅小区配套工程的重要性
距大于1m。 • 3)给水管:一般布臵在东侧或北侧。将给 水管与燃气管放在同一侧, “规范”规定 净距大于0.5m。 • 4)消防给水管:一般布臵在南侧或北侧。 可将消防给水管与燃气管放在同一侧, “ 规范”规定净距大于0.5m。 • 5)供热管线:一般布臵在南侧或北侧。供 热管线与电力电缆 、与燃气管线并排布臵 时“规范”规定净距大于1m。
住宅小区配套工程的重要性
楼单元门的道路,路宽一般采用4米。 • 园林景观道路:园林绿化、景观、健身场 地及通往公建设施的小道,路宽一般采用1 ~1.2米。 2、小区排水系统 • 合流制:雨水、污水排入同一管道,然后 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现在一般具有一定规模的城市采用的较少。
住宅小区配套工程的重要性
住宅小区配套工程的重要性
• 人行道上,靠建筑物一侧。不宜放在车行 道下。 “规范”规定可与建筑物为1m净 距。此外,将电信电缆放在电力电缆的道 路对侧,可避免电磁波的相互干扰,“规 范”规定净距大于1m。 • 9)路灯照明:一般布臵在道路一侧,可 与电力电缆同沟敷设。 • 10)有线电视:可与通讯、智能系统同沟 敷设。

浅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

浅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

浅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是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已成为各个城市的重中之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行探讨,力求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节约资源至关重要。

在施工现场管理不善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

加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至关重要,需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1. 质量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首先应该是质量管理。

质量是市政公用工程的生命,也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首要任务。

质量管理的核心就是要求相关部门加强质量监督,确保材料的质量合格,施工工艺符合标准,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只有确保质量,才能够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安全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另一个重点。

安全是第一生产力,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就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巡查和督促整改;要加强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环境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也应该注重环境管理。

施工现场经常会有噪音、粉尘、废水等环境污染问题,需要加强管理,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在施工前,需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计划;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需要做好环境治理,消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

4. 文明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还要注重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不仅仅是一种管理要求,更是一种社会责任。

在施工现场,不能出现乱扔垃圾、乱泼水泥、乱堆材料等不文明行为,要提倡施工者做到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营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美观的工作环境。

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

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

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居环境的内在要求,作为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其已经成为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不仅要注重工程质量和实用性,还是美观和文化性价值的体现。

因其具有施工因素多、工期紧和影响面较大的特定而成为了社会所关注的重点。

基于此,今天本文主要就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这一论题给大家进行阐述和分析,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关键词: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一、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基础内容概述1、住宅小区主要是指按照各城市统一规划布局,建设达到一定数量和规模以及基础设施齐全的相对独立和封闭的住宅区域。

它是现代城镇居民生活居住的一种模式,其是与现代经济条件和人民居住环境的发展相适应的。

2、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环卫照明、供热供暖、网络通信和电力燃气等工程系统管网线路组成,它是小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和关键性工程设施,也是满足小区居民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基础。

3、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主要包含了施工安全、质量和技术管理等方面:其一,施工前必须对住宅小区进行现场勘查以及研究和规划详细的施工要求和进度安排,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施工技术方案,并且确保工程如期顺利完工;其二,建立和持续完善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质量控制,并配置专门的质检人员及第三方监理机构共同进行质量管控,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二、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特点分析要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水平和质量,就必须全面了解各小区的特点以及掌握与小区相关的工程特性,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住宅小区功能相对单一,空间相对封闭。

住宅小区是居民集中居住的空间。

其市政公用工程设施主要是为了服务小区居民而设计和建造的。

这就要求尽量考虑小区的地理环境和位置区划特点来进行市政公用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和施工,从而提升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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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
摘要: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是社会主义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重要保障,住宅小区的市政工程更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

因此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变的尤为重要,而传统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有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需要尽快完善。

本文将从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中的问题、发展趋势、以及解决办法等方面来论述如何合理的进行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以更好的发挥市政公用工程的基础性作用。

关键词: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统筹兼顾后期维护
一、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简介
小区市政公用设施指的是为居民名的日常生活提供基础设施保证的公用工程,例如:道路与标志标识、室外公共照明措施、停车场、燃气、供暖等等。

这些设施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居民生活的重要保证,它们为居民提供基础的物质生活资料。

因此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变的尤为重要,一直以来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在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中占重要比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现状以及暴露出的问题
(一)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分工混乱、职责不清
公共设施的管理一般涉及到多个部门,从最基本的施工建设部门到居民日常的燃气、供暖、供水等后续服务部门都是小区市政公共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它们各自独立、互不干涉。


是居民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基础设施的管理往往涉及几个部门,这些部门往往以不属于自己的职权范围为借口拒绝提供相应的服务,这对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管理造成了重要障碍,甚至许多问题很长时间得不到解决,这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二)基础设施建设审查不严,标准不一
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涉及广泛,各小区建设时标准不一。

