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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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X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工作任务。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全面查处整改违法问题;科学评估管理秩序,依法依规实施约谈问责;检验日常监管履职情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职责分工。县国土资源局是组织开展全县卫片执法工作的主体,负责组织图斑核查、业务指导培训、查处整改、数据审核上报、实地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对各镇街、园区上报的实地已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的地块逐宗进行实地核实;按照有关时间安排、政策界限和技术规范,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具体衔接。
县政府对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负总责,采取警示约谈、严格问责等措施,督促各镇街、园区全面彻底整改违法问题。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负总责,承担整改主体责任。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全面落实共同责任机制。把卫片执法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X办发〔X〕35号)的重要平台和有效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落实好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及时开展耕地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重要问题专题研究;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各职能部门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职责、标准和程序;建立国土资源违法信息跨部门共享平台,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态势。
(二)深入推动执法监管方式转变。健全日常监管成效与卫片执法相挂钩的奖惩机制,通过奖优罚劣、典型示范等方式,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式由“一
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转变,促进执法监管方式由事后查处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日常执法结合起来,将各种执法检查中的台账数据、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比对,准确分析评估,科学规范管地用地行为。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保障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对因X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尚未到位或X年新发生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建设,被国土资源部或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挂牌督办的镇街、园区,县国土资源局要暂缓对该镇街、园区上报项目的用地预审,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得受理项目立项申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得为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得为项目办理营业执照,县水务、供电等部门单位要停止对项目单位供水、供电,待整改到位后再予办理。对县国土资源局移交的罚没物品(包括建筑物、矿产品和其他设施),县财政局要及时接收;对县国土资源局移交的违法案件,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县纪委要及时处理到位;应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县法院要及时受理,从严从快抓好执行;对在拆除过程中,以暴力手段妨碍执行的,县公安局要重拳打击,应追究刑事责
任的,及时立案侦查,共同推进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严肃整改核查处理。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要坚决依法查处,立足从严从快,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拆除的必须限期拆除、该复耕的必须迅速组织复耕。对组织不力,瞒报漏报,查处整改不到位,违法问题严重的镇街、园区,将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对人对事严格处理到位。
三、工作对象和工作方式
(一)工作对象。土地卫片执法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矿产卫片执法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二)工作方式。土地卫片执法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同步开展。
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式同往年不变。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开展。X年2月15日前,县政府统一部署,制发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工作。
(二)查处整改。X年2月28日前,完成遥感监测图斑合法性判定工作,同步推进违法用地用矿问题查处整改。
(三)数据初报。X年3月15日前,根据整改情况,完成土地卫片数据初报工作。
(四)督导检查。X年4月10日前,对违法形势严峻、整改推进迟缓、问题较多镇街、园区进行督导,确保4月20日前整改到位。
(五)数据终报。X年6月10日前,根据上级反馈的意见,全面完成数据终报工作。
(六)总结验收。X年7月10日前,申请市级验收,总结工作情况。