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时随意性很大。

如小区的道路路面结构有混凝土、沥青、道板,混凝土路面的厚度也不同;雨污水管道有的管材采用混凝土管,有的采用upvc管,有的采用pe管等等。

这使得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各种缺陷,增加了相关部门治理的难度,使政府部门很难进行整体规划。

另外,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查不严,标准不一,造成了工程造价的增加,资源的浪费,更是后续的养护费用增大。

(三)住宅区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缺失
目前,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队伍大部分是房屋的建设者,一般只重视房屋的建设质量,而对市政公用工程没有足够的重视。

这使得施工单位在沟槽的开挖、回填过程中质量很难达到设计要求。

小区市政工程的施工监管主要靠监理,但由于我国的监理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经验不足,住宅小区的市政工程通常都是由负责房屋的土建监理工程师附带进
行监理,由于思想上不够重视,专业工程师缺乏,小区住宅区的公
用工程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并且很多市级公用部门不接受区级质监站管理,施工中缺少监管。

另外,市政公用工程的接管单位一般为建设单位和开发商选择的物业单位,由于物业单位地位比较被动,对开发商提供的产品很难提出高的要求,只能被动接受。

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只想早点将工程结束,只要没有大的问题,自然愿意尽快验收交接,今后发生问题可以由物业用公共维修基金解决。

(四)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的存在明显缺陷
1、施工建设中遗留的后期质量问题
由于的施工过程中监管的缺失,以技术工质量的不到位,往往造成后期质量问题,例如:生活中的污水不能顺利排出、供水设施不能提供持久用水、道路的积水、小区道路设计的不合理、绿化的不合理、噪音问题等等。

这些问题在施工结束后由于没有相关部门负责,一次很难得到解决,最终由于找不到负责人和维修部门往往只能由政府出面调解,这样一来加重了政府的压力,增加了原本不必要的财政支出。

2、市政公用工程的使用问题
我国的基本国情与独特的历史背景使得人们的素质有待提高,公共的基础设施一般不会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遭到蓄意破坏。

由于使用的不合理也经常造成基础设施的使用周期较短,绿化带的寿命尤为突出。

一些店面为了节约资金更是随意扩大房屋空间,大量占用公共地区,污染物不经处理随意排放,造成了下水道的堵塞,小
区环境的恶化。

停车位的争夺更是屡见不鲜,这些公共工程的不合理使用是小区管理的重点问题。

3、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养护问题
目前,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养护还没有具体而且完整的措施,传统意义上的养护只是从基础设施的表面进行维护,缺少深入护理。

例如:污水管道施工时由市排水管理处负责监管,但是不负责养护。

燃气、给水、供电、通讯管道由专业部门负责维护。

但是消防管道完工后没有位接管,有的物业公司接手后没有纳入正常管理,特别是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系统的维修养护特别重要,否则一旦失火,消防系统发挥不了作用时后果不堪设想。

防患于未然才是最好的解决措施,住宅小区中公共工程的养护已成为当前重要的问题。

三、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完善措施
(一)明确管理部门、完善制度建设
明确职责、完善相关法律建设是解决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缺陷的重要措施,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实施,确保与住宅小区同步实施、同步交付。

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电力、通讯、路灯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在小区内管线工程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行业管理工作,并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对于没有确切负责单位的应及时规定负责部门,做到及时处理群众生活中的问题。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为
住宅区的居民提供更多的帮助。

(二)防患于未然,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前期加强质量管理
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初期应有整体构想,统筹兼顾,加强对基础设施质量的检验。

这就要做到,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实行施工招投标、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先委托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住宅小区规划总平面设计和管线综合平衡设计,设计成果须报区规划部门进行审批。

由专业部门整体规划,从全局的角度确保施工的质量以及后期的使用保证。

(三)建立完整的市政工程的使用制度,定期对市政工程进行养护
对于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使用问题应加强人们的责任意识,树立公共财产的保护意识,加强人们的整体观念,树立集体感念。

对于相关市政公用工程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住宅小区人民的指导,培养人们的使用意识,是人们自觉维护公共财产。

另外,对于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应进行定期的保护,对于损坏的实施应及时更换,以免损坏的设施给人们带来不便。

规定确切的维护时间与维护部门,做到分工明确、处理得当,以增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寿命与公用资源的使用质量。

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住宅小区建设正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需要不断地完善与改进,这就需要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为住宅小区公用工程的建设提供在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在施工过程中更应加强监管力度,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加强对工程的检验。

后期市政公用工程的使用应树立集体意识,加强对设施的护理。

政府部门应整体把握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统筹全局,使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工程管理更加的有效,更好的为住宅小区的群众提供服务,增强人民生活的舒适度。

参考文献:
[1] 李立平.绿色生态小区的开发与评价.[d].重庆:重庆大学建设与管理院.2004
[2] 高强.绿色物业管理之人力资源管理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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